宋史 (part 3 of 11)
時範純仁複為右相,與蘇轍力以為不可。遂降旨:「令都水監與本路安撫、轉運、提刑司共議,可則行之,有異議速以聞。」紹聖元年正月也。是時,轉運使趙偁深不以為然,提刑上官均頗助之。偁之言曰:「河自孟津初行平地,必須全流,乃成河道。禹之治水,自冀北抵滄、棣,始播為九河,以其近海無患也。今河自橫壟、六塔、商胡、小吳,百年之間,皆從西決,蓋河徙之常勢。而有司置埽創約,橫截河流,回河不成,因為分水。初決南宮,再決宗城,三決內黃,亦皆西決,則地勢西下,較然可見。今欲弭息河患,而逆地勢,戾水性,臣未見其能就功也。請開闞村河門,修平鄉钜鹿埽、焦家等堤,浚澶淵故道,以備漲水。」大名安撫使許將言:「度今之利,若舍故道,止從北流,則慮河下已湮,而上流橫潰,為害益廣。若直閉北流,東徙故道,則複慮受水不盡,而破堤為患。竊謂宜因梁村之口以行東,因內黃之口以行北,而盡閉諸口,以絕大名諸州之患。俟春夏水大至,乃觀故道,足以受之,則內黃之口可塞;不足以受之,則梁村之役可止。定其成議,則民心固而河之順複有時,可以保其無害。」詔:「令吳安持同都水監丞鄭佑,與本路安撫、轉運、提刑司官具圖、狀保明聞奏,即有未便,亦具利害來上。」
三月癸酉,監察禦史郭知章言:「河複故道,水之趨東,已不可遏。近日遣使按視,逐司議論未一。臣謂水官朝夕從事河上,望專委之。」乙亥,呂大防罷相。
六月,右正言張商英奏言:「元豐間河決南宮口,講議累年,先帝歎曰:'神禹複生,不能回此河矣。'乃敕自今後不得復議回河閉口,蓋採用漢人之論,俟其氾濫自定也。元祐初,文彥博、呂大防以前敕非是,拔吳安持為都水使者,委以東流之事。京東、河北五百里內差夫,五百里外出錢雇夫,及支借常平倉司錢買梢草,斬伐榆柳。凡八年而無尺寸之效,乃遷安持太僕卿,王宗望代之。宗望至,則劉奉世猶以彥博、大防餘意,力主東流,以梁村口吞納大河。今則梁村口淤澱,而開沙堤兩處決口以泄水矣。前議累七十裏堤以障北流,今則雲俟霜降水落興工矣。朝廷咫尺,不應九年為水官蔽欺如此。九年之內,年年礬山水漲,霜降水落,豈獨今年始有漲水,而待水落乃可以興工耶?乞遣使按驗虛實,取索回河以來公私費錢糧、梢草,依仁宗朝六塔河施行。」
會七月辛醜,廣武埽危急,詔王宗望亟往救護。壬寅,帝謂輔臣曰:「廣武去洛河不遠,須防漲溢下灌京師,已遣中使視之。」輔臣出圖、狀以奏曰:「此由黃河北岸生灘,水趨南岸。今雨止,河必減落,已下水官,與洛口官同行按視,為簽堤及去北岸嫩灘,令河順直,則無患矣。」
八月丙子,權工部侍郎吳安持等言:「廣武埽危急,刷塌堤身二千余步處,地形稍高。自鞏縣東七裏店至見今洛口,約不滿十裏,可以別開新河,引導河水近南行流,地步至少,用功甚微。王宗望行視並開井筒,各稱利便外,其南築大堤,工力浩大,乞下各屬官司,躬往相度保明。」從之。
十月丁酉,王宗望言:「大河自元豐潰決以來,東、北兩流,利害極大,頻年紛爭,國論不決,水官無所適從。伏自奉昭凡九月,上稟成算,自闞村下至栲栳堤七節河門,並皆閉塞。築金堤七十裏,盡障北流,使全河東還故道,以除河患。又自闞村下至海口,補築新舊堤防,增修疏浚河道之淤淺者,雖盛夏漲潦,不至壅決。望付史官,紀紹聖以來聖明獨斷,致此成績。」詔宗望等具析修閉北流部役官等功力等弟以聞。然是時東流堤防未及繕固,瀕河多被水患,流民入京師,往往泊禦廊及僧舍。詔給券,諭令還本土,以就振濟。
己酉,安持又言:「准朝旨相度開浚澶州故道,分減漲水。按澶州本是河行舊道,頃年曾乞開修,時以東西地形高仰,未可興工。欲乞且行疏導燕家河,仍令所屬先次計度合增修一十一埽所用工料。」詔:「令都水監候來年將及漲水月分,先具利害以聞。」
癸醜,三省、樞密院言:「元豐八年,知澶州王令圖議,乞修復大河故道。元祐四年,都水使者吳安持,因紓南宮等埽危急,遂就孫村口為回河之策。及梁村進約東流,孫村口窄狹,德清軍等處皆被水患。今春,王宗望等雖于內黃下埽閉斷北流,然至漲水之時,猶有三分水勢,而上流諸埽已多危急,下至將陵埽決壞民田。近又據宗望等奏,大河自閉塞闞村而下,及創築新堤七十餘裏,盡閉北流,全河之水,東還故道。今訪聞東流向下,地形已高,水行不快。既閉斷北流,將來盛夏,大河漲水全歸故道,不惟舊堤損缺怯薄,而闞村新堤,亦恐未易枝梧。兼京城上流諸處埽岸,慮有壅滯沖決之患,不可不豫為經畫。」詔:權工部侍郎吳安持、都水使者王宗望、監丞鄭佑同北外監丞司,自闞村而下直至海口,逐一相視,增修疏浚,不致壅滯沖決。
丙辰,張商英又言:「今年已閉北流,都水監長貳交章稱賀,或乞付史官,則是河水已歸故道,止宜修緝堤埽,防將來沖決而已。近聞王宗望、李仲卻欲開澶州故道以分水,吳安持乞候漲水前相度。緣開澶州故道,若不與今東流底平,則才經水落,立見淤塞。若與底平,則從初自合閉口回河,何用九年費財動眾?安持稱候漲水相度,乃是悠悠之談。前來漲水並今來漲水,各至澶州、德清軍界,安持首尾九年,豈得不見?更欲延至明年,乃是狡兔三窟,自為潛身之計,非公心為國事也。況立春漸近調夫,如是時不早定議,又留後說,邦財民力,何以支持?訪聞先朝水官孫民先、元祐六年水官賈種民各有《河議》,乞取索照會。召前後本路監司及經歷河事之人,與水官詣都堂反覆詰難,務取至當,經久可行,定議歸一,庶免以有限之財事無涯之功。」二年七月戊午,詔:「沿黃河州軍,河防決溢,並即申奏。」
元符二年二月乙亥,北外都水丞李偉言:「相度大小河門,乘此水勢衰弱,並先修閉,各立蛾眉埽鎮壓。乞次於河北、京東兩路差正夫三萬人,其他夫數,令修河官和雇。」三月丁巳,偉又乞於澶州之南大河身內,開小河一道,以待漲水,紓解大吳口下注北京一帶向著之患。」並從之。
六月末,河決內黃口,東流遂斷絕。八月甲戌,詔:「大河水勢十分北流,其以河事付轉運司,責州縣共力救護堤岸。」辛醜,左司諫王祖道請正吳安持、鄭佑、李仲、李偉之罪,投之遠方,以明先帝北流之志。詔可。
三年正月己卯,徽宗即位。鄭佑、吳安持輩皆用登極大赦,次第牽複。中書舍人張商英繳奏:「佑等昨主回河,皆違神宗北流之意。」不聽。商英又嘗論水官非其人,治河當行其所無事,一用堤障,猶塞兒口止其啼也。三月,乃以商英為龍圖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兼專功提舉河事。商英複陳五事:一曰行古沙河口;二曰複平恩四埽;三曰引大河自古漳河、浮河入海;四曰築禦河西堤,而開東堤之積;五曰開木門口,泄徒駭河東流。大要欲隨地勢疏浚入海。會四月,河決蘇村。七月,詔:「商英毋治河,止厘本職,其因河事差辟官吏並罷。」複置北外都水丞司。
建中靖國元年春,尚書省言:「自去夏蘇村漲水,後來全河漫流,今已淤高三四尺,宜立西堤。」詔都水使者魯君貺同北外丞司經度之。於是左正言任伯雨奏:
河為中國患,二千歲矣。自古竭天下之力以事河者,莫如本朝。而徇眾人偏見,欲屈大河之勢以從人者,莫甚于近世。臣不敢遠引,只如元祐末年,小吳決溢,議者乃譎謀異計,欲立奇功,以邀厚賞。不顧地勢,不念民力,不惜國用,力建東流之議。當洪流中,立馬頭,設鋸齒,梢芻材木,耗費百倍。力遏水勢,使之東注,陵虛駕空,非特行地上而已。增堤益防,惴惴恐決,澄沙淤泥,久益高仰,一旦決潰,又複北流。此非堤防之不固,亦理勢之必至也。
昔禹之治水,不獨行其所無事,亦未嘗不因其變以導之。蓋河流混濁,泥沙相半,流行既久,迄邐淤澱,則久而必決者,勢不能變也。或北而東,或東而北,亦安可以人力制哉!
為今之策,正宜因其所向,寬立堤防,約欄水勢,使不至大段漫流。若恐北流淤澱塘泊,亦祗宜因塘泊之岸,增設堤防,乃為長策。風聞近日又有議者獻東流之計,不獨比年災傷,居民流散,公私匱竭,百無一有,事勢窘急,固不可為;抑亦自高注下,湍流奔猛,潰決未久,勢不可改。設若興工,公私徒耗,殆非利民之舉,實自困之道也。
崇寧三年十月,臣僚言:「昨奉詔措置大河,即由西路曆沿邊州軍,回至武強縣,循河堤至深州,又北下衡水縣,乃達于冀。又北渡河過遠來鎮,及分遣屬僚相視恩州之北河流次第。大抵水性無有不下,引之就高,決不可得。況西山積水,勢必欲下,各因其勢而順導之,則無壅遏之患。」詔開修直河,以殺水勢。
四年二月,工部言:「乞修蘇村等處運糧河堤為正堤,以支漲水,較修棄堤直堤,可減工四十四萬、料七十一萬有奇。」從之。閏二月,尚書省言:「大河北流,合西山諸水,在深州武強、瀛州樂壽埽,俯瞰雄、霸、莫州及沿邊塘濼,萬一決溢,為害甚大。」詔增二埽堤及儲蓄,以備漲水。是歲,大河安流。
五年二月,詔滑州系浮橋於北岸,仍築城壘,置官兵守護之。八月,葺陽武副堤。
大觀元年二月,詔于陽武上埽第五鋪開修直河至第十五鋪,以分減水勢。有司言:「河身當長三千四百四十步,面闊八十尺,底闊五丈,深七尺,計役十萬七千餘工,用人夫三千五百八十二,凡一月畢。」從之。十二月,工部員外郎趙霆言:「南北兩丞司合開直河者,凡為裏八十有七,用緡錢八九萬。」異時成功,可免河防之憂,而省久遠之費。」詔從之。
二年五月,霆上免夫之議,大略謂:「黃河調發人夫修築埽岸,每歲春首,騷動數路,常至敗家破產。今春滑州魚池埽合起夫役,嘗令送免夫之直,用以買土,增貼埽岸,比之調夫,反有贏餘。乞詔有司,應堤埽合調春夫,並依此例,立為永法。」詔曰:「河防夫工,歲役十萬,濱河之民,困於調發。可上戶出錢免夫,下戶出力充役,其相度條畫以聞。」丙申,邢州言河決,陷钜鹿縣。詔遷縣於高地。又以趙州隆平下濕,亦遷之。
六月己卯,都水使者吳玠言:「自元豐間小吳口決,北流入禦河,下合西山諸水,至清州獨流砦三叉口入海。雖深得保固形勝之策,而歲月浸久,侵犯塘堤,沖壞道路,齧損城砦。臣奉詔修治堤防,禦捍漲溢。然築八尺之堤,當九河之尾,恐不能敵。若不遇有損缺,逐旋增修,即又至隳壞,使與塘水相通,于邊防非計也。乞降旨修葺。」從之。庚寅,冀州河溢,壞信都、南宮兩縣。
三年八月,詔沈純誠開撩兔源河。兔源在廣武埽對岸,分減埽下漲水也。
政和四年十一月,都水使者孟昌齡言:「今歲夏秋漲水,河流上下並行中道,滑州浮橋不勞解拆,大省歲費。」詔許稱賀,官吏推恩有差。昌齡又獻議導河大伾,可置永遠浮橋,謂:「河流自大伾之東而來,直大伾山西,而止,數裏方回南,東轉而過,複折北而東,則又直至大伾山之東,亦止不過十裏耳。視地形水勢,東西相直徑易,曾不十餘里間,且地勢低下,可以成河,倚山可為馬頭,又有中氵單,正如河陽。若引使穿大伾大山及東北二小山,分為兩股而過,合於下流,因是三山為趾,以系浮梁,省費數十百倍,可寬河朔諸路之役。」朝廷喜而從之。
五年,置提舉修系永橋所。六月癸醜,降德音于河北、京東、京西路,其略曰:「鑿山釃渠,循九河既道之跡;為梁跨趾,成萬世永賴之功。役不逾時,慮無愆素。人絕往來之阻,地無南北之殊。靈祗懷柔,黎庶呼舞。眷言朔野,爰暨近畿,畚鍤繁興,薪芻轉徙,民亦勞止,朕甚憫之。宜推在宥之恩,仍廣蠲除之惠。應開河官吏,令提舉所具功力等第聞奏。」又詔:「居山至大伾山浮橋屬浚州者,賜名天成橋;大伾山至汶子山浮橋屬滑州者,賜名榮光橋。」俄改榮光曰聖功。七月庚辰,禦制橋名,磨崖以刻之。方河之開也,水流雖通,然湍激猛暴,遇山稍隘,往往泛溢,近砦民夫多被漂溺,因亦及通利軍,其後遂注成巨濼雲。是月,昌齡遷工部侍郎。
八月己亥,都水監言:「大河以就三山通流,正在通利之東,慮水溢為患。乞移軍城於大伾山、居山之間,以就高仰。」從之。十月丁巳,中書省言冀州棗強埽決,知州辛昌宗武臣,不諳河事,詔以王仲元代之。
十一月丙寅,都水使者孟揆言:「大河連經漲淤,灘面已高,致河流傾側東岸。今若修閉棗強上埽決口,其費不貲,兼冬深難施人力,縱使極力修閉,東堤上下二百餘裏,必須盡行增築,與水爭力,未能全免決溢之患。今漫水行流,多堿鹵及積水之地,又不犯州軍,止經數縣地分,迤邐纏禦河歸納黃河。欲自決口上恩州之地水堤為始,增補舊堤,接續禦河東岸,簽合大河。」從之。乙亥,臣僚言:「禹跡湮沒於數千載之遠,陛下神智獨運,一旦興複,導河三山。長堤盤固,橫截巨浸,依山為梁,天造地設。威示南北,度越前古,歲無解系之費,人無病涉之患。大功既成,願申飭有司,以日繼月,視水向著,隨為堤防,益加增固,每遇漲水,水官、漕臣不輟巡視。」詔付昌齡。
六年四月辛卯,高陽關路安撫使吳玠言冀州棗強縣黃河清,詔許稱賀。七月戊午,太師蔡京請名三山橋銘閣曰纘禹繼文之閣,門曰銘功之門。十月辛卯,蔡京等言:「冀州河清,乞拜表稱賀。」
七年五月丁巳,臣僚言:「恩州甯化鎮大河之側,地勢低下,正當灣流沖激之處。歲久堤岸怯薄,沁水透堤甚多,近鎮居民例皆移避。方秋夏之交,時雨霈然,一失堤防,則不惟東流莫測所向,一隅生靈所系甚大,亦恐妨阻大名、河間諸州往來邊路。乞付有司,貼築固護。」從之。六月癸酉,都水使者孟揚言:「舊河陽南北兩河分流,立中氵單,系浮梁。頃緣北河淤澱,水不通行,止于南河修系一橋。因此河項窄狹,水勢沖激,每遇漲水,多致損壞。欲措置開修北河,如舊修系南北兩橋。」從之。九月丁未,詔揚專一措置,而令河陽守臣王序營辦錢糧,督其工料。
重和元年三月己亥,詔:「滑州、浚州界萬年堤,全藉林木固護堤岸,其廣行種植,以壯地勢。」五月甲辰,詔:「孟州河陽縣第一埽,自春以來,河勢湍猛,侵齧民田,迫近州城止二三裏。其令都水使者同漕臣、河陽守臣措置固護。」是秋雨,廣武埽危急,詔內侍王仍相度措置。
宣和元年九月辛未,蔡京等言:「南丞管下三十五埽,今歲漲水之後,岸下一例生灘,河行中道,實由聖德昭格,神祗順助。望宣付史館。」詔送秘書省。十二月,開修兔源河並直河畢工,降詔獎諭。
二年九月己卯,王黼言:「昨孟昌齡計議河事,至滑州韓村埽檢視,河流沖至寸金潭,其勢就下,未易禦遏。近降詔旨,令就畫定港灣,對開直河。方議開鑿,忽自成直河一道,寸金潭下,水即安流,在役之人,聚首仰歎。乞付史館,仍帥百官表賀。」從之。
三年六月,河溢冀州信都。十一月,河決清河埽。是歲,水壞天成、聖功橋,官吏行罰有差。四年四月壬子,都水使者孟揚言:「奉詔修系三山東橋,凡役工十五萬七千八百,今累經漲水無虞。」詔因橋壞失職降秩者,俱複之,揚自正議大夫轉正奉大夫。
七年,欽宗即位。靖康元年二月乙卯,禦史中丞許翰言:「保和殿大學士孟昌齡、延康殿學士孟揚、龍圖閣直學士孟揆,父子相繼領職二十年,過惡山積。妄設堤防之功,多張梢樁之數,窮竭民力,聚斂金帛。交結權要,內侍王仍為之奧主,超付名位,不知紀極。大河浮橋,歲一造舟,京西之民,猶憚其役。而昌齡首建三山之策,回大河之勢,頓取百年浮橋之費,僅為數歲行路之觀。漂沒生靈,無慮萬計,近輔郡縣,蕭然破殘。所辟官吏,計金敘績,富商大賈,爭注名牒,身不在公,遙分爵賞。每興一役,幹沒無數,省部禦史,莫能鉤考。陛下方將澄清朝著,建立事功,不先誅竄昌齡父子,無以昭示天下。望籍其奸贓,以正典刑。」詔並落職:昌齡在外宮觀,揚依舊權領都水監職事,揆候措置橋船畢取旨。翰複請鉤考簿書,發其奸贓。乃詔昌齡與中大夫,揚、揆與中奉大夫。三月丁醜,京西轉運司言:「本路歲科河防夫三萬,溝河夫一萬八千。緣連年不稔,群盜劫掠,民力困弊,乞量數減放。」詔減八千人。
汴河,自隋大業初,疏通濟渠,引黃河通淮,至唐,改名廣濟。宋都大樑,以孟州河陰縣南為汴首受黃河之口,屬於淮、泗。每歲自春及冬,常於河口均調水勢,止深六尺,以通行重載為准。歲漕江、淮、湖、浙米數百萬,及至東南之產,百物眾寶,不可勝計。又下西山之薪炭,以輸京師之粟,以振河北之急,內外仰給焉。故于諸水,莫此為重。其淺深有度,置官以司之,都水監總察之。然大河向背不常,故河口歲易;易則度地形,相水勢,為口以逆之。遇春首輒調數州之民,勞費不貲,役者多溺死。吏又並緣侵漁,而京師常有決溢之虞。
太祖建隆二年春,導索水自旃然,與須水合入於汴。三年十月,詔:「緣汴河州縣長吏,常以春首課民夾岸植榆柳,以固堤防。」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七月,開封府言:「汴水溢壞開封大寧堤,浸民田,害稼。」詔發懷、孟丁夫三千五百人塞之。三年正月,發軍士千人複汴口。六月,宋州言:「寧陵縣河溢,堤決。」詔發宋、亳丁夫四千五百人,分遣使臣護役。四年八月,又決于宋城縣,以本州諸縣人夫三千五百人塞之。
淳化二年六月,汴水決浚儀縣。帝乘步輦出乾元門,宰相、樞密迎謁。帝曰:「東京養甲兵數十萬,居人百萬家,天下轉漕,仰給在此一渠水,朕安得不顧。」車駕入泥淖中,行百余步,從臣震恐。殿前都指揮使戴興叩頭懇請回馭,遂捧輦出泥淖中。詔興督步卒數千塞之。日未旰,水勢遂定。帝始就次,太官進膳。親王近臣皆泥濘沾衣。知縣宋炎亡匿不敢出,特赦其罪。是月,汴又決于宋城縣,發近縣丁夫二千人塞之。
至道元年九月,帝以汴河歲運江、淮米五七百萬斛,以濟京師,問侍臣汴水疏鑿之由,令參知政事張洎講求其事以聞。其言曰:
禹導河自積石至龍門,南至華陰,東至砥柱;又東至於孟津,東過洛汭,至於大伾,即今成皋是也,或雲黎陽山也。禹以大河流泛中國,為害最甚,乃于貝丘疏二渠,以分水勢:一渠自舞陽縣東,引入漯水,其水東北流,至千乘縣入海,即今黃河是也;一渠疏畎引傍西山,以東北形高敝壞堤,水勢不便流溢,夾右碣石入於渤海。《書》所謂「北過洚水,至於大陸」,洚水即濁漳,大陸則邢州钜鹿澤。「播為九河,同為逆河,入於海。」河自魏郡貴鄉縣界分為九道,下至滄州,今為一河。言逆河者,謂與河水往復相承受也。齊桓公塞以廣田居,唯一河存焉,今其東界至莽梧河是也。禹又於滎澤下分大河為陰溝,引注東南,以通淮、泗。至大樑浚儀縣西北,複分為二渠:一渠元經陽武縣中牟台下為官渡水;一渠始皇疏鑿以灌魏郡,謂之鴻溝,莨菪渠自滎陽五出池口來注之。其鴻溝即出河之溝,亦曰莨菪渠。
漢明帝時,樂浪人王景、謁者王吳始作浚儀渠,蓋循河溝故讀也。渠成流注浚儀,故以浚儀縣為名。靈帝建寧四年,于敖城西北壘石為門,以遏渠口,故世謂之石門。渠外東合濟水,濟與河、渠渾濤東注,至敖山北,渠水至此又兼邲之水,即《春秋》晉、楚戰於邲。邲又音汳,即「汴」字,古人避「反」字,改從「汴」字。渠水又東經滎陽北,旃然水自縣東流入汴水。鄭州滎陽縣西二十裏三皇山上,有二廣武城,二城相去百余步,汴水自兩城間小澗中東流而出,而濟流自茲乃絕。唯汴渠首受旃然水,謂之鴻渠。東晉太和中,桓溫北伐前燕,將通之,不果。義熙十三年,劉裕西征姚秦,複浚此渠,始有湍流奔注,而岸善潰塞,裕更疏鑿而漕運焉。隋煬帝大業三年,詔尚書左丞相皇甫誼發河南男女百萬開汴水,起滎澤入淮千餘裏,乃為通濟渠。又發淮南兵夫十余萬開邗溝,自山陽淮至於揚子江三百餘裏,水面闊四十步,而後行幸焉。自後天下利於轉輸。昔孝文時,賈誼言「漢以江、淮為奉地」,謂魚、鹽、穀、帛,多出東南。至五鳳中,耿壽昌奏:「故事,歲增關東谷四百萬斛以給京師。」亦多自此渠漕運。
唐初,改通濟渠為廣濟渠。開元中,黃門侍郎、平章事裴耀卿言:江、淮租船,自長淮西北溯鴻溝,轉相輸納于河陰、含嘉、太原等倉。凡三年,運米七百萬石,實利涉於此。開元末,河南採訪使、汴州刺史齊浣,以江、淮漕運經淮水波濤有沉損,遂浚廣濟渠下流,自泗州虹縣至楚州淮陰縣北八十裏合於淮,逾時畢功。既而水流迅急,行旅艱險,尋乃廢停,卻由舊河。
德宗朝,歲漕運江、淮米四十萬石,以益關中。時叛將李正己、田悅皆分軍守徐州,臨渦口,梁崇義阻兵襄、鄧,南北漕引皆絕。於是水陸運使杜佑請改漕路,自浚儀西十裏疏其南涯,引流入琵琶溝,經蔡河至陳州合潁水,是秦、漢故道,以官漕久不由此,故填淤不通,若畎流培岸,則功用甚寡;又廬、壽之間有水道,而平岡亙其中,曰雞鳴山,佑請疏其兩端,皆可通舟,其間登陸四十裏而已,則江、湖、黔、嶺、蜀、漢之粟,可方舟而下。由是白沙趨東關,經廬、壽,浮潁步蔡,曆琵琶溝入汴河,不復經溯淮之險,徑于舊路二千里,功寡利博。朝議將行,而徐州順命,淮路乃通。至國家膺圖受命,以大樑四方所湊,天下之樞,可以臨制四海,故蔔京邑而定都。
漢高帝雲:「吾以羽檄召天下兵未至。」孝文又雲:「吾初即位,不欲出虎符召郡國兵。」即知兵甲在外也。唯有南北軍、期門郎、羽林孤兒,以備天子扈從藩衛之用。唐承隋制,置十二衛府兵,皆農夫也。及罷府兵,始置神武、神策為禁軍,不過三數萬人,亦以備扈從藩衛而已,故祿山犯關,驅市人而戰;德宗蒙塵,扈駕四百餘騎,兵甲皆在郡國。額軍存而可舉者,除河朔三鎮外,太原、青社各十萬人,邠甯、宣武各六萬人,潞、徐、荊、揚各五萬人,襄、宣、壽、鎮海各二萬人,自餘觀察、團練據要害之地者,不下萬人。今天下甲卒數十萬眾,戰馬數十萬匹,並萃京師,悉集七亡國之士民於輦下,比漢、唐京邑,民庶十倍。甸服時有水旱,不至艱歉者,有惠民、金水、五丈、汴水等四渠,派引脈分,鹹會天邑,舳艫相接,贍給公私。所以無匱乏,唯汴水橫亙中國,首承大河,漕引江、湖,利盡南海,半天下之財賦,並山澤之百貨,悉由此路而進。然則禹力疏鑿以分水勢,煬帝開畎以奉巡遊,雖數湮廢,而通流不絕於百代之下,終為國家之用者,其上天之意乎?
真宗景德元年九月,宋州言汴河決,浸民田,壞廬舍。遣使護塞,逾月功就。三年六月,京城汴水暴漲,詔覘候水勢,並工修補,增起堤岸。工畢,複遣使致祭。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汴水漲溢,自京至鄭州,浸道路。詔選使乘傳減汴口水勢。既而水減,阻滯漕運,複遣浚汴口。八年六月,詔自今後汴水添漲及七尺五寸,即遣禁兵三千,沿河防護。八月,太常少卿馬元方請浚汴河中流,闊五丈,深五尺,可省修堤之費。即詔遣使計度修浚。使還,上言:「泗州西至開封府界,岸闊底平,水勢薄,不假開浚。請止自泗州夾岡,用功八十六萬五千四百三十八,以宿、亳丁夫充,計減功七百三十一萬,仍請於沿河作頭踏道擗岸,其淺處為鋸牙,以束水勢,使其浚成河道,止用河清、下卸卒,就未放春水前,令逐州長吏、令佐督役。自今汴河淤澱,可三五年一浚。又于中牟、滎澤縣各置開減水河。」並從之。
天禧三年十二月,都官員外郎鄭希甫言:「汴河兩岸皆是陂水,廣浸民田,堤腳並無流泄之處。今汴河南省自明河接澳入淮,望詔轉運使規度以聞。」
仁宗天聖三年,汴流淺,特遣使疏河注口。四年,大漲,堤危,眾情恟忄匈憂京城,詔度京城西賈陂岡地,泄之于護龍河。六年,勾當汴口康得輿言:「行視陽武橋萬勝鎮,宜存斗門。其梁固斗門三宜廢去,祥符界北岸請為別竇,分減溢流。」而勾當汴口王中庸欲增置孫村之石限,悉從其請。七年,德輿言,修河芟地為並灘農戶所侵。詔限一月使自實,檢括以還縣官。皇祐三年,命使詣中牟治堤。明年八月,河涸,舟不通,令河渠司自口浚治,歲以為常。舊制,水增七尺五寸,則京師集禁兵、八作、排岸兵,負土列河上以防河。滿五日,賜錢以勞之,曰「特支」;而或數漲數防,又不及五日而罷,則軍士屢疲,而賜予不及。是歲七月,始制防河兵日給錢,薄其數,才比特支十分之一,軍士便之。明年,遣使行河相利害。
嘉祐六年,汴水淺澀,常稽運漕。都水奏:「河自應天府抵泗州,直流湍駛無所阻。惟應天府上至汴口,或岸闊淺漫,宜限以六十步闊,於此則為木岸狹河,扼束水勢令深駛。梢,伐岸木可足也。」遂下詔興役,而眾議以為未便。宰相蔡京奏:「祖宗時已嘗狹河矣,俗好沮敗事,宜勿聽。」役既半,岸木不足,募民出雜梢。岸成而言者始息。舊曲灘漫流,多稽留覆溺處,悉為駛直平夷,操舟往來便之。
神宗熙寧四年,創開訾家口,日役夫四萬,饒一月而成。才三月已淺澱,乃複開舊口,役萬工,四日而水稍順。有應舜臣者,獨謂新口在孤柏嶺下,當河流之沖,其便利可常用勿易,水大則泄以斗門,水小則為輔渠於下流以益之。安石善其議。
五年,先是,宣徽北院使、中太一宮使張方平嘗論汴河曰:「國家漕運,以河渠為主。國初浚河渠三道,通京城漕運,自後定立上供年額:汴河斛鬥六百萬石,廣濟河六十二萬石,惠民河六十萬石。廣濟河所運,止給太康、咸平、尉氏等縣軍糧而已。惟汴河專運粳米,兼以小麥,此乃大倉蓄積之實。今仰食於官廩者,不惟三軍,至於京師士庶以億萬計,太半待飽於軍稍之餘,故國家於漕事至急至重。然則汴河乃建國之本,非可與區區溝洫水利同言也。近歲已罷廣濟河,而惠民河斛鬥不入大倉,大眾之命,惟汴河是賴。今陳說利害,以汴河為議者多矣。臣恐議者不已,屢作改更,必致汴河日失其舊。國家大計,殊非小事。願陛下特回聖鑒,深賜省察,留神遠慮,以固基本。」方平之言,為王安石發也。
六年夏,都水監丞侯叔獻乞引汴水淤府界閒田,安石力主之。水既數放,或至絕流,公私重舟不可蕩,有閣折者。帝以人情不安,嘗下都水分析,並詔三司同府界提點官往視。十一月,範子奇建議:冬不閉汴口,以外江綱運直入汴至京,廢運般。安石以為然。詔汴口官吏相視,卒用其說。是後高麗入貢,令溯汴赴闕。
七年春,河水壅溢,積潦敗堤。八月,禦史盛陶謂汴河開兩口非便,命同判都水監宋昌言視兩口水勢,檄同提舉汴口官王珫。珫言訾家口水三分,輔渠七分。昌言請塞訾家口,而留輔渠。時韓絳、呂惠卿當國,許之。
八年春,安石再相,叔獻言:「昨疏浚汴河,自南京至泗州,概深三尺至五尺。惟虹縣以東,有礓石三十裏餘,不可疏浚,乞募民開修。」詔檢計工糧以聞。七月,叔獻又言:「歲開汴口作生河,侵民田,調夫役。今惟用訾家口,減人夫、物料各以萬計,乞減河清一指揮。」從之。未幾,汴水大漲,至深一丈二尺,於是複請權閉汴口。
九年十月,詔都水度量疏浚汴河淺深,仍記其地分。十年,範子淵請用濬川杷,以六月興工,自謂功利灼然,請「候今冬疏浚畢,將杷具、舟船等分給逐地分。使臣於閉口之後,檢量河道淤澱去處,至春水接續疏導」。大抵皆無甚利。已而清汴之役興。
志第四十七河渠四
○汴河下洛河蔡河廣濟河金水河白溝河京畿溝渠白河三白渠鄧許諸渠附
元豐元年五月,西頭供奉官張從惠複言:「汴口歲開閉,修堤防,通漕才二百餘日。往時數有建議引洛水入汴,患黃河齧廣武山,須鑿山嶺十數丈,以通汴渠,功大不可為。去年七月,黃河暴漲,水落而稍北,距廣武山麓七裏,退灘高闊,可鑿為渠,引洛入汴。」范子淵知都水監丞,畫十利以獻。又言:「汜水出玉仙山,索水出嵩渚山,合洛水,積其廣深,得二千一百三十六尺,視今汴流尚贏九百七十四尺。以河、洛湍緩不同,得其贏餘,可以相補。猶慮不足,則旁堤為塘,滲取河水,每百里置木閘一,以限水勢。兩旁溝、湖、陂、濼,皆可引以為助,禁伊、洛上源私引水者。大約汴舟重載,入水不過四尺,今深五尺,可濟漕運。起鞏縣神尾山,至土家堤,築大堤四十七裏,以捍大河。起沙谷至河陰縣十裏店,穿渠五十二裏,引洛水屬於汴渠。」疏奏,上重其事,遣使行視。
二年正月,使還,以為工費浩大,不可為。上複遣入內供奉宋用臣,還奏可為,請「自任村沙穀口至汴口開河五十裏,引伊、洛水入汴河,每二十裏置束水一,以芻楗為之,以節湍急之勢,取水深一丈,以通漕運。引古索河為源,注房家、黃家、孟家三陂及三十六陂,高仰處瀦水為塘,以備洛水不足,則決以入河。又自汜水關北開河五百五十步,屬於黃河,上下置閘啟閉,以通黃、汴二河船筏。即洛河舊口置水,通黃河,以泄伊、洛暴漲。古索河等暴漲,即以魏樓、滎澤、孔固三斗門泄之。計工九十萬七千有餘。仍乞修護黃河南堤埽,以防侵奪新河」。從之。
三月庚寅,以用臣都大提舉導洛通汴。四月甲子興工,遣禮官告祭。河道侵民塚墓,給錢徙之,無主者,官為瘞藏。六月戊申,清汴成,凡用工四十五日。自任村沙口至河陰縣瓦亭子,並汜水關北通黃河,接運河,長五十一裏。兩岸為堤總長一百三裏,引洛水入汴。七月甲子,閉汴口,徙官吏、河清卒於新洛口。戊辰,遣禮官致祭。十一月辛未,詔差七千人,赴汴口開修河道。
三年二月,宋用臣言:「洛水入汴至淮,河道漫闊,多淺澀,乞狹河六十裏,為二十一萬六千步。」以四月興役。五月癸亥,罷草屯浮堰。五年三月,宋用臣言:「金水河透水槽阻礙上下汴舟,宜廢撤。」從之。十月,狹河畢工。
六年八月,範子淵又請「于武濟山麓至河岸並嫩灘上修堤及壓埽堤,又新河南岸築新堤,計役兵六千人,二百日成。開展直河,長六十三裏,廣一百尺,深一丈,役兵四萬七千有奇,一月成。」從之。十月,都提舉司言:「汴水增漲,京西四斗門不能分減,致開決堤岸。今近京惟孔固斗門可以泄水下入黃河。若孫賈斗門雖可泄入廣濟,然下尾窄狹,不能盡吞。宜於萬勝鎮舊減水河、汴河北岸修立斗門,開淘舊河,創開生河一道,下合入刁馬河,役夫一萬三千六百四十三人,一月畢工。」詔從其請,仍作二年開修。七年四月,武濟河潰。八月,詔罷營閉,縱其分流,止護廣武三埽。
哲宗元祐元年閏二月辛亥,右司諫蘇轍言:「近歲京城外創置水磨,因此汴水淺澀,阻隔官私舟船。其東門外水磨,下流汗漫無歸,浸損民田一二百里,幾敗漢高祖墳。賴陛下仁聖惻怛,親發德音,令執政共議營救。尋詔畿縣于黃河春夫外,更調夫四萬,開自盟河,以疏泄水患,計一月畢工。然以水磨供給京城內外食茶等,其水止得五日閉斷,以此工役重大,民間每夫日顧二百錢,一月之費,計二百四十萬貫。而汴水渾濁,易至填淤,明年又須開淘,民間歲歲不免此費。聞水磨歲入不過四十萬貫,前戶部侍郎李定以此課利,惑誤朝聽,依舊存留。且水磨興置未久,自前未有此錢,國計何闕?而小人淺陋,妄有靳惜,傷民辱國,不以為愧。況今水患近在國門,而恬不為怪,甚非陛下勤恤民物之意。而又減耗汴水,行船不便。乞廢罷官磨,任民磨茶。」
三月,轍又乞「令汴口以東州縣,各具水匱所占頃畝,每歲有無除放二稅,仍具水匱可與不可廢罷,如決不可廢,當如何給還民田,以免怨望。」八月辛亥,轍又言:「昨朝旨令都水監差官,具括中牟、管城等縣水匱,元浸壓者幾何,見今積水所占幾何,退出頃畝幾何。凡退出之地,皆還本主。水占者,以官地還之;無田可還,即給元直。聖恩深厚,棄利與民,所存甚遠。然臣聞水所占地,至今無可對還,而退出之田,亦以迫近水匱,為雨水浸淫,未得耕鑿。知鄭州岑象求近奏稱: '自宋用臣興置水匱以來,元未曾取以灌注,清汴水流自足,不廢漕運。'乞盡廢水匱,以便失業之民。」十月,遂罷水匱。
四年冬,禦史中丞梁燾言:
嘗求世務之急,得導洛通汴之實,始聞其說則可喜,及考其事則可懼。竊以廣武山之北,即大河故道,河常往來其間,夏秋漲溢,每抵山下。舊來洛水至此,流入於河。後欲導以趨汴渠,乃乘河未漲,就嫩灘之上,峻起東西堤,辟大河於堤北,攘其地以引洛水,中間缺為斗門,名通舟楫,其實盜河以助洛之淺涸也。洛水本清,而今汴常黃流,是洛不足以行汴,而所以能行者,附大河之餘波也。增廣武三埽之備,竭京西所有,不足以為支費,其失無慮數百萬計。從來上下習為欺罔,朝廷惑于安流之說,稅屋之利,恬不為慮。而不知新沙疏弱,力不能制悍河,水勢一薄,則爛熳潰散,將使怒流循洛而下,直冒京師。是甘以數百萬日增之費,養異時萬一之患,亦已誤矣。夫歲傾重費以坐待其患,何若折其奔沖,以終除其害哉。
為今之計,宜複為汴口,仍引大河一支,啟閉以時,還祖宗百年以來潤國養民之賜,誠為得策。汴口複成:則免廣武傾注,以長為京師之安;省數百萬之費,以紓京西生靈之困;牽大河水勢,以解河北決溢之災;便東南漕運,以蠲重載留滯之弊;時節啟閉,以除蹙淩打淩之苦;通江、淮八路商賈大船,以供京師之饒。為甚大之利者六,此不可忽也。惟拆去兩岸舍屋,盡廢僦錢,為害者一而甚小,所謂損小費以成大利也。臣之所言,特其大略爾。至於考究本末,措置纖悉,在朝廷擇通習之臣付之,無牽浮議,責其成功。又言:
臣聞開汴之時,大河曠歲不決,蓋汴口析其三分之水,河流常行七分也。自導洛而後,頻年屢決,雖洛口竊取其水,率不過一分上下,是河流常九分也。猶幸流勢臥北,故潰溢北出。自去歲以來,稍稍臥南,此其可憂,而洛口之作,理須早計。竊以開洛之役,其功甚小,不比大河之上,但辟百余步,即可以通水三分,即永為京師之福,又減河北屢決之害;兼水勢既已牽動,在於回河尤為順便,非獨孫村之功可成,澶州故道,亦有自然可複之理。望出臣前章,面詔大臣與本監及知水事者,按地形水勢,具圖以聞。
不報。至五年十月癸巳,乃詔導河水入汴。
紹聖元年,帝親政,複召宋用臣赴闕。七月辛醜,廣武埽危急。壬寅,帝語輔臣:「埽去洛河不遠,須防漲溢下灌京師。」明日,乃詔都水監丞馮忱之相度築欄水簽堤。丁巳,帝諭執政曰:「河埽久不修,昨日報洛水又大溢,注於河,若廣武埽壞,河、洛為一,則清汴不通矣,京都漕運殊可憂。宜亟命吳安持、王宗望同力督作,苟得不壞,過此須圖久計。」丙寅,吳安持言:「廣武第一埽危急,決口與清汴絕近,緣洛河之南,去廣武山千余步,地形稍高。自鞏縣東七裏店至今洛口不滿十裏,可以別開新河,導洛水近南行流,地裏至少,用功甚微。」詔安持等再按視之。
十一月,李偉言:「清汴導溫洛貫京都,下通淮、泗,為萬世利。自元祐以來屢危急,而今歲特甚。臣相視武濟山以下二十裏名神尾山,乃廣武埽首所起,約置刺堰三裏余,就武濟河下尾廢堤、枯河基址增修疏導,回截河勢東北行,留舊埽作遙堤,可以紓清汴下注京城之患。」詔宋用臣、陳祐甫覆按以聞。
十二月甲午,戶部尚書蔡京言:「本部歲計,皆藉東南漕運。今年上供物,至者十無二三,而汴口已閉。臣責問提舉汴河堤岸司楊琰,乃稱自元豐二年至元祐初,八年之間,未嘗塞也。」詔依元豐條例。明年正月庚戌,用臣亦言:「元豐間,四月導洛通汴,六月放水,四時行流不絕。遇冬有凍,即督沿河官吏,伐冰通流。自元祐二年,冬深輒閉塞,致河流涸竭,殊失開導清汴本意。今欲蔔日伐冰,放水歸河,永不閉塞。及凍解,止將京西五斗門減放,以節水勢,如惠民河行流,自無壅遏之患。」從之。
三年正月戊申,詔提舉河北西路常平李仲罷歸吏部。仲在元祐中提舉汜水輦運,建言:「西京、鞏縣、河陽、汜水、河陰縣界,乃沿黃河地分,北有太行、南有廣武二山,自古河流兩山之間,乃緣禹跡。昨自宋用臣創置導洛清汴,于黃河沙灘上,節次創置廣、雄武等堤埽,到今十餘年間,屢經危急。況諸埽在京城之上,若不別為之計,患起不測,思之寒心。今如棄去諸埽,開展河道,講究興複元豐二年以前防河事,不惟省歲費、寬民力,河流且無壅遏決溢之患。望遣諳河事官相視施行。」又乞複置汴口,依舊以黃河水為節約之限,罷去清汴閘口。
四年閏二月,楊琰乞依元豐例,減放洛水入京西界大白龍坑及三十六陂,充水匱以助汴河行運。詔賈種民同琰相度合占頃畝,及所用功力以聞。五月乙亥,都提舉汴河堤岸賈種民言:「元豐改汴口為洛口,名汴河為清汴者,凡以取水於洛也。複匱清水,以備淺澀而助行流。元祐間,卻于黃河撥口,分引渾水,令自上流入洛口,比之清洛,難以調節。乞依元豐已修狹河身丈尺深淺,檢計物力,以複清汴,立限修浚,通放洛水。及依舊置洛斗門,通放西河官私舟船。」從之。帝嘗謂知樞密院事曾布曰:「先帝作清汴,又為天源河,蓋有深意。元祐中,幾廢。近賈種民奏:'若盡複清汴,不用濁流,乃當世靈長之慶。」布對曰:「先帝以天源河為國姓福地,此眾人所知,何可廢也。」十二月,詔:「京城內汴河兩岸,各留堤面丈有五尺,禁公私侵牟。」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無大改作,汴渠稍湮則浚之。大觀中,言者論:「胡師文昨為發運使,創開泗州直河,及築簽堤阻遏汴水,尋複淤澱,遂行廢拆。然後並役數郡兵夫,其間疾苦竄歿,無慮數千,費錢谷累百萬計。狂妄生事,誣奏罔功,官員冒賞至四十五人。」師文由是自知州降充宮觀。
宣和元年五月,都城無故大水,浸城外官寺、民居,遂破汴堤,汴渠將溢,諸門皆城守。起居郎李綱奏:「國家都汴,百有六十餘載,未嘗少有變故。今事起倉猝,遐邇驚駭,誠大異也。臣嘗躬詣郊外,竊見積水之來,自都城以西,漫為巨浸。東拒汴堤,停蓄深廣,湍悍浚激,東南而流,其勢未艾。然或淹浸旬時,因以風雨,不可不慮。夫變不虛發,必有感召之因。願詔廷臣各具所見,擇其可采者施行之。」詔:「都城外積水,緣有司失職,堤防不修,非災異也。」罷綱送吏部,而募人決水下流,由城北注五丈河,下通梁山濼,乃已。
七月壬子,都提舉司言:「近因野水沖蕩沿汴堤岸,及河道淤淺,若止役河清,功力不勝,望俟農隙顧夫開修。」從之。五年十二月庚寅,詔:「沿汴州縣創添欄河鎖柵歲額,公私不以為便,其遵元豐舊制。」
靖康而後,汴河上流為盜所決者數處,決口有至百步者,塞久不合,乾涸月餘,綱運不通,南京及京師皆乏糧。責都水使者措置,凡二十余日而水復舊,綱運遝來,兩京糧始足。又擇使臣八員為沿汴巡檢,每兩員各將兵五百人,自洛口至西水門,分地防察決溢雲。
洛水貫西京,多暴漲,漂壞橋樑。建隆二年,留守向拱重修天津橋成。甃巨石為腳,高數丈,銳其前以疏水勢,石縱縫以鐵鼓絡之,其制甚固。四月,具圖來上,降詔褒美。開寶九年,郊祀西京,詔發卒五千,自洛城菜市橋鑿渠抵漕口三十五裏,饋運便之。其後導以通汴。
蔡河貫京師,為都人所仰,兼閔水、洧水、氵異水以通舟。閔水自尉氏曆祥符、開封合于蔡,是為惠民河。洧水自許田注鄢陵東南,曆扶溝合于蔡。氵異水出鄭之大隗山,注臨潁,曆鄢陵、扶溝合于蔡。凡許、鄭諸水合堅白雁、丈八溝,京、索合西河、褚河、湖河、雙河、欒霸河皆會焉。猶以其淺涸,故植木橫棧;棧為水之節,啟閉以時。
太祖建隆元年四月,命中使浚蔡河,設斗門節水,自京距通許鎮。二年,詔發畿甸、陳、許丁夫數萬浚蔡水,南入潁川。乾德二年二月,令陳承昭率丁夫數千鑿渠,自長社引潩水至京師,合閔水。渠成,潩水本出密縣大隗山,曆許田。會春夏霖雨,則泛溢民田。至是渠成,無水患,閔河益通漕焉。
太宗淳化二年,以氵異水泛溢,浸許州民田,詔自長葛縣開小河,導氵異水,分流二十裏,合于惠民河。
真宗咸平五年七月,京師霖雨,溝洫壅,惠民河溢,泛道路,壞廬舍,知開封府寇准治丁岡古河泄導之。大中祥符元年六月,開封府言:「尉氏縣惠民河決。」遣使督視完塞。二年四月,陳州言:「州地洿下,苦積潦,歲有水患,請自許州長葛縣浚減水河及補棗村舊河,以入蔡河。」從之。九年,知許州石普請於大流堰穿渠,置二斗門,引沙河以漕京師。遣使按視。四月,詔遣中使至惠民河,規畫置壩子,以通舟運。
仁宗天聖二年二月,崇儀副使、巡護惠民河田承說獻議:重修許州合流鎮大流堰斗門,創開減水河通漕,省迂路五百里。詔遣使按視以聞。五年八月,都大巡護惠民河王克基言:「先准宣惠民、京、索河水淺小,緣出源西京、鄭、許州界,惠民河下合橫溝、白雁溝、京、索河下合西河、湖河、雙河、欒霸河、丈八溝,各為民間裁水蒔稻灌園,宜令州縣巡察。」七年,王克基言:「按舊制,蔡河斗門棧板須依時啟閉,調停水勢。」嘉祐三年正月,開京城西葛家岡新河,以有司言:「至和中,大水入京城,請自祥符縣界葛家岡開生河,直城南好草陂,北入惠民河,分注魯溝,以紓京城之患。」
神宗熙寧四年七月,程昉請開宋家等堤,畎水以助漕運。八月,三班借職楊琰請增置上下壩閘,蓄水備淺涸。詔琰掌其事。六年九月戊辰,將作監尚宗儒言:「議者請置蔡河木岸,計功頗大。」詔修固土岸。八年,詔京西運米于河北,於是侯叔獻請因丁字河故道鑿堤置閘,引汴水入于蔡,以通舟運。河成,舟不可行,尋廢。十月,詔都水監展惠民河,欲便修城也。九年七月,提轄修京城所請引霧澤陂水至咸豐門,合京、索河,由京、索簽入副堤河,下合惠民。都水監謂:「不若於順天門外簽直河身,及於染院後簽入護龍河,至咸豐門南複入京、索河,實為長利。」從之。
徽宗崇甯元年二月,都水監言:惠民河修簽河次下硬堰畢工。詔立捕獲盜泄賞。大觀元年十二月,開氵異河入蔡河,從京畿都轉運使吳擇仁之請也。政和元年十月己酉,詔差水官同京畿監司視蔡河堤防及淤淺者,來春並工治之。
廣濟河導菏水,自開封曆陳留、曹、濟、鄆,其廣五丈,歲漕上供米六十二萬石。
太祖建隆二年正月,遣使往定陶規度,發曹、單丁夫數萬浚之。三月,幸新水門觀放水入河。先是,五丈河泥淤,不利行舟。遂詔左監門衛將軍陳承昭於京城之西,夾汴水造斗門,引京、索、蔡河水通城濠入斗門,俾架流汴水之上,東進於五丈河,以便東北漕運。公私鹹利。三年正月,遣右龍武統軍陳承昭護修五丈河役,車駕臨視,賜承昭錢二十萬。乾德三年,京師引五丈河造西水磑。
太宗太平興國三年正月,命發近縣丁夫浚廣濟河。
真宗景德二年六月,開封府言:「京西沿汴萬勝鎮,先置斗門,以減河水,今汴河分注濁水入廣濟河,堙塞不利。」帝曰:「此斗門本李繼源所造,屢詢利害,以為始因京、索河遇雨即泛流入汴,遂置斗門,以便通泄。若遽壅塞,複慮決溢。」因令多用巨石,高置斗門,水雖甚大,而餘波亦可減去。三年,內侍趙守倫建議:自京東分廣濟河由定陶至徐州入清河,以達江、湖漕路。役既成,遣使覆視,繪圖來上。帝以地有隆阜,而水勢極淺,雖置堰埭,又曆呂梁灘磧之險,非可漕運,罷之。
仁宗天聖六年七月,尚書駕部員外郎閻貽慶言:「五丈河下接濟州之合蔡鎮,通利梁山濼。近者天河決蕩,溺民田,壞道路,合蔡而下,漫散不通舟,請治五丈河入夾黃河。」因詔貽慶與水官李守忠規度,計功料以聞。
神宗熙寧七年,趙濟言:「河淺廢運,自此物賤傷農,宜議興複,以便公私。」詔張士澄、楊琰修治。八月,都提舉汴河堤岸司言:「欲於通津門汴河岸東城裏三十步內開河,下通廣濟,以便行運。」從之。八年,又遣琰同陳祐甫因汴河置滲水塘,又自孫賈斗門置虛堤八,滲水入西賈陂,由減水河注霧澤陂,皆為河之上源。九年,詔依元額漕粟京東,仍修壩閘,為啟閉之節。九年三月,詔遣官修廣濟河壩閘。元豐五年三月癸亥,罷廣濟輦運司,移上供物自淮陽軍界入汴,以清河輦運司為名,命張士澄都大提舉。七月,禦史王植言:「廣濟安流而上,與清河溯流入汴,遠近險易較然,廢之非是。」詔監司詳議。七年八月,都大提舉汴河堤岸司言:「京東地富,穀粟可漕,獨患河澀。若因修京城,令役兵近汴穴土,使之成渠,就引河水注之廣濟,則漕舟可通,是一舉而兩利也。」從之。
哲宗元祐元年,詔斥祥符霧澤陂募民承佃,增置水匱。又即宣澤門外仍舊引京、索源河,置槽架水,流入咸豐門。皆以為廣濟淺澀之備。三月,三省言:「廣濟河輦運,近因言者廢罷,改置清河輦運,迂遠不便。」詔知棣州王諤措置興複。都水監亦言:「廣濟河以京、索河為源,轉漕京東歲計。今欲依舊,即令于宣澤門外置槽架水,流入咸豐門裏,由舊河道複廣濟河源,以通漕運。」從之。
金水河一名天源,本京水,導自滎陽黃堆山,其源曰祝龍泉。
太祖建隆二年春,命左領軍衛上將軍陳承昭率水工鑿渠,引水過中牟,名曰金水河,凡百餘裏,抵都城西,架其水橫絕於汴,設斗門,入浚溝,通城濠,東匯於五丈河。公私利焉。乾德三年,又引貫皇城,曆後苑,內庭池沼,水皆至焉。開寶九年,帝步自左掖,按地勢,命水工引金水由承天門鑿渠,為大輪激之,南注晉王第。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九月,詔供備庫使謝德權決金水,自天波門並皇城至乾元門,曆天街東轉,繚太廟入後廟,皆甃以礲甓,植以芳木,車馬所經,又累石為間梁。作方井,官寺、民舍皆得汲用。複引東,由城下水竇入於濠。京師便之。
神宗元豐五年,金水河透水槽阻礙上下汴舟,遣宋用臣按視。請自板橋別為一河,引水北入於汴,後卒不行,乃由副堤河入于蔡。以源流深遠,與永安青龍河相合,故賜名曰天源。先是,舟至啟槽,頗滯舟行。既導洛通汴,遂自城西超字坊引洛水,由咸豐門立堤,凡三千三十步,水遂入禁中,而槽廢。然舊惟供灑掃,至徽宗政和間,容佐請於七裏河開月河一道,分減此水,灌溉內中花竹。命宋升措置導引,四年十一月,畢工。重和元年六月,複命藍從熙、孟揆等增堤岸,置橋、槽、壩、閘,浚澄水,道水入內。內庭池籞既多,患水不給,又於西南水磨引索河一派,架以石渠絕汴,南北築堤,導入天源河以助之。
白溝無山源,每歲水潦甚則通流,才勝百斛船,逾月不雨即竭。
至道二年三月,內殿崇班閻光澤、國子博士邢用之上言:「請開白溝,自京師抵彭城呂梁口,凡六百里,以通長淮之漕。」詔發諸州丁夫數萬治之,以光澤護其役。議者非之。會宋州通判王矩上表,極陳其不可,且言:「用之田園在襄邑,歲苦水潦,私幸渠成。」遂罷其役。咸平六年,用之為度支員外郎,又令自襄邑下流治白溝河,導京師積水,而民田無害。
神宗熙寧六年,都水監丞侯叔獻請儲三十六陂及京、索二水為源,仿真、楚州開平河置閘,則四時可行舟,因廢汴渠。帝曰:「白溝功料易耳,第汴渠歲運甚廣,河北、陝西資焉。又京畿公私所用良材,皆自汴口而至,何可遽廢?」王安石曰:「此役苟成,亦無窮之利也。當別為漕河,引黃河一支,乃為經久。」馮京曰:「若白溝成,與汴、蔡皆通漕,為利誠大,恐汴終不可廢。」帝然之,詔劉璯同叔獻覆視。八月,都水監言:「白溝自濉河至於淮八百里,乞分三年興修。其廢汴河,俟白溝畢功,別相視。仍請發谷熟淤田司並京東汴河所隸河清兵赴役。」從之。七年正月,都水監言:「自盟河畎導汴南諸水,近者失於疏浚,為害甚大。」於是輟夫修治,而白溝之役廢。
初,王安石欲罷白溝、修汴南水利,帝曰:「人多以白溝不可為,而卿獨見可為?」安石曰:「果不可為,罷之誠宜;若可為,即俟時為之,何必計校人言也。」
徽宗政和二年十月,都水監丞孟昌齡言開浚含暉門外白溝河,開堰放水,仍舊通流。
京畿溝洫:汴都地廣平,賴溝渠以行水潦。真宗景德二年五月,詔開京城濠以通舟楫,毀官水磑三所。三年,分遣入內內侍八人,督京城內外坊裏開浚溝渠。先是,京都每歲春浚溝讀,而勢家豪族,有不即施工者。帝聞之,遣使分視,自是不復有稽遲者,以至雨潦暴集,無所雍遏,都人賴之。大中祥符三年,遣供備庫使謝德權治溝洫,導太一宮積水抵陳留界,入亳州渦河。五年三月,帝宣示宰臣曰:「京師所開溝渠,雖屢鈐轄,仍令內侍分察吏擾。」
仁宗天聖元年八月,東西八作司與內殿承制、閣門祗候劉永崇等言:「內外八廂創置八字水口,通流兩水入渠甚利,慮所置處豪富及勢要阻抑,乞下令巡察。」從之。二年七月,內殿崇班、閣門祗候張君平等言:「准敕按視開封府界至南京、宿、亳諸州溝河形勢,疏決利害凡八事:一、商度地形,高下連屬,開治水勢,依尋古溝洫浚之,州縣計力役均定,置籍以主之。二、施工開治後,按視不如元計狀及水壅不行、有害民田者,按官吏之罪,令償其費。三、約束官吏,毋斂取夫眾財貨入己。四、縣令佐、州守倅,有能勸課部民自用工開治不致水害者,敘為勞績,替日與家便官;功績尤多,別議旌賞。五、民或于古河渠中修築堰堨,截水取魚,漸至澱淤,水潦暴集,河流不通,則致深害,乞嚴禁之。六、開治工畢,按行新舊廣深丈尺,以校工力。以所出土,於溝河岸一步外築為堤埒。七、凡溝洫上廣一丈,則底廣八尺,其深四尺,地形高處或至五六尺,以此為率。有廣狹不等處,折計之,則畢工之日,易於覆視。八、古溝洫在民田中,久已淤平,今為賦籍而須開治者,據所占地步,為除其賦。」詔令頒行。
神宗熙甯元年三月,都水監言:「畿內溝河至多,而諸縣各役人夫開淘,十才二三,須二三年方可畢工。請令府界提點司選官,與縣官同定緊慢功料,據合差夫數,以五分夫,役十分工,依年分開淘,提點司通行點校。」從之。二年閏十一月,詔以府界道路積水,妨民輸納,命都水監差官溝畎。元豐五年,詔開在京城濠,闊五十步,深一丈五尺,地脈不及者,至泉止。
徽宗大觀元年七月,以京城霖雨,水浸居民,道路不通,遣官分督疏導。是月又詔:「自京至八角鎮,積水妨行旅。轉運司選官疏導,修治橋樑,毋使病涉。」
白河在唐州,南流入漢。太平興國三年正月,西京轉運使程能獻議,請自南陽下向口置堰,回水入石塘、沙河,合蔡河達于京師,以通湘潭之漕。詔發唐、鄧、汝、潁、許、蔡、陳、鄭丁夫及諸州兵,凡數萬人,以弓箭庫使王文寶、六宅使李繼隆、內作坊副使李神祐、劉承珪等護其役。塹山陻穀,曆博望、羅渠、少柘山,凡百餘裏,月余,抵方城,地勢高,水不能至。能獻複多役人以致水,然不可通漕運。會山水暴漲,石堰壞,河不克就,卒堙廢焉。
端拱元年,供奉官閣門祗候閻文遜、苗忠俱上言:「開荊南城東漕河,至師子口入漢江,可通荊、峽漕路至襄州;又開古白河,可通襄、漢漕路至京。」詔八作使石全振往視之,遂發丁夫治荊南漕河至漢江,可勝二百斛重載,行旅者頗便,而古白河終不可開。
三白渠在京兆涇陽縣。淳化二年秋,縣民杜思淵上書言:「涇河內舊有石翣以堰水入白渠,溉雍、耀田,歲收三萬斛。其後多歷年所,石翣壞,三白渠水少,溉田不足,民頗艱食。乾德中,節度判官施繼業率民用梢穰、笆籬、棧木,截河為堰,壅水入渠。緣渠之民,頗獲其利。然凡遇暑雨,山水暴至,則堰輒壞。至秋治堰,所用複取於民,民煩數役,終不能固。乞依古制,調丁夫修疊石翣,可得數十年不撓。所謂暫勞永逸矣。」詔從之,遣將作監丞周約己等董其役,以用功尤大,不能就而止。
至道元年正月,度支判官梁鼎、陳堯叟上《鄭白渠利害》:「按舊史,鄭渠元引涇水,自仲山西抵瓠口,並北山東注洛,三百餘裏,溉田四萬頃,畝收一鐘。白渠亦引涇水,起穀口,入櫟陽,注渭水,長二百餘裏,溉田四千五百頃。兩渠溉田凡四萬四千五百頃,今所存者不及二千頃,皆近代改修渠堰,浸隳舊防,繇是灌溉之利,絕少於古矣。鄭渠難為興工,今請遣使先詣三白渠行視,複修舊跡。」於是詔大理寺丞皇甫選、光祿寺丞何亮乘傳經度。
選等使還,言:
周覽鄭渠之制,用功最大。並仲山而東,鑿斷岡阜,首尾三百余裏,連亙山足,岸壁頹壞,堙廢已久。度其制置之始,涇河平淺,直入渠口。暨年代浸遠,涇河陡深,水勢漸下,與渠口相懸,水不能至。峻崖之處,渠岸摧毀,荒廢歲久,實難致力。其三白渠溉涇陽、櫟陽、高陵、雲陽、三原、富平六縣田三千八百五十餘頃,此渠衣食之源也,望令增築堤堰,以固護之。舊設節水斗門一百七十有六,皆壞,請悉繕完。渠口舊有六石門,謂之「洪門」,今亦隤圮,若復議興置,則其功甚大,且欲就近度其岸勢,別開渠口,以通水道。歲令渠官行視,岸之缺薄,水之淤填,即時浚治。嚴豪民盜水之禁。
涇河中舊有石堰,修廣皆百步,捍水雄壯,謂之「將軍翣」,廢壞已久。杜思淵嘗請興修,而功不克就。其後止造木堰,凡用梢樁萬一千三百餘數,歲出於緣渠之民。涉夏水潦,木堰遽壞,漂流散失,至秋,複率民以葺之,數斂重困,無有止息。欲令自今溉田既畢,命水工拆堰木置於岸側,可充二三歲修堰之用。所役緣渠之民,計田出丁,凡調萬三千人。疏渠造堰,各獲其利,固不憚其勞也。選能吏司其事,置暑于涇陽縣側,以時行視,往復甚便。
又言:
鄧、許、陳、潁、蔡、宿、亳七州之地,有公私閒田凡三百五十一處,合二十二萬餘頃,民力不能盡耕。皆漢、魏以來,召信臣、杜詩、杜預、任峻、司馬宣王、鄧艾等立制墾辟之地。內南陽界鑿山開道,疏通河水,散入唐、鄧、襄三州以溉田。又諸處陂塘防埭,大者長三十裏至五十裏,闊五丈至八丈,高一丈五尺至二丈。其溝渠,大者長五十裏至百里,闊三丈至五丈,深一丈至一丈五尺,可行小舟。臣等周行曆覽,若皆增築陂堰,勞費頗甚,欲堤防未壞可興水利者,先耕二萬餘頃,他處漸圖建置。
時著作佐郎孫冕總監三白渠,詔冕依選等奏行之。後自仲山之南,移治涇陽縣。其七州之田,令選于鄧州募民耕墾,皆免賦入。複令選等舉一人,與鄧州通判同掌其事。選與亮分路按察,未幾而罷。
景德三年,鹽鐵副使林特、度支副使馬景盛陳關中河渠之利,請遣官行鄭、白渠,興修古制。乃詔太常博士尚賓乘傳經度,率丁夫治之。賓言:「鄭渠久廢不可複,今自介公廟回白渠洪口直東南,合舊渠以畎涇河,灌富平、櫟陽、高陵等縣,經久可以不竭。」工既畢而水利饒足,民獲數倍。
志第四十八河渠五
○漳河滹沱河禦河塘濼緣邊諸水河北諸水岷江
漳河源於西山,由磁、洺州南入冀州新河鎮,與胡盧河合流,其後變徙,入于大河。
神宗熙寧三年,詔程昉同河北提點刑獄王廣廉相視。四年,開修,役兵萬人,袤一百六十裏。帝因與大臣論財用,文彥博曰:「足財用在乎安百姓,安百姓在乎省力役。且河久不開,不出於東,則出於西,利害一也。今發夫開治,徙東從西,何利之有?」王安石曰:「使漳河不由地中行,則或東或西,為害一也。治之使行地中,則有利而無害。勞民,先王所謹,然以佚道使民,雖勞不可不勉。」會京東、河北大風,三月,詔曰:「風變異常,當安靜以應天災。漳河之役妨農,來歲為之未晚。」中書格詔不下。尋有旨權令罷役,程昉憤恚,遂請休退。朝廷令以都水丞領淤田事於河上。
五月,禦史劉摯言:「昉等開修漳河,凡用九萬夫。物料本不預備,官私應急,勞費百倍。逼人夫夜役,踐蹂田苗,發掘墳墓,殘壞桑柘,不知其數。愁怨之聲,流播道路,而昉等妄奏民間樂於工役。河北廂軍,剗刷都盡,而昉等仍乞於洺州調急夫,又欲令役兵不分番次,其急切擾攘,至於如此。乞重行貶竄,以謝疲民。」中丞楊繪亦以為言。王安石為昉辨說甚力,後卒開之。五年,工畢,昉與大理寺丞李宜之、知洺州黃秉推恩有差。
七年六月,知冀州王慶民言:「州有小漳河,向為黃河北流所壅,今河已東,乞開浚。」詔外都水監相度而已。
滹沱河源於西山,由真定、深州、乾寧,與禦河合流。
神宗熙甯元年,河水漲溢,詔都水監、河北轉運司疏治。六年,深州、祁州、永甯軍修新河。八年正月,發夫五千人,並胡盧河增治之。
元豐四年正月,北外都水丞陳祐甫言:「滹沱自熙寧八年以後,氾濫深州諸邑,為患甚大。諸司累相度不決,謂其下流舊入邊吳、宜子澱,最為便順,而屯田司懼填淤塘濼,煩文往復,無所適從。昨差官計之,若障入胡盧河,約用工千六百萬,若治程昉新河,約用工六百萬,若依舊入邊吳等澱,約用工二十九萬,其工費固已相遠。乞嚴立期會,定歸一策。」詔河北屯田轉運司同北外都水丞司相視。
五年八月癸酉,前河北轉運副使周革言:「熙甯中,程昉於真定府中渡創系浮梁,增費數倍。既非形勢控扼,請歲八九月易以版橋,至四五月防河即拆去,權用船渡。」從之。
禦河源出衛州共城縣百門泉,自通利、乾寧入界河,達於海。
神宗熙寧二年九月,劉彝、程昉言:「二股河北流今已閉塞,然禦河水由冀州下流,尚當疏導,以絕河患。」先是,議者欲于恩州武城縣開禦河約二十裏,入黃河北流故道,下五股河,故命彝、昉相度。而通判冀州王庠謂,第開見行流處,下接胡盧河,尤便近。彝等又奏:「如庠言,雖於河流為順,然其間漫淺沮洳,費工猶多,不若開烏欄堤東北至大、小流港,橫截黃河,入五股河,複故道,尤便。」遂命河北提舉糴便糧草皮公弼、提舉常平王廣廉按視,二人議協,詔調鎮、趙、邢、洺、磁、相州兵夫六萬浚之,以寒食後入役。
三年正月,韓琦言:「河朔累經災傷,雖得去年夏秋一稔,瘡痍未複。而六州之人,奔走河役,遠者十一二程,近者不下七八程,比常歲勞費過倍。兼鎮、趙兩州,舊以次邊,未嘗差夫,一旦調發,人心不安。又於寒食後入役,比滿一月,正妨農務。」詔河北都轉運使劉庠相度,如可就寒食前入役,即亟興工,仍相度最遠州縣,量減差夫,而輟修塘堤兵千人代其役。二月,琦又奏:「禦河漕運通流,不宜減大河夫役。」於是止令樞密院調兵三千,並都水監卒二千。三月,又益發壯城兵三千,仍詔提舉官程昉等促迫功限。六月,河成,詔昉赴闕,遷宮苑副使。四年,命昉為都大提舉黃、禦等河。
八年,昉與劉璯言:「衛州沙河湮沒,宜自王供埽開浚,引大河水注之禦河,以通江、淮漕運。仍置斗門,以時啟閉。其利有五:王供危急,免河勢變移而別開口地,一也。漕舟出汴,橫絕沙河,免大河風濤之患,二也。沙河引水入於禦河,大河漲溢,沙河自有限節,三也。禦河漲溢,有斗門啟閉,無沖注淤塞之弊,四也。德、博舟運,免數百里大河之險,五也。一舉而五利附焉。請發卒萬人,一月可成。」從之。
九年秋,昉奏畢功。中書欲論賞,帝令河北監司案視保明,大名安撫使文彥博覆實。十月,彥博言:
去秋開舊沙河,取黃河行運,欲通江、淮舟楫,徹于河北極邊。自今春開口放水,後來漲落不定,所行舟伐皆輕載,有害無利,枉費功料極多。今禦河上源,止是百門泉水,其勢壯猛,至衛州以下,可勝三四百斛之舟,四時行運,未嘗阻滯。堤防不至高厚,亦無水患。今乃取黃河水以益之,大即不能吞納,必致決溢;小則緩漫淺澀,必致淤澱。凡上下千餘裏,必難歲歲開浚。況此河穿北京城中,利害易睹。今始初冬,已見阻滯,恐年歲間,反壞久來行運。儻謂通江、淮之漕,即尤不然。自江、浙、淮、汴入黃河,順流而下,又合於禦河,大約歲不過一百萬斛。若自汴順流徑入黃河,達於北京,自北京和雇車乘,陸行入倉,約用錢五六千緡,卻於禦河裝載赴邊城,其省工役、物料及河清衣糧之費,不可勝計。
又去冬,外監丞欲于北京黃河新堤開置水口,以通行運,其策尤疏。此乃熙寧四年秋黃河下注禦河之處,當時朝廷選差近臣,督役修塞,所費不貲。大名、恩冀之人,至今瘡痍未平,今奈何反欲開口導水耶?都水監雖令所屬相視,而官吏恐忤建謀之官,止作遷延,回報謂俟修固禦河堤防,方議開置河口,況禦河堤道,僅如蔡河之類,若欲吞納河水,須如汴岸增修,猶恐不能制蓄。乞別委清強官相視利害,並議可否。
又言:「今之水官,尤為不職,容易建言,僥倖恩賞。朝廷便為主張,中外莫敢異議,事若不效,都無譴罰。臣謂更當選擇其人,不宜令狂妄輩橫費生民膏血。」
已而都水監言,運河乞置雙閘,例放舟船實便,與彥博所言不同。十二月,命知制誥熊本與都水監、河北轉運司官相視。本奏:
河北州軍賞給茶貨,以至應接沿邊榷場要用之物,並自黃河運至黎陽出卸,轉入禦河,費用止於客軍數百人添支而已。向者,朝廷曾賜米河北,亦于黎陽或馬陵道口下卸,倒裝轉致,費亦不多。昨因程昉等擘畫,于衛州西南,循沙河故跡決口置閘,鑿堤引河,以通江、淮舟楫,而實邊郡倉稟。自興役至畢,凡用錢米、功料二百萬有奇。今後每歲用物料一百一十六萬,廂軍一千七百餘人,約費錢五萬七千餘緡。開河行水,才百餘日,所過船伐六百二十五,而衛州界禦河淤淺,已及三萬八千余步;沙河左右民田,渰浸者幾千頃,所免租稅二千貫石有餘。有費無利,誠如議者所論。
然尚有大者,衛州居禦河上游,而西南當王供向著之會,所以捍黃河之患者,一堤而已。今穴堤引河,而置閘之地,才及堤身之半。詢之土人雲,自慶曆八年後,大水七至,方其盛時,游波有平堤者。今河流安順三年矣,設複礬水暴漲,則河身乃在閘口之上。以湍悍之勢而無堤防之阻,氾濫沖溢,下合禦河,臣恐墊溺之禍,不特在乎衛州,而瀕禦河郡縣,皆罹其患矣。
夫此河之興,一歲所濟船伐,其數止此,而萌每歲不測之患,積無窮不貲之費,豈陛下所以垂世裕民之意哉!臣博采眾論,究極利病,鹹以謂葺故堤,堰新口,存新閘而勿治,庶可以銷淤澱決溢之患,而省無窮之費。萬一他日欲由此河轉粟塞下,則暫開亟止,或可紓飛輓之勞。
未幾,河果決衛州。
元豐五年,提舉河北黃河堤防司言:「禦河狹隘,堤防不固,不足容大河分水,乞令綱運轉入大河,而閉截徐曲。」既從之矣。明年,戶部侍郎蹇周輔複請開撥,以通漕運,及令商旅舟船至邊。是時,每有一議,朝廷輒下水官相度,或作或輟,迄莫能定。大抵自小吳埽決,大河北流,禦河數為漲水所冒,亦或湮沒。哲宗紹聖三年四月,河北都轉運使吳安持始奏,大河東流,禦河複出。詔委前都水丞李仲提舉開導。
徽宗崇甯元年冬,詔侯臨同北外都水丞司開臨清縣壩子口,增修禦河西堤,高三尺,並計度西堤開置斗門,決北京、恩、冀、滄州、永靜軍積水入禦河枯源。明年秋,黃河漲入禦河,行流浸大名府館陶縣,敗廬舍,複用夫七千,役二十一萬余工修西堤,三月始畢,漲水複壞之。
政和五年閏正月,詔於恩州北增修禦河東堤,為治水堤防,令京西路差借來年分溝河夫千人赴役。於是都水使者孟揆移撥十八埽官兵,分地步修築,又取棗強上埽水口以下舊堤所管榆柳為樁木。
塘濼,緣邊諸水所聚,因以限遼。河北屯田司、緣邊安撫司皆掌之,而以河北轉運使兼都大制置。凡水之淺深,屯田司季申工部。其水東起滄州界,拒海岸黑龍港,西至乾寧軍,沿永濟河合破船澱、灰澱、方澱為一水,衡廣一百一十裏,縱九十裏至一百三十裏,其深五尺。東起乾寧軍、西信安軍永濟渠為一水,西合鵝巢澱、陳人澱、燕丹澱、大光澱、孟宗澱為一水,衡廣一百二十裏,縱三十裏,或五十裏,其深丈餘或六尺。東起信安軍永濟渠,西至霸州莫金口,合水汶澱、得勝澱、下光澱、小蘭澱、李子澱、大蘭澱為一水,衡廣七十裏,或十五裏或六裏,其深六尺或七尺。東北起霸州莫金口,西南保定軍父母砦,合糧料澱、回澱為一水,衡廣二十七裏,縱八裏,其深六尺。霸州至保定軍並塘岸水最淺,故咸平、景德中,契丹南牧,以霸州、信安軍為歸路。東南起保安軍,西北雄州,合百水澱、黑羊澱、小蓮花澱為一水,衡廣六十裏,縱二十五裏或十裏,其深八尺或九尺。東起雄州,西至順安軍,合大蓮花澱、洛陽澱、牛橫澱、康池澱、疇澱、白羊澱為一水,衡廣七十裏,縱三十裏或四十五裏,其深一丈或六尺或七尺。東起順安軍,西邊吳澱至保州,合齊女澱、勞澱為一水,衡廣三十餘裏,縱百五十裏,其深一丈三尺或一丈。起安肅、廣信軍之南,保州西北,畜沈苑河為塘,衡廣二十裏,縱十裏,其深五尺,淺或三尺,曰沈苑泊。自保州西合雞距泉、尚泉為稻田、方田,衡廣十裏,其深五尺至三尺,曰西塘泊。自何承矩以黃懋為判官,始開置屯田,築堤儲水為阻固,其後益增廣之。凡並邊諸河,若滹沱、胡盧、永濟等河,皆匯於塘。
天聖以後,相循而不廢,仍領于沿邊屯田司。而當職之吏,各從其所見,或曰:「有兵將在,契丹來,雲無所事塘。自邊吳澱西望長城口,尚百餘裏,皆山阜高仰,水不能至,契丹騎馳突,得此路足矣,塘雖距海,亦無所用。夫以無用之塘,而廢可耕之田,則邊穀貴,自困之道也。不如勿廣,以息民為根本。」或者則曰:「河朔幅員二千里,地平夷無險阻。契丹從西方入,放兵大掠,由東方而歸,我嬰城之不暇,其何以禦之?自邊吳澱至泥姑海口,綿亙七州軍,屈曲九百里,深不可以舟行,淺不可以徒涉,雖有勁兵,不能度也。東有所阻,則甲兵之備,可以專力於其西矣。孰謂無益?」論者自是分為兩歧,而廷朝以契丹出沒無常,阻固終不可以廢也。
仁宗明道二年,劉平自雄州徙知成德軍,奏曰:「臣向為沿邊安撫使,與安撫都監劉志嘗陳備邊之略。臣今徙真定路,由順安、安肅、保定州界,自邊吳澱望趙曠川、長城口,乃契丹出入要害之地,東西不及一百五十裏。臣竊恨聖朝七十餘年,守邊之臣,何可勝數,皆不能為朝廷預設深溝高壘,以為扼塞。臣聞太宗朝,嘗有建請置方田者。今契丹國多事,兵荒相繼,我乘此以引水植稻為名,開方田,隨田塍四面穿溝渠,縱廣一丈,深二丈,鱗次交錯,兩溝間屈曲為徑路,才令通步兵。引曹河、鮑河、徐河、雞距泉分注溝中,地高則用水車汲引,灌溉甚便。願以劉志知廣信軍,與楊懷敏共主其事,數年之後,必有成績。」帝遂密敕平與懷敏建方田。侍禁劉宗言又奏請種木於西山之麓,以法榆塞,雲可以限契丹也。後劉平去真定,懷敏猶領屯田司。塘泊益廣,至吞沒民田,蕩溺丘墓,百姓始告病,乃有盜決以免水患者,懷敏奏立法依盜決堤防律。
景祐二年,懷敏知雄州,又請立木為水則,以限盈縮。寶元元年十一月己未,河北屯田司言:「欲于石塚口導永濟河水,以注緣邊塘泊,請免所經民田稅。」從之。時歲旱,塘水涸,懷敏慮契丹使至,測知其廣深,乃壅界河水注之,塘複如故。
慶曆二年三月己巳,契丹遣使致書,求關南十縣。且曰:「營築長堤,填塞隘路,開決塘水,添置邊軍,既潛稔於猜嫌,慮難敦於信睦。」四月庚辰,複書曰:「營築堤埭,開決陂塘,昨緣霖潦之餘,大為衍溢之患,既非疏導,當稍繕防,豈蘊猜嫌,以虧信睦。」遼使劉六符嘗謂賈昌朝曰:「南朝塘濼何為者哉?一葦可杭,投箠可平。不然,決其堤,十萬土囊,遂可逾矣。」時議者亦請涸其地以養兵。帝問王拱辰,對曰:「兵事尚詭,彼誠有謀,不應以語敵,此六符誇言爾。設險守國,先王不廢,且祖宗所以限遼騎也。」帝深然之。
七月,契丹復議和好,約兩界河澱已前開畎者並依舊外,自今已後,各不添展。其見堤堰水口,逐時決泄壅塞,量差兵夫,取便修疊疏導。非時霖潦,別至大段漲溢,並不在關報之限。是歲,劉宗言知順安軍,上言:「屯田司浚塘水,漂招賢鄉六千戶。」
五年七月,初與契丹約,罷廣兩界塘澱。約既定,朝廷重生事,自是每邊臣言利害,雖聽許,必戒之以毋張惶,使契丹有詞。而楊懷敏獨治塘益急,是月,懷敏密奏曰:「前轉運使沈邈開七汲口泄塘水,臣已亟塞之。知順安軍劉宗言閉五門襆頭港、下赤大渦柳林口漳河水,不使入塘,臣已複通之,令注白羊澱矣。邈、宗言朋黨沮事如此,不譴誅無以懲後。」詔從懷敏奏,自今有妄乞改水口者,重責之。
嘉祐中,禦史中丞韓絳言:「宣祖已上,本籍保州,懷敏廣塘水,侵皇朝遠祖墳。近聞詔旨以錢二百千賜本宗使易葬,此虧薄國體尤甚,物論駭歎,願請州縣屏水患而已。」知雄州趙滋言:「屯田司當徐河間築堤斷水,塘堤具存,可覆視也。宜開水竇六十尺,修石限以節之。」鹹可其奏。八年,河北提點刑獄張問言:「視八州軍塘,出土為堤,以畜西山之水,涉夏河溢,而民田無患。」亦施行焉。
神宗熙甯元年正月,複汾州西河濼。濼舊在城東,圍四十裏,歲旱以溉民田,雨以瀦水,又有蒲魚、茭芡之利,可給貧民。前轉運使王沿廢為田,人不以為便。至是,知雜禦史劉述請複之。是歲,又遣程昉諭邊臣營治諸濼,以備守禦。
五年,東頭供奉官趙忠政言:「界河以南至滄州凡三百里,夏秋可徒涉,遇冬則冰合,無異平地。請自滄州東接海,西抵西山,植榆柳、桑棗,數年之間,可限契丹。然後施力耕種,益出租賦,以助邊儲。」詔程昉察視利害以聞。
六年五月,帝與王安石論王公設險守國,安石曰:「《周官》亦有掌固之官,但多侵民田,恃以為國,亦非計也。太祖時未有塘泊,然契丹莫敢侵軼。」他日,樞密院官言:「程昉放滹沱水,大懼填淤塘濼,失險固之利。」安石謂:「滹沱舊入邊吳澱,新入洪城澱,均塘濼也。何昔不言而今言乎?」蓋安石方主昉等,故其論如此。
六年十二月癸酉,命河北同提點制置屯田使閻士良專興修樸樁口,增灌東塘澱濼。先是,滄州北三堂等塘濼,為黃河所注,其後河改而濼塞。程昉嘗請開琵琶灣引河水,而功不成。至是,士良請堰水絕禦河,引西塘水灌之,故有是命。
七年六月丁醜,河北沿邊安撫司上《制置沿邊浚陂塘築堤道條式圖》,請付邊郡屯田司。又言於沿邊軍城植柳蒔麻,以備邊用。並從之。
九年六月,高陽關言:「信安、乾寧塘濼,昨因不收獨流決口,至今乾涸。」於是命河北東、西路分遣監司,視廣狹淺深,具圖本上。十年正月甲子,詔:「比修築河北破缺塘堤,收匱水勢。其信安軍等處因塘水減涸,退出田土,己召入耕佃者複取之。」
元豐三年,詔諭邊臣曰:「比者契丹出沒不常,不可全恃信約以為萬世之安。況河朔地勢坦平,略無險阻,殆非前世之比。惟是塘水實為礙塞,卿等當體朕意,協力增修,自非地勢高仰,人力所不可施者,皆在滋廣,用謹邊防。蓋功利近在目前而不為,良可惜也。」六年十二月,定州路安撫使韓絳言:「定州界西自山麓,東接塘澱,綿地百餘裏,可瀦水設險。」詔以引水灌田陂為名。哲宗元祐中,大臣欲回河東流者,皆以北流壞塘濼為言,事見前篇。
徽宗大觀二年十二月,詔曰:「瀦水為塘,以備氾濫,留屯營田,以實塞下,國家設官置吏,專總其事。州縣習玩,歲久隳壞。其令屯田司循祖宗以來塘堤故跡修治之,毋得增益生事。」大抵河北塘濼,東距海,西抵廣信、安肅,深不可涉,淺不可舟,故指為險固之地。其後淤澱乾涸,不復開浚,官司利於稻田,往往泄去積水,自是堤防壞矣。
河北諸水,有通轉餉者,有為方田限遼人者。太宗太平興國六年正月,遣八作使郝守浚分行河道,抵於遼境者,皆疏導之。又于清苑界開徐河、雞距河五十裏入白河。自是關南之漕,悉通濟焉。端拱二年,以左諫議大夫陳恕為河北東路招置營田使,魏羽為副使;右諫議大夫樊知古為河北西路招置營田使,索湘為副使,欲大興營田也。
先是,自雄州東際於海,多積水,契丹患之,未嘗敢由此路入,每歲,數擾順安軍。議者以為宜度地形高下,因水陸之便,建阡陌,浚溝洫,益樹五稼,所以實邊廩而限契丹。雍熙後,數用兵,岐溝、君子館敗衄之後,河朔之民,農桑失業,多閒田,且戍兵增倍,故遣恕等經營之。恕密奏:「戍卒皆墮遊,仰食縣官,一旦使冬被甲兵,春執耒耜,恐變生不測。」乃詔止令葺營堡,營田之議遂寢。
淳化二年,從河北轉運使請,自深州新砦鎮開新河,導胡盧河,分為一派,凡二百里抵常山,以通漕運。胡盧河源於西山,始自冀州新河鎮入深州武強縣,與滹沱河合流,其後變徙,入大河。至神宗熙寧中,內侍程昉請開決引水入新河故道,詔本路遣官按視。永靜軍判官林伸、東光縣令張言舉言:「新河地形高仰,恐害民田」昉言:「地勢最順,宜無不便。」乃複遣劉璯、李直躬考實,而會等卒如昉言,伸等坐貶官。
四年春,詔六宅使何承矩等督戍兵萬八千人,自霸州界引滹沱水灌稻為屯田,用實軍廩,且為備禦焉。初,臨津令黃懋上封事,盛稱水田之利,乃以承矩洎內供奉官閻承翰、殿直張從古同制置河北緣邊屯田事,仍以懋為大理寺丞,充屯田判官,其所經畫,悉如懋奏。
真宗咸平四年,知靜戎軍王能請自薑女廟東決鮑河水,北入閻台澱,又自靜戎之東,引北注三台、小李村,其水溢入長城口而南,又壅使北流而東入於雄州。五年,順安軍兵馬都監馬濟複請自靜戎軍東,擁鮑河開渠入順安軍,又自順安軍之西引入威虜軍,置水陸營田于渠側。濟等言:「役成,可以達糧漕,隔遼騎。」帝許之,獨鹽台澱稍高,恐決引非便,不從其議。因詔莫州部署石普並護其役。逾年功畢。帝曰:「普引軍壁馬村以西,開鑿深廣,足以張大軍勢。若邊城壕溝悉如此,則遼人倉卒難馳突而易追襲矣。」其年,河北轉運使耿望開鎮州常山鎮南河水入洨河至趙州,有詔褒之。三月,西京左藏庫使舒知白請于泥姑海口、章口複置海作務造舟,令民入海捕魚,因偵平州機事。異日王師征討,亦可由此進兵,以分敵勢。先是,置船務,以近海之民與遼人往還,遼人嘗泛舟直入千乘縣,亦疑有鄉導之者,故廢務。至是,令轉運使條上利害。既而以為非便,罷之。
景德元年,北面都鈐轄閻承翰自嘉山東引唐河三十二裏至定州,釃而為渠,直蒲陰縣東六十二裏會沙河,徑邊吳泊,遂入於界河,以達方舟之漕。又引保州趙彬堰徐河水入雞距泉,以息挽舟之役,自是朔方之民,灌溉饒益,大蒙其利矣。八月,詔滄州、乾寧軍謹視斗門水口,壅潮水入禦河東塘堰,以廣溉蔭。四年五月,知雄州李允則決渠為水田,帝以渠接界河,罷之。因下詔曰:「頃修國好,聽其盟約,不欲生事,姑務息民。自今邊城止可修葺城壕,其餘河道,不得輒有浚治。」
大中祥符七年四月,涇原都鈐轄曹瑋言:「渭北有古池,連帶山麓,今浚為渠,令民導以溉田。」六月,知永興軍陳堯咨導龍首渠入城,民庶便之。並詔嘉獎。天禧末,諸州屯田總四千二百餘頃,而河北屯田歲收二萬九千四百余石,保州最多,逾其半焉。江、淮、兩浙承偽制,皆有屯田,克復後,多賦與民輸租,第存其名。在河北者雖有其實,而歲入無幾,利在畜水以限遼騎而已。
仁宗天聖四年閏五月,陝西轉運使王博文等言:「准敕相度開治解州安邑縣至白家場永豐渠,行舟運鹽,經久不至勞民。按此渠自後魏正始二年,都水校尉元清引平坑水西入黃河以運鹽,故號永豐渠。周、齊之間,渠遂廢絕。隋大業中,都水監姚暹決堰浚渠,自陝郊西入解縣,民賴其利。及唐末至五代亂離,迄今湮沒,水甚淺涸,舟楫不行。」詔三司相度以聞。
神宗即位,志在富國,故以劭農為先。熙甯元年六月,詔諸路監司:「比歲所在陂塘堙沒,瀕江圩垾浸壞,沃壤不得耕,宜訪其可興者,勸民興之,具所增田畝稅賦以聞。」二年十月,權三司使吳充言:「前宜城令朱紘,治平間修復木渠,不費公家束薪鬥粟,而民樂趨之。渠成,溉田六千餘頃,數邑蒙其利。」詔遷紘大理寺丞,知比陽縣。或雲紘之木渠,繞工度溪以行水,數勤民而終無功。
十一月,制置三司條例司具《農田利害條約》,詔頒諸路:「凡有能知土地所宜種植之法,及修復陂湖河港,或元無陂塘、圩垾、堤堰、溝洫而可以創修,或水利可及眾而為人所擅有,或田去河港不遠,為地界所隔,可以均濟流通者;縣有廢田曠土,可糾合興修,大川溝瀆淺塞荒穢,合行浚導,及陂塘堰埭可以取水灌溉,若廢壞可興治者,各述所見,編為圖籍,上之有司。其土田迫大川,數經水害,或地勢汙下,雨潦所鐘,要在修築圩垾、堤防之類,以障水澇,或疏導溝洫、畎澮,以泄積水。縣不能辦,州為遣官,事關數州,具奏取旨。民修水利,許貸常平錢谷給用。」初,條例司奏遣劉彝等八人行天下,相梘農田水利,又下諸路轉運司各條上利害,又詔諸路各置相度農田水利官。至是,以《條約》頒焉。
秘書丞侯叔獻言:「汴岸沃壤千里,而夾河公私廢田,略計二萬餘頃,多用牧馬。計馬而牧,不過用地之半,則是萬有餘頃常為不耕之地。觀其地勢,利於行水。欲於汴河兩岸置斗門,泄其餘水,分為支渠,及引京、索河並三十六陂,以灌溉田。」詔叔獻提舉開封府界常平,使行之,而以著作佐郎楊汲同提舉。叔獻又引汴水淤田,而祥符、中牟之民大被水患,都水監或以為非。
三年三月,帝謂王安石、韓絳曰:「都水沮壞淤田者,以侵其職事爾。」安石曰:「必欲任屬,當以楊汲為都水監。今每事稟于沈立、張鞏,何能辦集。」七月,帝聞淤田多浸民田稼、屋宇,令內侍馮宗道往視,宗道以說者為妄。八月,叔獻、汲並權都水監丞、提舉沿汴淤田。
九月戊申,遣殿中丞陳世修乘驛經度陳、潁州八丈溝故跡。初,世修言:「陳州項城縣界蔡河東岸有八丈溝,或斷或續,迤邐東去,由潁及壽,綿亙三百五十餘裏,乞因其故道,量加浚治。興複大江、次河、射虎、流龍、百尺等陂塘,導水行溝中,棋布灌溉,俾數百里複為稻田,則其利百倍。」繪圖來上,帝意向之。王安石曰:「世修言引水事即可試,八丈溝新河則不然。昔鄧艾不賴蔡河漕運,故能並水東下,大興水田。厥後既分水以注蔡河,又有新修閘以限之,與昔不同。惟無所用水,即水可並而溝可複矣。」故先命世修相度。
四年三月,帝語侍臣:「中人視麥者,言淤田甚佳,有未淤不可耕之地,一望數百里。獨樞密院以淤田無益,謂其薄如餅。」安石曰:「就令薄,固可再淤,厚而後止。」是月,帝以慶州軍亂,召執政對資政殿。馮京曰:「府界既淤田,又行免役,作保甲,人極勞弊。」帝曰:「淤田于百姓何苦?聞土細如面。」王安石曰:「慶卒之變,陛下旰食。大臣宜於此時共圖消弭,乃合為浮議,歸咎淤田、保甲,了不相關,此非待至明而後察也。」十月,前知襄州光祿卿史炤言:「開修古淳河一百六裏,灌田六千六百余頃,修治陂堰,民已獲利,慮州縣遽欲增稅。」詔三司應興修水利,墾開荒梗,毋增稅。
五年二月侯叔獻等言:「民願買官淤田者七十餘戶,已分赤淤、花淤等,及定其直各有差,仍於次年起稅。若願增錢者,不以投狀先後給之。」五月,禦史張商英言:「嘗聞獻議者請開鄧州穰縣永國渠,引湍河水灌溉民田,失邵信臣故道,鑿焦家莊,地勢偏仰,水不通流。」詔京西路覆實,遣程昉領其事。昉刳河去疏土,築為巨堰。水行再歲,會霖雨,溪穀合流大漲,堰下土疏惡,莫能禦,由此廢不復治。閏七月,程昉奏引漳、洺河淤地凡二千四百餘頃,帝曰:「灌溉之利,農事大本,但陝西、河東民素不習此,苟享其利,後必樂趨。三白渠為利尤大,有舊跡,可極力修治。凡疏積水,須自下流開導,則畎澮易治。《書》所謂'浚畎澮距川' 是也。」
時人人爭言水利。提舉京西常平陳世修乞于唐州引淮水入東西邵渠,灌注九子等十五陂,溉田二百里。提舉陝西常平沈披乞複京兆府武功縣古跡六門堰,于石渠南二百步傍為土洞,以木為門,回改河流,溉田三百四十裏。大抵迂闊少效。披坐前為兩浙提舉,開常州五瀉堰不當,法寺論之,至是降一官。十一月,陝西提舉常平楊蟠議修鄭、白渠,詔都水丞周良孺相視。乃自石門堰涇水開新渠,至三限口以合白渠。王安石請捐常平息錢助民興作,帝曰:「縱用內帑錢,亦何惜也。」
六年三月,程昉言:「得共城縣舊河槽,若疏導入三渡河,可灌西垙稻田。」從之。五月,詔:「諸創置水磑碾碓妨灌溉民田者,以違制論。」命贊善大夫蔡朦修永興軍白渠。八月,程昉欲引水淤漳旁地,王安石以為長利,須及冬乃可經畫。九月丙辰,賜侯叔獻、楊汲府界淤田各十頃。十月,命叔獻理提點刑獄資序,周良孺與升一任,皆賞淤田之勞也。陽武縣民邢晏等三百六十四戶言:「田沙堿瘠薄,乞淤溉,候淤深一尺,計畝輸錢,以助興修。」詔與淤溉,勿輸錢。
十二月,河北提舉常平韓宗師論程昉十六罪,盛陶亦言昉。帝以問安石,安石請令昉、宗師及京東轉運司各差官同考實以聞。還奏得良田萬頃,又淤四千餘頃。於是進呈。宗師疏至言:「昉奏百姓乞淤田,實未嘗乞。」帝曰:「此小失,何罪,但不知淤田如何爾?」安石曰:「今檢到好田萬頃,又淤田四千余頃,陛下以為不知,臣實未喻。」帝曰:「昉修漳河,漳河歲決;修滹沱,又無下尾。」安石力為辨說。已而宗師與昉皆放罪。他日,帝論唐太宗能受諫,安石因言:「陛下判功罪不及太宗。如程昉開閉四河,除漳河、黃河外,尚有溉淤及退出田四萬餘頃。自秦以來,水利之功,未有及此。止轉一官,又令與韓宗師同放罪,臣恐後世有以議聖德。」安石右昉,大率類此。
是時,原武等縣民因淤田壞廬舍墳墓,妨秋稼,相率詣闕訴。使者聞之,急責縣令追呼,將杖之。民謬雲:「詣闕謝耳。」使者因為民謝表,遣二吏詣鼓院投之,安石大喜。久之,帝始知雍丘等縣淤田清水頗害民田,詔提舉常平官視民耕地,蠲稅一料。樞密院奏:「淤田役兵多死,每一指揮,僅存軍員數人。」下提點司密究其事,提點司言:「死事者數不及三厘。」
七年正月,程昉言:「滄州增修西流河堤,引黃河水淤田種稻,增灌塘泊,並深州開引滹沱水淤田,及開回胡盧河,並回滹沱河下尾。」六月,金州西城縣民葛德出私財修長樂堰,引水灌溉鄉戶土田,授本州司士參軍。八月甲戌,詔司農寺具所興修農田水利次第。九月,又詔:「籍所興水利,自今遣使體訪,其不實不當者,案驗以聞。」從侍御史張琥請也。十一月壬寅,知諫院鄧潤甫言:「淤田司引河水淤酸棗、陽武縣田,已役夫四五十萬,後以地下難淤而止。相度官吏初不審議,妄興夫役,乞加絀罰。」詔開封劾元檢計按覆官。丁未,同知諫院範百祿言:「向者都水監丞王孝先獻議,於同州朝邑縣界畎黃河,淤安昌等處鹼地。及放河水,而鹼地高原不能及,乃灌注朝邑縣長豐鄉永豐等十社千九百戶秋苗田三百六十餘頃。」詔蠲被水戶夏稅。是歲,知耀州閻充國募流民治漆水堤。
八年正月,程昉言:「開滹沱、胡盧河直河淤田等部役官吏勞績,別為三等,乞推恩。」從之。三月庚戌,發京東常平米,募饑民修水利。四月,管轄京東淤田李孝寬言:「礬山漲水甚濁,乞開四斗門,引以淤田,權罷漕運再旬。」從之。深州靜安令任迪乞俟來年刈麥畢,全放滹沱、胡盧兩河,又引永靜軍雙陵口河水,淤溉南北岸田二萬七千余頃,河北安撫副使沈披請治保州東南沿邊陸地為水田,皆從之。閏四月丁未,提點秦鳳等路刑獄鄭民憲請于熙州南關以南開渠堰,堰引洮水並東山直北道下至北關,並自通遠軍熟羊砦導渭河至軍溉田。詔民憲經度,如可作陂,即募京西、江南陂匠以往。
五月乙酉,右班殿直、幹當修內司楊琰言:「開封、陳留、咸平三縣種稻,乞于陳留界舊汴河下口,因新舊二堤之間修築水塘,用碎甓築虛堤五步以來,取汴河清水入塘灌溉。」從之。七月,江寧府上元縣主簿韓宗厚引水溉田二千七百餘頃,遷光祿寺丞。太原府草澤史守一修晉祠水利,溉田六百餘頃。八月,知河中府陸經奏,管下淤官私田約二千餘頃,下司農覆實。九月癸未,提舉出賣解鹽張景溫言:「陳留等八縣鹼地,可引黃、汴河水淤溉。」詔次年差夫。十二月癸醜,侯叔獻言:「劉瑾相度淮南合興修水利,僅十萬餘頃,皆並運河,乞候開河畢工,以水利司錢募民修築圩垾。」
九年八月,程師孟言:「河東多土山高下,旁有川穀,每春夏大雨,眾水合流,濁如黃河礬山水,俗謂之天河水,可以淤田。絳州正平縣南董村旁有馬璧谷水,嘗誘民置地開渠,淤瘠田五百餘頃。其餘州縣有天河水及泉源處,亦開渠築堰。凡九州二十六縣,新舊之田,皆為沃壤,嘉祐五年畢功,纘成《水利圖經》二卷,迨今十七年矣。聞南董村田畝舊直三兩千,收穀五七鬥。自灌淤後,其直三倍,所收至三兩石。今臣權領都水淤田,竊見累歲淤京東、西堿鹵之地,盡成膏腴,為利極大。尚慮河東猶有荒瘠之田,可引天河淤溉者。」於是遣都水監丞耿琬淤河東路田。
十年六月,師孟、琬引河水淤京東、西沿汴田九千餘頃;七月,前權提點開封府界劉淑奏淤田八千七百餘頃;三人皆減磨勘年以賞之。九月,入內內侍省都知張茂則言:「河北東、西路夏秋霖雨,諸河決溢,占壓民田。」詔委官開畎。
元豐元年二月,都大提舉淤田司言:「京東、西淤官私瘠地五千八百餘頃,乞差使臣管幹。」許之。四月,詔:「辟廢田、興水利、建立堤防、修貼圩垾之類,民力不給者,許貸常平錢谷。」六月,京東路體量安撫黃廉言:「梁山張澤兩濼,十數年來淤澱,每歲泛浸近城民田,乞自張澤濼下流浚至濱州,可泄壅滯。」從之。十二月壬申,二府奏事,語及淤田之利。帝曰:「大河源深流長,皆山川膏腴滲漉,故灌溉民田,可以變斥鹵而為肥沃。朕取淤土親嘗,極為潤膩。」二年,導洛通汴。六月,罷沿汴淤田司。十二月辛酉,置提舉定州路水利司。二年,知濰州楊采開白浪河。
哲宗元祐以後,朝廷方務邊事,水利亦浸緩矣。四年二月甲辰,詔:「瀕河州縣,積水占田,在任官能為民溝畎疏導,退出良田百頃至千頃以上者,遞賞之,功利大者取特旨。」四年六月乙丑,知陳州胡宗愈言:「本州地勢卑下,秋夏之間,許蔡汝鄧、西京及開封諸處大雨,則諸河之水,並由陳州沙河、蔡河同入潁河,不能容受,故境內瀦為陂澤。今沙河合入潁河處,有古八丈溝,可以開浚,分決蔡河之水,自為一支,由潁、壽界直入於淮,則沙河之水雖甚洶湧,不能壅遏。」詔可。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十一月庚辰,赦書略曰:「熙甯、元豐中,諸路專置提舉官,兼領農田水利,應民田堤防灌溉之利,莫不修舉。近多因循廢弛,慮歲久日更隳壞,命典者以時檢舉推行。」
崇寧二年三月,宰臣蔡京言:「熙甯初,修水土之政,元祐例多廢弛。紹複先烈,當在今日。如荒閑可耕,瘠鹵可腴,陸可為水,水可為陸,陂塘可修,灌溉可複,積潦可泄,圩垾可興,許民具陳利害。或官為借貸,或自備工力,或從官辦集。如能興修,依格酬獎,事功顯著,優與推恩。」從之。
三年十月,臣僚言:「元豐官制,水之政令,詳立法之意,非徒為穿塞開導、修舉目前而已,凡天下水利,皆在所掌。在今尤急者,如浙右積水,比連震澤,未有歸宿,此最宜講明而未之及者也。願推廣元豐修明水政,條具以聞。」從之。
岷江水發源處古導江,今為永康軍。《漢史》所謂秦蜀守李冰始鑿離堆,辟沫水之害,是也。
沫水出蜀西徼外,今陽山江、大皂江皆為沫水,入於西川。始,嘉、眉、蜀、益間,夏潦洋溢,必有潰暴沖決可畏之患。自鑿離堆以分其勢,一派南流于成都以合岷江,一派由永康至瀘州以合大江,一派入東川,而後西川沫水之害減,而耕桑之利博矣。
皂江支流迤北曰都江口,置大堰,疏北流為三:曰外應,溉永康之導江、成都之新繁,而達于懷安之金堂;東北曰三石洞,溉導江與彭之九隴、崇甯、濛陽,而達於漢之雒;東南曰馬騎,溉導江與彭之崇甯、成都之郫、溫江、新都、新繁、成都、華陽。三流而下,派別支分,不可悉紀,其大者十有四:自外應而分,曰保堂,曰倉門;自三石洞曰將軍橋,曰灌田,曰雒源;自馬騎曰石址,曰豉彘,曰道溪,曰東穴,曰投龍,曰北,曰樽下,曰玉徙。而石渠之水,則自離堆別而東,與上下馬騎、乾溪合。凡為堰九:曰李光,曰膺村,曰百丈,曰石門,曰廣濟,曰顏上,曰弱水,曰濟,曰導,皆以堤攝北流,注之東而防其決。離堆之南,實支流故道,以竹籠石為大堤,凡七壘,如象鼻狀以捍之。離堆之趾,舊鑱石為水則,則盈一尺,至十而止。水及六則,流始足用,過則從侍郎堰減水河泄而歸於江。歲作侍郎堰,必以竹為繩,自北引而南,准水則第四以為高下之度。江道既分,水複湍暴,沙石填委,多成灘磧。歲暮水落,築堤壅水上流,春正月則役工浚治,謂之「穿淘。」
元祐間,差憲臣提舉,守臣提督,通判提轄。縣各置籍,凡堰高下、闊狹、淺深,以至灌溉頃畝、夫役工料及監臨官吏,皆注於籍,歲終計效,賞如格。政和四年,又因臣僚之請,檢計修作不能如式以致決壞者,罰亦如之。大觀二年七月,詔曰:「蜀江之利,置堰溉田,旱則引灌,澇則疏導,故無水旱。然歲計修堰之費,敷調於民,工作之人,並緣為奸,濱江之民,困於騷動。自今如敢妄有檢計,大為工費,所剩坐贓論,入己准自盜法,許人告。」
興元府褒斜谷口,古有六堰,澆溉民田,頃畝浩瀚。每春首,隨食水戶田畝多寡,均出夫力修葺。後經靖康之亂,民力不足,夏月暴水,沖損堰身。紹興二十二年,利州東路帥臣楊庚奏謂:「若全資水戶修理,農忙之時,恐致重困。欲過夏月,於見屯將兵內差不入隊人,並力修治,庶幾便民。」從之。
興元府山河堰灌溉甚廣,世傳為漢蕭何所作。嘉祐中,提舉常平史炤奏上堰法,獲降敕書,刻石堰上。中興以來,戶口凋疏,堰事荒廢,累增修葺,旋即決壞。乾道七年,遂委御前諸軍統制吳拱經理,發卒萬人助役,盡修六堰,浚大小渠六十五,複見古跡,並用水工准法修定。凡溉南鄭、褒城田二十三萬餘畝,昔之瘠薄,今為膏腴。四川宣撫王炎表稱拱宣力最多,詔書褒美焉。
志第四十九河渠六
○東南諸水上
開寶間,議征江南。詔用京西轉運使李符之策,發和州丁夫及鄉兵凡數萬人,鑿橫江渠于曆陽,令符督其役。渠成,以通漕運,而軍用無闕。
八年,知瓊州李易上言:「州南五裏有度靈塘,開修渠堰,溉水田三百余頃,居民賴之。」
初,楚州北山陽灣尤迅急,多有沈溺之患。雍熙中,轉運使劉蟠議開沙河,以避淮水之險,未克而受代。喬維岳繼之,開河自楚州至淮陰,凡六十裏,舟行便之。
天禧元年,知升州丁謂言:「城北有後湖,往時歲旱水竭,給為民田,凡七十六頃,出租錢數百萬,蔭溉之利遂廢。令欲改田除租,跡舊制,複治岸畔,疏為塘陂以畜水,使負郭無旱歲,廣植浦芡,養魚鱉,縱貧民漁采。」又明州請免濠池及慈溪、鄞縣陂湖年課,許民射利。詔並從之。
二年,江、淮發運使賈宗言:「諸路歲漕,自真、揚入淮、汴,曆堰者五,糧載煩於剝卸,民力罷於牽挽,官私船艦,由此速壞。今議開揚州古河,繚城南接運渠,毀龍舟、新興、茱萸三堰,鑿近堰漕路,以均水勢。歲省官費十數萬,功利甚厚。」詔屯田郎中梁楚、閣門祗候李居中按視,以為當然。明年,役既成,而水注新河,與三堰平,漕船無阻,公私大便。
四年,淮南勸農使王貫之導海州石闥堰水入漣水軍,溉民田;知定遠縣江澤、知江陰軍崔立率民修廢塘,浚古港,以灌高仰之地。並賜詔獎焉。
神宗熙甯元年十月,詔:「杭之長安、秀之杉青、常之望亭三堰,監護使臣並以'管幹河塘'系銜,常同所屬令佐,巡視修固,以時啟閉。」從堤舉兩浙開修河渠胡淮之請也。
二年三月甲申,先是,淩民瞻建議廢呂城堰,又即望亭堰置閘而不用。及因浚河,隳敗古涇函、石閘、石達,河流益阻,百姓勞弊,至是,民瞻等貶降有差。
六年五月,杭州于潛縣令郟亶言:「蘇州環湖地卑多水,沿海地高多旱,故古人治水之跡,縱則有浦,橫則有塘,又有門堰、涇瀝而棋布之。今總二百六十餘所。欲略循古人之法,七裏為一縱浦,十裏為一橫塘,又因出土,以為堤岸,度用夫二十萬。水治高田,旱治下澤,不過三年,蘇之田畢治矣。」十一月,命亶興修水利。然措置乖方,民多愁怨,僅及一年,遂罷兩浙工役。又數月,中書檢正沈括複言:「浙西涇浜淺涸,當浚;浙東堤防川瀆堙沒,當修。請下司農貸緡募役。」從之,仍命括相度兩浙水利。
九年正月壬午,劉瑾言:「揚州江都縣古鹽河、高郵縣陳公塘等湖、天長縣白馬塘沛塘、楚州寶應縣泥港射馬港、山陽縣渡塘溝龍興浦、淮陰縣青州澗、宿州虹縣萬安湖小河、壽州安豐縣芍陂等,可興置,欲令逐路轉運司選官覆按。」從之。
元豐五年九月,淮南監司言:「舒州近城有大澤,出灊山,注北門外。比者,暴水漂居民,知州楊希元築捍水堤千一百五十丈,置泄水斗門二,遂免淫潦入城之患。」並璽書獎諭。
六年正月戊辰,開龜山運河,二月乙未告成,長五十七裏,闊十五丈,深一丈五尺。初,發運使許元自淮陰開新河,屬之洪澤,避長淮之險,凡四十九裏。久而淺澀,熙寧四年,皮公弼請複浚治,起十一月壬寅,盡明年正月丁酉而畢,人便之。至是,發運使羅拯複欲自洪澤而上,鑿龜山裏河以達於淮,帝深然之。會發運使蔣之奇入對,建言:「上有清汴,下有洪澤,而風浪之險止百里淮,邇歲溺公私之載不可計。凡諸道轉輸,涉湖行江,已數千里,而覆敗於此百里間,良為可惜。宜自龜山蛇浦下屬洪澤,鑿左肋為複河,取淮為源,不置堰閘,可免風濤覆溺之患。」帝遣都水監丞陳祐甫經度。祐甫言:「往年田棐任淮南提刑,嘗言開河之利。其後淮陰至洪澤,竟開新河,獨洪澤以上,未克興役。今既不用閘蓄水,惟隨淮面高下,開深河底,引淮通流,形勢為便。但工費浩大。」帝曰:「費雖大,利亦博矣。」祐甫曰:「異時,淮中歲失百七十艘。若捐數年所損之費,足濟此役。」帝曰:「損費尚小,如人命何。」乃調夫十萬開治,既成,命之奇撰記,刻石龜山,後至建中靖國初,之奇同知樞密院,奏:「淮水浸淫,沖刷堤岸,漸成墊缺,請下發運司及時修築。」自是,歲以為常。
是年,將作監主簿李湜言:「鼎、澧等州,宜開溝洫,置斗門,以便民田。」詔措置以聞。七年十月,浚真、楚運河。
哲宗元祐四年,知潤州林希奏複呂城堰,置上下閘,以時啟閉。其後,京口、瓜州、奔牛皆置閘。是歲,知杭州蘇軾浚茆山、鹽橋二河,分受江潮及西湖水,造堰閘,以時啟閉。初,杭近海,患水泉咸苦,唐刺史李泌始導西湖,作六井,民以足用。及白居易複浚西湖,引水入運河,複引溉田千頃。湖水多葑,自唐及錢氏後廢而不理。至是,葑積二十五萬餘丈,而水無幾。運河失湖水之利,取給于江潮,潮水淤河,泛溢闤闠,三年一浚,為市井大患,故六井亦幾廢。軾既浚二河,複以餘力全六井,民獲其利。
十二月,京東轉運司言:「清河與江、浙、淮南諸路相通,因徐州呂梁、百步兩洪湍淺險惡,多壞舟楫,由是水手、牛驢、扌牽戶、盤剝人等,邀阻百端,商賈不行。朝廷已委齊州通判滕希靖、知常州晉陵縣趙竦度地勢穿鑿。今若開修月河石堤,上下置閘,以時開閉,通放舟船,實為長利。乞遣使監督興修。」從之。
紹聖二年,詔「武進、丹陽、丹徒縣界沿河堤岸及石達、石木溝,並委令佐檢察修護,勸誘食利人戶修葺。任滿,稽其勤惰而賞罰之。」從工部之請也。
四年四月,水部員外郎趙竦請浚十八裏河,令賈種民相度呂梁、百步洪,添移水磨。詔發運並轉運司同視利害以聞。
元符元年正月,知潤州王悆建言:「呂城閘常宜單水入澳,灌注閘身以濟舟。若舟遝至而力不給,許量差牽駕兵卒,並力為之。監官任滿,水無走泄者賞,水未應而輒開閘者罰,守貳、令佐,常覺察之。」詔可。
三月甲寅,工部言:「淮南開河所開修楚州支家河,導漣水與淮通。」賜名通漣河。
二年閏九月,潤州京口、常州奔牛澳閘畢工。先是,兩浙轉運判官曾孝蘊獻澳閘利害,因命孝蘊提舉興修,仍相度立啟閉日限之法。
三年二月,詔:「蘇、湖、秀州,凡開治運河、港浦、溝瀆,修壘堤岸,開置斗門、水堰等,許役開江兵卒。」
徽宗崇甯元年十二月,置提舉淮、浙澳閘司官一員,掌杭州至揚州瓜洲澳閘,凡常、潤、杭、秀、揚州新舊等閘,通治之。
崇寧二年初,通直郎陳仲方別議浚吳松江,自大通浦入海,計工二百二十二萬七千有奇,為緡錢、糧斛十八萬三千六百,乞置幹當官十員。朝廷下兩浙監司詳議,監司以為可行。時又開青龍江,役夫不勝其勞,而提舉常平徐確謂:「三州開江兵卒千四百人,使臣二人,請就令護察已開之江,遇潮沙淤澱,隨即開淘;若他役者,以違制論。」確與監司往往被賞,人以為濫。
十二月,詔淮南開修遇明河,自真州宣化鎮江口至泗州淮河口,五年畢工。
明年三月,詔曰:「昨二浙水災,委官調夫開江,而總領無法,役人暴露,飲食失所,疾病死亡者眾。水仍為害,未嘗究實按罪,反蒙推賞,何以厭塞百姓怨咨。」乃下本路提刑司體量。提刑司言:「開浚吳松、青龍江,役夫五萬,死者千一百六十二人,費錢米十六萬九千三百四十一貫石,積水至今未退。」於是元相度官轉運副使劉何等皆坐貶降。
四年正月,以倉部員外郎沈延嗣提舉開修青草、洞庭直河。
大觀元年五月,中書舍人許光凝奏:「臣向在姑蘇,遍詢民吏,皆謂欲去水患,莫若開江浚浦。蓋太湖在諸郡間,必導之海然後水有所歸。自太湖距海,有三江,有諸浦,能疏滌江、浦,除水患猶反掌耳。今境內積水,視去歲損二尺,視前歲損四尺,良由初開吳松江,繼浚八浦之力也。吳人謂開一江有一江之利,浚一浦有一浦之利。願委本路監司,與諳曉水勢精強之吏,遍詣江、浦,詳究利害,假以歲月,先為之備。然後興夫調役,可使公無費財,而歲供常足;人不告勞,而民食不匱,是一舉而獲萬世之利也。」詔吳擇仁相度以聞,開江之議復興矣。
十一月,詔曰:「《禹貢》:'三江既導,震澤底定。'今三江之名,既失其所,水不趨海,故蘇、湖被患。其委本路監司,選擇能臣,檢按古跡,循導使之趨下,並相度圩岸以聞。」於是複詔陳仲方為發運司屬官,再相度蘇州積水。
二年八月,詔:「常、潤歲旱河淺,留滯運船,監司督責浚治。」三年,兩浙監司言:「承詔案古跡,導積水,今請開淘吳松江,複置十二閘。其餘浦閘、溝港、運河之類,以次增修。若田被水圍,勸民自行修治。」章下工部,工部謂:「今所具三江,或非禹跡;又吳松江散漫,不可開淘泄水。」遂命諸司再相度以聞。
四年八月,臣僚言:「有司以練湖賜茅山道觀,緣潤州田多高仰,及運渠、夾岡水淺易涸,賴湖以濟,請別用天荒江漲沙田賜之,仍令提舉常平官考求前人規畫修築。」從之。十月,戶部言:「乞如兩浙常平司奏,專委守、令籍古瀦水之地,立堤防之限,俾公私毋得侵佔。凡民田不近水者,略仿《周官》遂人、稻人溝防之制,使合眾力而為之。」詔可。
政和元年,知陳州霍端友言:「陳地汙下,久雨則積潦害稼。比疏新河八百里,而去淮尚遠,水不時泄。請益開二百里,起西華,循宛丘,入項城,以達於淮。」從之
政和元年十月,詔蘇、湖、秀三州治水,創立圩岸,其工費許給越州鑒湖租賦。已而升蘇州為平江府,潤州為鎮江府。
二年七月,兵部尚書張閣言:「臣昨守杭州,聞錢塘江自元豐六年泛溢之後,潮訊往來,率無寧歲。而比年水勢稍改,自海門過赭山,即回薄岩門、白石一帶北岸,壞民田及鹽亭、監地,東西三十餘裏,南北二十餘裏。江東距仁和監止及三裏,北趣赤岸口二十裏。運河正出臨平下塘,西入蘇、秀,若失障禦,恐他日數十裏膏腴平陸,皆潰于江,下塘田廬,莫能自保,運河中絕,有害漕運。」詔亟修築之。
四年二月,工部言:「前太平州判官盧宗原請開修自江州至真州古來河道湮塞者凡七處,以成運河,入浙西一百五十裏,可避一千六百里大江風濤之患;又可就土興築自古江水浸沒膏腴田,自三百頃至萬頃者凡九所,計四萬二千餘頃,其三百頃以下者又過之。乞依宗原任太平州判官日已興政和圩田例,召人戶自備財力興修。」詔沈鏻等相度措置。
六年閏正月,知杭州李偃言:「湯村、岩門、白石等處並錢塘江通大海,日受兩潮,漸至侵齧。乞依六和寺岸,用石砌疊。」乃命劉既濟修治。
八月,詔:「鎮江府傍臨大江,無港澳以容舟檝,三年間覆溺五百餘艘。聞西有舊河,可避風濤,歲久湮廢,宜令發運司浚治。」
是年,詔曰:「聞平江三十六浦內,自昔置閘,隨潮啟閉,歲久堙塞,致積水為患。其令守臣莊徽專委戶曹趙霖講究利害,導歸江海,依舊置閘。」於是,發運副使應安道言:「凡港浦非要切者,皆可徐議。惟當先開昆山縣界茜涇塘等六所;秀之華亭縣,欲並循古法,盡去諸堰,各置小斗門;常州、鎮江府、望亭鎮,仍舊置閘。」八月,詔戶曹趙霖相度役興,而兩浙擾甚。七年四月己未,尚書省言:「盧宗原浚江,慮成搔擾。」詔權罷其役,趙霖別與差遣。
重和元年二月,前發運副使柳庭俊言:「真揚楚泗、高郵運河堤岸,舊有斗門水閘等七十九座,限則水勢,常得其平,比多損壞。」詔檢計修復。六月,詔:「兩浙霖雨,積水多浸民田,平江尤甚,由未浚港浦故也。其複以趙霖為提舉常平,措置救護民田,振恤人戶,毋令流移失所。」八月,詔加霖直秘閣。
宣和元年二月,臣僚言:「江、淮、荊、漢間,荒瘠彌望,率古人一畝十鐘之地,其堤閼、水門、溝澮之跡猶存。近絳州民呂平等詣禦史台訴,乞開浚熙甯舊渠,以廣浸灌,願加稅一等。則是近世陂池之利且廢矣,何暇復古哉。願詔常平官,有興修水利功效明白者,亟以名聞,特與褒除,以勵能者。」從之。
八月,提舉專切措置水利農田所奏:「浙西諸縣各有陂湖、溝港、涇浜、湖濼,自來蓄水灌溉,及通舟楫,望令打量官按其地名、丈尺、四至,並鐫之石。」從之。
三月,趙霖坐增修水利不當,降兩官。六月,詔曰:「趙霖興修水利,能募被水艱食之民,凡役工二百七十八萬二千四百有奇,開一江、一港、四浦、五十八瀆,已見成績,進直徽猷閣,仍複所降兩官。」
宣和二年九月,以真、揚等州運河淺澀,委陳亨伯措置。三年春,詔發運副使趙億以車畎水運河,限三月中三十綱到京。宦者李琮言:「真州乃外江綱運會集要口,以運河淺澀,故不能速發。按南岸有泄水斗門八,去江不滿一裏。欲開斗門河身,去江十丈築軟壩,引江潮入河,然後倍用人工車畎,以助運水。」從之。
四月,詔曰:「江、淮漕運尚矣。春秋時,吳穿邗溝,東北通射陽湖,西北至末口。漢吳王濞開邗溝,通運海陵。隋開邗溝,自山陽至揚子入江。雍熙中,轉運使劉蟠以山陽灣迅急,始開沙河以避險阻。天禧中,發運使賈宗始開揚州古河,繚城南接運渠,毀三堰以均水勢。今運河歲淺澀,當詢訪故道,及今河形勢與陂塘瀦水之地,講究措置悠久之利,以濟不通。可令發運使陳亨伯、內侍譚稹條具措置以聞。」
八月,臣僚言:「比緣淮南運河水澀逾半歲,禁綱舟篙工附載私物,今河水增漲,其令如舊。」
初,淮南連歲旱,漕運不通,揚州尤甚,詔中使按視,欲浚運河與江、淮平。會兩浙有方臘之亂,內侍童貫為宣撫使,譚稹為制置使,貫欲海運陸輦,稹欲開一河,自盱眙出宣化。朝廷下發運司相度,陳亨伯遣其屬向子諲視之。子諲曰:「運河高江、淮數丈,自江至淮,凡數百里,人力難浚。昔唐李吉甫廢閘置堰,治陂塘,泄有餘,防不足,漕運通流。發運使曾孝蘊嚴三日一啟之制,複作歸水澳,惜水如金。比年行直達之法,走茶鹽之利,且應奉權幸,朝夕經由,或啟或閉,不暇歸水。又頃毀朝宗閘,自洪澤至召伯數百里,不為之節,故山陽上下不通。欲救其弊,宜於真州太子港作一壩,以複懷子河故道,於瓜州河口作一壩,以複龍舟堰,於海陵河口作一壩,以複茱萸、待賢堰,使諸塘水不為瓜洲、真、泰三河所分,於北神相近作一壩,權閉滿浦閘,複朝宗閘,則上下無壅矣。」亨伯用其言,是後滯舟皆通利雲。
三年二月,詔:「趙之鑒湖,明之廣德湖,自措置為田,下流堙塞,有妨灌溉,致失常賦,又多為權勢所占,兩州被害,民以流徙。宜令陳亨伯究實,如租稅過重,即裁為中制;應妨下流灌溉者,並馳以予民。」
五年三月,詔:「呂城至鎮江運河淺澀狹隘,監司坐視,無所施設,兩浙專委王複,淮南專委向子諲,同發運使呂淙措置車水,通濟舟運。」
四月,又命王仲閎同廉訪劉仲元、漕臣孟庾專往來措置常、潤運河。又詔:「東南六路諸閘,啟閉有時。比聞綱舟及命官妄稱專承指揮,抑令非時啟版,走泄河水,妨滯綱運,誤中都歲計,其禁止之。」
五月,詔:「以運河淺涸,官吏互執所見,州縣莫知所從。其令發運司提舉等官同廉訪使者,參訂經久利便列奏。」是月,臣僚言:「鎮江府練湖,與新豐塘地理相接,八百餘頃,灌溉四縣民田。又湖水一寸,益漕河一尺,其來久矣。今堤岸損缺,不能貯水,乞候農隙次第補葺。」詔本路漕臣並本州縣官詳度利害,檢計工料以聞。
六年九月,盧宗原複言:「池州大江,乃上流綱運所經,其東岸皆暗石,多至二十餘處;西岸則沙洲,廣二百餘裏。諺雲'拆船灣',言舟至此,必毀拆也。今東岸有車軸河口沙地四百餘裏,若開通入杜湖,使舟經平水,徑池口,可避二百里風濤拆船之險,請措置開修。」從之。
七年九月丙子,又詔宗原措置開浚江東古河,白蕪湖由宣溪、溧水至鎮江,渡揚子,趨淮、汴,免六百里江行之險,並從之。
靖康元年三月丁卯,臣僚言:「東南瀕江海,水易泄而多旱,歷代皆有陂湖蓄水。祥符、慶曆間,民始盜陂湖為田,後複田為湖。近年以來,複廢為田,雨則澇,旱則涸。民久承佃,所收租稅,無計可脫,悉歸御前,而漕司之常賦有虧,民之失業無算。可乞盡括東南廢湖為田者,複以為湖,度幾凋瘵之民,稍複故業。」詔相度利害聞奏。
八月辛醜,戶部言:「命官在任興修農田水利,依元豐賞格,千頃以上,該第一等,轉一官,下至百頃,皆等第酬獎;紹聖亦如之。緣政和續附常平格,千頃增立轉兩官,減磨勘三年,實為太優。」詔依元豐、紹聖舊格。
志第五十河渠七
○東南諸水下
淮郡諸水:紹興初,以金兵蹂踐淮南,猶未退師,四年,詔燒毀揚州灣頭港口閘、泰州薑堰、通州白莆堰,其餘諸堰,並令守臣開決焚毀,務要不通敵船;又詔宣撫司毀拆真、揚堰閘及真州陳公塘,無令走入運河,以資敵用。五年正月,詔淮南宣撫司,募民開浚瓜洲至淮口運河淺澀之處。
乾道二年,以和州守臣言,開鑿姥下河,東接大江,防捍敵人,檢制盜賊。六年,淮東提舉徐子寅言:「淮東鹽課,全仰河流通快。近運河淺澀,自揚州灣頭港口至鎮西山光寺前橋垛頭,計四百八十五丈,乞發五千餘卒開浚。」從之。七年二月,詔令淮南漕臣,自洪澤至龜山淺澀之處,如法開撩。
淳熙三年四月,詔築泰州月堰,以遏潮水。從守臣張子正請也。八年,提舉淮南東路常平茶鹽趙伯昌言:「通州、楚州沿海,舊有捍海堰,東距大海,北接鹽城,袤一百四十二裏。始自唐黜陟使李承實所建,遮護民田,遮罩鹽灶,其功甚大。歷時既久,頹圮不存。至本朝天聖改元,范仲淹為泰州西溪鹽官日,風潮泛溢,渰沒田產,毀壞亭灶,有請於朝,調四萬餘夫修築,三旬畢工。遂使海瀕沮洳瀉鹵之地,化為良田,民得奠居,至今賴之。自後浸失修治,才遇風潮怒盛,即有沖決之患。自宣和、紹興以來,屢被其害。阡陌洗蕩,廬舍漂流,人畜喪亡,不可勝數。每一修築,必請朝廷大興工役,然後可辦。望令淮東常平茶鹽司:今後捍海堰如有塌損,隨時修葺,務要堅固,可以經久。」從之。
九年,淮南漕臣錢沖之言:「真州之東二十裏,有陳公塘,乃漢陳登浚源為塘,用救旱饑。大中祥符間,江、淮制置發運置司真州,歲藉此塘灌注長河,流通漕運。其塘周回百里,東、西、北三面,倚山為岸,其南帶東,則系前人築壘成堤,以受啟閉。廢壞歲久,見有古來基趾,可以修築,為旱乾溉田之備。凡諸場鹽綱、糧食漕運、使命往還,舟艦皆仰之以通濟,其利甚博。本司自發卒貼築周回塘岸,建置斗門、石達各一所,乞於揚子縣尉階銜內帶'兼主管陳公塘'六字,或有損壞,隨時補築,庶幾久遠,責有所歸。」
十二年,和州守臣請於千秋澗置斗門,以防麻澧湖水泄入大江,遇歲旱灌溉田疇,實為民利。十四年,揚州守臣熊飛言:「揚州運河,惟藉瓜洲、真州兩閘瀦積。今河水走泄,緣瓜洲上、中二閘久不修治,獨潮閘一坐,轉運、提鹽及本州共行修整,然迫近江潮,水勢沖激,易致損壞;真州二閘,亦複損漏。令有司葺理上、下二閘,以防走泄。」從之。
紹熙五年,淮東提舉陳損之言:「高郵、楚州之間,陂湖渺漫,茭葑彌滿,宜創立堤堰,以為瀦泄,庶幾水不至於泛溢,旱不至於乾涸。乞興築自揚州江都縣至楚州淮陰縣三百六十裏,又自高郵、興化至鹽城縣二百四十裏,其堤岸傍開一新河,以通舟船。仍存舊堤以捍風浪,載柳十余萬株,數年後堤岸亦牢,其木亦可備修補之用。兼揚州柴墟鎮,舊有堤閘,乃泰州泄水之處,其閘壞久,亦于此創立斗門。西引盱眙、天長以來眾湖之水,起自揚州江都,經由高郵及楚州寶應、山陽,北至淮陰,西達於淮;又自高郵入興化,東至鹽城而極於海;又泰州海陵南至揚州泰興而徹于江:共為石達十三,斗門七。乞以紹熙堰為名,鑱諸堅石。」淮田多沮洳,因損之築堤捍之,得良田數百萬頃。奏聞,除直秘閣、淮東轉運判官。
浙江通大海,日受兩潮。梁開平中,錢武肅王始築捍海塘,在候潮門外。潮水晝夜沖激,版築不就,因命強弩數百以射潮頭,又致禱胥山祠。既而潮避錢塘,東擊西陵,遂造竹器,積巨石,植以大木。堤岸既固,民居乃奠。
逮宋大中祥符五年,杭州言浙江擊西北岸益壞,稍逼州城,居民危之。即遣使者同知杭州戚綸、轉運使陳堯佐畫防捍之策。綸等因率兵力,籍梢楗以護其沖。七年,綸等既罷去,發運使李溥、內供奉官盧守懃經度,以為非便。請複用錢氏舊法,實石於竹籠,倚疊為岸,固以樁木,環亙可七裏。斬材役工,凡數百萬,逾年乃成;而鉤末壁立,以捍潮勢,雖湍湧數丈,不能為害。
至景祐中,以浙江石塘積久不治,人患墊溺,工部郎中張夏出使,因置捍江兵士五指揮,專採石修塘,隨損隨治,眾賴以安。邦人為之立祠,朝廷嘉其功,封甯江侯。
及高宗紹興末,以錢塘石岸毀裂,潮水漂漲,民不安居,令轉運司同臨安府修築。孝宗乾道九年,錢塘廟子灣一帶石岸,複毀於怒潮。詔令臨安府築填江岸,增砌石塘,淳熙改元,複令有司:「自今江岸沖損,以乾道修治為法。」
理宗寶祐二年十二月,監察禦史兼崇政殿說書陳大方言:「江潮侵齧堤岸,乞戒飭殿、步兩司帥臣,同天府守臣措置修築,留心任責,或有潰決,咎有攸歸。」
三年十一月,監察禦史兼崇政殿說書李衢言:「國家駐蹕錢塘,今逾十紀。惟是浙江東接海門,胥濤澎湃,稍越故道,則沖齧堤岸,蕩析民居,前後不知其幾。慶曆中,造捍江五指揮,兵士每指揮以四百人為額。今所管才三百人,乞下臨安府拘收,不許占破。及從本府收買樁石,沿江置場樁管,不得移易他用。仍選武臣一人習于修江者,隨其資格,或以副將,或以路分鈐轄系銜,專一鈐束修江軍兵,值有摧損,隨即修補;或不勝任,以致江潮沖損堤岸,即與責罰。」
臨安西湖周回三十裏,源出於武林泉。錢氏有國,始置撩湖兵士千人,專一開浚。至宋以來,稍廢不治,水涸草生,漸成葑田。
元祐中,知杭州蘇軾奏謂:「杭之為州,本江海故地,水泉咸苦,居民零落。自唐李泌始引湖水作六井,然後民足于水,井邑日富,百萬生聚,待此而食。今湖狹水淺,六井盡壞,若二十年後,盡為葑田,則舉城之人,複飲咸水,其勢必耗散。又放水溉田,瀕湖千頃,可無凶歲。今雖不及千頃,而下湖數十里間,茭菱谷米,所獲不貲。又西湖深闊,則運河可以取足於湖水,若湖水不足,則必取足于江潮。潮之所過,泥沙渾濁,一石五鬥,不出三載,輒調兵夫十余萬開浚。又天下酒官之盛,如杭歲課二十余萬緡,而水泉之用,仰給於湖。若湖漸淺狹,少不應溝,則當勞人遠取山泉,歲不下二十萬工。」因請降度牒減價出賣,募民開治。禁自今不得請射、侵佔、種植及臠葑為界。以新舊菱蕩課利錢送錢塘縣收掌,謂之開湖司公使庫,以備逐年雇人開葑撩淺。縣尉以「管勾開湖司公事」系銜。軾既開湖,因積葑草為堤,相去數裏,橫跨南、北兩山,夾道植柳,林希榜曰「蘇公堤」,行人便之,因為軾立祠堤上。
紹興九年,以張澄奏請,命臨安府招置廂軍兵士二百人,委錢塘縣尉兼領其事,專一浚湖;若包占種田,沃以糞土,重寘於法。十九年,守臣湯鵬舉奏請重開。乾道五年,守臣周淙言:「西湖水面唯務深闊,不容填溢,並引入城內諸井,一城汲用,尤在涓潔。舊招軍士止有三十餘人,今宜增置撩湖軍兵,以百人為額,專一開撩。或有種植茭菱,因而包占,增疊堤岸,坐以違制。」
九年,臨安守臣言:「西湖冒佃侵多,葑茭蔓延,西南一帶,已成平陸。而瀕湖之民,每以葑草圍裹,種植荷花,駸駸不已。恐數十年後,西湖遂淤,將如越之鑒湖,不可複矣。乞一切芟除,務令淨盡,禁約居民,不得再有圍裹。」從之。
臨安運河在城中者,日納潮水,沙泥渾濁,一汛一淤,比屋之民,委棄草壤,因循填塞。元祐中,守臣蘇軾奏謂:「熙寧中,通判杭州時,父老皆雲苦運河淤塞,率三五年常一開浚。不獨勞役兵民,而運河自州前至北郭,穿闤闠中蓋十四五裏,每將興工,市肆洶動,公私騷然。自胥吏、壕砦兵級等,皆能恐喝人戶,或雲當於某處置土、某處過泥水,則居者皆有失業之憂。既得重賂,又轉而之他。及工役既畢,則房廊、邸舍,作踐狼籍,園圃隙地,例成丘阜,積雨蕩濯,複入河中,居民患厭,未易悉數。若三五年失開,則公私壅滯,以尺寸水行數百斛舟,人牛力盡,跬步千里,雖監司使命,有數日不能出郭者。詢其所以頻開屢塞之由,皆雲龍山浙江兩閘,泥沙渾濁,積日稍久,便及四五尺,其勢當然,不足怪也。尋剗刷捍江兵士及諸色廂軍,得一千人,七月之間,開浚茅山、鹽橋二河,各十餘裏,皆有水八尺。自是公私舟船通利,三十年以來,開河未有若此深快者。然潮水日至,淤塞猶昔,則三五年間,前功複棄。今于鈐轄司前置一閘,每遇潮上,則暫閉此閘,候潮平水清複開,則河過闤闠中者,永無潮水淤塞、開淘騷擾之患。」詔從其請,民甚便之。
紹興三年十一月,宰臣奏開修運河淺澀,帝曰:「可發旁郡廂軍、壯城、捍江之兵,至於廩給之費,則不當吝。」宰臣朱勝非等曰:「開河非今急務,而饋餉艱難,為害甚大。時方盛寒,役者良苦,臨流居人,侵塞河道者,悉當遷避;至於畚閘所經,沙泥所積,當預空其處,則居人及富家以僦屋取貲者皆非便,恐議者以為言。」帝曰:「禹卑宮室而盡力於溝洫,浮言何恤焉!」八年,又命守臣張澄發廂軍、壯城兵千人,開浚運河堙塞,以通往來舟楫。
隆興二年,守臣吳芾言:「城裏運河,先已措置北梅家橋、仁和倉、斜橋三所作壩,取西湖六處水口通流灌入。府河積水,至望仙橋以南至都亭驛一帶,河道地勢,自昔高峻。今欲先於望仙橋城外保安閘兩頭作壩,卻于竹車門河南開掘水道,車戽運水,引入保安門通流入城,遂自望仙橋以南開至都亭驛橋,可以通徹積水,以備緩急。計用工四萬。」從之。
乾道三年六月,知荊南府王炎言:「臨安居民繁夥,河港堙塞,雖屢開導,緣裁減工費,不能迄功。臣嘗措置開河錢十萬緡,乞候農暇,特詔有司,用此專充開河支費,庶幾河渠複通,公私為利。」上俞其請。四年,守臣周淙出公帑錢招集遊民,開浚城內外河,疏通淤塞,人以治辦稱之。
淳熙二年,兩浙漕臣趙磻老言:「臨安府長安閘至許村巡檢司一帶,漕河淺澀,請出錢米,發兩岸人戶出力開浚。」又言:「欲于通江橋置板閘,遇城中河水淺涸,啟板納潮,繼即下板,固護水勢,不得通舟;若河水不乏,即收閘板,聽舟楫往還為便。」
七年,守臣吳淵言:「萬松嶺兩旁古渠,多被權勢及有司公吏之家造屋侵佔,及內砦前石橋、都亭驛橋南北河道,居民多拋糞土瓦礫,以致填塞,流水不通。今欲分委兩通判監督,地分廂巡,逐時點檢,勿令侵佔並拋颺糞土。秩滿,若不淤塞,各減一年磨勘;違,展一年,以示勸懲。」
十四年七月,不雨,臣僚言:「竊見奉口至北新橋三十六裏,斷港絕潢,莫此為甚。今宜開浚,使通客船,以平谷直。」從之。
鹽官海水:嘉定十二年,臣僚言:「鹽官去海三十餘裏,舊無海患,縣以鹽灶頗盛,課利易登。去歲海水泛漲,湍激橫沖,沙岸每一潰裂,嘗數十丈。日復一日,浸入鹵地,蘆州港瀆,蕩為一壑。今聞潮勢深入,逼近居民。萬一春水驟漲,怒濤奔湧,海風佐之,則呼吸蕩出,百里之民,寧不俱葬魚腹乎?況京畿赤縣,密邇都城。內有二十五裏塘,直通長安閘,上徹臨平,下接崇德,漕運往來,客船絡繹,兩岸田畝,無非沃壤。若海水徑入於塘,不惟民田有咸水渰沒之患,而裏河堤岸,亦將有潰裂之憂。乞下浙西諸司,條具築捺之策,務使捍堤堅壯,土脈充實,不為怒潮所沖。」從之。
十五年,都省言:鹽官縣海塘沖決,命浙西提舉劉垕專任其事。既而垕言:
縣東接海鹽,西距仁和,北抵崇德、德清,境連平江、嘉興、湖州;南瀕大海元與縣治相去四十餘裏。數年以來,水失故道,早晚兩潮,奔沖向北,遂致縣南四十餘裏盡淪為海。近縣之南,元有捍海古塘亙二十裏。今東西兩段,並已淪毀,侵入縣兩旁又各三四裏,止存中間古塘十餘裏。萬一水勢沖激不已,不惟鹽官一縣不可複存,而向北地勢卑下,所慮咸流入蘇、秀、湖三州等處,則田畝不可種植,大為利害。
詳今日之患,大概有二:一曰陸地淪毀,二曰鹹潮泛溢。陸地淪毀者,固無力可施;鹹潮泛溢者,乃因捍海古塘沖損,遇大潮必盤越流注北向,宜築土塘以捍鹹潮。所築塘基址,南北各有兩處:在縣東近南則為六十裏鹹塘,近北則為袁花塘;在縣西近南亦曰鹹塘,近北則為淡塘。
亦嘗驗兩處土色虛實,則袁花塘、淡塘差勝鹹塘,且各近裏,未至與海潮為敵。勢當東就袁花塘、西就淡塘修築,則可以禦縣東鹹潮盤溢之患。其縣西一帶淡塘,連縣治左右,共五十餘裏,合先修築。兼縣南去海一裏余,幸而古塘尚存,縣治民居,盡在其中,未可棄之度外。今將見管樁石,就古塘稍加工築疊一裏許,為防護縣治之計。其縣東民戶,日築六十裏鹹塘。萬一又為海潮沖損,當計用樁木修築袁花塘以捍之。
上以為然。
明州水:紹興五年,明州守臣李光奏:「明、越陂湖,專溉農田。自慶曆中,始有盜湖為田者,三司使切責漕臣,嚴立法禁。宣和以來,王仲薿守越,樓異守明,創為應奉,始廢湖為田,自是歲有水旱之患。乞行廢罷,盡複為湖。如江東、西之圩田,蘇、秀之圍田,皆當講究興複。」詔逐路轉運司相度聞奏。
乾道五年,守臣張津言:「東錢湖容受七十二溪,方圓廣闊八百頃,傍山為固,疊石為塘八十裏。自唐天寶三年,縣令陸南金開廣之。國朝天禧元年,郡守李夷庚重修之。中有四閘七堰,凡遇旱涸,開閘放水,溉田五十萬畝。比因豪民於湖塘淺岸漸次包占,種植菱荷,障塞湖水。紹興十八年,雖曾檢舉約束,盡罷請佃。歲久菱根蔓延,滲塞水脈,致妨蓄水;兼塘岸間有低塌處,若不淘浚修築,不惟浸失水利,兼恐塘埂相繼摧毀。乞候農隙趁時開鑿,因得土修治埂岸,實為兩便。」從之。
鄞縣水:嘉定十四年,慶元府言:「鄞縣水自四明諸山溪澗會至他山,置堰小涇,下江入河。所入上河之水,專溉民田,其利甚博。比因淤塞,堰上山觜少有溪水流入上河。自春徂夏不雨,令官吏發卒開淘沙觜及浚港汊,又於堰上壘疊沙石,逼使溪流兗入上河。其他山水入府城南門一帶,有碶閘三所:曰烏金,曰積瀆,曰行春。烏金碶又名上水碶,昔因倒損,遂捺為壩,以致淤沙在河,或遇溪流聚湧,時複沖倒所捺壩,走泄水源。行春橋又名南石碶,碶面石板之下,歲久損壞空虛,每受潮水,演溢奔突,山于石縫,以致鹹潮盡入上河。其縣東管有道士堰,至白鶴橋一帶,河港堙塞;又有朱賴堰,與行春等碶相連,堰下江流通徹大海。今春闕雨,上河乾淺,堰身塌損,以致鹹潮透入上河,使農民不敢車注溉田。乞修砌上水、烏金諸處壩堰,仍選清強能幹職官,專一提督。」
潤州水:紹興七年,兩浙轉運使向子諲言:「鎮江府呂城、夾岡,形勢高仰,因春夏不雨,官漕艱勤。尋遣官屬李澗詢究練湖本末,始知此湖在唐永泰間已廢而復興。今堤岸弛禁,致有侵佃冒決,故湖水不能瀦蓄,舟楫不通,公私告病。若夏秋霖潦,則丹陽、金壇、延陵一帶良田,亦被渰沒。臣已令丹陽知縣朱穆等增置二斗門、一石達,及修補堤防,盡復舊跡,庶為永久之利。」乾道七年,以臣僚言:「丹陽練湖幅員四十裏,納長山諸水,漕渠資之,故古語雲:'湖水寸,渠水尺。」在唐之禁甚嚴,盜決者罪比殺人。本朝浸緩其禁以惠民,然修築嚴甚。春夏多雨之際,瀦蓄盈滿,雖秋無雨,漕渠或淺,但泄湖水一寸,則為河一尺矣。兵變以後,多廢不治,堤岸圮闕,不能貯水;強家因而專利,耕以為田,遂致淤澱。歲月既久,其害滋廣。望責長吏浚治堙塞,立為盜決侵耕之法,著於令。庶幾練湖漸複其舊,民田獲灌溉之利,漕渠無淺涸之患。」詔兩浙漕臣沈度專一措置修築。
慶元五年,兩浙轉運、浙西提舉言:「以鎮江府守臣重修呂城兩閘畢,再造一新閘以固堤防,庶為便利。」從之。
浙西運河,自臨安府北郭務至鎮江江口閘,六百四十一裏。淳熙七年,帝因輔臣奏金使往來事,曰:「運河有淺狹處,可令守臣以漸開浚,庶不擾民。」至十一年冬,臣僚言:「運河之浚,自北關至秀州杉青,各有堰閘,自可瀦水。惟沿河上塘有小堰數處,積久低陷,無以防遏水勢,當以時加修治。兼沿河下岸涇港極多,其水入長水塘、海鹽塘、華亭塘,由六裏堰下,私港散漫,悉入江湖,以私港深、運河淺也。若修固運河下岸一帶涇港,自無走泄。又自秀州杉青至平江府盤門,在太湖之際,與湖水相連;而平江閶門至常州,有楓橋、許墅、烏角溪、新安溪、將軍堰,亦各通太湖。如遇西風,湖水由港而入,皆不必浚。惟無錫五瀉閘損壞累年,常是開堰,徹底放舟;更江陰軍河港勢低,水易走泄。若從舊修築,不獨瀦水可以通舟,而無錫、晉陵間所有陽湖,亦當積水,而四傍田畝,皆無旱之患。獨自常州至丹陽縣,地勢高仰,雖有奔牛、呂城二閘,別無湖港瀦水;自丹陽至鎮江,地形尤高,雖有練湖,緣湖水日淺,不能濟遠,雨晴未幾,便覺乾涸。運河淺狹,莫此為甚,所當先浚。」上以為然。
至嘉定間,臣僚又言:「國家駐蹕錢塘,綱運糧餉,仰給諸道,所系不輕。水運之程,自大江而下至鎮江則入閘,經行運河,如履平地,川、廣巨艦,直抵都城,蓋甚便也。比年以來,鎮江閘口河道淤塞,不復通舟,乞令漕臣同淮東總領及本府守臣,公共措置開撩。」
越州水:鑒湖之廣,周回三百五十八裏,環山三十六源。自漢永和五年,會稽太守馬臻始築塘,溉田九千餘頃,至宋初八百年間,民受其利。歲月浸遠,浚治不時,日久堙廢。瀕湖之民,侵耕為田,熙寧中,盜為田九百餘頃。嘗遣廬州觀察推官江衍經度其宜,凡為湖田者兩存之,立碑石為界,內者為田,外者為湖。政和末,為郡守者務為進奉之計,遂廢湖為田,賦輸京師。自時奸民私占,為田益眾,湖之存者亡幾矣。紹興二十九年十月,帝諭樞密院事王綸曰:「往年宰執嘗欲盡幹鑒湖,雲可得十萬斛米。朕謂若遇歲旱,無湖水引灌,則所損未必不過之。凡事須遠慮可也。」
隆興元年,紹興府守臣吳芾言:「鑒湖自江衍所立碑石之外,今為民田者,又一百六十五頃,湖盡堙廢。今欲發四百九十萬工,于農隙接續開鑿。又移壯城百人,以備撩灑浚治,差強幹使臣一人,以'巡轄鑒湖堤岸'為名。」
二年,芾又言:「修鑒湖,全藉斗門、堰閘蓄水,都泗堰閘尤為要害。凡遇約運及監司使命舟船經過,堰兵避免車拽,必欲開閘通放,以致啟閉無時,失泄湖水。且都泗堰因高麗使往來,宣和間方置閘,今乞廢罷。」其後芾為刑部侍郎,複奏:「自開鑒湖,溉廢田二百七十頃,複湖之舊。又修治斗門、堰閘十三所。夏秋以來,時雨雖多,亦無泛溢之患,民田九千餘頃,悉獲倍收,其為利較然可見。乞將江衍原立禁牌,別定界至,則堤岸自然牢固,永無盜決之虞。」
紹興初,高宗次越,以上虞縣梁湖堰東運河淺澀,令發六千五百餘工,委本縣令、佐監督浚治。既而都省言,余姚縣境內運河淺澀,壩閘隳壞,阻滯綱運,遂命漕臣發一萬七千餘卒,自都泗堰至曹娥塔橋,開撩河身、夾塘,詔漕司給錢米。
蕭山縣西興鎮通江兩閘,近為江沙壅塞,舟楫不通。乾道三年,守臣言:「募人自西興至大江,疏沙河二十裏,並浚閘裏運河十三裏,通使綱運,民旅皆利。複恐潮水不定,複有填淤,且通江六堰,綱運至多,宜差注指使一人,專以'開撩西興沙河'系銜,及發捍江兵士五十名,專充開撩沙浦,不得雜役,仍從本府起立營屋居之。」
常州水:隆興二年,常州守臣劉唐稽言:「申、利二港,上自運河發流,經營回復,至下流析為二道,一自利港,一自申港,以達于江。緣江口每日潮汐帶沙填塞,上流遊泥淤積,流泄不通;而申港又以江陰軍釘立標楬,拘攔稅船,每潮來,則沙泥為木標所壅,淤塞益甚。今若相度開此二河,但下流申、利二港,並隸江陰軍,若議定深闊丈尺,各於本界開淘,庶協力皆辦。又孟瀆一港在奔牛鎮西,唐孟簡所開,並宜興縣界沿湖舊百瀆,皆通宜興之水,藉以疏泄。近歲阻于吳江石塘,流行不快,而沿湖河港所謂百瀆,存者無幾。今若開通,委為公私之便。」至乾道二年,以漕臣薑詵等請,造蔡涇閘及開申港上流橫石,次浚利港以泄水勢。
六年三月,又命兩浙運副劉敏士、浙西提舉芮輝於新涇塘置閘堰,以捍海潮;楊家港東開河置閘,通行鹽船。仍差閘官一人,兵級十五人,以時啟閉挑撩。五月,又以兩折轉運司並常州守臣言,填築五瀉上、下兩閘,及修築閘裏堤岸。仍于郭瀆港口舜郎廟側水聚會處,築捺硬壩,以防走泄運水。委無錫知縣主掌鑰匣,遇水深六尺,方許開閘,通放客舟。
淳熙五年,以漕臣陳峴言,於十月募工開浚無錫縣以西橫林、小井及奔牛、呂城一帶地高水淺之處,以通漕舟。
九年,知常州章沖奏:
常州東北曰深港、利港、黃田港、夏港、五鬥港,其西曰灶子港、孟瀆、泰伯瀆、烈塘,江陰之東曰趙港、白沙港、石頭港、陳港、蔡港、私港、令節港,皆古人開導以為溉田無窮之利者也;今所在堙塞,不能灌溉。
臣嘗講求其說,抑欲不勞民,不費財,而漕渠旱不幹,水不溢,用力省而見功速,可以為悠久之利者,在州之西南曰白鶴溪,自金壇縣洮湖而下,今淺狹特七十餘裏,若用工浚治,則漕渠一帶,無乾涸之患;其南曰西蠡河,自宜興太湖而下,止開浚二十餘裏,若更令深遠,則太湖水來,漕渠一百七十餘裏,可免浚治之擾。至若望亭堰閘,置於唐之至德,而徹於本朝之嘉祐,至元祐七年複置,未幾又毀之。臣謂設此堰閘,有三利焉:陽羨諸瀆之水奔趨而下,有以節之,則當潦歲,平江三邑必無下流淫溢之患,一也。自常州至望亭一百三十五裏,運河一有所節,則沿河之田,旱歲資以灌溉,二也。每歲冬春之交,重綱及使命往來,多苦淺涸;今啟閉以時,足通舟楫,後免車畝灌注之勞,三也。
詔令相度開浚。
嘉泰元年,守臣李玨言:
州境北邊揚子大江,南並太湖,東連震澤,西據滆湖,而漕渠,界乎其間。漕渠兩傍曰白鶴溪、西蠡河、南戚氏、北戚氏、直湖州港,通於二湖;曰利浦、孟瀆、烈塘、橫河、五瀉諸港,通于大江,而中間又各自為支溝斷汊,曲繞參錯,不以數計。水利之源,多於他郡,而常苦易旱之患,何哉?
臣嘗詢訪其故:漕渠東起望亭,西上呂城,一百八十餘裏,形勢西高東下。加以歲久淺淤,自河岸至底,其深不滿四五尺。常年春雨連綿、江湖泛漲之時,河流忽盈驟減;連歲雨澤愆闕,江湖退縮,渠形尤亢;間雖得雨,水無所受,旋即走泄,南入於湖,北歸大江,東徑注於吳江;晴未旬日,又複乾涸,此其易旱一也。至若兩傍諸港,如白鶴溪、西蠡河、直湖、烈塘、五瀉堰,日為沙土淤漲,遇潮高水泛之時,尚可通行舟楫;若值小汐久晴,則俱不能通。應自余支溝別港,皆已堙塞,故雖有江湖之浸,不見其利,此其易旱二也。況漕渠一帶,綱運於是經由,使客於此往返。每遇水澀,綱運便阻;一入冬月,津送使客,作壩車水,科役百姓,不堪其擾;豈特溉田缺事而已。
望委轉運、提舉常平官同本州相視漕渠,並徹江湖之處,如法浚治,盡還昔人遺跡,及於望亭修建上、下二閘,固護水源。
從之。
升州水:乾道五年,建康守臣張孝祥言:「秦淮之水流入府城,別為兩派:正河自鎮淮新橋直注大江;其為青溪,自天津橋出柵砦門,亦入于江。緣柵砦門地,近為有力者所得,遂築斷青溪水口,創為花圃。每水流暴至,則泛溢浸蕩,城內居民,尤被其害。若訪古而求,使青溪直達大江,則建康永無水患矣。」既而汪澈奏於西園依異時河道開浚,使水通柵門入。從之。
先是,孝祥又言:「秦淮水三源,一自華山由句容,一自廬山由溧水,一自溧水由赤山湖,至府城東南,合而為一,縈回綿亙三百餘裏,溪、港、溝、澮之水盡歸焉。流上水門,由府城入大江。舊上、下水門展闊,自兵變後,砌疊稍狹,雖便於一時防守,實遏水源,流通不快。兼兩岸居民填築河岸,添造屋宇。若禁民不許侵佔,秦淮既複故道,則水不泛溢矣。又府東門號陳二渡,有順聖河,正分秦淮之水,每遇春夏天雨連綿,上源奔湧,則分一派之水,自南門外直入于江,故秦淮無氾濫之患。今一半淤塞為田,水流不通,若不惜數畝之田,疏導之以複古跡,則其利尤倍。」
其後汪澈言:「水潦之害,大抵緣建康地勢稍低,秦淮既泛,又大江湍漲,其勢湓溢,非由水門窄狹、居民侵築所致。且上水門砌疊處正不可闊,闊則春水入城益多。自今指定上、下水門砌疊處不動,夾河居民之屋亦不毀除,止去兩岸積壞,使河流通快。況城中系行宮東南王方,不宜開鑿。」從之。
嘉定五年,守臣黃度言:「府境北據大江,是為天險。上自採石,下達瓜步,千有餘裏,共置六渡:一曰烈山渡,籍于常平司,歲有河渡錢額;五曰南浦渡、龍灣渡、東陽渡、大城堽渡、岡沙渡,籍于府司,亦有河渡錢額。六渡歲為錢萬餘緡。歷時最久,舟楫廢壞,官吏、篙工,初無廩給,民始病濟,而官漫不省。遂至奸豪冒法,別置私渡,左右旁午。由是官渡濟者絕少,乃聽吏卒苛取以充課。徒手者猶憚往來,而車簷牛馬幾不敢行,甚者扼之中流,以邀索錢物。竊以為南北津渡,務在利涉,不容簡忽而但求征課。臣已為之繕治舟艦,選募篙梢,使遠處巡檢兼監渡官。于諸渡月解錢則例,量江面闊狹,計物貨重輕,斟酌裁減,率三之一或四之一;自人車牛馬,皆有定數,雕榜約束,不得過收邀阻。乞覓裒一歲之入,除烈山渡常平錢如額解送,其餘諸渡,以二分充修船之費,而以其餘給官吏、篙梢、水手食錢。令監渡官逐月照數支散,有餘則解送府司,然後盡絕私渡,不使奸民逾禁。」從之。
秀州水:秀州境內有四湖:一曰柘湖,二曰澱山湖,三曰當湖,四曰陳湖。東南則柘湖,自金山浦、小官浦入於海。西南則澱山湖,自蘆曆浦入於海。西北則陳湖,自大姚港、朱裏浦入于吳松江。其南則當湖,自月河、南浦口、澉浦口亦達於海。支港相貫。
乾道二年,守臣孫大雅奏請,于諸港浦分作閘或斗門,及張涇堰兩岸創築月河,置一閘,其兩柱金口基址,並以石為之,啟閉以時,民賴其利。
十三年,兩浙轉運副使張叔獻言:「華亭東南枕海,西連太湖,北接松江,江北複控大海。地形東南最高,西北稍下。柘湖十有八港,正在其南,故古來築堰以禦鹹潮。元祐中,於新涇塘置閘,後因沙淤廢毀。今除十五處築堰及置石達外,獨有新涇塘、招賢港、徐浦塘三處,見有鹹潮奔沖,渰塞民田。今依新涇塘置閘一所,又於兩旁貼築鹹塘,以防海潮透入民田。其相近徐浦塘,元系小派,自合築堰。又欲於招賢港更置一石達。兼楊湖歲久,今稍淺澱,自當開浚。」上曰:「此閘須當為之。方今邊事寧息,惟當以民事為急。民事以農為重,朕觀漢文帝詔書,多為農而下。今置閘,其利久遠,不可憚一時之勞。」
十五年,以兩浙路轉運判官吳坰奏請,命浙西常平司措置錢谷,勸諭人戶,于農隙並力開浚華亭等處沿海三十六浦堙塞,決泄水勢,為永久利。
乾道七年,秀州守臣丘崈奏:「華亭縣東南大海,古有十八堰,捍禦鹹潮。其十七久皆捺斷,不通裏河;獨有新涇唐一所不曾築捺,海水往來,遂害一縣民田。緣新涇舊堰迫近大海,潮勢湍急,其港面闊,難以施工,設或築捺,決不經久。運港在涇塘向裏二十裏,比之新涇,水勢稍緩。若就此築堰,決可永久,堰外凡管民田,皆無鹹潮之害。其運港止可捺堰,不可置閘。不惟瀕海土性虛燥,難以建置;兼一日兩潮,通放鹽運,不減數十百艘,先後不齊,比至通放盡絕,勢必晝夜啟而不閉,則鹹潮無緣斷絕。運港堰外別有港汊大小十六,亦合興修。」從之。
八年,崈又言:「興築捍海塘堰,今已畢工,地理闊遠,全藉人力固護。乞令本縣知、佐兼帶'主管塘堰職事'系銜,秩滿,視有無損壞以為殿最。仍令巡尉據地分巡察。」詔特轉丘崈左承議郎,令所築華亭捍海塘堰,趁時栽種蘆葦,不許樵采。
九年,又命華亭縣作監閘官,招收土軍五十人,巡邏堤堰,專一禁戢,將卑薄處時加修捺。令知縣、縣尉並帶'主管堰事',則上下協心,不致廢壞。
淳熙九年,又命守臣趙善悉發一萬工,修治海鹽縣常豐閘及八十一堰壩,務令高牢,以固護水勢,遇旱可以瀦積。十年,以浙西提舉司言,命秀州發卒浚治華亭鄉魚祈塘,使接松江太湖之水;遇旱,即開西閘堰放水入泖湖,為一縣之利。
蘇州水:乾道初,平江守臣沈度、兩浙漕臣陳彌作言:「疏浚昆山、常熟縣界白茆等十浦,約用三百萬餘工。其所開港浦,並通徹大海。遇潮,則海內細沙,隨泛以入;潮退,則沙泥沉墜,漸致淤塞。今依舊招置闕額開江兵卒,次第開浚,不數月,諸浦可以漸次通徹。又用兵卒駕船,遇潮退,搖盪隨之,常使沙泥隨潮退落,不致停積,實為久利。」從之。淳熙元年,詔平江府守臣與許浦駐紮戚世明同措置開浚許浦港,三旬訖工。
黃岩縣水:淳熙十二年,浙東提舉勾昌泰言:「黃岩縣舊有官河,自縣前至溫嶺,凡九十裏。其支流九百三十六處,皆以溉田。元有五閘,久廢不修。今欲建一閘,約費二萬餘緡,乞詔兩浙運司于窠名錢內支撥。」明年六月,昌泰複言:「黃岩縣東地名東浦,紹興中開鑿,置常豐閘。名為決水入江,其實縣道欲令舟船取徑通過,每船納錢,以充官費。一日兩潮,一潮一淤,才遇旱乾,更無灌溉之備。已將此閘築為平陸,乞戒自今永不得開鑿放入江湖,庶絕後患。」
荊、襄諸水:紹興二十八年,監察禦史都民望言:「荊南江陵縣東三十裏,沿江北岸古堤一處,地名黃潭。建炎間,邑官開決,放入江水,設以為險阻以禦盜。既而夏潦漲溢,荊南、複州千餘裏,皆被其害。去年因民訴,始塞之。乞令知縣遇農隙隨力修補,勿致損壞。」從之。
淳熙八年,襄陽府守臣郭杲言:「本府有木渠,在中廬縣界,擁漹水東流四十五裏,入宜城縣。後漢南郡太守王寵,嘗鑿之以泄蠻水,謂之木裏溝,可溉田六千餘頃。歲久堙塞,乞行修治。」既而杲又修護城堤以捍江流,繼築救生堤為二閘,一通于江,一達於濠。當水涸時,導之入濠;水漲時,入之于江。自是水雖至堤,無湍悍氾濫之患焉。十年五月,詔疏木渠,以渠旁地為屯田。尋詔民間侵耕者就給之,毋複取。
慶元二年,襄陽守臣程九萬言:「募工修作鄧城永豐堰,可防金兵衝突之患,且為農田灌溉之利。」三年,臣僚言:「江陵府去城十餘裏,有沙市鎮,據水陸之沖,熙甯中,鄭獬作守,始築長堤捍水。緣地本沙渚,當蜀江下流,每遇漲潦奔沖,沙水相蕩,摧圮動輒數十丈,見存民屋,岌岌危懼。乞下江陵府同駐紮副都統制司發卒修築,庶幾遠民安堵,免被墊溺。」從之。
廣西水:靈渠源即離水,在桂州興安縣之北,經縣郭而南。其初乃秦史祿所鑿,以下兵于南越者。至漢,歸義侯嚴出零陵離水,即此渠也;馬伏波南征之師,饟道亦出於此。唐寶曆初,觀察使李渤立斗門以通漕舟。宋初,計使邊翊始修之。嘉祐四年,提刑李師中領河渠事重辟,發近縣夫千四百人,作三十四日,乃成。
紹興二十九年,臣僚言:「廣西舊有靈渠,抵接全州大江,其渠近百餘裏,自靜江府經靈川、興安兩縣。昔年並令兩知縣系銜'兼管靈渠',遇堙塞以時疏導,秩滿無闕,例減舉員。兵興以來,縣道苟且,不加之意;吏部差注,亦不復系銜,渠日淺澀,不勝重載。乞令廣西轉運司措置修復,俾通漕運,仍俾兩邑今系銜兼管,務要修治。」從之。
志第五十一禮一
○吉禮一
五代之衰亂甚矣,其禮文儀注往往多草創,不能備一代之典。宋太祖興兵間,受周禪,收攬權綱,一以法度振起故弊。即位之明年,因太常博士聶崇義上《重集三禮圖》,詔太子詹事尹拙集儒學之士詳定之。開寶中,四方漸平,民稍休息,乃命禦史中丞劉溫叟、中書舍人李昉、兵部員外郎、知制誥盧多遜、左司員外郎、知制誥扈蒙、太子詹事楊昭儉、左補闕賈黃中、司勳員外郎和峴、太子中舍陳鄂撰《開寶通禮》二百卷,本唐《開元禮》而損益之。既又定《通禮義纂》一百卷。
太宗尚儒雅,勤於治政,修明典章,大抵曠廢舉矣。真宗承重熙之後,契丹既通好,天下無事,於是封泰山,祀汾陰,天書、聖祖崇奉迭興,專置詳定所,命執政、翰林、禮官參領之。尋改禮儀院,仍歲增修,纖微委曲,緣情稱宜,蓋一時彌文之制也。
自《通禮》之後,其制度儀注傳於有司者,殆數百篇。先是,天禧中,陳寬編次禮院所承新舊詔敕,不就。天聖初,王皞始類成書,盡乾興,為《禮閣新編》,大率禮文,無著述體,而本末完具,有司便之。景祐四年,賈昌朝撰《太常新禮》及《祀儀》,止于慶曆三年。皇祐中,文彥博又撰《大享明堂記》二十卷。至嘉祐中,歐陽修纂集散失,命官設局,主《通禮》而記其變,及《新禮》以類相從,為一百卷,賜名《太常因革禮》,異于舊者蓋十三四焉。
熙寧十年,禮院取慶曆以後奉祀制度,別定《祀儀》,其一留中,其二付有司。知諫院黃履言:「郊祀禮樂,未合古制,請命有司考正群祀。」詔履與禮官講求以聞。元豐元年,始命太常寺置局,以樞密直學士陳襄等為詳定官,太常博士楊完等為檢討官。襄等言:「國朝大率皆循唐故,至於壇壝神位、法駕輿輦、仗衛儀物,亦兼用歷代之制。其間情文訛舛,多戾于古。蓋有規摹苟略,因仍既久,而重于改作者;有出於一時之儀,而不足以為法者。請先條奏,候訓敕以為禮式。」
未幾,又命龍圖直學士宋敏求同禦史台、閣門、禮院詳定《朝會儀注》,總四十六卷:曰《閣門儀》,曰《朝會禮文》,曰《儀注》,曰《徽號寶冊儀》。《祭祀》總百九十一卷:曰《祀儀》,曰《南郊式》,曰《大禮式》,曰《郊廟奉祀禮文》,曰《明堂袷享令式》,曰《天興殿儀》,曰《四孟朝獻儀》,曰《景靈宮供奉敕令格式》,曰《儀禮敕令格式》。《祈禳》總四十卷:曰《祀賽式》,曰《齋醮式》,曰《金籙儀》。《蕃國》總七十一卷:曰《大遼令式》,曰《高麗入貢儀》,曰《女真排辦儀》,曰《諸蕃進貢令式》。《喪葬》總百六十三卷:曰《葬式》,曰《宗室外臣葬敕令格式》,曰《孝贈式》。其損益之制,視前多矣。
紹聖而後,累詔續編,起治平,訖政和,凡五十一年,為書三百卷,今皆不傳。而大觀初,置議禮局於尚書省,命詳議、檢討官具禮制本末,議定請旨。三年書成,為《吉禮》二百三十一卷、《祭服制度》十六卷,頒焉。議禮局請分秩五禮,詔依《開寶通禮》之序。政和元年,續修成四百七十七卷,且命仿是修定儀注。三年,《五禮新儀》成,凡二百二十卷,增置禮直官,許士庶就問新儀,而詔開封尹王革編類通行者,刊本給天下,使悉知禮意,其不奉行者論罪。宣和初,有言其煩擾者,遂罷之。
初,議禮局之置也,詔求天下古器,更制尊、爵、鼎、彝之屬。其後,又置禮制局於編類御筆所。於是郊廟禋祀之器,多更其舊。既有詔討論冠服,遂廢靴用履,其他無所改議,而禮制局亦罷。
大抵累朝典禮,講議最詳。祀禮修于元豐,而成於元祐,至崇寧複有所增損。其存於有司者,惟《元豐郊廟禮文》及《政和五禮新儀》而已。乃若圜丘之罷合祭天地;明堂專以英宗配帝,悉罷從祀群神;大蠟分四郊;壽星改祀老人;禧祖已祧而複,遂為始祖;即景靈宮建諸神禦殿,以四孟薦享;虛禘祭;去牙盤食;卻尊號;罷入閣儀並常朝及正衙橫行。此熙甯、元豐變禮之最大者也。
元祐冊後,政和冠皇子,元符創景靈西宮,崇甯親祀方澤、作明堂、立九廟、鑄九鼎、祀熒惑,大觀受八寶、大祀皆前期十日而戒。凡此蓋治平以前所未嘗行者。
欽宗即位,嘗詔春秋釋奠改從《元豐儀》,罷《新儀》不用而未暇也。靖康之厄,蕩析無餘。
南渡中興,銳意修復,高宗嘗謂輔臣曰:「晉武平吳之後,上下不知有禮,旋致禍亂。周禮不秉,其何能國?」孝宗繼志,典章文物,有可稱述。治平日久,經學大明,諸儒如王普、董{分廾}等多以禮名家。當時嘗續編《太常因革禮》矣,淳熙複有編輯之旨。其後朱熹講明詳備,嘗欲取《儀禮》、《周官》、《二戴記》為本,編次朝廷公卿大夫士民之禮,盡取漢、晉而下及唐諸儒之說,考訂辨正,以為當代之典,未及成書而沒。
理宗四十年間,屢有意乎禮文之事,雖曰崇尚理學,所謂「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蓋可三歎。鹹淳以降,無足言者。
今因前史之舊,芟其繁亂,匯為五禮,以備一代之制,使後之觀者有足征焉。
五禮之序,以吉禮為首,主邦國神祇祭祀之事。凡祀典皆領于太常。歲之大祀三十: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季秋大享明堂,冬至圜丘祭昊天上帝,正月上辛又祀感生帝,四立及土王日祀五方帝,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東西太一,臘日大蠟祭百神,夏至祭皇地祇,孟冬祭神州地祇,四孟、季冬薦享太廟、後廟,春秋二仲及臘日祭太社、太稷,二仲九宮貴神。中祀九:仲春祭五龍,立春後醜日祀風師、亥日享先農,季春巳日享先蠶,立夏後申日祀雨師,春秋二仲上丁釋奠文宣王、上戊釋奠武成王。小祀九:仲春祀馬祖,仲夏享先牧,仲秋祭馬社,仲冬祭馬步,季夏土王日祀中霤,立秋後辰日祀靈星,秋分享壽星,立冬後亥日祠司中、司命、司人、司祿,孟冬祭司寒。
其諸州奉祀,則五郊迎氣日祭嶽、鎮、海、瀆,春秋二仲享先代帝王及週六廟,並如中祀。州縣祭社稷,奠文宣王,祀風雨,並如小祀。凡有大赦,則令諸州祭嶽、瀆、名山、大川在境內者,及歷代帝王、忠臣、烈士載祀典者,仍禁近祠廟鹹加祭。有不克定時日者,太蔔署預擇一季祠祭之日,謂之「畫日」。凡壇壝、牲器、玉帛、饌具、齋戒之制,皆具《通禮》。後複有高禖、大小酺神之屬,增大祀為四十二焉。
其後,神宗詔改定大祀:太一,東以春,西以秋,中以夏冬;增大蠟為四,東西蠟主日配月;太廟月祭朔。而中祀:四望,南北蠟。小祀:以四立祭司命、戶、灶、中霤、門、厲、行,以藏冰、出冰祭司寒,及月薦新太廟。歲通舊祀凡九十二,惟五享後廟焉。政和中,定《五禮新儀》,以熒惑、陽德觀、帝鼐、坊州朝獻聖祖、應天府祀大火為大祀;雷神、歷代帝王、寶鼎、牡鼎、蒼鼎、岡鼎、彤鼎、阜鼎、皛鼎、魁鼎、會應廟、慶厲軍祭後土為中祀;山林川澤之屬,州縣祭社稷、祀風伯雨師雷神為小祀。餘悉如故。
建炎四年十一月,權工部尚書韓肖胄言:「祖宗以來,每歲大、中、小祀百有餘所,罔敢廢闕。自車駕巡幸,惟存宗廟之祭,至天地諸神之祀,則廢而不舉。今國步尚艱,天未悔禍,正宜齋明恭肅,通於神明,而忽大事、棄重禮,恐非所以消弭天災,導迎景貺。雖小祀未可遍舉,如天地、五帝、日月星辰、社稷,欲詔有司以時舉行。所有器服並牲牢禮料,恐國用未充,難如舊制,乞下太常寺相度裁定,省繁就簡,庶幾神不乏祀,仰副陛下昭事懷柔、為民求福之意。」尋命禮部太常裁定:每歲以立春上辛祀谷,孟夏雩祀,季秋及冬至日四祀天,夏至日一祀地,立春上辛日祀感生帝,立冬後祀神州地祇,春秋二社及臘前一日祭太社、太稷。免牲、玉,權用酒酺,仍依方色奠幣。以輔臣為初獻,禮官為亞、終獻。
紹興三年,複大火祀,配以閼伯,以辰、戌出納之月祀之。二十七年,禮部太常寺言:「每歲大祀三十六,除天地、宗廟、社稷、感生帝、九宮貴神、高禖、文宣王等已行外,其餘並乞寓祠齋宮。」自紹興以來,大祀所行二十有三而已,至是乃悉複之。
舊制,郊廟祝文稱嗣皇帝,諸祭稱皇帝。著作局准《開元禮》全稱帝號。真宗以兼秘書監李至請,改從舊制。又諸祭祝辭皆臨事撰進,多違典禮,乃命至增撰舊辭八十四首,為《正辭錄》三卷。既複命知制誥李宗諤、楊億、直史館陳彭年詳定之,以為永式。祝版當進署者,並命秘閣吏書,上親署訖,禦寶封給之。凡先代帝王,祝文止稱廟號。凡親行大祀,則皇子弟為亞獻、終獻。
五代以來,宰相為大禮使,太常卿為禮儀使,禦史中丞為儀仗使,兵部尚書為鹵簿使,京府尹為橋道頓遞使。至是,大禮使或用親王,禮儀使專命翰林學士,儀仗、鹵簿使亦或以他官。太平興國九年,始鑄五使印。太宗將封泰山,以儀仗使兼判橋道頓遞事。大中祥符後,凡有大禮,以中書、樞密分為五使,仍特鑄印。
景祐二年,詔有司:「皇地祇、神州,舊常參官攝事,非所以尊神,自今命兩省。歲九大祠,宰臣攝事者,參知政事、尚書丞郎、學士奉祠。」於是參知政事盛度,享太廟已受誓戒,除知樞密院,乃不奉祠。又故事,三歲一親郊,不郊輒代以他禮,慶賞與郊同,而五使皆以輔臣,不以官之高下。天聖中,乃以朝林學士領儀仗,禦史中丞領鹵簿,始用官次。又每歲大祀,皆遣台省近臣攝太尉,其後或委他官,太中祥符始復舊制。又國朝沿唐制,以太尉掌誓戒。今議太尉三公,非其所任,請以吏部尚書掌誓戒。詔用左僕射,闕則用右僕射、刑部尚書一員蒞之。
熙寧四年,參知政事王珪言:「南郊,乘輿所過,必勘箭然後出入,此師行之法,不可施於郊祀。」禮院亦言。於是,凡車駕出入門皆罷之。六年,以詳定所請,又罷太廟及宣德、朱雀、南薰諸門勘契。又皇帝自大次至版位,內臣二人執翟羽前導,號曰「拂翟」,失禮尤甚,請除之。
凡郊壇,值雨雪,即齋宮門望祭殿望拜,祭日不設登歌,祀官以公服行事,中祀以上皆給明衣。
開寶元年十一月郊,以燎壇稍遠,不聞告燎之聲,始用爟火,令光明遠照,通於祀所。
又太廟初獻,依開寶例,以玉斝、玉瓚,亞獻以金斝,終獻以瓢斝。外壇器亦如之。慶曆中,太常請皇帝獻天地、配帝以匏爵,亞獻以木爵。親祠太廟,酌以玉斝,亞獻以金斝。郊廟飲福,皇帝皆以玉斝。詔飲福,唯用金斝。亞、終獻,酌以銀斝。至飲福,尚食奉禦酌上尊酒,投溫器以進。
凡常祀,天地宗廟,皆內降禦封香,仍制漆匱,付光祿、司農寺。每祠祭,命判寺官緘署禮料送祀所。凡祈告,亦內出香。遂為定制。嘉祐中,裴煜請:「大祠悉降禦封香,中、小祠供太府香。中祠減大祠之半,小祠減中祠之半。東、西太一宮系大祠,歲太府供香,非時祈請,降禦封香准大祠例。及皇地祇、五方帝、百神、文宣、武成從配神位,牲牢寡薄。」呂公著亦論廟牲未備,悉加其數。元符元年,左司員外郎曾旼言:「周人以氣臭事神,近世易之以香。按何佟之議,以為南郊、明堂用沉香,本天之質,陽所宜也;北效用上和香,以地於人親,宜加雜馥。今令文北極天皇而下皆用濕香,至於眾星之位,香不復設,恐於義未盡。」於是每陛各設香。又言:「先儒以為實柴所祀者無玉,燎所祀者無幣。今太常令式,眾星皆不用幣,蓋出於此。然考《典瑞》、《玉人》之官,皆曰'圭璧以祀日月星辰'。則實柴所祀非無玉矣。燎無幣,恐或未然。」至是遂命眾星隨其方色用幣。
慶曆三年,禮官餘靖言:「祈穀、祀感生帝同日,其禮當異,不可皆用四圭有邸,色尚赤。」乃定祈穀、明堂蒼璧尺二寸,感生帝四圭有邸,朝日日圭、夕月月圭皆五寸,從祀神州無玉,報社稷兩圭有邸,祈不用玉。明年,《祀儀》成,比《通禮》多所更定雲。嘉祐中,集賢校理江休複言:「《六典》大祀養牲,在滌三月,袷享日近,已逾其期,而牲牢未供。乞依漢、唐置廩犧局。」下禮院議:歲大小祀幾百數,而牲盛之事,儲養無素,宜如休複言。乃置廩犧局,設牢預養,籍田舊地,種植粢盛,納於神倉,以待祭祀之用。
元豐六年,詳定禮文所言:「本朝昊天上帝、皇地祇、太祖位各設三牲,非尚質貴誠之義。請親祠圜丘、方澤正配位皆用犢,不設羊豕俎及鼎匕,有司攝事亦如之。又簠、簋、尊、豆皆非陶器,及用龍杓。請改用陶,以椫為杓。又請南北郊先行升煙瘞血之禮,至薦奠畢,即如舊儀,於壇坎燔瘞牲幣。又北郊皇地祇及神州地祇,當為坎瘞,今乃建壇燔燎,非是。請今祭地祝版、牲幣並瘞於坎。又《祀儀》:惟昊天上帝、皇地祇、高禖燔瘞犢首,自感生帝、神州地祇而下皆不燔瘞牲體,殊不應典禮。請自今昊天上帝、感生帝皆燔牲首以報陽;皇地祇、神州、太社、太稷,凡地之祭,皆瘞牲之左髀以報陰。薦享太廟亦皆升首於室。」
又言:「古者祭祀用牲,有豚解,有體解,薦腥則解為十一體。今親祠南郊,正配位之俎,不殊左右胖,不分貴賤,無豚解、體解之別。請郊廟薦腥,解其牲兩髀、兩肩、兩肋並脊為七體,左右胖俱用。其載於俎,以兩髀在端,兩肩、兩肋次之,脊居中,皆進末。至薦熟,沉肉于湯,止用右胖。髀不升俎,前後肱骨離為三,曰肩、臂、臑。後髀股骨去體離為二,曰肫、胳。前脊謂之正脊,次直謂之脡脊,闊於脡脊謂之橫脊,皆二骨。肋骨最後二為短肋,旁中二為正肋,最前二為代肋。若升俎,則肩、臂臑在上端,膊、胳在下端,脊、肋在中央。其俎之序,則肩、臂、臑、正脊、脡脊、橫脊、代肋、長肋、短肋、膊、胳凡十一體,而骨體升俎,進神坐前如少牢禮,皆進下。其牲體各預以半為腥俎,半為熟俎,腸胃膚俎亦然。」
又請:「親祠飲福酒訖,仿《儀禮》'佐食摶黍'之說,命太官令取忝於簋,摶以授祝,祝受以豆,以嘏乎皇帝而無嘏辭。又本朝親祠南郊,習儀於壇所,明堂習儀於大慶殿,皆近於瀆。伏請南郊習儀於青城,明堂習儀於尚書省,以遠神為恭。又賜胙:三師,三公,侍中,中書令,門下、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知樞密、同知院事,禮儀、儀仗、鹵簿、頓遞使,牛羊豕肩、臂、臑各五;太子三師、三少,特進,觀文大學士、學士,御史大夫,六尚書,金紫、銀青光祿大夫,節度使,資政殿大學士,觀文翰林資政端明龍圖天章寶文承旨、侍講、侍讀,學士,左右散騎常侍,尚書列曹侍郎,龍圖、天章、寶文直學士,光祿、正議、通議大夫,禦史中丞,太子賓客、詹事,給事中,中書舍人,節度觀察留後,左右諫議,龍圖、天章、寶文待制,太中、中大夫,秘書、殿中丞,太常、宗正卿,牛豕肩、臂、臑各三;入內內侍省押班、副都知,光祿卿,監禮官,博士,牛羊脊、肋各三;太祝,奉禮,司奠彝,郊社、太廟、宮闈令,監牲牢、供應祠事內官,羊髀、膊、胳三;應執事、職掌、樂工、門幹、宰手、馭馬、馭車人,並均給脾、肫、胳、觳及腸、胃、膚之類。」
慶曆元年,判太常寺呂公綽言:「舊禮,郊廟尊罍數皆准古,而不實三酒、五齊、明水、明酒,有司相承,名為'看器'。郊廟配位惟用祠祭酒,分大、中祠位二升,小祠位一升,止一尊酌獻、一尊飲福。宜詔酒官依法制齊、酒,分實之壇殿上下尊罍,有司毋設空器;並如唐制以井水代明水、明酒;正配位酌獻、飲福酒,用酒二升者各增二升,從祀神位用舊升數。」
志第五十二禮二(吉禮二)
○南郊
南郊壇制。梁及後唐郊壇皆在洛陽。宋初始作壇于東都南薰門外,四成、十二陛、三壝。設燎壇於內壇之外丙地,高一丈二尺。設皇帝更衣大次於東壝東門之內道北,南向。仁宗天聖六年,始築外壝,周以短垣,置靈星門。親郊則立表於青城,表三壝。神宗熙寧七年,詔中書、門下參定青城殿宇門名。先是,每郊撰進,至是始定名,前門曰泰禋,東偏門曰迎禧,正東門曰祥曦,正西門曰景曜,後三門曰拱極,內東側門曰夤明,西側門曰肅成,殿曰端誠,殿前東、西門曰左右嘉德,便殿曰熙成,後園門曰寶華,著為定式。元豐元年二月,詔內壝之外,眾星位周環,每二步植一杙,繚以青繩,以為限域。既而詳定奉祀禮文所言:「《周官》外祀皆有兆域,後世因之,稍增其制。國朝郊壇率循唐舊,雖儀注具載圜丘三壝,每壝二十五步,而有司乃以青繩代內壝,誠不足以等神位、序祀事、嚴內外之限也。伏請除去青繩,為三壝之制。」從之。
徽宗政和三年,詔有司討論壇壝之制。十月,禮制局言:「壇舊制四成,一成二十丈,再成十五丈,三成十丈,四成五丈,成高八尺一寸;十有二陛,陛十有二級;三壝,二十五步。古所謂地上圜丘、澤中方丘,皆因地形之自然。王者建國,或無自然之丘,則于郊澤吉土以兆壇位。為壇之制,當用陽數,今定為壇三成,一成用九九之數,廣八十一丈,再成用六九之數,廣五十四丈,三成用三九之數,廣二十七丈。每成高二十七尺,三成總二百七十有六,《乾》之策也。為三壝,壝三十六步,亦《乾》之策也。成與壝地之數也。」詔行之。
建炎二年,高宗至揚州,庶事草創,築壇于州南門內江都縣之東南,詔東京所屬官吏奉祭器、大樂、儀仗、法物赴行在所。紹興十三年,太常寺言:「國朝圓壇在國之東南,壇側建青城齋宮,以備郊宿。今宜於臨安府行宮東南修建。」於是,遂詔臨安府及殿前司修建圓壇,第一成縱廣七丈,第二成縱廣一十二丈,第三成縱廣一十七丈,第四成縱廣二十二丈。一十二陛,每陛七十二級,每成一十二綴。三壝,第一壝去壇二十五步,中壝去內壝、外壝去中壝各半之。燎壇方一丈,高一丈二尺,開上南出戶,方六尺,三出陛,在壇南二十步丙地。其青城及望祭殿與行事陪祠官宿齋幕次,並令絞縛,更不修蓋。先是,張杓為京尹,議築齋宮,可一勞永逸,宇文價曰:「陛下方經略河南,今築青城,是無中原也。」遂罷役。
神位。元豐元年十一月,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按東漢壇位,天神從祀者至千五百一十四,故外設重營,以為等限。日月在中營內南道,而北斗在北道之西,至於五星中宮宿之屬,則其位皆中營,二十八宿外宮星之屬,則其位皆外營。然則為重營者,所以等神位也。唐因隋制,設為三壝,天神列位不出內壝,而禦位特設於壇下之東南。若夫公卿分獻、文武從祀,與夫樂架饌幔,則皆在中壝之內,而大次之設乃在外壝。然則為三壝者,所以序祀事也。」
景德三年,鹵簿使王欽若言:「漢以五帝為天神之佐,今在第一龕;天皇大帝在第二龕,與六甲、嶽瀆之類接席;帝座,天市之尊,今與二十八宿、積薪、騰蛇、杵臼之類同在第三龕。卑主尊臣,甚未便也。若以北極、帝坐本非天帝,蓋是天帝所居,則北極在第二,帝坐在第三,亦高下未等。又太微之次少左右執法,子星之次少孫星,望令司天監參驗。」乃詔禮儀使、太常禮院、司天監檢定之。
禮儀使趙安仁言:「按《開寶通禮》,元氣廣大則稱昊天,據遠視之蒼然,則稱蒼天。人之所尊,莫過於帝,托之於天,故稱上帝。天皇大帝即北辰耀魄寶也,自是星中之尊。《易》曰:'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又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蓋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是則天以蒼昊為體,不入星辰之列。又《郊祀錄》:'壇第二等祀天皇大帝、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坐,差在行位前,餘內官諸位及五星、十二辰、河漢,都四十九坐齊列,俱在十二陛之間。' 唐建中間,司天冬官正郭獻之奏:'天皇、北極、天一、太一,准《天寶敕》併合升第一等。'貞元二年親郊,乙太常議,詔複從《開元禮》,仍為定制。《郊祀錄》又雲:'壇第三等有中宮、天市垣、帝坐等十七坐,並在前。'《開元禮義羅》雲:'帝有五坐,一在紫微宮,一在大角,一在太微宮,一在心,一在天市垣。 '即帝坐者非直指天帝也。又得判司天監史序狀:'天皇大帝一星在紫微勾陳中,其神曰耀魄寶,即天皇是星,五帝乃天帝也。北極五星在紫微垣內,居中一星曰北辰,第一主月為太子,第二主日為帝王,第三為庶子,第四為嫡子,第五為天子之樞,蓋北辰所主非一,又非帝坐之比。太微垣十星有左右執法、上將、次將之名,不可備陳,故總名太微垣。《星經》舊載孫星,而《壇圖》止有子星,辨其尊卑,不可同位。'竊惟《壇圖》舊制,悉有明據,天神定位,難以躋升,望依《星經》,悉以舊禮為定。」
欽若複言:「舊史《天文志》並雲:北極,北辰最尊者。又勾陳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鄭玄注《周禮》謂:'禮天者,冬至祭天皇於北極也。'後魏孝文禋六宗,亦升天皇五帝上。按晉《天文志》:'帝坐光而潤,則天子吉,威令行。'既名帝坐,則為天子所占,列於下位,未見其可。又安仁議,以子、孫二星不可同位。陛下方洽高禖之慶,以廣維城之基,苟因前代闕文,便為得禮,實恐聖朝茂典,尤未適中。」詔天皇、北極特升第一龕,又設孫星于子星位次,帝坐如故。
欽若又言:「帝坐止三,紫微、太微者已列第二等,唯天市一坐在第三等。按《晉志》,大角及心中星但雲天王坐,實與帝坐不類。」詔特升第二龕。
舊郊丘,神位板皆有司題署,命欽若改造之。至是,欽若奉板便殿,壇上四位,塗以朱漆金字,余皆黑漆,第一等金字,第二等黃字,第三等以降朱字,悉貯漆匣,覆以黃縑帊。帝降階觀之,即付有司。又以新定《壇圖》,五帝、五嶽、中鎮、河漢合在第三等。
四年,判太常禮院孫奭言:「准禮,冬至祀圜丘,有司攝事,以天神六百九十位從祀。今惟有五方上帝及五人神十七位,天皇大帝以下並不設位。且太昊、勾芒,惟孟夏雩祀、季秋大享及之,今乃祀於冬至,恐未協宜。」翰林學士晁迥等言:「按《開寶通禮》:圜丘,有司攝事,祀昊天、配帝、五方帝、日月、五星、中官、外官、眾星總六百八十七位;雩祀、大享,昊天、配帝、五天帝、五人帝、五官總十七位;方丘,祭皇地祇、配帝、神州、嶽鎮、海瀆七十一位。今司天監所設圜丘、雩祀、明堂、方丘並七十位,即是方丘有嶽、瀆從祀,圜丘無星辰,而反以人帝從祀。望如奭請,以《通禮》及神位為定,其有增益者如後敕。」從之。
政和三年,議禮局上《五禮新儀》:皇帝祀昊天上帝,太史設神位版,昊天上帝位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稿秸;太祖位於壇上東方西向,席以蒲越;天皇大帝、五帝、大明、夜明、北極九位於第一龕;北斗、太一、帝坐、五帝內坐、五星、十二辰、河漢等內官神位五十有四於第二龕;二十八宿等中官神位百五十有九於第三龕;外官神位一百有六於內壝之內;眾星三百有六十於內壝之外。第一龕席以稿秸,余以莞席,皆內向配位。
太祖乾德元年,始有事於南郊。自五代以來,喪亂相繼,典章制度,多所散逸。至是,詔有司講求遺逸,遵行典故,以副寅恭之意。是歲十一月十六日,合祭天地於圜丘。初,有司議配享,請以僖祖升配,張昭獻議曰:「隋、唐以前,雖追立四廟或六七廟,而無遍加帝號之文。梁、陳南郊,祀天皇,配以皇考;北齊圜丘,祀昊天,以神武升配;隋祀昊天於圜丘,以皇考配;唐貞觀初,以高祖配圜丘;梁太祖郊天,以皇考烈祖配。恭惟宣祖皇帝,積累勳伐,肇基王業,伏請奉以配享。」從之。
九年正月,詔以四月幸西京,有事於南郊。自國初以來,南郊四祭及感生帝、皇地祇、神州凡七祭,並以四祖迭配。太祖親郊者四,並以宣祖配。太宗即位,其七祭但以宣祖、太祖更配。是歲親享天地,始奉太祖升侑。雍熙元年冬至親郊,從禮儀使扈蒙之議,複以宣祖配。四年正月,禮儀使蘇易簡言:「親祀圜丘,以宣祖配,此則符聖人大孝之道,成嚴父配天之儀。太祖皇帝光啟丕圖,恭臨大寶,以聖授聖,傳於無窮。按唐永徽中,以高祖、太宗同配上帝。欲望將來親祀郊丘,奉宣祖、太祖同配;其常祀祈穀、神州、明堂,以宣祖崇配;圜丘、北郊、雩祀,以太祖崇配。」奏可。
真宗至道三年十一月,有司言:「冬至圜丘、孟夏雩祀、夏至方丘,請奉太宗配;上辛祈谷、季秋明堂,奉太祖配;上辛祀感生帝、孟冬祭神州地祇,奉宣祖配;其親郊,奉太祖、太宗並配。」詔可。乾興元年,真宗崩,詔禮官定遷郊祀配帝,乃請:「祈穀及祭神州地祇,以太祖配;雩祀及昊天上帝及皇地祇,乙太宗配;感生帝,以宣祖配;明堂,以真宗配;親祀郊丘,以太祖、太宗配。」奏可。
景祐二年郊,詔以太祖、太宗、真宗三廟萬世不遷。南郊以太祖定配,二宗迭配,親祀皆侑。常祀圜丘、皇地祇配以太祖,祈谷、雩祀、神州配乙太宗,感生帝、明堂以宣祖、真宗配如舊。慶曆元年,判太常寺呂公綽言:「歷代郊祀,配位無側向,真宗示輔臣《封禪圖》曰:'嘗見郊祀昊天上帝,不以正坐,蓋皇地祇次之。今修登封,上帝宜當子位,太祖、太宗配位,宜比郊祀而斜置之。'其後,有司不諭先帝以告成報功、酌宜從變之意,每郊儀範,既引祥符側置之文,又載西向北上之禮,臨時擇一,未嘗考定。」乃詔南郊祖宗之配,並以東方西向為定。皇祐五年郊,詔自今圜丘,三聖並侑。嘉祐六年,諫官楊畋論水災繇郊廟未順。禮院亦言:「對越天地,神無二主。唐始用三祖同配,後遂罷之。皇祐初,詔三聖並侑,後複迭配,未幾複並侑,以為定制。雖出孝思,然頗違經典,當時有司失於講求。」下兩制議,翰林學士王珪等曰:「推尊以享帝,義之至也。然尊尊不可以瀆,故郊無二主。今三後並侑,欲以致孝也,而適所以瀆乎享帝,非無以寧神也,請如禮官議。」七年正月,詔南郊以太祖定配。
高宗建炎二年,車駕至揚州,築壇于江都縣之東南。是歲冬至,祀昊天上帝,以太祖配。度宗鹹淳二年,將舉郊祀,時復議以高宗參配。吏部侍郎兼中書門下省檢正洪燾等議,以為:「物無二本,事無二初,舜之郊嚳,商之郊契,周郊後稷,皆所以推原其始也。禮者,所以別等差,視儀則,遠而尊者配於郊,近而親者配於明堂,明有等也。臣等謂宜如紹興故事,奉太宗配,將來明堂遵用先皇帝彝典,以高宗參侑,庶於報本之禮、奉先之孝,為兩盡其至。」詔恭依。
儀注。乾德元年八月,禮儀使陶穀言:「饗廟、郊天,兩日行禮,從祀官前七日皆合於尚書省受誓戒,自來一日之內受兩處誓戒,有虧虔潔。今擬十一月十六日行郊禮,望依禮文於八日先受從享太廟誓戒,九日別受郊天誓戒,其日請放朝參。」從之。自後百官受誓戒於朝堂,宗室受於太廟。
祭之日均用丑時,秋夏以一刻,春冬以七刻,前二日遣官奏告。配帝之室,儀鸞司設大次、小次及文武侍臣、蕃客之次,太常設樂位、神位、版位等事。前一日司尊彝帥其屬以法陳祭器於堂東,僕射、禮部尚書視滌濯告潔,禮部尚書、侍郎省牲,光祿卿奉牲,告充、告備,禮部尚書視鼎鑊,禮部侍郎視腥熟之節。祭之旦,光祿卿率其屬取籩、豆、簠、簋實之。及薦腥,禮部尚書帥其屬薦籩、豆、簠、簋,戶部、兵部、工部尚書薦三牲之腥熟俎。禮畢,各徹,而有司受之以出。晡後,郊社令帥其屬掃除,禦史按視之。奏中嚴外辦以禮部侍郎,請解嚴以禮部郎中。贊者設亞、終獻位於小次之南,宗室位於其後;設公卿位於亞、終獻之南,分獻官位於公卿之後,執事者又在其後,俱重行,西向北上。其致福也,太牢以牛左肩、臂、臑折九個,少牢以羊左肩七個、犆豕以左肩五個。有司攝事、進胙皆如禮。太尉展視以授使者,再拜稽首。既享,大宴,號曰飲福,自宰臣而下至應執事及樂工、馭車馬人等,並均給有差,以為定式。是歲十一月日至,皇帝服袞冕,執圭,合祭天地於圜丘,還禦明德門樓,肆赦。
仁宗天聖二年,詔加真宗諡,上謂輔臣曰:「郊祀重事,朕欲就禁中習儀,其令禮官草具以聞。」先郊三日,奉諡冊寶於太廟。次日,薦享玉清昭應、景靈宮,宿太廟。既享,赴青城,至大次,就更衣壇改服袞冕行事。五年,郊後擇日恭謝,大禮使王曾請節廟樂,帝曰:「三年一享,不敢憚勞也。」三獻終,增禮生七人,各引本室太祝升殿,徹豆。三日,又齋長春殿,謝玉清昭應宮。禮畢,賀皇太后,比籍田,勞酒儀,略如元會。其恭謝雲:「臣某虔遵舊典,郊祀禮成,中外協心,不勝歡抃。」宣答曰:「皇帝德備孝恭,禮成嚴配,萬國稱頌,歡豫增深。」帝再拜還內。樞密使以下稱賀,閣門使宣答,樞密副使升殿侍立,百官稱賀。酒三行,還內殿,受命婦賀,司賓自殿側幕次引內命婦於殿庭,北向立,尚儀奏:「請皇太后即禦坐。」司賓贊:「再拜。」引班首升自西階,稱封號妾某氏等言:「郊祀再舉,福祚鹹均,凡在照臨,不勝忻抃。」降,再拜。尚宮承旨,降自東階,稱「皇太后聖旨」,又再拜。司賓宣答曰「已成钜禮,歡豫良深。」皆再拜。次外命婦賀,如內命婦儀,退,皆赴別殿賀皇帝,惟不致詞,不宣答。
神宗元豐六年十一月二日,帝將親郊,奉仁宗、英宗徽號冊寶於太廟。是日晚,齋於大慶殿。三日,薦享于景靈宮,齋於太廟。四日,朝享七室,齋於南郊之青城。五日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太祖配。是日,帝服靴袍,乘輦至大次。有司請行禮。服大裘,被袞冕以出,至壇中壝門外,殿中監進大圭,帝執以入,宮架樂作,至午階下版位,西向立,樂止。禮儀使贊曰:「有司謹具,請行事。」宮架奏《景安》之樂,文舞作六成,止,帝再拜,詣罍洗,宮架樂作,至洗南北向,樂止。帝搢圭,盥帨訖,樂作,至壇下,樂止。升午階,登歌樂作,至壇上,樂止。殿中監進鎮圭,《嘉安》樂作,詣上帝神坐前,北向跪,奠鎮圭於繅藉,執大圭,俯伏,興,搢圭跪,三上香,奠玉幣,執圭,俯伏,興,再拜。內侍舉鎮圭授殿中監,樂止。《廣安》樂作,詣太祖神坐前,東向,奠圭幣如上帝儀。登歌樂作,帝降壇,樂止。宮架樂作,還位,西向立,樂止。禮部尚書、戶部尚書以下奉饌俎,宮架《豐安》樂作,奉奠訖,樂止。再詣罍洗,帝搢大圭,盥帨,洗爵拭爵訖,執大圭,宮架樂作,至壇下,樂止。升自午階,登歌樂作,至壇上,樂止。登歌《禧安》樂作,詣上帝神坐前,搢圭跪,執爵祭酒,三奠訖,執圭,俯伏,興,樂止。太祝讀冊,帝再拜訖,樂作。次詣太祖神坐前,如前儀。登歌樂作,帝降自午階,樂止。宮架樂作,還位,西向立,樂止。文舞退,武舞進,宮架《正安》之樂作,樂止。亞獻盥帨訖,《正安》樂作,禮畢,樂止。終獻行禮並如上儀,獻畢,宮架樂作,帝升自午階,樂止。登歌樂作,至飲福位,樂止。《禧安》樂作,帝再拜,搢圭跪,受爵,祭酒三,啐酒,奠爵,受俎,奠俎,受摶黍豆,再受爵,飲福訖,奠爵,執圭,俯伏,興,再拜,樂作。帝降,還位如前儀。禮部、戶部尚書徹俎豆,禮直官曰:「賜胙行事。」陪祀官再拜,宮架《宴安》樂作,一成止。宮架樂作,帝詣望燎位,南向立,樂止。禮直官曰:「可燎。」俟火燎半柴,禮儀使跪奏:「禮畢。」宮架樂作,帝出中壝門,殿中監受大圭,歸大次,樂止。有司奏解嚴。
帝乘輿還青城,百官稱賀於端誠殿。有司轉仗衛,奏中嚴外辦。帝服通天冠、絳紗袍,乘輿以出。至玉輅所,侍中跪請降輿升輅。帝升輅,門下侍郎奏請進行,又奏請少駐,侍臣乘馬,將至宣德門,奏《采薺》一曲,入門,樂止。侍中請降輅赴幄次,有司奏解嚴。帝常服,乘輿禦宣德門,肆赦,群臣稱賀如常儀。
初,淳化三年,將以冬至郊,前十日,皇子許王薨,有司言:「王薨在未受誓戒之前,准禮,天地、社稷之祀不廢。」詔下尚書省議。吏部尚書宋琪等奏:「以許王薨謝,去郊禮裁十日,又詔輟十一日以後五日朝參,且至尊成服,百僚皆當入慰。有司又以十二、十三日受誓戒,按令式,受誓戒後不得弔喪問疾。今若皇帝既輟朝而未成服,則全爽禮文;百僚既受誓而入奉慰,又違令式。況許王地居藩戚,望著親賢,于昆仲為大宗,於朝廷為塚嗣,遽茲薨逝,朝野同哀,伏想聖情,豈勝追念。當愁慘之際,行對越之儀,臣等實慮上帝之弗歆,下民之斯惑。況祭天之禮,歲有四焉,載於《禮經》,非有差降。請以來年正月上辛合祭天地。」從之。
神宗之嗣位也,英宗之喪未除。是歲當郊,帝以為疑,以問講讀官王珪、司馬光、王安石,皆對以不當廢。珪又謂:「'喪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傳》謂:'不敢以卑廢尊也。'景德二年,真宗居明德太后之喪,即易月而服除。明年遂享太廟,而合祀天地於圜丘。請冬至行郊廟之禮,其服冕、車輅、儀物、音樂緣神事者皆不可廢。」詔用景德故事,惟郊廟及景靈宮禮神用樂,鹵簿鼓吹及樓前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警場止鳴金鉦、鼓角,仍罷諸軍呈閱騎隊。故事,齋宿必禦樓警嚴,幸後苑觀花,作水戲,至是悉罷之。有司言:「故事,當謁謝於祖宗神禦殿,獻享月吉禮,以禮官攝。」詔遣輔臣仍罷詣佛寺。是後國有故,皆遣輔臣。
高宗紹興十二年,臣僚言:「自南巡以來,三歲之祀,獨於明堂,而郊天之禮未舉,來歲乞行大禮。」詔建圜壇于臨安府行宮東城之外,自是凡六郊焉。
孝宗隆興二年,詔曰:「聯恭覽國史,太祖乾德詔書有雲:'務從省約,無至勞煩。'仰見事天之誠,愛民之仁,所以垂萬世之統者在是。今歲郊見,可令有司,除禮物、軍賞,其餘並從省約。。初降詔以十一月行事,以冬至適在晦日,以至道典故,改用獻歲上辛,遂改來年元為乾道。乃以正月一日有事南郊,禮成,進胙于德壽宮,以牛腥體肩三、臂上臑二。導駕官自端誠殿簪花從駕至德壽宮上壽,飲福稱賀,陳設儀注,並同上壽禮。皇帝致詞曰:「皇帝臣某言:享帝合宮,受天純嘏,臣某與百僚不勝大慶,謹上千萬歲壽。」自後郊祀、明堂進胙飲福,並如上儀。
光宗紹熙二年十一月郊,以值雨,行禮於望祭殿。帝遂感疾。理宗四十一年,一郊而已。度宗鹹淳二年,權工部尚書趙汝暨等奏:「今歲大禮,正在先帝大祥之後,臣等竊惟帝王受命,郊見天地,不可緩也。古者有改元即郊,不用前郊三年為計。況今適在當郊之歲,既逾大祥之期,圜丘之祀,豈容不舉?」於是降禮,以十一月十七日款謁南郊,適太史院言:「十六日太陰交蝕。」遂改來年正月一日南郊行禮,太常寺言:「皇帝既已從吉,請依儀用樂。其十二月二十九日朝獻景靈宮,三十日朝享太廟,尚在禫制之內,所有迎神、奠幣、酌獻、送神作樂外,其盥洗升降行步等樂,備而不作。」
志第五十三禮三(吉禮三)
○北郊祈穀五方帝感生帝
北郊。宋初,方丘在宮城之北十四裏,以夏至祭皇地祇。別為壇於北郊,以孟冬祭神州地祇。建隆以來,迭奉四祖崇配二壇。太平興國以後,但以宣祖、太祖更配。真宗乃乙太宗配方丘,宣祖配神州地祇。皇祐初,禮官言:「皇地祇壇四角再成,面廣四丈九尺,東西四丈六尺。上成高四尺五寸,下成高五尺,方五丈三尺,陛廣三尺五寸,卑陋不應典禮。請如唐制增廣之。」五年,諸壇皆改。嘉祐配位七十一,加羊、豕各五。慶曆用犢、羊、豕各一。既而諫官司馬光奏:「大行請諡於南郊,而皇地祇止於望告,失尊卑之序。」下禮院,定非次祭告皇地祇,請差官詣北郊行事。其神州之壇,方三丈一尺,皇祐增高三尺,廣四十八步,內壝四面以青繩代之。仍遣內臣降香,有司攝事如儀。
神宗元豐元年二月,郊廟奉祀禮文所言:「古者祀天於地上之圜丘,在國之南,祭地於澤中之方丘,在國之北,其牲幣禮樂亦皆不同,所以順陰陽、因高下而事之以其類也。由漢以來,乃有夫婦共牢,合祭天地之說,殆非所謂求神以類之意。本朝親祀上帝,即設皇地祇位,稽之典禮,有所未合。」遂詔詳定更改以聞。於是陳襄、王存、李清臣、張璪、黃履、陸佃、何洵直、楊完等議,或以當郊之歲,冬夏至日分祭南北郊,各一日而祀遍;或於圜丘之旁,別營方丘而望祭;或以夏至盛暑,天子不可親祭,改用十月;或欲親郊圜丘之歲,夏至日遣上公攝事于方丘,議久未決。
三年,翰林學士張璪言:「先王順陰陽之義,以冬至祀天,夏至祀地,此萬世不可易之理。議者乃欲改用他月,無所據依。必不得已,宜即郊祀之歲,於夏至之日,盛禮容,具樂舞,遣塚宰攝事。雖未能皆當於禮,庶幾先王之遺意猶存焉。」於是禮官請如璪議,設宮架樂、文武二舞,改制樂章,用竹冊匏爵,增配帝犢及捧俎分獻官,廣壇壝齋宮,修儀注上之。既而曾肇言:「今冬至若罷合祭,則夏至又以有司攝事,則不復有親祭地祇之時,于父天母地之義若有隆殺。請遇親祀南郊之歲,以夏至日備禮躬款北郊,以存事地之義。」四年四月,乃詔:「親祀北郊,並依南郊之儀,有故不行,即以上公攝事。」六年,禮部、太常寺上親祀儀並如南郊;其攝事唯改舞名及不備官,其籩豆、樂架、玉幣之數,盡如親祠。是歲十一月甲辰冬至,祀昊天上帝,以太祖配,始罷合祭,不設皇地祇位。
哲宗初立,未遑親祀,有司攝事如元豐儀。元祐五年夏至,祭皇地祇,命尚書右丞許將攝事。將言:「王者父天母地,三歲冬至,天子親祠,遍享宗廟,祀天圜丘,而夏至方澤之祭,乃止遣上公,則皇地祇遂永不在親祠之典,此大闕禮也。望博詔儒臣,講求典故,明正祀典,為萬世法。」禮部尚書趙彥若請依元豐所定,郊祀之歲,親祀方丘及攝事,已合禮之正,更不須聚議。禮部郎中崔公度請用陳薦議,仍合祭天地,從祀百神。複詔尚書、侍郎、兩省及侍從、台諫、禮官集議。於是翰林學士顧臨等八人,請合祭如故事,俟將來親祠北郊,則合祭可罷。宋興,一祖六宗,皆合祭天地,其不合祭者,惟元豐六年一郊爾。去所易而就所難,虛地祇之大祭,失今不定,後必悔之。吏部侍郎范純禮等二十二人,皆主北郊之議。中書舍人孔武仲又請以孟冬純陰之月,詣北郊親祠,如神州地祇之祭。彭汝礪、曾肇複上疏論合祭之非。文多不載。
九月,三省上顧臨等議。太皇太后曰:「宜依仁宗皇帝故事。」呂大防言:「諸儒獻議,欲南郊不設皇地祇位,於祖宗之制未睹其可。」範百祿以「圜丘無祭地之禮,《記》曰:'有其廢之,莫可舉也。'先帝所廢,稽古據經,未可輕改。」大防又言:「先帝因禮文所建議,遂令諸儒定北郊祀地之禮,然未經親行。今皇帝臨禦之始,當親見天地,而獨不設地祇位,恐亦未安。況祖宗以恩霈四方,慶賚將士,非三歲一行,則國力有限。今日宜為勉行權制,俟北郊議定及太廟享禮,行之未晚。」太皇太后以大防之言為是。而蘇頌、鄭雍皆以「古者人君嗣位之初,必郊見天地。今皇帝初郊而不祀地,恐未合古。」乃下詔曰:「國家郊廟特祀,祖宗以來命官攝事,惟三歲一親郊,則先享清廟,冬至合祭天地於圜丘。元豐間,有司援周制,以合祭不應古義,先帝乃詔定親祀北郊之儀,未之及行。是歲,郊祀不設皇地祇位,而宗廟之享率如權制。朕方修郊見天地之始,其冬至日南郊,宜依熙寧十年故事,設皇地祇位以嚴並況之儀。厥後躬行方澤之祀,則修元豐六年五月之制。俟郊禮畢,集官詳議典禮以聞。」十一月冬至,親祠南郊,遂合祭天地,而詔罷飲福宴。
八年,禮部尚書蘇軾複陳合祭六議,令禮官集議以聞。已而下詔依元祐七年故事,合祭天地於南郊,仍罷集議。紹聖元年,以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制詳定禮文所,謂合祭非古,據經而正之。元祐之臣,乃複行合祭,請再下禮官議。」禦史中丞黃履謂:「南郊合祭,因王莽諂事元後,遂躋地位,同席共牢。迨先帝親郊,大臣以宣仁同政,複用莽意合祀,瀆亂典禮。」帝以詢輔臣,章惇曰:「北郊止可謂之社。」黃履曰:「郊者,交於神明之義,所以天地皆稱郊。社者,土之神爾,豈有祭大祇亦可謂之壯乎?」乃以履奏送禮部、太常寺。權禮部侍郎盛陶、太常丞王誼等言:「宜用先帝北郊儀注,以時躬行,罷合祭禮。」已而三省言:「合祭既非禮典,但盛夏祭地祇,必難親行。」詔令兩省、台諫、禮官同議,可親祀北郊,然後罷合祭之禮。曾布、錢勰、範純禮、韓宗師、王古、井亮采、常安民、李琮、虞策、劉定、傅楫、黃裳、豐稷、葉祖洽等言,互有是否。蔡京、林希、蔡六、黃履、吳安持、晁端彥、翟思、郭知章、劉拯、黃慶基、董敦逸等請罷合祭。詔從之。然北郊親祀,終帝之世未克舉雲。
建中靖國元年,命禮部、太常寺詳定北郊儀制。殿中侍御史彭汝霖又請改合祭之禮,韓忠彥以為不可。曾布力主北郊之說,帝亦然之,遂罷合祭。
政和三年,詔禮制局議方壇制度。是歲,新壇成。初,元豐三年七月,詔改北郊圜壇為方丘。六年,命禮部、太常定北郊壇制。哲宗紹聖三年,權尚書侍郎黃裳等言:「南郊青城至壇所五百一十八步,自瑞聖園至皇地祇壇之東壇五百五十六步,相去不遠。其壇系國初所建,神靈顧享已久。元豐間,有司請地祇、神州並為方壇,壇之外為坎,詔止改圜壇為方。請下有司,比類南郊增飾制度,除治四面,稍令低下,以應澤中之制。」詔禮部再為詳定,指畫興築。至是,禮制局言:「方壇舊制三成,第一成高三尺,第二成、第三成皆高二尺五寸,上廣八丈,下廣十有六丈。夫圜壇既則象於乾,則方壇當效法於坤。今議方壇定為再成,一成廣三十六丈,再成廣二十四丈,每成崇十有八尺,積三十六尺,其廣與崇皆得六六之數,以坤用六故也。為四陛,陛為級一百四十有四,所謂坤之策百四十有四者也。為再壝,壝二十有四步,取坤之策二十有四也。成與壝俱再,則兩地之義也。」齋宮大內門曰廣禋,東偏門曰東秩,西偏門曰西平,正東門曰含光,正西門曰鹹亨,正北門曰至順,南內大殿門曰厚德,東曰左景華,西曰右景華,正殿曰厚德,便殿曰受福、曰坤珍、曰道光,亭曰承休,後又增四角樓為定式。
其神位,崇甯初,禮部員外郎陳暘言:「五行於四時,有帝以為之主,必有神以為之佐。今五行之帝既從享于南郊第一成,則五行之神亦當列於北郊第一成。天莫尊於上帝,而五帝次之;地莫尊於大祇,而嶽帝次之,今尚與四鎮、海瀆並列,請升之于第一成。」至是,議禮局上《新儀》:皇地祇位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稿秸;太祖皇帝位於壇上東方西向,席以蒲越。木神勾芒、東嶽於壇第一龕,東鎮、海瀆於第二龕,東山林、川澤於壇下,東丘陵、墳衍、原隰於內壝之內,皆在卯階之北,以南為上。神州地祇、火神祝融、南嶽於壇第一龕,南鎮、海瀆於第二龕,南山林、川澤於壇下,南丘陵、墳衍、原隰於內壝之內,皆在午階之東,以西為上。土神後土、中嶽於壇第一龕,中鎮於第二龕,中山林、川澤於壇下,中丘陵、墳衍、原隰於內壝之內,皆在午階之西,以西為上。金神蓐收、西嶽於壇第一龕,西鎮、海瀆於第二龕,昆侖西山林、川澤於壇下,西丘陵、墳衍、原隰於內壝之內,皆在酉階之南,以北為上。水神玄冥、北嶽於壇第一龕,北鎮、海瀆於第二龕,北山林、川澤於壇下,北丘陵、墳衍、原隰於內壝之內,皆在子階之西,以東為上。神州地祇席以稿秸,余以莞席,皆內向。其餘並如元豐儀壇壝之制。其位板之制,上帝位板長三尺,取參天之數;厚九寸,取幹元用九之數;廣尺二寸,取天之備數;書徽號以蒼色,取蒼璧之義。皇地祇位板長二尺,取兩地之數;厚六寸,取坤元用六之數;廣一尺,取地之成數;書徽號以黃色,取黃琮之義。皆以金飾。配位板各如天地之制。
又言:「《大禮格》,皇地祇玉用黃琮,神州地祇、五嶽以兩圭有邸。今請二者並施於皇地祇,求神以黃琮,薦獻以兩圭有邸。神州惟用圭邸,餘不用。玉琮之制,當用坤數,宜廣六寸,為八方而不剡;兩圭之長宜共五寸,並宿一邸,色與琮同。牲幣如之。」又言:「常祭,地祗、配位各用冰鑒一;今親祀,盛暑,請增正配及從祀位冰鑒四十一。」並從之。
四年五月夏至,親祭地于方澤,以皇弟燕王俁為亞獻,趙王亻思為終獻。皇帝散齋七日於別殿,致齋七日於內殿,一日于齋宮。前一日告配太祖室,其有司陳設及皇帝行事,並如郊祀之儀。是後七年,至宣和二年、五年,親祀者凡四。
高宗紹興初,惟用酒脯鹿MZ,行一獻禮。二年,太常少卿程瑀言:「皇地祇,當一依祀天儀式。」詔從之。又言:「國朝祀皇地祇,設位於壇之北方南向。政和四年,設于南方北向。今北面望祭,北向為難,且於經典無據。請仍南向。」
淳熙中,朱熹為先朝南北郊之辯曰:「《禮》'郊特牲而社稷太牢',《書》'用牲于郊,牛二'及'社於新邑',此明驗也。本朝初分南北郊,後複合而為一。《周禮》亦只說祀昊天上帝,不說祀後土,故先儒言無北郊,祭社即是祭地。古者天地未必合祭,日月、山川、百神亦無一時合祭共用之禮。古之時,禮數簡而儀從省,必是天子躬親行事,豈有祭天卻將上下百神重遝累積並作一祭耶?且郊壇陛級兩邊上下,皆是神位,中間恐不可行。或問: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帝即是天,天即是帝,卻分祭,何也?曰:為壇而祭,故謂之天,祭於屋下而以神祇祭之,故謂之帝。」
祈穀、雩祀。宋之祀天者凡四:孟春祈谷,孟夏大雩,皆於圜丘或別立壇。季秋大饗明堂。惟冬至之郊,則三歲一舉,合祭天地焉。開寶中,太祖幸西京,以四月有事南郊,躬行大雩之禮。淳化、至道,太宗亦以正月躬行祈穀之祀,悉如圜丘之禮。
景德三年,龍圖閣待制陳彭年言:「伏睹畫日,來年正月三日上辛祈穀,至十日始立春。按《月令》,正月元日注為祈穀,郊祀昊天上帝。《春秋傳》曰:'啟蟄而郊,郊而後耕。'蓋春氣初至,農事方興,郊祀昊天,以祈嘉穀,當在建寅之月,迎春之後。自晉泰始二年,始用上辛,不擇立春之先後。齊永明元年,立春前郊,議欲遷日,王儉曰:'宋景平元年、元嘉六年並立春前郊。'遂不遷日。吳操之雲:'應在立春前。'然則左氏所記,乃三代彝章;王儉所言,乃後世變禮。來年正月十日立春,三日祈穀,斯則襲王儉之末議,違左氏之明文。望以立春後上辛行祈穀禮。」因詔有司詳定諸祠祭祀。有司言:「今年四月五日,雩祀上帝,十三日立夏祀赤帝。按《月令》:'立夏之日,天子迎夏于南郊。'《注》雲:'為祀赤帝於南郊。'又雲:'是月也,大雩。'《注》雲:'《春秋傳》曰:龍見而雩。'龍星謂角、亢也,立夏後,昏見於東方。按《五禮精義》雲:'自周以來,歲星差度,今之龍見或在五月,以祈甘雨,于時已晚,但四月上旬蔔日。'今則惟用改朔,不待得節,祭于立夏之前,殊違舊禮之意。苟或龍見於仲夏,雩祀于季春,相去遼闊,于禮未周。欲請並于立夏後蔔日,如立夏在三月,則待改朔。」
天禧元年十二月,禮儀院言:「准畫日,來年正月十七日祈穀,前二日奏告太祖室,緣歲以正月十五日朝拜玉清昭應宮,景德四年以前,祈穀止用上辛,其後用立春後辛日,蓋當時未有朝拜宮觀禮。王儉啟雲:'近代明例,不以先郊後春為嫌。'又宋孝武朝有司奏'魏代郊天值雨,更用後辛',或正月上辛,事有相妨,並許互用,在於禮典,固亦無嫌。」
初,祈穀、大雩,皆親祀上帝。由熙甯迄靖康,惟有司攝事而已。元豐中,禮官言:「慶曆大雩宗祀之儀,皆用犢、羊、豕各一,唯祈穀均祀昊天上帝止用犢一。請依雩祀、大享明堂牲牢儀,用犢、羊、豕各一。」
四年十月,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近詔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其餘從祀群神悉罷。今祈穀、大雩猶循舊制,皆群神從祀,恐與詔旨相戾。請孟春祈谷、孟夏大雩,惟祀上帝,乙太宗皇帝配,余從祀群神悉罷。」又請改築雩壇于國南門,以嚴祀事。並從之。
五年七月,禮部言:「雩壇當立於圜丘之左巳地,其高一丈,廣輪四丈,周十二丈,四出陛,為三壝,各二十五步,周垣四門,一如郊壇之制。」從之。大觀四年二月,禮局議以立春後上辛祈穀,詔:「以今歲孟春上辛在醜,次辛在亥,遇醜不祈而祈於亥,非禮也。」乃不果行。
政和《祈穀儀》:前期降禦劄,以來年正月上辛祈穀,祀上帝。前祀十日,太宰讀誓於朝堂,刑部尚書蒞之;少宰讀誓于太廟齋房,刑部侍郎蒞之。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前祀一日,服通天冠、絳紗袍,乘玉輅,詣青城。祀日,自齋殿服通天冠、絳紗袍,乘輿至大次,服袞冕,執圭,入正門,宮架《儀安》之樂作。禮儀使奏請行事,宮架作《景安》之樂,《帝臨降康》之舞六成,止。太常升煙,禮儀使奉請再拜。盥洗,升壇上,登歌《嘉安》之樂作。皇帝搢大圭,執鎮圭,詣上帝神位前,北向,奠鎮圭於繅藉,執大圭,俯伏,興。又奏請搢大圭,跪,受玉幣。尊訖,詣太宗神位前,東向,尊幣如上儀,登歌作《仁安》之樂。皇帝降階,有司進熟,禮儀使奏請執大圭,升壇,登歌《歆安》之樂作。皇帝詣上帝神位前酌獻,執爵祭酒,讀冊文訖,奏請皇帝再拜。詣太宗神位前酌獻,並如上儀,登歌作《紹安》之樂。皇帝降階,入小次,文舞退,武舞進,宮架《容安》之樂作。亞獻酌獻,宮架作《隆安》之樂,《神保錫羨》之舞。終獻如之。禮儀使奏請皇帝詣飲福位,宮架《禧安》之樂作。皇帝受爵。又請再拜。有司徹俎,登歌《成安》之樂作。送神,宮架《景安》之樂作。皇帝詣望燎位。禮畢,還大次。雩祀上帝儀亦如之。惟太宗神位奠幣作《獻安》之樂,酌獻作《感安之樂》。
南渡後,以四祀二在南郊圜壇,二在城西惠照院齋宮。紹興十四年始具樂舞,用政和儀,增籩豆之數。乾道五年,太常少卿林栗乞四祭並即圜壇,禮部侍郎鄭聞謂:「明堂當從屋祭,不當在壇。有司攝事,當於望祭殿行禮。」從之。淳熙十六年,光宗受禪,始奉高宗配焉。
五方帝。宋因前代之制,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五方帝、日、月、五星以下諸神從祀。又以四郊迎氣及土王日專祀五方帝,以五人帝配,五官、三辰、七宿從祀。各建壇於國門之外:青帝之壇,其崇七尺,方六步四尺;赤帝之壇,其崇六尺,東西六步三尺,南北六步二尺;黃帝之壇,其崇四尺,方七步;白帝之壇,其崇七尺,方七步;黑帝之壇,其崇五尺,方三步七尺。天聖中,詔太常葺四郊宮,少府監遣吏齎祭服就給祠官,光祿進胙,監祭封題。慶曆用羊、豕各一,正位大尊、著尊各二,不用犧尊,增山罍為二,壇上簠、簋、俎各增為二。皇祐定壇如唐《郊祀錄》,各廣四丈,其崇用五行八七五九六為尺數。嘉祐加羊、豕各二。
元祐六年,知開封府範百祿言:「每歲迎氣於四郊,祀五帝,配以五神,國之大祠也。古者天子皆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虔恭重事,而導四時之和氣焉。今吏部所差三獻皆常參官,其餘執事贊相之人皆班品卑下,不得視中祠行事者之例。請下禮部與太常議,宜以公卿攝事。」從之。
景德中,南郊鹵簿使王欽若言:「五方帝位板如靈威仰、赤熛怒、含樞紐、白招拒、葉光紀,恐是五帝之名,理當恭避。」禮官言:「《開寶通禮義纂》,五者皆是帝號。《漢書注》自有名,即蒼帝靈符,赤帝文祖,白帝顯紀,黑帝玄矩,黃帝神鬥是也。既為美稱,不煩回避。」嘉祐元年,以集賢校理丁諷言,按《春秋文耀勾》為五帝之名,始下太常去之。
其祀儀:皇帝服袞冕,祀黑帝則服裘被袞。配位,登歌作《承安》之樂,餘並如祈穀禮。立春祀青帝,以帝太昊氏配,勾芒氏、歲星、三辰、七宿從祀。勾芒位壇下卯階之南,歲星、析木、大火、壽星位壇下子階之東,西上。角、亢、氐、房、心、尾、箕宿,位於壇下子階之西,東上。
立夏祀赤帝,以帝神農氏配,祝融氏、熒惑、三辰、七宿從祀。祝融位壇下卯階之南,熒惑、鶉首、鶉火、鶉尾位子階之東,西上。井、鬼、柳、星、張、翼、軫宿,位於壇下子階之西,東上。
季夏祀黃帝,以黃帝氏配,後土、鎮星從祀。後土位壇下卯階之南,鎮星位壇下子階之東。
立秋祀白帝,以帝少昊氏配,蓐收、太白、三辰、七宿從祀。蓐收位壇下卯階之南,太白、大樑、降婁、實沈位壇下子階之東,西上。奎、婁、胃、昴、畢、觜、參宿,位於子階之西,東上。
立冬祀黑帝,以帝高陽氏配,玄冥、辰星、三辰、七宿從祀。玄冥位壇下卯階之南,辰星、諏訾、玄枵、星紀位子階之東,西上。鬥、牛、女、虛、危、室、壁宿,位子階之西,東上。
紹興仍舊制,祀五帝於郊。
感生帝,即五帝之一也。帝王之興,必感其一。北齊、隋、唐皆祀之,而隋、唐以祖考升配,宋因其制。乾德元年,太常博士聶崇義言:「皇帝以火德上承正統,請奉赤帝為感生帝。每歲正月,別壇而祭,以符火德。」事下尚書省集議,請如崇義奏。乃酌隋制,為壇于南郊,高七尺,廣四丈,日用上辛,配以宣祖。牲用騂犢二,玉用四圭,有邸,幣如方色。明年正月,有司言:「上辛祀昊天上帝,五方帝從祀。今既奉赤帝為感生帝,一日之內,兩處俱祀,似為煩數。況同時並祀,大禮非宜。昊天從祀,請不設赤帝坐。」從之。
乾興元年九月,太常丞同判禮院謝絳言:「伏睹本院與崇文院檢討官詳定,以宣祖配感生帝。竊尋宣祖非受命開統,義或未安。唐武德初,圜丘、方丘、雩祀並以景帝配,祈穀、大享並以元帝配。太宗初,奉高祖配圜丘、明堂、北郊,元帝配感生帝。高宗永徽二年,祀高祖于圜丘,祀太宗於明堂,兼感生帝作主。又以景帝、元帝稱祖,萬代不遷,停配以符古義。臣以為景帝厥初受封為唐始祖,蓋與宣祖不侔。宣祖于唐,是為元帝之比。唐有天下,裁越三世,而景、元二祖已停配典。有宋受命,既自太祖,於今四聖,而宣祖侑祀未停,恐非往典之意。請依永徽故事,停宣祖配,仍用太宗故事,宗祀真宗於明堂,兼感生帝作主。若據鄭氏說,則曰五帝迭王,王者因所感別祭,尊於南郊,以祖配之。今若不用武德、永徽故事,請以太祖兼配,正符鄭說。詳鄭之意,非受命始封之祖不得配,故引周後稷配靈威仰之義為證。惟太祖始造基業,躬受符命,配侑感帝,據理甚明。如恐祠日相妨,當乙太宗配祈谷,太祖配雩祀,亦不失尊嚴之旨。臣以為宣廟非惟不遷,而迭用配帝,于古為疑。《禮》:'祖有功,宗有德。'但非受命之祖,親盡必毀,況配享乎?」
翰林承旨李維等議:「按《禮·祭法》正義曰:'郊,謂夏正建寅之月,祭感生帝於南郊。'此則崇配之文也。竊惟感帝比祈穀,禮秩差輕;宣祖比太祖,功業有異。今以太祖配祈谷,宣祖配感帝,稱情立文,於禮斯協。」詔從所定。
其祀儀: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太史設帝位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稿秸。配帝位於壇上,東方西向,席以蒲越。配位,奠幣,作《皇安》之樂,酌獻,作《肅安》之樂,余如祈穀祀上帝儀。
紹興十八年,臣僚言:「我朝祀赤帝為感生帝,世以僖祖配之。祖宗以來,奉事尤謹,故子孫眾多,與天無極。中興浸久,祀秩咸修。惟感生帝,有司因循,尚淹小祀,寓於招提,酒脯而已。宜詔有司升為大祀,庶幾天意潛孚,永錫蕃衍。」詔禮官議之,遂躋大祀。禮行三獻用籩豆十二,設登歌樂舞,望祭于齋宮。
志第五十四禮四(吉禮四)
○明堂
明堂。宋初,雖有季秋大享之文,然未嘗親祠,命有司攝事而已。真宗始議行之,屬封岱宗、祀汾陰,故亦未遑。皇祐二年三月,仁宗謂輔臣:「今年冬至日,當親祀圜丘,欲以季秋行大享明堂禮。然自漢以來,諸儒各為論議,駁而不同。夫明堂者,布政之宮,朝諸侯之位,天子之路寢,乃今之大慶殿也。況明道初合祀天地於此,今之親祀,不當因循,尚於郊壝寓祭也。其以大慶殿為明堂,分五室於內。」仍詔所司詳定儀注以聞。禮院請依《周禮》,設五室於大慶殿。舊禮,明堂五帝位皆為幔室。今旁帷上幕,宜用青繒朱裏;四戶八牖,赤綴戶,白綴牖,宜飾以朱白繒。
詔曰:「祖宗親郊,合祭天地,祖宗並配,百神從祀。今祀明堂,正當親郊之期,而禮官所定,祭天不及地祇,配坐不及祖宗,未合三朝之制。且移郊為大享,蓋亦為民祈福,宜合祭皇地祇,奉太祖、太宗、真宗並配,而五帝、神州亦親獻之。日、月、河、海諸神,悉如圜丘從祀之數。」禮官議諸神位未決,帝諭文彥博等曰:「郊壇第一龕者在堂,第二、第三龕設於左右夾廡及龍墀上,在壝內外者,列於堂東西廂及後廡,以象壇壝之制。仍先繢圖。」
令輔臣、禮官視設神位。昊天上帝,堂下山罍各四。皇地祇,大尊、著尊、犧尊、山罍各二,在堂上室外神坐左;象尊二,壺尊二,山罍四,在堂下中陛東。三配帝、五方帝,山罍各二,於室外神坐左。神州,大尊、著尊、山罍各二,在堂上神坐左。牲各用一犢,毛不能如其方,以純色代。籩豆,數用大祠。日、月、天皇大帝、北極,大尊各二,在殿上神坐左。籩豆,數用中祠。五官,數用小祠。內官,象尊各二,每方嶽、鎮、海、瀆,山尊各二,在堂左右。中官,壺尊各二,在丹墀、龍墀上。外官,每方丘陵、墳衍、原隰,概尊各二,眾星,散尊各二,在東西廂神坐左右。配帝席蒲越,五人帝莞,北極以上稿秸加褥,五官、五星以下莞不加褥,餘如南郊。景靈宮升降,置黃道褥位。致齋日,陳法駕鹵簿儀仗,壝門大次之後設小次。知廟卿酌奠七祠,文臣分享奉慈、後廟,近侍宿朝堂。行事及從升堂、百官分宿升龍門外,內庭省司宿本所,諸方客宿公館。設宿爟火於望燎位東南。牲增四犢,羊、豕依郊各十六,以薦從祀。帝謂前代禮有祭玉、燔玉,今獨有燔玉,命擇良玉為琮、璧。皇地祇黃琮、黃幣,神州兩圭有邸、黑幣,日月圭、璧,皆置神坐前,燔玉加幣上。五人帝、五官白幣,日月、內官以下,幣從方色。
九月二十四日未漏上水一刻,百官朝服,齋於文德殿。明日未明二刻,鼓三嚴,帝服通天冠、降紗袍,玉輅,警蹕,赴景靈宮,即齋殿易袞圭,薦享天興殿畢,詣太廟宿齋,其禮具太廟。未明三刻,帝靴袍,小輦,殿門契勘,門下省奉寶輿先入。及大次,易袞圭入,至版位,樂舞作,沃盥,自大階升。禮儀使導入太室,詣上帝位,奠玉幣於神坐,次皇地祇、五方帝、神州,次祖宗。奠幣酌獻之敘亦然。皇帝降自中階,還版位,樂止。禮生引分獻官奉玉幣,祝史、齋郎助奠諸神坐,乃進熟。諸太祝迎上帝、皇地祇饌,升自中階;青帝、赤帝、神州、配帝、大明、北極、太昊、神農氏饌,升自東階;黃帝、白帝、黑帝、夜明、天皇大帝、軒轅、少昊、高陽氏饌,升自西階;內中官、五官、外官、五星諸饌,隨便升設。亞獻將升,禮生分引獻官俱詣罍洗,各由其階酌獻五人帝、日月、天皇、北極,下及左右夾廡、丹墀、龍墀、庭中五官、東西廂外官眾星坐。禮畢,帝還大次,解嚴,改服乘輦,禦紫宸殿,百官稱賀。乃常服,禦宣德門肆赦,文武內外官遞進官有差。宣制畢,宰臣百僚賀於樓下,賜百官福胙及內外致仕文武升朝官以上粟帛、羊酒。
嘉祐七年七月,詔複有事於明堂,有司言:「皇祐參用南郊百神之位,不應祭法。宜如隋、唐舊制,設昊天上帝、五方帝位,以真宗配,而五人帝、五官神從祀,餘皆罷。又前一日,親享太廟,嘗停孟冬之薦,考詳典禮,宗廟時祭,未有因嚴配而輟者。今明堂去孟冬畫日尚遠,請複薦廟。前者祖宗並侑,今用典禮獨配;前者地祇、神州並享,今以配天而罷。是皆變於禮中之大者也。《開元》、《開寶》二禮,五帝無親獻儀。舊禮,先詣昊天奠獻,五帝並行分獻,以侍臣奠幣,皇帝再拜,次詣真宗神坐,於禮為允。」而帝欲盡恭於祀事,五方帝位並親獻焉。朝廟用犢一,羊七,豕七;昊天上帝、配帝犢各一,羊、豕各二;五方、五人帝共犢五,豕五,羊五;五官從祀共羊、豕十。
英宗即位,禮官議仁宗配明堂,知制誥錢公輔等言:「《孝經》曰:'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又曰:'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以周公言之則嚴父,以成王言之則嚴祖。方是時,政則周公,祭則成王,亦安在必嚴其父哉?《我將》之詩是也。真宗則周之武王,仁宗則周之成王,雖有配天之業,而無配天之祭,未聞成、康以嚴父之故,廢文王配天之祭而移之。以孔子之心推周公之祭,則嚴父也;以周公之心攝成王之祭,則嚴祖也,嚴祖、嚴父,其義一也。漢明始建明堂,以光武配,當始配之代,適符嚴父之說,章、安二帝亦弗之變,最為近古而合乎禮。唐中宗時,則以高宗配;在玄宗時,則以睿宗配;在永泰時,則以肅宗配。禮官不能推明經訓,務合古初,反雷同其論以惑時主,延及於今,牢不可破。仁宗嗣位之初,儻有建是論者,則配天之祭常在乎太宗矣。願詔有司博議,使配天之祭不膠于嚴父,而嚴父之道不專乎配天。」
觀文殿學士孫抃等曰:「《易》稱'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蓋祖、考並可配天,符於《孝經》之說,不可謂必嚴其父也。祖、考皆可配郊與明堂而不同位,不可謂嚴祖、嚴父其義一也。雖周家不聞廢文配而移于武,廢武配而移于成,然《易》之配考,《孝經》之嚴父,歷代循守,不為無說。魏明帝祀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史官謂是時二漢之制具存,則魏所損益可知,亦不可謂章、安之後配祭無傳,遂以為未嘗嚴父也。唐至本朝講求不為少,所以不敢異者,舍周、孔之言無所本也。今以為《我將》之詩,祀文王於明堂而歌者,安知非孔子刪《詩》,存周全盛之《頌》被於管弦者,獨取之也?仁宗繼體守成,置天下於泰安四十二年,功德可謂極矣。今祔廟之始,抑而不得配帝,甚非所以宣章嚴父之大孝。」
諫官司馬光、呂誨曰:「孝子之心,孰不欲尊其父?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逾也。《詩》曰:'思文後稷,克配彼天。'又《我將》:'祀文王於明堂。'下此,皆不見於經。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以是觀之,自非建邦啟土、造有區夏者,皆無配天之文。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德業非不美也,然而不敢推以配天,避祖宗也。孔子以周公有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適其父,故引以證'聖人之德莫大於孝'答曾子,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尊其父以配天,然後為孝也。近代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上帝,此乃誤釋《孝經》之義,而違先王之禮也。景祐中,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後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則祀真宗於明堂以配上帝,亦未失古禮。仁宗雖豐功美德洽于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議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恐於祭法不合。」詔從抃議。
禦史趙鼎請遞遷真宗配雩祭,太宗配祈穀、神州,用唐故事。學士王珪等以為:「天地大祭有七,皆以始封受命創業之君配神作主,明堂用古嚴父之道配以近考,故在真宗時乙太宗配,在仁宗時以真宗配,今則以仁宗配。仁宗始罷太宗明堂之配,太宗先已配雩祀、祈穀及神州之祭,本非遞遷。今明堂既用嚴父之道,則真宗配天之祭於禮當罷,不當複分雩祭之配也。」治平四年九月,大享明堂,以英宗配。
元豐,詳定禮文所言:「祀帝南郊,以天道事之,則雖配帝用犢,《禮》所謂'帝牛不吉,以為稷牛'是也。享帝明堂,以人道事之,則雖天帝用太牢,《詩》所謂'我將我享,維羊維牛'是也。自梁用特牛,隋、唐因之,皆用特牲,非所謂以人道享上帝之意也。皇祐、熙寧所用犢與羊、豕,皆未應禮。今親祠上帝、配帝、五方帝、五人帝,請用牛、羊、豕各一。」太常禮院言:「今歲明堂,尚在慈聖光獻皇后三年之內,請如熙甯元年南郊故事,惟祀事用樂,鹵簿鼓吹、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警場止鳴金鉦、鼓角而已。」自是,凡國有故皆用此制。
六月,詔曰:「歷代以來,合宮所配,雜以先儒六天之說,朕甚不取。將來祀英宗皇帝于明堂,惟以配上帝,餘從祀群神悉罷。」詳定所言:「按《周禮》有稱昊天上帝,有稱上帝,有稱五帝者,一帝而已。將來祀英宗於明堂,合配昊天上帝及五帝,欲以此修入儀注。」並據知太常禮院趙君錫等狀:「按《周官》掌次職曰:'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祀五帝,則設大次、小次。'又司服職曰:'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明上帝與五帝異。則宗祀文王以配上帝者,非可兼五帝也。自鄭氏之學興,乃有六天之說,而事非經見。晉泰始初,論者始以為非,遂於明堂惟設昊天上帝一坐而已。唐《顯慶禮》亦然。請如詔祀英宗於明堂,惟配上帝,以稱嚴父之意。」又請:「以莞席代稿秸、蒲越,以玉爵代匏爵,其豆、登、簋、俎、尊、罍並用宗廟之器,第以不稞,不用彝瓚。罷爟火及設褥,上帝席以稿秸,配帝席以蒲越,皆加褥其上。飲福受胙,俟終三獻。」並從之。
監察禦史裏行王祖道言:「前詔以六天之說為非古,今複欲兼祀五帝,是亦六天也。禮官欲去四圭而廢祀神之玉,殊失事天之禮。望複舉前詔,以正萬世之失。」仍並詔詳定合用圭、璧。詳定所言:「宋朝祀天禮以蒼璧,則燎玉亦用蒼璧;禮神以四圭有邸,則燎玉亦用四圭有邸。而議者欲以蒼璧禮神,以四圭有邸從燎,義無所主。《開寶》、《開元禮》,祀昊天上帝及五帝於明堂,禮神燔燎皆用四圭有邸。今詔唯祀上帝,則四圭有邸,自不當設。宜如南郊,禮神燔燎皆用蒼璧。」又請:「宿齋於文德殿,祭之旦,服通天冠、絳紗袍,至大次,改祭服行事,如郊廟之禮。」
先是,三省言:「按天聖五年南郊故事,禮畢行勞酒之禮,如元會儀。今明堂禮畢,請太皇太后禦會慶殿,皇帝于簾內行恭謝禮,百僚稱賀訖,升殿賜酒。」太皇太后不許,詔將來明堂禮畢,更不受賀,百官並於內東門拜表。九月辛巳,大享於明堂。禮畢,詣景靈宮及諸寺觀行恭謝禮。元符元年,尚書左丞蔡卞言:「每歲大享明堂,即南郊望祭殿行禮,制度隘窄,未足以仰稱嚴事之意。今新作南郊齋宮端誠殿,實天子潔齋奉祠及見群臣之所,高明邃深,可以享神,即此行禮,於義為合。」
初,元豐禮官以明堂寓大慶路寢,別請建立以盡嚴奉,而未暇講求。至是蔡京為相,始以庫部員外郎姚舜仁《明堂圖議》上,詔依所定營建。明年正月,以彗出西方,罷。大觀元年九月辛亥,大享於明堂,猶寓大慶殿。
政和五年,詔:「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寓於寢殿,禮蓋雲闕。崇甯之初,嘗詔建立,去古既遠,歷代之模無足循襲。朕刺經稽古,度以九筵,分其五室,通以八風,上圓下方,參合先王之制。相方視址,于寢之南,僝工鳩材,自我作古,以稱朕昭事上帝率見昭考之心。」既又以言者「明堂基宜正臨丙方近東,以據福德之地」,乃徙秘書省宣德門東,以其地為明堂。
又詔:「明堂之制,朕取《考工》互見之文,得其製作之本。夏後氏曰世室,堂修二七,廣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階,四旁兩夾窗。考夏後氏之制,名曰世室,又曰堂者,則世室非廟堂。修二七,廣四修一,則度以六尺之步,其堂修十四步,廣十七步之半。又曰五室三四步四三尺者,四步益四尺,中央土室也,三步益三尺,木、火、金、水四室也。每室四戶,戶兩夾窗,此夏制也。商人重屋,堂修七尋,崇三尺,四阿重屋,而又曰堂者,非寢也。度以八尺之尋,其堂修七尋。又曰四阿重屋,阿者屋之曲也,重者屋之複也,則商人有四隅之阿,四柱複屋,則知下方也。周人明堂度以九尺之筵。三代之制不相襲,夏曰世室,商曰重屋,周曰明堂,則知皆室也。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者,九筵則東西長,七筵則南北狹,所以象天,則知上圜也。名不相襲,其制則一,唯步、尋、筵廣狹不同而已。朕益世室之度,兼四阿重屋之制,度以九尺之筵,上圜象天,下方法地,四戶以合四序,八窗以應八節,五室以象五行,十二堂以聽十二朔。九階、四阿,每室四戶,夾以八窗。享帝嚴父,聽朔布政於一堂之上,于古皆合,其制大備。宜令明堂使司遵圖建立。」
於是內出圖式,宣示於崇政殿,命蔡京為明堂使,開局興工,日役萬人。京言:「三代之制,修廣不相襲,夏度以六尺之步,商度以八尺之尋,而周以九尺之筵,世每近,制每廣。今若以二筵為太室,方一丈八尺,則室中設版位、禮器已不可容,理當增廣。今從周制,以九尺之筵為度,太室修四筵,三丈六尺。
廣五筵,四丈五尺。
共為九筵。木、火、金、水四室各修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
廣四筵,三丈六尺。
共七筵,益四尺五寸。十二堂古無修廣之數,今亦廣以九尺之筵。明堂、玄堂各修四筵,三丈六尺。
廣五筵,四丈五尺。
左右個各修廣四筵。三丈六尺。
青陽、總章各修廣四筵,三丈六尺。
左右個各修四筵,三丈六尺。廣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
四阿各四筵,三丈六尺。
堂柱外基各一筵,九尺。
堂總修一十九筵,一十七丈一尺。廣二十一筵。一十八丈九尺。
」
蔡攸言:「明堂五門,諸廊結瓦,古無制度,漢、唐或蓋以茅,或蓋以瓦,或以木為瓦,以夾紵漆之。今酌古之制,適今之宜,蓋以素瓦,而用琉璃緣裏及頂蓋鴟尾綴飾,上施銅雲龍。其地則隨所向甃以五色之石。欄楯柱端以銅為文鹿或辟邪象。明堂設飾,雜以五色,而各以其方所尚之色。八窗、八柱則以青、黃、綠相間。堂室柱門欄楯,並塗以朱。堂階為三級,級崇三尺,共為一筵。庭樹松、梓、檜,門不設戟,殿角皆垂鈴。」詔以「玄堂」犯祖諱,取「平在朔易」之義,改為平朔,門亦如之。仍改敷祐門曰左敷佑,左承天門曰右敷佑,右承天門曰平秩,更衣大次曰齋明殿。七年四月,明堂成,有司請頒常視朔聽朝。詔:「明堂專以配帝嚴父,余悉移於大慶、文德殿。」群臣五表陳請,乃從之。
禮制局言:「祀天神於冬至,祀地祇於夏至,乃有常日,無所事蔔。季秋享帝,以先王配,則有常月而未有常日。禮不卜常祀而蔔其日,所謂蔔日者,卜其辛爾。蓋月有上辛、次辛,請以吉辛為正。」
又言:「《周禮》:'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袞冕。'蓋于大裘舉正位以見配位,於袞冕舉配位以見正位,以天道事之,則舉卑明尊;大裘象道,袞冕象德,明堂以人道享上帝,請服袞冕。郊祀正位設蒲越,明堂正配位以莞,蓋取《禮記》所謂'莞簟之安'。請明堂正配位並用莞簟。又《周禮》:'以蒼璧禮天。'又曰:'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然說者謂禮神在求神之前,祀神在禮神之後。蓋一祭而並用也。夏祭方澤,兩圭有邸,與黃琮並用。明堂大享,蒼璧及四圭有邸亦宜並用。圜丘、方澤,執玄圭則搢大圭,執大圭則奠玄圭。《禮經》,祀大神祇,享先王,一如明堂親祠,宜如上儀。其正配二位,請各用籩二十六,豆二十六,簠八,簋八,登三,鉶三,柶盤、神位席、幣篚,祝篚、玉爵反坫、瑤爵、牛羊豕鼎各一,並局匕、畢茅、冪俎六,大尊、山尊、著尊、犧尊、象尊各二,壺尊六,皆設而弗酌。尊加冪。犧尊、象尊、壺尊、犧罍、象罍、壺罍各五,加勺、冪。禦盤匜一,並篚、勺、巾。飲福受黍豆一,以玉飾。飯福受胙俎一。亞獻、終獻盥洗罍、爵洗罍並篚、勺、巾各一,神廚鸞刀一。」
又言:「明堂用牲而不設庶羞之鼎。按元豐禮,明堂牲牢正配,各用牛一、羊一、豕一。宗祀止用三鼎而不設庶羞之鼎,其俎亦止合用六。宗廟祭祀五齊三酒,有設而弗酌者,若酒正所謂'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是也。有設而酌者,若司尊彝所謂'醴齊縮酌,盎齊涚酌,凡酒脩酌'是也。今太廟、明堂之用,請以大尊實泛齊,山尊實醴齊,著尊實盎齊,犧尊實緹齊,象尊實沉齊,壺尊實三酒,皆為弗酌之尊。又以犧尊實醴齊為初獻,象尊實盎齊為亞獻,並陳於阼階之上,犧在西,象在東。壺尊實清酒為終獻,陳於阼階之下,皆為酌尊。尊三,其貳以備乏匱。明堂雖嚴父,然配天與上帝,所以求天神而禮之,宜同郊祀,用禮天神六變之樂,以天帝為尊焉。皇祐以來,以大慶殿為明堂,奏請致齋於文德殿,禮成,受賀於紫宸殿。今明堂肇建,宜於大慶殿奏請致齋,於文德殿禮成受賀。宿齋奏嚴,本以警備。仁宗詔明堂直端門,故齋夕權罷。今明堂在寢東南,不與端門直,將來宗祀,大慶殿齋宿,皇城外不設鹵簿儀仗,其警場請列於大慶殿門之外。王者祀上帝於郊,配以祖,祀於明堂,配以禰。今有司行事,乃寓端誠殿,未盡禮意。請非親祀歲,有司行事,亦於明堂。改儀仗使曰禮衛,鹵簿使曰禮器,橋道頓遞使曰禮頓,大禮、禮儀二使仍舊制。又設季秋大享登歌,並用方士。」
初,禮部尚書許光凝等議:「明堂五室祀五帝,而王安石以五帝為五精之君,昊天之佐,故分位於五室,與享於明堂。神宗詔唯以英宗配帝,悉去從祀群神。陛下肇新宏規,得其時制,位五帝於五室,既無以禰概配之嫌,止祀五帝,又無群神從祀之瀆,則神考絀六天于前,陛下正五室於後,其揆一也。」至是詔罷從祀,而親祠五室焉。尋詔每歲季秋大享,親祠明堂如孟月朝獻禮,罷有司攝事,及五使儀仗等。
已而太常寺上《明堂儀》:皇帝散齋七日於別殿,致齋三日於內殿,有司設大次於齋明殿,設小次於明堂東階下。祀曰,行事、執事、陪祠官立班殿下,東西相向。皇帝服袞冕,太常卿、東上閣門官、太常博士前導。禮部侍郎奏中嚴外辦,太常卿奏請行禮。太常卿奏禮畢,禮部郎中奏解嚴。其禮器、牲牢、酒饌、奠獻、玉幣、升煙、燔首、祭酒、讀冊、飲福、受胙並樂舞等,並如宗祀明堂儀。其行事、執事、陪祠官,並前十日受誓戒於明堂。行事、執事官致齋三日,前一日並服朝服立班省饌,祀日並祭服。陪位官致齋一日。祀前二日仍奏告神宗配侑。自是迄宣和七年,歲皆親祀明堂。
高宗紹興元年,禮部尚書秦檜等言:「國朝冬祀大禮,神位六百九十,行事官六百七十餘員,今鹵簿、儀仗、祭器、法物散失殆盡,不可悉行。宗廟行禮,又不可及天地。明堂之禮,可舉而行,乞詔有司討論以聞。」禮部、禦史、太常寺言:「仁宗明堂以大慶殿為之,今乞于常禦殿設位行禮。」乃下詔曰:「肇稱吉禮,已見於三歲之郊;載考彝章,當間以九筵之祀。因秋成物,輯古上儀,會天地以同禋,升祖宗而並配。」乃以九月十八日行事。
四年,太常寺看詳、國子監丞王普言明堂有未合禮者十一事:其一,謂陶匏用於郊丘,玉爵用於明堂,今茲明堂實兼郊禮,宜用陶匏,他日正宗祀之禮,當奉玉爵。其二,《禮經》,太牢當以牛、羊、豕為序,今用《我將》之詩,遂以羊、豕、牛為序,所謂以辭害意,豈有用大牲作元祀,而反在羊、豕之後者?其三,陳設尊罍,宜仿《周官》司尊彝秋嘗之制。其四,泛齊醴齊,宜代以今酒而不易其名。其五、其六,祭器、冕服,當從古制。其七,皇帝未後詣齋室,則是致齋二日有半,乞用質明以成三日之禮。其八,齋不飲酒茹葷,乞罷官給酒饌,俾得專心致志,交於神明。其九,設神位版及升煙、奠冊,不當委之散吏。其十、十一,皆論樂。並從之。
三十一年,以欽宗之喪,用元祐故事,皆前期朝獻景靈宮、朝享太廟,皆遣大臣攝事;唯親行大享之禮,禮畢宣赦,樂備不作。附廟畢如故事。享罷合祭,奉徽宗配。祀五天帝、五人帝於堂上,五官神於東廂,仍罷從祀諸神位,用熙寧禮也。
孝宗淳熙六年,以群臣議,複合祭天地,並侑祖宗、從祀百神,如南郊。十五年九月,有事於明堂,上問宰執配位。周必大奏:「昨已申請,高宗幾筵未除,用徽宗故事未應配坐,且當以太祖、太宗並配。」留正亦言之。上曰:「有紹興間典故,可參照無疑。」
嘉定十七年閏八月,理宗即位,大享當用九月八日,在甯宗梓宮未發之前,下禮官及台諫、兩省詳議。吏部尚書羅點等言:「本朝每三歲一行郊祀,皇祐以來始講明堂之禮,至今遵行。稽之《禮經》,有'越紼行事'之文,'既殯而祭'之說,則雖未葬以前,可以行事。且紹熙五年九月,在孝宗以日易月釋服之後,未發引之前;慶元六年九月,亦在光宗以日易月釋服之後,未發引之前。今來九月八日,前祀十日,皇帝散齋別殿,百官各受誓戒,系在閏八月二十七日,即當在以日易月未釋服之內。乞下太史局,於九月內擇次辛日行禮,則在釋服之後,正與前史相同。」乃用九月二十八日辛卯。前二日,朝獻景靈宮,前一日,享太廟,遣官攝事。皇帝親行大享,禮成不賀。
淳祐三年,將作少監、權樞密都承旨韓祥言:「竊以明堂之禮,累聖不廢嚴父配侑之典。南渡以來,事頗不同。高廟中興,徽宗北狩,當時合祭天地於明堂,以太祖、太宗配,非廢嚴父之祀,以父在故也。及紹興末,乃以徽廟配。孝宗在位二十八年,娛奉堯父,故無祀父之典,南郊、明堂,惟以太祖、太宗配,沿襲至今,遂使陛下追孝甯考之心有所未盡。」時朝散大夫康熙亦援倪思所著合宮嚴父為言。上曰:「三後並侑之說最當。」是後明堂以太祖、太宗、甯宗並侑。寶祐五年九月辛酉,複奉高宗升侑。於是明堂之禮,一祖三宗並配。度宗鹹淳五年,明堂大享,又去甯宗,奉理宗與祖宗並配。
先是,紹興初,權禮部尚書胡直孺等言:「國朝配祀,自英宗始配以近考,司馬光、呂誨爭之,以為詘祖進父,然卒不能奪王珪、孫抃之諂辭。其後,神宗謂周公守祀在成王之世,成王以文王為祖,則明堂非以考配明矣。王安石亦對以誤引《孝經》嚴父之說,惜乎當時無有辨正之者。今或者曰:後稷為周之祖,文王、武王是為二祧。高祖為漢之祖,孝文、孝武特崇兩廟。皆子孫世世所奉承者。太祖為帝者祖,太宗、真宗宜為帝者宗。皇祐以一祖二宗並配,議出於此。直孺等聞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蓋古之帝王非建邦啟土者,皆無配之祭。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其德業非不美也,然而子孫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有宋肇基創業之君,太祖是已。太祖則周之後稷,配祭於郊者也;太宗則周之文王,配祭於明堂者也。此二祭者,萬世不遷之法。皇祐宗祀,合祭天地,固宜以太祖、太宗配。當時蓋拘于嚴父,故配帝並及于真宗。今主上紹膺大統,自真宗至於神宗均為祖廟,獨躋則患在於無名,並配則幾同於袷享。今參酌皇祐詔書,請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祇於明堂,奉太祖、太宗以配,惟禮專而事簡,庶幾可以致力於神,萬世行之可也。」
七年,徽宗哀聞。是歲九月,中書舍人傅崧卿援嚴父之說,不幸太上諱問奄至,而大享不及,理實未安。吏部尚書孫近等言:「元年以來,祖、宗並配,今論者乃欲祖、宗並配之外,增道君皇帝一位,不合典禮。」權禮部侍郎陳公輔言:「今梓宮未還,廟社未定,疆土未複,臣竊意祖宗、上皇神靈所望于陛下者,必欲興衰撥亂,恢復中原,迎還梓宮,歸藏陵寢,以隆我宋無疆之業。若如議者之言,以陛下貴為天子,上皇北狩十有一年,未獲天下之養,今不幸而崩,且欲因明堂之禮,追配上帝,謂是足以盡人子之孝,則于陛下之志,恐亦小矣。宜依故事合祭天地,祖、宗並侑。太上升配,似未可行。」至嘉定四年,遂以太祖、太宗、高宗、甯宗並侑,至度宗,複以太祖、太宗、高宗、理宗並配焉。
志第五十五禮五(吉禮五)
○社稷岳瀆籍田先蠶奏告祈禜
社稷,自京師至州縣,皆有其祀。歲以春秋二仲月及臘日祭太社、太稷。州縣則春秋二祭,刺史、縣令初獻,上佐、縣丞亞獻,州博士、縣簿尉終獻。如有故,以次官攝。若長吏職官或少,即許通攝,或別差官代之。牲用少牢,禮行三獻,致齋三日。其禮器數:正配坐尊各二,籩、豆各八,簠、簋各二,俎三。從祀籩、豆各二,簠、簋、俎各一。太社壇廣五丈,高五尺,五色土為之。稷壇在西,如其制。社以石為主,形如鐘,長五尺,方二尺,剡其上,培其半。四面宮垣飾以方色,面各一屋,三門,每門二十四戟,四隅連飾罘罳,如廟之制,中植以槐。其壇三分宮之一,在南,無屋。慶曆用羊、豕各二,正配位籩、豆十二,山罍、簠、簋、俎二,祈報象尊一。
元豐三年,詳定所言:「社稷祝版、牲幣、饌物,請並瘞於坎,更不設燔燎。又《周禮·大宗伯》'以血祭社稷',社為陰祀,血者幽陰之物,是以類求神之意。郊天先薦血,次薦腥,次薦爓,次薦熟。社稷、五祀,先薦爓,次薦熟。至於群小祀,薦熟而已。今社稷不用血祭,又不薦爓,皆違經禮。請以埋血為始,先薦爓,次薦熟。古者祭社,君南向於北墉下,所以答陰也,今社稷壝內不設北墉,而有司攝事,乃設東向之位,非是。請設北墉,以備親祠南向答陰之位,有司攝事,則立北墉下少西。《王制》曰:'天子社稷皆太牢,諸侯社稷皆少牢。'今一用少牢,殊不應禮。夫為一郡邑報功者,當用少牢;為天下報功者,當用太牢。所有春秋祈報太社、太稷,請於羊、豕外加角握牛二。」又言:「社稷之祭,有瘞玉而無禮玉,《開元禮》:奠太社、太稷,並以兩圭有邸。請下有司造兩圭有邸二,以為禮神之器,仍詔於壇側建齋廳三楹,以備望祭。」
先是,州縣社主不以石。禮部以謂社稷不屋而壇,當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故用石主,取其堅久。又《禮》:諸侯之壇半天子之制。請令州縣社主用石,尺寸廣長亦半太社之制。遂下太常,修入祀儀。元祐中,又從博士孫諤言,祭太社、太稷,皆設登歌樂。大觀,議禮局言:「太社獻官、太祝、奉禮,皆以法服;至於郡邑,則用常服。請下祭服制度於郡縣,俾其自製,弊則聽改造之。」
紹興元年,以春秋二仲及臘前祭太社、太稷于天慶觀,又望祭于臨安天寧觀。十四年,始築壇壝於觀橋之東,立石主,置太社令一員,備牲牢器幣,進熟、望燎如儀。
嶽鎮海瀆之祀。太祖平湖南,命給事中李昉祭南嶽,繼令有司制諸嶽神衣、冠、劍、履,遣使易之。廣南平,遣司農少卿李繼芳祭南海,除去劉鋹所封偽號及宮名,易以一品服。又詔:「嶽、瀆並東海廟,各以本縣令兼廟令,尉兼廟丞,專掌祀事。」又命李昉、盧多遜、王祐、扈蒙等分撰嶽、瀆祠及歷代帝王碑,遣翰林待詔孫崇望等分詣諸廟書于石。六年,遣使奉衣、冠、劍、履,送西鎮吳嶽廟。
太平興國八年,河決滑州,遣樞密直學士張齊賢詣白馬津,以一太牢沈祠加璧。自是,凡河決溢、修塞皆致祭。秘書監李至言:「按五郊迎氣之日,皆祭逐方嶽鎮、海瀆。自兵亂後,有不在封域者,遂闕其祭。國家克復四方,間雖奉詔特祭,未著常祀。望遵舊禮,就迎氣日各祭於所隸之州,長史以次為獻官。」其後,立春日祀東嶽岱山於兗州,東鎮沂山於沂州,東海於萊州,淮瀆于唐州。立夏日祀南嶽衡山於衡州,南鎮會稽山於越州,南海于廣州,江瀆于成都府。立秋日祀西嶽華山于華州,西鎮吳山於隴州,西海、河瀆並於河中府,西海就河瀆廟望祭。立冬祀北嶽恒山、北鎮醫巫閭山並於定州,北鎮就北嶽廟望祭,北海、濟瀆並于孟州,北海就濟瀆廟望祭。土王日祀中嶽嵩山于河南府,中鎮霍山于晉州。
真宗封禪畢,加號泰山為仁聖天齊王,遣職方郎中沈維宗致告。又封威雄將軍為炳靈公,通泉廟為靈派侯,亭山神廟為廣禪侯,嶧山神廟為靈岩侯,各遣官致告。詔泰山四面七裏禁樵采,給近山二十戶以奉神祠,社首、徂徠山並禁樵采。車駕次澶州,祭河瀆廟,詔進號顯聖靈源公,遣右諫議大夫薛映詣河中府,比部員外郎丁顧言詣澶州祭告。秘書丞董溫其言:「漢以霍山為南嶽,望令壽州長吏春秋致祭。」禮官言:「雖前漢嘗以霍山為南嶽,緣今嶽廟已在衡山,難於改制。其霍山如遇水旱祈求及非時,准別敕致祭,即委州縣奉行。」詔封江州馬當上水府,福善安江王;太平州採石中水府,順聖平江王;潤州金山下水府,昭信泰江王。
及祀汾陰,命陳堯叟祭西海,曹利用祭汾河。車駕至潼關,遣官祠西嶽及河瀆,並用太牢,備三獻禮。庚午,親謁華陰西嶽廟,群臣陪位,廟垣內外列黃麾仗,遣官分奠廟內諸神,加號嶽神為順聖金天王。還至河中,親謁奠河瀆廟及西海望祭壇。五月乙未,加上東嶽曰天齊仁聖帝,南嶽曰司天昭聖帝,西嶽曰金天順聖帝,北嶽曰安天元聖帝,中嶽曰中天崇聖帝。命翰林、禮官詳定儀注及冕服制度、崇飾神像之禮。其玉冊制,如宗廟諡冊。帝自作《奉神述》,備紀崇奉意,俾撰冊文。有司設五嶽冊使一品鹵簿及授冊黃麾仗、載冊輅、袞冕輿於乾元門外,各依方所。群臣朝服序班、仗衛如元會儀。上服袞冕,禦乾元殿。中書侍郎引五嶽玉冊,尚衣奉袞冕升殿,上為之興。奉冊使、副班於香案前,侍中宣制曰:「今加上五嶽帝號,遣卿等持節奉冊展禮。」鹹承制再拜。奉冊使以次升自東階,受冊禦坐前,降西階;副使受袞冕輿於丹墀,隨冊使降立丹墀西。玉冊發,至於朝元門外,帝複坐。冊使奉冊升輅,鼓吹振作而行。東嶽、北嶽冊次於瑞聖園,南嶽冊次於玉津園,西嶽、中嶽冊次於瓊林苑。及廟,內外列黃麾仗,設登歌。奉冊于車,奉袞冕於輿,使、副袴褶騎從,遣官三十員前導。及門,奉置幄次,以州長吏以下充祀官,致祭畢,奉玉冊、袞冕置殿內。又加上五嶽帝后號:東曰淑明,南曰景明,西曰肅明,北曰靖明,中曰正明。遣官祭告。詔岳、瀆、四海諸廟,遇設醮,除青詞外,增正神位祝文。又改唐州上源桐柏廟為淮瀆長源公,加守護者。帝自製五嶽醮告文,遣使醮告。即建壇之地構亭立石柱,刻文其上。
天禧四年,從靈台郎皇甫融請,凡修河致祭,增龍神及尾宿、天江、天記、天社等諸星在天河內者,凡五十位。
仁宗康定元年,詔封江瀆為廣源王,河瀆為顯聖靈源王,淮瀆為長源王,濟瀆為清源王,加東海為淵聖廣德王,南海為洪聖廣利王,西海為通聖廣潤王,北海為沖聖廣澤王。皇祐四年,又以靈台郎王大明言,汴口祭河,兼祠箕、鬥、奎,與東井、天津、天江、咸池、積水、天淵、天潢、水位、水府、四瀆、九坎、天船、王良、羅堰等十七星在天河內者。五年,以儂智高遁,益封南海洪聖廣利招順王。其五鎮,沂山舊封東安公,政和三年封王;會稽舊封永興公,政和封永濟王;吳山舊封成德公,元豐八年封王;醫巫閭舊封廣寧公,政和封王;霍山舊封應聖公,政和封應靈王。東海,大觀四年,加號助順廣德王。
紹興七年,太常博士黃積厚言:「嶽鎮海瀆,請以每歲四立日分祭東西南北,如祭五方帝禮。」詔從之。
乾道五年,太常少卿林栗言:「國家駐蹕東南,東海、南海,實在封域之內。自渡江以後,惟南海王廟,歲時降禦書祝文,加封至八字王爵。如東海之祠,但以萊州隔絕,未嘗致祭,殊不知通、泰、明、越、溫、台、泉、福,皆東海分界也。紹興中金人入寇,李寶以舟師大捷於膠西,神之助順,為有功矣。且元豐間嘗建廟於明州定海縣,請依南海特封八字王爵,遣官詣明州行禮。」詔可。
籍田之禮,歲不常講。雍熙四年,始詔以來年正月擇日有事於東郊,行籍田禮。所司詳定儀注:「依南郊置五使。除耕地朝陽門七裏外為先農壇,高九尺,四陛,週四十步,飾以青;二壝,寬博取足容禦耕位。觀耕台大次設樂縣、二舞。禦耕位在壝門東南,諸侯耕位次之,庶人又次之。觀耕台高五尺,週四十步,四陛,如壇色。其青城設於千畝之外。」又言:「隋以青箱奉穜稑,唐廢其禮。青箱舊無其制,請用竹木為之而無蓋,兩端設襻,飾以青;中分九隔,隔盛一種,覆以青帊。穜稑即早晚之種,不定穀名,請用黍、稷、秫、稻、粱、大小豆、大小麥,陳於箱中。」大禮使李昉言:「按《通禮》,乘耕根車,今請改乘玉輅,載耒耜于耕根車。又前典不載告廟及稱賀之制,今請前二日告南郊、太廟。耕禮畢,百官稱賀於青城。禮有勞酒,合設會于還宮之翼日,望如親祀南郊之制,擇日大宴。」詳定所言:「禦耒耜二具,並盛以青絛,准唐乾元故事,不加雕飾。禮畢,收於禁中,以示稼穡艱難之意。其祭先農,用純色犢一,如郊祀例進胙,余並權用大祠之制。皇帝散齋三日,致齋二日,百官不受誓戒。神農、後稷冊,學士院撰文進書。」以鹵簿使賈模等言,複用象輅載耒耜,以重其事。五年正月乙亥,帝服袞冕,執鎮圭,親享神農,以後稷配,備三獻,遂行三推之禮。畢事,解嚴,還行宮,百官稱賀。帝改禦大輦,服通天冠、絳紗袍,鼓吹振作而還。禦乾元門大赦,改元端拱,文武遞進官有差。二月七日,宴群臣於大明殿,行勞酒禮。
景德四年,判太常禮院孫奭言:「來年畫日,正月一日享先農,九日上辛祈穀,祀上帝。《春秋傳》曰:'啟蟄而郊,郊而後耕。'《月令》曰:'天子以元日祈谷於上帝。乃擇元辰,親載耒耜,躬耕帝籍。'先儒皆雲:元日,謂上辛郊天也;元辰,謂郊後吉亥享先農而耕籍也。《六典》、《禮閣新儀》並雲上辛祀昊天,次雲吉亥享先農。望改用上辛後亥日,用符禮文。」
明道元年,詔以來年二月丁未行籍田禮,而罷冬至親郊。遣官奏告天地、宗廟、諸陵、景靈宮,州都就告岳瀆、宮廟。其禮一如端拱之制,而損益之。禮成,遣官奏謝如告禮。
元豐二年,詔于京城東南度田千畝為籍田,置令一員,徙先農壇於中,神倉于東南,取卒之知田事者為籍田兵。乃以郊社令辛公佑兼令。公佑請因舊麥殿規地為田,引蔡河水灌其中,並植果蔬,冬則藏冰,凡一歲祠祭之用取具焉。先薦獻而後進禦,有餘,則貿錢以給雜費,輸其餘于內藏庫,著為令。權管幹籍田王存等議,以南郊麥殿前地及玉津園東南羨地並民田共千一百畝充籍田外,以百畝建先農壇兆,開阡陌溝洫,置神倉、齋宮並耕作人牛廬舍之屬,繪圖以進。已而殿成,詔以思文為名。
政和元年,有司議:享先農為中祠,命有司攝事,帝止行耕籍之禮。罷命五使及稱賀、肆赦之類。太史局擇日不必專用吉亥。耕籍所乘,改用耕根車,罷乘玉輅。躬耕之服,止用通天冠、絳紗袍,百官並朝服。仿雍熙儀注,九卿以左右僕射、六尚書、御史大夫攝,諸侯以正員三品官及上將軍攝。設庶人耕位於諸侯耕位之南,以成終畝之禮。備青箱,設九谷,如隋之制。尋複以耕籍為大祠,依四孟朝享例行禮,又命禮制局修定儀注。
孟春之月,太史擇上辛後吉日,皇帝親耕籍田,命有司以是日享先農、後稷於本壇,如常儀。前期,殿中監設禦坐于思文殿,儀鸞司設文武官次殿門外之左右。其日早,奉禮郎設禦耕褥位於耕籍所,尚舍設觀耕禦坐於壇上,南向。典儀設侍耕群臣位於禦耕之東西,設從耕群臣位於禦耕之東南,西向,北上。奉禮郎設禦耒席於三公之北,稍西,南向。太僕設禦耕牛於禦壇之西,稍北;太僕卿位於耕牛之東,稍前,南向。太常設左輔位於禦耕之東,稍南,西向;設司農位二,一在左輔之後,一在其南,並西向。籍田令三,皆位司農卿南,少退,北上。奉青箱官位於後。諸執耒耜者位公卿耕者後,侍耕者前,西向。三公、三少、宰臣、親王等每員三人,執政二人,從耕;群官一名助耕,並服絳衣、介幘。三公以次群官耒耜各一具,每一具正副牛二,隨牛二人。庶人耕位在從耕官位之南,西向。庶人百人,並青衣,耕牛二百,每兩牛用隨牛一人,耒耜百具,畚五十具,鍤二十五具,以木為刃。耆老百人,常服陪位於庶人位南,西向。司農少卿位二于庶人位前,太社令位司農少卿之西,少退,俱北向。畿內諸令位庶人之東,西向。尚輦局設玉輅於仗內。前期三日,司農以青箱奉九穀穜稑之種進內。前二日,皇后率六宮獻于皇帝,受于內殿。前一日,降出付司農。
其日質明,左輔奉耒耜載於玉輅訖,耕籍使朝服乘車,用本品鹵簿,以儀仗二千人衛耒耜先詣壇所。尚輦奉禦設平輦於祥曦殿,皇帝靴袍出自內東門,從駕臣僚禁衛並起居如常儀。將至耕所,文武侍耕、從耕以下及耆老、庶人俱詣籍田西門外立班,再拜奉迎訖,各就次。從耕、陪耕等官服朝服以俟耕。車駕至思文殿,進膳訖,左輔以禦耒耜授籍田令,橫執之,詣耕籍所,置於席,遂守之。凡執耒耜者橫執之,受則先其耒、後其耜。諸縣令率終畝庶人、陪耕耆老先就位,司農卿、籍田令、太社令、奉青箱官、諸執耒耜者以次就位。禦史台引殿中侍御史一員先入就位,次禮直官、宣贊舍人等分引侍耕、從耕群官各就位。尚輦奉禦進輦思文殿。左輔奏請中嚴。少頃,奏外辦。皇帝通天冠、絳紗袍,乘輦出。將至禦耕位,尚舍先設黃道,太常請降輦就位。既降輦,太常卿前導至褥位南向立,奏請行禮。禮直官請籍田令進詣禦耒席南向,引司農卿詣籍田令東西向,籍田令俯伏跪,執事者以絛受之,籍田令解絛出耒,執耒興,東向立,以授司農卿,司農卿西向立,以授左輔,左輔詣禦耕位前少東,北向。太常卿奏請受耒耜,左輔執以進,執耒者助執之。皇帝受以三推,左輔前受耒耜,授司農卿,以授籍田令,各復位。籍田令跪而納於縚,執耒興,以授執事者,退復位。
皇帝初耕,諸執耒耜者以耒耜各授從耕者,禮直官引太常卿詣禦位前,北向,奉請皇帝升壇觀耕,復位立。前導官導皇帝升壇,即禦坐南向。禮直官、太常博士、太常卿近東,西向北上立。禮直官引三公、三少、宰臣、親王各五推,餘從耕官各九推,訖,執耒耜者前受耒耜。禮直官引司農少卿帥庶人以次耕於千畝,候耕少頃,禮直官引左輔詣禦坐前跪奏禮畢。降壇,乘輦還思文殿,左輔奏解嚴,侍耕、從耕官皆退。次籍田令以青箱授司農卿,詣耕所,出穜稑播之。次司農少卿帥太社令檢校終畝。次司農卿詣御前北向俯伏跪奏省功畢,退。所司放仗以俟,皇帝常服還內,侍衛如常儀。紹興七年,始舉享先農之禮,以立春後亥日行一獻禮。十六年,皇帝親耕籍田,並如舊制。
先蠶之禮久廢,真宗從王欽若請,詔有司檢討故事以聞。按《開寶通禮》:「季春吉巳,享先蠶于公桑。前享五日,諸與享官散齋三日,致齋二日。享日未明五刻,設先蠶氏神坐於壇上北方,南向。尚宮初獻,尚儀亞獻,尚食終獻。女相引三獻之禮,女祝讀文,飲福、受胙如常儀。」又按《唐會要》:「皇帝遣有司享先蠶如先農可也。」乃詔:「自今依先農例,遣官攝事。」禮院又言:「《周禮》:'蠶於北郊。'以純陰也。漢蠶於東郊,以春桑生也。請約附故事,築壇東郊,從桑生之義。壇高五尺,方二丈,四陛,陛各五尺。一壝,二十五步。祀禮如中祠。」
慶曆用羊、豕各一,攝事獻官太尉、太常、光祿卿,不用樂。元豐,詳定所言:「季春吉巳,享先蠶氏。唐《月令注》:'以先蠶為天駟。'按先蠶之義,當是始蠶之人,與先農、先牧、先炊一也。《開元享禮》:為瘞坎於壇之壬地。而《郊祀錄》載《先蠶祀文》,有'肇興蠶織'之語,《禮儀羅》又以享先蠶無燔柴之儀,則先蠶非天駟星明矣。今請就北郊為壇,不設燎壇,但瘞埋以祭,餘如故事。」
政和,禮局言:「《禮》:天子必有公桑蠶室,以興蠶事。歲既畢,則奉繭而繅,遂朱綠之,玄黃之,以為郊廟之祭服。今既開籍田以供粢盛,而未有公桑蠶室以供祭服,尚為闕禮。請仿古制,於先蠶壇側築蠶室,度地為宮,四面為牆,高仞有三尺,上被棘,中起蠶室二十七,別構殿一區為親蠶之所。仿漢制,置繭館,立織室于宮中,養蠶于薄以上。度所用之數,為桑林。築采桑壇於先蠶壇南,相距二十步,方三丈,高五尺,四陛。凡七事。置蠶官令、丞,以供郊廟之祭服。又《周官內宰》:'詔後帥內外命婦蠶於北郊。'鄭氏謂:'婦人以純陰為尊。'則蠶為陰事可知。《開元禮》享先蠶,幣以黑,蓋以陰祀之禮祀之也。請用黑幣,以合至陰之義。」詔從其議,命親蠶殿以無斁為名。又詔:「親蠶所供,不獨袞服,凡施於祭祀者皆用之。」
宣和元年三月,皇后親蠶,即延福宮行禮。其儀:季春之月,太史擇日,皇后親蠶,命有司享先蠶氏於本壇。前期,殿中監帥尚舍設坐殿上,南向;前楹施簾,設東西閣殿后之左右。又設內命婦妃嬪以下次於殿之左右,外命婦以下次於殿門內外之左右,隨地之宜,量施帷幄。于采桑壇外,四面開門,設皇后幄次於壇壝東門之內道北,南向。
其日,有司設褥位壇上,少東,東向。設內命婦位壇下東北,南向;設外命婦位壇下東南,北向,俱異位重行西上。內外命婦,一品各二人;二品、三品各一人。又設從采桑內命婦等位於外命婦之東,南向;用內命婦一員充詣蠶室,授蠶母桑以食蠶。設從采桑外命婦等位於外命婦東,北向,俱異位重行西上。設執皇后鉤箱者位於內命婦之西,少南,西上。尚功執鉤,司制執箱;內外命婦鉤箱者,各位於後,典制執鉤,女史執箱。又于壇上設執皇后鉤箱位於皇后采桑位之北,稍東,南向,西上。
前出宮一日,兵部率其屬陳小駕鹵簿於宣德門外,太僕陳厭翟車東偏門內,南向。其日未明,外命婦應采桑及從采桑者,先詣親蠶所幕次,以俟起居,各令其女侍者進鉤箱,載至親蠶所,授內謁者監以授執鉤箱者。前一刻,內命婦各服其服,內侍引內命婦妃嬪以下,俱詣殿庭起居訖,內侍奏請中嚴;少頃,又奏外辦。皇后首飾、鞠衣,乘龍飾肩輿如常儀,障以行帷,出內東門至左升龍門。內侍跪奏:「具官臣某言,請降肩輿升厭翟車。」訖,俯伏,興,少退。禦者執綏升厭翟車,內侍詣車前奏,請車進發,出宣德東偏門,執事者進鉤箱,載之車。至親蠶所殿門,降車,乘肩輿入殿后西閣門,侍衛如常儀。內侍先引內外命婦及從采桑者俱就壇下位,諸執鉤箱者各就位。內侍奏請中嚴;少頃,奏外辦。皇后首飾、鞠衣,乘肩輿,內侍前導至壇東門,華蓋、仗衛止於門外,近侍者從之入。內侍奏請降肩輿,至幄次內,下簾。又內侍至幄次,請行禮,導皇后詣壇,升自南陛,東向立。執鉤箱者自北陛以次升壇就位次,內侍引尚功詣采桑位前西向,奉鉤以進,皇后受鉤采桑,司制奉箱進以受桑,皇后采桑三條,止,以鉤授尚功,尚功受鉤,司制奉箱俱退,復位。
初,皇后采桑,典制各以鉤授內外命婦,皇后采桑訖,內外命婦以次采桑,女使執箱者受之,內外命婦一品各采五條,二品、三品各采九條,止,典制受鉤,與執箱者退,復位。內侍各引內外命婦退,復位。內侍詣皇后前,奏禮畢,退,復位。內侍引皇后降自南陛,歸幄次。少頃,奏請乘肩輿如初。內侍前導,皇后歸殿后閣,內侍奏解嚴。初,皇后降壇,內侍引內命婦詣蠶室,尚功帥執鉤箱者以次從至蠶室,尚功以桑授蠶母,蠶母受桑縷切之,授內命婦食蠶,灑一簿訖,內侍引內外命婦各還次,皇后還宮。
宣和重定親蠶禮,外命婦、宰執並一品夫人升壇侍立,余品列於壇下。六年閏二月,皇后複行親蠶之禮焉。紹興七年,始以季春吉巳日享先蠶,視風師之儀。乾道中,升為中祀。
告禮。古者,天子將出,類於上帝,命吏告社稷及圻內山川。又天子有事,必告宗廟,歷代因之。宋制:凡行幸及封泰山、祠後土、謁太清宮,皆親告太廟。三歲郊祀,每歲祈穀上帝,祀感生帝,雩祀,祭方丘,明堂、神州地祇、圜丘,並遣官告祖宗配侑之意。他大事:即位、改元、更禦名、上尊號、尊太后、立皇后太子、皇子生、籍田、親征、納降、獻俘、朝陵、肆赦、河平及大喪、上諡、山陵、園陵、祔廟、奉遷神主,皆遣官奏告天地、宗廟、社稷、諸陵、嶽瀆、山川、宮觀、在京十裏內神祠。其儀用犧尊、籩、豆各一,實以酒、脯、醢。宮寺以素饌、時果代,用祝幣,行一獻禮。若車駕出京,則有爰祭,用羝羊一。所過州郡橋樑、山川、帝王名臣陵廟去路十裏內者,各令本州以香、酒、脯祭告。建降元年,太祖平澤、潞,仍祭襖廟、泰山、城隍。征揚州、河東,並用此禮。四年,修葺太廟,遣官奏告四室及祭本廟土神。凡修葺同。如遷神主,修畢奉安。是歲十一月,詔以郊祀前一日,遣官奏告東嶽、城隍、浚溝廟、五龍廟及子張、子夏廟,他如儀。
太平興國五年十一月,車駕北征。前一日,遣官祭告天地於圜丘,用特牲;太廟、社稷用太牢;望祭嶽瀆、名山、大川於四郊,磔風于風伯壇,祀雨師於本壇,禱馬于馬祖壇,祭蚩尤、祃牙於北郊,並用少牢;祭北方天王于北郊迎氣壇,用香、柳枝、燈油、乳粥、酥蜜餅、果。仍遣內侍一人監祭。咸平中北征,禮同。八年,滑州合河口畢工,遣官告天地、嶽瀆,後天禧中,又遣謝玉清昭應景靈上清太一宮、會靈祥源觀及諸陵。雍熙四年,詔以親耕籍田,遣官奏告外,又祭九龍、黃溝、扁鵲、吳起、信陵、張耳、單雄信七廟,後又增祭德安公、岳台諸神廟,為定式。
淳化三年十二月將郊,常奏告外,又告太社、太稷及文宣、武成等廟。景德二年,契丹遣使修好,遣官奏告諸陵。四年二月次西京,遣告汾陰、中嶽、太行、河、洛、啟母少姨廟,東還,奏告如常儀。大中祥符元年,天書降,及封禪,告天地、宗廟、社稷及諸祠廟、宮觀;其在外者,乘傳以往。澶、鄆、兗州、高陽帝嚳、帝堯,亦皆告之。四年,加五嶽帝號,告天地、宗廟、社稷。五年,聖祖降,告如封禪禮。六年,宮庭嘉禾生,遣官告廟及玉皇、聖祖天尊大帝。天禧元年,奉迎太祖聖容赴西京,遣官奏告如常儀,及經由五裏內並西京城內外神祠。天聖七年,玉清昭應宮火,遣告諸陵。十年,大內火,遣告天地、廟社。明道二年,詔以蟲螣為沴,減尊號四字,告天地、宗廟。熙寧七年,南郊雅飾,奏告太廟、後廟。八年,以韓琦配享,告英宗廟。元符三年四月朔,太陽虧,遣官告太社。大觀元年十二月,以恭受八寶,告天地、宗廟、社稷。政和二年冬至,受元圭,禮同。三年二月,以太平告成,冊告諸陵。四年二月,皇長子冠,告天地、宗廟、社稷、諸陵。五年,建明堂,告如上禮,及宮觀、嶽瀆。
高宗建炎已後,事有關於國體者皆告。紹興九年,金人遣使議和割地;十一年,詔撰講和誓文;二十四年,進《徽宗禦集》;二十六年,進《太后回鑾事實》;二十七年,進《玉牒仙源類譜》;明年,進《神宗寶訓》,進祖宗《仙源積慶圖》,進《徽宗實錄》,進《祐陵迎奉錄》;三十一年,金人叛盟興師;開禧二年,吳曦伏誅;嘉定七年,進《高宗中興經武要略》;十三年,進《宗藩慶系錄》,刊正《憲聖慈烈皇后聖德事蹟》,進《光宗玉牒》;十四年,進《孝宗寶訓》;十五年,得玉璽;明年,上玉璽;端平元年,獲完顏守緒函骨;淳祐五年,進《光宗甯宗兩朝寶訓》、《經武要略》、《玉牒》、《日曆》、《會要》;寶祐元年,皇女延昌公主進封瑞國公主,又封升國;五年,進《中興四朝史》;景定二年,進《孝宗》、《光宗實錄》,皇女周國公主下降;咸淳四年,安奉《甯宗理宗實錄》、《禦集》、《會要》,《經武要略》:皆告天地、宗廟、社稷、欑陵。其餘即位、改元、受禪、冊寶,皇子生、冠及巡幸、納降、獻俘之屬,並仍舊制。
祈報。《周官》:「太祝掌六祝之辭,以事鬼神,示其福祥。」於是歷代皆有襘禜之事。宋因之,有祈、有報。祈,用酒、脯、醢,郊廟、社稷,或用少牢;其報如常祀。或親禱諸寺觀,或再幸,或徹樂、減膳、進蔬饌,或分遣官告天地、太廟、社稷、嶽鎮、海瀆,或望祭於南北郊,或五龍堂、城隍廟、九龍堂、浚溝廟,諸祠如子張、子夏、信陵君、段幹木、扁鵲、張儀、吳起、單雄信等廟亦祀之。或啟建道場于諸寺觀,或遣內臣分詣州郡,如河中之後土廟、太甯宮,毫之太清、明道宮,兗之會真景靈宮、太極觀,鳳翔之太平宮,舒州之靈仙觀,江州之太平觀,泗州之延祥觀,皆函香奉祝,驛往禱之。凡旱、蝗、水潦、無雪,皆禜禱焉。
咸平二年旱,詔有司祠雷師、雨師。內出李邕《祈雨法》:以甲、乙日擇東方地作壇,取土造青龍,長吏齋三日,詣龍所,汲流水,設香案、茗果、餈餌,率群吏、鄉老日再至祝酹,不得用音樂、巫覡。雨足,送龍水中。余四方皆如之,飾以方色。大凡日幹及建壇取土之裏數,器之大小及龍之修廣,皆以五行成數焉。犣渲盥貳?/font>
景德三年五月旱,又以《畫龍祈雨法》付有司刊行。其法:擇潭洞或湫濼林木深邃之所,以庚、辛、壬、癸日,刺史、守令帥耆老齋潔,先以酒脯告社令訖,築方壇三級,高二尺,闊一丈三尺,壇外二十步,界以白繩。壇上植竹枝,張畫龍。其圖以縑素,上畫黑魚左顧,環以天黿十星;中為白龍,吐雲黑色;下畫水波,有龜左顧,吐黑氣如線,和金銀朱丹飾龍形。又設皂幡,刎鵝頸血置盤中,柳枝灑水龍上,俟雨足三日,祭以一豭,取畫龍投水中。大中祥符二年旱,遣司天少監史序祀玄冥五星於北郊,除地為壇,望告。已而雨足,遣官報謝及社稷。
初,學士院不設配位,及是問禮官,言:「祭必有配,報如常祀。當設配坐。」又諸神祠、天齊、五龍用牛祠,祆祠、城隍用羊一,八籩,八豆。舊制,不祈四海。帝曰:「百谷之長,潤澤及物,安可闕禮?」特命祭之。
天禧四年四月,大風飛沙折木,晝晦數刻,命中使詣宮觀,建醮禳之。天聖三年九月,帝宣諭:「近內臣南中勾當回,言諸處名山洞府,投送金龍玉簡,開啟道場,頗有煩擾。速令分祈,投龍處不得開建道場。」康定二年三月,以黃河水勢甚淺,致分流入汴未能通濟,遣祭河瀆及靈津廟。又澶州曹村埽方開減水直河,而水自流通,遣使祭謝,後修塞,禮同。治平四年十二月,詔以來歲正旦日食,命翰林學士承旨王珪祭社。
熙甯元年正月,帝親幸寺觀祈雨,仍令在京差官分禱,各就本司先致齋三日,然後行事。諸路擇端誠修潔之士,分禱海鎮、嶽瀆、名山、大川,潔齋行事,毋得出謁宴飲、賈販及諸煩擾,令監司察訪以聞。諸路神祠、靈跡、寺觀,雖不系祀典,祈求有應者,並委州縣差官潔齋致禱。已而雨足,複幸西太一宮報謝。九年十二月,以安南行營將士疾病者眾,遣同知太常禮儀院王存詣南嶽虔潔致禱,仍建祈福道場一月。又以西江運糧獲應,命本州長吏往祭龍祠。十年四月,以夏旱,內出《蜥蜴祈雨法》:捕蜥蜴數十納甕中,漬之以雜木葉,擇童男十三歲下、十歲上者二十八人,分兩番,衣青衣,以青飾面及手足,人持柳枝沾水散灑,晝夜環繞,誦咒曰:「蜥蜴蜥蜴,興雲吐霧,雨令滂沱,令汝歸去!」雨足。
元豐元年十月,太皇太后違豫,命輔臣以下分禱天地、宗廟、社稷,及都內諸神祠。又作祈福道場於寺觀及五嶽、四瀆凡靈跡所在。八年,帝疾,分禱亦如之。又以京城火災,建醮於集禧觀,且為民祈福。元祐元年十二月,以華州鄭縣山摧,命太常博士顏複往祭西嶽。七年,詔:「太皇太后本命歲,正月一日,京師及天下州軍,各齋僧尼、道士、女冠一日,在京宮觀、寺院,開建道場七晝夜,內外獄囚並設食三日。」八年,太皇太后違豫,祈禱如元豐,仍致禱諸陵。又令南京等處長吏,詣祖宗神禦所在建置道場。紹興二年三月苦雨,命往天竺山祈晴,即日雨止。四年,知樞密院張浚言:「四川自七月以來霖雨、地震,乞制祝文,名山大川祈禱。」上曰:「霖雨、地震之災,豈非兵久在蜀,調發供饋,民怨所致。當修德以應之,又可禱乎?」
七年正月一日,詔:「朕痛兩宮北狩,道君皇帝春秋益高,念無以見勤誠之意,可遣官往建康府元符萬歲宮修建祈福道場三晝夜,務令嚴潔,庶稱朕心。」又謂輔臣曰:「宣和皇后春秋浸高,朕朝夕思之,不遑安處。已遣人于三茅山設黃籙醮,仰祝聖壽。」是歲七月,張浚等言:「雨澤稍愆,乞禱。」上曰:「朕患不知四方水旱之實,宮中種稻兩區,其一地下,其一地高,高者其苗有槁意矣,須精加祈禱,以救旱。」八年,宰臣奏積雨傷蠶,上曰:「朕宮中自蠶一薄,欲知農桑之候,久雨葉濕,豈不有損?」乃命往天竺祈晴。
三十二年,太常少卿王普言:「逆亮誅夷,虜騎遁去,兩淮無警,舊疆浸歸。茲者回鑾臨安,當行報謝之禮。」從之。嘉定八年八月,蝗,禱于霍山。九年六月蝗,禱群祀。淳祐七年六月大旱,命待從禱於天竺觀音及霍山祠。
志第五十六禮六吉禮六
○朝日夕月九宮貴神高禖大火壽星靈星風伯雨師司寒蠟七祀馬祖酺神
朝日,夕月。慶曆,用羊、豕各二,籩豆十二,簠、簋、俎二。天禧初,太常禮院以監察禦史王博文言,詳定:「准禮,春分朝日于東郊,秋分夕月於西郊。《國語》:'太采朝日,少采夕月。'又曰:'春朝朝日,秋夕夕月。'唐柳宗元論雲:'夕之名者,朝拜之偶也。古者旦見曰朝,暮見曰夕。'按禮,秋分夕月。蓋其時晝夜平分,太陽當午而陰魄已生,遂行夕拜之祭以祀月。未前十刻,太官令率宰人割牲,未後三刻行禮,蓋是古禮以夕行朝祭之儀。又按禮雲:從子至巳為陽,從午至亥為陰。參詳典禮,合於未後三刻行禮。」皇祐五年,定朝日壇,舊高七尺,東西六步一尺五寸;增為八尺,廣四丈,如唐《郊祀錄》。夕月壇與隋、唐制度不合,從舊則壇小,如唐則坎深。今定坎深三尺,廣四丈。壇高一尺,廣二丈。四方為陛,降入坎深,然後升壇。壇皆兩壝,壝皆二十五步。增大明、夜明壇山罍二,籩豆十二。禮生引司天監官分獻,上香,奠幣、爵,再拜。嘉祐加羊、豕各五。《五禮新儀》定二壇高廣、坎深如皇祐,無所改。中興同。
太一九宮神位,在國門之東郊。壇之制,四陛外,西南又為一陛,曰坤道,俾行事者升降由之。其九宮神壇再成,第一成東西南北各百二十尺,再成東西南北各一百尺,俱高三尺。壇上置小壇九,每壇高一尺五寸,縱廣八尺,各相去一丈六尺。初用中祀,咸平中改為大祀,壇增兩壝,玉用兩圭有邸,藉用稿秸加褥如幣色,其禦書祝禮如社稷。尋以封禪,別建九宮壇泰山下行宮之東,壇二成,成一尺,面各長五丈二尺,四陛及坤道各廣五丈。上九小壇,相去各八尺,四隅各留五尺。壇下兩壝,依大祠禮。及祀汾陰,亦遣使祀焉。自後親郊恭謝,皆遣官於本壇別祭。
景祐二年,學士章得象等定司天監生於淵、役人單訓所請祀九宮太一依逐年飛移位次之法:「案郤良遇《九宮法》,有《飛棋立成圖》,每歲一移,推九州所主災福事。又唐術士蘇嘉慶始置九宮神壇,一成,高三尺,四陛。上依位次置九小壇:東南曰招搖,正東曰軒轅,東北曰太陰,正南曰天一,中央曰天符,北曰太一,西南曰攝提,正西曰咸池,西北曰青龍。五數為中,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上,六八為下,符於遁甲,此則九宮定位。歲祭以四孟,隨歲改位行棋,謂之飛位。自乾元以後,止依本位祭之,遂不飛易,仍減冬、夏二祭。國朝因之。今於淵等所請,合天寶初祭之理,又合良遇《飛棋之圖》。然其法本術家,時祭之文經禮不載。議者或謂不必飛宮,若日月星辰躔次周流而祭有常所,此則定位之祀所當從也。若其推數於回復,候神於恍忽,因方弭沴,隨氣考祥,則飛位之文固可遵用。請依唐禮,遇祭九宮之時,遣司天監一員詣祠所,隨每年貴神飛棋之方,旋定祭位。仍自天聖己巳入曆,太一在一宮,歲進一位,飛棋巡行,周而復始。」詔可。慶曆儀,每坐籩、豆十二,簠、簋、俎二。皇祐增壇三成。又禮官言:「歲雩祀外,水旱稍久,皆遣官告天地、宗廟、社稷及諸寺觀、宮廟,九宮貴神今列大祀,亦宜准此。」
熙甯四年,司天中官正周琮言:「《太一經》推算,七年甲寅歲,太一陽九、百六之數,複元之初。故《經》言:'太歲有陽九之災,太一有百六之厄,皆在入元之初終。'今陽九、百六當癸醜、甲寅歲,為災厄之會。然五福太一移入中都,可以消異為祥。竊詳五福太一,自國朝雍熙元年甲申歲,入東南巽宮時,修東太一宮。天聖七年己巳歲,五福太一入西南坤位,修西太一宮。請稽詳故事,崇建祠宇,迎之京師。」詔建中太一宮於集禧觀。十太一神,並用通天冠、絳紗袍。元豐中,太常博士何洵直言:「熙寧祀儀,九宮貴神祝文稱'嗣天子臣某',以禮秩論之,當與社稷為比,請依祀儀為大祀。其祝版即依會昌故事及《開寶通禮》,書禦名不稱臣。又近制,諸祠祭牲數,正配以全體解割,各用一牢,貴神九位悉是正坐,異壇別祝,尊為大祝,而共用二少牢,於腥熟之俎,骨體不備。謂宜每位一牢,凡九少牢。」詔下太常,修入祀儀。
元祐七年,監察禦史安鼎言:「按漢武帝始祠太一一位,唐天寶初兼祀八宮,謂之九宮貴神。漢祀太一,日用一犢,凡七日而止。唐祀類於天地。今春秋祀九宮太一,用羊、豕,其四立祭太一宮十神,皆無牲,以素饌加酒焉。再詳《星經》:太一一星在紫宮門右,天一之南,號曰天之貴神。其佐曰五帝,飛行諸方,躡三能以上下,以天極星其一明者為常居。主使十六神,知風雨、水旱、兵革、饑饉、疫疾、災害之事。《唐書》曰:'九宮貴神,實司水旱。太一掌十六神之法度,以輔人極。'《國朝會要》亦雲:'天之尊神及十精、十六度,並主風雨。'由是觀之,十神太一、九宮太一與漢所祀太一共是一神。今十神皆用素饌,而九宮並薦羊豕,似非禮意。」詔禮官詳定:十神、九宮太一各有所主,即非一神,故自唐迄今皆用牲牢,別無祠壇用素食禮。遂依舊制。
崇寧三年,太常博士羅畸言:「九宮諸神位,無禮神玉,惟有燔玉。竊謂宜用禮神玉,少仿其幣之色薦於神坐。」議禮局言:「先王制禮,用圭璧以祀日月星辰,所謂圭璧者,圭,其邸為璧,以取殺於上帝也。今九宮神皆星名,而其玉用兩圭有邸。夫兩圭有邸,祀地之玉,以祀星辰,非周禮也。乞改用圭璧以應古制。」
《政和新儀》:「立春日祀東太一宮;立夏、季夏土王日祀中太一宮;立秋日祀西太一宮;立冬日祀中太一宮,宮之真室殿,五福太一在中,君基太一在東,太遊太一在西,俱南向。延休殿,四神太一。承厘殿,臣基太一在東,西向,北上。凝祐殿,直符太一。臻福殿,民基太一在西,東向,北上。膺慶殿,小遊太一在中,天一太一在東,地一太一在西。靈貺殿,太歲在中,太陰在西,俱南向。三皇、五方帝、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十日、十二辰、天地水三官、五行、九宮、八卦、五嶽、四海、四瀆、十二山神等,並為從祀。東、西太一宮准此。東太一宮大殿,五福太一在東,君基太一在西,俱南向。太遊太一殿在大殿之北,南向。臣基太一殿在南,北向。小游太一、直符太一、四神太一殿在大殿之東,西向,北上。天一太一、民基太一、地一太一在大殿之西,東向,北上。西太一宮黃庭殿,五福在中,君基在東,太遊在西;均福殿,小遊在中,俱南向。延貺殿,天一在中,四神在南,臣基在北,俱西向。資祐殿,地一在中,四神在南,臣基在北,俱西向。資祐殿,地一在中,民基在南,直符在東北,俱東向。」九宮貴神壇三成,一成縱廣十四丈,再成縱廣十二丈,三成縱廣十丈,各高三尺。上依方位置小壇九,各高一尺五寸,縱廣八尺。四陛、坤道,兩壝,每壝二十五步,如舊制。
紹興十一年,太常丞朱輅言:「九宮貴神所主風、雨、霜、雪、雹、疫,所系甚重,請舉行祀典。」太常寺主簿林大鼐亦言:「十神太一,九宮太一,皆天之貴神,國朝分為二,並為大祀。比一新太一宮,而九宮貴神尚寓屋而不壇。」乃詔臨安府于國城之東,建築九宮壇壝,其儀如祀上帝。其太一宮,初議者請即行宮之北隅建祠,後命禮官考典故,擇地建宮。十八年,宮成,禦書其榜。十太一位於殿上,南面,西上。從祀,東廡九十有八,西廡九十有七,皆北上。孝宗受禪,又建本命殿,名曰崇禧。光宗又遷介福殿像於挾室,而名新殿曰崇福。
高禖。初,仁宗未有嗣,景祐四年二月,以殿中侍御史張奎言,詔有司詳定。禮官以為:「《月令》雖可據,然《周官》闕其文,《漢志》郊祀不及禖祠,獨《枚皋傳》言'皇子禖祝'而已。後漢至江左概見其事,而儀典委曲,不可周知。惟高齊禖祀最顯,妃嬪參享,黷而不蠲,恐不足為後世法。唐明皇因舊《月令》,特存其事。開元定禮,已複不著。朝廷必欲行之,當築壇于南郊,春分之日以祀青帝,本《詩》'克禋以祓'之義也。配以伏羲、帝嚳,伏羲本始,嚳著祥也。以禖從祀,報古為禖之先也。以石為主,牲用太牢,樂以升歌,儀視先蠶,有司攝事,祝版所載,具言天子求嗣之意。乃以弓矢、弓韣致神前,祀已,與胙酒進內,以禮所禦,使齋戒受之。仍歲令有司申請俟旨,命曰特祀。」即用其年春分,遣官致祭。為圜壇高九尺,廣二丈六尺,四陛,三壝,陛廣五尺,壝各二十五步。主用青石,長三尺八寸,用木生成之數,形准廟社主,植壇上稍北,露其首三寸。青玉、青幣,牲用牛一、羊一、豕一,如盧植之說。樂章、祀儀並准青帝,尊器、神坐如勾芒,唯受福不飲,回授中人為異。祀前一日,內侍請皇后宿齋于別寢,內臣引近侍宮嬪從。是日,量地設香案、褥位各二,重行,南向,於所齋之庭以望禖壇。又設褥位於香案北,重行。皇后服禕衣,褥位以緋。宮嬪服朝賀衣服,褥位以紫。祀日,有司行禮,以福酒、胙肉、弓矢、弓韣授內臣,奉至齋所,置弓矢等於箱,在香案東;福酒於坫,胙肉於俎,在香案西。內臣引宮嬪詣褥位,東上南向。乃請皇后行禮,導至褥位,皆再拜。導皇后詣香案位,上香三,請帶弓韣,受弓矢,轉授內臣置於箱,又再拜。內臣進胙,皇后受訖,轉授內臣。次進福酒,內臣曰:「請飲福。」飲訖,請再拜。乃解弓韣,內臣跪受,置於箱。導皇后歸東向褥位。又引宮嬪最高一人詣香案,上香二,帶弓韣,受弓矢,轉授左右,及飲福,解弓韣,如皇后儀,唯不進胙。又引以次宮嬪行禮,亦然。俟俱復位,內侍請皇后詣南向褥位,皆再拜退。是歲,宮中又置赤帝像以祈皇嗣。
寶元二年,皇子生,遣參知政事王鬷乙太牢報祠,准春分儀,惟不設弓矢、弓韣,著為常祀,遣兩制官攝事。慶曆三年,太常博士余靖言:「皇帝嗣續未廣,不設弓矢、弓韣,非是。」詔仍如景祐之制。
熙甯二年,皇子生,乙太牢報祀高禖,惟不設弓矢,弓韣。既又從禮官言:「按祀儀,青帝壇廣四丈,高八尺。今祠高禖既以青帝為主,其壇高廣,請如青帝之制。又祀天以高禖配,今郊禖壇祀青帝於南郊,以伏羲、高辛配,複于壇下設高禖位,殊為爽誤。請准古郊禖,改祀上帝,以高禖配,改伏羲、高辛位為高禖,而徹壇下位。」詔:「高禖典禮仍舊,壇制如所議,改犢為角握牛,高禖祝版與配位並進書焉。」又言:「伏羲、高辛配,祝文並雲'作主配神'。神無二主,伏羲既為主,其高辛祝文,請改雲'配食於神'。」
元祐三年,太常寺言:「祀儀,高禖壇上正位設青帝席,配位設伏羲、高辛氏席,壇下東南設高禖,從祀席正配位各六俎,實以羊、豕腥熟,高禖位四俎,實以牛腥熟。祀日,兵部、工部郎中奉羊、豕俎升壇,詣正配位。高禖位俎,則執事人奉焉。竊以青帝為所祀之主,而牲用羊豕;禖神因其嘉祥從祀,而牲反用牛,又牛俎執事者陳之,而羊、豕俎皆奉以郎官,輕重失當。請以三牲通行解割,正、配、眾祀位並用,皆以六曹郎官奉俎。今羊俎以兵部,豕俎以工部,牛俎請以戶部郎官。」
《政和新儀》:春分祀高禖,以簡狄、薑嫄從祀,皇帝親祠,並如祈穀祀上帝儀。惟配位作《承安》之樂,而增簡狄、姜嫄位牛、羊、豕各一。紹興元年,太常少卿趙子畫言:「自車駕南巡,雖多故之余,禮文難備,至於祓無子,祝多男,所以系萬方之心,蓋不可闕。乞自來歲之春,複行高禖之祀。」十七年,車駕親祀高禖,如政和之儀。
大火之祀。康定初,南京鴻慶宮災,集賢校理胡宿請修其祀,而以閼伯配焉。禮官議:「閼伯為高辛火正,實居商丘,主祀大火。後世因之,祀為貴神,配火侑食,如周棄配稷、後士配社之比,下曆千載,遂為重祀。祖宗以來,郊祀上帝,而大辰已在從祀,閼伯之廟,每因赦文及春秋,委京司長吏致奠,鹹秩之典,未始雲闕。然國家有天下之號實本于宋,五運之次,又感火德,宜因興王之地,商丘之舊,為壇兆祀大火,以閼伯配。建辰、建戌出內之月,內降祝版,留司長吏奉祭行事。」乃上壇制:高五尺,廣二丈,四陛,陛廣五尺,一壝,四面距壇各二十五步。位牌以黑漆朱書曰大火位,配位曰閼伯位。牲用羊、豕一,器准中祠。歲以三月、九月擇日,令南京長吏以下分三獻,州、縣官攝太祝、奉禮。慶曆,獻官有祭服。
建中靖國元年又建陽德觀以祀熒惑。因翰林學士張康國言,天下崇寧觀並建火德真君殿,仍詔正殿以離明為名。太常博士羅畸請宜仿太一宮,遣官薦獻,或立壇於南郊,如祀靈星、壽星之儀。有司請以閼伯從祀離明殿,又請增閼伯位。按《春秋傳》曰:五行之官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祝融,高辛氏之火正也;閼伯,陶唐氏之火正也。祝融既為上公,則閼伯亦當服上公袞冕九章之服。既又建熒惑壇於南郊赤帝壇壝外,令有司以時致祭,增用圭璧,火德、熒惑以閼伯配,俱南向。五方火精、神等為從祀。壇廣四丈,高七尺,四陛,兩壝,壝二十五步,從《新儀》所定。
紹興三年,詔祀大火。太常寺言:「應天府祀大火,今道路未通,宜於行在春秋設位。」乾道五年,太常少卿林栗等言:「本寺已擇九月十四日,依旨設位,望祭應天府大火,以商丘宣明王配。二十一日內火,祀大辰,以閼伯配。大辰即大火,閼伯即商丘宣明王也。緣國朝以宋建號,以火紀德,推原發祥之所自,崇建商丘之祠,府曰應天,廟曰光德,加封王爵,錫諡宣明,所以追嚴者備矣。今有司旬日之間舉行二祭,一稱其號,一斥其名,義所未安。乞自今祀熒惑、大辰,其配位稱閼伯,祝文、位板並依應天府大火禮例,改稱宣明王,以稱國家崇奉火正之意。」
諸星祠,有壽星、周伯、靈星之祭。大中祥符二年,翰林天文邢中和言:「景德中,周伯星出亢宿下。按《天文志》,角、亢為太山之根,果符上封之應。望於親郊日特置周伯星位於亢、宿間。」詔禮官與司天監定議,且言:「周伯星出氐三度,然亢、氐相去不遠,並鄭分。兗州,壽星之次,宜如中和奏,設位氐宿之間,以為永式。」景德三年,詔定壽星之祀。太常禮院言:「按《月令》:'八月,命有司享壽星于南郊。'《注》雲:'秋分日,祭壽星于南郊。壽星,南極老人星也。'《爾雅》雲:'壽星,角、亢也。'《注》雲:'數起角、亢,列宿之長,故雲壽星。'唐開元中,特置壽星壇,常以千秋節日祭老人星及角、亢七宿。請用祀靈星小祠禮,其壇亦如靈星壇制,築於南郊,以秋分日祭之。」
元豐中,禮文所言:「時令秋分,享壽星于南郊。熙寧祀儀:于壇上設壽星一位,南向。又於壇下卯陛之南設角、亢、氐、房、心、尾、箕七位,東向。按《爾雅》所謂'壽星角、亢',非此所謂秋分所享壽星也。今於壇下設角、亢位,以氐、房、心、尾、箕同祀,尤為無名。又按晉《天文志》:'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日南極,常以秋分之旦見於丙,春分之夕沒于丁,見則治平,主壽昌,常以秋分候之南郊。」後漢于國都南郊立老人星廟,常以仲秋祀之,則壽星謂老人矣。請依後漢,於壇上設壽星一位,南向,祀老人星。其壇下七宿位不宜複設。」
慶曆以立秋後辰日祀靈星,其壇東西丈三尺,南北丈二尺,壽星壇方丈八尺。皇祐定如唐制,二壇皆周八步四尺。其享禮,籩八,豆八,在神位前左右,重三行。俎二,在籩、豆外,簠、簋一,在二俎間。象尊二,在壇上東南隅,北向西上。七宿位各設籩一,豆一,在神位前左右。俎一,在籩、豆外,中設簠一、簋一,在俎左右。爵一,在神位正前。壺尊二,在神位右。光祿實以法酒。
《政和新儀》改定:壇高三尺,東西袤丈三尺,南北袤丈二尺,四出陛,一壝,二十五步。初,乾興祀靈星,值屠牲有禁,乃屠於城外。至是,敕有司:「凡祭祀牲牢,無避禁日,著為令。」南渡後,靈星、壽星、風師、雨師、雷師及七祀、司寒、馬祖,並仍舊制。
風伯、雨師,諸州亦致祭。大中祥符初,詔惟邊地要劇者,令通判致祭,餘皆長吏親享。未幾,澤州請立風伯、雨師廟,乃令禮官考儀式頒之。有司言:「唐制,諸郡置風伯壇社壇之東,雨師壇於西,各稍北數十步,卑下於社壇。祠用羊一,籩、豆各八,簠、簋各二。」元豐詳定局言:「《周禮》:'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四類亦如之。」鄭氏曰:'兆為壇之營域。四類,日、月、星、辰,運行無常,以氣類為之位,兆日於東郊,兆月與風師於西郊,兆司中、司命於南郊,兆雨師於北郊。'各以氣類祭之,謂之四類。漢儀,縣邑常以丙戌日祠風伯于戌地,以己醜日祀雨師於醜地,亦從其類故也。熙寧祀儀:兆日東郊,兆月西郊,是以氣類為之位。至於兆風師于國城東北,兆雨師于國城西北,司中、司命于國城西北亥地,則是各從其星位,而不以氣類也。請稽舊禮,兆風師於西郊,祠以立春後醜日;兆雨師於北郊,祠以立夏後申日;兆司中、司命、司祿於南郊,祠以立冬後亥日。其壇兆則從其氣類,其祭辰則從其星位,仍依熙寧儀,以雷師從雨師之位,以司民從司中、司命、司祿之位。」
舊制,風師壇高四尺,東西四步三尺,南北減一尺。皇祐定高三尺,週三十三步;雨師壇、雷師壇高三尺,方一丈九尺。皇祐定週六步。政和之制,風壇廣二十三步,雨、雷壇廣十五步,皆高三尺,四陛,並一壝,二十五步。其雨師、雷師二壇同壝。司中、司命、司民、司祿為四壇,各廣二十五步,同壝。
又言:「《周禮》:'大宗伯以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所謂周人尚臭,升煙以報陽也。今天神之祀皆燔牲首,風師、雨師請用柏柴升煙,以為歆神之始。」又言:「《周禮》樂師之職曰:'凡國之小事用樂者,令奏鐘鼓。'說者曰:'小祀也。'小師職《注》:'小祭祀謂司中、司命、風師。'是也。既已有鐘鼓,則是有樂明矣。請有司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用樂,仍制樂章以為降神之節。」又言:「《周禮》小司徒之職:'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又《肆師》雲:'小祭祀用牲。'所謂小祭祀,即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宮中七祀之類是也。後世以有司攝事,難於純用太牢,猶宜下同大夫禮,用羊、豕可也。今祀儀,馬祖、先牧、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司寒,歲用羊、豕一。《祠令》:小祠,牲入滌一月,所以備潔養之法。今每位肉以豕,又取諸市,與令文相戾。請諸小祠祭以少牢,仍用體解。」又言:「社稷五祀,先薦爓,次薦熟;至於群小祀,薦熟而已。請四方百物、宮中七祠、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止薦熟。」並從之。
司寒之祭,常以四月,命官率太祝,用牲、幣及黑牡、秬黍祭玄冥之神,乃開冰以薦太廟。建隆二年,置藏冰署而修其祀焉。秘書監李至言:「案《詩 ·豳·七月》曰:'四之日獻羔祭韭。'蓋謂周以十一月為正,其四月即今之二月也。《春秋傳》曰:'日在北陸而藏冰。'謂夏十二月,日在危也。'獻羔而啟之',謂二月春分,獻羔祭韭,始開冰室也。'火出而畢賦',火星昏見,謂四月中也。又案《月令》:'天子獻羔開冰,先薦寢廟。 '詳其開冰之祭,當在春分,乃有司之失也。」帝覽奏,曰:「今四月,韭可苫屋矣,何謂薦新?」遂正其禮。天聖新令:「春分陰冰,祭司寒于冰井務,蔔日薦冰於太廟。季冬藏冰,設祭亦如之。」
元豐,詳定所言:「熙甯祀儀,孟冬選吉日祀司寒。按古享司寒,惟以藏冰啟冰之日,孟冬非有事於冰,則不應祭享。今請惟季冬藏冰則享司寒,牲用黑牡羊,谷用黑秬黍。仲春開冰,則但用羔。孔穎達注《月令》曰:'藏冰則用牡黍,啟唯告而已。'祭禮大、告禮小故也。且開冰將以禦至尊,當有桃弧、棘矢以禳除凶邪。設於神坐,則非禮也。當從孔氏說,出冰之時,置弓矢于淩室之戶。」
大觀,禮局言:「《春秋左氏傳》,以少昊有四叔,其二為玄冥。杜預、鄭玄皆以玄冥為水官,故歷代祀為司寒,則玄冥非天神矣。今儀注,禮畢有司取祝幣瘞坎,贊者贊幣燔燎,是以祀天神之禮享人鬼也。請罷燔燎而埋祝幣。」詔從其請。
大蠟之禮,自魏以來始定議。王者各隨其行,社以其盛,臘以其終。建隆初,以有司言:「周木德,木生火,宜以火德王,色尚赤。」遂以戌日為臘。三年,戊戌臘,有司畫日,以七日辛卯。和峴奏議曰:「按蠟始于伊耆,後曆三代及漢,其名雖改,而其實一也。漢火行,用戌臘,臘者接也,新故相接,畋獵禽獸以享百神,報終成之功也。王者因之,上享宗廟,旁及五祀,展其孝心,盡物示恭也。魏、晉以降,悉沿其制。唐乘土德,貞觀之際,以前寅日蠟百神,卯日祭社宮,辰日享宗廟。開元定禮,三祭皆於臘辰,以應土德。今以戌日為臘,而以前七日辛卯行蠟禮,恐未為宜。況宗廟、社稷並遵臘享,獨蠟不以臘,請下禮官議。」議如峴言,今後蠟百神、祀社稷、享宗廟皆用戌臘一日。天聖三年,同知禮院陳詁言:「蠟祭一百九十二位,祝文內載一百八十二位,唯五方田畯、五方郵表叕一十位不載祝文。又《郊祀錄》、《正辭錄》、《司天監神位圖》皆以虎為於菟,乃避唐諱,請仍為虎。五方祝文,眾族之下增入田畯、郵表畷雲。」
元豐,詳定所言:「《記》曰:'八蠟以祀四方,年不順成,八蠟不通。'歷代蠟祭,獨在南郊為一壇,惟周、隋四郊之兆,乃合禮意。又《禮記 ·月令》以蠟與息民為二祭,故隋、唐息民祭在蠟之後日。請蠟祭,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有不順成之方則不修報。其息民祭仍在蠟祭之後。」先是,太常寺言:「四郊蠟祭,宜依百神制度築壇,其東西有不順成之方,即祭日月。其神農以下,更不設祭。又舊儀,神農、後稷並設位壇下,當移壇上。按《禮記正義》:伊耆氏,神農也。今壇下更設伊耆氏位,合除去之。」
《政和新儀》:臘前一日蠟百神。四方蠟壇廣四丈,高八尺,四出陛,兩壝,每壝二十五步。東方設大明位,西方設夜明位,以神農氏、後稷氏配,配位以北為上。南北壇設神農位,以後稷配,五星、二十八宿、十二辰、五官、五嶽、五鎮、四海、四瀆及五方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井泉、田畯,倉龍、朱鳥、麒麟、白虎、玄武,五水庸、五坊、五虎、五鱗、五羽、五介、五毛、五郵表畷、五臝、五貓、五昆蟲從祀,各依其方設位。中方鎮星、後土、田畯設於南方蠟壇酉階之西,中方嶽鎮以下設於南方蠟壇午階之西。伊耆設於北方蠟壇卯階之南,其位次於辰星。
紹興十九年,有司檢會《五禮新儀》,臘前一日蠟東方、西方為大祀,蠟南方、北方為中祀,並用牲牢。乾道四年,太常少卿王瀹又請於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東西以日月為主,各以神農、後稷配;南北皆以神農為主,以後稷配。自五帝、星辰、嶽鎮、海瀆以至貓虎、昆蟲,各隨其方,分為從祀。其後南蠟仍於圓壇望祭殿,北蠟于余杭門外精進寺行禮。
太廟司命、戶、灶、中霤、門、厲、行七祀,熙寧八年,始置位版。太常禮院請禘享遍祭七祀。詳定所言:「《周禮》:天子六服,自冕而下,各隨所祭而服。今既不親祀,則諸臣攝事日,當從王所祭之服,其攝事之臣不系其官。」又言:「《禮·祭法》曰:'王自為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行,曰泰厲,曰門,曰戶,曰灶。'孟春祀戶,祭先脾;孟夏祀灶。祭先肺;中央土祀中霤,祭先心;孟秋祀門,祭先肝;孟冬祀行,祭先腎。又《傳》曰:'春祀司命,秋祠厲。'此所祀之位,所祀之時,所用之俎也。《周禮》:'司服掌王之吉服,祭群小祀則服玄冕。'《注》謂宮中七祀之屬。《禮記》曰:'一獻熟。' 《注》謂宮中群小神七祀之等。《周禮·大宗伯》:'若王不與祭祀則攝位。'此所祀之服,所獻之禮,所攝之官也。近世因禘袷則遍祭七祀,其四時則隨時享分祭,攝事以廟卿行禮而服七旒之冕,分太廟牲以為俎,一獻而不薦熟,皆非禮制。請以立春祭戶於廟室戶外之西,祭司命於廟門之西,制脾於俎;立夏祭灶於廟門之東,制肺於俎;季夏土王日祭中霤於廟庭之中,制心於俎;立秋祭門及厲於廟門外之西,制肝於俎;立冬祭司命及行於廟門外之西,制腎於俎,皆用特牲,更不隨時享分祭。有司攝事,以太廟令攝禮官,服必玄冕,獻必薦熟。親祀及臘享,即依舊禮遍祭之。」《政和新儀》定太廟七祀,四時分祭,如元豐儀,臘享袷享則遍祭,設位於殿下橫街之北、道西,東向,北上。
馬祖。《祀典》:仲春祀馬祖,仲夏享先牧,仲秋祭馬社,仲冬祭馬步,並擇日。壇壝之制,三壇各廣九步,高三尺,四陛,一壝。
又有酺神之祀。慶曆中,上封事者言:「螟蝗為害,乞內外並修祭酺。」禮院言:「按《周禮》:'族師,春秋祭酺。'酺為人物災害之神。鄭玄雲:'校人職有冬祭馬步。則未知此酺者,蝝螟之酺歟,人鬼之步歟?蓋亦為壇位如雩禜雲。'然則校人職有冬步,是與馬為害者,此酺蓋人物之害也。漢有蝝螟之酺神,又有人鬼之步神。歷代書史,悉無祭酺儀式。欲准祭馬步儀,壇在國城西北,差官就馬壇致祭,稱為酺神。
若外州者,即略依禜禮。其儀注,先擇便方除地,設營纘為位,營纘謂立表施繩以代壇。其致齋、行禮、器物,並如小祠。先祭一日致齋,祭日,設神坐內向,用尊及籩一、豆一,實以酒酺,設于神坐左。又設罍洗及篚於酒尊之左,俱內向。執事者位於其後,皆以近神為上。薦神用白幣一丈八尺在篚。將祭,贊祀官拜,就盥洗訖,進至神坐前,上香、奠幣。退詣罍盥洗,實以酒,再詣神坐前奠爵,讀祝,再拜,退而瘞幣。其酺神祝文曰:「維年歲次月朔某日,州縣具官某,敢昭告於酺神:蝗蝝薦生,害于嘉穀,惟神降祐,應時消殄。請以清酒、制幣嘉薦,昭告于神,尚享。」
紹興祀令:蟲蝗為害,則祭酺神。嘉定八年六月,以飛蝗入臨安界,詔差官祭告。又詔兩浙、淮東西路州縣,遇有蝗入境,守臣祭告酺神。
志第五十七禮七吉禮七
○封禪汾陰後土朝謁太清宮天書九鼎
封禪。太宗即位之八年,泰山父老千余人詣闕,請東封。帝謙讓未遑,厚賜以遣之。明年,宰臣宋琪率文武官、僧道、耆壽三上表以請,乃詔以十一月二十一日有事于泰山,命翰林學士扈蒙等詳定儀注。既而乾元、文明二殿災,詔停封禪,而以是日有事於南郊。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兗州父老呂良等千二百八十七人及諸道貢舉之士八百四十六人詣闕陳請,而宰臣王旦等又率百官、諸軍將校、州縣官吏、蕃夷、僧道、父老二萬四千三百七十人五上表請,始詔今年十月有事于泰山。遣官告天地、宗廟、社稷、太一宮及在京祠廟、嶽瀆,命翰林、太常禮院詳定儀注,知樞密院王欽若、參知政事趙安仁為封禪經度制置使並判兗州,三司使丁謂計度糧草,引進使曹利用、宣政使李神福修行宮道路,皇城使劉承珪等計度發運。詔禁緣路採捕及車騎蹂踐田稼,以行宮側官舍、佛寺為百官宿頓之所,調兗、鄆兵充山下丁役。行宮除前後殿外,並張幕為屋,覆以油帊。仍增自京至泰山驛馬,令三司沿汴、蔡、禦河入廣濟河運儀仗什物赴兗州,發上供木,由黃河浮筏至鄆州,給置頓費用,省輦送之役。以王旦為大禮使,王欽若為禮儀使,參知政事馮拯為儀仗使,知樞密院陳堯叟為鹵簿使,趙安仁為橋道頓遞使,仍鑄五使印及經度制置使印給之。遣使詣嶽州,采三脊茅三十束,有老人黃皓識之,補州助教,賜以粟帛。
初,太平興國中,有得唐玄宗社首玉冊、蒼璧,至是令瘞於舊所。其前代封禪壇址摧圯者,命修完之。山上置圜台,徑五丈,高九尺,四陛,上飾以青,四面如其方色;一壝,廣一丈,圍以青繩三周。燎壇在其東南,高丈二尺,方一丈,開上南出戶,方六尺。山下封祀壇,四成,十二陛,如圜丘制,上飾以玄,四面如方色;外為三壝,燎壇如山上壇制。社首壇,八角;三成,每等高四尺,上闊十六步;八陛,上等廣八尺,中等廣一丈,下等廣一丈二尺;三壝四門:如方丘制。又為瘞埳於壬地外壝之內。以玉為五牒,牒各長尺二寸,廣五寸,厚一寸,刻字而填以金,聯以金繩,緘以玉匱,置石感中。金脆難用,以金塗繩代之。
正坐、配坐,用玉冊六副,每簡長一尺二寸,廣一寸二分,厚三分,簡數量文多少。匱長一尺三寸。檢長如匱,厚二寸,闊五寸,纏金繩五周,當纏繩處刻為五道,而封以金泥,泥和金粉、乳香為之。
印以受命寶。封匱當寶處,刻深二分,用石感藏之。其感用用石再累,各方五尺,厚一尺,鑿中廣深,令容玉匱。感旁施檢處,皆刻深七寸,闊一尺,南北各三,東西各二,去隅皆七寸,纏繩處皆刻三道,廣一寸五分,深三分。為石檢十以擫感,皆長三尺,闊一尺,厚七寸,刻三道,廣深如纏繩。其當封處,刻深二寸,取足容寶,皆有小石蓋,與封刻相應。其檢立感旁,當刻處又為金繩三以纏感,皆五周,徑三分,為石泥封感。泥用石末和方色土為之。
用金鑄寶,曰「天下同文」,如御前寶,以封感際。距石十二分,距四隅皆闊二尺,厚一尺,長一丈,斜刻其道,與感隅相應,皆再累,為五色土圜封感,上徑一丈二尺,下徑三丈九尺。命直史館劉鍇、內侍張承素領徒封圜台石感,直集賢院宋皋、內侍郝昭信封社首石感,並先往規度之。
詳定所言:「朝覲壇在行宮南,方九丈六尺,高九尺,四陛。陛,南面兩陛,餘三面各一陛。一壝,二分在南,一分在北。又按唐封禪,備法駕。准故事,乘輿出京,並用法駕,所過州縣不備儀仗。其圜臺上設登歌、鐘、磬各一虡,封祀壇宮架二十虡,四隅立建鼓、二舞。社道壇設登歌如圜台,壇下宮架、二舞如封祀壇。朝覲壇宮架二十虡,不用熊羆十二案。又按《六典》,南郊合祀天地,服袞冕,垂白珠十有二,黝衣纁裳十二章。欲望封禪日依南郊例。洎禮畢,禦朝覲壇。諸州所貢方物,陳列如元正儀。令尚書戶部告示,並先集泰山下。」仍詔出京日,具小駕儀仗:太常寺三百二十五人,兵部五百六十六人,殿中省九十一人,太僕寺二百九十九人,六軍諸衛四百六十八人,左右金吾仗各一百七十六人,司天監三十七人。
有司言:「南郊惟昊天、皇地祇、配帝、日月、五方、神州各用幣,內官而下別設六十六段分充。按《開寶通禮》,嶽鎮、海瀆幣從方色,即明皆有制幣。今請封祀壇內官至外官三百一十八位,社首壇嶽鎮以下一十八位,並用方色幣。又南郊牲,正坐、配坐用犢,五方帝、日月、神州共用羊、豕二十二,從祀七百三十七位,仍以前數分充。今請神州而上十二位用犢,其舊供羊、豕,改充從祀牲。又景德中,升天皇、北極在第一等,今請亦於從祀牲內體薦。」
舊制,郊祀正坐、配坐褥以黃,皇帝拜褥以緋。至是,詔配坐以緋,拜褥以紫。又以靈山清潔,命祀官差減其數,或令兼攝,有期喪未滿、餘服未卒哭者不得預祭,內侍諸司官,除掌事宿衛外,從升者裁二十四人,諸司職掌九十三人。其文武官升山者,皆公服。
詳定所言:「《漢書》八神與歷代封禪帝王及所禪山,並於前祀七日遣官致祭,乙太牢祀泰山,少牢祀社首。」九月,詔審刑院、開封府毋奏大辟案。帝習儀於崇德殿。初,禮官言無帝王親習之文,帝曰:「朕以達寅恭之意,豈憚勞也。」既畢,帝見禮文有未便,諭宰臣與禮官再議。於是詳定所言:「按《開寶禮》,則燔燎畢封冊;開元故事,則封感後燔燎。今如不對神封冊,則未稱寅恭,或封感後送神,則並為喧瀆。欲望俟終獻畢,皇帝升壇,封玉匱,置感中,泥印訖,復位,飲福,送神,樂止,舉燎火。次天書降,次金匱降。禮儀使奏禮畢,皇帝還大次,俟封感畢,皇帝再升壇省視。緣祀禮已畢,更不舉樂。省訖,降壇。」仍詔山上亞獻、終獻,登歌作樂。
十月戊子朔,禁天下屠殺一月。帝自告廟,即屏葷蔬食,自進發至行禮前,並禁音樂。有司請登封日圜台立黃麾仗,至山下壇設權火。將行禮,然炬相屬,又出朱字漆牌,遣執仗者傳付山下。牌至,公卿就位,皇帝就望燎位,山上傳呼萬歲,下即舉燎。皇帝還大次,解嚴,又傳呼而下,祀官始退。社首瘞坎,亦設權火三為准。遣司天設漏壺山之上下,命中官覆校日景,複於壇側擊板相應。自太平頂、天門、黃峴嶺、岱嶽觀,各豎長竿,揭籠燈下照,以相參候。
辛卯,發京師,以玉輅載天書先行。次日如之。至鄆州,令從官、衛士蔬食。丁未,次奉高宮。戊申,齋于穆清殿,諸升山者官給衣,令祀日沐浴服之。庚戌,帝服通天冠、絳紗袍,乘金輅,備法駕,至山門幄次,改服靴袍,乘步輦登山,鹵簿、儀衛列山下,天書仗不上山,與法駕仗間立。知制誥朱巽奉玉冊牒及圜台行事官先升,且以回馬嶺至天門路峻絕,人給橫板二,長三尺許,系彩兩端,施於背,膺選從卒,推引而上。衛士皆給釘鞋,供奉馬止于中路。自山趾盤道至太平頂,凡兩步一人,彩繒相間,樹當道者不伐,止縈以繒。帝每經陝險,必降輦徒步。亞獻甯王元偓,終獻舒王元偁,鹵簿使陳堯叟從。祀官、點饌習儀於圜壇。是夕,山下罷警場。
辛亥,設昊天上帝位於圜台,奉天書于坐左,太祖、太宗並配西北側向,帝服袞冕,升台奠獻,悉去侍衛,拂翟止於壝門,籠燭前導亦徹之。玉冊文曰:「嗣天子臣某,敢昭告於昊天上帝:臣嗣膺景命,昭事上穹。昔太祖揖讓開基,太宗憂勤致治,廓清寰宇,混一車書,固抑升中,以延積慶。元符錫祚,眾寶效祥,異域咸懷,豐年屢應。虔修封祀,祈福黎元。謹以玉帛、犧牲、粢盛、庶品,備茲禋燎,式薦至誠。皇伯考太祖皇帝、皇考太宗皇帝配神作主。尚饗。」玉牒文曰:「有宋嗣天子臣某,敢昭告於昊天上帝:啟運大同,惟宋受命,太祖肇基,功成治定;太宗膺圖,重熙累盛。粵惟沖人,丕承列聖,寅恭奉天,憂勤聽政。一紀於茲,四隩來暨,丕貺殊尤,元符章示,儲慶發祥,清淨可致,時和年豐,群生鹹遂。仰荷顧懷,敢忘繼志,僉議大封,聿申昭事。躬陟喬嶽,對越上天,率禮祗肅,備物吉蠲,以仁守位,以孝奉先。祈福逮下,侑神昭德,惠綏黎元,懋建皇極,天祿無疆,靈休允迪,萬葉其昌,永保純錫。」命群官享五方帝及諸神于山下封祀壇。上飲福酒,攝中書令王旦跪稱曰:「天賜皇帝太一神策,周而復始,永綏兆人。」三獻畢,封金、玉匱。王旦奉玉匱,置於石感,攝太尉馮拯奉金匱以降,將作監領徒封感。帝登圜台閱視訖,還禦幄。宰臣率從官稱賀,山下傳呼萬歲,聲動山谷。即日仗還奉高宮,百官奉迎于穀口。帝複齋于穆清殿。
壬子,禪祭皇地祇於社首山,奉天書升壇,以祖宗配。玉冊文曰:「嗣天子臣某,敢昭告於皇地祇:無私垂祐,有宋肇基,命惟天啟,慶賴坤儀。太祖神武,歲震萬宇;太宗聖文,德綏九土。臣恭膺寶命,纂承丕緒,穹昊降祥,靈符下付,景祚延鴻,秘文昭著。八表以寧,五兵不試,九谷豐穰,百姓親比,方輿所資,涼德是愧。溥率同詞,縉紳協議,因以時巡,亦既肆類。躬陳典禮,祗事厚載,致孝祖宗,潔誠嚴配。以伸大報,聿修明祀,本支百世,黎元受祉。謹以玉帛、犧牲、粢盛、庶品,備茲禋瘞,式薦至誠。皇伯考太祖皇帝、皇考太宗皇帝配神作主。尚饗。」帝至山下,服靴袍,步出大次。
癸醜,有司設仗衛、宮縣於壇下,帝服袞冕,禦封禪壇上之壽昌殿受朝賀,大赦天下,文武遞進官勳,減免賦稅、工役各有差,改乾封縣曰奉符縣,宴百官卿監以上于穆清殿、泰山父老於殿門。甲寅,發奉符,始進常膳。
帝之巡祭也,往還四十七日,未嘗遇雨雪,嚴冬之候,景氣恬和,祥應紛委。前祀之夕,陰雺風勁,不可以燭,及行事,風頓止,天宇澄霽,燭焰凝然,封感訖,紫氣蒙壇,黃光如帛,繞天書匣。悉縱四方所獻珍鳥異獸山下。法駕還奉高宮,日重輪,五色雲見。鼓吹振作,觀者塞路,歡呼動天地。改奉高宮曰會真宮。九天司命上卿加號保生天尊,青帝加號廣生帝君,天齊王加號仁聖,各遣使祭告。詔王旦撰《封祀壇頌》,王欽若撰《社首壇頌》,陳堯叟撰《朝覲壇頌》。圜台奉祀官並於山上刻名,封祀、九宮、社首壇奉祀官並於《社首頌》碑陰刻名,扈從升朝官及內殿崇班、軍校領刺史以上與蕃夷酋長並于《朝覲頌》碑陰刻名。
明年二月,詔知兗州李迪、京東轉運使馬元方等同修圜封,以呂良首請,命攝兗州助教。
政和三年,兗、鄆耆壽、道釋等及知開德府張為等五十二人表請東封,優詔不允。六年,知兗州宋康年請下秘閣檢尋祥符東封典故付臣經畫。時蔡京當國,將講封禪以文太平,預具金繩、玉檢及他物甚備,造舟四千艘,雨具亦千萬計,迄不能行。
汾陰後土。真宗東封之又明年,河中府言:「進士薛南及父老、僧道千二百人列狀乞赴闕,請親祠後土。」詔不允。已而南又請,河南尹甯王元偓亦表請,文武百僚詣東上閣門三表以請。詔明年春有事于汾陰後土,命知樞密院陳堯叟為祀汾陰經度制置使,翰林學士李宗諤副之,樞密直學士戚綸、昭宣使劉承珪計度發運,河北轉運使李士衡、鹽鐵副使林特計度糧草,龍圖閣待制王曙、西京左藏庫使張景宗、供備庫使藍繼宗修治行宮、道路,宰臣王旦為大禮使,知樞密院王欽若為禮儀使,參知政事馮拯為儀仗使,趙安仁為鹵簿使,陳堯叟為橋道頓遞使。又以旦為天書儀衛使,欽若、安仁副之,丁謂為扶侍使,藍繼宗為扶侍都監,內侍周懷政、皇甫繼明為夾侍。發陝西、河東兵五千人赴汾陰給役,出廄馬,增傳置,命翰林、禮院詳定儀注,造玉冊、祭器。先令堯叟詣後土祠祭告,分遣常參官告天地、廟社、嶽鎮、海瀆。
詳定所言:「祀汾陰後土,請如封禪,以太祖、太宗並配。其方丘之制,八角,三成,每等高四尺,上闊十六步。八陛,上陛廣八尺,中廣一丈,下廣一丈二尺。三重壝,四面開門。為瘞坎於壇之壬地外壝之內,方深取足容物。其後土壇別無方色。正坐玉冊,玉匱一副;配坐玉冊,金匱二副;金泥,金繩。所用石匱並蓋三層,方廣五尺,下層高二尺,上開牙縫一周,闊四寸,深五寸,中容玉匱,其闊一尺,長一尺六寸。匱刻金繩道三周,各相去五寸,每纏繩處,闊一寸,深五分。上層厚一尺,仍於上四角更刻牙縫,長八寸,深四寸。每纏金繩處深四寸,方三寸五分,取容封寶。先即廟庭規地為坎,深五尺,闊容石匱及封固者。先以金繩三道南北絡石匱,候祀畢封匱訖,中書侍郎奉匱至廟,與太尉同置石匱中,將作監加蓋,系金繩畢,各填以石泥,印以'天下同文之寶',如社首封感制。帝省視後,將作監率執事更加盝頂石蓋,然後封固如法。上為小壇,如方丘狀,廣厚皆五尺。」
經度制置使詣脽上築壇如方丘,廟北古雙柏旁有堆阜,即其地為之。有司請祭前七日遣祀河中府境內伏羲、神農、帝舜、成湯、周文武、漢文帝、周公廟及於脽下祭漢、唐六帝。
四年正月,帝習儀於崇德殿。丁酉,法駕發京師。二月丙辰,至寶鼎縣奉祇宮。戊午,致齋。己未,遣入內都知鄧永遷詣祠上衣服、供具。庚申,百官宿祀所。是夜一鼓,扶侍使奉天書升玉輅,先至脽上。二鼓,帝乘金輅,法駕詣壇,夾路設燎火,盤道回曲,周以黃麾仗。初,路出廟南,帝以未修謁,不欲乘輿輦過其前,令鑿路由廟後至壇次。翼日,帝服袞冕登壇,祀後土地祇,備三獻,奉天書於神坐之左次,以太祖、太宗配侑。
冊文曰:「維大中祥符四年,歲次辛亥,二月乙巳朔,十七日辛酉,嗣天子臣某,敢昭告於後土地祇:恭惟位配穹旻,化敷品匯。瞻言分壤,是宅景靈。備禮親祠,抑惟令典。肇啟皇宋,混一方輿,祖禰紹隆,承平茲久。眇躬纘嗣,勵翼靡遑,厚德資生,綿區允穆,清寧孚祐,戴履蒙休。申錫寶符,震以珍物,虔遵時邁,已建天封。明察禮均,有所未答,櫛沐祇事,用致其恭。夷夏駿奔,瑄牲以薦,肅然鄈上,對越坤元。式祈年豐,楙昭政本,兆民樂育,百福蕃滋,介祉無疆,敢忘祇畏。恭以琮幣、犧牲、粢盛、庶品,備茲瘞禮。皇伯考太祖皇帝、皇考太宗皇帝侑神作主。尚享。」親封玉冊,正坐於玉匱,配坐于金匱,攝太尉奉之以降,置於石匱,將作監封固之。
帝還次,改服通天冠、絳紗袍,乘輦謁後土廟,設登歌奠獻,遣官分奠諸神。至庭中,視所封石匱。還奉祇宮,鈞容樂、太常鼓吹始振作。是日,詔改奉祇曰太甯宮。壬戌,禦朝覲壇受朝賀,肆赦,宴群臣于穆清殿、父老于宮門。穆清殿,奉祇宮之前殿也。詔五使、從臣刻名碑陰。謁西嶽廟,從官皆刻名廟中,仗衛儀物大略如東封之制。命薛南試將作監主簿,以首請祠汾陰故也。
太清宮。大中祥符六年,亳州父老、道釋、舉人三千三百十六人詣闕,請車駕朝謁太清宮,宰臣帥百官表請。詔以明年春親行朝謁禮。命參知政事丁謂為奉祀經度制置使、判亳州,翰林學士陳彭年副之,權三司使林特計度糧草。禮儀院言:「按唐太清宮令,奠獻用碧幣,同人靈,故不用玉。今詳太上老君,宜同天神用玉。胙薦獻聖祖大帝用四圭有邸。」詔用蒼璧,太清宮用竹冊一副。丁謂言:「太清宮封藏太上老君寶冊,請用玉匱各一副,長廣一尺,高如之,檢厚一寸二分,長廣如匱。刻金繩道五,封處深二分,方取容受命寶。石匱三層,各長五尺三寸。闊四尺二寸,下層高二尺,中容玉匱,鑿深尺二寸,長二尺五寸,闊尺三寸。中層高一尺,南北刻金繩道三,相距各五寸,闊一寸,深五分。系金繩處各深四分,方取容'天下同文'寶,上層為盝頂蓋。」以王旦為奉祀大禮使,向敏中為儀仗使,王欽若為禮儀使,陳堯叟為鹵簿使,丁謂為橋道頓遞使。又以王旦為天書儀衛使,王欽若同儀衛使,丁謂副之,兵部侍郎趙安仁為扶侍使,入內副都知張繼能為扶侍都監。帝朝謁玉清昭應宮,賜亳州真源縣行宮名曰奉元,殿曰迎禧。
七年正月十五日,發京師。十九日,至奉元宮,齋於迎禧殿。二十一日,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奉上太上老君混元上德皇帝加號冊寶。夜漏上五刻,天書扶侍使奉天書赴太清宮。二鼓,帝乘玉輅,駐大次。三鼓,奉天書升殿,改服袞冕,行朝謁之禮,相王元偓為亞獻,榮王元儼為終獻。帝還大次,太尉奉冊寶於玉匱,纏以金繩,封以金泥,印以受命之寶,納于醮壇石匱,將作監加石蓋其上。群臣稱賀於大次。分命輔臣薦獻諸殿,改奉元宮曰明道宮,奉安玉皇大帝像,改真源曰衛真縣。車駕次亳州城西,詣新立聖祖殿朝拜。至應天府朝拜聖祖殿,詔號曰鴻慶宮,仍奉安太祖、太宗像。駕至自亳州,百官迎對於太一宮西之幄殿,有司以衛真靈芝二百輿洎白鹿前導天書而入。帝服靴袍,乘大輦,備儀衛還宮。
先是,大中祥符元年正月乙丑,帝謂輔臣曰:「朕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夜將半,方就寢,忽室中光曜,見神人星冠、絳衣,告曰:'來月三日,宜於正殿建黃籙道場一月,將降天書《大中祥符》三篇。'朕竦然起對,已複無見,命筆識之。自十二月朔,即齋戒於朝元殿,建道場以佇神貺。適皇城司奏,左承天門屋南角有黃帛曳鴟尾上,帛長二丈許,緘物如書卷,纏以青縷三道,封處有字隱隱,蓋神人所謂天降之書也。」王旦等皆再拜稱賀。帝即步至承天門,瞻望再拜,遣二內臣升屋,奉之下。旦跪奉而進,帝再拜受之,親奉安輿,導至道場,付陳堯叟啟封。帛上有文曰:「趙受命,興于宋,付於昚。居其器,守於正。世七百,九九定。」緘書甚密,抉以利刀方起。帝跪受,複授堯叟讀之。其書黃字三幅,詞類《書·洪範》、老子《道德經》,始言帝能以至孝至道紹世,次諭以清淨簡儉,終述世祚延永之意。讀訖,帝複跪奉,蘊以所緘帛,盛以金匱。旦等稱賀於殿之北廡。丙寅,群臣入賀,於崇政殿賜宴,帝與輔臣皆蔬食。遣官奏告天地、宗廟、社稷及京城祠廟。丁卯,有司設大次朝元殿之西廊,黃麾仗,宮縣、登歌,文武官陪列,帝服靴袍升殿,酌獻三清天書。禮畢,步導入內。戊辰,大赦,改元,百官並加恩,改左承天門為左承天祥符。
四月辛卯朔,天書再降內中功德閣。六月八日,封祀制置使王欽若言:「泰山西南垂刀山上,有紅紫雲氣,漸成華蓋,至地而散。其日,木工董祚于靈液亭北,見黃素書曳林木之上,有字不能識,言於皇城使王居正,居正睹上有禦名,馳告欽若,遂迎至官舍,授中使捧詣闕。」帝禦崇正殿,趣召輔臣曰:「朕五月丙子夜,複夢鄉者神人言:'來月上旬,當賜天書于泰山,宜齋戒祇受。'朕雖荷降告,未敢宣露,惟密諭王欽若等,凡有祥異即上聞。朕今得其奏,果與夢協。上天眷佑,惟懼不稱。」王旦等曰:「陛下至德動天,感應昭著,臣等不勝大慶。」再拜稱賀。己亥,迎導天書,安於含芳園之正殿。辛醜,帝致齋。翼曰,備法駕詣殿再拜受,授陳堯叟啟封。其文曰:「汝崇孝奉吾,育民廣福。錫爾嘉瑞,黎庶鹹知。秘守斯言,善解吾意。國祚延永,壽曆遐歲。」讀訖,複奉以升殿。
九月甲子,告太廟,奉安天書朝元殿,建道場。扶侍使上香,庭中奏法曲,將行禮,詣幄殿酌獻訖,奉以玉輅,中設幾褥,夾侍立旁,周以黃麾仗,前後部鼓吹,道門威儀。扶侍使以下前導,封禪日皆奉以升壇,置正位之東。自是凡舉大禮,皆如此制。於是制行殿供物,定儀仗千六百人。每歲元日,召宰臣、宗室至禁中朝拜。前一日,卻去葷茹。帝自製誓文,刻石,置玉清昭應宮寶符閣下,摹刻天書奉安昭應宮刻玉殿,行酌獻禮,令刻玉使日赴殿行香,副使已下,日蒞事焉。
天禧元年正月,詔以十五日行宣讀天書之禮。前二日,齋于長春殿,以王欽若為宣讀天書禮儀使。有司設次天安殿,中位玉皇像,置錄本天書於東,聖祖板位於西,建金籙道場三晝夜。其日三鼓,帝服通天冠、絳紗袍詣道場,焚香再拜,西向立,百官朝服升殿。攝中書令任中正跪奏:「嗣天子臣某,謹與宰臣等宣讀天書,講求聖意,虔思睿訓,撫育生民。」儀衛使王旦跪取左承天門天書置案上,攝殿中監張景宗、張繼能捧案,攝司徒王曾、攝司空張知白跪展天書,攝太尉向敏中宣讀,每句已,即詳繹其旨,言上天訓諭之意,攝中書令王欽若錄之。宣讀畢,攝侍中張旻跪奏:「嗣天子臣某,敢不虔遵天命。」儀衛使受天書,跪納匣中。又取功德閣天書、泰山天書宣讀如上儀。王欽若跪進所錄天書,帝跪受之,登歌酌獻。禮畢,奉天書還內。帝自作《欽承寶訓述》以示中外。是月之朔,又奉天書升太初殿,恭上玉皇大天帝聖號寶冊、袞服焉。
帝于大中祥符五年十月語輔臣曰:「朕夢先降神人傳玉皇之命雲:'先令汝祖趙某授汝天書,令再見汝,如唐朝恭奉玄元皇帝。'翼日,複夢神人傳天尊言:' 吾坐西,斜設六位以候。'是日,即於延恩殿設道場。五鼓一籌,先聞異香,頃之,黃光滿殿,蔽燈燭,睹靈仙儀衛天尊至,朕再拜殿下。俄黃霧起,須臾霧散,由西陛升,見侍從在東陛。天尊就坐,有六人揖天尊而後坐。朕欲拜六人,天尊止令揖,命朕前,曰:'吾人皇九人中一人也,是趙之始祖,再降,乃軒轅皇帝,凡世所知少典之子,非也。母感電夢天人,生於壽丘。後唐時,奉玉帝命,七月一日下降,總治下方,主趙氏之族,今已百年。皇帝善為撫育蒼生,無怠前志。'即離坐,乘雲而去。」王旦等皆再拜稱賀。即召旦等至延恩殿,曆觀臨降之所,並佈告天下,命參知政事丁謂、翰林學士李宗諤、龍圖閣待制陳彭年與禮官修崇奉儀注。閏十月,制九天司命保生天尊號曰聖祖上靈高道九天司命保生天尊大帝,聖祖母號曰元天大聖後,遣官就南郊設昊天及四位告之。
七年九月,即滋福殿設玉皇像,奉聖號匣,安於朝元殿后天書刻玉幄次。詔以來年正月上玉帝聖號,帝親撰文,及天書下,亦以此日奏告,仍定儀式班之。以王旦為奏告大禮使,向敏中為儀仗使,寇准為鹵簿使,丁謂為禮儀使,王嗣宗為橋道頓遞使。
八年正月朔,駕詣玉清昭應宮奉表奏告,上玉皇大帝聖號曰太上開天執符禦曆含真體道玉皇大天帝,奉刻玉天書安于寶符閣,以帝禦容侍立於側,升閣酌獻。複朝拜明慶二聖殿。禮畢還宮,易常服,禦崇德殿,百官稱賀。
九年,詔以來年正月朔詣玉清昭應宮上玉皇聖號寶冊,二日詣景靈宮上聖祖天尊大帝徽號。十二月己亥,奉寶冊、仙衣安於文德殿,乃齋于天安殿后室。四鼓,帝詣天安殿酌獻天書畢,大駕赴玉清昭應宮,袞冕升太初殿,奉冊訖,奠玉幣,薦饌三獻,飲福,登歌,二舞,望燎,如祀昊天上帝儀。畢,詣二聖殿,奉上絳紗袍,奉幣進酒,分遣攝殿中監上紫微大帝絳紗袍、七元輔弼真君紅綃衣、翊聖保德真君皂袍。帝改服靴袍,詣紫微殿、寶符閣焚香,群臣詣集禧殿門表賀。是日,天書赴景靈宮,大駕次至,齋於明福殿。二日,帝服袞冕,詣天興殿奉上聖祖天尊大帝冊寶、仙衣,薦獻如上儀。乃改服詣保寧閣焚香,還宮,群臣入賀於崇德殿。命諸州設羅天大醮,先建道場二十七日。命王旦為兗州太極觀奉上寶冊使,趙安仁副之,遣官攝中書侍郎、殿中監,押當冊寶、仙衣。二月丁亥,帝齋于長春殿。翼日,有司設聖母板位文德殿,行酌獻禮,拜授冊寶于王旦、仙衣于趙安仁,以升金輅,具鹵簿儀衛,所過禁屠宰。三月乙巳,旦等詣觀奉冊上懿號曰聖祖母元天大聖後。其日,帝不視朝。禮畢,群臣入賀,賜飲崇德殿。
徽宗政和六年九月朔,複奉玉冊、玉寶,上玉帝尊號曰太上開天執符禦曆含真體道昊天玉皇上帝,蓋以論者析玉皇大天帝、昊天上帝言之,不能致一故也。又詔以王者父天母地,乃者只率萬邦黎庶,強為之名,以玉冊、玉寶昭告上帝,而地祇未有稱謂,謹上徽號曰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後土皇地祇。
明年五月,詣玉清和陽宮奉上寶冊,所用之禮,以瘞坎易燎柴,設望瘞位,玉以黃琮及兩珪有邸,幣以黃,舞以八成,其餘並如奉上玉皇尊號之儀。徽宗崇尚道教,制郊祀大禮,以方士百人執威儀前引,分列兩序,立於壇下。
政和三年十一月五日,恭上神宗、哲宗徽號於太廟。翌日,祀昊天上帝於圜丘。太師蔡京奏:「天神降格,實為大慶,乞付史館。」帝出手詔,播告天下。群臣詣東上閣門拜表稱賀,禦制《天真示現記》,尋以天神降日為天應節,即其地建迎真宮。明年夏至,躬祀方丘,又制《神應記》,略雲:「羽衛多士,奉輦武夫,與陪祝官,顧瞻中天,有形有象,若人若鬼,持矛執戟,列於空際,見者駭愕。」仍遣使奏告陵廟,詔天下。
又用方士魏漢津之說,備百物之象,鑄鼎九,於中太一宮南為殿奉安之,各周以垣,上施埤堄,墁如方色,外築垣環之,曰九成宮。中央曰帝鼐,其色黃,祭以土王日,為大祠,幣用黃,樂用宮架。北方曰寶鼎,其色黑,祭以冬至,幣用皂。東北方曰牡鼎,其色青,祭以立春,幣用皂。東方曰蒼鼎,其色碧,祭以春分,幣用青。東南曰岡鼎,其色綠,祭以立夏,幣用緋。南方曰彤鼎,其色紫,祭以夏至,幣用緋。西南曰阜鼎,其色黑,祭以立秋,幣用白。西方曰皛鼎,其色赤,祭以秋分,幣用白。西北曰魁鼎,其色白,祭以立冬,幣用皂。八鼎皆為中祠,樂用登歌,享用素饌,複於帝鼐之宮立大角鼎星祠。
崇寧四年八月,奉安九鼎,以蔡京為定鼎禮儀使。帝幸九成宮酌獻。九月朔,百官稱賀於大慶殿,如大朝會儀。鄭居中言:「亳州太清宮道士王與之進《黃帝崇天祀鼎儀訣》,皆本於天元玉冊、九宮太一,合於漢津所授上帝錫夏禹隱文。同修為《祭鼎儀範》,修成《鼎書》十七卷、《祭鼎儀範》六卷。先是,詔曰:「九鼎以奠九州,以禦神奸,其用有法,後失其傳。閱王與之所上《祀儀》,推鼎之意,施于有用,蓋非今人所能作。去古綿邈,文字雜糅,可擇其當理合經,修為定制,班付有司。」至是書成,並以每歲祀鼎常典,付有司行之。
又詔以鑄鼎之地作寶成宮,總屋七十一區,中置殿曰神靈,以祠黃帝;東廡殿曰成功,祀夏後氏;西廡殿曰持盈,祠周成王及周公、召公;後置堂曰昭應,祀唐李良及隱士嘉成侯魏漢津。太常禮部言:「每歲欲于大樂告成崇政殿元進樂日,秋八月二十七日舉祀事,祀黃帝依感生帝、神州地祇為大祠,幣用黃,樂用宮架,祝文依祀聖祖稱嗣皇帝臣名。其成功、持盈二殿,禮用中祀,幣各用白。昭應堂禮用小祀,並以素饌。」從之。
政和六年,用方士王仔昔議,定鼎閣于天章閣,自九成宮徙九鼎奉安之。又詔改帝鼐為隆鼐,正南彤鼎為明鼎,西南阜鼎為順鼎,正西皛鼎為蘊鼎,西北魁鼎為健鼎,正北寶鼎如舊,東北牡鼎為和鼎,正東蒼鼎為育鼎,東南岡鼎為潔鼎,鼎閣為圜象徽調之閣。閣上神像,左周鼎星君,中帝席星君,右大角星君;閣下鼎鼐神像,各守逐鼎布列,亦用仔昔議也。駕詣鼎閣奉安神像,明日複詣閣行香,百僚陪位。其後,又詔九鼎新名乃狂人妄改,皆無依據,宜復舊名,惟圜象徽調閣仍舊。
八年,用方士言,鑄神霄九鼎成,曰太極飛雲洞劫之鼐、蒼壺祀天貯醇酒之鼎、山嶽五神之鼎、精明洞淵之鼎、天地陰陽之鼎、混沌之鼎、浮光洞天之鼎、靈光晃耀煉神之鼎、蒼龜火蛇蟲魚金輪之鼎,奉安於上清寶籙宮神霄殿,與魏漢津所鑄,凡十八鼎焉。
志第五十八禮八(吉禮八)
○文宣王廟武成王廟先代陵廟諸神祠
至聖文宣王。唐開元末升為中祠,設從祀,禮令攝三公行事。朱梁喪亂,從祀遂廢。後唐長興二年,仍複從祀。周顯德二年,別營國子監,置學舍。宋因增修之,塑先聖、亞聖、十哲像,畫七十二賢及先儒二十一人像於東西廡之木壁,太祖親撰《先聖》、《亞聖贊》,十哲以下命文臣分贊之。建隆中,凡三幸國子監,謁文宣王廟。太宗亦三謁廟。詔繪三禮器物、制度于國學講論堂木壁。又命河南府建國子監文宣王廟,置官講說及賜《九經》書。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封泰山,詔以十一月一日幸曲阜,備禮謁文宣王廟。內外設黃麾仗,孔氏宗屬並陪位,帝服靴袍,行酌獻禮。又幸叔梁紇堂,命官分奠七十二弟子、先儒洎叔梁紇、顏氏。初,有司定儀肅揖,帝特展拜,以表嚴師崇儒之意,親制贊,刻石廟中。複幸孔林,以樹擁道,降輿乘馬,至文宣王墓,設奠再拜,詔追諡曰玄聖文宣王,祝文進署,祭乙太牢,修飾祠宇,給便近十戶奉塋廟。仍追封叔梁紇為齊國公,顏氏魯國太夫人,伯魚母開官氏,鄆國夫人。
二年五月乙卯,詔追封十哲為公,七十二弟子為侯,先儒為伯或贈官。親制《玄聖文宣王贊》,命宰相等撰顏子以下贊,留親奠祭器於廟中,從官立石刻名。既以國諱,改諡至聖文宣王。賜孔氏錢帛,錄親屬五人並賜出身,又賜太宗禦制、禦書一百五十卷,銀器八百兩。詔太常禮院定州縣釋奠器數:先聖、先師每坐酒尊一、籩豆八、簋二、簠二、俎三、罍一、洗一、篚一,尊皆加勺、冪,各置於坫,巾共二,燭二,爵共四,坫。有從祀之處,諸坐各籩二、豆二、簋一、簠一、俎一、燭一、爵一。仁宗再幸國子監,謁文宣王廟,皆再拜焉。
熙寧七年,判國子監常秩等請立孟軻、揚雄像於廟廷,仍賜爵號,又請追尊孔子以帝號。下兩制禮官詳定,以為非是而止。
京兆府學教授蔣夔請以顏回為兗國公,毋稱先師,而祭不讀祝,儀物一切降殺,而進閔子騫九人亦在祀典。禮官以孔子、顏子稱號,歷代各有據依,難輒更改,儀物祝獻,亦難降殺,所請九人,已在祀典。熙寧祀儀,十哲皆為從祀,惟州縣釋奠未載。請自今二京及諸州春秋釋奠,並准熙寧祀儀。
詔封孟軻鄒國公。晉州州學教授陸長愈請春秋釋奠,孟子宜與顏子並配。議者以謂凡配享、從祀,皆孔子同時之人,今以孟軻並配,非是。禮官言:「唐貞觀以漢伏勝、高堂生、晉杜預、范寧之徒與顏子俱配享,至今從祀,豈必同時?孟子于孔門當在顏子之列,至於荀況、揚雄、韓愈,皆發明先聖之道,有益學者,久未配食,誠闕典也。請自今春秋釋奠,以孟子配食,荀況、揚雄、韓愈並加封爵,以世次先後,從祀于左丘明二十一賢之間。自國子監及天下學廟,皆塑鄒國公像,冠服同兗國公。仍繪荀況等像於從祀:荀況,左丘明下;揚雄,劉向下;韓愈,范寧下。冠服各從封爵。」詔如禮部議,荀況封蘭陵伯,揚雄封成都伯,韓愈封昌黎伯,令學士院撰贊文。又詔太常寺修四孟釋菜儀。
元祐六年,幸太學,先詣國子監至聖文宣王殿行釋奠禮,一獻再拜。
崇甯初,封孔鯉為泗水侯,孔伋為沂水侯。詔:「古者,學必祭先師,況都城近郊,大辟黌舍,聚四方之士,多且數千,宜建文宣王廟,以便薦獻。」又詔:「王安石可配享孔子廟,位於鄒國公之次。」國子監丞趙子櫟言:「唐封孔子為文宣王,其廟像,內出王者袞冕衣之。今乃循五代故制,服上公之服。七十二子皆周人,而衣冠率用漢制,非是。」詔孔子仍舊,七十二子易以周之冕服。又詔辟雍文宣王殿以「大成」為名。帝幸國子監,謁文宣王殿,皆再拜行酌獻禮,遣官分奠兗國公而下。國子司業蔣靜言:「先聖及閘人通被冕服,無別。配享、從祀之人,當從所封之爵,服周之服,公之袞冕九章,侯、伯之冕七章。袞,公服也,達於上。鄭氏謂公袞無升龍,誤矣。考《周官》司服所掌,則公之冕與王同;弁師所掌,則公之冕與王異。今既考正配享、從祀之服,亦宜考正先聖之冕服。」於是增文宣王冕為十有二旒。
大觀二年,從通仕郎侯孟請,繪子思像,從祀于左丘明二十四賢之間。議禮局言:「建隆三年,詔國子監廟門立戟十六,用正一品禮。大中祥符二年,賜曲阜廟桓圭,從上公之制。又《史記·弟子傳》曰,受業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七人,自顏回至公孫龍三十五人頗有年名及受業見於書傳,四十二人姓名僅存。《家語》曰,七十二弟子皆升堂入室者。按《唐會要》七十七人,而《開元禮》止七十二人,又複去取不一。本朝議臣,斷以七十二子之說,取琴張等五人,而去公夏首等十人。今以《家語》、《史記》參定,公夏首、後處、公肩定、顏祖、鄡單、罕父黑、秦商、原抗、樂欬、廉潔,《唐會要》、《開元禮》亦互見之,皆有伯爵,載于祀典。請追贈侯爵,使預祭享。」詔封公夏首钜平侯,後處膠東侯,公肩定梁父侯,顏祖富陽候,鄡單聊城侯,罕父黑祈鄉侯,秦商馮翊候,原抗樂平侯,樂欬建成侯,廉潔胙城侯。又詔改封曾參武城侯,顓孫師潁川侯,南宮糸舀汶陽侯,司馬耕睢陽侯,琴張陽平侯,左丘明中都伯,谷梁赤睢陵伯,戴聖考城伯,以所封犯先聖諱也。
政和三年,詔封王安石舒王,配享;安石子雱臨川伯,從祀。《新儀》成,以孟春元日釋菜,仲春、仲秋上丁日釋奠。以兗國公顏回、鄒國公孟軻、舒王王安石配享殿上;琅邪公閔損、東平公冉耕、下邳公冉雍、臨淄公宰予、黎陽公端木賜並西向,彭城公冉求、河內公仲由、丹陽公言偃、河東公卜商、武城侯曾參並東向;東廡。潁川侯顓孫師以下至成都伯揚雄四十九人並西向,西廡,長山侯林放以下至臨川伯王雱四十八人並東向。頒辟雍大成殿名于諸路州學。
五年,太常寺言:「兗州鄒縣孟子廟,詔以樂正子配享,公孫醜以下從祀,皆擬定其封爵:樂正子克利國侯,公孫醜壽光伯,萬章博興伯,告子不害東阿伯,孟仲子新泰伯,陳臻蓬萊伯,充虞昌樂伯,屋廬連奉符伯,徐辟仙源伯,陳代沂水伯,彭更雷澤伯,公都子平陰伯,咸丘蒙須城伯,高子泗水伯,桃應膠水伯,盆成括萊陽伯,季孫豐城伯,子叔承陽伯。」大晟樂成,詔下國子學選諸生肄習,上丁釋奠,奏於堂上,以祀先聖。
靖康元年,右諫議大夫楊時言王安石學術之謬,請追奪王爵,明詔中外,毀去配享之像,使邪說淫辭不為學者之惑。詔降安石從祀廟廷。尚書傅墨卿言:「釋奠禮饌,宜依元豐祀儀陳設,其《五禮新儀》勿複遵用。」
時又有算學。大觀三年,禮部、太常寺請以文宣王為先師,兗、鄒、荊三國公配享,十哲從祀。自昔著名算數者畫像兩廡,請加賜五等爵,隨所封以定其服。於是中書舍人張邦昌定算學:封風後上穀公,箕子遼東公,周大夫商高郁夷公,大撓涿鹿公,隸首陽周公,容成平都公,常儀原都公,鬼俞區宜都公,商巫鹹河東公,晉史蘇晉陽伯,秦卜徒父潁陽伯,晉卜偃平陽伯,魯梓慎汝陽伯,晉史趙高都伯,魯卜楚丘昌衍伯,鄭裨灶滎陽伯,趙史墨易陽伯,周榮方美陽伯,齊甘德菑川伯,魏石申隆慮伯,漢鮮于妄人清泉伯,耿壽昌安定伯,夏侯勝任城伯,京房樂平伯,翼奉良成伯,李尋平陵伯,張衡西鄂伯,周興慎陽伯,單颺湖陸伯,樊英魯陽伯,晉郭璞聞喜伯,宋何承天昌盧伯,北齊宋景業廣宗伯,隋蕭吉臨湘伯,臨孝恭親豐伯,張胄玄東光伯,周王朴東平伯,漢鄧平新野子,劉洪蒙陰子,魏管輅平原子,吳趙逵穀城子,宋祖沖之范陽子,後魏商紹長樂子,北齊信都芳樂城子,北齊許遵高陽子,隋耿詢湖熟子,劉焯昌亭子,劉炫景城子,唐傅仁均博平子,王孝通介休子,瞿曇羅居延子,李淳風昌樂子,王希明琅琊子,李鼎祚贊皇子,邊岡成安子,漢郎顗觀陽子,襄楷隰陰子,司馬季主夏陽男,落下閎閬中男,嚴君平廣都男,魏劉徽淄鄉男,晉姜岌成紀男,張丘建信成男,夏侯陽平陸男,後周甄鸞無極男,隋盧大翼成平男。尋詔以黃帝為先師。
禮部員外郎吳時言:「書畫之學,教養生徒,使知以孔子為師,此道德之所以一也。若每學建立殿宇,則配食、從祀,難於其人。請春秋釋奠,止令書畫博士量率職事生員,陪預執事,庶使知所宗師。醫學亦准此。」詔皆從之。
其釋奠之禮:景德四年,同判太常禮院李維言:「按《開寶通禮》,諸州釋奠,並刺史致齋三日,從祭之官齋於公館。祭日,刺史為初獻,上佐為亞獻,博士為終獻。今諸州長吏不親行祀,非尊師重教之道。」詔太常禮院檢討以聞。按《五禮精義》,州縣釋奠,刺史、縣令初獻,上佐、縣丞亞獻,州博士、縣主簿終獻。有故,以次官攝之。大中祥符三年,判國子監孫奭言:「上丁釋奠,舊禮以祭酒、司業、博士充三獻官,新禮以三公行事,近歲止命獻官兩員臨時通攝,未副崇祀向學之意。望自今備差太尉、太常、光祿卿以充三獻。」又命崇文院刊《釋奠儀注》及《祭器圖》頒之諸路。熙寧五年,國子監言:「舊例遇貢舉歲,禮部貢院集諸州府所貢第一人謁奠先聖,如春秋釋奠儀。況春秋自有釋奠禮,請罷貢舉人謁奠。」崇寧,議禮局言:「太學獻官、太祝、奉禮,皆以法服,至於郡邑,則用常服。望命有司降祭服於州縣,凡獻官、祝、禮,各服其服,以盡事神之儀。」詔以衣服制度頒使州縣自造焉。
其謁先師之禮:建隆二年,禮院准禮部貢院移,按《禮閣新儀》雲:「舊儀無貢舉人謁先師之文。開元二十六年,詔諸州貢舉人見訖,就國子監謁先師,官為開講,質問疑義,所司設食。昭文、崇文兩館學士及監內諸舉人亦准此。」自後諸州府貢舉人,十一月朔日正衙見訖,擇日謁先師,遂為常禮。大觀初,大司成強淵明言:「考之禮經,士始入學,有釋菜之儀。請自今每歲貢士始入辟雍,並以元日釋菜於先聖。」其儀:獻官一員,以丞或博士;分奠官八員,以博士、正錄;大祝一員,以正錄。應祀官前釋菜一日赴學,各宿其次。至日,詣文宣王殿常服行禮,貢士初入學者陪位於庭,其他亦略仿釋奠之儀。紹興十年,詔與大社、大稷並為大祀。淳熙四年,去王雱畫像。淳祐元年正月,理宗幸太學,詔以周敦頤、張載、程顥、程頤、朱熹從祀,黜王安石。景定二年,皇太子詣學,請以張栻、呂祖謙從祀。從之。
鹹淳三年,詔封曾參郕國公,孔伋沂國公,配享先聖。封顓孫師陳國公,升十哲位。複以邵雍、司馬光列從祀。其序:兗國公、郕國公、沂國公、鄒國公,居正位之東面,西向北上,為配位;費公閔損、薛公冉雍、黎公端木賜、衛公仲由、魏公卜商,居殿上東面,西向北上,鄆公冉耕、齊公宰予、徐公冉求、吳公言偃、陳公顓孫師,居殿上西面,東向北上,為從祀;東廡,金鄉侯澹台滅明、任城侯原憲、汝陽侯南宮適、萊蕪侯曾點、須昌侯商瞿、平輿侯漆雕開、睢陽侯司馬耕、平陰侯有若、東阿侯巫馬施、陽谷侯顏辛、上蔡侯曹恤、枝江侯公孫龍、馮翊侯秦祖、雷澤侯顏高、上邽侯壤駟赤、成邑侯石作蜀、钜平侯公夏首、膠東侯後處、濟陽侯奚容點、富陽侯顏祖、滏陽侯句井疆、鄄城侯秦商、即墨侯公祖句茲、武城侯縣成、汧源侯燕伋俯句侯顏之僕、建成侯樂劾、堂邑侯顏何、林慮侯狄黑、鄆城侯孔忠、徐城侯公西點、臨濮侯施之常、華亭侯秦非、文登侯申棖、濟陰侯顏噲、泗水侯孔鯉、蘭陵伯荀況、睢陵伯谷梁赤、萊蕪伯高堂生、樂壽伯毛萇、彭城伯劉向、中牟伯鄭眾、緱氏伯杜子春、良鄉伯盧植、滎陽伯服虔、司空王肅、司徒杜預、昌黎伯韓愈、河南伯程顥、新安伯邵雍、溫國公司馬光、華陽伯張栻,凡五十二人,並西向;西廡,單父侯宓不齊、高密侯公冶長、北海侯公皙哀、曲阜侯顏無繇、共城侯高柴、壽張侯公伯寮、益都侯樊須、钜野侯公西赤、千乘侯梁鱣、臨沂侯冉孺、沐陽侯伯虔、諸城侯冉季、濮陽侯漆雕哆、高苑侯漆雕徒父、鄒平侯商澤、當陽侯任不齊、牟平侯公良孺、新息侯秦冉、梁父侯公肩定、聊城侯鄡單、祁鄉侯罕父黑、淄川侯申黨、厭次侯榮旂、南華侯左人郢、朐山侯鄭國、樂平侯原亢、胙城侯廉潔、博平侯叔仲會、高堂侯邽巽、臨朐侯公西輿如、內黃侯蘧瑗、長山侯林放、南頓侯陳亢、陽平侯琴張、博昌侯步叔乘、中都伯左丘明、臨淄伯公羊高、乘氏伯伏勝、考城伯戴聖、曲阜伯孔安國、成都伯揚雄、歧陽伯賈逵、扶風伯馬融、高密伯鄭玄、任城伯何休、偃師伯王弼、新野伯范甯、汝南伯周敦頤、伊陽伯程頤、郿伯張載、徽國公朱熹、開封伯呂祖謙,凡五十二人,並東向。
昭烈武成王。自唐立太公廟,春秋仲月上戊日行祭禮。上元初,封為武成王,始置亞聖、十哲等,後又加七十二弟子。梁廢從祀之祭,後唐複之。太祖建隆三年,詔修武成王廟,與國學相對,命左諫議大夫崔頌董其役,仍令頌檢閱唐末以來謀臣、名將勳績尤著者以聞。四年四月,帝幸廟,曆觀圖壁,指白起曰:「此人殺已降,不武之甚,何受享於此?」命去之。景德四年,詔西京擇地建廟,如東京制。大中祥符元年,加諡昭烈。
初,建隆議升歷代功臣二十三人,舊配享者退二十二人。慶曆儀,自張良、管仲而下依舊配享,不用建隆升降之次。元豐中,國子司業朱服言:「釋奠文宣王,以國子祭酒、司業為初獻,丞為亞獻,博士為終獻,太祝、奉禮並以監學官充。及上戊釋奠武成王,以祭酒、司業為初獻,其亞獻、終獻及讀祝、捧幣,令三班院差使臣充之。官制未行,武學隸樞密院,學官員數少,故差右選。今武學隸國子監,長、貳、丞、簿,官屬已多,請並以本監官充攝行事,仍令太常寺修入《祀儀》。」
政和二年,武學諭張滋言:「《詩》雲'赫赫南仲'、'維師尚父'、'文武吉甫'、'顯允方叔'、'王命召虎'、'程伯休父',是均為周將,功著聲詩,今昔所尊惟一尚父,而南仲、吉甫之徒不預配食,餘如卻縠之閱禮樂、敦詩書,尉繚以言為學者師法,不當棄而不錄,請並配食。」博士孫宗鑒亦請以黃石公配。後有司討論不定,國子監丞趙子崧複言之。
宣和五年,禮部言:「武成王廟從祀,除本傳已有封爵者,其未經封爵之人,齊相管仲擬封涿水侯,大司馬田穰苴橫山侯,吳大將軍孫武滬瀆侯,越相范蠡遂武侯,燕將樂毅平虜侯,蜀丞相諸葛亮順興侯,魏西河守吳起封廣宗伯,齊將孫臏武清伯,田單昌平伯,趙將廉頗臨城伯,秦將王翦鎮山伯,漢前將軍李廣懷柔伯,吳將軍周瑜平虜伯。」於是釋奠日,以張良配享殿上,管仲、孫武、樂毅、諸葛亮、李勣並西向,田穰苴、范蠡、韓信、李靖、郭子儀並東向。東廡,白起、孫臏、廉頗、李牧、曹參、周勃、李廣、霍去病、鄧禹、馮異、吳漢、馬援、皇甫嵩、鄧艾、張飛、呂蒙、陸抗、杜預、陶侃、慕容恪、宇文憲、韋孝寬、楊素、賀若弼、李孝恭、蘇定方、王孝傑、王晙、李光弼,並西向;西廡,吳起、田單、趙奢、王翦、彭越、周亞夫、衛青、趙充國、寇恂、賈複、耿弇、段熲、張遼、關羽、周瑜、陸遜、羊祜、王濬、謝玄、王猛、王鎮惡、斛律光、王僧辯、于謹、吳明徹、韓擒虎、史萬歲、尉遲敬德、裴行儉、張仁亶、郭元振、李晟,並東向。凡七十二將雲。
紹興七年五月,太常博士黃積厚乞以仲春、仲秋上戊日行禮。十一年五月,國子監丞林保奏:「竊見昭烈武成王享以酒脯而不用牲牢,雖曰時方多事,禮用綿蕝,然非所以右武而勵將士也。乞今後上戊釋奠用牲牢,以管仲至郭子儀十八人祀於殿上。」從之。
乾道六年,詔武成王廟升李晟於堂上,降李勣于李晟位次,仍以曹彬從祀。先是,紹興間,右正言都民望言:「李勣邪說誤國,唐祀幾滅,李晟有再造王室之勳;宜升李晟於堂上,置李勣于河間王孝恭之下。」至是,著作郎傅伯壽言:「武成廟從祀,出於唐開元間,一時銓次,失於太雜。如尹吉甫之伐玁狁,召虎之平淮夷,寔亞鷹揚之烈;陳湯、傅介子、馮奉世、班超之流,皆為有漢之雋功;在晉則謝安、祖逖,在唐則王忠嗣、張巡輩,皆不得預從祀之列。竊聞邇日議臣請以本朝名將從祀,謂宜並詔有司,討論歷代諸將,為之去取,然後與本朝名將,繪于殿廡,亦乞取建隆、建炎以來驍俊忠概之臣,功烈暴於天下者,參陪廟祀。」故有是命。
先代陵廟及錄名臣後。建隆元年,詔:「前代帝王陵寢、忠臣賢士丘壟,或樵采不禁、風雨不芘,宜以郡國置戶以守,隳毀者修葺之。」
乾德初,詔:「歷代帝王,國有常享,著於甲令,可舉而行。自五代亂離,百司廢墜,匱神乏祀,闕孰甚焉。按《祠令》,先代帝王,每三年一享,以仲春之月,牲用太牢,祀官以本州長官,有故則上佐行事。官造祭器,送諸陵廟。」又詔:「先代帝王,載在祀典,或廟貌猶在,久廢牲牢,或陵墓雖存,不禁樵采。其太昊、炎帝、黃帝、高辛、唐堯、虞舜、夏禹、成湯、周文王武王、漢高帝光武、唐高祖太宗,各置守陵五戶,歲春秋祠乙太牢;商中宗太戊高宗武丁、周成王康王、漢文帝宣帝、魏太祖、晉武帝、後周太祖、隋高祖,各置三戶,歲一享乙太牢;秦始皇帝、漢景帝武帝明帝章帝、魏文帝、後魏孝文帝、唐玄宗憲宗肅宗宣宗、梁太祖、後唐莊宗明宗、晉高祖,各置守陵兩戶,三年一祭乙太牢;周桓王景王威烈王、漢元帝成帝哀帝平帝和帝殤帝安帝順帝沖帝質帝獻帝、魏明帝高貴鄉公陳留王、晉惠帝懷帝湣帝、西魏文帝、東魏孝靜帝、唐高宗中宗睿宗德宗順宗穆宗代宗敬宗文宗武宗懿宗僖宗昭宗、梁少帝、後唐末帝諸陵,常禁樵采。」尋又禁河南府民耕晉、漢廟需地。凡諸陵有經開發者,有司造袞冕服、常服各一襲,具棺郭以葬,掩坎日,所在長吏致祭。
又詔前代功臣、烈士,詳其勳業優劣以聞。有司言:「齊孫臏晏嬰、晉程嬰公孫杵臼、燕樂毅、漢曹參陳平韓信周亞夫衛青霍去病霍光、蜀昭烈帝關羽張飛諸葛亮、唐房玄齡長孫無忌魏征李靖李勣尉遲恭渾瑊段秀實等,皆勳德高邁,為當時之冠;晉趙簡子、齊孟嘗君、趙趙奢、漢邴吉、唐高士廉唐儉岑文本馬周為之次;南燕慕容德、唐裴寂、元稹又次之。」詔孫臏等各置守塚三戶,趙簡子等各二戶,慕容德等禁樵采;其有開毀者,皆具棺郭、朝服以葬,掩坎日致祭,長吏奉行其事。
景德元年,詔:「前代帝王陵寢,名臣賢士、義夫節婦墳壟,並禁樵采,摧毀者官為修築;無主者碑碣、石獸之類,敢有壞者論如律。仍每歲首所在舉行此令。」鄭州給唐相裴度守墳三戶,賜秦國忠懿王錢俶守墳三戶。加諡太公望昭烈武成王,建廟青州,周公旦追封文憲王,建廟兗州,春秋委長吏致祭。
熙甯元年,從知濮州韓鐸請:「堯陵在雷澤縣東谷林山,陵南有堯母慶都靈台廟,請敕本州春秋致祭,置守陵五戶,免其租,奉灑掃。」又以中丞鄧潤甫言,唐諸陵陵已定頃畝外,其餘許耕佃為守陵戶,餘並禁止。先是,仁宗嘗錄唐張九齡九代孫錫,狄仁傑裔孫國寶,郭子儀孫元亨,長孫無忌孫宏,皆命以官。神宗又錄魏征孫道嚴,段秀實十二世孫昊、八世孫文酉,仍複其家。
元祐六年,詔相州商王河亶甲塚、沂州費縣顏真卿墓並載祀典。先是,乾德中,定先代帝王配享儀,下諸州以時薦祭,牲用羊、豕,政和議禮局遂為定制。
紹興元年,命祠禹於越州,及祠越王句踐,以範蠡配。淳熙四年,靜江守臣張栻奏所領州有唐帝祠,其山曰堯山;有虞帝祠,其山曰虞山;請著之祀典。十四年,衡州守臣劉清之奏:「史載炎帝陵在長沙茶陵,祖宗時給近陵七戶守視,禁其樵牧,宜複建廟,給戶如故事。」淳祐八年,湖南安撫大使、知潭州陳韡再言,從之。
初,紹興二年,駕部員外郎李願奏:「程嬰、公孫杵臼于趙最為功臣,神宗皇嗣未建,封嬰為成信侯,杵臼為忠智侯,命絳州立廟,歲時奉祀,其後皇嗣眾多。今廟宇隔絕,祭亦弗舉,宜於行在所設位望祭。」從之。十一年,中書舍人朱翌言:「謹按晉國屠岸賈之亂,韓厥正言以拒之,而嬰、杵臼皆以死匿其孤,卒立趙武,而趙祀不絕,厥之功也。宜載之祀典,與嬰、杵臼並享春秋之祀,亦足為忠義無窮之勸。」禮寺亦言:「崇甯間已封厥義成侯,今宜依舊立祚德廟致祭。」十六年,加嬰忠節成信侯,杵臼通勇忠智侯,厥忠定義成侯。後改封嬰疆濟公,杵臼英略公,厥啟侑公,升為中祀。
諸祠廟。自開寶、皇祐以來,凡天下名在地志,功及生民,宮觀陵廟,名山大川能興雲雨者,並加崇飾,增入祀典。熙甯複詔應祠廟祈禱靈驗,而未有爵號,並以名聞。於是太常博士王古請:「自今諸神祠無爵號者賜廟額,已賜額者加封爵,初封侯,再封公,次封王,生有爵位者從其本封。婦人之神封夫人,再封妃。其封號者初二字,再加四字。如此,則錫命馭神,恩禮有序。欲更增神仙封號,初真人,次真君。」大觀中,尚書省言,神祠加封爵等,未有定制,乃並給告、賜額、降敕。已而詔開封府毀神祠一千三十八區,遷其像入寺觀及本廟,仍禁軍民擅立大小祠。秘書監何志同言:「諸州祠廟多有封爵未正之處,如屈原廟,在歸州者封清烈公,在潭州者封忠潔侯。永康軍李冰廟,已封廣濟王,近乃封靈應公。如此之類,皆未有祀典,致前後差誤。宜加稽考,取一高爵為定,悉改正之。他皆仿此。」故凡祠廟賜額、封號,多在熙寧、元祐、崇甯、宣和之時。
其新立廟:若何承矩、李允則守雄州,曹瑋帥秦州,李繼和節度鎮戎軍,則以有功一方者也。韓琦在中山,范仲淹在慶州,孫冕在海州,則以政有威惠者也。王承偉築祁州河堤,工部員外郎張夏築錢塘江岸,則以為人除患者也。封州曹覲、德慶府趙師旦、邕州蘇緘、恩州通判董元亨、指揮使馬遂,則死於亂賊者也。其王韶於熙河,李憲于蘭州,劉氵扈于水洛城,郭成于懷慶軍,折禦卿於嵐州,作坊使王吉於麟州神堂砦,各以功業建廟。寇准死雷州,人憐其忠,而趙普祠中山、韓琦祠相州,則以鄉里,皆載祀典焉。其他州縣嶽瀆、城隍、仙佛、山神、龍神、水泉江河之神及諸小祠,皆由禱祈感應,而封賜之多,不能盡錄雲。
志第五十九禮九(吉禮九)
○宗廟之制
宗廟之制。建隆元年,有司請立宗廟,詔下其議。兵部尚書張昭等奏:「謹案堯、舜、禹皆立五廟,蓋二昭二穆與其始祖也。有商建國,改立六廟,蓋昭穆之外,祀契與湯也。周立七廟,蓋親廟之外,祀太祖與文王、武王也。漢初立廟,悉不如禮。魏、晉始複七廟之制,江左相承不改。然七廟之室,隋文但立高、曾、祖、禰四廟而已。唐因立親廟,梁氏而下,不易其法。稽古之道,斯為折衷。伏請追尊高、曾四代,崇建廟室。」於是判太常寺竇儼奏上皇高祖文安府君曰文獻皇帝,廟號僖祖;皇曾祖中丞府君曰惠元皇帝,廟號順祖;皇祖驍衛府君曰簡恭皇帝,廟號翼祖;皇考武清府君曰昭武皇帝,廟號宣祖;皇高祖妣崔氏曰文懿皇后;皇曾祖妣桑氏曰惠明皇后;皇祖妣京兆郡太夫人劉氏曰簡穆皇后。太祖禦崇元殿,備禮冊四親廟,奉安神主,行上諡之禮。二年十月,祔明憲皇后杜氏于宣祖室。
太平興國二年,有司言:「唐制,長安太廟,凡九廟,同殿異室。其制:二十一間皆四柱,東西夾室各一,前後面各三階,東西各二側階。本朝太廟四室,室三間。今太祖升祔,共成五室,請依長安之制,東西留夾室外,餘十間分為五室,室二間。」從之。四月己卯,奉神主祔廟,以孝明皇后王氏配。
至道三年十一月甲子,奉太宗神主祔廟,以懿德皇后符氏配。咸平元年,判太常禮院李宗訥等言:「僖祖稱曾高祖,太祖稱伯;文懿、惠明、簡穆、昭憲皇后並稱祖妣,孝明、孝惠、孝章皇后並稱伯妣。按《爾雅》有考妣、王父母、曾祖王父母、高祖王父母及世父之別。以此觀之,唯父母得稱考妣。今請僖祖止稱廟號,順祖而下,即依《爾雅》之文。」事下尚書省議,戶部尚書張齊賢等言:「《王制》'天子七廟'。謂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前代或有兄弟繼及,亦移昭穆之列,是以《漢書》'為人後者為之子',所以尊本祖而重正統也。又《禮》雲:'天子絕期喪。'安得宗廟中有伯氏之稱乎?其唐及五代有所稱者,蓋禮官之失,非正典也。請自今有事於太廟,則太祖並諸祖室,稱孝孫、孝曾孫嗣皇帝;太宗室,稱孝子嗣皇帝。其《爾雅》'考妣'、'王父'之文,本不為宗廟言也。歷代既無所取,於今亦不可行。」
詔下禮官議。議曰:「按《春秋正義》'躋魯僖公'雲:'禮,父子異昭穆,兄弟昭、穆同。'此明兄弟繼統,同為一代。又魯隱、桓繼及,皆當穆位。又《尚書》盤庚有商及王,《史記》雲陽甲至小乙兄弟四人相承,故不稱嗣子而曰及王,明不繼兄之統也。又唐中、睿皆處昭位,敬、文、武昭穆同為一世。伏請僖祖室止稱廟號,後曰祖妣,順祖室曰高祖,後曰高祖妣,翼祖室曰曾祖,後曰曾祖妣,祝文皆稱孝曾孫。宣祖室曰皇祖考,後曰皇祖妣,祝文稱孝孫。太祖室曰皇伯考妣,太宗室曰皇考妣。每大祭,太祖、太宗昭、穆同位,祝文並稱孝子。其別廟稱謂,亦請依此。」
詔都省複集議,曰:「古者,祖有功,宗有德,皆先有其實而後正其名。今太祖受命開基,太宗纘承大寶,則百世不祧之廟矣。豈有祖宗之廟已分二世,昭穆之位翻為一代?如臣等議,禮'為人後者為之子',以正父子之道,以定昭、穆之義,則無疑也。必若同為一代,則太宗不得自為世數,而何以得為宗乎?不得為宗,又何以得為百世不祧之主乎?《春秋正義》亦不言昭。穆不可異,此又不可以為證也。今若序為六世,以一昭一穆言之,則上無毀廟之嫌,下有善繼之美,于禮為大順,于時為合宜,何嫌而謂不可乎?」翰林學士宋湜言:「三代而下,兄弟相繼則多,昭、穆異位,未之見也。今詳都省所議,皇帝于太祖室稱孫,竊有疑焉。」
詔令禮官再議。禮官言:「按《祭統》曰:'祭有昭、穆者,所以別父子遠近長幼親疏之序而無亂也。'《公羊傳》,公孫嬰齊為兄歸父之後,《春秋》謂之仲嬰齊。何休雲:'弟無後兄之義,為亂昭穆之序,失父子之親,故不言仲孫,明不以子為父孫。'晉賀循議兄弟不合繼位昭穆雲:'商人六廟,親廟四,並契、湯而六,比有兄弟四人相襲為君者,便當上毀四廟乎?如此,四世之親盡,無複祖禰之神矣。'溫嶠議兄弟相繼、藏主夾室之事雲:'若以一帝為一世,則當不得祭於禰,乃不及庶人之祭也。'夫兄弟同世,於恩既順,於義無否。玄宗朝禘袷,皇伯考中宗、皇考睿宗同列于穆位。德宗亦以中宗為高伯祖。晉王導、荀崧議'大宗無子,則立支子',又曰'為人後者為之子',無兄弟相為之文。所以舍至親取遠屬者,蓋以兄弟一體,無父子之道故也。竊以七廟之制,百王是尊。至於祖有功,宗有德,則百世不遷之廟也;父為昭,子為穆,則千古不刊之典也。今議者引《漢書》曰:'為人後者為之子。'殊不知弟不為兄後,子不為父孫,《春秋》之深旨。父謂之昭,子謂之穆,《禮記》之明文也。又按太宗享祀太祖二十有二載,稱曰'孝弟',此不易之制,又安可追改乎?唐玄宗謂中宗為皇伯考,德宗謂中宗為高伯祖,則伯氏之稱,複何不可?臣等參議:自今合祭日,太祖、太宗依典禮同位異坐,皇帝于太祖仍稱孝子,餘並遵舊制。」
景德元年,有司詳定明德皇太后李氏升祔之禮:「按唐睿宗昭成、肅明二後,先天初,以昭成配;開元末,以肅明祔。此時儒官名臣,步武相接,宗廟重事,必有據依。推之閨門,亦可擬議。晉驃騎將軍溫嶠有三夫人,嶠薨,詔問學官陳舒。舒謂秦、漢之後,廢一娶九女之制,妻卒更娶,無複繼室,生既加禮,亡不應貶。朝旨以李氏卒於嶠之微時,不沾贈典;王、何二氏追加章綬。唐太子少傅鄭余慶將立家廟,祖有二夫人。禮官韋公肅議與舒同。略稽禮文,參諸故事,二夫人並祔,於理為宜。恭惟懿德皇后久從升祔,雖先後有殊,在尊親則一,請同列太宗室,以先後次之。」詔尚書省集議,鹹如禮官之請,祔神主於太廟。
乾興元年十月,奉真宗神主祔廟,以章穆皇后郭氏配。康定元年,直秘閣趙希言奏:「太廟自來有寢無廟,因堂為室,東西十六間,內十四間為七室,兩首各一夾室。按禮,天子七廟,親廟五、祧廟二。據古則僖、順二神當遷。國家道觀佛寺,並建別殿,奉安神禦,豈若每主為一廟一寢。或前立一廟,以今十六間為寢,更立一祧廟,逐室各題廟號。釦寶神禦物,宜銷毀之。」同判太常寺宋祁言:「周制有廟有寢,以象人君前有朝後有寢也。廟藏木主,寢藏衣冠。至秦乃出寢於墓側,故陵上更稱寢殿,後世因之。今宗廟無寢,蓋本於茲。鄭康成謂周制立二昭二穆,與太祖、文、武共為七廟,此一家之說,未足援正。自荀卿、王肅等皆雲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一,降殺以兩。則國家七世之數,不用康成之說也。僖祖至真宗方及六世,不應便立祧廟。自周、漢每帝各立廟,晉、宋以來多同殿異室,國朝以七室代七廟,相承已久,不可輕改。《周禮》:'天府掌祖廟之守藏。'寶物世傳者皆在焉。其神禦法物、寶盝、釦床,請別為庫藏之。」自是室題廟號,而建神禦庫焉。
嘉祐年,仁宗將祔廟,修奉太廟使蔡襄上八室圖,為十八間。初,禮院請增廟室,孫抃等以為:「七世之廟,據父子而言,兄弟則昭、穆同,不得以世數之。廟有始祖、有太祖、有太宗、有中宗。若以一君為一世,則小乙之祭不及其父。故晉之廟十一室而六世,唐之廟十一室而九世。國朝太祖之室,太宗稱孝弟,真宗稱孝子,大行稱孝孫。而《禘袷圖》:太祖、太宗同居昭位,南向;真宗居穆位,北向。蓋先朝稽用古禮,著之祀典。大行神主祔廟,請增為八室,以備天子事七世之禮。」盧士宗、司馬光以為:「太祖已上之主,雖屬尊于太祖,親盡則遷。入漢元之世,太上廟主瘞於寢園;魏明之世,處士廟主遷於園邑;晉武祔廟,遷征西府君;惠帝祔廟,遷豫章府君。自是以下,大抵過六世則遷。蓋太祖未正東向,故上祀三昭三穆;巳正東向,則並昭、穆為七世。唐初祀四世,太宗增祀六世。及太宗祔廟,則遷弘農府君,高宗祔廟,又遷宣帝,皆祀六世,前世成法也。玄宗立九室祀八世,事不經見。若以太祖、太宗為一世,則大行祔廟,僖祖親盡,當遷夾室,祀三昭三穆,于先王典禮及近世之制,無不符合。」抃等復議曰:「自唐至周,廟制不同,而皆七世。自周以上,所謂太祖,非始受命之主,特始封之君而已。今僖祖雖非始封之君,要為立廟之祖,方廟數未過七世,遂毀其廟,遷其主,考之三代,禮未有此。漢、魏及唐一時之議,恐未合先王制禮之意。」乃存僖祖室以備七室。
治平四年,英宗將祔廟,太常禮院請以神主祔第八室,祧藏僖祖及文懿皇后神主于西夾室。自仁宗而上,以次遞遷。翰林承旨張方平等議:「同堂八室,廟制已定,僖祖當祧,合於典禮。」乃于九月奉安八室神主,祧僖祖及後,祔英宗,罷僖祖諱及文懿皇后忌日。
熙寧五年,中書門下言:「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則僖祖有廟,與商周契、稷疑無以異。今毀其廟而藏主夾室,替祖考之尊而下祔於子孫,殆非所以順祖宗孝心、事亡如存之義。請以所奏付兩制議,取其當者。」時王安石為相,不主祧遷之說,故複有是請。
翰林學士元絳等上議曰:「自古受命之王,既以功德享有天下,皆推其本統以尊事其祖。故商、周以契、稷有功于唐、虞之際,故謂之祖有功,若必以有功而為祖,則夏後氏不郊鯀矣。今太祖受命之初,立親廟,自僖祖以上世次,既不可知,則僖祖之為始祖無疑矣。儻謂僖祖不當比契、稷為始祖,是使天下之人不復知尊祖,而子孫得以有功加其祖考也。《傳》曰:'毀廟之主,陳于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今遷僖祖之主,藏于太祖之室,則是四祖袷祭之日,皆降而合食也。請以僖祖之廟為太祖,則合于先王禮意。」翰林學士韓維議曰:「昔先王有天下,跡其基業之所起,奉以為太祖。故子夏序《詩》,稱文、武之功起於後稷。後世有天下者,特起無所因,故遂為一代太祖。太祖皇帝功德卓然,為宋太祖,無少議者。僖祖雖為高祖,然仰跡功業,未見所因,上尋世系,又不知所以始,若以所事契、稷奉之,竊恐于古無考,而於今亦所未安。今之廟室與古殊制,古者每廟異宮,今祖宗同處一室,則西夾室在順祖之右,考之尊卑之次,似亦無嫌。」
天章閣待制孫固請:「特為僖祖立室,由太祖而上,親盡迭毀之主皆藏之。當禘袷時,以僖祖權居東向之位,太祖順昭穆之列而從之,取毀廟之主而合食,則僖祖之尊自有所申。以僖祖立廟為非,則周人別廟薑嫄,不可謂非禮。」秘閣校理王介請依《周官》守祧之制,創祧廟以奉僖祖,庶不下祔子孫夾室,以替遠祖之尊。
帝以維之說近是,而安石以維言夾室在右為尊為非理,帝亦然之。又安石以尊僖祖為始祖,則郊祀當以配天,若宗祀明堂,則太祖、太宗當迭配帝。又疑明堂以英宗配天,與僖祖為非始祖之說。遂下禮官詳定。
同判太常寺兼禮儀事張師顏等議:「昔商、周之興,本於契、稷,故奉之為太祖。後世受命之君,功業特起,不因先代,則親廟迭毀,身自為祖。鄭玄雲'夏五廟無太祖,禹與二昭二穆而已',張薦雲'夏後以禹始封,遂為不遷之祖'是也。若始封世近,上有親廟,則擬祖上遷,而太祖不毀。魏祖武帝則處士迭毀,唐祖景帝則弘農迭毀,此前世祖其始封之君,以法契、稷之明例也。唐韓愈有言:'事異商、周,禮從而變。'晉琅邪王德文曰:'七廟之義,自由德厚流光,享祀及遠,非是為太祖申尊祖之祀。'其說是也。禮,天子七廟,而太祖之遠近不可以必,但雲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未嘗言親廣之首,必為始祖也。國家以僖祖親盡而祧之,奉景祐之詔,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是合於禮矣。張昭、任徹之徒,不能遠推隆極之制,因緣近比,請建四廟,遂使天子之禮下同諸侯。若使廟數備六,則更當上推兩世,而僖祖次在第三,亦未可謂之始祖也。謹按建隆四年,親郊崇配不及僖祖。開國以來,大祭虛其東向,斯乃祖宗已行之意。請略仿《周官》守祧之制,築別廟以藏僖祖神主,大祭之歲,祀於其室。太廟則一依舊制,虛東向之位。郊配之禮,則仍其舊。」
同知太常禮院蘇棁請:「即景靈宮祔僖祖,即與唐祔獻、懿二祖於興聖、明德廟,禮意無異。」同判禮院周孟陽等言:「自僖祖而上,世次莫知,則僖祖為始祖無疑,宜以僖祖配感生帝。」章衡請:「尊僖祖為始祖,而次祧順祖,以合子為父屈之義。推僖祖侑感生之祀,而罷宣祖配位,以合祖以孫尊之義,餘且如舊制。」而馮京欲以太祖正東向之位,安石力主元絳初議,遂從之。帝問:「配天孰始?」安石曰:「宣祖見配感生帝,欲改以僖祖配。」帝然之。於是請奉僖祖神主為始祖,遷順祖神主夾室,以僖祖配感生帝祀。詔下太常禮院詳定儀注。安石本議以僖祖配天,帝不許,故更以配感生帝焉。
元豐元年,詳定郊廟禮文所圖上八廟異宮之制,以始祖居中,分昭穆為左右。自北而南,僖祖為始祖;翼祖、太祖、太宗、仁宗為穆,在右;宣祖、真宗、英宗為昭,在左。皆南面北上。陸佃言:「太祖之廟百世不遷,三昭三穆,親盡則迭毀。如周以後稷為太祖,王季為昭,文王為穆,武王為昭,成王為穆,康王為昭,昭王為穆,其後穆王入廟,王季親盡而遷,則文王宜居昭位,武王宜居穆位,成王、昭王宜居昭位,康王、穆王宜居穆位,所謂父昭子穆是也。說者以昭常為昭,穆常為穆,則尊卑失序。」複圖上八廟昭穆之制,以翼祖、太祖、太宗、仁宗為昭,在左;宣祖、真宗、英宗為穆,在右。皆南面北上。
何洵直圖上八廟異宮,引熙寧儀:僖祖正東向之位,順祖、宣祖、真宗、英宗南面為昭,翼祖、太祖、太宗、仁宗北面為穆,正得祖宗繼序、德厚流光之本意。又以晉孫毓、唐賈公彥言「始祖居中,三昭在左,南面西上;三穆在右,南面東上。」為兩圖上之。又援《祭法》,言:「翼祖、宣祖在二祧之位,猶同祖禰之廟,皆月祭之,與親廟一等,無親疏遠近之殺。順祖實去祧之主,若有四時祈禱,猶當就壇受祭。請自今二祧神主,殺於親廟,四時之祭,享嘗乃止,不及大烝,不薦新物。去祧神主,有禱則為壇而祭,庶合典禮。」又請建新廟于始祖之西,略如古方明壇制。有詔,俟廟製成日取旨。
三年,禮文所言:「古者宗廟為石室以藏主,謂之宗祏。夫婦一體,同幾共牢。一室之中,有左主、右主之別,正廟之主,各藏廟室西壁之中;遷廟之主,藏于太祖太室北壁之中,其埳去地六尺一寸。今太廟藏主之室,帝后異處,遷主仍藏西夾室,求之於禮,有所未合。請新廟成,並遵古制。」從之。二月,慈聖光獻皇后祔廟,前二日,告天地、社稷、太廟、皇后廟如故事。至日,奉神主先詣僖祖室,次翼祖室,次宣祖室,次太祖室,次太宗室。次太宗與懿德皇后、明德皇后同一祝,次享元德皇后。慈聖光獻皇后,異饌位、異祝,行祔謁禮。次真宗室,次仁宗室,次英宗室。禮畢,奉神主歸仁宗室。
元豐六年六月,孝惠、孝章、淑德、章懷四後升祔,准章獻明肅、章懿二後,升祔禮畢,遞享太廟,止行升祔享禮及祭七祀,權罷孟冬薦享,仍以配繼先後為序。八年,禮部太常寺言:「詔書定七世八室之制。今神宗皇帝崇祔,翼祖在七世之外,與簡穆皇后祧藏于西夾室,置石室中。」十一月丁酉,祔神宗神主於第八室。自英宗上至宣祖以次升遷。紹聖元年二月,祔宣仁聖烈皇后于太廟。
元符三年,禮部太常寺言:「哲宗升祔,宜如晉成帝故事,於太廟殿增一室,候祔廟日,神主祔第九室。」詔下侍從官議,皆如所言。蔡京議:「以哲宗嗣神宗大統,父子相承,自當為世。今若不祧遠祖,不以哲宗為世,則三昭四穆與太祖之廟而八。宜深考載籍,遷祔如禮。」陸佃、曾肇等議:「國朝自僖祖而下始備七廟,故英宗祔廟,則遷順祖,神宗祔廟,則遷翼祖。今哲宗于神宗,父子也,如禮官議,則廟中當有八世。況唐文宗即位則遷肅宗,以敬宗為一世,故事不遠。哲宗祔廟,當以神宗為昭,上遷宣祖,以合古三昭三穆之義。」先是,李清臣為禮部尚書,首建增室之議,侍郎趙挺之等和之。會清臣為門下侍郎,論者多從其議,惟京、佃等議異。二議既上,清臣辯說甚力,帝迄從焉。
六月,禮部請用太廟東夾室奉安哲宗神主。太常少卿孫傑言:「先帝神主,錯之夾室,即是不得祔於正廟,與前詔增建一室之議不同。昨用嘉祐故事,專置使修奉,請以夾室奉安神主,亦與元置使之意相違。請如太常前議,增建一室。」尚書省以廟室未備,行禮有期,權宜升祔,隨即增修,比之前代設幄行事者,不為不至。詔依初旨行之,乃祔哲宗神主於夾室。
崇寧二年,祧宣祖與昭憲皇后神主藏西夾室,居翼祖、簡穆皇后石室之次。五年,詔曰:「去古既遠,諸儒之說不同。鄭氏謂:'太祖及文、武不祧之廟與親廟四,為七。'是不祧之宗,在七廟之內。王氏謂:'非太祖而不毀,不為常數。'是不祧之宗,在七廟之外。本朝今已五宗,則七廟當祧者,二宗而已。遷毀之禮,近及祖考,殆非先王尊祖之意,宜令有司復議。」禮官言:「先王之制,廟止于七,後王以義起禮,乃有增置九廟者。」禮部尚書徐鐸又言:「唐之獻祖、中宗、代宗與本朝僖祖,皆嘗祧而複。今存宣祖於當祧之際,複翼祖於已祧之後,以備九廟,禮無不稱。」乃命鐸為修奉使,增太廟殿為十室。四年十二月,複翼祖、宣祖廟,行奉安禮,惟不用前期誓戒及亞、終獻之樂舞焉。
高宗建炎二年,奉太廟神主于揚州壽寧寺。三年,幸杭州,奉安於溫州。紹興五年,司封郎中林待聘言:「太廟神主宜在國都。今新邑未奠,當如古行師載主之義,遷之行闕,以彰聖孝。」於是始建太廟于臨安,奉迎安置。
志第六十禮十(吉禮十)
○禘祫
宗廟之禮。每歲以四孟月及季冬,凡五享,朔、望則上食、薦新。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唯親郊、封祀。又有朝享、告謝及新主祔謁,皆大祀也。二薦,則行一獻禮。其祔祭,春祀司命及戶,夏祀灶,季夏祀中霤,秋祀門及厲,冬祀行,惟臘享、禘祫則遍祀焉。
禘祫之禮。真宗咸平二年八月,太常禮院言:「今年冬祭畫日,以十月六日薦享太廟。按《禮》,三年一祫,以孟冬。又《疑義》雲:三年喪畢,遭禘則禘,遭袷則袷。宜改孟冬薦享為祫享。」仁宗天聖元年,禮官言:「真宗神主祔廟,已行吉祭,三年之制,又從易月之文,自天禧二年四月禘享,至今已及五年,合行禘禮。」遂以孟夏薦享為禘享。八年九月,太常禮院言:「自天聖六年夏行禘享之禮,至此年十月,請以孟冬薦享為祫享。」詔恭依。
嘉祐四年十月,仁宗親詣太廟行祫享禮,以宰臣富弼為祫享大禮使,韓琦為禮儀使,樞密使宋庠為儀仗使,參知政事曾公亮為橋道頓遞使,樞密副使程戡為鹵簿使。同判宗正寺趙良規請正太祖東向位,禮官不敢決。觀文殿學士王舉正等議曰:「大祫之禮所以合昭穆,辨尊卑,必以受命之祖居東向之位。本朝以太祖為受命之君,然僖祖以降,四廟在上,故每遇大袷,止列昭穆而虛東向。魏、晉以來,亦用此禮。今親享之盛,宜如舊便。」
禮官張洞、韓維言:「國朝每遇禘祫,奉別廟四後之主合食太廟。唐《郊祀志》載禘祫祝文,自獻祖至肅宗所配皆一後,惟睿宗二後,蓋昭成,明皇母也。《續曲台禮》有別廟皇后合食之文,蓋未有本室,遇祫享即祔祖姑下。所以大順中,三太后配列禘祭,議者議其非禮。臣謂每室既有定配,則餘後不當參列,義當革正。」
學士孫抃等議:「《春秋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是以國朝事宗廟百有餘年,至祫之日,別廟後主皆升合食,非無典據。大中祥符中已曾定議,禮官著酌中之論,先帝有'恭依'之詔。他年有司攝事,四後皆預。今甫欲親祫而四後見黜,不亦疑於以禮之煩故邪?宗廟之禮,至尊至重,苟未能盡祖宗之意,則莫若守舊禮。臣等愚以謂如故便。」
學士歐陽修等曰:「古者宗廟之制,皆一帝一後。後世有以子貴者,始著並祔之文,其不當祔者,則有別廟之祭。本朝禘祫,乃以別廟之後列於配後之下,非惟于古無文,於今又四不可。淑德,太宗之元配,列于元德之下;章懷,真宗之元配,列于章懿之下,一也。升祔之後,統以帝樂;別廟之後,則以本室樂章自隨,二也。升祔之後,同牢而祭,牲器祝冊亦統於帝;別廟諸後,乃從專享,三也。升祔之後,聯席而坐;別廟之後,位乃相絕,四也。章獻、章懿在奉慈廟,每遇禘祫,本廟致享,最為得禮。若四後各祭於廟,則其尊自申,是於禮無失。以為行之已久,重於改作,則是失禮之舉,無複是正也。請從禮官。」
詔:「四後祫享依舊,須大禮畢,別加討論。」仍詔:「祫享前一日,皇帝詣景靈宮,如南郊禮,衛士毋得迎駕呼萬歲。」有司言:「諸司奉禮,攝廩犧令省牲,依《通禮》改正祀儀。散齋四日於別殿,致齋二日於大慶殿,一日於太廟。尚舍直殿下,設小次,禦坐不設黃道褥位。七室各用一太牢,每坐簠簋二,鉶三,籩豆為後,無黼扆、席幾。出三閣瑞石、篆書玉璽印、青玉環、金山陳於庭。別廟四後合食,牲樂奠拜無異儀。故事,七祀、功臣無牲,止於廟牲肉分割,知廟卿行事。請依《續曲台禮》,共料一羊,而獻官三員,功臣單席,如大中祥符加褥。」
十月二日,命樞密副使張昪望告昊天上帝、皇地祇。帝齋大慶殿。十一日,服通天冠、絳紗袍,執圭、乘輿,至大慶殿門外降輿,乘大輦,至天興殿,薦享畢,齋於太廟。明日,帝常服至大次,改袞冕,行禮畢,質明,乘大輦還宮,更服靴袍,禦紫宸殿,宰臣、百官賀,升宣德門肆赦。二十一日,詣諸觀寺行恭謝禮。二十六日,禦集英殿為飲福宴。
治平元年,有司「准畫日,孟冬薦享改為祫祭。按《春秋》,閔公喪未除而行吉
禘,《三傳》譏之。真宗以咸平二年六月喪除,至十月乃祫祭。天聖元年在諒陰,有司誤通天禧舊禘之數,在再期內按行禘祭。以理推之,是二年冬應祫,而誤禘于元年夏,故四十九年間九禘八祫,例皆太速。事失於始,則歲月相乘,不得而正。今在大祥內,禮未應袷,明年未禫,亦未應禘,至六月即吉,二月合行祫祭,乞依舊時享,庶合典禮。」
二年二月,翰林學士王珪等上議曰:「同知太常禮院呂夏卿狀:古者新君踐阼之三年,先君之喪二十七月為禫祭,然後新主祔廟,特行禘祭,謂之始禘。是冬十月行袷祭,明年又行禘祭,自此五年,再為禘祫。喪除必有禘祫者,為再大祭之本也。今當袷祭,緣陛下未終三年之制,納有司之說,十月依舊時享。然享廟、袷祭,其禮不同。故事,郊享之年遇祫未嘗權罷,唯罷臘祭。是則孟享與享廟嘗並行于季冬矣。其禘祫年數,乞一依太常禮院請,今年十月行祫祭,明年四月行禘祭。仍如夏卿議。」權罷今年臘享。
熙寧八年,有司言:「已尊僖祖為太廟始祖,孟夏禘祭,當正東向之位。」又言:「太廟禘祭神位,已尊始祖居東向之位,自順祖而下,昭、穆各以南北為序。自今禘祫,著為定禮。」
元豐四年,詳定郊廟禮文所言:「禘祫之義,存于《周禮》、《春秋》,而不著其名。行禮之年,經皆無文,唯《公羊傳》曰:'五年而再盛祭。'《禮緯》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而又分為二說:鄭氏則曰:'前三後二',謂禘後四十二月而祫,祫後十八月而禘。徐邈則曰:'前二後三',謂二祭相去各三十月。以二說考之,惟鄭氏曰:'魯禮,三年喪畢,祫于太廟,明年禘於群廟,自後五年而再盛祭,一祫一禘。'實為有據。本朝慶曆初用徐邈說,每三十月一祭。熙寧八年,既禘而祫,此有司之失也。請今十八月而禘,禘四十二月而祫,庶幾舉禮不煩,事神不瀆。」太常禮院言:「本朝自慶曆以來,皆三十月而一祭。至熙寧五年後,始不通計,遂至八年禘祫並在一歲。昨元豐三年四月已行禘禮,今年若依舊例,十月行祫享,即比年頻袷,複踵前失。請依慶曆以來之制,通計年數,皆三十月而祭。」詔如見行典禮。
詳定所又言:「古者稞獻、饋食,禴祠、烝、嘗,並為先王之享,未嘗廢一時之祭。故孔氏《正義》以為:'天子夏為大祭之禘,不廢時祭之礿;秋為大祭之祫,不廢時祭之嘗。'則王禮三年一袷與禘享,更為時祭。本朝沿襲故常,久未厘正,請每禘祫之月雖已大祭,仍行時享,以嚴天子備禮,所以丕崇祖宗之義。其郊禮、親祠准此。」
又言:「《禮》:不王不禘。虞、夏、商、週四代所禘,皆以帝有天下,其世系所出者明,故追祭所及者遠也。太祖受命,祭四親廟,推僖祖而上所自出者,譜失其傳,有司因仍舊說,禘祫皆合群廟之主,綴食于始祖,失禮莫甚。今國家世系與四代不同,既求其祖之所自出而不得,則禘禮當闕,必推見祖系乃可以行。」神宗謂輔臣曰:「禘者,本以審禘祖之所自出,故禮,不王不禘。秦、漢以後,譜牒不明,莫知其祖之所自出,由禘禮可廢也。」
已而詳定所言:「古者天子祭宗廟,有堂事焉,有室事焉。按《禮》,祝延屍入奧,灌後乃出延牲,延屍主出於室,坐于堂上,始祖南面,昭在東,穆在西,乃行朝踐之禮,是堂事也。設饌於堂,複延主入室,始祖東面,昭南穆北,徙常上之饌於室中,乃行饋食之禮,是室事也。請每行大袷,堂上設南面之位,室中設東面之位。」禮部言:「合食之禮,始祖東面、昭南穆北者,本室中之位也。今設位戶外,祖宗昭、穆別為幄次,殆非合食之義。請自今祫享,即前楹通設帳幕,以應室中之位。」
大觀四年,議禮局請:「每大祫,堂上設南面之位,室中設東南之位,始祖南面則昭穆東西相向,始祖東面則昭穆南北相向,以應古義。」又請:「陳瑞物及代國之寶與貢物可出而陳者,並令有司依嘉祐、元豐詔旨,凡親祠太廟准此。」從之。
南渡之後,有祫而無禘。高宗建炎二年,祫享于洪州。紹興二年,祫享於溫州。時儀文草創,奉遷祖宗及祧廟神主、別廟神主,各設幄合食於太廟。始祖東向,昭、穆以次南北相向。
五年,吏部員外郎董{分廾}言:「臣聞戎、祀,國之大事,而宗廟之祭,又祀之大者也。大祀,禘祫為重,祫大禘小,則袷為莫大焉。今戎事方殷,祭祀之禮未暇遍舉,然事有違經戾古,上不當天地神祇之意,下未合億兆黎庶之心,特出于一時大臣好勝之臆說,而行之六十年未有知其非者。顧雖治兵禦戎之際,正厥違誤,宜不可緩。仰惟太祖受天明命,混一區宇,即其功德所起,宜祇享以正東向之尊。逮至仁宗,親行祫享,嘗議太祖東向,用昭正統之緒。當時在廷之臣,僉謂自古必以受命之祖乃居東向之位,本朝太祖乃受命之君,若論七廟之次,有僖祖以降四廟在上,當時大祫,止列昭穆而虛東向,蓋終不敢以非受命之祖而居之也。暨熙甯之初,僖祖以世次當祧,禮官韓維等據經有請,適王安石用事,奮其臆說,乃俾章衡建議,尊僖祖為始祖,肇居東向。馮京奏謂士大夫以太祖不得東向為恨,安石肆言以折之。已而又欲罷太祖郊配,神宗以太祖開基受命,不許,安石終不以為然。元祐之初,翼祖既祧,正合典禮。至於崇甯,宣祖當祧,適蔡京用事,一遵安石之術,乃建言請立九廟,自我作古,其已祧翼祖、宣祖並即依舊。循沿至今,太祖尚居第四室,遇大祫處昭穆之列。今若正太祖東向之尊,委合《禮經》。」
太常寺丞王普又言:「{分廾}所奏深得禮意,而其言尚有未盡。臣竊以古者廟制異宮,則太祖居中,而群廟列其左右;後世廟制同堂,則太祖居右,而諸室皆列其左。古者祫享,朝踐於堂,則太祖南向,而昭穆位於東西;饋食于室,則太祖東向,而昭穆位於南北。後世祫享一於堂上,而用室中之位,故唯以東向為太祖之尊焉。若夫群廟迭毀,而太祖不遷,則其禮尚矣。臣故知太祖即廟之始祖,是為廟號,非諡號也。惟我太宗嗣服之初,太祖廟號已定,雖更累朝,世次猶近,每於祫享,必虛東向之位,以其非太祖必不可居也。迨至熙寧,又尊僖祖為廟之始祖,百世不遷,祫享東向,而太祖常居穆位,則名實舛矣。儻以熙寧之禮為是,僖祖當稱太祖,而太祖當改廟號。然則太祖之名不正,前日之失大矣。今宜奉太祖神主居第一室,永為廟之始祖。每歲五享、告朔、薦新,止於七廟。三年一祫,則太祖正東向之位。太宗、仁宗、神宗南向為昭,真宗、英宗、哲宗北向為穆。五年一禘,則迎宣祖神主享於太廟,而以太祖配焉。如是,則宗廟之事盡合《禮經》,無複前日之失矣。」上曰:「太祖皇帝開基創業,始受天命,祫享宜居東向之位。」宰相趙鼎等奏曰:「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載在《禮經》,無可疑者。」
紹熙五年九月,太常少卿曾三複亦言:請祧宣祖,就正太祖東向之位,其言甚切。既而吏部尚書鄭僑等亦乞因大行祔廟之際,定宗廟萬世之禮,慰太祖在天之靈,破熙寧不經之論。今太祖為始祖,則太宗為昭,真宗為穆,自是而下以至孝宗,四昭四穆與太祖之廟而九。上參古禮,而不廢崇寧九廟之制,於義為允。又言:「治平四年,僖祖祧遷,藏在西夾室。至熙寧五年,王安石以私意使章衡等議,乃複祔僖祖以為始祖,又將推以配天,欲罷太祖郊配。韓維、司馬光等力爭,而安石主其說愈堅。孫固慮其罷太祖配天,建議以僖祖權居東向之位。既曰權居,則當厘正明矣。」詔從之。
閏十月,權禮部侍郎許及之言:「僖、順、翼、宣四祖,為太祖之祖考,所遷之主,恐不得藏於子孫之廟。今順、翼二祖藏於西夾室,實居太廟太祖之右。遇祫享,則於夾室之前,設位以昭穆焉。」於是詔有司集議,吏部尚書兼侍讀鄭僑等言:「僖祖當用唐興聖之制,立為別廟,順祖、翼祖、宣祖之主皆祔藏焉。如此,則僖祖自居別廟之尊,三祖不祔子孫之廟。自漢、魏以來,太祖而上,毀廟之主皆不合食,今遇祫,則即廟而享,于禮尤稱。」諸儒如樓鑰、陳傅良皆以為可,詔從之。
時朱熹在講筵,獨入議狀,條其不可者四,大略雲:「准尚書吏部牒,集議四祖祧主宜有所歸。今詳群議雖多,而皆有可疑。若曰藏之夾室,則是以祖宗之主下藏於子孫之夾室。至於祫祭,設幄於夾室之前,則亦不得謂之祫。欲別立一廟,則喪事即遠,有毀無立。欲藏之天興殿,則宗廟、原廟不可相雜。議者皆知其不安,特以其心欲尊奉太祖三年一袷時暫東向之故,其實無益于太祖之尊,而徒使僖祖、太祖兩朝威靈,相與校強弱於冥冥之中。今但以太祖當日追尊帝號之令而默推之,則知今日太祖在天之靈,必有所不忍而不敢當矣。又況僖祖祧主遷于治平,不過數年,神宗複奉以為始祖,已為得禮之正而合于人心,所謂'有其舉之,莫敢廢者 '。」又言:「當以僖祖為始祖,如周之後稷,太祖如周之文王,太宗如周之武王,與仁宗之廟,皆萬世不祧;昭穆而次,以至高宗之廟亦萬世不祧。」又言:「元祐大儒程頤以為王安石言'僖祖不當祧',複立廟為得禮。竊詳頤之議論與安石不同,至論此事則深服之,足以見義理人心之所同,固有不約而合者。特以司馬光、韓維之徒皆是大賢,人所敬信,其議偶不出此,而安石乃以變亂穿鑿得罪於公議,故欲堅守二賢之說,並安石所當取者而盡廢之。今以程頤之說考之,則是非可判矣。」
議既上,召對,令細陳其說。熹先以所論畫為圖本,貼說詳盡,至是出以奏陳久之。上再三稱善,且曰:「僖祖自不當祧,高宗即位時不曾祧,壽皇即位,太上即位,亦不曾祧,今日豈可容易?可於榻前撰數語,逕自批出。」熹方懲內批之弊,因乞降出劄子,再令臣僚集議,上亦然之。熹既退,即進擬詔意,以上意諭廟堂,則聞已毀四祖廟而遷之矣。
時宰臣趙汝愚既以安石之論為非,異議者懼其軋己,藉以求勝,事竟不行。熹時以得罪,遺汝愚書曰:「相公以宗子入輔王室,而無故輕納妄議,拆祖宗之廟以快其私,欲望神靈降歆,垂休錫羨,以永國祚於無窮,其可得乎?」時太廟殿已為十二室,故孝宗升祔,而東室尚虛。熹以為非所以祝延壽康之意,深不然之,因自劾不堪言語侍從之選,乞追奪待制,不許。及光宗祔廟,遂複為九世十二室。蓋自昌陵祔廟,逾二百年而後正太祖之位。慶元二年四月,禮部太常寺言:「已於太廟之西,別建僖祖廟,及告遷僖、順、翼、宣帝后神主詣僖祖廟奉安。所有今年孟冬祫享,先詣四祖廟室行禮,次詣太廟,逐幄次行禮。」
理宗紹定四年九月丙戌,京師大火,延及太廟。太常少卿度正言:「伏見近世大儒侍講朱熹詳考古禮,尚論宗廟之制,畫而為圖,其說甚備。然其為制,務效于古而頗更本朝之制,故學士大夫皆有異論,遂不能行。今天降災異,火發民家,延及宗廟,舉而行之,莫此時為宜。臣于向來備聞其說,今備員禮寺,適當此變,若遂隱默,則為有負,謹為二說以獻。其一,純用朱熹之說,謂本朝廟制未合于古,因畫為圖,謂僖祖如周後稷,當為本朝始祖。夫尊僖祖以為始祖,是乃順太祖皇帝之孝心也。始祖之廟居於中,左昭右穆各為一廟,門皆南向,位皆東向。祧廟之主藏于始祖之廟夾室,昭常為昭,穆常為穆,自不相亂。三年合食,則並出祧廟之主,合享于始祖之廟。始祖東向,群昭之主皆位北而南向,群穆之主皆位南而北向。昭穆既分,尊卑以定。其說合于古而宜於今,盡美盡善。舉而行之,祖宗在天之靈必歆享於此,而垂祐於無窮也。其一說,則因本朝之制,而參以朱熹之說。蓋本朝廟制,神宗嘗命禮官陸佃討論,欲復古制,未及施行。渡江以來,稽古禮文之事,多所未暇。今欲驟行更革,恐未足以成其事,而徒為紛紛。或且仍遵本朝之制,自西徂東,並為一列。惟於每室之後,量展一間,以藏祧廟之主。每室之前,量展二間,遇三年袷享,則以帷幄幕之,通為一室,盡出諸廟主及祧廟主並為一列,合食其上。前乎此廟為一室,凡遇袷享,合祭於其室,名為袷享,而實未嘗合。今量展此三間,後有藏祧主之所,前有祖宗合食之地,於本朝之制,初無大段更革,而頗已得三年大袷之義。今來朝廷若能舉行朱熹前議,固無以加;如其不然,姑從後說,亦為允當,不失禮意。然宗廟之禮,儻無其故,何敢妄議?今因大火之後,若加損益,亦惟其時,乞賜詳議。」有旨,令侍從、禮部、太常集議,後竟不行。
志第六十一禮十一(吉禮十一)
○時享薦新加上祖宗諡號廟諱
時享。太祖乾德六年十月,判太常寺和峴上言:「按《禮閣新儀》,唐天寶五年,詔享太廟宜祭料外,每室加常食一牙盤。將來享廟,欲每室加牙盤食,禘祫、時享亦准此制。」
太宗太平興國六年十二月,太常禮院言:「今月二十三日,臘享太廟。緣孟冬已行時享,冬至又嘗親祀。按禮每歲五享,其禘祫之月即不行時享,慮成煩數,有爽恭虔。今請罷臘日薦享之禮,其孝惠別廟即如式。」從之。
淳化三年十月八日,太常禮院言:「今年冬至,親祀南郊,前期朝享太廟,及奏告宣祖、太祖室。常例,每遇親祀,設朔、望兩祭,乃是十一月內三祭,太廟兩室又行奏告之禮,煩則不恭。又十一月二十日,皇帝朝享,去臘享日月相隔,未為煩數。欲望權停是月朔、望之祭,其臘享如常儀。」從之。
真宗景德三年正月,畫日乙卯孟享太廟。其日以鄆王外欑,改用辛酉。十月十日,孟冬薦享。其月,明德皇后園陵,有司言:「故事,大祠與國忌日同日者,其樂備而不作,今請如例。」從之。四年七月,以莊穆皇后祔享,權停孟享。
大中祥符三年十二月,帝謂王旦等言:「來年正月十一日孟享太廟,而有司擇八日宴,已在享廟致齋中。又七日上辛,祀昊天上帝。」王欽若言:「若移宴日避祀事,即自天慶節以來皆有所妨。」馮拯言:「上辛不可移,薦享宗廟是有司擇日,於禮無嫌。」帝曰:「當詢禮官。」終以契丹使發有常期,又將西巡,故不及改。
八年,兼宗正卿趙安仁言:「准詔以太廟朔望上食品味,令臣詳定。望自今委禦廚取親享廟日所上牙盤例,參以四時珍膳,選上局食手十人,赴廟饌造,上副聖心,式表精愨。」詔:所上食味,委宮闈令監造訖,安仁省視之。
神宗元豐三年十月,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祠禴嘗蒸之名,春夏則物未成而祭薄,秋冬則物成而禮備。今太廟四時雖有薦新,而孟享禮料無祠禴蒸嘗之別。伏請春加韭、卵,夏加麥、魚,秋加黍、豚,冬加稻、雁,當饋熟之節,薦於神主。其籩豆於常數之外,別加時物之薦,豐約各因其時,以應古禮。」從之。
六年十一月,帝親祠南郊。前期三日,奉仁宗、英宗徽號冊寶於太廟。是日,齋於大慶殿。翌日,薦享于景靈宮。禮畢,帝服通天冠、絳紗袍,乘玉輅至太廟,宰臣、百官班迎於廟門。侍中跪請降輅,帝卻乘輿,步入廟,趍至齋宮。翌日,帝服靴袍至大次。有司奏中嚴、外辦,禮儀使跪奏請行事。帝服袞冕以出,至東門外,殿中監進大圭,帝執以入,宮架樂作,升東階,樂止。登歌樂作,至位,樂止。太祝、宮闈令奉諸室神主於坐,禮儀使贊曰:「有司謹具,請行事。」帝再拜,詣罍洗,登歌樂作,降階,樂止。宮架樂作,至洗南,北向,樂止。帝搢圭,盥帨,洗瓚、拭瓚訖,執圭。宮架樂作,升堂,樂止。登歌樂作,殿中監進鎮圭。帝搢大圭,執鎮圭,詣僖祖室,樂止。登歌奏《里安》之曲。至神坐前,北向跪,奠鎮圭於繅藉,執大圭跪,三上香,執瓚裸地,奠瓚,奉幣。奠訖,執圭,俯伏,興,出戶外,北向再拜。內侍舉鎮圭以授殿中監。至次室行事,皆如前儀。帝還位,登歌樂作,至位,樂止。宮架《興安》之樂作,文舞九成,止。禮部、戶部尚書以次官奉逐室俎豆,宮架《豐安》樂作,奠訖,樂止。帝再詣罍洗,登歌樂作,降階,樂止。宮架樂作,至洗南,北向立,樂止。帝搢圭,盥帨,洗爵、拭爵訖,執圭。宮架樂作,帝升東階,樂止。登歌樂作,至僖祖室,樂止。宮架樂作,帝搢圭跪,受爵,祭酒,三奠爵,執圭,俯伏,興,出戶外,北向立,樂止。太祝讀冊文,帝再拜。詣次室,皆如前儀。帝還位,登歌樂作,至位,樂止。文舞退,武舞進,宮架《正安》之樂作,亞獻以次行事如前儀,樂止。帝詣飲福位,登歌樂作,至位,樂止。宮架《僖安》樂作,帝再拜,搢圭跪,受爵,祭酒,三啐酒,奠爵,受俎,奠俎,受摶黍,奠黍豆,再受爵,飲福酒訖,奠爵,執圭,俯伏,興,再拜,樂止。帝還位,登歌樂作,至位,樂止。太常博士遍祭七祀、配享功臣。戶部、禮部尚書徹俎豆,登歌《豐安》樂作,徹訖,樂止。禮直官曰「賜胙」,行事、陪祠官皆再拜,宮架《興安》樂作,一成,止。太祝、宮闈令奉神主入諸祏室。禮儀使跪奏禮畢,登歌樂作,帝降階,樂止。宮架樂作,出東門,殿中監受大圭,歸大次,樂止。有司奏解嚴,轉仗赴南郊。
初,國朝親享太廟,儀物有制。熙寧以來,率循舊典,元豐命官詳定,始多損益。元年,詳定郊廟禮文所言:「古者納牲之時,王親執鸞刀,啟其毛,而祝以血毛詔於室。今請改正儀注,諸太祝以毛血薦於神坐訖,徹之而退。唐崔沔議曰:'毛血盛於盤。'《開元》、《開寶通禮》及今儀注皆盛以豆。禮以豆盛菹醢,其薦毛血當盛以盤。」又言:「三牲骨體俎外,當加牛羊腸胃、豕膚俎各一。又古者祭祀無迎神、送神之禮,其初祭及末,皆不當拜。又宜令戶部陳歲貢以充庭實,如古禮,仍以龜為前,金次之,玉帛又次之,余居後。又《周禮》大宗伯之職,凡享,蒞玉鬯。今以門下侍郎取瓚進皇帝,侍中酌鬯進瓚,皆未合禮。請命禮部尚書奉瓚臨鬯,禮部侍郎奉盤,以次進,皇帝酌鬯裸地訖,侍郎受瓚並盤而退。」又言:「皇帝至阼階,乃令太祝、宮闈令始奉神主置於坐,行禮畢,皇帝俟納神主,然後降階。」並從之。
又言:「神坐當陳於室之奧東面。當行事時,皇帝立于戶內西向,即拜於戶內。有司攝事,晨稞饋食,亦立於戶內西向,更不出戶而拜。其堂上薦腥,則設神坐于扆前南向,皇帝立于中堂北向。有司攝事同此。」詔俟廟製成取旨。
又請:「諸廟各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於戶內之東西面,皇帝行三獻禮畢,於此受嘏。」又言:「每室所用幾席,當如《周禮》,改用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幾。凡祭祀,皆繅次各加一重,並莞筵一重為五重。」又言:「古者宗廟九獻,皇及後各四,諸臣一。自漢以來為三獻,後無入廟之事,沿襲至今。若時享則有事於室,而無事於堂;禘祫則有事於堂,而無事於室。室中神位不在奧,堂上神位不當扆,有饋食而無朝踐。度今之宜,以備古九獻之意,請室中設神位於奧東面,堂上設神位於戶外之西南面,皇帝立于戶內西南,稞鬯為一獻;出戶立於扆前,北向,行朝踐薦腥之禮為再獻;皇帝立于戶內西面,行饋食薦熟之禮為三獻。」詔並候廟製成取旨。
又請:「三年親祠,並祫享及有司攝事,每室並用太牢及制幣。宗廟堂上蕭以求陽,而有司行事茅香,宜易用蕭。灌鬯于地以求陰,宜束茅沃酒以象神之飲。凡幣皆埋於西階東,冊則藏有司之匱。」又請:「除去殿下板位及小次,而設皇帝板位於東階之上,西向。」又請:「凡奏告、祈禱、報謝,用牲牢祭饌,並出帝后神主,以明天地一體之義。又古者祭祀,兼薦上古、中古及當世之食,唐天寶中,始詔薦享每室加常食一牙盤,議者以為宴私之饌可薦寢宮,而不可瀆於太廟,宜罷之。古者吉祭必以其妃配,不特拜,請奠副爵無特拜。《儀禮》曰:'嗣舉奠。'請皇帝祭太廟,既稞之後,太祝以斝酌奠于鉶之南,俟正祭嘏訖,命皇子舉奠而飲。」
又請:「命刑部尚書一員以奉大牲,兵部尚書一員奉魚十有五。仍令腥熟之薦,朝享、四孟及臘享,皆設神位于戶內南向。其稞將於室,朝踐於堂,饋熟於室,則於奧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幾。當筵前,設饋食之豆八,加豆八,以南為上。鉶三,設于豆之南。南陳牛鉶居北,羊鉶在牛鉶之南,豕鉶在羊鉶之南。羞豆二,曰酏食、糝食,設於薦豆之北。大羹湆盛以登,設於羞豆之北。九俎設於豆之東,三三為列,以南為上。肵俎一,當臘俎之北,縱設之。牲首俎在北牖下,簠簋設于俎南,西上。籩十有八,設於簠簋之南,北上。戶外之東設尊彝,西上,南肆。胙階之東設六罍,其三在西,以盛玄酒,其三在東,以盛三酒。堂下陳鼎之位,在東序之南,居洗之西,皆西面北上。匕皆加於鼎之東,俎皆設於鼎之西,西肆。肵俎在北,亦西肆。若廟門外,則陳鼎於東方,各當其鑊,而在其鑊之西,皆北面北上。」
又請:「既晨稞,諸太祝入,以血毛奠神坐。太官令取肝,以鸞刀制之,洗于鬱鬯,貫以膋,燎於爐炭。祝以肝膋入,詔神於室,又出以隋祭于戶外之左,三祭于茅菹。當饋熟之時,祝取菹擩於醢,祭於神坐前,豆間三。又取黍稷肺祭,祭如初,藉以白茅。既祭,宮闈令束而瘞之於西階東。若郊祀天地,則當進熟之時,祝取菹及黍稷肺,祭於正配神坐前,各三祭,畢,郊社令束茅菹而燔瘞之。祀天燔,祭地瘞,縮酒之茅,或燔或瘞,當與隋祭之菹同。」又言:「古者吉祭有配,皆一屍。其始祝洗酌奠,奠于鉶南,止有一爵。及主人獻屍,主婦亞獻,賓長三獻,亦止一爵。請罷諸室奠副爵。其祫享別廟,皇后自如常禮。應祠告天地、宗廟、社稷,並用牲幣。如唐置太廟局令,以宗正丞充,罷攝知廟少卿,而宮闈令不預祠事。」又言:「晨稞之時,皇帝先搢大圭,上香、稞鬯、復位,候作樂饋食畢,再搢大圭,執鎮圭,奠於繅藉。次奠幣、執爵,庶禮神並在降神之後。」從之。
八年,太常寺言:「故事,山陵前,宗廟輟祭享,朔望以內臣行薦食之禮,俟祔廟畢仍舊。今景靈宮神禦殿已行上食,太廟朔望薦食自當請罷。」從之。
元祐七年,詔複用牙盤食。舊制,並於禮饌外設,元豐中罷之,禮官呂希純建議曰:「先王之祭,皆備上古、中古及今世之食。所設禮饌,即上古、中古之食,牙盤常食,即今世之食。議者乃以為宗廟牙盤原于秦、漢陵寢上食,殊不知三代以來,自備古今之食。請依祖宗舊制,薦一牙盤。」從之,乃更其名曰薦羞。希純又請:「帝后各奠一爵,後爵謂之副爵。今帝后惟奠一爵共用,瀆禮莫甚。請設副爵,亦如其儀。」
大觀四年,議禮局言:「太廟每享,各設太尊二,則是以追享、朝享之尊,施之於禴祠蒸嘗,失禮尤甚。請今四時之享,不設太尊。」又言:「圭瓚之制,親祀以塗金銀瓚,有司行事以銅瓚,其大小長短之制皆不如禮,請改以應古制。」又言:「太廟圭瓚、別廟璋瓚,舊用瑉石,請改用玉。」又言:「新定太廟陳設之儀,盡依周制,籩豆各用二十有六,簠簋各八。以籩二十有六為四行,以右為上,羞籩二為第一行,朝事籩八次之,饋食籩八又次之,加籩八又次之。豆二十有六為四行,以左為上,羞豆二為第一行,朝事豆八次之,饋食豆八又次之,加豆八又次之。簠八為二行,在籩之外,簋八為二行,在豆之外。籩豆所實之物,悉如《周禮》籩人、醢人之制,惟簠以稻粱,簋以黍稷,而茅菹以FF,蚳醢以蜂子代之。」又言:「宗廟之祭用太牢而三鉶,實牛、羊、豕之羹,固無可論者。至於太羹止設一登,以《少牢饋食禮》考之,則少牢者羊、豕之牲也。佐食羞兩鉶,司士進湆二豆。三牲之祭,鉶既設三,則登亦如其數。請太廟設三登,實牛、羊、豕之湆以為太羹,明堂亦如之。」
高宗建炎三年,奉安神主于溫州,權用酒脯。紹興五年,臨安府建太廟,始用特羊,十年改用少牢。其廟享之禮,七年祀明堂于建康,以徽宗之喪,太常少卿吳表臣援熙寧故事,謂當英宗喪未除,不廢景靈宮、太廟之禮。翰林學士朱震以為不然,謂:「《王制》:'喪三年不祭,惟天地、社稷越紼行事。'孰謂三年之喪,而可以見宗廟行吉禮乎?」吏部尚書孫近等言:「按《春秋》:'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寢,蒸嘗禘於廟。'杜預謂:「新主既特祀於寢,則宗廟常祀,自當如舊。'又熙甯元年,神宗諒暗,用景德故事,躬行郊廟之禮。今明堂大禮,已在以日易月服除之後,皇帝合享太廟,所有鹵簿、鼓吹及樓前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
三十二年,孝宗即位,擇日朝享太廟。禮部言:「牲牢、禮料、酒、齊等物,並如五享行之。」紹熙五年,甯宗即位,時有孝宗之喪。閏十月,浙東提舉李大性言:「自漢文帝以來,皆即位而謁廟。陛下龍飛已閱三月,未嘗一至宗廟行禮。鑾輿屢出,過太廟門而不入,揆之人情,似為闕典。乞早擇日,恭謁太廟。」詔乃遵用三年之制。吏部員外郎李謙請以來年正月上日躬行告廟之禮。禮寺以為俟皇帝從吉,討論施行。理宗即位,行三年之喪,初行明堂朝享,以大臣攝事,即吉後,始行親享之禮。
薦新。太宗雍熙二年十一月,宗正寺言:「准詔,送兔十頭充享太廟。按《開寶通禮》,薦新之儀,詣僖祖室戶前,盥洗酌獻訖,再拜,次獻諸室如上禮。」遂詔曰:「夫順時蒐狩,禮有舊章,非樂畋遊,將薦宗廟,久隳前制,闕孰甚焉。爰遵時令,暫狩近郊,既躬獲禽,用以薦俎。其今月十一日畋獵,親射所獲田禽,並付所司,以備太廟四時薦享,著為令。」
景祐二年,宗正丞趙良規言:「《通禮》著薦新凡五十餘物,今太廟祭享之外唯薦冰,其餘薦新之禮,皆寢不行。宜以品物時新,所司送宗正,令尚食簡擇滋味與新物相宜者,配以薦之。」於是禮官、宗正條定:「逐室時薦,以京都新物,略依時訓,協用典章。請每歲春孟月薦蔬,以韭以菘,配以卵。仲月薦冰,季月薦蔬以筍,果以含桃。夏孟月嘗麥,配以彘,仲月薦果,以瓜以來禽,季月薦果,以芡以菱。秋孟月嘗粟嘗穄,配以雞,果以棗以梨,仲月嘗酒嘗稻,蔬以茭筍,季月嘗豆嘗蕎麥。冬孟月羞以兔,果以栗,蔬以藷藇,仲月羞以雁以獐,季月羞以魚。凡二十八種,所司烹治。自彘以下,令禦廚於四時牙盤食烹饌,蔔日薦獻,一如《開寶通禮》。」又太常禮院言:「自來薦冰,惟薦太廟逐室帝主,後主皆闕。謹按朔望每室牙盤食,帝后同薦。又按《禮》:'有薦新如朔奠。'詳此獻祀,帝后主別無異等之義。今後前廟逐室後主,欲乞四時薦新,並如朔望牙盤例,後廟、奉慈廟如太廟之禮。」
皇祐三年,太常寺王洙言:「每內降新物,有司皆擇吉日,至涉三四日,而物已損敗。自今令禮部預為關報,於次日薦之,更不擇日。」
元豐元年,宗正寺奏:「據太常寺報,選日薦新兔、藷藇、栗黃。今三物久粥於市,而廟猶未薦,頗違禮意。蓋節序有蚤晏,品物有後先,自當變通,安能齊一?又唐《開元禮》,薦新不出神主。今兩廟薦新,及朔望上食,並出神主。請下禮官參定所宜。」
詳定所言:「古者薦新於廟之寢,無屍,不蔔日,不出神主,奠而不祭。近時擇日而薦,非也。天子諸侯,物熟則薦,不以孟仲季為限。《呂氏 ·月令》,一歲之間八薦新物,《開元禮》加以五十餘品。景祐中,禮官議以《呂紀》簡而近薄,唐令雜而不經,於是更定四時所薦凡二十八物,除依《詩》、《禮》、《月令》外,又增多十有七品。雖出一時之議,然歲時登薦,行之已久。依于古則太略,違於經則無法。今欲稍加刊定,取其間先王所嘗享用膳羞之物,見於經者存之,不經者去之。請自今孟春薦韭以卵,羞以葑,仲春薦冰,季春薦筍,羞以含桃;孟夏嘗麥以彘,仲夏嘗雛以黍,羞以瓜,季夏羞以芡以菱;孟秋嘗粟與稷,羞以棗以梨,仲秋嘗麻嘗稻,羞以蒲,季秋嘗菽,羞以兔以栗;孟冬羞以雁,仲冬羞以麕,季冬羞以魚。今春不薦鮪,誠為闕典。請季春薦鮪,無則闕之。舊有林檎、蕎麥、藷藇之類,及季秋嘗酒,併合刪去。凡新物及時出者,即日登獻,既非正祭,則不當蔔日。《漢儀》嘗韭之屬,皆於廟而不在寢,故《韋玄成傳》以為廟歲二十五祠,而薦新在焉。自漢至於隋、唐,因仍其失,薦新雖在廟,然皆不出神主。今出神主,失禮尤甚。請依《五禮精義》,但設神座,仍候廟成,薦新於寢。」詔依所定,如鮪闕,即以魴鯉代之。既而知宗正丞趙彥若言:「禮院以仲秋茭萌不經,易以蒲白。今仲秋蒲無白,改從春獻。」
大觀,禮局亦言:「薦新雖系以月,如櫻、筍三月當進,或萌實未成,轉至孟夏之類,自當隨時之宜,取新以薦。」政和四年,比部員外郎何天衢言:「祭不欲數,數則煩,祭不欲疏,疏則怠。先王建祭祀之禮,必得疏數之中,未聞一日之間,遂行兩祭者也。今太廟薦新,有與朔祭同日者。夫朔祭行於一月之首,不可易也。若夫薦新,則未嘗蔔日,一月之內,皆可薦也。新物未備,猶許次月薦之,亦何必同朔日哉?」自是薦新偶與朔祭同日,詔用次日焉。中興仍舊制。
加上祖宗諡號。太祖建隆元年九月,太常禮院言:「謹按唐大中初,追尊順宗、憲宗諡號,皇帝于宣政殿授玉冊,遣宰臣以下持節奉冊赴太廟。授冊日,帝既禦殿,百僚拜訖,降階跪授冊于太尉,候太尉奉冊出宣政門,然後升殿。凡皇帝行禮,皆太常卿贊導奉引。」奏可。是月二十七日,帝禦崇元殿,備禮遣使奉冊上四廟諡號。皇帝高祖府君冊曰:「孝曾孫嗣皇帝臣某,再拜稽首上言,伏以昊天有命,皇宋勃興,括厚載以開階,宅中區而撫運,夷夏蠻貊,罔不獻誠,山川鬼神,罔不受職。非臣否德,肇此丕圖,實賴先正儲休,上玄降鑒,既虔膺於大寶,乃眇覿於遐源,敢遵歷代之規,式薦配天之號。謹遣使司空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王溥、副使兵部尚書李濤奉寶冊,上尊諡曰文獻皇帝,廟號僖祖,皇帝高祖母崔氏曰文懿皇后。」皇曾祖府君冊曰:「伏以天命匪忱,惟歸於有德,人文設教,必始於貽謀。乘時既肇于興王,報本敢稽于尊祖。非隆徽稱,則大享何以配神,非鏤良瑉,則洪烈何由垂世?方作《猗那》之頌,永嚴昭穆之容。謹遣使王溥、副使李濤奉冊寶,上尊諡曰惠元皇帝,廟號順祖,皇曾祖母桑氏曰惠明皇后。」皇祖驍衛府君冊曰:「伏以人瞻烏止,運葉龍飛。非發源之長,析派不能通上漢;非積基之厚,嗣孫不能有中區。今人紀肇修,孝思罔極,酌百王之損益,薦四廟之蒸嘗。謹遣使王溥、副使李濤奉寶冊,上尊諡曰簡恭皇帝,廟號翼祖,皇祖母京兆郡太夫人劉氏曰簡穆皇后。」聖考太尉府君冊曰:「昔者流火開祥,周發薦文王之號,黃星應運,曹丕揚魏祖之功。鹹因致孝之誠,式展尊親之義,爰遵大典,亟上尊稱。謹遣使王溥、副使李濤奉冊寶,上尊諡曰昭武皇帝,廟號宣祖。」禮畢,群臣進表奉慰。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正月甲戌,上太祖英武聖文神德皇帝。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帝於朝元殿備禮,奉祖宗尊諡冊寶,再拜授攝太尉王旦奉之以出,安太祖冊寶于玉輅,太宗冊寶于金輅,詣太廟,奉上太祖曰啟運立極英武聖文神德玄功大孝皇帝,太宗曰至仁應道神功聖德文武大明廣孝皇帝。禮畢,親行朝享之禮。天禧元年正月九日,加上六室尊諡二字:僖祖曰文獻睿和皇帝,順祖曰惠元睿明皇帝,翼祖曰簡恭睿德皇帝,宣祖曰昭武睿聖皇帝,太祖曰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太宗曰至仁應道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禮畢,群臣拜表稱賀。十一日,帝行朝享之禮。
仁宗天聖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加上真宗諡曰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慶曆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加上真宗諡曰膺符稽古成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
神宗元豐六年五月,改加上尊諡作奉上徽號。十一月二日,奉上仁宗徽號曰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又上英宗徽號曰體乾膺曆隆功盛德憲文肅武睿神宣孝皇帝。
哲宗紹聖二年正月,帝謂輔臣曰:「祖宗諡號,各加至十六字。神宗皇帝今止初諡,尚未增加,宜考求典故以聞。」宰臣章惇等對曰:「祖宗加諡,歲月不定。真廟初加八字,是天聖二年。今神宗祔廟已十年,故事加徽號必在南郊前,謹如聖旨討閱以聞。」四月二十七日,詔加上神宗皇帝徽號,于大禮前三日行禮。九月十六日,奉上冊寶曰神宗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
徽宗崇寧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更定神宗徽號曰體元顯道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又奉哲宗徽號曰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大觀元年九月,加上僖祖徽號為十六字,曰立道肇基積德起功懿文憲武睿和至孝皇帝。政和三年十一月五日,加上神宗、哲宗徽號。前二日,皇帝禦大慶殿,奉神宗冊寶授太師、魯國公蔡京,載以玉輅,奉哲宗冊寶授少師、太宰何執中,載以金輅,並詣太廟幄殿,奉安以俟。四日,皇帝詣景靈宮行禮,赴太廟宿齋。五日,服袞冕,恭上神宗冊寶於本室,曰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又上哲宗冊寶於本室,曰憲元繼道世德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次行朝享,禮畢,赴南郊青城宮。
紹興十二年十一月,詔議加上徽宗徽號曰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十三年正月九日,皇帝禦文德殿,命宰臣秦檜奏請太廟。十日,內殿宿齋,文武百僚集於發冊寶殿門幕次,次禮儀使、閣門官、太常博士、禮直官分立禦幄前,次分引百僚入就殿下,東西相向立定,禮直官引奉冊寶使、侍中、中書令、舉寶舉冊官詣殿下西階之西,東向立。俟齋室簾降,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禮部侍郎奏中嚴外辦。次禮直官、太常博士引禮儀使當幄前俯伏跪奏:「禮儀使臣某言,請皇帝行奉上徽宗皇帝發冊寶之禮。」奏訖,俯伏,興。簾卷,前導官前導皇帝出幄,執大圭,詣冊寶幄東褥位,西向立,禮儀使奏請再拜,皇帝再拜,三上香,再拜,在位官皆再拜。前導還褥位,西向立,侍中、中書令、舉冊舉寶官升殿,入冊寶幄。舉冊寶官俱搢笏跪,舉冊寶與侍中、中書令奉冊寶進行,皇帝後從,降自西階,至殿下褥位,南向立。禮儀使奏皇帝再拜,舉冊官奉冊,舉寶官奉寶,皇帝搢大圭,跪奉受冊寶使,皇帝執大圭再拜,在位官皆再拜。持節者持節導冊寶進行,出殿正門。禮儀使奏禮畢。皇帝釋大圭,升自東階,入齋室。禮部郎中奏解嚴。次冊寶出北宮門,奉冊寶使以下騎從,至太廟靈星門外下馬,步從至太廟南神門外。次日,文武百僚集於太廟幕次,分引詣殿下再拜,冊寶使詣各室行奠獻禮。次贊者引舉冊官舉冊。,舉寶官舉寶,禮直官引侍中、中書令前導冊寶入自南正門,至殿西階下權置定,各再拜。次詣徽宗室,冊寶使俯伏跪奏稱:「嗣皇帝臣某,謹遣臣等奉徽號冊寶。」奉訖,俯伏,興。舉冊官舉冊進,中書令跪讀冊文,舉寶官舉寶進,侍中跪讀寶文,冊寶使以下各再拜,至冊寶幄安奉。禮畢,以次退。次文武百僚奉表稱賀。
紹熙二年八月,詔上高宗徽號曰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慶元三年,上孝宗徽號曰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嘉泰三年,上光宗徽號曰循道憲仁明功茂德溫文順武聖哲慈孝皇帝。寶慶三年,上甯宗徽號曰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睿恭孝皇帝。鹹淳二年,上理宗徽號曰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並如紹興十三年儀注。
廟諱。紹興二年十一月,禮部、太常寺言:「淵聖皇帝禦名,見於經傳義訓者,或以威武為義,或以迴旋為義,又為植立之象,又為亭郵表名,又為圭名,又為姓氏,又為木名,當各以其義類求之。以威武為義者,今欲讀曰'威';以迴旋為義者,今欲讀曰'旋';以植立為義者,今欲讀曰'植';若姓氏之類,欲去'木 '為'亙'。又緣漢法,'邦'之字曰'國','盈'之字曰'滿',止是讀曰'國'、曰'滿',其本字見於經傳者未嘗改易。司馬遷,漢人也,作《史記》,曰:'先王之制,邦內畿服,邦外侯服。'又曰:'盈而不持則傾。'於'邦'字、'盈'字亦不改易。今來淵聖皇帝禦名,欲定讀如前外,其經傳本字,即不當改易,庶幾萬世之下,有所考證,推求義類,別無未盡。」三十二年正月,禮部、太常寺言:「欽宗祔廟,翼祖當遷。於正月九日,先遷翼祖皇帝、簡穆皇后神主奉藏於夾室。所有以後翼祖皇帝諱,依禮不諱。」詔恭依。
紹熙元年四月,詔:「今後臣庶命名,並不許犯祧廟正諱。如名字見有犯祧廟正諱者,併合改易。」
嘉定十三年十月,司農寺丞嶽珂言:「孝宗舊諱從'伯'從'玉'從'宗'。考國朝之制,祖宗舊諱二字者,皆著令不許並用。」又言「欽宗舊諱二字,其一從 '■'從'旦',其一從'火'從'亙',皆合回避。乞並下禮、寺討論,頒降施行。」既而禮、寺討論:「所有欽宗、孝宗舊諱,若二字連用,併合回避,宜從本官所請,刊入施行。」從之。
志第六十二禮十二(吉禮十二)
○後廟景靈宮神禦殿功臣配侑群臣家廟
後廟之制。建隆三年,追冊會稽郡夫人賀氏曰孝惠皇后,止就陵所置祠殿奉安神主,薦常饌,不設牙盤祭器。乾德元年,孝明皇后王氏崩,始議置廟及二後先後之次。太常博士和峴請共殿別室,以孝明正位內朝,請居上室;孝惠緣改葬,不造虞主,與孝明同祔,宜居次室。禮院又言:「後廟祀事,一準太廟,亦當立戟。」及太祖祔廟,有司言:「合奉一後配食。按唐睿宗追諡肅明、昭成二後,至睿宗崩,獨昭成以帝母之重升配,肅明止享於儀坤廟。近周世宗正惠、宣懿二後並先崩,正惠無位號,宣懿居正位,遂以配食。今請以孝明皇后配,忌日行香廢務,其孝惠皇后享于別廟。」從之。
太平興國元年,追冊越國夫人符氏為懿德皇后,尹氏為淑德皇后,並祔後廟。
至道三年,孝章皇后宋氏祔享,有司言:「孝章正位中壺,宜居上室,懿德追崇後號,宜居其次。」詔孝章殿室居懿德下。六月,禮官議:「按太平興國中追冊定諡,皆以懿德居上。淳化初,宗正少卿趙安易言,別廟祭享,懿德在淑德之上,未測升降之由。其時敕旨依舊懿德在上。按《江都集禮》,晉景帝即位,夏侯夫人應合追尊。散騎常侍任茂、傅玄等議雲:'夏侯夫人初歸景帝,未有王基之道,不及景帝統百揆而亡,後妃之化未著遠邇,追尊無經義可據。'今之所議,正與此同。且淑德配合之初,潛躍之符未兆;懿德輔佐之始,藩邸之位已隆,然未嘗正位中宮,母臨天下。豈可生無尊極之位,沒升配享之崇?于人情不安,於典籍無據。唐順宗祔廟後十一年,始以莊憲皇后升配,憲宗祔廟後二十五年,始以懿安皇后升配。今請虛位,允協舊儀。」再詔尚書省集議及禮官同詳定。上議曰:「淑德皇后生無位號,沒始追崇,況在初潛,早已薨謝,懿德皇后享封大國,作配先朝,雖不及臨禦之期,且夙彰賢懿之美,若以升祔,當歸懿德。又詳周世宗正惠、宣懿配食故事,當時議以正惠追尊位號,請以宣懿為配。是時以太后在位,疑宣懿祔廟之後,立忌非便。議者引晉哀帝時何太后在上,尊所生周氏為太妃,封其子為琅邪王。及太妃薨,帝奔喪琅邪第,七月而葬。此則奔喪行服,尚不厭降,即忌日廢務,於理無嫌。今禮官引唐順、憲二宗廟,享虛位之文,夫即追冊二後,即虛室亦為非便,請奉懿德神主升配。又按議者以周世宗神主祔廟,必若宣懿同祔,即正惠神主請加'太'字。今升祔懿德,請即加淑德'太'字,仍舊別廟。」詔:「以懿德配享,至於'太'者尊極之稱,加于母后,施之宗廟禮所未安。」乃不加「太」字,仍別廟配享。十二月,追尊賢妃李氏為元德皇太后。有司言:「按《周禮 ·春官》大司樂之職,'奏《夷則》,歌《仲呂》,以享先妣',謂薑嫄也。是帝嚳之妃,後稷之母,特立廟曰閟宮。晉簡文宣後以不配食,築室於外,歲時享祭。唐先天元年,始祔昭成、肅明二後於儀坤廟。又玄宗元獻楊後立廟於太廟之西。稽于前文,鹹有明據。望令宗正寺於後廟內修奉廟室,為殿三間,設神門、齋房、神廚,以備薦享。」
咸平元年,判太常禮院李宗訥等言:「元德皇太后別建廟室,淑德皇后亦在別廟,同是帝母而無'太'字。按唐穆宗三後,除宣懿升祔,正獻、恭僖二後並立別廟,各有'太'字。又開元初,太常議昭成皇太后,請不除'太'字,雲'入廟稱後,義系于夫,在朝稱太后,義系於子。如諡冊入陵,神主入廟,則當去太字'。按神主入廟之說,蓋為祔享太廟,以厭降故,不加'太'字,則本朝文懿諸後是也。如別建廟室,不可但稱皇后,則唐正獻、恭僖二太后是也。淑德皇后亦請加'太 '字,既加之後,望遷就元德新廟,居第一室,以元德次之,仍遷莊懷又次之。」詔下中書集議。兵部尚書張齊賢等奏:「宗廟神靈,務乎安靜。況懿德作合之始,逮事舅姑,躬執婦道,祔享之禮,宜從後先,伏請仍舊。又漢因秦制,帝母稱皇太后。檢詳去歲議狀,請加淑德'太'字,而詔不加之者,緣當時元德皇太后未行追冊。今冊命已畢,望依禮官所言。」三年四月乙卯,祔葬元德皇太后于永熙陵。有司言:「元德神主祔廟,准禮當行祔謁,載稽前典,有未合者。伏以追薦尊稱,奉加'太'字,崇建別廟,以備蒸嘗。況當禘祫之時,不預合食之列,廟享之制與諸後不同。俟神主還京,即祔廟室,薦獻安神,更不行祔謁之禮,每歲五享、禘祫如太廟儀。」
景德四年,奉莊穆皇后郭氏神主謁太廟,祔享于昭憲皇后。享畢,祔別廟,殿室在莊懷之上。帝祀汾陰,謁廟畢,親詣元德皇太后廟躬謝,自門降輦步入,酌獻如太廟,設登歌,兩省、禦史、宗室防禦使以上班廟內,余班廟外,遣官分告孝惠諸後廟。詔:「太廟、元德皇后廟享用犢,諸後廟親享用犢,攝事用羊、豕。」
五年,龍圖閣直學士陳彭年言:「禘祫日,孝惠、淑德二後神主自別廟赴太廟,祔簡穆皇后神主之下、太祖神主之上,此蓋用《曲台禮》別廟皇后禘祫祔享太廟之說。竊慮明靈合享,神禮未安,望詔禮官再加詳定。」有司言:「按《曲台禮》載禘祫之儀,則如皇后先祔別廟,遇禘祫祔享於太廟,如是昭後,即坐于祖姑之下,南向;如是穆後,即坐于祖姑之下,北向。又按博士殷盈孫議雲:'別廟皇后禘袷于太廟,祔于祖姑之下者,此乃皇后先沒,已造神主。如昭成、肅明之沒也,睿宗在位;元獻之沒也,玄宗在位;昭德之沒也,德宗在位。四後於太廟未有本室,故創別廟,當為太廟合食之主,故禘袷乃奉以入享,此明其後太廟有本室,即當遷祔。帝方在位,故皇后暫立別廟,禮本合食,故禘祫乃升太廟,以未有位,故祔祖姑之下。據《開寶通禮》與《曲台禮》同。今有司不達禮意,遇禘祫歲,尚以孝惠、孝章、淑德三後神主祔享祖姑之下,乃在太祖、太宗之上。按《禮》稱'婦祔祖姑',謂既卒哭之明日,此正禮也;稱'祖姑有三人,則祔於親者',注,玄謂 '舅之母死,而又有繼室二人,親者謂舅所生'。然則祖姑有三人同在祖室,明婦有數人亦當同在夫之本室,不可久祔于祖姑也。故《開元禮》但載肅明皇后別廟時享之儀,而無禘袷之禮,即知別廟時享及禘祫皆於本廟也。孝惠、孝章、淑德禘祫既祔太廟,則自今禘祫祔享本室,次於正主,庶協典禮。」六年,升祔元德皇后太宗廟室,詔以祔廟歲時為合享次序,而位明德皇后之次。
明道二年,判河南府錢惟演請以章獻、章懿二後並祔真宗之室。太常禮院議:「夏、商以來,父昭子穆,皆有配坐,每室一帝一後,禮之正儀。唐開元中,昭成、肅明二後始並祔于睿宗。今惟演引唐武宗母韋太后升祔穆宗,本朝孝明、孝章禘太祖故事。按穆宗惟韋後祔,太祖未嘗以孝章配。伏尋先帝以懿德配享太宗,及明德園陵禮畢,遂得升祔。元德太后自追尊後,凡十七年始克升祔。今章穆皇后著位長秋,祔食真宗,斯為正禮。章獻太後母儀天下,與明德例同,若從古禮,止應祀後廟,若便升祔,似非先帝慎重之意,又況前代無同日並祔之比,惟上裁之。」乃詔有司更議,皆謂:「章穆位崇中壺,與懿德有異,已祔廟室,自協一帝一後之文。章獻輔政十年,章懿誕育帝躬,功德莫與為比,退就後廟,未厭眾心。按《周官》大司樂職,'奏《夷則》,歌《小呂》,以享先妣'者,薑嫄也,帝嚳之妃,後稷之母,特立廟曰閟宮。宜別立新廟,奉安二太后神主,同殿異室,歲時薦享用太廟儀。別立廟名,自為樂曲,以崇世享。忌前一日,不禦正殿,百官奉慰,著之令甲。」乃作新廟兩廟間,名曰奉慈。
慶曆四年,從呂公綽言:「先帝特諡二後莊懷、莊穆,及上真宗文明武定章聖元孝之諡,郭後升祔,當正徽號,宜於郊禮前遣官先上寶冊,改'莊'為'章',止告太廟,更不改題。」遂如故事。將郊,所司導五後寶冊赴三廟,各於神門外幄次以待。奏告畢,皆納於室。俄又詔中書門下令禮官考故事,升祔章懿神主。禮院言:「章獻、章懿宜序章穆之次,章惠先朝遺制嘗踐太妃,至明道中始加懿號,與章懷頗同,請序章懷之次。太者生事之禮,不當施於宗廟。章獻以顧托之重,臨禦之勞,欲稱別廟,義無所嫌,屬之配室,禮或未順。」學士王堯臣等言:「章獻明肅盛烈丕功,非一惠可舉,諡告於廟,冊藏於陵,無容追減。章惠擁祐帝躬,並均顧複,故景祐中膺保慶之冊,義專系子,禮須別祠。章穆升附,歲月已深。奉慈三室,先後已定,若再議升降,則情有重輕,請如舊制。」中書門下覆議:「成憲在前,文考之意;配食一體,二慈之宜;奉承無私,陛下之孝。請如禮官及學士議。案祥符詔系章聖特旨,位敘先後,乞聖制定數,昭示無窮。」詔依所議。十月,文德殿奉安寶冊,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執圭。太常奏樂,百官宿廟堂。次日,有司薦享諸廟。寅時,複詣正衙,宰臣、行事官贊導冊寶至大慶殿庭發冊,出宣德門,攝太尉賈昌朝、陳執中受以赴奉慈廟上寶冊,告遷二主,皆塗「太」字,祔於太廟。
至和元年七月,有司奉詔立溫成皇后廟,享祭器數視皇后廟。後以諫官言,改為祠殿,歲時令宮臣薦以常饌。
治平元年,同判太常寺呂公著言:「按《喪服小記》'慈母不世祭'。章惠太后,仁宗嘗以母稱,故加寶慶之號。蓋生有慈保之勤,故沒有廟享之報。今于陛下恩有所止,禮難承祀,其奉慈廟,乞依禮廢罷。」
熙寧二年,命攝太常卿張掞奉章惠太后神主瘞陵園。
元豐六年,詳定所言:「按《禮》,夫婦一體,故昏則同牢、合巹,終則同穴,祭則同幾、同祝饌,未嘗有異廟者也。惟周人以薑嫄為媒神,而帝嚳無廟,又不可下入子孫之廟,乃以別廟而祭,故《魯頌》謂之閟宮,《周禮》謂之先妣,可也。自漢以來,不祔不配者,皆援薑嫄為比,或以其微,或以其繼而已。蓋其間有天下者,起於側微,而其後不及正位中宮,或以嘗正位矣,有所不幸,則當立繼以奉宗廟,故有'祖姑三人則祔於親者'之說。立繼之禮,其來尚矣。始微終顯,皆嫡也,前娶後繼,皆嫡也。後世乃以始微後繼置之別廟,不得伸同幾之義,則非禮意。恭惟太祖孝惠皇后、太宗淑德皇后、真宗章懷皇后實皆元妃,而孝章則太祖繼後,乃皆祭以別廟,在禮未安,請升祔太廟,增四室,以時配享。」七月,遂自別廟升祔焉。
政和四年,有司言:「政和元年孟冬祫享,奉惠恭神主入太廟,祔于祖姑之下。今歲當祫,而明達皇后神主奉安陵祠,緣在城外。三代之制,未有即陵以為廟者。今明達皇后追正典冊,歲時薦享,並同諸後,宜就惠恭別廟增建殿室,迎奉神主以祔。」又言:「明達神主祔謁日,于英宗室增設宣仁聖烈皇后、明達皇后二位,及遍祭七祀、配享功臣,並別廟祔享惠恭、明達二位。」
紹興七年,惠恭改諡為顯恭,以上徽宗聖文仁德顯孝之諡故也。十二年五月,禮部侍郎施坰言:「懿節皇后神主,候至卒哭擇日祔廟,合依顯恭皇后禮,于太廟內修建殿室,以為別廟安奉。」又言:「將來祔廟,其虞主合於本室後瘞埋。緣別系行在祔廟,欲於本室冊寶殿收奉,候回京日依別廟故事。」從之。七月,有司行九虞之祭奉安。三十二年,禮部、太常言:「故妃郭氏追冊為皇后,合依懿節皇后祭于別廟。所有廟殿,見安懿節皇后神主,行禮狹隘。乞分為二室,以西為上,各置戶牖,及擗截本廟齋宮,權安懿節神主,工畢還殿。」王普又請各置祏室。並從之。
乾道三年閏七月,安恭皇后神主祔於別廟,為三室。
景靈宮。創于大中祥符五年,聖祖臨降,為宮以奉之。天聖元年,詔修宮之萬壽殿以奉真宗,署曰奉真。明道二年,又建廣孝殿,奉安章懿皇后。治平元年,又詔就宮之西園建殿,以奉仁宗,署曰孝嚴,奉安禦容,親行酌獻,命大臣分詣諸神禦代行禮。翼日,太后酌獻,皇后、大長公主以下內外命婦陪位於廷。詔每歲下元朝謁,如奉真殿儀,有期以上喪或災異,則命輔臣攝事。名齋殿曰迎厘,宮西門曰廣祐。四年,建英德殿,奉英宗神禦。凡七十年間,神禦在宮者四,寓寺觀者十有一。
元豐五年,始就宮作十一殿,悉迎在京寺觀神禦入內,盡合帝后,奉以時王之禮。十一月,百官班于集英殿廷,帝詣蕊珠、凝華等殿,行告遷廟禮,禮儀使奉神禦升彩輿出殿。明日,複行薦享如禮,禮儀使奉神輿行,帝出幄,導至宣德門外,親王、使相、宗室正任以上前引,望參官及諸軍都虞候、宗室副率以上陪位,內侍省押班整儀衛以從,奉安神禦於十一殿。明日,帝詣宮朝獻,先謁天興殿,以次行禮,並如四孟儀。詔自今朝獻孟春用十一日,孟夏擇日,孟秋用中元日,孟冬用下元日,天子常服行事。薦聖祖殿以素饌,神禦殿以膳羞,器服儀物,悉從今制。天興殿門以奉天神不立戟,諸神禦門置親事官五百人,立戟二十四。累朝文武執政官、武臣節度使以上並圖形於兩廡。凡執政官除拜,赴官恭謝。其後南郊先詣宮行薦享禮,並如太廟儀。
元祐元年,太常寺言:「季秋有事於明堂,其朝享景靈宮、親享太廟,當用三年不祭之禮,遣大臣攝事。」禮部言:「景靈宮天興殿,用天地之禮,即非廟享,於典禮無違。」詔明堂前二日朝享景靈宮天興殿。明年,奉安神宗神禦于景靈宮,如十一殿奉安之禮。舊制,車駕上元節以十一日詣興國寺、啟聖院,朝謁太祖、太宗、神宗神禦,下元節詣景靈宮朝拜天興殿,朝謁真宗、仁宗、英宗神禦。至是詔分每歲四孟月拜謁之所,自孟秋始,其不當親獻,則遣官分詣。初詣天興殿、保寧閣、天元殿、太始殿,次詣皇武殿、儷極殿、大定殿、輝德殿,次詣熙文殿、衍慶殿、美成殿,次詣治隆殿、宣光殿,宣光後改曰顯承,徽宗又改大明殿。
仍自來年孟春為始。皇太后崩,三省請奉安神禦於治隆殿,以遵元祐初詔。複以禦史劉極之言,特建原廟,廟成,名神禦殿曰徽音,山殿曰寧真。
紹聖二年,奉安神宗神禦於顯承殿。元豐中,每歲四孟月,天子遍詣諸殿朝獻。元祐初,議者請以四孟分獻,一歲而遍,至是複用舊儀。詔自今四孟朝獻分二日,先日詣天興殿、保寧閣、天元、太始、皇武、儷極、大定、德輝諸殿,次日詣熙文、衍慶、美成、繼仁、治隆、徽音、顯承七殿。三年十月,帝詣天興諸殿朝獻。翼日,大雨,詔差已致齋官分獻熙文七殿,自是雨雪用為例雲。
徽宗即位,宰臣請特建景靈西宮,奉安神宗於顯承殿,為館禦之首,昭示萬世尊異之意。建哲宗神禦殿於西,以東偏為齋殿,乃給度僧牒、紫衣牒千道為營造費,戶牖工巧之物並置於荊湖北路。已而右正言陳瓘言五不可,且論蔡京矯誣。不從。
建中靖國元年,詔建欽聖憲肅皇后、欽慈皇后神禦殿於大明殿北,名曰柔明。尋改欽儀,又改坤元。
又名哲宗神禦殿曰觀成。尋改重光。
詔自今景靈宮並分三日朝獻。
崇寧三年,奉安欽成皇后神禦坤元殿欽聖憲肅皇后之次,欽慈皇后又次之。
政和三年,奉安哲宗神禦於重光殿。昭懷皇后神禦殿成,詔名正殿曰柔儀,山殿曰靈娭。於是兩宮合為前殿九,後殿八,山殿十六,閣一,鐘樓一,碑樓四,經閣一,齋殿三,神廚二,道院一,及齋宮廊廡,共為二千三百二十區。
初,東京以來奉先之制,太廟以奉神主,歲五享,宗室諸王行事;朔祭而月薦新,則太常卿行事。景靈宮以奉塑像,歲四孟皇帝親享,帝后大忌,則宰相率百官行香,後妃繼之。遇郊祀、明堂大禮,則先期二日,親詣景靈宮行朝享禮。
紹興十三年二月,臣僚言:「竊見元豐五年,神宗始廣景靈宮以奉祖宗衣冠之遊,即漢之原廟也。自艱難以來,庶事草創,始建宗廟,而原廟神遊猶寄永嘉。乃者權時之宜,四孟薦獻,旋即便朝設位以享,未副廣孝之意,乞命有司擇爽塏之地,仿景靈宮舊規,隨宜建置。俟告成有日,迎還晬容,奉安新廟,庶幾四孟躬行獻禮,用副罔極之恩。」從之。初築三殿,聖祖居前,宣祖至祖宗諸帝居中殿,元天大聖後與祖宗諸後居後。掌宮內侍七人,道士十人,吏卒二百七十六人。上元結燈樓,寒食設秋千,七夕設摩羅。簾幕歲時一易,歲用酌獻二百四十羊。凡帝后忌辰,用道、釋作法事。十八年,增建道院,初本劉光世賜第,後以韓世忠第增築之。天興殿九楹,中殿七楹,後殿十有七楹,齋殿、進食殿皆備焉。
神禦殿,古原廟也,以奉安先朝之禦容。宣祖、昭憲皇后于資福寺慶基殿。太祖神禦之殿七:太平興國寺開元殿、景靈宮、應天禪院西院、南京鴻慶宮、永安縣會聖宮、揚州建隆寺章武殿、滁州大慶寺端命殿。太宗神禦之殿七:啟聖禪院、壽甯堂、景福殿、鳳翔上清太平宮、並州崇聖寺統平殿及西院、鴻慶宮、會聖宮。真宗神禦之殿十有四:景靈宮奉真殿、玉清昭應宮安聖殿、洪福院、壽寧堂、福聖殿、崇先觀永崇殿、萬壽觀延聖殿、澶州信武殿、西京崇福宮保祥殿、華州雲台觀集真殿及西院、鴻慶宮、會聖宮、鳳翔太平宮。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神禦于景靈宮、應天院,章獻明肅皇后于慈孝寺彰德殿,章懿皇后于景靈宮廣孝殿,明德、章穆二後於普安院重徽殿,章惠太后于萬壽觀廣慶殿。
景德四年,奉安太祖禦容應天禪院,以宰臣向敏中為奉安聖容禮儀使,權安於文德殿。百官班列,帝行酌獻禮,鹵簿導引,升彩輿進發,帝辭于正陽門外,百官辭于瓊林苑門外。遣官奏告昌陵畢,群臣稱賀。
皇祐中,以滁州通判王靖請,滁、並、澶三州建殿奉神禦,乃宣諭曰:「太祖擒皇甫暉於滁州,是受命之端也,大慶寺殿名曰端命,以奉太祖。太宗取劉繼元於並州,是太平之統也,即崇聖寺殿名曰統平,以奉太宗。真宗歸契丹於澶州,是偃武之信也,即舊寺殿名曰信武,以奉真宗。」既而統平殿災,諫官範鎮言:「並州素無火災,自建神禦殿未幾而輒焚,天意若曰祖宗禦容非郡國所宜奉安者。近聞下並州複加崇建,是徒事土木,重困民力,非所以答天意也。自並州平七十七年,故城父老不入新城,宜寬其賦輸,緩其徭役,以除其患,使河東之民不忘太宗之德,則陛下孝思,豈特建一神禦殿比哉?」先是,睦親、廣親二宅並建神禦殿,翰林學士歐陽修言神禦非人臣私家之禮。下兩制、台諫、禮官議,以為「漢用《春秋》之義,罷郡國廟。今睦親宅、廣親宅所建神禦殿,不合典禮,宜悉罷。」詔以廣親宅置已久,唯罷修睦親宅。
熙寧二年,奉安英宗禦容于景靈宮,帝親行酌獻,仍詔歲以十月望朝享,有期以上喪或災異,則命輔臣攝事。知大宗正丞事李德芻言:「禮法:諸侯不得祖天子,公廟不設於私家。今宗室邸第並有帝后神禦,非所以明尊卑崇正統也,望一切廢罷。」下禮官詳定,請如所奏。詔諸宗室宮院祖宗神禦迎藏天章閣。自是,臣庶之家凡有禦容,悉取藏禁中。
元豐五年,作景靈宮十一殿,而在京宮觀寺院神禦,皆迎入禁中,所存惟萬壽觀延聖、廣愛、甯華三殿而已。
宣和元年,禮部奏:「太常寺參酌立到諸州府有祖宗禦容所在朔日諸節序降至禦封香表及下降香表行禮儀注:
朔日諸節序奉香表行禮儀注。齋戒,朝拜前一日,朝拜官及讀表文官早赴齋所,俟禮備,禮生引讀表文官、齎香表官集朝拜官聽,執事者以香表呈視。禮生請讀表文官稍前習讀表,或密詞即讀封題,訖,禮生贊復位。次以禦封香、禮饌等呈視訖,各複齋所。朝拜官用長吏,闕,以次官充,讀表文亦以次官充,執事者以有服色者充。有司設香案、時果、牙盤食神御前,又設奠醪茗之器於香案前之左,置禦封香表案上;設朝拜官位於殿下,西向,讀表文官位於殿之南,北向,陪位官位於其後;設焚表文位於殿庭東,南向。朝拜日,質明前,香火官先詣殿下,北向拜訖,升殿,東向侍立。有司陳設訖,禮生先引陪位官入就位,北向,次引讀表文官入就位,次引朝拜官就位,西向立定。禮生贊有司謹具,請行事。禮生贊再拜,拜訖,引讀表文官先升殿,於香案之右東向立,次引朝拜官詣香案前,贊搢笏、上香、奠酒茗,拜、興,少立。禮生贊搢笏、跪、讀表文,或密詞即讀封題,執笏興,降復位。朝拜官再拜,降復位。禮生贊再拜訖,引朝拜官、讀表文官詣焚表文位南向立,焚訖,退。
一遇旦、望諸節序下降香表薦獻行禮儀注。一如上儀。惟禮生引獻官上香訖,跪,執事者以所薦之物授薦獻官,受獻訖,複授執事者,置於神御前,興、拜、退一如上儀。」
詔頒行之。
東京神禦殿在宮中,舊號欽先孝思殿。建炎二年閏四月,詔迎溫州神禦赴闕。先是,神禦於溫州開元寺暫行奉安,章聖皇帝與後像皆以金鑄,置外方弗便,因愀然謂宰輔曰:「朕播遷至此,不能以時薦享,祖宗神禦越在海隅,念之坐不安席。」故有是命。三年二月,上覽禁中神禦薦享禮物,謂宰臣曰:「朕自省閱神禦,每位各用羊胃一,須二十五羊。祖宗仁厚,豈欲多害物命?謹以別味代之,在天之靈亦必歆享。」呂頤浩曰:「陛下寅奉宗廟,罔不盡禮,而又仁愛及物,天下幸甚。」
紹興十五年秋,複營建神禦殿於崇政殿之東,朔望節序、帝后生辰,皇帝皆親酌獻行香,用家人禮。其殿名:徽宗曰承元,欽宗曰端慶,高宗曰皇德,孝宗曰系隆,光宗曰美明,甯宗曰垂光,理宗曰章熙,度宗曰昭光。
功臣配享。真宗咸平二年,始詔乙太師、贈尚書令、韓王趙普配享太祖廟庭。繼以翰林承旨宋白等議,又以故樞密使、贈中書令、濟陽郡王曹彬配享太祖,以司空贈太尉中書令薛居正、忠武軍節度使贈中書令潘美、尚書右僕射贈侍中石熙載配享太宗廟庭,仍奏告本室,禘祫皆配之。祀日,有司先事設幄次,布褥位於廟庭東門內道南,當所配室西向,設位板,方七寸,厚一寸半,籩、豆各一,簠、簋、俎各一。知廟卿奠爵,再拜。
乾興元年,詔從翰林、禮官參議,以右僕射贈太尉中書令李沆、贈太師尚書令王旦、忠武軍節度使贈中書令李繼隆配享真宗。
嘉祐八年,詔以尚書右僕射贈尚書令王曾、太尉贈尚書令呂夷簡、彰武軍節度使贈侍中曹瑋配享仁宗。
熙寧八年,詔以司徒兼侍中贈尚書令韓琦配享英宗;元豐元年,又以贈太師中書令曾公亮配焉。熙寧末,嘗詔太常禮院講求親祠太廟不及功臣禮例。至是,禘祫外,親享太廟並以功臣與。又從太常禮院請,配享功臣以見贈官書板位。
元祐初,從吏部尚書孫永等議,以故司徒、贈太尉富弼配享神宗;紹聖初,又以守司空、贈太傅王安石配。三年,罷富弼配,謂弼得罪於先帝也。
崇甯元年,詔以觀文殿大學士、贈太師蔡確配享哲宗。
《五禮新儀》,配享功臣之位,設於殿庭之次:趙普、曹彬位於橫街之南道西,東向,第一次,薛居正、石熙載、潘美位於第二次,李沆、王旦、李繼隆位於第三次,俱北上;王曾、呂夷簡、曹瑋位於橫街之南道東,西向,第一次,韓琦、曾公亮位於第二次,王安石位於第三次,蔡確位於第四次,俱北上。惟冬享、祫享遍設祭位。
迨建炎初,詔奪蔡確所贈太師、汝南郡王,追貶武泰軍節度副使,更以左僕射、贈太師司馬光配享哲宗。既又罷王安石,複以富弼配享神宗。
紹興八年,以尚書左僕射、贈太師韓忠彥配享徽宗。十八年二月,監登聞鼓院徐璉言:「國家原廟佐命配享,當時輔弼勳勞之臣繪像廟庭,以示不忘,累朝不過一十餘人。今之臣僚與其家之子孫必有存其繪像者,望詔有司尋訪,複摹于景靈宮庭之壁,非獨假寵諸臣之子孫,所以增重祖宗之德業,以為臣子勸。」遂下諸路轉運司,委所管州軍尋訪各家,韓王趙普、周王曹彬、太師薛居正、石熙載、鄭王潘美、太師李沆、王旦、李繼隆、王曾、呂夷簡、侍中曹瑋、司徒韓琦、太師曾公亮、富弼、司馬光、韓忠彥,各令摹寫貌像投納,繪于景靈宮之壁。
乾道五年九月,太常少卿林栗等言:「欽宗皇帝廟庭尚虛配享,當時遭值艱難,淪胥莫救,罕可稱述,而以身徇國,名節暴著,不無其人。雖生前官品不應配享之科,事變非常,難拘定制,乞特詔集議。」吏部尚書汪應辰奏:「當時死事之臣,皆有次第褒贈。若今配享欽廟,典故所無,如創行之,又當訪究本末,差次輕重,有所取捨,尤不可輕易。竊謂配享功臣,若依唐制,各廟既無其人,則當缺之。」乃罷集議,欽宗一廟遂無配享。
淳熙中,高宗祔廟,翰林學士洪邁言:「配食功臣,先期議定。臣兩蒙宣諭,欲用文武臣各兩人,文臣故宰相贈太師秦國公諡忠穆呂頤浩、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諡忠簡趙鼎,武臣太師蘄王諡忠武韓世忠、太師魯王諡忠烈張俊。此四人皆一時名將相,合於天下公論。」議者皆以為宜,遂從之。秘書少監楊萬里獨謂丞相張浚不得配食為非,爭之不得,因去位焉。
紹熙五年十二月,以左丞相、贈太師、魯國公陳康伯配享孝宗廟庭。
嘉熙元年正月,以右丞相、贈太師葛邲配享光宗廟庭。
嘉定十四年八月,追封右丞相史浩為越王,改諡忠定,配享孝宗廟庭。
端平二年八月,乙太師趙汝愚配享寧宗廟庭。
初,仁宗天聖中郊祀,詔錄故相李昉、宋琪、呂端、張齊賢、畢士安、王旦,執政李至、王沔、溫仲舒及陳洪進等子孫以官。元豐中,詔:景靈宮繪像舊臣推恩本支下兩房以上,取不食祿者,均有無,取齒長者;若子孫亦繪像,本房不食祿,更不取別房。紹聖初,林希請稽考慶曆以後未經編次臣僚,其子孫應錄用者以次編定。尋詔:「趙普社稷殊勳,其諸孤有無食祿者,各官其一子,以長幼為序,毋過三人。」崇甯初,詔:「哲宗繪像文武臣僚,並與子若孫一人初品官,若子孫眾多,無過家一人。」又錄藝祖功臣呂余慶族孫偉及司徒富弼孫直柔、直道以官,使奉其祀。靖康初,臣僚言:「司馬光之後再絕,複立族子稹,稹亦卒。今雖有子,而光遺表恩澤已五十年,不可複奏,請許移奏見存曾孫,使之世祿。」從之。
群臣家廟,本于周制,適士以上祭於廟,庶士以下祭於寢。唐原周制,崇尚私廟。五季之亂,禮文大壞,士大夫無襲爵,故不建廟,而四時寓祭室屋。慶曆元年,南郊赦書,應中外文武官並許依舊式立家廟。已而宋庠又以為言,乃下兩制、禮官詳定其制度:「官正一品平章事以上立四廟;樞密使、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簽書院事,見任、前任同,宣徽使、尚書、節度使、東宮少保以上,皆立三廟;余官祭於寢。凡得立廟者,許適子襲爵以主祭。其襲爵世降一等,死即不得作主祔廟,別祭於寢。自當立廟者,即祔其主,其子孫承代,不計廟祭、寢祭,並以世數疏數遷祧;始得立廟者不祧,以比始封。有不祧者,通祭四廟、五廟。廟因眾子立而適長子在,則祭以適長子主之;嫡長子死,即不傳其子,而傳立廟者之長。凡立廟,聽于京師或所居州縣。其在京師者,不得於裏城及南郊禦路之側。」仍別議襲爵之制,既以有廟者之子孫或官微不可以承祭,而朝遷又難盡推襲爵之恩,事竟不行。
大觀二年,議禮局言:「所有臣庶祭禮,請參酌古今,討論條上,斷自聖衷。」於是議禮局議:「執政以上祭四廟,餘通祭三廟。」「古無祭四世者,又侍從官以至士庶,通祭三世,無等差多寡之別,豈禮意乎?古者天子七世,今太廟已增為九室,則執政視古諸侯,以事五世,不為過矣。先王制禮,以齊有萬不同之情,賤者不得僭,貴者不得逾。故事二世者,雖有孝思追遠之心,無得而越,事五世者,亦當跂以及焉。今恐奪人之恩,而使通祭三世,徇流俗之情,非先王制禮等差之義。可文臣執政官、武臣節度使以上祭五世,文武升朝官祭三世,餘祭二世。」「應有私第者,立廟於門內之左,如狹隘,聽於私第之側。力所不及,仍許隨宜。」又詔:「古者寢不逾廟,禮之廢失久矣。士庶堂寢,逾度僭禮,有七楹、九楹者,若一旦使就五世、三世之數,則當徹毀居宇,以應禮制,豈得為易行?可自今立廟,其間數視所祭世數,寢間數不得逾廟。事二世者,寢聽用二間。」議禮局言:「《禮記·王制》:'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 所謂'太'者,蓋始封之祖,不必五世,又非臣下所可通稱。今高祖以上一祖未有名稱,欲乞稱五世祖。其家廟祭器:正一品,每室籩、豆各十有二,簠、簋各四,壺尊、罍、鉶鼎、俎、篚各二,尊、罍加勺、冪各一,爵各一,諸室共用胙俎、罍洗一。從一品籩、豆、簠、簋降殺以兩。正二品籩、豆各八,簠、簋各二。餘皆如正一品之數。」詔禮制局製造,仍取旨以給賜之。
紹興十六年二月癸醜,詔太師、左僕射、魏國公秦檜合建家廟,命臨安守臣營之。太常請建於其私第中門之左,一常五室,五世祖居中,東二昭,西二穆。堂飾以黝堊。神板長一尺,博四寸五分,厚五寸八分,大書某官某大夫之神坐,貯以帛囊,藏以漆函。歲四享用孟月柔日行之,具三獻。有司言時享用常器常饌,帝仿政和故事,命制祭器賜之。其後,太傅昭慶節度平樂郡王韋淵、太尉保慶節度吳益、少傅寧遠節度楊存中並請建家廟,賜以祭器。
隆興二年四月庚辰,少師、四川宣撫使吳璘請用存中例,從之。
乾道八年九月,詔有司賜少保、武安節度、四川宣撫使虞允文家廟祭器如故事。
淳熙五年七月,戶部尚書韓彥古請以賜第進父世忠家廟如存中。十二月,少傅、保甯節度衛國公史浩請建家廟,量賜祭器。
嘉泰元年,太傅、永興節度、平原郡王韓侂胄奏:「曾祖琦效忠先朝,奕世侑食,家廟猶闕,請下禮官考其制建之。」二年,循忠烈王張俊,開禧三年,鄜武僖王劉光世子孫相繼有請,皆從之。
嘉定十四年八月,詔右丞相史彌遠賜第,遵淳熙故事賜家廟,命臨安守臣營之。禮官討論祭器,並如侂胄之制。彌遠請並生母齊國夫人周氏及祔妻魯國夫人潘氏于生母別廟,皆下有司賜器。
景定三年,詔丞相賈似道賜家廟,命臨安守、漕營度,禮官討論賜祭器,並如儀。
志第六十三禮十三(嘉禮一)
○上尊號儀高宗內禪儀上皇太后皇太妃冊寶儀
舊史以飲食、婚冠、賓射、饗宴、脤膰、慶賀之禮為嘉禮,又以歲時朝會、養老、宣赦、拜表、臨軒命官附之,今依《政和禮》,分朝會為賓禮,余如其舊雲。
尊號之典,唐始載於禮官。宋每大祀,群臣詣東上閣門,拜表請上尊號,或三上,或五上,多謙抑弗許。如允所請,即奏命大臣撰冊文及書冊寶。其受冊多用祀禮畢日,禦正殿行禮,禮畢,有司以冊寶詣閣門奉進入內。建隆四年,群臣三上表上尊號,詔俟郊畢受冊。前三日,遣官奉告天地、宗廟、社稷,遂為定制。
其儀:有司宿設崇元殿仗衛,文武百官並集朝堂之次,攝太尉奉冊于案,吏部侍郎一員押,司徒奉寶於案,禮部侍郎一員押,以五品、六品清資官充舉冊、舉寶官,皆承之以匣,覆之以帕,俱詣殿門外之東、太尉之前。大樂令帥工人入就位,諸侍衛官及宰執、兩制、供奉官等立於殿階下香案前左右,如常入閣儀。侍中奏中嚴外辦,所司承旨索扇,扇上,皇帝袞冕,禦輿出自西房,樂作,即禦坐,扇開,樂止。符寶郎奉寶如常儀,禮直官、通事舍人分引太尉以下文武群官應北面位者,各就橫行位,太常卿於冊案前導至丹墀西階上少東,北面置訖。太尉、司徒、吏部禮部侍郎各入本班立定,典儀贊百官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又再拜起居訖,又再拜,分班序立。禮直官引太常卿隨行,吏部侍郎押冊案以次序行,太尉從之,禮部侍郎次押寶案行,司徒從之,詣西階,至解劍褥位。其讀冊中書令、讀寶侍中,候冊案將至,先升於前楹間第一柱北對立。太尉解劍、脫舄訖,吏部侍郎押冊案先升,太尉從升,當禦坐前。太尉搢笏,北面奉冊案稍前跪置訖,俯伏,興,少退,東向立;中書令進當冊案前,讀冊訖,俯伏,興,又搢笏,奉冊於褥,東向冊函,北向進跪置禦坐前,與舉冊官降還侍立位,太尉亦降,納舄、帶劍。禮部侍郎押寶案升,司徒隨升,北面跪置,侍中讀寶訖,置冊之南,俱復位,其納舄、帶劍、俯伏,一如上儀。典儀贊在位官皆再拜,禮直官、通事舍人引太尉至西階下,解劍、舄升,當禦坐前跪賀,其詞中書門下撰。
賀訖復位,皆再拜,如讀冊寶儀。侍中升至禦坐前承旨,退,臨階西向稱「有制」,典儀贊再拜訖,宣曰:「朕以鴻儀昭舉,保命會昌,迫於群情,祗膺顯號。退循寡昧,惕懼增深。所賀知。」宣訖復位,典儀贊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又再拜訖。侍中升階奏禮畢,降復位,扇上,樂作,帝降坐,禦輿入自東房,扇開,樂止。侍中版奏解嚴,中書侍郎帥奉案官升殿,跪奉冊置於案,次門下侍郎奉寶如奉冊禮,通事舍人贊引詣東上閣門狀進,所司承旨放仗,百官再拜訖,退如常儀。自後受冊皆如之。禮畢,賜百官食於朝堂。
熙甯元年,宰臣曾公亮等上表請加尊號,詔不允。先是,翰林學士司馬光言:「尊號起唐武后、中宗之世,遂為故事。先帝治平二年,辭尊號不受,天下莫不稱頌聖德。其後佞臣建言,國家與契丹常有往來書,彼有尊號而中國獨無,足為深恥。於是群臣複以非時上尊號,論者甚為朝廷惜之。今群臣以故事上尊號,臣愚以為陛下聰明睿知,雖宜享有鴻名,然踐祚未久,又在亮陰之中,考之事體,似未宜受。陛下誠能斷以聖意,推而不居,仍令更不得上表請,則頌歎之聲將洋溢四海矣。」詔賜光曰:「覽卿來奏,深諒忠誠。朕方以頻日淫雨,甲申地震,天威彰著,日虞傾禍。被此鴻名,有慚面目,況在亮陰,亦難當是盛典。今已批降指揮,可善為答辭,使中外知朕至誠慚懼,非欺眾邀名。」其後,宰臣數上表請,終不允。
徽宗內禪,欽宗上尊號曰教主道君太上皇帝,居龍德宮。靖康元年正月朔,朝賀畢,車駕詣龍德宮賀,百官班門外,宰執進見如儀。
高宗內禪。紹興三十二年六月十日禦劄:「皇太子可即皇帝位,朕稱太上皇帝,退處德壽宮,皇后稱太上皇後。應軍國事並聽嗣君處分。」
十一日,行內禪之禮。有司設仗紫宸殿,宰臣、文武百僚立班,皇帝出宮,鳴鞭,禁衛諸班直、親從儀仗並內侍省執骨朵使臣等並迎駕,自贊常起居。皇帝升禦坐,知閣門官以下並內侍都知、禦帶以下一班起居,次管軍一班起居,次宰執以下常起居訖,左僕射陳康伯、知樞密院事葉義問、參知政事汪澈、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升殿奏曰:「臣等不才,輔政累年,罪戾山積,乃蒙容貸,不賜誅責。今陛下超然獨斷,高蹈堯、舜之舉,臣等心實欽仰。但自此不獲日望清光,犬馬之情,不勝依戀。」因再拜辭,相與泣下,幾至號慟。帝亦為之流涕曰:「朕在位三十六年,今老且病,久欲閑退,此事斷自朕心,非由臣下開陳,卿等當悉力以輔嗣君。」康伯等複奏曰:「皇太子仁聖,天下所共知,似聞謙遜太過,未肯便禦正殿。」帝曰:「朕前此固嘗與之言,早來禁中又面諭之,即步行徑趨側殿門,欲還東宮,已再三敦勉邀留,今在殿后矣。」宰執降階,皇帝降坐,鳴鞭還內。宰臣文武百僚並退,立班,聽宣詔訖,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再拜訖,班權退,複追班入,詣殿下立班。
少頃,新皇帝服履袍,涕泣出宮。禁衛諸班直、親從儀仗等迎駕,起居,鳴鞭。內侍扶掖皇帝至禦榻,涕泣再三,不坐,內侍傳太上皇帝聖旨,請皇帝升禦坐,皇帝升禦坐東側坐。知閣門官以下一班起居、稱賀,次管軍官一班起居、稱賀,次文武百僚橫行北向立,舍人當殿稱文武百僚宰臣陳康伯以下起居、稱賀,皇帝降禦坐,側身西向不坐。俟宰臣以下再拜舞蹈、三稱萬歲、起居、稱賀畢,康伯等升殿奏:「臣等言:願陛下即禦坐,以正南面,上副太上皇帝傳授之意。」帝愀然曰:「君父之命出於獨斷,此大位,懼不敢當,尚容辭避。」康伯等再奏:「茲者伏遇皇帝陛下應天順人,龍飛寶位,第以駑下之材,恐不足以仰輔新政,然依乘風雲千載之遇,實與四海蒼生不勝幸慶。」再拜賀畢,奏事而退。宰執下殿,皇帝還內,鳴鞭。宰執文武百僚赴祥曦殿,候太上皇帝登輦,扈從至德壽宮而退。
翌日,詣德壽宮朝見。前期,儀鸞司設大次於德壽宮門內,小次於殿東廊西向。其日,俟皇帝出即禦坐,從駕臣僚、禁衛等起居如常儀。皇帝降禦坐,乘輦至德壽宮,文武百僚詣宮門外迎駕,起居訖,前導官、太常卿、閣門官、太常博士、禮直官先入,詣大次前,分左右立定,俟皇帝降輦入,次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報文武百僚入,詣殿庭北向立定。前導官導皇帝入小次,簾降,俟太上皇帝即禦坐,小次簾卷,前導官導皇帝升殿東階,詣殿上折檻前,奏請拜,皇帝再拜訖,前導官導皇帝稍前,躬奏聖躬萬福訖,復位,再拜訖,導皇帝詣太上皇帝禦坐之東,西向立。殿下在位官皆再拜,搢笏,三舞蹈,三叩頭,出笏就拜,又再拜,班首不離位,奏聖躬萬福,又再拜,班退,前導官以次退,從駕官歸幕次,以俟從駕。太上皇帝駕興,皇帝從,入見太上皇後,如宮中之儀。皇帝還內,如來儀。每遇正旦、冬至及朔望,並依上儀。
十二日,帝詣德壽宮,以雨,百僚免入見,上就宮中行禮。自後詣宮,若行宮中禮,即不集百官陪位。十三日,詔令宰臣率百官于初二日、十六日詣德壽宮起居。又詔:「朕欲每日一朝德壽宮,修晨昏之禮。面奉慈訓,恐廢萬機,勞煩群下,不蒙賜許。禮官宜重定其期,如前代朝朔望,甚為疏闊,朕不敢取。」於是禮部、太常寺言:「《漢書》高皇帝五日一朝太上皇,乞依此故事,每五日一次詣德壽宮朝見,如宮中禮。」
帝始禦後殿,宰臣陳康伯等奏:「臣等朝德壽宮,太上皇宣諭,車駕每至宮,必於門外降輦,已再三勉諭,既行家人之禮,自宜至殿上降輦。」帝曰:「太上有旨不須五日一朝,只朝朔望,朕心未安,宜令有司詳議。如宮門降輦,臣子禮所當然。」於是禮部、太常言:「除朝朔望外,乞於每月初八、二十三日詣德壽宮起居,如宮中儀。」自後皆遵此制,如值雨、盛暑、祁寒,臨期承太上特旨乃免。
十一月冬至,上詣德壽宮稱賀上壽,禮畢,入見太后,如宮中禮。自後冬至並同。隆興元年正月朔,帝率百官詣德壽宮,如冬至儀。自後正旦並同。
乾道元年二月朔,帝詣德壽宮,恭請太上、太后至延祥觀燒香,太上與帝乘馬,太后于後乘輿;次幸聚景園,次幸玉津園。自後帝詣德壽宮恭請太上、太后至南內,或幸延祥觀靈隱寺天竺寺、恭進太上聖政、冊命皇太子,起居稱謝。遇遊幸,則宰執以下從駕至遊幸所,除管軍、環衛官等俟駕還護從還內,宰執以下並免護從,先退。
淳熙十六年,孝宗內禪,皇太子即皇帝位;紹熙五年,光宗內禪,皇子嘉王即皇帝位,並如紹興三十二年故事。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妃冊禮。建隆元年,詔尊母南陽郡太夫人為皇太后,仍令所司追冊四親廟。後不果行。至道三年四月,尊太宗皇后李氏為皇太后,宰臣等詣崇政殿門表賀皇帝,又詣內東門表賀皇太后。乾興元年,真宗遺制尊皇后劉氏為皇太后,淑妃楊氏為皇太妃,亦不果行冊禮。
天聖二年,宰臣王欽若等五表請上皇太后尊號。十一月,郊祀畢,帝禦天安殿受冊,百官稱賀畢,再序班。侍中奏中嚴外辦,禮儀使奏發冊寶,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秉珪以出。禮儀使、閣門使導帝隨冊寶降自西階,內臣奉至殿庭,置橫街南東向褥位,冊在北,寶在南,帝立殿庭北向褥位,奉冊寶官奉冊寶案,太常卿、吏部、禮部侍郎引置當中褥位。禮儀使奏請皇帝再拜,在位官皆再拜。太尉、司徒就冊寶位,帝搢珪跪,奉冊授太尉,又奉寶授司徒,皆搢笏東向跪受,興,奉冊寶案置於近東西向褥位。禮儀使奏請皇帝歸禦幄,易常服,乘輿赴文德殿后幄,百官班退赴朝堂,太尉、司徒奉冊寶至文德殿外幄,太尉以下各就次以俟。
侍中奏中嚴外辦,太后服儀天冠、袞衣以出,奏《隆安》之樂,行障、步障、方團扇,侍衛垂簾,即禦坐,南向,樂止。太常卿導冊案至殿西階下,各歸班,在位者皆再拜。太尉押冊案,司徒奉冊,中書令讀冊訖,侍中押寶案,司徒奉寶,侍中讀寶畢,太尉、司徒詣香案前,分班東西序立。尚宮贊引皇帝詣皇太后坐前,帝服靴袍,簾內行稱賀禮,跪曰:「嗣皇帝臣某言:皇太后陛下顯崇徽號,昭煥寰瀛,伏惟與天同壽,率土不勝欣抃。」俯伏,興,又再拜,尚宮詣禦坐承旨,退,西向稱:「皇太后答曰:皇帝孝思至誠,貫於天地,受茲徽號,感慰良深。」帝再拜,尚宮引歸禦幄,太尉率百官稱賀,奏《隆安》之樂,太后降坐還幄,樂止。侍中奏解嚴,所司放仗,百官再拜退。太后還內,內外命婦稱賀太后、皇帝于內殿,在外命婦及兩京留司官並奉表稱賀。自是,上皇太后尊號禮皆如之。
熙寧二年,神宗尊皇太后曹氏為太皇太后,詣文德殿跪奉玉冊授攝太尉曾公亮、金寶授攝司徒韓絳,又跪奉皇太后高氏玉冊授攝太尉文彥博、金寶授攝司徒趙抃,禮畢,百官稱賀。
哲宗即位,詔尊太后高氏為太皇太后,皇后向氏為皇太后,德妃朱氏為皇太妃。禮部議:「皇太妃生日節序物色,其冠服之屬如皇后例,稱慈旨,慶賀用箋。太皇太后、皇太后于皇太妃稱賜,皇帝稱奉,百官不稱臣。皇帝問皇太妃起居用箋,皇太妃答皇帝用書。」宰臣請特建太皇太后宮曰崇慶,殿曰崇慶、曰壽康;皇太后宮曰隆祐,殿曰隆祐、曰慈徽。
元祐二年,詔太皇太后受冊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皇太后受冊依熙寧二年故事,皇太妃與皇太后同日受冊,令太常禮官詳定儀注。右諫議大夫梁燾請對文德殿,太皇太后曰:「大臣欲行此禮,予意謂必難行。」燾對曰:「誠如聖慮,願堅執勿許。且母后權同聽政,蓋出一時不得已之事,乞速罷之。」中書舍人曾肇亦言:「太皇太后聽政以來,止於延和殿,受遼使朝見,亦止於禦崇政殿,未嘗踐外朝。今皇帝述仁祖故事,以極崇奉之禮,太皇太后儻以此時特下明詔,發揚皇帝孝敬之誠,而固執謙德,止於崇政殿受冊,則皇帝之孝愈顯,太皇太后之德愈尊,兩義俱得,顧不美歟?」太皇太后欣然納之,乃詔將來受冊止於崇政殿。尋以天旱權罷。未幾,太師文彥博等以時雨溥澍,秋稼有望,請舉行冊禮,凡三請乃從。九月六日,發太皇太后冊寶于大慶殿,發皇太后、太妃冊寶於文德殿,行禮如儀。
紹聖元年,詔:「奉太皇太后旨,皇太妃特與立宮殿名,坐六龍輿,張繖,出入由宣德正門。」有司請應宮中並依稱臣妾,外命婦入內准此;百官拜箋稱賀,稱殿下。
徽宗即位,加哲宗太妃號曰聖瑞,既又禦文德殿,冊命元符皇后劉氏為太后,並依皇后禮制。
建炎元年五月,冊元祐皇后為隆祐太后,令所司擇日奉上冊寶,時方巡幸,不克行禮;遙尊韋賢妃為宣和皇后。紹興七年三月,詔略曰:「宣和皇后夙擁慶羨,是生眇沖,乃骨肉之至親,偕父兄而時邁。十年地阻,懷《陟岵》、《凱風》之思;萬里使還,奉上皇、寧德之諱。宜尊為皇太后,令所司擇日奉上冊寶。」太常寺言:「請依祖宗故事,俟三年之喪終制,然後行禮。」時翰林學士朱震言:「唐德宗建中上太后沈氏尊號時,沈太后莫知所在,猶供張含元殿,具袞冕,出左序,立東方,再拜奉冊。今太后聖體無恙,信使相望,豈可不舉揚前憲?臣又聞,三年之制,惟天地、社稷越紼行事。德宗以大曆十四年即位,明年改元建中,時行易月之制,故以冕服行事。今陛下退朝之服,盡如禮制,謂當供張別殿,遣三公奉冊,藏於有司,恭俟來歸。願下禮官講明。」詔從之。禮部、太常言:「寶文欲乞以'皇太后寶'四字為文,合差撰冊文官一員,書冊文官一員,書篆寶文官一員,並差執政。」十年,營建皇太后宮,以慈甯為名。十二月,帝自常禦殿詣慈甯殿遙賀皇太后,奉上冊寶。
十二年八月,皇太后還慈甯宮,十月十八日,奉進冊寶。其日張設慈寧殿,設坐殿中,皇太后服禕衣即禦坐,本殿官設冊寶于殿下,慈甯宮事務官並本殿官並朝服詣殿下,再拜,搢笏,舉冊寶奉進;先進冊,次進寶,進畢,降坐,易禕衣,服常服。皇帝詣慈甯殿賀,如宮中儀,次宰臣率百僚拜表稱賀。
三十二年六月,詔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尊號,集議以聞。左僕射陳康伯等言:「五帝之壽,惟堯最高,百王之聖,惟堯獨冠。今茲高世之舉,視堯有光,恭請上太上皇帝尊號曰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尊號曰壽聖太上皇後。」詔恭依,仍令禮部、太常討論禮儀以聞。左僕射陳康伯撰太上皇帝冊文,兼禮儀使、參政汪澈書冊文並篆寶,知樞密院葉義問撰太上皇後冊文,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書冊文。
八月十四日,奉上冊寶。是日,陪位文武百僚、太傅以下行事官,並朝服入詣大慶殿下立班。皇帝自內服履袍入禦幄,服通天冠、絳紗袍出至大慶殿,詣冊寶褥位前再拜,在位官皆再拜訖,皇帝行發冊寶授太傅之禮如儀。禮畢,皇帝還幄,服履袍還內,文武百僚退。
儀仗鼓吹,備而不作。
護衛冊寶,太傅以下行事官導從冊寶至德壽宮。皇帝自祥曦殿服履袍乘輦,至德壽宮大次降輦,陪位文武官入殿庭立班定,太傅以下行事官從冊寶入殿,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升殿,詣西向褥位立,太上皇帝自宮服履袍即坐,皇帝北向四拜起居訖,次太傅以下皆四拜起居。
次行奉冊之禮,中書令、參知政事史浩讀冊,攝侍中葉義問讀寶,讀訖,退復位。皇帝再拜稱賀曰:「皇帝臣某稽首言:伏惟光堯壽聖太上皇帝陛下冊寶告成,鴻名肇正,與天同壽,率土均歡。」皇帝再拜,次侍中承旨宣答曰:「皇帝孝通天地,禮備古今,勉受鴻名,良深感慰。」皇帝再拜訖,西向立,次太傅以下再拜稱賀致詞曰:「攝太傅、尚書左僕射臣康伯等稽首言:伏惟光堯壽聖太上皇帝陛下肅臨寶位,誕受丕稱,獨推天父之尊,普慰帝臣之願。」奏訖,再拜舞蹈。次侍中承旨宣答曰:「光堯壽聖太上皇帝聖旨:倦勤滋久,佚老是圖,勉受嘉名,但增感慰。」又再拜舞蹈。次太上皇帝降坐入宮,皇帝後從壽聖太上皇後冊寶入宮。
皇帝詣太上皇後坐前北向立,太上皇後升坐,皇帝四拜起居,行奉上冊寶之禮,讀冊官陳子常讀冊,讀寶官梁康民讀寶,讀訖復位,皇帝再拜稱賀致詞曰:「皇帝臣某稽首言:伏惟壽聖太上皇後殿下德茂坤元,禮崇大號,寶書翕受,歡抃無疆。」皇帝再拜,次宣答官承旨宣答曰:「壽聖太上皇後教旨:皇帝祲容載蕆,顯號來膺,誠孝通天,但深感惕。」皇帝再拜訖,太上皇後降坐入宮。次太傅以下文武百僚就德壽殿下拜箋稱賀以俟,皇帝服履袍乘輦還內。十六日,宰臣率文武百僚詣文德殿拜表稱賀。
志第六十四禮十四(嘉禮二)
○冊立皇后儀冊命皇太子儀冊皇太子妃儀公主受封儀冊命親王大臣儀
冊立皇后。建隆元年,立琅邪郡夫人王氏為皇后,命所司擇日備禮冊命。自後,凡制書雲冊命者,多不行冊禮。後妃皆寫冊命告身,以金花龍鳳羅紙、金塗褾袋,有司進入,學士院草制,宣於正殿。近臣、牧守、宗室皆修貢禮,群臣拜表稱賀,又詣內東門奉箋賀皇后。
真宗冊德妃劉氏為皇后,不欲令藩臣貢賀,不降制於外廷,止命學士草詞付中書。
仁宗冊皇后曹氏,其冊制如皇太子,玉用瑉玉五十簡,匣依冊之長短;寶用金,方一寸五分,高一寸,其文曰「皇后之寶」,盤螭紐,綬並緣冊寶法物約舊制為之,匣、盝並朱漆金塗銀裝。其禮與《通禮》異,不立仗,不設縣。
前一日,守宮設次於朝堂,設冊寶使、副次於東門外,命婦次於受冊寶殿門外,設皇后受冊寶位於殿庭階下北向。奉禮設冊寶使位於內東門外,副使、內侍位於其南,差退,東向北上,冊寶案位於使前南向,又設內給事位於北廂南向。
其日,百官常服早入次,禮直官、通事舍人先引中書令、侍中、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及奉冊寶官,執事人絳衣介幘,詣垂拱殿門就次,以俟冊降。禮直官、通事舍人分引宰臣、樞密、冊寶使副、百官詣文德殿立班,東西相向。內侍二員自內承旨降皇后冊寶出垂拱殿,奉冊寶官俱搢笏率執事人,禮直官導中書侍郎押冊,中書令後從,門下侍郎押寶,侍中後從,由東上閣門出,至文德殿庭權置。
禮直官、通事舍人引使、副就位,次引侍中於使前,西向稱「有制」,典儀曰「再拜」,贊者承傳,使、副、在位官皆再拜,宣曰:「贈尚書令、冀王曹彬孫女冊為皇后,命公等持節展禮。」使、副再拜,侍中還位,門下侍郎帥主節者詣使東北,主節以節授門下侍郎,門下侍郎執節授冊使,冊使跪受,興,付主節,幡隨節立于使左。次引中書令、侍中詣冊寶東北,西向立,中書侍郎引冊案立于中書令右,中書令取冊授冊寶使,使跪受,興,置於案,中書令、中書侍郎退複班。門下侍郎引寶案於侍中之右,取寶授冊寶使如上儀,退復位,典儀贊拜訖,禮直官、通事舍人引使、副押冊寶,持節者前導,奉冊寶官奉舁,援衛如式,以次出朝堂門,詣內東門附內臣入進。
內臣引內外命婦入就位,內侍詣閣請皇后服禕衣。冊寶至,使、副俱東向內給事前,北內跪稱:「冊寶使李迪、副使王隨奉制授皇后冊寶。」俯伏,興,退復位。內給事入詣受冊寶殿門皇后前跪奏訖,內侍進詣使前,西面跪受冊寶,以授內謁者監,使退復位。內謁者監、主當內臣持冊寶入內東門,內侍從之,以次入詣殿庭。內侍贊引皇后降立庭中北向位,內侍跪取冊,次內侍跪取寶,興,立皇后右少前,西向,內侍二員進立皇后左少前東向,內侍稱「有制」,內侍贊皇后再拜,內侍奉冊進授皇后,皇后受以授內侍,次內侍奉寶亦然。複贊再拜訖,導皇后升坐,內臣引內外命婦稱賀如常儀。禮畢,內侍導皇后降坐還閣,內外命婦班退。皇后易常服,謝皇帝、皇太后,用常禮。百官詣東上閣門表賀。
元祐五年八月,太皇太后詔:以皇帝納後,令翰林學士、禦史中丞、兩省與太常禮官檢詳古今六禮沿革,參考《通禮》典故,具為成式。群臣又議勘昏,禦史中丞鄭雍等請不用陰陽之說,呂大防亦言不可,太后納之。
六年八月,三省、樞密院言:「六禮,命使納采、問名、納吉、納成、告期,差執政官攝太尉充使,侍從官或判宗正官攝宗正卿充副使。以舊尚書省權為皇后行第。納采、問名同日,次日納吉、納成、告期,。納成用穀圭為贄,不用雁。'請期'依《開寶禮》改為'告期','親迎'為'命使奉迎'。納采前,擇日告天地、宗廟。皇帝臨軒發冊,同日,先遣冊禮使、副,次遣奉迎使,令文武百官詣行第班迎。」又言:「據《開元禮》,納采、問名合用一使,納吉、納成各別日遣使。今未委三禮共遣一使,或各遣使。又合依發冊例立仗。」詔:「各遣使,文德殿發制依發冊立仗。」
七年正月,詔尚書左丞蘇頌撰冊文並書。學士院上六禮辭語,其納採制文略曰:「太皇太后曰:「咨某官封姓名,渾元資始,肇經人倫,爰及夫婦,以奉天地、宗廟、社稷。謀於公卿,鹹以為宜。率由舊典,今遣使持節太尉某、宗正卿某以禮納采。」其答文曰:「太皇太后嘉命,訪婚陋族,備數采擇,臣之女未閑教訓,衣履若而人。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某官封糞土臣姓某稽首再拜承制詔。」問名制曰:「兩儀合德,萬物之統,以聽內治,必咨令族。重宣舊典,今遣使持節某官以禮問名。」答曰:「使者重宣中制,問臣名族。臣女,夫婦所生,先臣故某官之遺微孫,先臣故某官之遺曾孫,先臣故某官之遺孫,先臣故某官之外孫女,年若干。欽承舊章,肅奉典制。」納吉制曰:「人謀龜筮,同符元吉,恭順典禮,今使某官以禮納吉。」答曰:「使者重宣中制,臣陋族卑鄙,憂懼不堪。欽承舊章,肅奉典制。」納成制曰:「咨某官某之女,孝友恭儉,實維母儀,宜奉宗廟,永承天祚。以黝纁、穀圭、六馬以章典禮,今使某官以禮納成。」答曰:「使者重宣中制,降婚卑陋,崇以上公,寵以豐禮,備物典策。欽承舊章,肅奉典制。」告期制曰:「謀於公卿,大筮元龜,罔有不臧,吉日惟某月、某甲子可迎。率遵典禮,今遣某官以禮告期。」答曰:「使者重宣中制,以某月、某甲子吉日告期。臣欽承舊章,肅奉典制。」奉迎制曰:「禮之大體,欽順重正,其期維吉,典圖是若,今遣某官以禮奉迎。」答曰:「使者重宣中制,今日吉辰,備禮以迎。螻蟻之族,猥承大禮,憂懼戰悸。欽率舊章,肅奉典制。」餘如式。
三月,禮部、太常寺上納後儀注:
發六禮制書。太皇太后禦崇慶殿,內外命婦立班行禮畢,內給事出殿門,置六禮制書案上,出內東門。禮直官、通事舍人引由宣祐門至文德殿后門入,權置案於東上閣門。
命使納采、問名。文德殿,宰臣、親王、執政官、宗室、百僚、大小使臣易朝服,樂備而不作。班定,內給事奉制書案置橫街北稍東,西向北上,禮直官、通事舍人引門下、中書侍郎,次引使、副就橫街南承制位,北向東上,內給事詣使者東,北面稱「太皇太后有制」,典儀曰「再拜」,在位官皆再拜。宣制曰:「皇帝納後,命公等持節行禮。」典儀曰「再拜」,使、副皆再拜。授制書訖,典儀曰「再拜」,在位官皆再拜。禮直官、通事舍人、太常博士引使、副從制案出,載於油絡網犢車,出宣德門,鼓吹備而不作。至皇后行第大門外,令史二人對奉制案立,主人立大門內,儐者立主人之左,北面,進受命,出曰:「敢請事。」使者曰:「某奉制納采。」儐者入告,主人曰:「臣某之女若而人,既蒙制訪,臣某不敢辭。」儐者出告,入引主人出大門外,再拜。使者先入,使者曰:「太皇太后制。」主人再拜。宣制書畢,主人再拜受訖,主人進表訖,再拜,使者出。問名同上儀。使者曰:「將加蔔筮,奉制問名。」主人曰:「臣某之女若而人,既蒙制命,臣某不敢辭。」
命使納吉、納成、告期並同命使納采、問名儀。納吉,使者曰:「加請蔔筮,占曰從制,使某納吉。」主人曰:「臣某之女若而人,龜筮雲吉,臣預有焉。臣某謹奉典制。」告期,使者曰:「某奉制告期。」主人曰:「臣某謹奉典制。」以上納吉、納成、告期。請見、授制、接表並如納采儀。
臨軒命使冊後及奉迎於文德殿。百官朝服,皇帝常服乘輦至殿后閣,侍中奏中嚴外辦,乃服通天冠、絳紗袍,乘輦出自西房,降輦即禦坐。兩省官及待制、權侍郎、觀察使以上,分東西入殿門,各就位,東西相向立。奉寶置禦坐前,奉宣後冊由東上閣門出,至文德殿庭橫行,典儀曰「拜」,在位官皆再拜。使、副受冊,宣制曰:「冊某氏為皇后,命公等持節展禮。」典儀曰「拜」,使、副再拜受冊寶訖,典儀贊百官再拜。宣制曰:「太皇太后制:命公等持節奉迎皇后。」典儀贊使、副再拜受節,又贊百官再拜。侍中奏禮畢解嚴,百官再拜出,皇帝常服還內。冊寶至皇后行第,如納采儀。使者曰:「某奉制授皇后備物典冊。」皇后受冊寶,內外命婦序立如儀,主人以書奉使者。
奉迎。百官常服班宣德門外行第,儐者請,使者曰:「某奉制以禮奉迎。」儐者入告,主人曰:「臣某謹奉典制。」儐者出告,入引主人出大門外再拜。使者先入,曰「有制」,主人再拜,使者宣制畢,主人再拜受制,答表又再拜。姆導皇后,尚宅前引,升堂出立房外,典儀贊使、副再拜。使者曰:「今月吉日,某等承制以禮奉迎。」內侍受以入,使、副退,主人以書授使者,奉于司言,受以奏聞。皇后降立堂下再拜訖,升堂,主人升自東階,西向曰:「戒之戒之,夙夜無違命!」主人退,母進西階上東向,施衿、結帨曰:「勉之戒之,夙夜無違命!」皇后升輿至中門,升車出大門,使、副及群臣前引。將至宣德門,百官、宗室班迎,再拜訖,分班。皇后入門,鳴鐘鼓,班迎官退,乃降車入,次升輿入端禮門、文德殿、東上閣門,出文德殿后門,入至內東門內降輿,司輿前導,詣福寧殿門大次以俟。晡後,皇后車入宣德門,侍中版奏請中嚴,內侍轉奏,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禦福甯殿,尚宮引皇后出次,詣殿庭之東,西向立。尚儀跪奏外辦,請皇帝降坐禮迎,尚宮前引,詣庭中之西,東面揖皇后以入,導升西階入室,各就榻前立。尚食跪奏具,皇帝揖皇后皆坐,尚食進饌,食三飯,尚食進酒,受爵飲,尚食以饌從;再飲如初,三飲用巹如再飲。尚儀跪奏禮畢,俱興,尚宮請皇帝禦常服,尚寢請皇后釋禮服入幄。次日,以禮朝見太皇太后、皇太后,參皇太妃,如宮中之儀。
詔從之。
四月,太皇太后手書曰:「皇帝年長,中宮未建,曆選諸臣之家,以故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贈太尉孟元孫女為皇后。」制詔:「六禮,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呂大防攝太尉,充奉迎使,同知樞密院事韓忠彥攝司徒副之;尚書左丞蘇頌攝太尉,充發冊使,簽書樞密院事王岩叟攝司徒副之;尚書左丞蘇轍攝太尉,充告期使,皇叔祖、同知大宗正事宗景攝大宗正卿副之;皇伯祖、判大宗正事、高密郡王宗晟攝太尉,充納成使,翰林學士范百祿攝宗正卿副之;吏部尚書王存攝太尉,充納吉使,權戶部尚書劉奉世攝宗正卿副之;翰林學士梁燾攝太尉,充納采、問名使,禦史中丞鄭雍攝宗正卿副之。」
五月甲午,行納采、問名禮。丁酉,行納吉、納成、告期禮。戊戌,帝禦文德殿發冊及命使奉迎皇后。己亥,百官表賀於東上閣門,次詣內東門賀太皇太后,又上箋賀皇后,上箋賀皇太妃。皇后擇日詣景靈宮行廟見禮。
大觀四年,冊貴妃鄭氏為皇后,議禮局重定儀注:臨軒冊使,皇帝禦文德殿,服通天冠、絳紗袍,百官朝服,陳黃麾細仗,依古用宮架。冊使出殿門,依近儀不乘輅。權以穆清殿為受冊殿。其日,皇后服禕衣,其奉冊寶授皇后,皆用內侍。受冊訖,皇后上表謝皇帝,內外命婦立班稱賀,群臣入殿賀皇帝,于內東門上箋賀皇后。其上禮儀注,乞依進馬條令施行;其會群臣,及皇后會外命婦儀注,並依《開元》、《開寶禮》。受冊之殿陳宮架,用女工,升降行止並以樂節,而別定樂名、樂章。
皇后上表乞免受冊排黃麾仗及乘重翟車、陳小駕鹵簿等,而于延福宮受冊。其朝謁景靈宮,亦止依近例雲。
紹興十三年閏四月十七日,冊貴妃吳氏為皇后。前期,於文德殿內設東西房、東西閣,凡香案、宮架、冊寶幄次、舉麾位、押案位、權置冊寶褥位、受制承制宣制位、奉節位、贊者位、奉冊寶位、舉冊舉寶官位及文武百僚、應行事官、執事官位,皆儀鸞司、太常典儀分設之,以俟臨軒發冊。
其日質明,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出西閣,協律郎舉麾奏《乾安》之樂,皇帝降輦即禦坐,樂止,冊使、副以下應在位官皆再拜。侍中宣制曰:「冊貴妃吳氏為皇后,命公等持節展禮。」冊使、副再拜,參知政事以節授冊使,冊使跪受,以授掌節者。中書令以冊授冊使,侍中以寶授副使,並權置於案,冊使、副以下應在位官皆再拜。冊使押冊,副使押寶,持節者前導,《正安》之樂作,出文德殿門,樂止,至穆清殿門外幄次,權置以俟。
皇后首飾、禕衣出閣,協律郎舉麾,《坤安》之樂作,皇后至殿上中間南向立定,樂止。冊使、副就內給事前東向跪稱:「冊使副姓某奉制授皇后備禮典冊。」內給事入詣皇后前,北向奏訖,冊使舉冊授內侍,內侍轉授內謁者監;副使舉寶授內侍,內侍轉授內謁者監;掌節者以節授掌節內侍,內侍持節前導,冊寶並案進行入詣殿庭。冊寶初入門,《宜安》之樂作,至位,樂止。皇后降自東階,至庭中北向位,初行,《承安》之樂作,至位,樂止。皇后再拜,舉冊官搢笏跪舉冊,讀冊官搢笏跪宣冊,內謁者監奉冊進授皇后,皇后受以授司言,又奉寶進授皇后,皇后受以授司寶。司言、司寶置冊寶於案,舉冊寶官並舉案官俱搢笏舉冊寶並案興,詣東階之東,西向位置定。皇后初受冊寶,《成安》之樂作,受訖,樂止。皇后再拜,禮畢。
冊皇太子。至道元年八月壬辰,詔立皇太子,命有司草其冊禮,以翰林學士宋白為冊皇太子禮儀使。有司言:「前代太子無執圭之文,請如王公之制執桓圭,餘如舊制。」
九月丁卯,太宗禦朝元殿,陳列如元會儀,帝袞冕,設黃麾仗及宮縣之樂於庭,百官就位。太子常服乘馬,就朝元門外幄次,易遠遊冠、朱明衣,所司贊引三師、三少導從至殿庭位,再拜起居畢,分班立。
太常博士引攝中書令就西階解劍、履,升殿詣禦坐前,俯伏,興,奏宣制,降就劍、履位,由東階至太子位東,南向稱「有制」,太子再拜。中書侍郎引冊案就太子東,中書令北面跪讀冊畢,太子再拜受冊,以授右庶子;門下侍郎進寶授中書令,中書令授太子,太子以授左庶子,各置於案。由黃道出,太子隨案南行,樂奏《正安》之曲,至殿門,樂止,太尉升殿稱賀,侍中宣制,答如儀。
皇太子易服乘馬還宮,百官賜食於朝堂。中書、門下、樞密院、師、保而下詣太子參賀,皆序立于宮門之外。庶子版奏外備,內臣褰簾,太子常服出次坐,中書、門下、文武百官、樞密、師、保、賓客而下再拜,並答拜;四品以下官參賀,升坐受之。越三日,具鹵簿,謁太廟,常服乘馬,出東華門升輅,儀仗內行事官乘車者,並服禮衣,餘皆袴褶乘馬導從。
有司言:「唐禮,宮臣參賀皆舞蹈,開元始罷之。故事,百官及東宮接見只呼皇太子,上箋啟稱皇太子殿下,百官稱名,宮官稱臣;常行用左春坊印,宮中行令。又按唐制,凡東宮處分論事之書,太子並畫令,左、右庶子以下署名姓,宣奉行書按畫日;其與親友、師傅,不用此制。今請如開元之制,宮臣止稱臣,不行舞蹈之禮。今皇太子兼判開封府,其所上表狀即署太子之位,其當申中書、樞密院狀,祗判官等署,餘斷案及處分公事並畫諾。」詔惟改'諾'為'准',餘並從之。其朝皇后儀,止用宮中常禮。時真宗以壽王為皇太子,兼判開封,請見僚屬,稱名而免稱臣。
神宗未及受冊禮而即位,乃以冊寶送天章閣,遂為故事。
紹興三十二年五月,詔曰:「朕以不德,躬履艱難三十有六年,憂勞萬機,宵旰靡怠。屬時多故,未能雍容釋負,退養壽康,今邊鄙粗寧,可遂如志。皇子毓德允成,神器有讬,朕心庶幾可立為皇太子,仍改名,所司擇日備禮冊命。」未及行禮,六月十一日內禪。
乾道元年八月十日,制立皇子鄧王愭為皇太子。十月,詔以知樞密院洪適為禮儀使,撰冊文,簽書樞密院事葉顒書冊,工部侍郎王弗篆寶。
十六日,皇帝禦大慶殿行冊禮,皇太子服遠遊冠、朱明衣,執桓圭。前期,習儀禮官及有司並先一日入宿衛,展宮架樂,設太子次、冊寶幄次、百官次,又設皇太子受冊位、典寶褥位,應行禮等皆有位,列黃麾半仗於殿門內外。質明,百官就次,皇太子常服詣幕次,符寶郎陳八寶於禦位之左右,有司奉冊寶至幄次,百官朝服入班殿庭。
有司自幄次奉冊寶至褥位,參知政事、中書令導從,退各就位,侍中升殿俟宣制,皇太子易服執圭俟於殿門外。樂正撞黃鐘之鐘,《乾安》之樂作,皇帝即禦坐,殿上侍臣起居,樂止。行禮官贊引皇太子入就殿庭,東宮官從,初入殿門,《明安》之樂作,樂止,皇太子起居,次百官起居,各拜舞如儀。
皇太子詣受冊位,侍中前承旨,降階宣制曰:「冊鄧王愭為皇太子。」皇太子拜舞如儀,侍中升殿復位。中書令詣讀冊位,捧冊官奉冊至,中書令跪讀畢,興,皇太子再拜,有司奉冊至皇太子位,中書令跪以冊授皇太子,皇太子跪受,以授右庶子,置於案;次侍中以寶授皇太子,皇太子跪受,以授左庶子,如上儀。皇太子再拜。中書舍人押冊、中允押寶以出,次皇太子出,如來儀。初行樂作,出殿門樂止。次百官稱賀,樂正撞蕤賓之鐘,《乾安》之樂作,皇帝降坐,樂止,放仗,在位官再拜以出。
禮畢,百官易常服,赴內東門司拜箋賀皇后,次赴德壽宮拜表箋賀,諸路監司、守臣等並奉表稱賀。明日,車駕詣德壽宮謝。又明日,上禦紫宸殿,引皇太子稱謝,還東宮,百官赴東宮參賀。
皇太子擇日先朝謁景靈宮,次日朝謁太廟、別廟,又擇日詣德壽宮稱謝。先是,禮官言:「皇太子朝謁景靈宮無所服典故,乞止用常服。次朝謁太廟、別廟,當袞冕,乘金輅,設仗。」從之。皇太子言:「乘輅、設仗,雖有至道、天禧故事,非臣子所安。」詔免。
冊皇太子妃。政和五年三月,詔選皇太子妃。六年六月,詔選少傅、恩平郡王朱伯材女為皇太子妃,令所司備禮冊命。庚辰,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禦文德殿發冊。先是,議禮局上《五禮新儀》:「皇太子納妃,乘金輅親迎。」皇太子三奏辭乘輅及臨軒冊命,詔免乘輅,而發冊如禮焉。
公主受封,降制有冊命之文,多不行禮,惟以綸告進內。至嘉祐二年,封福康公主為兗國公主,始備禮冊命。
前一日,百官班文德殿,內降冊印,宣制,冊案、援衛一如冊皇后儀。有司先設冊使等幕次於內東門外,命婦次於公主本位門之外,公主受冊印位於本位庭階下北向,冊使位於內東門、副使及內給事于其南差退並東向,設冊印案位於冊使前南向,內給事位於冊使北南向。
自文德殿奉冊印將至內東門,內給事詣本位,請公主服首飾、褕翟。冊印至內東門外褥位置訖,內臣引內命婦入就位,禮直官引冊使、副等俱就東向位,內給事就南向位。
通事舍人、博士引冊使就內給事前東向,躬稱「冊使某、副使某奉制授公主冊印」,退復位,內給事入詣所設受冊印位公主前,言訖退。內給事進詣冊使前西向,冊使跪以冊印授內給事,內給事跪授內謁者,內謁者及主當內臣等持入內東門,內給事從入詣本位,贊公主降詣庭中北向立,跪取冊,興,立公主右少前西向。又內給事立公主左少前東向,稱「有制」,贊者曰「拜」,公主再拜,右給事奉冊跪授之,公主受以授左給事,右給事又奉印授公主,如上儀。贊者曰「拜」,公主再拜畢,引公主升位。次內臣行內命婦賀畢,遂引公主謝皇帝、皇后,一如內中之儀。群臣進名賀。其冊印如貴妃,有匣,文曰「兗國公主之印」。遂為定制。
神宗進封邠國大長公主、魯國公主皆請免冊禮,止進告入內雲。
冊命親王大臣之制,具《開寶通禮》,雖制書有備禮冊命之文,多上表辭免,而未嘗行。每命親王、宰臣、使相、樞密使、西京留守、節度使,並翰林草制,夜中進入,翼日自內置於箱,黃門二人舁之,立禦坐東。內朝退,乃奉箱出殿門外,宣付閣門,降置於案,俟文德殿立班,閣門使引制案置於庭,宣付中書、門下,宰相跪受,復位,以授通事舍人,赴宣制位唱名訖,奉詣宰相,宰相受之,付所司。
若立後妃,封親王、公主,即先稱有制,百官再拜,宣制訖,複再拜舞蹈稱賀。若宰相加恩制書,即宣付通事舍人,引宰相于宣制石東,北向再拜立,聽訖,拜舞復位。若百官受制,即自班中引出聽麻,文班于宣制石東,武班於西,並如宰相儀,聽訖,出赴朝堂。其罷相者,即引出赴朝堂金吾仗舍。
諸王、宰相朝謝,前一日,內降官告,從內出東上閣門外宣詞以賜,授節者,仍交旌節。授者俯伏,執旌節交於頸上者三。參知政事、宣徽使、樞密使、大兩省、兩制、秘書監、上將軍、觀祭使以上授官告敕牒者,皆拜敕舞蹈,若止授敕或宣頭者止再拜,餘官悉不拜敕、不舞蹈,惟御史大夫、中丞拜授東上閣門使,又引至殿門外中籠門再拜。
親王、節度、使相官告,並載以彩輿迎歸第。親王輿中,設銀師子香合,輦官十二人,並襆頭、緋繡寬衣;旌節各二,馬四,犦槊官十六人,執旌節攏馬對引,由乾元門西偏門出至門外;馬技騎士五十人,槍牌步兵六十人,教坊樂工六十五人,及百戲、蹴鞠、鬥雞、角抵次第迎引,左右軍巡使具軍容前導至本宮。使相輿中用銀香爐,輦官十二人,金鵝帽、錦絡縫紫絁寬衣;旌節各一,馬二,犦槊官八人,馬技騎士二十人,槍牌步兵二十四人,軍巡使不前導,余如親王制。有故則罷。
凡諫、舍、刺史以上在外任加恩者,悉令其親屬乘傳齎詔,就以告牒賜之。
政和禮局上冊命親王、大臣儀,迄不果行。
志第六十五禮十五(嘉禮三)
○聖節諸慶節
聖節。建隆元年,群臣請以二月十六日為長春節。正月十七日,于大相國寺建道場以祝壽,至日,上壽退,百僚詣寺行香。尋詔:「今後長春節及諸慶節,常參官、致仕官、僧道、百姓等毋得進奉。」
太宗以十月七日為乾明節,複改為壽寧節。
真宗以十二月二日為承天節。其儀:帝禦長春殿,諸王上壽,次樞密使副、宣徽、三司使,次使相,次管軍節度使、兩使留後、觀察使,次節度使至觀察使,次皇親任觀察使以下,各上壽,仍以金酒器、銀香合、馬、袖表為獻。既畢,鹹赴崇德殿敘班,宰相率百官上壽,賜酒三行,皆用教坊樂,賜衣一襲,文武群臣、方鎮州軍皆有貢禮。前一月,百官、內職、牧伯各就佛寺修齋祝壽,罷日以香賜之,仍各設會,賜上尊酒及諸果,百官兼賜教坊樂。
景德二年,始令樞密三司使副、學士複赴百官齋會,少卿、監、刺史以上及近職一子賜恩,僧道則賜紫衣、師號,禁屠,輟刑。
仁宗以四月十四日為乾元節,正月八日皇太后為長寧節。詔定長寧節上壽儀:太后垂簾崇政殿,百官及契丹使班庭下,宰臣以下進奉上壽,閣門使於殿上簾外立侍,百官再拜,宰臣升殿,跪進酒簾外,內臣跪承以入。宰臣奏曰:「長寧節,臣等不勝歡抃,謹上千萬歲壽。」複降,再拜,三稱萬歲。內臣承旨宣曰:「得公等壽酒,與公等同喜。」鹹再拜。宰臣升殿,內侍出簾外跪授虛盞,宰臣跪受,降,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內侍承旨宣群臣升殿,再拜,升,陳進奉物當殿庭,通事舍人稱「宰臣以下進奉」,客省使殿上喝「進奉出」。內謁者監進第二盞,賜酒三行,侍中奏禮畢,皆再拜舞蹈。太后還內,百官詣內東門拜表稱賀。其外命婦舊入內者即入內上壽,不入內者進表。內侍引內命婦上壽,次引外命婦,如百官儀。次日大宴。
英宗以正月三日為壽聖節。禮官奏:「故事,聖節上壽,親王、樞密于長春殿,宰臣、百官於崇德殿,天聖諒沍皆於崇政殿。」於是紫宸上壽,群臣升殿間,飲獻一觴而退。又一日,賜宴于錫慶院。
神宗以熙甯元年四月十日為同天節,以宅憂罷上壽,惟拜表稱賀。明年,親王、樞密使、管軍、駙馬、諸司使副詣垂拱殿,宰臣、百官、大國使詣紫宸殿上壽,命坐,賜酒三行,不舉樂。明年,以大旱,罷同天節上壽,群臣赴東上閣門表賀。
中書門下言:「同天節上壽班,自今樞密使副、宣徽、三司使、殿前馬步軍副都指揮使以上共作一班,進酒一盞;親王、宗室、使相至觀察、駙馬、管軍觀察使以上,皆赴紫宸殿,依本班序立上壽,更不赴垂拱殿。」蓋以管軍觀察使以上及親王、駙馬並于垂拱殿以官序高下各班進酒畢而日晏,外朝有班者仍詣紫宸殿,議者以為近瀆,改焉。而詔袒免以上宗婦聽班賀於禁中。
哲宗即位,詔乙太皇太后七月十六日為坤成節。宰臣請以十二月八日為興龍節。哲宗本七日生,以避僖祖忌,故後一日。
徽宗以十月十日為天寧節,定上壽儀:皇帝禦垂拱殿,群臣通班起居畢,分班,從義郎以下醫官、待詔等先退。知引進司官一員讀奏目,知東上閣門官一員奏進壽酒,由東階升,舍人通教坊使以下贊再拜,奏聖躬萬福,又再拜,復位。次看盞人稍前,舍人贊再拜,上殿祗候,分東西兩階立,侯進酒升殿。次舍人引親王入殿庭,北向立,贊再拜,班首奏萬福。舍人引進奉西入,列于親王後,酒器簷床置馬前,揖天武躬奏萬福,進奉馬先出。內侍進禦茶床,殿中監酹酒訖,知東上閣門官殿上躬奏:「親王某以下進壽酒。」舍人揖親王以下躬贊再拜,乃引親王二員升殿,知東上閣門官引詣禦坐前,舍人東階下西向立,後准此。
尚醞典禦奉盤、盞授班首,搢笏受盤、盞,西向立,奉禦啟盞,親王一員搢笏注酒,班首奉詣禦坐東進訖,少退,虛跪,興,以盤授典禦,退,閣門引降階。舍人引當殿北向立,東上,贊拜,興,搢笏跪奉表,舍人接表,一員在東,余詣親王西,置表笏上,授引進。知引進司官殿上讀奏目,退,親王以下俯伏,興,躬,舍人贊再拜,引班首升東階,余殿下分立。閣門引詣禦坐東,北向搢笏,尚醞典禦如前奉盤立,樂作,皇帝飲訖,受盞,復位,再拜如上儀。知引進司官詣折檻東,西向宣曰「進奉收」。贊拜,舞蹈,又再拜,西出。親王以下赴紫宸殿立班。引進官宣「進奉出」,天武奉進奉以出。閣門複立殿上,教坊使贊送禦酒,又再拜,教坊致語訖,贊再拜,退。次樞密官上壽,次管軍觀察以上上壽、進奉並如儀。內侍舉禦茶床,舍人贊教坊使以下謝祗應,再拜訖,閣門側奏無公事。
皇帝赴紫宸殿后閣受群臣上壽。質明,三公以下百僚並於殿門外就次,東上閣門、禦史台、太常寺分引入詣殿庭東西立。閣門附內侍進班齊牌,皇帝出閣,禁衛諸班親從迎駕,自贊常起居。皇帝升坐,鳴鞭,禮直官、通事舍人引三公至執政官,禦史台、東上閣門分引百官,並橫行北向立,典儀贊再拜舞蹈,班首奏萬福,又再拜訖,分東西立。禮直官引殿中監、少監升東階,詣酒尊所稍西,南向西上立,舍人揖教坊使以下通班大起居,次看盞人謝升殿,贊再拜。內侍進禦茶床,殿侍酹酒訖,禮直官、通事舍人分引三公至執政官,禦史台、東上閣門分引百僚,並橫行北向立,典儀贊再拜,贊者承傳,在位官皆再拜。禮直官、通事舍人引上公升東階,東上閣門官接引升殿,授盞、啟盞如上儀。上公詣禦坐,俯伏跪奏:「文武百僚、上公具官臣某等稽首言:天寧令節,臣等不勝大慶,謹上千萬歲壽。」俯伏,興,退,降階,舍人接引復位,典儀贊再拜訖,禮直官引知樞密院官詣禦坐前承旨,退詣折檻稍東,西向宣曰:「得公等壽酒,與公等內外同慶。」典儀贊拜如儀,百官分東西立。禮直官、通事舍人引上公升東階,東上閣門官接引詣禦坐東,搢笏,殿中監授盤,上公奉進禦坐東,北向,樂作,皇帝飲訖,閣門引接盞,典儀贊拜如上儀。宗室遙郡以下先退。禮直官引樞密院官詣禦坐前承旨,退詣折檻稍東,宣曰:「宣群臣升殿。」典儀贊拜訖,禮直官、通事舍人分引三公以下升東階,親王、使相以下升西階;禦史台、東上閣門分引秘書監以下升兩朵殿,並東西廊席後立。尚醞典禦以盞授殿中監,奉禦啟盞,殿中監西向立,殿中少監以酒注於盞,第二、第三准此。
奉詣禦坐前,躬進訖,少退,奉盤西向立。樂作,皇帝飲訖,殿中監接盞退,授奉禦,出笏復位。通事舍人分引殿上官橫行北向,舍人贊再拜,典儀曰「再拜」,贊者承傳,皆再拜。舍人贊就坐,各立席後,複贊就坐,群官皆坐。酒初行,先宰臣,次百官,皆作樂。尚食典禦、奉禦進食,太官設群官食,皇帝再舉酒,群官興,立席後,樂作,飲訖,舍人贊就坐,再行群官酒,皇帝三舉酒,並如第二之儀。酒三行,舍人曰「可起」,群官興,立席後。若宣示盞,即隨東上閣門官以下揖,稱「宣示盞」,躬,贊就坐。若宣勸,即立席後,躬,飲訖,贊再拜。內侍舉禦茶床,禮直官引左輔詣禦坐前北向俯伏跪奏:「左輔具官臣某言禮畢。」俯伏,興,退,復位。禮直官、通事舍人分引三公以下文武百僚降階橫行北向立,樞密院官在親王後。典儀贊再拜,皆舞蹈再拜退。
靖康元年四月十三日,太宰徐處仁等表請為乾龍節。至日,皇帝帥百官詣龍德宮上壽畢,即本宮賜侍從官以上宴。
建炎元年五月,宰臣等上言,請以五月二十一日為天申節。詔曰:「朕承祖宗遺澤,獲托士民之上,求所以扶危持顛之道,未知攸濟。念二聖鑾輿在遠,萬民失業,將士暴露,夙夜痛悼,寢食幾廢,況以眇躬之故,聞樂飲酒,以自為樂乎?非惟深拂朕志,實增感於朕心。所有將來天申節百官上壽常禮,可令寢罷。」至是止就佛寺啟散祝壽道場,詣閣門或後殿拜表稱賀。
紹興十三年二月,臣僚奏:「臣聞孝理天下者,帝王之盛德,歸美報上者,臣子之至誠。是皆因性自然,發於觀感,必各盡其至,然後為稱。恭惟陛下撫艱難之運,憂勤在禦,兢兢業業,圖濟中興,孝德通於神明,皇天為之悔禍,長樂還闕,適當誕節之前,陛下以天下養,獲伸宮闈上壽之儀,臣民得於觀聽,天下無不欣慶,所以崇大養而成孝理之功者,既以盡善盡美矣。陛下誕聖佳辰,乃臣子所願奉觴上壽,以盡歸美之意,其可不舉而行之乎?臣愚,欲望將來天申節許令有司舉行舊典,至日,百官得以奉萬年之觴,仰祝聖壽,天下幸甚。」太常、禮部討論:每遇聖節,樞密院以下先詣垂拱殿上壽畢,宰臣率百僚於紫宸殿上壽。前一月,分日啟建道場,至前一日,樞密院官滿散依例作齋筵。至日,三省官上壽立班訖,次赴滿散作齋筵。後二日,大宴于集英殿。時命禦史台、太常寺修立儀注。
孝宗隆興元年,太上皇帝天申節,皇帝及宰臣、文武百僚詣德壽宮上壽。是日,以欽宗大祥,前一日,皇帝起居如宮中儀,百僚拜表稱賀。
乾道八年,立皇太子,皇帝率皇太子及文武百僚詣德壽宮上壽。前期,儀鸞司陳設德壽宮殿門之內外,設禦坐於殿上當中南向,設大次於德壽宮門內南向,小次於殿東廊西向,設皇帝褥位二:一于禦坐東南,西向;一于禦坐之南,北向。尚醞設禦酒尊、酒器於禦坐之東,有司又設禦茶床於禦坐之西,俱稍北。其日,文武百僚內不系從駕者,並先赴德壽宮門外以俟迎駕起居。質明,皇帝服靴袍出即禦坐,從駕臣僚、禁衛起居如常儀。皇帝降坐,乘輦將至德壽宮,文武百僚迎駕再拜起居訖,前導官、太常卿、閣門官、太常博士、禮直官先入,詣大次前分左右立定。皇帝降輦入次,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分引皇太子並文武百僚入詣殿廷,東西相向立定,前導官導皇帝入小次,簾降。皇太子並文武百僚並橫行北向立。太上皇帝出宮升禦坐,鳴鞭,小次簾卷。前導官導皇帝升殿東階,詣殿折檻前北向褥位,再拜,躬奏聖躬萬福,再拜,皇帝詣太上皇帝禦坐之東褥位西向立,前導官於殿上隨地之宜立。次舍人揖皇太子並文武百僚躬,典儀曰「再拜」,贊者承傳,在位官皆再拜,搢笏舞蹈,又再拜,皇太子不離位,奏聖躬萬福,各再拜,直身,分東西相向立。禮直官引奉盤盞官、受盤盞官、承旨宣答官、奏禮畢官、殿中監、少監升殿。內侍進禦茶床,尚醞典禦以盤盞、酒注授殿中監、少監,次禮直官引奉盤盞官詣酒尊所北向,殿中監啟盞,殿中少監注酒,奉盤盞官奉酒詣皇帝前北向,禮直官引受盤盞官詣太上皇帝禦坐前,西向立,皇太子並文武百僚橫行北向立。奉盤盞官躬進皇帝,皇帝奉酒,前導官導皇帝詣太上皇帝禦坐前躬進訖,少後,以盤授受盤盞官。前導官導皇帝詣太上禦坐前褥位北向俯伏跪,殿下皇太子並百僚皆躬身。皇帝奏:「臣某謹率文武百僚稽首言:天申令節,臣某與百僚等不勝大慶,謹上千萬歲壽。」奏訖,伏,興,再拜,在位官皆再拜。承旨宣答官宣曰:「得皇帝壽酒,與皇帝並百僚內外同慶。」皇帝再拜,在位官皆再拜訖,分東西相向立。皇帝詣禦坐東,西向立,奉盤盞官以盤北向恭進,皇帝奉盤,樂作,俟太上皇帝飲酒,皇帝躬接盞訖,皇帝少後,以盤盞授受盤盞官,以授殿中監,各復位立。皇太子並文武百僚橫行北向,皇帝詣褥位北向再拜,在位官皆再拜。皇帝詣太上禦坐東褥位西向立,皇太子、文武百僚再拜,搢笏舞蹈,又再拜訖,內侍舉茶床,奏禮畢官北向俯伏跪奏:「具官臣某言禮畢。」在位官再拜。太上皇帝駕興,皇帝從入,文武百僚以次退。
淳熙二年十一月,詔:「太上皇帝聖壽無疆,新歲七十,以十一日冬至加上尊號冊寶,十二月十七日立春行慶壽禮。」是日早,文武百僚並簪花赴文德殿立班,聽宣慶壽赦。宣赦訖,從駕至德壽宮行慶壽禮,致詞曰:「皇帝臣某言:天祐君親,錫茲難老,維春之吉,年德加新。臣某與群臣等不勝大慶,謹上千萬歲壽。」余與前上壽儀注同。禮畢,從駕官、應奉官、禁衛等並簪花從駕還內,文武百僚文德殿拜表稱賀。
十年十二月,以太上皇後新年七十,詔以立春日行慶賀之禮。十三年春正月朔,以太上皇帝聖壽八十,帝率群臣詣德壽宮行禮,其儀注、恩赦並如淳熙二年典故。
孝宗以十月二十二日為會慶節,光宗以九月四日為重明節,甯宗以十月十九日為天祐節、尋改為瑞慶節,理宗以正月五日為天基節,度宗以四月九日為乾會節,瀛國公以九月二十八日為天瑞節。其上壽稱賀之禮,大略皆如天申節儀。
諸慶節,古無是也,真宗以後始有之。大中祥符元年,詔以正月三日天書降日為天慶節,休假五日,兩京諸路州、府、軍、監前七日建道場設醮,斷屠宰;節日,士庶特令宴樂,京師然燈。又以六月六日為天貺節,京師斷屠宰,百官行香上清宮。又以七月一日聖祖降日為先天節,十月二十四日降延恩殿日為降聖節,休假、宴樂並如天慶節。中書、親王、節度、樞密、三司以下至駙馬都尉,詣長春殿進金縷延壽帶、金絲續命縷,上保生壽酒。改禦崇德殿,賜百官飲,如聖節儀。前一日,以金縷延壽帶、金塗銀結續命縷、緋彩羅延壽帶、彩絲續命縷分賜百官,節日戴以入。禮畢,宴百官于錫慶院。天禧初,詔以大中祥符元年四月一日天書再降內中功德閣為天禎節,一如天貺節。尋以仁宗嫌名,改為天祺節。
政和三年十一月五日,以修祀事,天真示見,詔為天應節。又以五月十二日祭方丘日為寧貺節,既又以二月十五日太上混元上德皇帝降聖日為真元節,八月九日青華帝君生辰為元成節,正月四日有太祖神禦之州府宮殿行香為開基節,十月二十五日為天符節,皆如天慶節,著為令。
高宗建炎元年十一月五日,詔:「政和以來添置諸節,除開基節外,餘並依祖宗法。」
志第六十六禮十六(嘉禮四)
○宴饗遊觀賜酺
宴饗之設,所以訓恭儉、示惠慈也。宋制,嘗以春秋之季仲及聖節、郊祀、籍田禮畢,巡幸還京,凡國有大慶皆大宴,遇大災、大劄則罷。天聖後,大宴率于集英殿,次宴紫宸殿,小宴垂拱殿,若特旨則不拘常制。凡大宴,有司預於殿庭設山樓排場,為群仙隊仗、六番進貢、九龍五鳳之狀,司天雞唱樓於其側。殿上陳錦繡帷帟,垂香球,設銀香獸前檻內,藉以文茵,設禦茶床、酒器于殿東北楹,群臣盞斝于殿下幕屋。設宰相、使相、樞密使、知樞密院、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宣徽使、三師、三公、僕射、尚書丞郎、學士、直學士、御史大夫、中丞、三司使、給、諫、舍人、節度使、兩使留後、觀察、團練使、待制、宗室、遙郡團練使、刺史、上將軍、統軍、軍廂指揮使坐于殿上,文武四品以上、知雜禦史、郎中、郎將、禁軍都虞候坐於朵殿,自餘升朝官、諸軍副都頭以上、諸蕃進奉使、諸道進奉軍將以上分於兩廡。宰臣、使相坐以繡墩;曲宴行幸用杌子。
參知政事以下用二蒲墩,加罽兟;曲宴,樞密使、副並同。
軍都指揮使以上用一蒲墩;自朵殿而下皆緋緣氈條席。殿上器用金,餘以銀。其日,樞密使以下先起居訖,當侍立者升殿。宰相率百官入,宣徽、閣門通唱,致辭訖,宰相升殿進酒,各就坐,酒九行。每上舉酒,群臣立侍,次宰相、次百官舉酒;或傳旨命酹,即搢笏起飲,再拜。曲宴多令不拜。
或上壽朝會,止令滿酌,不勸。中飲更衣,賜花有差。宴訖,蹈舞拜謝而退。
建隆元年,大宴於廣德殿,酒九行而罷。乾德元年十一月,南郊禮成,大宴廣德殿,謂之飲福。是後三年,開寶三年、五年、六年、七年、八年,並設秋宴於大明殿,以長春節在二月故也。太平興國之後,止設春宴,在大明者十一,在含光者六。宴日,親王、樞密使副、宣徽、三司使、駙馬都尉皆侍立,軍校自龍武四廂都指揮使以上立於庭。其宴契丹使亦於崇德殿,但近臣及刺史、郎中而上預焉。
淳化四年正月,以南郊禮成,大宴含光殿,直史館陳靖上言:「古之饗宴者,所以省禍福而觀威儀也。故宴以禮成,賓以賢序,《風》、《雅》之作,茲為盛焉。伏見近年內殿賜宴,群臣當坐於朵殿、兩廊者,拜舞方畢,趨馳就席,品列之序,糾紛無別。及至尊舉爵,群臣起立,先後不整,俯仰失節。欲望自今令有司預依品位告諭,其有逾越班次、拜起失節、喧嘩過甚者,並令糾舉。又惟飫賜之典,以寵武夫,大烹之餘,故為盛饌。計一飯所費,可數人之屬厭,而將校輩或至終宴之時,尚有欲炙之色,蓋執事者失于察視,不及潔豐而使然也。伏望並申嚴制。」至道元年三月,禦史中丞李昌齡亦言:「廣宴之設,以均飫賜,得齒高會,宜乎盡禮。而有位之士,鮮克致恭,當糾其不恪。又供事禁庭,當定員數,籍姓名以謹其出入。酒肴之司,或虧精潔,望分命中使巡察。」並從之。
咸平三年二月,大宴含光殿,自是始備設春秋大宴。五年,禦史台言:「大宴,起居舍人、司諫、正言、三院使、禦史並坐於殿廊,望自今移升朵殿,自餘依舊。」十二月,詔凡內宴,宗正卿令升殿坐,班次依合班儀。翰林學士梁顥請以春秋大宴、小宴、賞花、行幸次為四圖,頒下閣門遵守。從之。
景德二年九月,詔曰:「朝會陳儀,衣冠就列,將以訓上下、彰文物,宜慎等威,用符紀律。況屢頒於條令,宜自顧于典刑。稍曆歲時,漸成懈慢。特申明制,以儆具僚。自今宴會,宜令禦史台預定位次,各令端肅,不得喧嘩。違者,殿上委大夫、中丞,朵殿委知雜禦史、侍御史,廊下委左右巡使,察視彈奏;內職殿直以上赴起居、入殿庭行私禮者,委閣門彈奏;其軍員,令殿前侍衛司各差都校一人提轄,但虧失禮容,即送所司勘斷訖奏。仍令閣門、宣徽使互相察舉,敢蔽匿者糾之。」
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詔宣徽院、禦史台、閣門、殿前馬步軍司,凡內宴臣僚、軍員並祗候使臣等,並以前後儀制曉諭,務令遵稟,違者密具名聞。其軍員有因酒言詞失次及醉僕者,即先扶出,或遣殿前司量添巡檢軍士護送歸營。又詔臣僚有托故請假不赴宴者,禦史台糾奏。天禧四年,直集賢院祖士衡言:「大宴將更衣,群臣下殿,然後更衣,更衣後再坐,則群臣班於殿庭,候上升坐,起居謝賜花,再拜升殿。」
仁宗天聖三年,監察禦史朱諫言:「伏見大宴,宗室先退,允為得禮。尚有文武臣僚父子、兄弟者,皆預再坐,欲望自今內宴,百官有父子、兄弟、叔侄同赴,再坐時卑者先退。」慶曆七年,禦史言:「凡預大宴並禦筵,其所賜花,並須載歸私第,不得更令僕從持戴,違者糾舉。」
熙寧二年正月,閣門言:「准詔裁定集英殿宴入殿人數:中書二十二人,樞密院三十人,宣徽院八人,親王八人,昭德軍節度使、兼侍中曹佾三人,皇親使相三人,皇親正刺史已上至節度使並駙馬都尉各一人,翰林司一百七十八人,禦廚六百人,儀鸞司一百五十人,祗候庫二十人,內衣物庫七人,新衣庫七人,內弓箭庫三人,鈐轄教坊所三人,鐘鼓樓一十六人,禦藥院八人,內物料庫九人,法酒庫一十六人,內酒坊八人,入內內侍省前後行、親事官共五人,皇城司職員手分二人,禦史台知班一十一人,灑掃親從官人員已下一百人,兩廊覷步親從官四十二人,提舉司勾押官手分三人,提舉火燭巡檢人員一十人,快行親從官一十一人,支散兩省花後苑造作所工匠等四人,客省承授行首八人,四方館職掌二人,閣門承受行首已下一十八人。」是歲十一月,以皇子生,宴集英殿。
七年九月,詔:「自今大宴,親王、皇親使相、樞密使副使、宣徽使、駙馬都尉並於殿門外幕次就賜酒食。」舊制,會食集英西廊之廡下,喧卑為甚,權發遣宣徽院吳充奏其事,故有是命。
元豐七年三月,大宴集英殿,命皇子延安郡王侍立。宰相王珪等率百官廷賀。詔曰:「皇家慶事,與卿等同之。」珪等再拜稱謝。久之,王乃退。時王未出閣,帝特令侍宴,以見群臣。九年,閣門言:「大宴不用兩軍妓女,只用教坊小兒之舞。」王拱辰請以女童代之。元祐八年,詔罷獨看。故事,大宴前一日,禦殿閱百戲,謂之獨看。修國史范祖禹言:「是日進《神宗紀》草,陛下覽先帝史冊甫畢,即觀百戲,理似未安,故請罷之。」
元祐二年九月,經筵講《論語》徹章,賜宰臣、執政、經筵官宴於東宮,帝親書唐人詩分賜之。三年六月,罷春宴。八月,罷秋宴,以魏王出殯,翰林學士蘇軾不進教坊致語故也。是後以時雨未足,集英殿試舉人,尚書省火,禁中祈禳,邠國公主未菆,皆罷宴。凡大宴有故而罷,賜賜預宴官酒饌於閣門朝堂,升殿官雖假故不從遊宴,亦遣中使就第賜焉。親王、中書、樞密、宣徽、三司使副、學士、步軍都虞候以上、三師、三公、東宮三師三公以下、曾任中書門下致仕者,亦同。
凡外國使預宴者,祥符中宴崇德殿,夏使于西廊南赴坐,交使以次歇空,進奉、押衙次交州,契丹舍利、從人則于東廊南赴坐。四年,又升甘州、交州於朵殿,夏州押衙于東廊南頭歇空坐。七年,龜茲進奉人使歇空坐於契丹舍利之下。其後又令龜茲使副于西廊南赴坐,進奉、押衙重行於後,瓜州、沙州使、副亦於西廊之南赴坐,其餘大略以是為准。
大觀三年,議禮局上集英殿春秋大宴儀:
其日,預宴文武百僚詣殿庭,東西相向立。皇帝出禦需雲殿,閣門、內侍、管軍等起居。皇帝降坐,禦集英殿,鳴鞭,殿中監已下通班起居。殿中監、少監升殿,通喚閣門官升殿。攝左右軍巡使靴笏起居訖,系鞋執杖侍立,余非應奉官分出。次鐘鼓樓節級就位,四拜起居。
次舍人通喚訖,分引群官橫行北向,東上閣門官贊大起居,班首出班俯伏,跪,致辭訖,俯伏,興,復位。群官再拜舞蹈,又再拜,贊各就坐,再拜,舍人分引升殿,席前相向立,朵殿、兩廡官立于席後。有遼使則舍人引大遼舍利西入大起居,贊各就坐,贊再拜,贊就坐,引升西廊。次舍人傳事引從人分入,四拜起居,謝坐,並同舍利儀。教坊使以下通班大起居,看盞人謝,升殿再拜。內侍進禦茶床,殿侍酹酒訖,次贊天武門外祗候。東上閣門官詣禦坐,奏班首姓名以下進酒。
舍人分引殿上臣僚橫行北向,贊再拜。舍人引班首稍前,東上閣門官接引詣禦坐,東北向,搢笏,殿中監奉盤盞授班首,少監啟盞,以酒注之。班首奉詣御前進訖,少退,虛跪,興,以盤授殿中監,出笏,東上閣門官引退,舍人接引復位,贊再拜。舍人引班首稍前,殿上臣僚席前相向立,東上閣門官接引詣禦坐,東北向,搢笏,殿中監授盤,奉詣御前,西向立,樂作,皇帝飲訖。舍人分引殿上臣僚橫行北向,東上閣門引班首接盞,退,虛跪,興,授盞殿中監,出笏,引退,舍人接引復位,贊再拜,贊各賜酒,群臣再拜,贊各就坐,群官皆立席後,複贊就坐。
酒初行,群官搢笏受酒,先宰相,次百官,皆作樂。皇帝再舉酒,並殿中監、少監進。
群臣俱立席後,樂作,飲訖,贊各就坐。複行群臣酒,飲訖。皇帝三舉酒,皆如第一之儀。尚食典奉禦進食,太官設群臣食,樂作。賜祗應臣僚酒食,贊謝拜訖,復位。皇帝四舉酒,並典禦進酒。
樂工致語,群官皆立席後,致語訖,贊百官再拜,就坐,樂作。皇帝五舉酒,樂工奏樂,庭下舞隊致詞,樂作,舞隊出。
東上閣門奏再坐時刻。俟放隊訖,內侍舉禦茶床,皇帝降坐,鳴鞭,群臣退。賜花,再坐。前二刻,禦史台、東上閣門催班,群官戴花北向立,內侍進班齊牌,皇帝詣集英殿,百官謝花再拜,又再拜就坐。內侍進禦茶床,皇帝舉酒,殿上奏樂,庭下作樂。皇帝再舉酒,殿上奏樂,庭下舞隊前致語,樂作,出。皇帝三舉酒、四舉酒皆如上儀。若宣示盞,即隨所向,閣門官以下揖稱宣示盞,躬贊就坐。若宣勸,即立席後躬飲訖,贊再拜。內侍舉禦茶床,舍人引班首以下降階再拜舞蹈,又再拜訖,分班出。閣門官側奏無公事,皇帝降坐,鳴鞭。
集英殿飲福大宴儀。初,大禮畢,皇帝逐頓飲福,余酒封進入內。宴日降出,酒既三行,泛賜預坐臣僚飲福酒各一盞,群臣飲訖,宣勸,各興,立席後,贊再拜謝訖,複坐飲,並如春秋大宴之儀。
紹興十三年三月三日,詔宴殿陳設止用緋、黃二色,不用文繡,令有司遵守,更不製造。五月,閣門修立集英殿大宴儀注。
乾道八月十二月,詔今後前宰相到闕,如遇赴宴賜茶,其合會墩杌,非特旨,並依官品。又行門、禁衛諸色祗應人,依紹興例,並賜絹花。自是惟正旦、生辰、郊祀及金使見辭各有宴,然大宴視東京時則亦簡矣。
曲宴。凡幸苑囿、池禦,觀稼、畋獵,所至設宴,惟從官預,謂之曲宴。或宴大遼使、副於紫宸殿,則近臣及刺史、正郎、都虞候以上預。暮春後苑賞花、釣魚,則三館、秘閣皆預。
太祖建隆元年七月,親征澤、潞,宴從臣于河陽行宮,又宴韓令坤已下於禮賢講武殿,賜襲衣、器幣、鞍馬,以賞澤、潞之功也。四年四月,宴從臣於玉津園。乾德三年七月六日,詔皇弟開封尹、宰相、樞密使、翰林學士、中書舍人泛舟後苑新池,張樂宴飲,極歡而罷。是歲重陽,宴近臣于長春殿。
太宗太平興國九年三月十五日,詔宰相、近臣賞花于後苑,帝曰:「春氣暄和,萬物暢茂,四方無事。朕以天下之樂為樂,宜令侍從詞臣各賦詩。」帝習射于水心殿。雍熙二年四月二日,詔輔臣、三司使、翰林、樞密直學士、尚書省四品兩省五品以上、三館學士宴于後苑,賞花、釣魚,張樂賜飲,命群臣賦詩習射。賞花曲宴自此始。三年十二月一日,大雨雪,帝喜,禦玉華殿,召宰臣及近臣謂曰:「春夏以來,未嘗飲酒,今得此嘉雪,思與卿等同醉。」又出禦制《雪詩》,令侍臣屬和。後凡曲宴不盡載。
真宗咸平元年二月二十二日,宴群臣於崇德殿,不作樂。二年八月七日,再宴,用樂。三年二月晦,賞花,宴于後苑,帝作《中春賞花釣魚詩》,儒臣皆賦,遂射于水殿,盡歡而罷。自是遂為定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禦龍圖閣曲宴,詔近臣觀太宗草、行、飛白、篆、籀、八分書及畫。景德二年十二月五日,宴尚書省五品、諸軍都指揮使以上、契丹使於崇德殿,不舉樂,以明德太后喪制故也。時契丹初來賀承天節,擇膳夫五人齎本國異味,就尚食局造食,詔賜膳夫衣服、銀帶、器帛。大中祥符六年七月二十九日,詔輔臣觀粟于後苑禦山子,觀禦制文閣禦書及《嘉禾圖》,賜飲。是日,皇子從游。天禧四年七月十一日,詔近臣及寇准、馮拯觀內苑穀,遂宴於玉宸殿。十月二十九日,詔皇太子、宗室、近臣、諸帥赴玉宸殿翠芳亭觀稻,賜宴,仍以稻分賜之。
仁宗天聖二年,既禫除,百官五表請聽樂,而秋燕用樂之半。詔輔臣曰:「昨日宴宮中,朕數四上勉皇太后聽樂。」王欽若以聞太后,太后曰:「自先帝棄天下,吾終身不欲聽樂。皇帝再三為請,其可重違乎!」明年上元節,乃朝謁景靈上清宮、啟聖院、相國寺,還禦正陽門,宴從官,觀燈。次日,太后召命婦臨觀。及春秋大宴,歲為常。夏,觀南禦莊刈麥,秋,瑞聖園刈穀,並宴從官,或射,不為常。皇祐五年,後苑寶政殿刈麥,謂輔臣曰:「朕新作此殿,不欲植花,歲以種麥,庶知穡事不易也。」自是幸觀谷、麥,惟就後苑,春夏賞花、釣魚則歲為之。嘉祐七上十二月,特召兩府、近臣、三司副使、台諫官、皇子、宗室、駙馬都尉,管軍臣僚至龍圖、天章閣,觀三聖禦書,及寶文閣為飛白分賜,下逮館閣官,制《觀書詩》,賜韓琦以下和進,遂宴群玉殿,傳詔學士王珪撰詩序,刊石於閣。數日,再會天章閣,觀三朝瑞物,複宴群玉殿,酒行,上曰:「天下久無事,今日之樂,與卿等共之,宜盡醉,勿複辭。」因召韓琦至禦榻前,別賜一大卮。出禁中名花,金盤貯香藥,令各持歸,莫不沾醉,至暮而罷。
熙甯元年四月,禦史中丞滕甫言:「臣聞君命召,不俟駕,此臣子所以恭其上也。今賜宴而有托詞不至者,甚非恭上之節也。請自今宴設,群臣非大故與實有疾病,無得托詞,仍令禦史台察舉。」二年八月,《實錄》書成,皆宴垂拱殿。十月,修定閣門儀制所言:「垂拱殿曲宴,當直翰林學士與觀文、資政、龍圖、寶文、樞密、直龍圖、天章、寶文閣直學士並赴坐,而翰林學士兼他職者不預,考之官制,似未齊一。請自今曲宴,翰林學士與雜學士並赴。」從之。元豐五年七月,以《兩朝國史》書成,宴於垂拱殿。十一月,宴景靈宮祠官於紫宸殿。
元祐二年九月,經筵講《論語》徹章,賜宰臣、執政、經筵官宴於東宮,帝親書唐人詩賜之。紹聖三年十一月,以進《神宗皇帝實錄》畢,曲宴,宰臣、執政、文臣試侍郎、武臣觀察使以上並修圖史官赴坐。元符元年五月,詔受寶畢,宴於紫宸殿,宰臣以下,文臣職事官、六曹員外郎、監察禦史以上,武臣郎將、諸軍副指揮使以上預坐。
政和二年三月,上巳禦筵,詔令移用他日,以國有故,宰臣請罷宴故也。大觀三年,議禮局上垂拱殿曲宴儀:
皇帝視事畢,東上閣門進呈坐圖,舍人奏閣門無公事,皇帝降坐,鳴鞭,入殿后閣。
諸司排設備,東上閣門附內侍奏班齊,皇帝出閣升坐,鳴鞭。三公、直學士以上、親王、使相至觀察使以上,分東西入,詣殿庭,橫行北向立定。班首奏聖躬萬福,舍人贊各就坐,再拜訖,分引詣東西階升殿,席前相向立。次教坊使以下常起居,次看盞人謝,升殿,次內侍進禦茶床,殿侍酹酒訖,閣門詣禦坐,躬奏班首姓名以下進酒。舍人分引殿上臣僚,橫行北向,贊再拜。班首奉酒躬進,樂作,皇帝飲訖。舍人贊各賜酒,群官俱再拜。贊各就坐,群官皆立席後,複贊就坐。
酒初行,先宰相,次百官,皆作樂。後准此。
尚食興,奉禦進食,太官令設群官食。酒五行,若宣示盞,即隨所向,閣門揖稱宣示盞,躬,贊就坐。若宣勸,即立席後躬飲,贊再拜。內侍舉禦茶床,舍人引班首以下降階橫行,北向再拜,分班出。皇帝降坐。
止巳、重陽賜宴儀:
其日,預宴官以下並赴宴所就次,諸司排設備,預宴官以下詣庭中望闕位立。次中使詣班首之左,稍前立,中使宣曰「有敕」,在位官皆再拜訖。中使宣曰「賜卿等禦筵」,在位官皆再拜,搢笏舞蹈,又再拜。中使退,預宴官分東西升階就坐。
酒行,樂作。食訖、食畢,樂止。酒五行,預宴官並興就次,賜花有差。少頃,戴花畢,與宴官詣望闕位立,謝花,再拜訖,複升就坐。酒行,樂作。飲訖、食畢,樂止。酒四行而退。
遊觀。天子歲時游豫,則上元幸集禧觀、相國寺,禦宣德門觀燈;首夏幸金明池觀水嬉,瓊林苑宴射;大祀禮成,則幸太一宮、集禧觀、相國寺恭謝,或詣諸寺觀焚香,或至近郊閱武、觀稼,其事蓋不一焉。
太祖建隆元年四月,幸玉津園。是後凡十三臨幸。九月,幸宜春苑。是後觀習水戰者二十有八,幸大相國寺、封禪寺者各五,龍興寺及皇弟開封尹園各三,幸太清觀、建隆觀者再,崇夏寺、廣化寺、等覺寺者各一,觀水磑者八,閱炮車、觀水櫃、觀稼、幸飛龍院、幸開封府、幸都亭驛、幸禮賢院、幸茶庫染院、幸河倉、幸金鳳園,皆一再至焉。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二月,幸新鑿池,賜役卒錢布有差,六月,幸飛龍院。是後凡四幸。三年四月,觀刈麥。九年正月六日,幸景龍門外水磑,帝臨水而坐,召從臣觀之,因謂曰:「此水出於山源,清澄甘潔。近河之地,水味皆甘,豈河潤所及乎?」宋琪等曰:「亦猶人性善惡,染習致然。」帝曰:「卿言是也。」四月,幸金明池習水戰,帝禦水殿,召近臣觀之,謂宰相曰:「水戰,南方之事也。今其地已定,不復施用,時習之,示不忘戰耳。」因幸講武台,閱諸軍都試,軍中之絕技者遞加賜賚。遂登瓊林苑樓,陳百戲,擲金錢,令樂人爭之,極歡而罷。五月二日,出南薰門觀稼,召從臣列坐田中,令民刈麥,咸賜以錢帛。回幸玉津園觀漁,張樂、習射,既宴而歸。明年五月,幸城南觀麥,賜田夫布帛有差。雍熙四年四月,幸金明池觀水嬉,賜從官飲。帝曰:「雨霽天涼,中外無事,宜勿惜醉。」因登苑中樓,盡歡而罷。淳化三年三月,幸金明池,命為競渡之戲,擲銀甌於波間,令人泅波取之。因禦船奏教坊樂,岸上都人縱觀者萬計。帝顧視高年皓首者,就賜白金器皿。九月,幸潛龍園,駐輦池東岸,臨水謂近臣曰:「朕不至此已十年,昔尹京日,無事常痛飲池上,今池邊之木已成林矣。」因顧教坊使郭守忠等數人曰:「汝等前日以樂童從我,今亦皓首,光陰迅速如此。」嗟歎久之。帝親引滿舉白,群臣盡醉。
真宗咸平元年八月,幸諸王宮。二年九月,幸開寶寺、福聖院。是後,二寺臨幸者凡十有四。三年五月,幸金明池觀水戲,揚旗鳴鼓,分左右翼,植木系彩,以為標識,方舟疾進,先至者賜之。移幸瓊林苑,登露臺,鈞容直奏樂,台下百戲競集,從臣皆醉。自是凡四臨幸。九月,幸大相國寺。是後再幸者九。幸上清宮者十有二,幸玉津園者十,幸太一宮、玉清昭應宮各六,餘不盡載。大中祥符八年正月十九日,中書門下上言:「伏睹今月十四日,皇帝詣諸宮寺焚香,總三十餘處,過百拜以上。臣等侍從,倍增憂灼,昨崇政殿已面奏陳。臣聞尊事萬靈,固先精意;登用百禮,乃貴時中。在經久之從宜,必裁正而惟允。伏望特命攸司,載詳定式。自今車駕幸諸宮、觀、寺、院,正殿再拜;及諸殿,令群臣以下分拜。庶垂億載,允葉通規。」乃詔禮儀院詳定差減焉。
仁宗景祐三年,詔閣門詳定車駕幸宮、觀、寺、院支賜茶絹等第。
哲宗紹聖四年三月八日,詔自今遇車駕出新城,令殿前馬、步軍司取旨,權差馬、步軍赴新城外四面巡檢下祗應,每壁馬軍二百人,步軍三百人,並于城外巡警。
三元觀燈,本起于方外之說。自唐以後,常於正月望夜,開坊市門然燈。宋因之,上元前後各一日,城中張燈,大內正門結彩為山樓影燈,起露臺,教坊陳百戲。天子先幸寺觀行香,遂禦樓,或禦東華門及東西角樓,飲從臣。四夷蕃客各依本國歌舞列於樓下。東華、左右掖門、東西角樓、城門大道、大宮觀寺院,悉起山棚,張樂陳燈,皇城雉堞亦遍設之。其夕,開舊城門達旦,縱士民觀。後增至十七、十八夜。
太祖建隆二年上元節,禦明德門樓觀燈,召宰相、樞密、宣徽、三司使、端明、翰林、樞密直學士、兩省五品以上官、見任前任節度觀察使飲宴,江南、吳越朝貢使預焉。四夷蕃客列坐樓下,賜酒食勞之,夜分而罷。三年正月十三夜然燈,罷內前排場戲樂,以昭憲皇太后喪制故也。
太平興國二年七月中元節,禦東角樓觀燈,賜從官宴飲。五年十月下元節,依中元例,張燈三夜。雍熙五年上元節,不觀燈,躬耕籍田故也。後凡遇用兵及災變、諸臣之喪,皆罷。
真宗景德元年正月十四日,賜大食、三佛齊、蒲端諸國進奉使緡錢,令觀燈宴飲。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詔天慶節聽京城然燈一晝夜。六年四月十六日,先天降聖節亦如之。天聖二年六月,罷降聖節然燈。
政和三年正月,詔放燈五日。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詔景龍門預為元夕之具,實欲觀民風、察時態、黼飾太平、增光樂國,非徒以遊豫為事。特賜公、師、宰執以下宴,及禦制詩四韻賜太師蔡京。六年正月七日,御筆:「今歲閏餘候晚,猶未春和。晷短氣寒,於宴集無舒緩之樂。景靈宮朝獻,移十四日東宮、十五日西宮,畢,詣上清儲祥宮燒香。十六日詣醴泉觀等處燒香。上元節移於閏正月十四日為始。」宣和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賜太師蔡京以下應兩府赴睿謨殿宴,景龍門觀燈。續有旨,宣太傅王黼赴宴。七年正月十八日,宴輔臣,觀燈。
賜酺。自秦始。秦法,三人以上會飲則罰金,故因事賜酺,吏民會飲,過則禁之。唐嘗一再舉行。
太宗雍熙元年十二月,詔曰:「王者賜酺推思,與眾共樂,所以表升平之盛事,契億兆之歡心。累朝以來,此事久廢,蓋逢多故,莫舉舊章。今四海混同,萬民康泰,嚴禋始畢,慶澤均行。宜令士庶之情,共慶休明之運,可賜酺三日。」二十一日,禦丹鳳樓觀酺,召侍臣賜飲。自樓前至朱雀門張樂,作山車、旱船,往來禦道。又集開封府諸縣及諸軍樂人列於禦街,音樂雜發,觀者溢道,縱士庶遊觀,遷市肆百貨於道之左右。召畿甸耆老列坐樓下,賜之酒食。明日,賜群臣宴於尚書省,仍作詩以賜。明日,又宴群臣,獻歌、詩、賦、頌者數十人。
真宗景德三年九月,詔許群臣、士庶選勝宴樂,禦史台、皇城司毋得糾察。四年二月甲申,上禦五鳳樓觀酺,宗室、近臣侍坐。樓前露臺奏教坊樂,召父老五百人列坐,賜飲於樓下。後二日,上複禦樓,賜宗室、文武百官宴於都亭驛,賜諸班、諸軍將校羊酒。大中祥符元年正月,詔應致仕官並令赴都亭驛酺宴,禦樓日合預坐者亦聽。又詔朝臣已辭、未見,並聽赴會。凡酺,命內諸司使三人主其事,于乾元樓前露臺上設教坊樂。又駢系方車四十乘,上起彩樓者二,分載鈞容直、開封府樂。複為棚車二十四,每十二乘為之,皆駕以牛,被之錦繡,縈以彩紖,分載諸軍、京畿伎樂,又於中衢編木為欄處之。徙坊市邸肆對列禦道,百貨駢布,競以彩幄鏤版為飾。上禦乾元門,召京邑父老分番列坐樓下,傳旨問安否,賜以衣服、茶帛。若五日,則第一日近臣侍坐,特召丞、郎、給、諫,上舉觴,教坊樂作,二大車自升平橋而北,又有旱船四挾之以進,輣車由東西街交騖,並往復日再焉。東距望春門,西連閶闔門,百戲競作,歌吹騰沸。宗室親王、近列牧伯洎舊臣、宗室官,為設彩棚於左右廊廡。士庶縱觀,車騎填溢,歡呼震動。第二日宴群臣百官於都亭驛、宗室于親王宮。第三日宴宗室內職於都亭驛、近臣于宰相第。第四日宴百官於都亭驛、宗室于外苑。第五日複宴宗室內職於都亭驛、近臣于外苑。上多作詩,賜令屬和,及別為勸酒詩。禁軍將校日會于殿前馬、步軍之廨。
是歲,東封泰山,所過州府,上禦子城門樓,設山車、彩船載樂,從臣侍坐,本州父老、進奉使、蕃客悉預。兗州駐蹕,仍賜群臣會于延壽寺。所在改賜門名,兗州曰「回鑾覃慶」,鄆州曰「升中延福」,濮州曰「告成延慶」。澶州以行宮迫隘,當衢結彩為殿,名曰「延禧」。幸汾陰、亳州,皆如東封路。河中府門名曰「詔畢宣恩」,陝州曰「霈澤惠民」,鄭州曰「回鑾慶賜」。西京將議改五鳳樓名,上曰:「此太祖所建,因瑞應,不可更也。」華陰就行宮宴父老,賜驛亭名曰「宣澤」。至鄭州,乙太宗忌日甫過,罷會,賜與如例。亳州曰「奉元均慶」,南京曰「重熙頒慶」。
天禧五年,以畿縣追集、老人疲勞之故,止召兩赤縣、坊縣父老預會,其不預名亦聽,給以賜物。天下賜酺,各令州、府會官屬父老,邊州或遣中使就賜。又詔開封府:「賜酺日,罪人酗酒而不傷人者,鹹釋之。再犯,論如法。」後賜酺皆准此。宋之繁庶,于斯為盛,後遂為定制雲。
志第六十七禮十七(嘉禮五)
○巡幸養老視學賜進士宴幸秘書省進書儀大射儀鄉飲酒禮
巡幸之制,唐《開元禮》有告至、肆覲、考制度之儀,《開寶通禮》因之。
太祖幸西京,所過賜夏、秋田租之半。真宗朝諸陵及舉大禮,途中皆服折上巾、窄袍,出京、過京城,服靴袍、具鸞駕。群臣公服系鞋,供奉班及內朝官前導。凡從官並日赴行宮,合班起居,晚朝視事,群臣不赴。中頓侍食,百官就宿頓迎駕訖,先發,或道途隘遠,則免迎駕。將進發,近臣、諸軍賜裝錢。出京,留司馬、步諸軍夾道左右,至新城門外奉辭,留守辭於門內,百官、父老辭于苑前,召留守等賜飲苑中。州縣長吏、留司官待於境。所過賜巡警兵、守津梁行郵治道卒時服錢履,父老綾袍、茶帛,途中賜衛士緡錢。所幸寺、觀,賜道、釋茶帛,或加紫衣、師號。吏民有以饔餼、酒果、方物獻者,計值答之。命官籍所過系囚、逋負者,日引對,多原釋。仍採訪民間疾苦,振恤鰥、寡、孤、獨。車服、度量、權衡有不如法,則舉儀制禁之。有奇材、異德及政事尤異者,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為鄉里所稱者,其不守廉隅、昧于正理者,並條析以聞。官吏知民間疾苦者,亦許錄奏。所過州、府,結彩為樓,陳音樂百戲。道、釋以威儀奉迎者,悉有賜。東京留守遣官表請還京,優詔答之。駕還京,大陳兵衛以入。
凡行幸,太祖、太宗不常其數。自咸平中,車駕每出,金吾將軍帥士二百人,執楇周繞,謂之禁圍,春、夏緋衣,秋、冬紫衣。郊祀、省方並增二百,服錦襖,出京師則加執劍。親王、中書、樞密、宣徽行圍內,餘官圍外。大禮備儀衛,則有司先布土為黃道,自宮至祀所,左右設香台、畫甕、青繩闌幹。巡省在途則不設。
凡巡省,翰林進號傳詩付樞密院,每夕摘字,令衛士相應為識。東京舊城城門、西京皇城司並契勘,內外城、宮廟門並勘箭,出入皆然。入藩鎮外城、子城門亦勘箭。朝陵定扈從官人數,入柏城者,僕射以上三人,丞、郎以上二人,餘各一人。東封,定仗內導駕官從人數,親王、中書、樞密、宣徽、三司使四人,學士、尚書丞郎、節度使三人,大兩省、大卿監、三司副使、樞密承旨、客省閣門使副、金吾大將軍押仗鳴珂、內殿崇班以上二人,餘各一人。命諸司巡察之。自後舉大禮,皆循此制。
建炎元年七月,詔曰:「祖宗都汴,垂二百年。比年以來,圖慮弗臧,禍生所忽。肆朕纂承,顧瞻宮室,何以為懷?是用權時之宜,法古巡狩,駐蹕近甸,號召軍馬。朕將親督六師,以援京城及河北、河東諸路,與之決戰。歸宅故都,迎還二聖,以稱朕夙夜憂勤之意。」十月一日,車駕登舟,巡幸淮甸,宰執、侍從、百司、三衛、禁旅五軍將佐扈衛以行,駐蹕揚州。
三年,幸杭州,自杭州幸江寧府,尋幸浙西,自浙西幸浙東。乃下詔曰:「國家遭金人侵逼,無歲無兵。朕纂承以來,深軫念慮,謂父兄在難,而吾民未撫,不欲使之陷於鋒鏑。故包羞忍恥,為退避之謀,冀其逞志而歸,稍得休息。自南京移淮甸,自淮甸移建康而會稽,播遷之遠,極於海隅。卑詞厚禮,使介相望。以至願去尊稱,甘心貶屈,請用正朔,比於藩臣,遣使哀祈,無不曲盡。假使金石無情,亦當少動。累年卑屈,卒未見從。生民嗷嗷,何時寧息?今諸路之兵聚于江、浙之間,朕不憚親行,據其要害。如金人尚容朕為汝兵民之主,則朕於事大之禮,敢有不恭!或必用兵窺我行在,傾我宗社,塗炭生靈,竭取東西金帛、子女,則朕亦何愛一身,不臨行陣,以踐前言,以保群生。朕已取十一月二十五日移蹕,前去浙西,為迎敵計。惟我將士人民,念國家涵養之恩,二聖拘縻之辱,悼殺戮焚殘之禍。與其束手待斃,曷若並計合謀,同心戮力,奮勵而前,以存家國!」乃詔御前應奉官司自合扈從外,內太常寺據實用人數扈從,餘接續起發。四年正月,次台州。二月,次溫州。三月,幸浙西。
紹興元年,詔移蹕臨安府。六年,詔周視軍師,車駕進發,遣官奏告天地、社稷、宗廟。自臨安幸平江,尋幸建康。八年二月,還臨安。三十一年九月,詔:「金人背盟失信,今率精兵百萬,躬行天討,用十二月十日車駕進發,應行宮臨安府文武百僚城北奉辭。」其日,應文武百僚先詣城北幕次,俟車駕禦舟將至,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分引文武百僚立班定,兩拜訖,俟禦舟過,班退。三十二年正月,詔:「視師江上,北騎遁去,兩淮無警,已委重臣統護諸將經畫進討。今暫還臨安,畢恭文祔廟之禮。宜令有司增修建康百官吏舍、諸軍營砦,以備往來巡幸,可擇日進發。」車駕還宮。
養老于太學,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乘金輅,至太學酌獻文宣王。三祭酒,再拜,歸禦幄。比車駕初出,量時刻,遣使迎三老、五更於其第。三老、五更俱服朝服,乘安車,導從至太學就次;國老、庶老,有司預戒之,各服朝服,集於其次。大樂正帥工人、二舞入,立於庭。東上閣門、禦史台、太常寺、客省、四方館自下分引百官、宗室、客使、學生等,以次入就位,如視學班。太常博士贊三老、五更俱出次,引國老、庶老立於後,重行異位。
禮直官、通事舍人引左輔奏請中嚴,少頃,又奏外辦,皇帝出大次,侍衛如常儀。大樂正令撞黃鐘之鐘,右五鐘皆應,協律郎跪,俯伏,舉麾興,宮架《乾安》之樂作,皇帝即禦坐,樂止。典儀曰「再拜」,在位官皆再拜。三老、五更杖而入,各左右二人夾扶,太常博士前引,史臣執筆以從。三老、五更入門,宮架《和安》之樂作,至宮架北,北向立,以東為上。奉禮郎引群老隨入,位於其後,樂止。博士揖進,三老在前,五更在後,仍杖夾扶,宮架《和安》之樂作,至西階下,樂止。博士揖三老、五更自西階升堂,國老、庶老立堂下。三老、五更當禦坐揖,群老亦揖,皇帝為興。次奉禮郎揖國老升堂,博士引三老、五更,奉禮郎引國老以下,各于席後立。典儀贊各就坐,贊者承傳,宮架《尊安》之樂作,三老、五更就坐。三公授幾、九卿正履訖,殿中監、尚食奉禦進珍羞及黍稷等,先詣禦坐前進呈,遂設於三老前,樂止。尚食奉禦詣三老坐前,執醬而饋訖。尚醞奉禦詣酒尊所,取爵酌酒,奉禦執爵,奉於三老。次太官、良醞令以次進珍羞酒食於五更、群老之前,皆食。大樂正引工人升,登歌奏《惠安》之樂,三終。史臣既錄三老所論善言、善行,宮架作《申安》之樂。《憲言成福》之舞畢,文舞退,作《受成告功》之舞,畢,三老以下降筵,博士引三老、五更於堂下,當禦坐前,奉禮郎引群老復位,俱揖,皇帝為興。三老、五更降階至堂下,宮架《和安》之樂作,出門,樂止。禮直官、通事舍人引左輔前奏禮畢,退,復位。興儀贊拜訖,皇帝降坐,太常卿導還大次,百僚以次退,車駕還宮。三老、五更升安車,導從還,翼日詣闕表謝。
視學。哲宗始視學,遂幸國子監,詣至聖文宣王殿行釋奠禮,一獻再拜。禦敦化堂,召從官賜坐,禮部、太常寺、本監官承事郎以上侍立,承務郎以下、三學生坐于東西廡,侍講吳安詩執經,祭酒豐稷講《尚書》無逸終篇,複命宰臣以下至三學生坐,賜茶,豐稷賜三品服,本監官、學官等賜帛有差。遂幸昭烈武成王廟,酌獻肅揖。
徽宗幸太學,遂幸辟雍,奠獻如上儀。詔司業吳絪等轉官改秩,循資賜章服,文武學生授官,免省試、文解,賜帛有差。所司預設次於敦化堂後,又於堂上稍北當中兩間設次,南向設禦坐。又設從官及講筵講書、執經官並太學官坐禦坐之南,東西重行異位。太學生坐於兩廡,相向並北上。宰臣以下從官之次,設於中門外。
皇帝酌獻文宣王畢,幸太學,降輦入次,簾垂更衣。禮直官、通事舍人引講官與侍立官入就堂下,皆系鞋。講書、執經官、學生各立堂下,東西相向。俟報班齊,皇帝升坐,班首奏萬福,在位者皆應喏訖,閣門使承旨臨階宣升堂,通事舍人喝拜,應在位者再拜訖,分左右升堂,各就位少立。起居郎、舍人分左右侍立。禮直官、通事舍人引講書及執經官就北向位,班首奏萬福,閣門使宣升堂,舍人喝再拜訖,分東西升堂,立於禦坐左右。講書官在西,東向;執經官在東,西向;學生就北向位。舍人喝拜,在位者皆再拜,立於東西兩廡。內侍進書案,以經授執經官,稍前,進於案上。舍人喝拜就坐,宰臣以下並堂上坐,如閣門所進坐位圖。講書畢,通事舍人曰「可起」,群臣皆起,降階立。執經官降,講書官於禦坐前致辭訖,亦降。舍人喝拜,如有宣答,即再喝拜。閣門宣坐賜茶,舍人喝拜訖,宰臣以下升堂,各立於位後,學生各就北向位。舍人喝拜,在位者俱拜訖,各分東西廡,以北為上下。舍人喝就坐,上下皆就坐。賜茶畢,禮直官、通事舍人引堂上官降階就位,舍人喝拜,在位者俱拜訖,禮直官引之以次出。學生就位,舍人喝拜,學生俱再拜,退。
紹興十三年七月,國學大成殿告成,奉安廟像。明年二月,國子司業高閎請幸學,上從之。詔略曰:「偃革息民,恢儒建學。聲明丕闡,輪奐一新。請既方堅,理宜從欲。將款謁於先聖,仍備舉于舊章。」三月,上服靴袍,乘輦入監,止輦於大成殿門外。入幄,群臣列班於庭。帝出幄,升東階,跪上香,執爵三祭酒,再拜,群臣皆再拜,上降入幄。分奠從祀如常儀。尚舍先設次於崇化堂之後,及堂上之中南向設禦坐。閣門設群臣班於堂下,如月朔視朝之儀。宰輔、從臣次於中門之外。上乘輦幸太學,降輦於堂,入次更衣。講官入就堂下講位,北向;執經官、學生皆立于堂下,東西相向。帝出次,升禦坐,群臣起居如儀。乃命三公、宰輔以下升堂,皆就位,左右史侍立。講書及執經官北面起居再拜,皆命之升立於禦坐左右。學生北面再拜,分立兩廡北上。內侍進書案牙籤,以經授執經官,賜三公、宰輔以下坐。講畢,群臣皆起,降階,東西相向立。執經官降,講官進前致詞,乃降,北面再拜,左右史降。乃賜茶,三公以下北面再拜,升,各立於位後。學生北面再拜,分兩廡立,上下就坐。賜茶畢,三公以下降階,學生自兩廡降階,北面再拜,群臣以次出。上降坐還次,乘輦還宮。時命禮部侍郎秦熺執經、司業高閎講《易》之《泰》,遂幸養正、持志二齋,賜閎三品服,學官遷秩,諸生授官免舉,賜帛有差。
上既奠拜,注視貌象,翼翼欽慕,覽唐明皇及太祖、真宗、徽宗所制贊文,命有司悉取從祀諸贊,皆錄以進。帝遂作先聖及七十二子贊,冠以序文,親灑翰墨,以方載之,五月丙辰,登之彩殿,備儀衛作樂,命監學之臣,自行宮北門迎置學宮,揭之大成殿上及二廡。序曰:「朕自睦鄰息兵,首開學校。教養多士,以遂忠良。繼幸太學,延見諸生。濟濟在庭,意甚嘉之。因作《文宣王贊》。機政餘閒,曆取顏回而下七十二人,亦為制贊。用廣列聖崇儒右文之聲,複知'師弟子間纓弁森森、覃精繹思'之訓,其于世道人心庶幾焉。」二十六年十二月,言者謂:「陛下崇儒重道,制為贊辭,刻宸翰於琬琰,光昭往古。寰宇儒紳,敦不顧瞻《雲漢》之章?請奉石刻於國子監,以碑本遍賜郡學。」從之。
淳熙四年,孝宗幸太學,如紹興之儀。命禮部侍郎李燾執經、祭酒林光朝講《大學》。尋幸武學,如太學之儀。帝肅揖武成王,不拜。嘉泰三年正月,甯宗幸太學,如淳熙之儀。淳祐元年正月,理宗幸太學,宗、武兩學官屬、生員並赴太學陪位,候車駕至學,詣先聖文宣王位,三上香,執爵三祭酒,俯伏,興,再拜,在位官皆再拜。皇帝至崇化堂,宰臣、使相、執政並起居。執經官由東階、講官由西階並升堂,於御前分東西相向立。次引國子監三學學官、學生一班北面再拜,贊各就坐,賜茶。俟講書畢,起,立班再拜。禮成,執經官、講書官、國子監三學官、生員各推恩轉官有差。鹹淳三年正月戊辰,度宗幸太學祗謁,禮部尚書陳宗禮執經,國子祭酒雷宜中講《中庸》,餘並如儀。
賜貢士宴,名曰「聞喜宴」。《政和新儀》:押宴官以下及釋褐貢士班首初入門,《正安》之樂作,至庭中望闕位立,樂止。預宴官就位,再拜訖。押宴官西向立,中使宣曰「有敕」,在位者皆再拜訖。中使宣曰「賜卿等聞喜宴」,在位者皆再拜,搢笏,舞蹈,又再拜。次引押宴官稍前謝坐再拜,在位者皆再拜。若賜敕書,即引貢士班首稍前,中使宣曰「有敕」,貢士再拜。中使宣曰「賜卿等敕書」,班首稍前,搢笏,跪,中使授敕書訖,少退,班首以敕書加笏上,俯伏,興,歸位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凡預宴官分東西升階就坐,貢士以齒。酒初行,《賓興賢能》之樂作,飲訖、食畢,樂止。酒再行,《于樂辟雍》之樂作。酒三行,《樂育人材》之樂作。酒四行,《樂且有儀》之樂作。酒五行,《正安》之樂作。再坐,酒行、樂作,節次如上儀。皆飲訖、食畢,樂止。押宴官以下俱興,就次,賜花有差。少頃,戴花畢,次引押宴官以下並釋褐貢士詣庭中望闕位立,謝花再拜,複升就坐,酒行、樂作,飲訖、食畢,樂止。酒四行訖,退。次日,預宴官及釋褐貢士入謝如常儀。
甯宗慶元五年五月,賜新及第進士曾從龍以下聞喜宴于禮部貢院,上賜七言四韻詩,秘書監楊王休以下繼和以進,自後每舉並如之。
幸秘書省。紹興十四年七月,新建秘書省成,秘書少監游操等援宣和故事,請車駕臨幸,詔從之。二十七日,幸秘書省,至右文殿降輦,頒手詔曰:「蓋聞周建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漢選諸儒,定九流、《七略》之奏。文德之盛,後世推焉。仰惟祖宗建開冊府,凡累朝名世之士,由是以興,而一代致治之原,蓋出於此。朕嘉興與學士大夫共宏斯道,乃一新史觀,新禦榜題,肆從望幸之忱,以示右文之意。嗚呼!士習為空言,而不為有用之學久矣。爾其勉修術業,益勵猷為,一德一心,以共赴亨嘉之會,用丕承我祖宗之大訓,顧不善歟!」遂陳累朝禦書、禦制、晉唐書畫、三代古器,次宣皇太子、宰臣以下觀訖,退。遂賜宴于右文殿,酒五行,群臣再拜退。車駕還內,賜少監遊操三品服、禦書扇,餘官筆墨,館閣官各轉一官。淳熙五年九月十三日,孝宗幸秘書省,如紹興十四年之儀,帝賦詩,群臣皆屬和。
進書儀。紹興二十年五月八日,進呈《中興聖統》,太常博士丁屢明言:「乞比附進呈玉牒行禮。」二十四年,進呈《徽宗禦集》,禮部言:「昨紹興十年,徽宗禦制,擬以'敷文'名閣,今乞權安奉于天章閣,續俟崇建。」二十六年十月,進呈《太后回鑾事實》。二十七年三月,宰臣沈該言:「玉牒所官陳康伯等先次編修太祖皇帝玉牒,自誕聖至即位,自建隆元年至開寶九年,通修一十七年開基玉牒,舊制以梅紅羅面簽金字,今欲題曰《皇宋太祖皇帝玉牒》。又編修今上皇帝玉牒,自誕聖之後聖德祥瑞、建大元帥府事蹟,至即帝位二十餘年,又自即位後編修至紹興二年,通修二十六年中興玉牒,今欲題曰《皇宋今上皇帝玉牒》。宣祖、太祖、太宗、魏王下各宗《仙源類譜》、五世昭穆,今已修寫進本,乞擇日進呈。」詔從其請。
前期,儀鸞司、臨安府於玉牒殿上南向,設權安奉玉牒、類譜並《中興聖統》幄次;又至玉牒所向外,設騎從官及文武百官等侍班幕次;又于景靈宮內外,設騎從官幕次。進呈前一日,俟朝退,玉牒所提領官、都大提舉、諸司官、承受官、玉牒所官等赴本所幕次宿衛。俟儀仗樂人等排立,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分引玉牒所官詣玉牒殿下,北向立。禮直官引提領官詣玉牒殿下,北向立。禮直官揖、躬、拜,提領官拜,在位官皆再拜訖。次引提領官詣香案前,搢笏,三上香,執笏退,復位,皆再拜訖,班退,歸幕次宿衛。儀仗樂人作樂,晝夜更互排立。
其日五更,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分引提領官、宰執、使相、侍從、台諫、兩省官、知閣、禮官、南班宗室詣玉牒殿,北向立。禮直官揖、躬、拜,提領官拜,在位官皆再拜訖。次引提領官詣玉牒、類譜香案前,搢笏,三上香,執笏,退,復位。禮直官引提領官詣幄前,西向立。次騎從官分左右乘馬,俟玉牒所率輦官奉擎玉牒、類譜,腰輿進行,樂人作樂,儀衛、儀仗迎引。次引提領官、宰執、使相、侍從、台諫、兩省官、知閣、禮官、南班宗室騎從,至和甯門下馬,執笏步從玉牒、類譜至垂拱殿門外幄次,步從官權歸幕次,樂止。儀衛、樂人等並於幄次前排立,俟進呈玉牒、類譜,並如閣門儀訖。
俟玉牒、類譜出殿門,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分引提領官、宰執、使相、侍從、台諫、兩省官、知閣、禮官、南班宗室分左右執笏步從,儀衛樂人前引,迎奉出皇城北宮門,步從等官上馬騎從,至和寧門外。前引將至玉牒所,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分引文武百官於玉牒所門內殿門外立班,內文臣厘務通直郎以上及承務郎見任寺監主簿執事官以上,武臣修武郎以上,迎拜訖。如值雨,地下沾濕,迎拜官吏不迎拜。騎從官至玉牒所,並下馬執笏步從,詣玉牒殿下,分東西相向立。禮直官引提領官詣玉牒、類譜幄前,西向立定。
俟玉牒所率輦官奉擎玉牒、類譜入幄,儀仗、儀衛、輦官、樂人更互排立。提領官、宰執、使相、侍從、台諫、兩省官、知閣、禮官、南班宗室及玉牒所官、分官赴景靈宮,迎奉《皇帝中興聖統》赴玉牒殿,同時安奉。
俟安奉時將至,設香案畢,次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分引文武百官詣玉牒殿下,並北向立班定。禮直官引提領官詣幄前西立,俟日官報時及。次玉牒所安奉玉牒、類譜訖。次引提領官復位,北向立定。禮直官揖、躬、拜,提領官拜,在位官皆再拜訖。禮直官引提領官詣香案前,搢笏,三上香,執笏退,復位立定,在位皆再拜訖,退。儀衛、樂人等以次退。自是,凡進書並仿此,惟進太上皇聖政,則有詣德壽宮之儀。
淳祐五年二月十二日,進孝宗、光宗兩朝禦集、《甯宗實錄》及《理宗玉牒日曆》。其日,皇帝禦垂拱殿,提舉官、禮儀使、宗室、使相、宰執以下,赴實錄院、右文殿、玉牒所、經武閣並行燒香禮畢,奉迎諸書至和甯門,步導至垂拱殿,以俟班齊,各隨腰輿入殿下,東西向立。
皇帝服靴袍出宮,殿下鳴鞭,禁衛、諸班直、親從等併入內省執骨朵使臣,國史實錄院、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點檢文字以下並腰輿下人,並迎駕,自贊常起居。內擎腰輿人不拜,止應喏。
皇帝即禦坐。先知閣門官以下,各班起居如常儀。
次入內官下殿,各取合進呈書匣升殿,於殿上東壁各置案上,以南為上。知閣門官二員,自禦坐前導皇帝起詣三朝諸書香案前褥位,東向立。閣門提點奏請上香,三上香訖,又奏請皇帝再拜訖,知閣門官前導皇帝複歸禦坐。知閣門官歸東朵殿上侍立,儀鑾司徹香案、拜褥,降東朵殿。
次舍人請國史實錄院以下提舉官、禮儀使、宰執並進讀官升殿,於禦坐東面西立。國史實錄院、國史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官,殿下依舊立。
俟入內官進禦案,《孝宗禦集》提舉官並進讀禦集官稍前立,分進讀禦集官於御前過,西壁面東立。禦集提舉諸司官于《孝宗禦集》匣前,搢笏、啟封、開鑰訖,出笏,歸侍立位。禦集承受官搢笏,於禦集匣內取冊,轉授提舉官搢笏接訖,承受出笏,提舉官奉冊置禦案上,出笏。皇帝起前立,提舉諸司官、承受官分東西相向立,並搢笏揭冊訖,各出笏。進讀禦集官搢笏稍前,取篦子指讀,
逐版揭冊指讀,並如上儀。俟進讀畢,皇帝複坐,進讀禦集官置篦子於禦案上,出笏,卻於御前東壁面西立以俟。提舉官搢笏、收冊,複授承受官搢笏接訖,提舉官出笏,稍後立。承受官奉冊入匣訖,出笏,提舉諸司官搢笏、鎖匣訖,出笏,歸侍立位。次讀《光宗禦集》、《甯宗實錄》、《光宗經武要略》,並同上儀。
次玉牒提舉官並進讀玉牒官稍前立,分進讀玉牒官於御前過,西壁面東立。玉牒提舉諸司官於玉牒匣前搢笏、啟封鑰訖,出笏,歸侍立位。玉牒承受官搢笏取冊,授提舉官置禦案上,進讀亦如前儀,讀畢鎖匣,出笏,歸侍立位。次日曆提舉官並進讀日曆官啟封鑰,進讀亦同。
俱畢,入內官徹案,
承受官奉冊入匣訖,出笏,提舉諸司官搢笏、鑰匣訖,出笏,歸侍立位。儀鸞司徹卓子,降東朵殿。奉書匣下殿,各置腰輿上。國史實錄院、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提舉官,禮儀使,宰執並降東階下殿,東壁面西立。舍人引各官及禮儀使一班當殿面北立定,引各直身出班、斂身稱謝訖,歸位立,揖,躬身贊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宣答,禦藥下殿宣答,提舉官、禮儀使並斂身聽宣答訖,
禦藥升殿。揖,躬身贊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舍人引赴東壁面西立。
次引國史實錄院、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官一班首直身出班、斂身稱謝訖,歸位立,揖,躬身贊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如傳旨謝恩,知閣門官承旨訖,於折檻東面西立,傳與舍人承旨訖,再揖,躬身贊謝恩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
不該賜茶官先退。
次引國史實錄院、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提舉諸司官並承受官以下一班當殿面北立定,揖,躬身贊謝恩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各歸位立。
次引國史實錄院、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點檢文字以下一班當殿面北立定,揖,躬身,贊謝恩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各歸位立。傳旨宣坐賜茶訖,舍人奏閣門無公事,皇帝起還宮,百官導送,奏安兩朝《禦集》、《實錄》于天章閣,《經武要略》于經武閣、《玉牒》於玉牒所、《日曆》于秘閣如儀。
大謝之禮,廢于五季,太宗始命有司草定儀注。其群臣朝謁如元會。酒三行,有司言「請賜王、公以下射」,侍中稱制可。皇帝改服武弁,布七埒于殿下,王、公以次射,開樂縣東西廂,設熊虎等侯。陳賞物於東階,以賚能者;設豐爵於西階,以罰否者。並圖其冠冕、儀式、表著、埻埒之位以進。帝覽而嘉之,謂宰臣曰:「俟弭兵,當與卿等行之。」
凡游幸池苑,或命宗室、武臣射,每帝射中的,從官再拜奉觴、貢馬為賀。預射官中者,帝為之解,賜襲衣、金帶、散馬,不解則不賜。苑中皆有射棚、畫暈的。射則用招箭班三十人,服緋紫繡衣、帕首,分立左右,以唱中否。節序賜宴,則宗室、禁軍大校、牧伯、諸司使副皆令習射,遂為定制。外國使入朝,亦令帥臣伴,賜射于園苑。
政和宴射儀:皇帝禦射殿,侍宴官公服、系鞋,射官窄衣,奏聖躬萬福,再拜升殿。酒三行,引射官降,皆執弓矢,謝恩再拜,三公以下在右,射官在左,不射者依坐次分立。
皇帝初射中,舍人贊拜,凡左右祗應臣僚,除內侍外,並階上下再拜。行門、禁衛、諸班、親從、諸司祗應人並自贊再拜。招箭班殿上躬奏訖,跪進碗。射官先傳弓箭與殿侍,側立。內侍接碗訖,就拜,起,降階再拜。有司進禦茶床,天武引進奉馬列射垛前,員僚奏聖躬萬福,東上閣門官詣御前,躬奏班首姓名以下進酒。班首以下橫行立,贊再拜,班首奉酒進,樂作,飲畢,殿上臣僚再拜。舍人贊各賜酒,群官俱再拜,贊各就坐,群官皆立席後,引進司官臨階,宣進奉出,天武奉馬出,樂合,複贊就坐,飲訖,揖,興,諸司收坐物等。射官左側臨階,取弓箭侍立。皇帝再射中的或雙中,如上儀。
進酒臨時取旨,得旨進酒,更不進奉中扁碗。及解中,更不賀、不進酒。
臣僚射中,引降階再拜訖,殿下側立。禦箭解中,招箭班進碗,如上儀。舍人再引射,中官當殿揖,躬宣「有敕,賜窄衣、金帶」。跪受,箱過再拜,過殿側服所賜訖,再引當殿再拜,更不謝。
如宣再射,或更賜箭令射,如未退,即就位再拜。如再射中,禦箭再解中,賜鞍轡馬如上儀。臣僚射中,禦箭不解,引降階再拜,立。招箭班殿上躬奏訖,下殿,舍人宣「有敕,賜銀碗」。跪受執碗並箭,就拜,起,再拜。如合賜散馬,即同宣賜,宣「有敕,賜銀碗,兼賜散馬若干匹」。射訖,進禦茶床,諸司複陳坐物等,群官各立席後,贊就坐,群官俱坐。酒五行,宣示盞、宣勸如儀,皆作樂。宴畢,內侍舉禦茶床,三公以下降階再拜,退。
乾道二年二月四日,車駕幸玉津園,皇帝射訖,次命皇太子,次慶王,次恭王,次管軍臣僚等射,如是者三。每射四發,帝前後四中的。
淳熙元年九月,車駕幸玉津園,命從駕文武官行宴射之禮,皇太子、宰執以下,酒三行,樂作。皇帝臨軒,有司進弓矢。皇帝中的,皇太子進酒,率宰執以下再拜稱賀。宣皇太子射,射中,賜。宣預射臣僚射,使相鄭藻、起居舍人王卿月、環衛官蕭奪裏懶射中,各賜襲衣、金帶。
鄉飲之禮有三:《周禮》,鄉大夫,三年大比,興賢者、能者,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與其眾寡,以禮賓之,一也;党正,國索鬼神而祭祀,則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二也;州長,春秋習射于序,先行鄉飲禮,三也。後世臘蠟百神、春秋習射、序賓飲酒之儀,不行于郡國,唯貢士日設鹿鳴宴,猶古者賓興賢能,行鄉飲之遺禮也。然古禮俯僎介,與今之禮不同。器以尊俎,與今之器不同。賓坐於西北,介坐于西南,主人坐東南,僎坐東北,與今之位不同。主人獻賓,賓酢主人,主人酬賓,次主人獻介,介酢主人,次主人獻眾賓,與今之儀不同。今制,州、軍貢士之月,以禮飲酒,且以知州、軍事為主人,學事司所在,以提舉學事為主人,其次本州官入行,上舍生當貢者,與州之群老為眾賓,亦古者序賓、養老之意也。是月也,會凡學之士及武士習射,亦古者習射於序之意也。
唐貞觀所頒禮,惟明州獨存,淳化中會例行之。政和禮局定飲酒祭降之節,與舉酒作樂器用之屬,並參用辟雍宴貢士儀,其有古樂處,令用古樂。既又以河北轉運判官張孝純之言:「《周官》以六藝教士,必射而後行。古者諸侯貢士,天子試諸射宮,請詔諸路州郡,每歲宴貢士於學,因講射禮。」於是禮官參定射儀:鄉飲酒前一日,本州於射亭東西序,量地之宜,設提舉學事諸監司、知州、通判、州學教授、應赴鄉飲酒官貢士幕次,本州兵馬教諭備弓矢應用物,設樂。其日初筵,提舉學事、知州軍、通判帥應赴鄉飲酒官貢士詣射亭,執弓矢,揖人射,乘矢若中,則守帖者舉獲唱獲,執算者以算投壺畢,多算勝少算。射畢,贊者贊揖,酬酢如儀畢,揖退飲,如鄉飲酒。
紹興七年,郡守仇悆置田以供費。十三年,比部郎中林保乞修定鄉飲儀制,遍下郡國,於是國子祭酒高閎草具其儀上之,僎介之位,皆與古制不合,諸儒莫解其指意。
慶元中,朱熹以《儀禮》改定,知學者皆尊用之,主賓、僎介之位,始有定說。其主,則州以守、縣以令,位於東南;賓,以裏居年高及致仕者,位俯亻巽,則州以倅、縣以丞或簿,位東北;介,以次長,位西南。三賓,以賓之次者;司正,以眾所推服者;相及贊,以士之熟於禮儀者。其日質明,主人率賓以下,先釋菜於先聖先師,退各就次,以俟肅賓。介與眾賓既入,主人序賓祭酒,再拜,詣罍洗洗觶,至酒尊所酌實觶,授執事者,至賓席前跪以獻賓,賓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眾賓,賓主以下各就席坐訖。酒再行,次沃洗,贊者請司正揚觶致辭,司正復位,主人以下複坐。主人興,複至阼俯僎從賓介複至西階下立,三賓至西階立,並南向。主人拜,賓介以下再拜。賓介與眾賓先自西趨出,主人少立,自東出。賓以下立於庠門外之右,東鄉;主人立于門外之左,西鄉。僎從主人再拜,賓介以下皆再拜,退。
志第六十八禮十八(嘉禮六)
○皇太子冠禮皇子附公主笄禮公主下降儀宗室附親王納妃品官婚禮士庶人婚禮
皇太子冠儀,嘗行于大中祥符之八年。徽宗親制《冠禮沿革》十一卷,命儀禮局仿以編次。
其儀:前期奏告天地、宗廟、神稷、諸陵、宮觀。殿中監帥尚舍張設垂拱、文德殿門之內,設香案殿下螭陛間,又為房於東朵殿。大晟展宮架樂於橫街南,太常設太子冠席東階上、東宮官位於後,設褥位,陳服于席南,東領北上。遠遊冠簪導、袞冕簪導同箱,在服南。設罍洗阼階東,罍在洗東,篚在洗西,實巾一,加勺冪。光祿設醴席西階上,南面,實側尊在席南。又設饌于席,加冪。執事者並公服,立罍洗酒饌之所。九旒冕、遠遊冠、折上巾各一匴,奉禮郎三人執以侍於東階之東、西北上。設典儀位於宮架東北,贊者二人在南,西向。
禮直官、通事舍人、太常博士引太子詣朵殿東房。皇帝乘輦,駐垂拱殿,百官起居如月朔視朝儀。左輔版奏中嚴,內外符寶郎奉寶先出;左輔奏外辦,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詣文德殿,簾卷。大樂正令撞黃鐘之鐘,右五鐘皆應。殿上鳴鞭,皇帝出西閣乘輦,協律郎俯伏,跪,舉麾,興,工鼓柷,奏《乾安》之樂,殿上扇合。禮直官、太常博士引禮儀使導皇帝出,降輦即坐,簾卷扇開,鞭鳴樂止,爐煙升。符寶郎奉寶陳於禦坐左右,禮直官、通事舍人、太常博士引掌冠、贊冠者入門,《肅安》之樂作,至位,樂止。典儀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左輔詣禦坐前,承制降東階,詣掌冠者前西向稱有制,典儀贊在位官再拜訖,宣制曰:「皇太子冠,命卿等行禮。」掌冠、贊冠者再拜訖,文臣侍從官、宗室、武臣節度使以上升殿,東西立,應行禮官詣東階下立。
東宮官入,詣太子東房,次禮直官等引太子,內侍二人夾侍,東宮官後從,《欽安》之樂作,即席西向坐,樂止。引掌冠、贊冠者以次詣罍洗,樂作,搢笏,盥帨訖,出笏,升,樂止。執折上巾者升,掌冠者降一等受之,右執項,左執前,進皇太子席前,北向立,祝曰:「咨爾元子,肇冠於阼。筮日擇賓,德成禮具。于萬斯年,承天之祜。」乃跪冠,《順安》之樂作,掌冠者興,
席南北面立,後准此。
贊冠者進席前,北面跪正冠,興,立於掌冠者之後。太子興,內侍跪進服,服訖,樂止。
掌冠者揖太子複坐,禮直官等引掌冠者降詣罍洗,如上儀。贊冠者進席前,北向跪,脫折上巾置於匴,興,內侍跪受,興,置於席。執遠遊冠者升,掌冠者降二等受之,右執項,左執前,進太子席前,北向立,祝曰:「爰即令辰,申加元服。崇學以讓,三善皆得。副予一人,受天百福。」乃跪冠,《懿安》之樂作,掌冠者興。贊冠者進,跪簪結紘,興。太子興,內侍跪進服,服訖,樂止。
掌冠者揖太子複坐,掌冠者降詣罍洗,及贊冠者跪,脫遠遊冠,並如上儀。執袞冕者升,掌冠者降三等受之,右執項,左執前,進太子席前,北向立,祝曰:「三加彌尊,國本以正。無疆惟休,有室大競。懋昭厥德,保茲永命。」乃跪冠,《成安》之樂作。掌冠者興。贊冠者如上儀,跪簪結紘。內侍進服,服訖,樂止。禮直官等引太子降自東階,樂作,由西階升,即醴席南向坐,樂止。又引掌冠者詣罍洗,樂作,盥帨訖,升西階,樂止。贊冠者跪取爵,內侍注酒,掌冠者受爵,跪進太子席前,北向立,祝曰:「旨酒嘉薦,有飶其香。拜受祭之,以定爾祥。令德壽豈,日進無疆。」太子搢圭,跪受爵,《正安》之樂作,飲訖,奠爵執圭。太官令設饌席前,太子搢圭,食訖,樂止,執圭興,太官令徹饌、爵。
禮直官等引自西階詣東房,易朝服,降立橫街,南北向,東宮官復位,西向。太子初行,樂作,至位,樂止。
禮直官等引掌冠、贊冠者詣前,西向,掌冠者少進,字之曰:「始生而名,為實之賓。既冠而字,以益厥文。永受保之,承天之慶。奉敕字某。」太常博士請再拜,太子再拜訖,搢笏,舞蹈,再拜,奏聖躬萬福,又再拜。左輔承旨,降自東階,詣太子前,西向,宣曰「有敕」,太子再拜,宣敕曰:「事親以孝,接下以仁。遠佞近義,祿賢使能。古訓是式,大猷是經。」宣訖,太子再拜訖,禮直官等引太子前,俯伏,跪,奏稱:「臣雖不敏,敢不祗奉!」奏訖,興,復位,再拜訖,引出殿門,樂作,出門,樂止。侍立官並降復位,典儀曰「拜」,贊者承傳,在位者皆再拜。禮儀使奏禮畢,鳴鞭。大樂正令撞蕤賓之鐘,左五鐘皆應,《乾安》之樂作,皇帝降坐,左輔奏解嚴,放仗,在位官皆再拜,退。
太子入內,朝見皇后,如宮中儀。乃擇日謁太廟、別廟,宿齋于本宮。質明,服遠遊冠、朱明衣,乘金輅。至廟,改服袞冕,執圭行禮,群臣稱賀,皇帝賜酒三行。
皇子冠,前期擇日奏告景靈宮,太常設皇子冠席文德殿東階上,稍北東向,設褥席,陳服于席南,東領北上。九旒冕服、七梁進賢冠服、折上巾公服、七梁冠簪導、九旒冕簪導同箱,在服南。設罍洗、酒饌、旒冕、冠、巾及執事者,並如皇太子儀。
其日質明,皇帝通天冠、絳紗袍,禦文德殿。皇子自東房出,內侍二人夾侍,王府官從,《恭安》之樂作,即席南向坐,樂止。掌冠者進折上巾,北向跪冠,《修安》之樂作;贊冠者進,北面跪正冠,皇子興,內侍跪進服訖,樂止。掌冠者揖皇子複坐,以爵跪進,祝曰:「酒醴和旨,籩豆靜嘉。授爾元服,兄弟具來。永言保之,降福孔皆。」皇子搢笏,跪受爵,《翼安》之樂作,飲訖,太官令進饌訖。再加七梁冠,《進安》之樂作。掌冠者進爵,祝曰:「賓贊既戒,肴核惟旅。申加厥服,禮儀有序。允觀爾成,承天之祜。」皇子跪受爵,《輔安》之樂作,太官奉饌。三加九旒冕,《廣安》之樂作。掌冠者進爵,祝曰:「旨酒嘉栗,甘薦令芳。三加爾服,眉壽無疆。永承天休,俾熾而昌。」皇子跪受爵,《賢安》之樂作,太官奉饌,饌徹。
皇子降,易朝服,立橫階南,北向位,掌冠者字之曰:「歲日雲吉,威儀孔時。昭告厥字,君子攸宜。順爾成德,永受保之。奉敕字某。」皇子再拜舞蹈,又再拜,奏聖躬萬福,又再拜。左輔宣敕,戒曰:「好禮樂善,服儒講藝。蕃我王室,友于兄弟。不溢不驕,惟以守之。」皇子再拜,進前俯伏,跪稱:「臣雖不敏,敢不祗奉!」俯伏,興,復位,再拜,出。殿上侍立官並降,復位,再拜,放仗。明日,百僚詣東上閣門賀。
公主笄禮。年十五,雖未議下嫁,亦笄。笄之日,設香案於殿庭;設冠席于東房外,坐東向西;設醴席於西階上,坐西向東;設席位于冠席南,西向。其裙背、大袖長裙、褕翟之衣,各設于椸,陳下庭;冠笄、冠朵、九翬四鳳冠,各置於盤,蒙以帕。首飾隨之,陳於服椸之南,執事者三人掌之。櫛總置於東房。內執事宮嬪盛服旁立,俟樂作,奏請皇帝升禦坐,樂止。
提舉官奏曰:「公主行笄禮。」樂作,贊者引公主入東房。次行尊者為之總髻畢,出,即席西向坐。次引掌冠者東房,西向立,執事奉冠笄以進,掌冠者進前一步受之,進公主席前,北向立,樂止,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棄爾幼志,順爾成德。壽考綿鴻,以介景福。」祝畢,樂作,東向冠之,冠畢,席南北向立;贊冠者為之正冠,施首飾畢,揖公主適房,樂止。執事者奉裙背入,服畢,樂作,公主就醴席,掌冠者揖公主坐。贊冠者執酒器,執事者酌酒,授於掌冠者執酒,北向立,樂止,祝曰:「酒醴和旨,籩豆靜嘉。受爾元服,兄弟具來。與國同休,降福孔皆。」祝畢,樂作,進酒,公主飲畢,贊冠者受酒器,執事者奉饌,食訖,徹饌。
複引公主至冠席坐,樂止。贊冠者至席前,贊冠者脫冠置於盤,執事者徹去,樂作。執事者奉冠以進,掌冠者進前二步受之,進公主席前,北向立,樂止,祝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飾以威儀,淑謹爾德。眉壽永年,享受遐福。」祝畢,樂作,東向冠之,冠畢,席南北向立。贊冠者為之正冠,施首飾畢,揖公主適房,樂止。執事奉大袖長裙入,服畢,樂作。公主至醴席,掌冠者揖公主坐。贊冠者執酒器,執事者酌酒,授於掌冠者執酒,北向立,樂止,祝曰:「賓贊既戒,肴核惟旅。申加爾服,禮儀有序。允觀爾成,永天之祜。」祝畢,樂作,進酒,公主飲畢,贊冠者受酒器,執事者奉饌食訖,徹饌。
複引公主至冠席坐,樂作。贊冠者至席前,贊冠者脫冠置於盤,執事者徹去,樂作。執事奉九翬四鳳冠以進,掌冠者進前三步受之,進公主席前,向北而立,樂止,祝曰:「以歲之吉,以月之令,三加爾服,保茲永命。以終厥德,受天之慶。」祝畢,樂作,東向冠之,冠畢,席南北向立。贊冠者為之正冠、施首飾畢,揖公主適房,樂止。執事者奉褕翟之衣入,服畢,樂作,公主至醴席,掌冠者揖公主坐。贊冠者執酒器,執事者酌酒,授於掌冠者執酒,北向立,樂止,祝曰:「旨酒嘉薦,有飶其香。咸加爾服,眉壽無疆。永承天休,俾熾而昌。」祝畢,樂作,進酒,公主飲畢,贊冠者受酒器。執事者奉饌,食訖,徹饌。
複引公主至席位立,樂止,掌冠者詣前相對,致辭曰:「歲日具吉,威儀孔時。昭告厥字,令德攸宜。表爾淑美,永保受之。可字曰某。」辭訖,樂作,掌冠者退。引公主至君父之前,樂止,再拜起居,謝恩再拜。少俟,提舉進禦坐前承旨訖,公主再拜。提舉乃宣訓辭曰:「事親以孝,接下以慈。和柔正順,恭儉謙儀。不溢不驕,毋詖毋欺。古訓是式,爾其守之。」宣訖,公主再拜,前奏曰:「兒雖不敏,敢不祗承!」歸位再拜,見後母之禮如之。
禮畢,公主複坐,皇后稱賀,次妃嬪稱賀,次掌冠、贊冠者謝恩,次提舉眾內臣稱賀,其餘班次稱賀,並依常式。禮畢,樂作;駕興,樂止。
公主下降。初被選尚者即拜駙馬都尉,賜玉帶、襲衣、銀鞍勒馬、采羅百匹,謂之系親。又賜辦財銀萬兩,進財之數,倍于親王聘禮。出降,賜甲第。余如諸王夫人之制。掌扇加四,引障花、燭籠各加十,皆行舅姑之禮。諸親遞加賜賚。其縣主系親以金帶,賜辦財銀五千兩,納財賜賚,大率三分減其二。宗室女特封郡君者,又差降焉。
嘉祐初,禮官言:「禮閣新儀,公主出降前一日,行五禮。古者,結婚始用行人,告以夫家采擇之意,謂之納采。問女之名,歸蔔夫廟,吉,以告女家,謂之問名、納吉。今選尚一出朝廷,不待納采。公主封爵已行誕告,不待問名。若納成則既有進財,請期則有司擇日。宜稍依五禮之名,存其物數,俾知婚姻之事重、而夫婦之際嚴如此,亦不忘古禮之義也。」時兗國公主下嫁李瑋,詔賜出降日,令夫家主婚者具合用雁、幣、玉、馬等物,陳於內東門外,以授內謁者,進入內侍掌事者受,唯馬不入。
神宗即位,詔以「昔侍先帝,恭聞德音,以舊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者,輒皆升行,以避舅姑之尊。豈可以富貴之故,屈人倫長幼之序。宜詔有司革之,以厲風俗。」於是著為令。仍命陳國長公主行舅姑之禮,駙馬都尉王師約更不升行。公主見舅姑行禮自此始。舊例,長公主凡有表章不稱妾,禮院議謂:「男子、婦人,凡於所尊稱臣若妾,義實相對。今宗室伯叔近臣悉皆稱臣,即公主理宜稱妾。況家人之禮,難施於朝廷。請自大長公主而下,凡上箋表,各據國封稱妾。」從王師約之請也。
康國公主下降,太常寺言:「按令,公主出降,申中書省,請皇后帥宮闈掌事人送至第外,命婦從,今請如令。」詔:「出降日,婉儀帥宮闈掌事者送至第外,命婦免從。」
徽宗改公主為姬,下詔曰:「在熙甯初,有詔厘改公主、郡主、縣主名稱,當時群臣不克奉承。近命有司稽考前世,周稱'王姬',見於《詩· 雅》。'姬'雖周姓,考古立制,宜莫如周。可改公主為帝姬、郡主為宗姬、縣主為族姬。其稱大長者,為大長帝姬,仍以美名二字易其國號,內兩國者以四字。」
其出降日,婿傢俱五禮,修表如上儀。太史局擇日告廟。
親迎。前一日,所司於內東門外量地之宜,西向設婿次。其日,婿父醮子如上儀。乃命之曰:「往迎肅雍,以昭惠宗祏。」子再拜,曰:「祗率嚴命!」又再拜,降,出乘馬,至東華門內下馬,禮直官引就次。有司陳帝姬鹵簿、儀仗於內東門外,候將升厭翟車,引婿出次於內東門外,躬身西向。掌事者執雁,內謁者奉雁以進,俟帝姬升車,婿再拜,先還第。
同牢。其日初昏,掌事者設巾、洗各二于東階東南,一於室北。水在洗東,尊於室中,實四爵、兩巹於篚。婿至本第,下馬以俟。帝姬至,降車,贊者引婿揖之以入,及寢門又揖,導之升階,入室盥洗。掌事者布對位,又揖帝姬,皆即坐受盞三飲,俱興,再拜,贊者徹酒。
見舅姑。夙興,帝姬著花釵、服褕翟以俟見。贊者設舅姑位於堂上,舅位於東,姑位於西,各服其服就位。女相者引帝姬升自西階,詣舅位前再拜,贊者以棗栗授帝姬奉置舅位前,舅即坐,贊者進徹以東,帝姬退,復位,又再拜。女相者引詣姑位前再拜,贊者以腶修授帝姬奉置姑位前,姑即坐,贊者亦徹以東,帝姬退,復位,又再拜。次醴婦、盥饋、饗婦如儀。
諸王納妃。宋朝之制,諸王聘禮,賜女家白金萬兩。敲門,即古之納采。
用羊二十口、酒二十壺、彩四十匹。定禮,羊、酒、彩各加十,茗百斤,頭{須巾}巾段、綾、絹三十匹,黃金釵釧四雙,條脫一副,真珠虎珀瓔珞、真珠翠毛玉釵朵各二副,銷金生色衣各一襲,金塗銀合二,錦繡綾羅三百匹,果盤、花粉、花冪、眠羊臥鹿花餅、銀勝、小色金銀錢等物。納財,用金器百兩、彩千匹、錢五十萬、錦綺、綾、羅、絹各三百匹,銷金繡畫衣十襲,真珠翠毛玉釵朵各三副,函書一架纏束帛,押馬函馬二十匹,羊五十口,酒五十壺,系羊酒紅絹百匹,花粉、花冪、果盤、銀勝、羅勝等物。親迎,用塗金銀裝肩輿一,行障、坐障各一,方團掌扇四,引障花十樹,生色燭籠十,高髻釵插並童子八人騎分左右導扇輿。其宗室子聘禮,賜女家白金五千兩。其敲門、定禮、納財、親迎禮皆減半,遠屬族卑者又減之。
政和三年四月,議禮局上皇子納夫人儀:
采擇。使者曰:「奉制,某王之儷,屬子懿淑。謹之重之,使某行采擇之禮。」儐者入告,主人曰:「臣某之子顓愚,不足以備采擇,恭承制命,臣某不敢辭。」
問名。使者曰:「某王之儷,采擇既諧。將加官占,奉制問名。」儐者入告,主人曰:「制以臣某之子,可以奉侍某王,臣某不敢辭。」
告吉。使者曰:「官占既吉,奉制以告。」儐者入告,主人曰:「臣某之子,愚弗克堪。占貺之吉,臣與有幸。臣某謹奉典制。」
告成。使者曰:「官占雲吉,嘉偶既定,制使某以儀物告成。」儐者入告,主人曰:「奉制賜臣以重禮,臣某謹奉典制。」
告期。使者曰:「涓辰之良,某月某日吉,制使某告期。」儐者入告,主人曰:「臣某謹奉典制。」
前期,太史局擇日,奏告景靈宮。
賜告。前一日,主人設使者次,如常儀,使者以內侍為之。
又設告箱之次於中門外,北向,隨闕所向,設香案於寢庭。其日大昕,使者公服至,主人出迎于大門外,北向再拜,使者不答拜。謁者引使者入門而左,主人入門而右,舉告箱者同入。主人立香案左,使者在右,舉告箱者以告置於香案。女相者引夫人出,面闕立,使者稱有制,女相者贊再拜,使者曰:「賜某國夫人告。」又贊再拜,退,使者出。
皇帝醮戒于所禦之殿,皇子乘象輅親迎。同牢、夫人朝見、盥饋、皇帝皇后饗夫人如儀。
其諸王以下:
納采。賓曰:「某官以伉儷之重,施于某王,某官謂主人,某王謂婿。
某王率循彝典,以某將事,敢請納采。」某王謂婿父,某謂賓。
儐者入告,主人曰:「某之子弗閑於姆訓,維是腶修、棗栗之饋,未知所以告虔也。某聽命於廟,敢不拜嘉。」
問名。賓曰:「合二姓之好,必稽諸龜筮,敢請問名。」儐者入告,主人曰:「某王恭謹,重正昏禮,將以加諸蔔,某敢不以告。」
納吉。賓曰:「某王承嘉命,稽諸蔔筮,龜筮協從,使某以告。」儐者入告,主人曰:「某王不忘寒素,欲施德於某未教之女,而卜以吉告,其曷敢辭。」
納成。賓曰:「某官以伉儷之重,施于某王,某王,上謂婿,下謂婿父。
率循彝典,有不腆之幣,以某將事,敢請納成。」儐者入告,主人曰:「某王順彝典,申之以備物,某敢不重拜嘉。」
請期。賓曰:「某王謹重嘉禮,將卜諸近日,使某請期。」儐者入告,主人再辭。儐者出告,賓曰:「某既不獲受命於某官,某王得吉蔔曰某日,敢不以告。」儐者入告,主人曰:「謹奉命以從。」
親迎。前一日,主人設賓次,賓謂婿。
如常儀。其日大昕,婿之父服其服,告於禰廟,無廟者設神位於廳東,不應設位者不設。
子將行,父醮之于廳事。贊者設父位中間,南向,設子位父位之西,近南,東向。父即坐,子公服升自西階,進立位前。贊者注酒於盞,西向授子,子再拜,跪受,贊者又設饌父位前,子舉酒興,即坐飲食訖,降,再拜,進立于父位前。命之曰:「躬迎嘉偶,厘爾內治。」子再拜,曰:「敢不奉命。」又再拜,降出,詣女家。主人服其服,告於禰廟,如請期之儀。賓將至,主人設神位于寢戶外之西,設醴女位於戶內,南向,具酒饌。賓至,贊者引就次,女盛服于房中,就位南向立,姆位於右,從者陪其後。父公服升自東階,立於寢戶外之東,西向。內贊者設酒饌,女就位坐,飲食訖,降,再拜,內贊者徹酒饌。主人降立東階東南,西面,贊者引賓出次,立於門西,東面,儐者進受命,出請事,賓曰:「某受命于父,以茲嘉禮,躬聽成命。」儐者入告,主人曰:「某固願從命。」儐者出告訖,入引主人迎賓大門外之東,西面揖賓,賓報揖。主人入門而右,賓入門而左,執雁者從入,陳雁於庭,三分庭,一在南,北向。主人升立于東階上,西面;賓升西階進,當寢戶前,北面再拜,降出,主人不降送。賓初入門,母出,立於寢戶外之西,南面,賓拜訖,姆引女出於母左,父命之曰:「往之汝家,以順為正,無忘肅恭!」母戒之曰:「必恭必戒,無違舅姑之命!」庶母申之曰:「爾誠聽於訓言,毋作父母羞!」女出門,婿先還第。
其同牢、廟見、見舅姑諸禮,皆如儀。
凡宗室婚姻,治平中,宗正司言:「宗室女舅姑、夫族未立儀制,皆當創法。」詔:「婿家有二世食祿,即許娶宗室女,未仕者與判、司、簿、尉,已任者隨資序推恩。即婿別祖、女別房,舊為婚姻而於今卑尊不順者,皆許。婿之三代、鄉貫、生月、人材書劄,止令婚主問驗,以告宗正寺、大宗正司,寺、司詳視,如條保明。所進財皆賜婿家,令止于本宮納財,媒妁、使令之非理求匄,許告。宗室女事舅姑及見夫之族親,皆如臣庶之家。」其後又令宗室女再嫁者,祖、父有二代任殿直若州縣官已上,即許為婚姻。
熙寧十年,又詔:「應袒免以上親不得與雜類之家婚嫁,謂舅嘗為僕、姑嘗為娼者。若父母系化外及見居沿邊兩屬之人,其子孫亦不許為婚。緦麻以上親不得與諸司胥吏出職、納粟得官及進納伎術、工商、雜類、惡逆之家子孫通婚。後又禁刑徒人子孫為婚。
應婚嫁者委主婚宗室,擇三代有任州縣官或殿直以上者,列姓名、家世、州裏、歲數奏上,宗正司驗實召保,付內侍省宣系,聽期而行。嫁女則令其婿召保。其冒妄成婚者,以違制論。主婚宗室與媒保同坐,不以赦降,自首者減罪,告者有賞。非袒免親者依庶姓法。宗室離婚,委宗正司審察,若於律有可出之實或不相安,方聽。若無故捃拾者,劾奏。如許聽離,追完賜予物,給還嫁資。再娶者不給賜。非袒免以上親與夫聽離,再嫁者委宗正司審核。其恩澤已追奪而乞與後夫者,降一等。」尋詔:「宗女毋得與嘗娶人結婚,再適者不用此法。」
品官婚禮。納采、問名、納吉、納成、請期、親迎、同牢、廟見、見舅姑、姑醴婦、盥饋、饗婦、送者,並如諸王以下婚。四品以下不用盥饋、饗婦禮。
士庶人婚禮。並問名於納采,並請期於納成。其無雁奠者,三舍生聽用羊,庶人聽以雉及雞鶩代。其辭稱「吾子」。
親迎。質明,掌事者設禰位廳事東間,南向。婿之父服其服,北面再拜,祝曰:「某子某,年若干,禮宜有室,聘某氏第幾女,以某日親迎,敢告。」子將行,父坐廳事,南向,子服其服,三舍生及品官子孫假九品服,餘並皂衫衣、折上巾。立父位西,少南,東向。贊者注酒於盞授子,子再拜,跪受,贊者又以饌設位前,子舉酒興,即坐飲食訖,降,再拜,進立父位前,命之曰:「厘爾內治,往求爾匹。」子再拜,曰:「敢不奉命。」又再拜,降出。
初婚,掌事者設酒饌室中,置二盞於盤,婿服其服如前服,至女家,贊者引就次,掌事者設禰位,主人受禮,如請期之儀。主人謂女父。
女盛服立房中,父升階立房外之東,西向。非南向者,各隨其所向。父立于門外之左,餘放此。
贊者注酒於盞授女,女再拜受盞;贊者又以饌設於位前,女即坐飲食訖,降,再拜。父降立東階下,賓出次,賓謂婿。
主人迎于門,揖賓入,賓報揖,從入。主人升東階,西面;賓升西階,進當房戶前,北面。掌事者陳雁於階,賓曰:「某受命于父,以茲嘉禮,躬聽成命。」主人曰:「某固願從命。」賓再拜,降出,主人不降送。初,女出,父戒之曰:「往之汝家,無忘肅恭!」母戒之曰:「夙夜以思,無有違命!」諸母申之曰:「無違爾父母之訓!」女出,婿先還,俟於門外。婦至,贊者引就北面立,婿南面,揖以入,至於室。掌事者設對位室中,婿婦皆即坐,贊者注酒於盞授婿及婦,婿及婦受盞飲訖。遂設饌,再飲、三飲,並如上儀。婿及婦皆興,再拜,贊者徹酒饌。
見祖禰、見舅姑、醴婦、饗送者,如儀。
志第六十九禮十九(賓禮一)
○大朝會儀常朝儀
《周官》:司儀掌九儀賓客擯相,詔王南鄉以朝諸侯。「大行人掌大賓之禮、大客之儀,以親諸侯」。蓋君臣之際體統雖嚴,然而接以仁義,攝以威儀,實有賓主之道焉。是以《小雅·鹿鳴》燕其臣下,皆以嘉賓稱之。宋之朝儀,政和詳定五禮,列為賓禮。今修《宋史》,存其舊雲。
大朝會。宋承前代之制,以元日、五月朔、冬至行大朝會之禮。太祖建隆二年正月朔,始受朝賀於崇元殿,服袞冕,設宮縣、仗衛如儀。仗退,群臣詣皇太后宮門奉賀。帝常服禦廣德殿,群臣上壽,用教坊樂。五月朔,受朝賀於崇元殿,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宮縣、儀仗如元會儀。乾德三年冬至,受朝賀于文明殿,四年於朝元殿,賀畢,常服禦大明殿,群臣上壽,始用雅樂登歌、二舞,群臣酒五行罷。
太宗淳化三年正月朔,命有司約《開元禮》定上壽儀,皆以法服行禮,設宮縣、萬舞,酒三行罷。
真宗咸平三年五月朔,雨,命放仗,百官常服,起居于長春殿,退詣正衙,立班宣制。
仁宗天聖四年十二月,詔明年正月朔先率百官赴會慶殿,上皇太后壽,酒畢,乃受朝天安殿,仍令太常禮院修定儀制。
五年正月朔,曉漏未盡三刻,宰臣、百官與遼使、諸軍將校,並常服班會慶殿。內侍請皇太后出殿后幄,鳴鞭,升坐;又詣殿后皇帝幄,引皇帝出。帝服靴袍,於簾內北向褥位再拜,跪稱:「臣某言:元正啟祚,萬物惟新。伏惟尊號皇太后陛下,膺時納祐,與天同休。」內常侍承旨答曰:「履新之祐,與皇帝同之。」帝再拜,詣皇太后禦坐稍東。內給事酌酒授內謁者監進,帝跪進訖,以盤興,內謁者監承接之,帝卻就褥位,跪奏曰:「臣某稽首言:元正令節,不勝大慶,謹上千萬歲壽。」再拜,內常侍宣答曰:「恭舉皇帝壽酒。」帝再拜,執盤侍立,教坊樂止,皇帝受虛盞還幄。通事舍人引百官橫行,典儀贊再拜、舞蹈、起居。太尉升自西階,稱賀簾外,降,還位,皆再拜、舞蹈。侍中承旨曰:「有制。」皆再拜,宣曰:「履新之吉,與公等同之。」皆再拜、舞蹈。閣門使簾外奏:「宰臣某以下進壽酒。」皆再拜。太尉升自東階,翰林使酌禦酒盞授太尉,執盞盤跪進簾外,內謁者監跪接以進,太尉跪奏曰:「元正令節,臣等不勝慶抃,謹上千萬歲壽。」降,還位,皆再拜。宣徽使承旨曰:「舉公等觴。」皆再拜。太尉升,立簾外,樂止。內謁者監出簾授虛盞。太尉降階,橫行,皆再拜、舞蹈。宣徽使承旨宣群臣升殿,再拜,升,及東西廂坐,酒三行,侍中奏禮畢,退。樞密使以下迎乘輿于長春殿,起居稱賀。百官就朝堂易朝服,班天安殿朝賀,帝服袞冕受朝。禮官、通事舍人引中書令、門下侍郎各于案取所奏文,詣褥位,脫劍舄,以次升,分東西立。諸方鎮表、祥瑞案先置門外,左右令史絳衣對舉,給事中押祥瑞、中書侍郎押表案入,分詣東、西階下對立。既賀,更服通天冠、絳紗袍,稱觴上壽,止舉四爵。乘輿還內,恭謝太后如常禮。
神宗元豐元年,詔龍圖閣直學士、史館修撰宋敏求等詳定正殿禦殿儀注,敏求遂上《朝會儀》二篇、《令式》四十篇,詔頒行之。其制:
元正、冬至大朝會,有司設禦坐大慶殿,東西房於禦坐之左右少北,東西閣於殿后,百官、宗室、客使次於朝堂之內外。五輅先陳於庭,兵部設黃麾仗於殿之內外。大樂令展宮架之樂於橫街南。鼓吹令分置十二案于宮架外。協律郎二人,一位殿上西階之前楹,一位宮架西北,俱東向。陳輿輦、禦馬于龍墀,傘扇于沙墀,貢物于宮架南冬至不設貢物
,餘則列大慶門外。陳布將士於街。左、右金吾六軍諸衛勒所部,列黃麾大仗於門及殿庭。百僚、客使等俱入朝。文武常參官朝服,陪位官公服,近仗就陳於閣外。大樂令、樂工、協律郎入就位。中書侍郎以諸方鎮表案、給事中以祥瑞俟於大慶門外之左右冬至不設給事中位、祥瑞案
。諸侍衛官各服其器服。
輦出,至西閣降輦,符寶郎奉寶詣閣門奉迎,百官、客使、陪位官俱入就位。侍中版奏中嚴,又奏外辦。殿上鳴鞭,宮縣撞黃鐘之鐘,右五鐘皆應。內侍承旨索扇,扇合,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禦輿出,協律郎舉麾奏《乾安》樂,鼓吹振作。帝出自西房,降輿即坐,扇開,殿下鳴鞭。協律郎偃麾樂止,爐煙升。符寶郎奉寶置禦坐前,中書侍郎、給事中押表案、祥瑞案入,詣東西階下對立,百官、宗室及遼使班分東西,以次入,《正安》樂作,就位。樂止,押樂官歸本班,起居畢,複案位。三師、親王以下及禦史台、外正任、遼使俱就北向位。典儀贊拜,在位者皆再拜,起居訖,太尉將升,中書令、門下侍郎俱降至西階下立凡太尉行則樂作,至位樂止
。太尉詣西階下,解劍脫舄升殿。中書令、門下侍郎各于案取所奏之文詣褥位,解劍脫舄以次升,分東西立以俟。太尉詣禦坐前,北向跪奏:「文武百寮、太尉具官臣某等言:元正啟祚,萬物咸新冬至易為「晷運推移,日南長至」
。伏惟皇帝陛下應乾納祐,與天同休。」俯伏,興,降階,佩劍納舄餘官准此
。還位,在位官俱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再拜。侍中進當禦坐前承旨,退臨階,西向,稱制宣答曰:「履新之慶冬至易曰「履長之慶」
,與公等同之。」贊者曰「拜」,舞蹈,三稱萬歲。橫行官分班立。中書令、門下侍郎升詣禦坐前,各奏諸方鎮表及祥瑞訖,戶部尚書就承制位俯伏跪奏諸州貢物,請付所司。禮部尚書奏諸蕃貢物如之。司天監奏雲物祥瑞,請付史館,皆如上儀。侍中進當禦坐前奏禮畢,殿上承旨索扇,殿下鳴鞭,官縣撞蕤賓之鐘,左五鐘皆應,協律郎舉麾,宮縣奏《乾安》樂,鼓吹振作,帝降坐,禦輿入自東房,扇開,偃麾樂止。侍中奏解嚴,百官退還次。客使、陪位官並退。
有司設食案,大樂令設登歌殿上,二舞入,立于架南。預坐當升殿者位禦坐之前,文武相向,異位重行,以北為上,非升殿者位於東西廊下。尚食奉禦設壽尊於殿東楹少南,設坫于尊南,加爵一。有司設上下群臣酒尊于殿下東西廂。侍衛官及執事者各立其位,仗衛仍立俟,上壽百官立班如朝賀儀。
侍中版奏中嚴、外辦,聞鳴鞭,索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禦輿出東房,樂作。帝即坐,扇開,樂止。贊拜畢,光祿卿詣橫街南,跪奏:「具官臣某言,請允群臣上壽。」興,侍中承旨稱「制可」,少退。舍人曰「拜」,光祿卿再拜訖,復位。三師以下就位,贊者曰「拜」,在位者皆拜舞,三稱萬歲。太尉升殿,詣壽尊所,北向,尚食奉禦酌禦酒一爵授太尉,搢笏執爵詣前跪進,帝執爵,太尉出笏,俯伏,興,少退,跪奏:「文武百寮、太尉具官臣某等稽首言:元正首祚,臣等不勝大慶,謹上千萬壽。」俯伏,興,降,復位。贊者曰「拜」在位者皆再拜,三稱萬歲,侍中承旨退,西向宣曰:「舉公等觴。」贊者曰「拜」,在位者皆再拜,三稱萬歲,北向,班分東西序立。太尉自東階侍立。帝舉第一爵,《和安》樂作,飲畢,樂止。太尉受虛爵複於坫,降階。三師以下再拜、舞蹈,稱萬歲如上儀。
侍中進奏:「侍中具官臣某言,請延公王等升殿。」俯伏,興,降,復位,侍中承旨退,稱「有制」,贊者曰「拜」,在位者皆再拜。宣曰:「延公王等升殿。」贊者曰「拜」,在位者皆再拜。公王等詣東西階,升立于席後。尚食奉禦進酒,殿中監省酒以進。帝舉第二爵,登歌作《甘露》之曲。飲訖,殿中監受爵,樂止。群臣升殿,就橫行位。舍人曰:「各賜酒。」贊者曰「拜」,群官皆再拜,三稱萬歲。舍人曰:「就坐。」太官令行酒,群官搢笏受酒,宮縣作《正安》之樂,文舞入,立宮架北。觴行一周。凡行酒訖,並太官令奏巡周,樂止。尚食進食升階,以次置禦坐前。又設群官食,訖,太官令奏食遍。太樂丞引《盛德升聞》之舞入,作三變,止,出。殿中監進第三爵,群官立席後,登歌作《瑞木成文》之曲。飲訖,樂止。殿中丞受虛爵,舍人曰:「就坐。」群官皆坐。又行酒、作樂、進食,如上儀。太樂丞引《天下大定》之舞,作三變,止,出。殿中監進第四爵,登歌奏《嘉禾》之曲,如第三爵。太官令行酒又一周,樂止,舍人曰:「可起。」百寮皆立席後,侍中進禦坐前跪奏,禮畢,俯伏,興,與群官俱降階復位,贊者曰:「拜。」皆再拜、舞蹈,三稱萬歲,起,分班立。殿上索扇,扇合,殿下鳴鞭,太樂令撞蕤賓之鐘,左右鐘皆應。協律郎俯伏,舉麾。太樂令令奏《乾安》之樂,鼓吹振作。帝降坐禦輿入自東房,扇開,樂止。侍中奏解嚴,所司承旨放仗。百寮再拜,相次退。
舊制,朝賀、上壽,帝執鎮圭,至是始罷不用。
元祐八年,太常博士陳祥道言:「貴人賤馬,古今所同。故覲禮馬在庭,而侯氏升堂致命。聘禮馬在庭,而賓升堂私覿。今元會儀,禦馬立于龍墀之上,而特進以下立於庭,是不稱尊賢才、體群臣之意。請改儀注以禦馬在庭,於義為允。」
舊制,五月朔受朝,熙寧二年詔罷之。元符元年四月,得傳國受命寶,禮官言:「五月朔於故事當大朝會,乞就是日行受寶之禮,依上尊號寶冊儀。」前一日,帝齋於殿內,翼日,服通天冠、絳紗袍,禦大慶殿,降坐受寶,群臣上壽稱賀。其後,徽宗以元日受八寶及定命寶、冬至日受元圭,皆於大慶殿行朝賀禮。
《新儀》成,改《元豐儀》太尉為上公,侍中為左輔,中書令為右弼,太樂令為大晟府,《盛德升聞》為《天下化成》之舞,《天下大定》為《四夷來王》之舞,及增刑部尚書奏「天下斷絕,請付史館」,餘並如舊儀。凡遇國恤則廢,若無事不視朝,則下敕雲:「不禦殿。」群臣進表稱賀於閣門。
紹興十二年十月,臣僚言:「竊以元正一歲之首,冬至一陽之複,聖人重之,制為朝賀之禮焉。自上世以來,未之有改也。漢高祖以五年即位,而七年受朝于長樂宮。我太祖皇帝以建隆元年即位,受朝於崇元殿。主上臨禦十有六年,正、至朝賀,初未嘗講,艱難之際宜不遑暇。茲者太母還宮,國家大慶,四方來賀,亶惟其時。欲望自今元正、冬至舉行朝賀之禮,以明天子之尊,庶幾舊典不至廢墜。」禮部太常寺考定朝會之禮,依國故事,設黃麾、大仗、車輅、法物、樂舞等,百寮服朝服,再拜上壽,宣王公升殿,間飲三周。詔:「自來年舉行。」十一月,權禮部侍郎王賞等言:「朝會之制,正旦、冬至及大慶受朝受賀,系禦大慶殿。其文德、紫宸、垂拱殿禮制各有不同,月朔視朝則禦文德殿,謂之前殿正衙,仍設黃麾半仗;紫宸、垂拱皆系側殿,不設儀仗。元正在近,大慶殿之禮事務至多,乞候來年冬至別行取旨。」詔從之。
明年,閣門言:「依汴京故事,遇行大禮,則冬至及次年正旦朝會皆罷。」
十四年九月,有司言:「明年正旦朝會,請權以文德殿為大慶殿,合設黃麾大仗五千二十七人,欲權減三分之一;合設八寶於禦坐之東西,及登歌、宮架、樂舞、諸州諸蕃貢物。行在致仕官、諸路貢士舉首,並令立班。」詔從之。十五年正旦,禦大慶殿受朝,文武百官朝賀如儀。
常朝之儀。唐以宣政為前殿,謂之正衙,即古之內朝也。以紫宸為便殿,謂之入閣,即古之燕朝也。而外又有含元殿,含元非正、至大朝會不禦。正衙則日見,群臣百官皆在,謂之常參,其後此禮漸廢。後唐明宗始詔群臣每五日一隨宰相入見,謂之起居,宋因其制。皇帝日禦垂拱殿。文武官日赴文德殿正衙曰常參,宰相一人押班。其朝朔望亦於此殿。五日起居則於崇德殿或長春殿,中書、門下為班首。長春即垂拱也。至元豐中官制行,始詔侍從官而上日朝垂拱,謂之常參官。百司朝官以上,每五日一朝紫宸,為六參官。在京朝官以上,朔望一朝紫宸,為朔參官、望參官,遂為定制。
正衙常參。國朝之制:兩省、台官、文武百官每日赴文德殿立班,宰臣一員押班。常朝官有詔旨免常朝,及勾當更番宿者不赴。遇假並三日以上,即橫行參假。宰相、參知政事及免常朝者悉集事務急速,赴橫行不及者,牒報台。如遇親王、使相過正衙,則取別旨
。群官見、謝、辭者,皆赴正衙。其日,文武班尚書、上將軍以下,並先敘立於殿門之外,東西相向文班一品、二品不敘立
。正衙見、謝、辭官立于大班之南,右巡使立正衙位南,北向。台官大夫、中丞、三院禦史各就揖,班位再揖三院不全即不揖
。揖訖,台官與左巡使先入,各就位左右巡使立鐘鼓樓下,左巡使奏武班,右巡使奏文班。如只巡使一員,即就入班南立,單奏。如俱闕,即於台官或員外郎以下差攝
。次兩班及右巡使入,次見、謝、辭官入,次兩省官入兩省官自殿西偏門入,於右勤政門北偏門立,候文武班將至,循午階就位
,次文班一品、二品入。次宰臣出東上閣門,就位,通事舍人一員立於閣門外,北向,四色官立其後。舍人通承旨奉敕不坐,四色官應喏急趨至放班位宣敕,在位官皆再拜而退。其應橫行者班定,通事舍人揖群官轉班北向,舍人揖再拜復位,如常朝之儀兩省官幕次舊在中書門外,近制就使權就朝堂門南上將軍幕次
。凡見、謝、辭官新受、加恩、出使到闕者
,宰臣、親王、使相俟班定,引贊引出東上閣門,至押班位,西向立定,先赴午階南中書門下正衙位再拜,卻還押班位、樞密使、副使、知院、同知院、簽書院事、參知政事、宣徽使、宗室節度使以下至刺史將軍俟班定,四方館吏引出東上閣門,至殿庭,由東黃道赴正衙位,北向,以西為首,將軍以東為首。正衙畢,宰臣、樞密出西便門,親王宗室入東上閣門,觀文殿大學士、資政殿大學士、觀文殿學士、三司使、翰林資政侍講、侍讀學士、直學士、知制誥、待制直學士以上集丞郎幕次,待制集上將軍幕次。俟班定,四方館吏引入殿西便門赴班,于大夫、中丞前出
,門下,中書侍郎至正言四方館吏引先集勤政門北,俟班定,於一品、二品官未就位前先就位,放班訖,由西偏門出
,御史大夫至禦史序班如常朝
,三師、三公、僕射,東宮三師、三少班入殿門,朝堂吏引入殿東便門赴班,於兩省、台官前出
,尚書丞郎、左右金吾上將軍至將軍序班如堂朝
,節度使至刺史、軍職四廂都指揮使以上,三司副使、文班京朝官、武官郎將以上,分司官、樞密都承旨、諸使副、醫官帶正員官者並文東武西相向,重行序立,餘如常朝
,其權三司使、開封府,吏部銓、秘書監、修撰、直館閣校理檢討、三司判官、主判官、開封府判官、推官、宮僚、內職、軍校領郡者,內客省使至通事舍人,節度行軍司馬至團練副使,幕職上佐州縣官,諸司勒留官新受者,京朝官改賜章服者,致仕、責授、降授、並謝行軍副使仍辭。京朝官、貢舉發解畢者亦見准儀制,知貢舉官合謝辭。近歲皆即時鎖宿,故謝辭皆停
。
垂拱殿起居,則內侍省都知、押班,率內供奉官以下並寄班等先起居;次客省、閣門使以下呈進目者
,次三班使臣節度、觀察、防禦、團練、刺史等子弟充供奉官、侍禁、殿直,有旨令內朝起居者
,次內殿當直諸班殿前指揮使、左右班都虞候以下、內殿直、散員、散指揮、散都頭、金槍班等
,次長入祗候、東西班殿侍,次御前忠佐,次殿前都指揮使率軍校至副指揮使,次駙馬都尉任刺史以上者綴本班
,次諸王府僚,次殿前諸軍使、都頭,次皇親將軍以下至殿直,次行門指揮使率行門起居以上並內侍贊喝
。如傳宣前殿不坐,即宰相、樞密使、文明殿學士、三司使、翰林樞密直學士、中書舍人、三司副使、知起居注、皇城內監庫藏朝官、諸司使副、內殿崇班、供奉官、侍禁、殿直、翰林醫官、待詔等同班入;次親王、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率軍校至副都指揮使,次使相,次節度使,次統軍,次兩使留後、觀察使,次團練、防禦使、刺史,次侍衛馬步軍使、都頭,起居畢,見、謝班入。如禦崇德殿即紫宸殿也
。即樞密使以下先就班,候升坐諸司使副以下至殿直,分東西對立,餘皆北面。長春殿皆北面
,宰相、參知政事最後入以上並閣門贊喝
。日止再拜,朔望及三日假,樞密使以下皆舞蹈。早朝,則宰相、樞密、宣徽使起居畢,升殿問聖體。宰相奏事,樞密、宣徽使退候。宰相對畢,樞密使複入奏事。次三司、開封府、審刑院及群臣以次登殿大兩省以上領務京師有公事,許即時請對。自餘受使出入要切者,欲回奏事,則聽先進取旨
。其見、謝、辭官,以次入於庭。凡見者先之,謝次之,辭又次之出使閑慢或未升朝官,或止拜於門外,自秘書監、上將軍、觀察使、內客省使以上得拜殿門階上,及升殿止拜禦坐前,餘皆庭中班次
。惟宰相、親王、使相赴崇德殿,即宣徽使通喚,餘皆側立候通,再拜舞蹈;致辭,即不舞蹈;見,即將相升殿問聖體。其賜分物酒食及收進奉物,皆舞蹈稱謝凡收進奉物皆入謝
。幕職、州縣官謝、辭,即判銓官引對,兼於殿門外宣辭戒勵。凡國有大慶瑞及出師勝捷,樞密使率內職軍校入賀致辭,閣門使宣答;宰相致辭,宣徽使宣答。如賜酒,即預坐官後入,作樂送酒,如曲宴之儀。晚朝則宰相、樞密、翰林學士當直者,洎近侍執事之臣皆赴。
乾德六年九月,始以旬假日禦講武殿又名崇政
,近臣但赴早參宰相以下靴笏,諸司使以下系帶
。其節假及大祀,並令如式。
開寶九年四月,詔旬休日不視事。及太宗即位,複如舊視朝。退進食訖,則易服,禦崇政殿。先群臣告謝,次軍頭引見司奏事于殿下,次三班、審官院、流內銓、刑部及諸司引見官吏。如假日起居辭見畢,即移禦坐,臨軒視事。既退,複有奏事,或閱器物之式者,謂之後殿再坐。
淳化三年,令有司申舉十五條:常參文武官或有朝堂行私禮,跪拜,待漏行立失序,談笑喧嘩,入正衙門執笏不端,行立遲緩,至班列行立不正,趨拜失儀,言語微喧,穿班仗,出閣門不即就班,無故離位,廊下食、行坐失儀,入朝及退朝不從正衙門出入,非公事入中書。犯者奪奉一月;有司振舉,拒不伏者,錄奏貶降。
景德二年,光祿寺丞錢易言:「竊睹文德殿常朝班不及三四十人,蓋以凡掌職務止赴五日起居,頗違舊章。望令並赴朝參。」乃詔應三館、秘書閣、尚書省二十四司、諸司寺監朝臣內殿起居外,並赴文德殿常參。其審刑院、大理寺、台直官、開封府判官推官司錄兩縣令、司天監、翰林天文、監倉場庫務等仍免。
大中祥符二年,禦史知雜趙湘言:「伏見常參官每日趨朝,多不整肅。舊制,並早赴待漏院,候開內門齊入。伏緣每日迨辰以朝,以故後時方入。又風雨寒暑,即多稱疾,宜令知班驅使官視其入晚者申奏。疾者遣醫親視。」
天禧四年十月,中書、門下言:「唐朝故事:五日一開延英,只日視事,雙日不坐。方今中外晏甯,政刑清簡,望准舊事,三日、五日一臨軒聽政,只日視事,雙日不坐。至於刑章、錢谷事務,遣差臣僚,除急切大事須面對外,餘並令中書、樞密院附奏。」詔禮儀院詳定,雙日前後殿不坐,只日視事;或于長春殿,或於承明殿,應內殿起居群臣並依常日起居;余如中書、門下之議。俄又請只日承明殿常朝,依假日便服視事,不鳴鞭。詔可。
康定初,詔中書、樞密、三司,大節、大忌給假一日,小節、旬休並後殿奏事,前後毋得過五班,餘聽後殿對,禦廚給食。假日,崇政殿辰漏,上入內進食,俟再坐複對。
神宗即位,禦史中丞王陶以《皇祐編敕》宰臣押班儀制移中書,謂「天子新即位,大臣不應隳廢朝儀」,不報。舊制:祖宗以來,日禦垂拱殿,待制、諸司使以上俱赴,而百官班文德殿,曰常朝;五日皆入,曰起居。平時,宰相垂拱殿奏事畢,赴文德殿押班,或日昃未退,則閣門傳宣放班,多不復赴。王陶以韓琦、曾公亮違故事不押班為不恭,劾之。琦、公亮上表待罪,且言:「唐及五代《會要》,月九開延英,則余日宰相當押正衙班。及延英對日,未禦內殿前,傳宣放班,則宰相不押正衙班明矣。自祖宗繼日臨朝,宰相奏事。至祥符初,始詔循故事,押文德班。以妨職浸廢,乃至今日。請下太常禮院詳定。」陶坐絀。司馬光代為中丞,請令宰相遵國朝舊制押班,不須詳定。尋詔:「宰相春分辰初、秋分辰正,垂拱殿未退,聽勿赴文德殿,令禦史台放班。」光又言:「垂拱奏事畢,春分以後鮮有不過辰初,秋分以後鮮有不過辰正,然則自今宰臣常不至文德殿押班。請春分辰正、秋分巳初,奏事未畢,即如今詔,庶幾此禮不至遂廢。」乃詔春秋分率以辰正。
熙寧六年正月,西上閣門副使張誠一言:「垂拱殿常朝,先內侍唱內侍都知以下至宿衛行門計一十八班起居,後通事舍人引宰執、樞密使以下大班入,次親王,次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以下,次皇親使相以下十班入,方引見、謝、辭。或遇百官起居日,自行門後,通事舍人引樞密以下,次親王、使相以下至刺史十班入,方奏兩巡使起居。立定,方引兩省官入,次閣門引宰臣以下大班入。起居畢,候百官出絕,兩省班出,次兩巡使出,中書、樞密方奏事,已是日高。況大班本不分別丞郎、給諫、台省及常參官,今獨使相以下曲為分別,虛占時刻。請遇垂拱殿百官起居日,將親王以下十班合為四班,親王為一班,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為一班,皇親使相以下至刺史重行異位為兩班,可減六班,如垂拱殿常朝不系百官起居,或紫宸殿百官起居,其親王、使相以下班,並依舊儀序入起居。」從之。九月,引進使李端愨言:「近朔望禦文德殿視朝,祁寒盛暑數煩清蹕,而紫宸之朝歲中罕禦。請朔日禦文德,既望坐紫宸,庶幾正衙、內殿朝儀並舉。」從之。
元豐八年二月,詔諸三省、禦史台、寺監長貳、開封府推判官六參,職事官、赤縣丞以上、寄祿升朝官在京厘務者望參,不厘務者朔參。
哲宗元祐四年十月,以戶部尚書呂公孺言,詔朔參官兼赴望參,望參官兼赴六參。五年,詔權侍郎並日參。
紹聖四年十月,禦史台言:「外任官到闕朝見訖,並令赴朔、望參。」尋又言:「元豐官制,朝參班序有日參、六參、望參、朔參,已著為令。元祐中,改朔參兼赴望參,望參兼赴六參,有失先朝分別等差之意。止依元豐儀令。」從之。
政和詳定《五禮新儀》,有《文德殿月朔視朝儀》、《紫宸殿望參儀》、《垂拱殿四參儀》、《紫宸殿日參儀》、《垂拱殿日參儀》、《崇政殿再坐儀》、《崇政殿假日起居儀》,其文不載。中興仍舊制。
乾道二年九月,閣門奏:垂拱殿四參四參官謂宰執、侍從、武臣正任、文臣卿監員郎監察禦史已上
,皇帝坐,先讀奏目。知閣以下,次禦帶、環衛官以下,次忠佐、殿前都指揮使以下,次殿前司員僚,次皇太子,次行門已上,逐班並常起居。次樞密、學士、待制、樞密都承旨以下,知閣並祗應武功大夫以下,通班常起居。次親王,次馬步軍都指揮使,次使相,次馬步軍員僚已上,逐班並常起居。次殿中侍御史入側宣大起居訖,歸侍立位。次宰執以下,並兩省官、文武百官入,相向立定,通班面北立,大起居訖凡常起居兩拜,大起居七拜
,三省升殿侍立。次兩省官出,次殿中侍御史對揖出,三省、樞密院奏事,次引見、謝、辭,次引臣僚奏事訖,皇帝起。詔:「今後遇四參日,分起居班次,可移殿中侍史及宰執以下百官班,令次樞密以下班起居。卻令親王並殿前都指揮使以下殿前司員僚,逐班於宰執以下班後起居,餘並從之。」
淳熙七年九月,詔:「自今垂拱殿日參,宰臣特免宣名。」
嘉定十二年正月,臣僚奏:「竊見皇帝禦正殿,或禦後殿,固可間舉,四參官亦有定日。近者每日改常朝為後殿,四參之禮亦多不講,正殿、後殿、四參間免。陛下臨朝之日固未嘗輟,而外廷不知聖意,或謂姑從簡便,非所以肅百執事也。常朝之禮止於從臣,後殿之儀從臣不與,四參止及卿郎,而乃累月僅或一舉。咫尺天威,疏簡至此,非所以尊君上而勵百辟也。伏願陛下嚴常朝、後殿、四參之禮,起群下肅謹之心,彰明時厲精之治,豈不偉哉。」從之。
初,群臣見、辭、謝皆赴正衙。淳化二年,知雜禦史張鬱言:「正衙之設謂之外朝,凡群臣辭、見及謝,先詣正衙,見訖,禦史台具官位姓名以報,閣門方許入對,此國家舊制也。自乾德後,始詔先赴中謝,後詣正衙。而文武官中謝後,次日並赴正衙,內諸司遙領刺史、閣門通事舍人以上新授者亦赴正衙辭謝,出使急速免衙辭者亦具狀報台,違者罰奉一月。其內諸司職官並將校至刺史以上新授者,欲望同百官例,赴正衙謝。」從之。元豐既定朝參之制,侍御史知雜事滿中行上言:「文德正衙之制,尚存常朝之虛名,襲橫行之謬例,有司失於申請,未能厘正。兩省、台官、文武百官赴文德殿,東西相向對立,宰臣一員押班,聞傳不坐,則再拜而退,謂之常朝。遇休假並三日以上,應內殿起居官畢集,謂之橫行。自宰臣、親王以下應見、謝、辭者,皆先赴文德殿,謂之過正衙。然在京厘務之官例以別敕免參,宰臣押班近年已罷,而武班諸衙本朝又不常置。故今之赴常朝者,獨禦史台官與審官、待次階官而已。今垂拱內殿宰臣以下既已日參,而文德常朝仍複不廢,舛謬倒置,莫此為甚。至於橫行參假,與夫見、謝、辭官先過正衙,雖沿唐之故事,然必俟天子禦殿之日行之可也。」詔下詳定官制所。言:「今天子日聽政於垂拱,以接執政官及內朝之臣,而更于別殿宣敕不坐,實為因習之誤。兼有執事升朝官五日一赴起居,而未有執事者反謂之參,疏數之節尤為未當。又辭、見、謝,自已入見天子,則前殿正衙對拜為虛文。其連遇朝假,則百官司赴大起居,不當複有橫行參假。宜如中行言。」於是常朝、正衙、橫行之儀俱罷。
志第七十禮二十(賓禮二)
○入閣儀明堂聽政儀肆赦儀附皇太后垂簾儀皇太子正至受賀儀皇太子與百官師保相見儀
入閣儀。唐制:天子日禦正衙以見群臣,必立仗。朔望薦食陵寢,不能臨前殿,則禦便殿,乃自正衙喚仗由宣政兩門而入,是謂東、西上閣門,群臣俟於正衙者因隨以入,故謂之入閣。五代以來,正衙既廢,而入閣亦希闊不講,宋複行之。
建隆元年八月朔,太祖常服禦崇元殿,設仗衛,文武百官入閣,始置待制、候對官,乃以工部尚書竇儀待制,太常卿邊光範候對。仗退,賜食廊下。
乾德四年四月朔,常服通天冠、絳紗袍,禦崇元殿視朝,設金吾仗衛,群臣入閣。
太宗淳化二年十一月,詔以十二月朔禦文德殿入閣,令史館修撰楊徽之、張洎定為新儀。前一日,有司供帳于文德殿宋初曰文明
。是日既明,先列文武官于殿庭之東西,百官、軍校、行軍副使等序班於正衙門外屏南階下;次禦史中丞、三院禦史序立,中丞獨穿金吾班過揖兩班,一揖歸本位;次監察禦史兩員監閣,於正衙門外屏北階上北面立;次中書、門下、文明翰林樞密直學士、兩省官分班立;次司天奏辰刻;次閣門版奏班齊。皇帝服靴袍乘輦,至長春殿駐輦,樞密使以下奏謁,前導至文德殿。殿上承旨索扇,捲簾。皇帝升位,扇卻,儀鸞使焚香;次文武官等拜;次司天雞唱;次閣門勘契;次閣門使承旨呼四色官喚仗,南班有辭謝者再拜先退,中書、門下班對揖,序立正衙門外屏北階上;次翰林學士、兩省官、中丞、侍御史序立;次金吾將軍押細仗入正衙門後,橫行拜訖,分行上黃道,仗隨入,金吾將軍至龍墀分班揖訖,序立;次吏部、兵部侍郎執文武班簿入,對揖立;次中書、門下、學士、兩省、禦史台官入,北面拜訖,上黃道,將至午階,靴急趨赴丹墀,彈奏禦史至吏部侍郎南便落黃道,急趨就位;起居郎、舍人至兵部、吏部侍郎後,急趨而進,飛至香案前,皆揖訖序立;次金吾大將軍先對揖並鞠躬,靴行至折方石位又對揖,北行至奏事石位鞠躬,一員奏軍國內外平安,倒行就位;次引文武班就位,揖訖,鞠躬,靴急趨入沙墀;次引侍從班橫行,宰相祝月起居畢,分班序立;文武兩班出,序立於衙門外。刑法、待制官赴監奏位,中書、門下夾香案侍立,兩省、禦史台官、學士、兵部吏部侍郎、金吾將軍、監閣禦史並相次出,就衙門外立惟學士立門側北候宰相
。中書、門下詣香案前奏曰:「中書公事,臣等已具奏聞。」訖,乃退,揖殿出。次刑法官、待制官各奏事,並宣徽使答訖,乃出就班。次彈奏官、左右史出。閣內失儀者,彈糾如式。彈奏官失儀,起居郎糾之;起居郎失儀,閣門使糾之;閣門使失儀,宣徽使糾之。凡出者皆靴急趨揖殿。次中書、門下、學士就位,閣門使宣放仗,再拜,賜廊下食,又再拜。次閣門使奏閣內無事,文武官出,殿上索扇,垂簾,輦還宮。其賜廊下食,自左右勤政門北東西兩廊,文東武西,以北為上立定;中丞至本位,面南一揖,乃就坐食;至台吏,贊乃搢笏食,食訖複贊,食畢而罷。五月朔,命有司增黃麾仗三百五十人,令文武官隨中書、門下橫行起居,徙翰林學士位於參知政事後,與節度使分東西揖殿出。真宗凡三行之,景德以後,其禮不行。仁宗從知制誥李淑議,仍讀時令,詔禮官詳定儀注,以言者謂未合典禮而罷。
熙寧三年,知制誥宋敏求等言:「奉詔重修定閣門儀制內文德殿殿入閣儀,按今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然祖宗視朝,皆嘗禦文德入閣。唐制,常設仗衛于宣政殿,或遇上坐紫宸,即喚仗入閣。如此,則當禦紫宸殿入閣,方合舊典。」翰林學士王珪等議:「按入閣者,乃唐舊日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唐紫宸與今同,宣政殿即今文德殿。唐制,天子坐朝,必立仗於正衙。若止禦紫宸,即喚正衙仗自宣政殿東西閣門入,故為入閣。五代以來遂廢正衙立仗之制。今閣門所載入閣儀者,止是唐常朝之儀,非盛禮也。」自是入閣之禮遂罷。
敏求又言:「本朝惟入閣乃禦文德殿視朝,今既不用入閣儀,即文德遂闕視朝之禮。請下兩制及太常禮院,約唐制禦宣政殿,裁定朔望禦文德殿儀,以備正衙視朝之制。」學士韓維等以《入閣圖》增損裁定上儀曰:
朔日不值假,前五日,閣門移諸司排辦,前一日,有司供帳文德殿。其日,金吾將軍常服押本衛仗,判殿中省官押細仗,先入殿庭,東西對列;文武官東西序立;諸軍將校分入,北向立;朝堂引贊官引彈奏禦史二員入殿門踏道,當下殿北向立;次催文武班分入,並東西相向立;諸軍將校即於殿庭北向立班。皇帝服靴袍禦垂拱殿,鳴鞭,內侍、閣門、管軍依朔望常例起居;次引樞密、宣徽、三司使副、樞密直學士、內客省使以下至醫官、待詔及修起居注官二員並大起居。諸司使以下,退排立。帝輦至文德殿后,閣門奏班齊,帝出,殿上索扇,升榻,鳴鞭;扇開,捲簾,儀鸞使焚香,喝文武官就位,四拜起居;雞人唱時;舍人于彈奏禦史班前西向喝大起居。禦史由文武班後至對立位,次引左右金吾將軍合班于宣制石南大起居,班首出班躬奏軍國內外平安,歸位再拜,各歸東西押仗位。通喝舍人于宣制石南北向對立。舍人退於西階,次揖宰臣、親王以下,躬奏文武百僚、宰臣某姓名以下起居,分引宰臣以下橫行,諸軍將校仍舊立。閣門使喝大起居,舍人引宰臣至儀石北,俯伏跪致詞祝月訖,其詞雲:「文武百僚、宰臣全銜臣某姓名等言:孟春之吉,伏惟皇帝陛下膺受時祉,與天無窮,臣等無任歡呼抃蹈之至。」歸位五拜。閣門使揖中書由東階升殿,樞密使帶平章事以上由西階升殿侍立;給事中一員歸左省位立;轉對官立於給事中之南如罷轉對官,每遇禦史台前期牒請。文官二員並依轉對官例,先於閣門投進奏狀
;吏部侍郎及刑法官立於轉對官南;兵部侍郎于右省班南,與吏部侍郎東西相向立,搢笏,各出班籍置笏上吏部、兵部侍郎以知審官東、西院官充,刑法官以知審刑、大理寺官充
;親王、使相以下分班出;引轉對官于宣制石南,宣徽使殿上承旨宣答如儀;次吏部、兵部侍郎及刑法官對揖出;次彈奏禦史無彈奏對揖出如有彈奏,並如儀
。引給事中至宣制石南揖,躬奏殿中無事;喝祗候,揖,西出;次引修起居注官,次引排立供奉官以下各合班于宣制石南躬;喝祗候揖,分班出;喝天武官等門外祗候,出。索扇,垂簾,皇帝降坐,鳴鞭;舍人當殿承旨放仗,四色官靴急趨至宣制石南,稱奉敕放仗。金吾將軍並判殿中省官對拜,訖,隨仗出,親王、使相、節度使至刺史、學士、台省官、諸軍將校等並序班朝堂,謝賜茶酒。帝複禦垂拱殿,中書、樞密及請對官奏事;不引見謝、辭班。後殿坐,臨時取旨。其日遇有德音、制書、禦劄,仍候退禦垂拱殿坐,制箱出外。應正衙見、謝、辭文武臣僚,並依禦史台儀制喚班,依序分入于文武班後,以北為首,分東西相向,重行異位,依見、辭、謝班序位。余押班臣僚于班稍前押班,候刑法官對揖出,分引近前揖躬。舍人當殿宣班,引轉對班見、謝、辭,並如紫宸儀。樞密使不帶平章事、參知政事至同簽書樞密院事、宣徽使並立于宣制石南稍北,宰臣、親王、樞密使帶平章事、使相系押班者,立于儀石南,余官並立于宣制石南,如合通喚,閣門使引並如儀。贊喝訖,系中書、樞密並揖升殿辭謝,揖,西出,其合問聖體者,並如儀;余官分班出彈奏禦史候見、謝、辭班絕,對揖出。其朝見,如謝都城門外禦筵,及召赴闕謝茶藥撫問之類,不可合班者,各依別班中謝對。賜酒食等並門賜。其系正衙見門謝辭,亦門外唱放
。
應正衙見、謝、辭臣僚,前一日於閣門投詣正衙榜子,閣門上奏目;又投正衙狀于禦史台、四方館。應朔日或得旨罷文德殿視朝,止禦紫宸殿起居,其已上奏目。正衙見、謝、辭班並放免,依官品隨赴紫宸殿引,或值改,依常朝文德殿,自有百官班日,並如舊儀。應外國蕃客見、辭,候喚班先引赴殿庭東,依本國職次重行異位立,候見、辭、謝班絕,西向躬。舍人當殿通班轉于宣制石南,北向立,贊喝如儀,西出。其酒食分物並門賜,如有進奉,候彈奏禦史出,進奉入唯禦馬及擔床自殿西偏門入,東偏門出。其進奉出入,文武官起居,舍人通某國進奉,宣徽使喝進奉出,節次如紫宸儀
。候進奉出,給事中奏殿中無事,出。其後殿再坐,合引出者,從別儀。
其日,賜茶酒,宰臣、樞密於閣子,親王于本廳,使相、宣徽使、兩省官、待制、三司副使、文武百官、皇親使相以下至率府副率,及四廂都指揮使以下至副都頭,並於朝堂如朝堂位次不足,即於朝堂門外設次
。管軍節度使至四廂都指揮使、節度使、兩使留後至刺史,並于客省廳。
詔從所定。
徽宗初建明堂,禮制局列上七議:
一曰:古者朔必告廟,示不敢專。請視朝聽朔必先奏告,以見繼述之意。
二曰:古者天子負扆南向以朝諸侯,聽朔則各隨其方。請自今禦明堂正南向之位,布政則隨月而禦堂,其閏月則居門焉。
三曰:《禮記·月令》,天子居青陽、總章,每月異禮。請稽《月令》十二堂之制,修定時令,使有司奉而行之。
四曰:《月令》以季秋之月為來歲受朔之日。請以每歲十月於明堂受新曆,退而頒之郡國。
五曰:古者天子負扆,公、侯、伯、子、男、蠻夷戎狄四塞之國各以內外尊卑為位。請自今元正、冬至及大朝會並禦明堂,遼使依賓禮,蕃國各隨其方,立於四門之外。
六曰:古者以明堂為布政之宮,自今若有禦劄、手詔並請先於明堂宣示,然後榜之朝堂,頒之天下。
七曰:赦書、德音,舊制宣於文德殿,自今非禦樓肆赦,並於明堂宣讀。
政和七年九月一日,詔頒朔、布政自十月為始。是月一日,上禦明堂平朔左個,頒天運、政治及八年戊戍歲運、歷數於天下。自是每月朔禦明堂布是月之政。先是,群臣五上表請負扆聽朝,詔弗允,至是複再請,始從之。十一月一日上禦明堂,南面以朝百辟,退坐于平朔頒政。其禮:百官常服立明堂下,乘輿自內殿出,負坐斧扆明堂。大晟樂作,百官朝於堂下,大臣升階進呈所頒佈時令,左右丞一員跪請付外施行,宰相承制可之,左右丞乃下授頒政官,頒政官受而讀之訖,出,閣門奏禮畢。帝降坐,百官乃退。自是以為常。其歲運、歷數、天運、政治之辭,文多不載。是後則各隨歲月星曆氣運推移沿改,而易其辭焉。
初,尚書左丞薛昂條具崇寧以來紹述熙、豐政事,各條其節目,系之月令,頒於明堂。尋詔:「頒月之朔,使民知寒暑燥濕之化,而萬里之遠,雖驛置日行五百里,已不及時。其千裏外當前期十日進呈取旨,頒佈諸州長吏封掌,俟月朔宣讀之。」
宣和元年,蔡京言:「周觀治象於正月之始和,以十二月頒告朔于邦國,皆不在十月。後世以十月者,祖秦朔故也。秦以十月為歲首,故月令以孟冬頒來歲之朔,今不當用。請以季冬頒歲運於天下。」詔自今以正月旦進呈宣讀。四年二月,太常王黼編類《明堂頒朔布政詔書》、《條例》、《氣令應驗》,凡六十三冊,上之。靖康元年,詔罷頒朔布政。
禦樓肆赦。每郊祀前一日,有司設百官、親王、蕃國諸州朝貢使、僧道、耆老位宣德門外,太常設宮縣、鉦鼓。其日,刑部錄諸囚以俟。駕還至宣德門內幄次,改常服,群臣就位,帝登樓禦坐,樞密使、宣徽使侍立,仗衛如儀。通事舍人引群臣橫行再拜訖,復位。侍臣宣曰「承旨」,舍人詣樓前,侍臣宣敕立金雞。舍人退詣班南,宣付所司訖,太常擊鼓集囚。少府監立雞竿于樓東南隅,竿末伎人四面緣繩爭上,取雞口所銜絳幡,獲者即與之。樓上以朱絲繩貫木鶴,仙人乘之,奉制書循繩而下,至地,以畫台承鶴,有司取制書置案上。閣門使承旨引案宣付中書、門下,轉授通事舍人,北面宣雲「有制」,百官再拜。宣赦訖,還授中書、門下,付刑部侍郎承旨放囚,百官稱賀。閣門使進詣前,承旨宣答訖,百官又再拜、舞蹈,退。若德音、赦書自內出者,並如文德殿宣制之儀。其降禦劄,亦閣門使跪授殿門外置箱中,百官班定,閣門授宰臣讀訖,傳告,百僚皆拜舞稱萬歲。真宗宣制,有司請用儀仗四千人,自承天殿設細仗導衛,近臣起居訖,則分左右前導之。
皇太后臨朝聽政。乾興元年,真宗崩,遺旨以皇帝尚幼,軍國事兼權取皇太后處分。宰相率百官稱賀,複前奉慰,又慰皇太后于簾前。有司詳定儀式:內東門拜表,合差入內都知一員跪授傳進;皇太后所降批答,首書「覽表具之」,末雲「所請宜許」或「不許」。初,丁謂定皇太后稱「予」,中書與禮院參議,每下制令稱「予」,便殿處分稱「吾」。皇太后詔:「止稱'吾',與皇帝並禦承明殿垂簾決事。」百官表賀。
英宗即位,輔臣請與皇太后權同聽政。禮院議:自四月內東門小殿垂簾,兩府合班起居,以次奏事,非時召學士亦許至小殿。時帝以疾權居柔儀殿東閣西室,太后垂簾處分稱「吾」,唯兩府日入候問聖體,因奏政事,退詣小殿簾外,覆奏太后。帝疾間,御前後殿聽政,兩府退朝,猶於小殿覆奏。
哲宗即位,太皇太后權同聽政。三省、樞密院按儀注:未釋服以前,遇只日皇帝禦迎陽門,日參官並赴起居,依例奏事。每五日,遇只日于迎陽門垂簾,皇帝坐于簾內之北,宰執奏事則權屏去左右侍衛;事有機速,許非時請對,及賜宣召,亦許升殿。禮部、禦史台、閣門奏討論禦殿及垂簾儀制,每朔、望、六參,皇帝御前殿,百官起居,三省、樞密院奏事,應見、謝、辭班退,各令詣內東門進榜子。皇帝只日禦延和殿垂簾,日參官起居太皇太后,移班少西起居皇帝,並再拜。三省、樞密院奏事,三日以上四拜,不舞蹈,候祔廟畢,起居如常儀。簾前通事以內侍,殿下以閣門。吏部磨勘奏舉人,垂簾日引。應見、謝、辭臣僚遇朔、望參日不坐,並先詣殿門,次內東門,應抬賜者並門賜之。於是帝禦迎陽門幄殿,同太皇太后垂簾,宰臣、親王以下合班起居。常制分班十六,至是合班,以閣門奏請故也。禮官請如有祥瑞、邊捷,宰臣以下紫宸殿稱賀皇帝畢,赴內東門賀太皇太后。從之。
徽宗即位,皇太后權同聽政。三省、樞密院聚議:故事,嘉祐末,英宗請慈聖同聽政,五月同禦內東門小殿垂簾,至七月十三日英宗間日御前後殿,輔臣奏事,退詣內東門簾前覆奏。又故事,唯慈聖不立生辰節名,不遣使契丹;若天聖、元豐則禦殿垂簾,立生辰節名,遣使與契丹往還及避家諱等。曾布曰:「今上長君,豈可垂簾聽政?請如嘉祐故事。」蔡卞曰:「天聖、元豐與今日皆遺制處分,非嘉祐比。」布曰:「今日之事,雖載遺制,實出自德音,又皆長君,正與嘉祐事相似。」有旨:依嘉祐、治平故事。布語同列曰:「奏事先太后,次覆奏皇帝,如今日所得旨。」遂為定式矣。尋以哲宗靈駕發引,太后手書罷同聽斷焉。
皇太子元正、冬至受群臣賀儀。《政和新儀》:前一日,有司於東門外量地之宜,設三公以下文武群官等次如常儀;典儀設皇太子答拜褥位於階下,南向,又設文武群官版位於門之外。其日,禮直官、舍人先引三公以下文武群臣以次入,就位立定。禮直官、舍人引左庶子詣皇太子前,跪請內嚴;少頃,又言外備。內侍褰簾,皇太子常服出次,左右侍衛如常儀。皇太子降階詣南向褥位,典儀曰「再拜」,贊者承傳曰「再拜」,三公以下皆再拜,皇太子答拜。班首少前稱賀雲:「元正首祚冬至雲「天正長至」
,景福維新。伏惟皇太子殿下,與時同休。」賀訖,少退,復位。左庶子前,承命詣群臣前答雲:「元正首祚冬至雲「天正長至」
,與公等均慶。」典儀曰「再拜」,班首以下皆再拜,皇太子答拜。訖,禮直官、通事舍人引三公以下文武百官以次出,內侍引皇太子升階,還次,降簾,侍衛如常儀。
少頃,禮直官、舍人引知樞密院官以下入,就位立定,內侍引皇太子降階,詣南向褥位,樞密以下參賀如上儀。訖,退。次引師、傅、保、賓客以下入,就位,參賀如上儀。師、傅、保以下以次出。
內侍引皇太子升坐,禮直官引文武宮官入,就位,重行北向立,典儀曰「再拜」,在位官皆再拜。左庶子少前,跪言:「具官某言:元正首祚冬至雲「天正長至」,伏惟皇太子殿下,與時同休。」俯伏,興,復位。典儀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分東西序立。左庶子少前,跪言禮畢。左右近侍降簾,皇太子降坐,宮官退,左右侍衛以次出。
皇太子與百官相見。至道元年,有司言:「百官見皇太子,自兩省五品、尚書省禦史台四品、諸司三品以上皆答拜,餘悉受拜。宮官自左右庶子以下,悉用參見之儀。其宴會位在王公上。」
與師、傅、保相見。《政和新儀》:前一日,所司設師、傅、保以下次與宮門外道,西南向;設軒架之樂於殿庭,近南,北向。其日質明,諸衛率各勒所部屯門列仗,典謁設皇太子位於殿東階下西向,設師、傅、保位,於殿西階之西,三少位於傅、保之南稍卻,俱東向北上。師、傅、保以下俱朝服至宮門,通事舍人引就次,左庶子請內嚴。通事舍人引師、傅、保立於正殿門之西,三少在其南稍卻,俱東向北上。左庶子言外備,諸侍奉之官各服其器服,俱詣閣奉迎。皇太子朝服以出,左右侍衛如常儀,軒架作《翼安》之樂,至東階下西向立,樂止。通事舍人引師、傅、保及三少入,就位,軒架作《正安》之樂,至位樂止。皇太子再拜,師、傅、保以下答拜若三少特見,則三少先拜。通事舍人引師、傅、保以下出,軒架《正安之樂》作,出門,樂止。左庶子前跪稱:「左庶子某言,禮畢。」皇太子入,左右侍衛及樂作如來儀。
志第七十一禮二十一(賓禮三)
○朝儀班序百官轉對百官相見儀制
朝儀班序。太祖建隆三年三月,有司上合班儀:太師,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太子太師、太傅、太保,嗣王,郡王,左、右僕射,太子少師、少傅、少保,三京牧,大都督,大都護,御史大夫,六尚書,常侍,門下、中書侍郎,太子賓客,太常、宗正卿,禦史中丞,左右諫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左、右丞,諸行侍郎,秘書監,光祿、衛尉、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卿,國子祭酒,殿中、少府、將作監,前任節度使,開封、河南、太原尹,太子詹事,諸王傅,司天監,五府尹,國公,郡公,中都督,上都護,下都督,太子左右庶子,五大都督府長史,中都護,下都護,太常、宗正少卿,秘書少監,光祿等七寺少卿,司業,三少監,三少尹,少詹事,左右諭德、家令、率更令、僕,諸王府長史、司馬,司天少監,起居舍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左右補闕、拾遺,監察禦史,郎中、員外郎,太常博士,五府少尹,五大都督府司馬,通事舍人,國子博士,五經博士,都水使者,四赤令,太常、宗正、秘書丞,著作郎,殿中丞,尚食、尚藥、尚舍、尚乘、尚輦奉禦,大理正,太子中允、贊善、中舍、洗馬,諸王友、諮議參軍,司天五官正。凡雜坐者,以此為准。詔曰:「尚書中台,萬事之本,而班位率次兩省官;節度使出總方面,古諸侯也,又其檢校兼守官多至師傅三公,而位居九寺卿監之下,甚無謂也。其給事、諫議、舍人宜降于六曹侍郎之下,補闕次郎中,拾遺、監察次員外郎,節度使升于六曹侍郎之上、中書侍郎之下,余悉如故。」
乾德元年閏十二月,詔:「自今一品致仕官曾帶平章事者,朝會宜綴中書門下班。」二年二月,詔重定內外官儀制。有司請令上將軍在中書侍郎之下,大將軍在少卿監之下,諸衛率、副率在東宮五品之下,內客省使視太卿,客省使視太監,引進使視庶子,判四方館事視少卿,閣門使視少監,諸司使視郎中,客省引進、閣門副使視員外郎,諸司副使視太常博士,通事舍人從本品,供奉官視諸衛率,殿直視副率,樞密承旨視四品朝官,兼南班官諸司使者從本品,副承旨視寺監丞,諸房副承旨視南省都事。凡視朝官者本品下,視京官在其上。
開寶六年九月,詔曰:「周之宗盟,異姓為後,此先王所以睦九族而和萬邦也。晉王親賢莫二,位望俱崇,方資夾輔之功,俾先三事之列,宜位宰相上。」九年十一月,詔齊王廷美、武功郡王德昭位在宰相上。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有司上酺宴班位。駙馬都尉、宮僚、員僚、皇親大將軍已下,行門、宰臣、樞密使已下,潁王、皇親郡王、侍衛馬軍都指揮使已下,皇親使相、皇親節度使、皇親觀察留後已下,皇親防禦、團練、刺史三班合為一;節度使、觀察留後已下,防禦、團練、刺史三班合為一,並重行異位。詔依所定。既而武康軍節度使李端願言:「使相亦當合為一班,不當獨行尊異。」詔令閣門再定,而閣門引儀制及以前議為是。端願複伸其議,自劾妄言。乃詔太常禮院與禦史台同詳定。禮院言:「常朝起居班次,緣祖宗舊制,不宜併合。」從之。
四年閏三月,太常禮院、閣門言:「准詔同詳定閣門使李端愨所奏閣門儀制,宰臣與親王立班坐位分左右各為班首,宰臣、樞密使帶使相,或帶郡王並使相作一行,總為中書門下班。其親王獨行一班者,准封爵令。兄弟皇子皆封國,謂之親王,所以他官不可參綴。檢會坐次圖,直將宗室使相輒綴親王,蓋更張之時未見親王,遂致失於講求。近見朝拜景靈宮,東陽郡王顥亦綴親王班,竊恐未安。今取到閣門儀制,其合班宰臣、使相在東,親王在西,分班立。又祥符元年宴坐次圖,宰臣王旦與使相石保吉在東,甯王元偓、舒王元偁、廣陵郡王元儼、節度使惟吉在西,分班坐。其元儼、惟吉是郡王與節度使,許綴親王班,竊慮當時出自特旨。今來檢尋元初文字不見,在先朝只依祥符元年宴坐次圖子,親王及帶使相郡王在西為一班。臣等參詳,請依閣門儀制,親王在西,獨為一班,宗室郡王帶使相許綴親王立班坐次,即系臨時特旨。」從之。
熙寧二年四月,國信所言:「大遼賀同天節左番使耶律奭赴文德殿拜表,言南使到北朝綴翰林學士班,今來卻在節度使之下。館伴者諭之,始就班。時下禦史台、閣門同詳定,奏稱人使不知本朝翰林學士班自在節度使之下,如遇合班即節度使在翰林學士之西差前,別為一班立,俱不相壓。欲且依久來儀制體例。」詔依所定。是月,編修閣門儀制所言:「慶曆中,改文明殿學士為觀文殿學士,又置大學士。按文明殿即今文德殿,乃正衙前殿也,後唐始置學士,序位樞密副使之下,每遇紫宸殿坐朝,則升殿侍立。蓋文德、紫宸通謂之前殿,故學士侍立為宜。其觀文殿深在禁中,乃與資政、端明殿相類,而資政、端明學士並不侍立。竊詳慶曆所改職名,雖用舊之班著,而殿之次序與舊義理不同。其觀文殿大學士自今遇紫宸殿坐朝,請更不升殿侍立。」從之。
元祐元年五月,詔:「太師平章軍國重事文彥博,已降旨令獨班起居。自今赴經筵、都堂同三省、樞密院奏事,並序位在宰臣之上。」
百官轉對。自建隆詔內殿起居日,令百官以次轉對,限以二人。其封章於閣門通進,複鞠躬自奏,宣徽使承旨宣答,拜舞而出,著為閣門儀制。
淳化二年,詔:自今內殿起居日,複令常參官二人次對,閣門受其章。
大中祥符末,罷不復行。
景德三年,複詔:「群臣轉對,其在外京官內殿崇班以上,候得替,先具民間利害實封,于閣門上進,方得朝見。」
治平中,命禦史台每遇起居日,令百官轉對。禦史台言:「舊制,起居日,輪兩省及文班秩高者二員轉對。若兩省宮有充學士、待制,則綴樞密班起居,內朝臣僚不與。」尋詔遇轉對日,增二員。
熙甯初,閣門言:「舊制,中書省、樞密院奏事退,再引三班,假日則兩班,或再禦後殿引對,多及午刻,遇開經筵,即至申末,恐久勞聖躬。請遇經筵日,自二府奏事外,止引一班,或有急奏及言事官請對即取旨,俟罷經筵日仍舊。」又言:「假日禦崇政殿,每遇辰時,則隔班過延和殿再引,不待進食,至巳刻隔班取旨,尚許引對。請自今隔班過延和殿,俟已進食再引。遇寒暑、大風雨雪即令次日引對。」詔:「自今授外任者許令轉對訖朝辭。」監察禦史裏行張戩、程顥言:「每欲奏事,必俟朝旨,或朝政有闕及聞外事而機速後時,則已無所及;況往復俟報,必由中書,萬一事幹政府,則或致阻格。請依諫官例,牒閣門求對,或有急奏,即許越次登對,庶幾遇事入告,無憂失時。」又以編修閣門儀制所言,三衙有急奏,許於後殿登對,若別有奏陳,則報閣門如常制,或假日禦崇政殿,則於已得旨對班後續引,且許兩制以上同班奏事。
元豐中,詔:「尚書侍郎同郎官一員奏事,郎中、員外郎番次隨之,不許獨留身。侍郎以下,亦不許獨請奏事。其左右選非尚書通領者,聽侍郎以上郎官自隨。秘書、殿中省、諸寺監長官視尚書,貳丞以下視侍郎。」又詔:「三省、樞密院獨班奏事日。無得過三班。若三省俱獨班,則樞密院當請奏事。其見任官召對訖,次日即朝辭回任聽旨。」
元祐中,宰臣呂大防言:「昨垂簾聽政,惟許台諫以二人同對,故不正之言無得以入。今陛下初見群臣,請對者必眾。既人人得進,則善惡相雜,故于採納尤難。」帝曰:「人君以納諫為上,然邪正則不可不辨。」遂詔上殿班當直牒及帥臣、國信使副,許依元豐八年以前儀制。
紹聖初,臣僚言:「文德殿視朝輪官轉對,蓋襲唐制,故祖宗以來,每遇轉對,侍從之臣亦皆與焉。元祐間因言者免侍從官轉對,續詔職事官權侍郎以上並免,自此轉對止於卿、監、郎官而已。請自今視朝轉對依元豐以前條制。」又詔:「自今三省、樞密院進擬在京文臣開封府推判官、武臣橫行使副、在外文臣諸路監司藩郡知州、武臣知州軍已上,取旨召對。」臣僚言:「每緣職事請對,待次旬日,遇有急奏,深恐失事。請自今後許依六曹、開封例,先次挑班上殿,仍不隔班。」又言:「諸路監司,朝廷所選,以推行法令,省問風俗,朝辭之日,當令上殿。」六曹尚書如有職事奏陳,許獨員上殿。其群臣請對,雖遇休假,特禦便殿聽納。既又詔:「應節鎮郡守往令陛辭,歸許登對,不特審觀人材,亦所以重外任也。可于監司不許免對條下,增入節鎮郡守依此。」
重和元年,臣僚言:「比年以來,二三大臣奏對留身,讒疏善良,請求相繼,甚非至公之體。」詔:「自今惟蔡京五日一朝許留身,餘非除拜、遷秩、因謝及陳乞免罷,並不許獨班奏事,令閣門報禦史台彈劾。」又詔:「寺監職事上部,部上省,故得上下維持,綱紀所出。今後雖系兩制,職司寺監不許獨對。」臣僚言:「祖宗舊制,有五日一轉對者,今惟月朔行之,有許朝官轉對者,今惟待制以上預焉。自明堂行視朔禮,歲不過一再,則是畢歲而論思者無幾。請遇不視朔,即令具章投進,以備覽觀。」又:「諸路監司未經上殿者,雖從外移,先赴闕引對,方得之官。」並從其議。
百官相見儀制。乾德二年,詔曰:「國家職位肇分,軌儀有序,冀等威之斯辨,在品式之惟明。矧著位之庶官及內司之諸使,以至軒墀引籍,州縣命官,凡進見于宰相,或參候於長吏,既為總攝,合異禮容,稽於舊儀,且無定法。或傳晉天福、周顯德中,以廷臣、內職、賓從、將校,比其品數,著為綱條,載于刑統,未為詳悉。宜令尚書省集台省官、翰林、秘書、國子司業、太常博士等詳定內外群臣相見之儀。」
翰林學士承旨陶穀等奏:
兩省官除授、假使出入,並參宰相,起居郎以下參同舍人。五品以上官,遇於途,斂馬側立,須其過。常侍以下遇三公、三師、尚書令,引避;其值僕射,斂馬側立。禦史夫地、中丞皆分路行。起居郎以下避僕射,遇大夫,斂馬側立;中丞,分路。尚書丞郎、郎中、員外並參三師、三公、令、僕,郎中、員外兼參左右丞、本行尚書、侍郎及本轄左右司郎中、員外。御史大夫以下參三師、三公、尚書令,中丞兼參大夫,知雜事參中丞,三院禦史兼參知雜及本院之長。大夫避尚書令以上,遇僕射,斂馬側立而避。大夫遇尚書丞郎、兩省官諸司三品以上、金吾大將軍、統軍上將軍,皆分路。餘官遇中丞,悉引避。知雜兼避中丞,遇左右丞斂馬側立,餘皆分路。郎中及少卿監、大將軍以下,皆避知雜。三院同行,如知雜之例。少卿監並參本司長官,丞參少卿。諸司三品遇僕射於途,皆引避。諸衛大將軍參本衛上將軍。東宮官參隔品。凡參者若遇於途,皆避。
公參之禮,列拜堂上,位高受參者答焉。四赤縣令初見尹,趨庭,受拜後升廳如客禮。內客省使謁宰相、樞密使以客禮,閣門使以上列拜,皆答,客省副使至通事舍人、諸司使、樞密承旨不答焉。自樞密使副、宣徽使皆差降其禮,供奉官、殿直、教坊使副、辭令官、伎術官並趨庭,倨受。諸司副使參大使,通事舍人參閣門使,防禦、團練、刺史謁本道節帥,節度、防禦、團練副使謁本使,並具軍容趨庭,延以客禮。少尹、幕府于本院長官悉拜。防禦、團練判官謁本道節帥,並趨庭。上佐、州縣官見宰相、樞密使及本屬長官,並拜於庭天長、雄武等軍使見宰相、樞密亦知之
。參本府賓幕官及曹掾,縣簿、尉參令,皆拜。王府官見親王如賓職見使長,府縣官兼三館職者見大尹同。赤縣令、六品以下未嘗參官,見宰相、樞密及本司長官,並拜階上。流外見流內品官,並趨庭。
諸司非相統攝,皆稱移牒。分路者不得籠街及占中道,依秩序以分左右。遇於驛舍,非相統攝及名位縣隔,先至者居之。台省官當通官呵止者,如舊式。文武官不得假借呼稱,以紊朝制。當避路者,若被宣召及有所捕逐,許橫度焉。
又令:「諸司使、副使、通事舍人見宰相、樞密使,升階、連姓通名展拜,不答拜。其見樞密副使、參知政事、宣徽使,以客禮展拜。」
太平興國以後,又制京朝官知令錄者,見本使州長吏以客禮,三司判官、推官、主判官見本如郎中、員外見尚書丞郎之儀。
咸平中,又詔:開封府左右軍巡使、京官知司錄及諸曹參軍到畿縣見京尹,並趨庭設拜。六年,命翰林學士梁顥等詳定閣門儀制,成六卷,因上言:「三司副使序班、朝服比品素無定列,至道中,筵會在知制誥後、郎中前。今請同諸司、少卿監,班位在上。如官至給諫、卿監者,自如本品,朝會大宴隨判使赴長春殿起居引駕。其朝會引駕至前殿,與諸司使同退。」
大中祥符五年,複命翰林學士李宗諤等詳定儀制:文武百官遇宰相、樞密使、參知政事,並避。起居郎以下遇給、舍以上,斂馬。御史大夫遇東宮三師、尚書丞郎、兩省侍郎,分路而行。中丞遇三師、三少、太常卿、金吾上將軍,並分路而行。知雜禦史遇尚書侍郎、諸司三品、金吾大將軍、統軍、諸衛上將軍,分路而行。三院同行如知雜例,不同行,遇左右丞則避。尚書丞郎、郎中、員外遇三師、三公、尚書令,則避。郎中、員外遇丞郎,則避。太常博士以下朝官遇本司長官、三師、三公、僕射、尚書丞郎、大夫、中丞、知雜禦史,並避,權知判者不避,遇兩省給舍以上,斂馬。京官遇丞郎、給舍、大卿監、祭酒以上及本寺少監卿、司業,並避。諸軍衛大將軍以下遇上將軍、統軍,亦避。詹事遇上臺官,如卿監之例。庶子、少詹事至太子僕遇東宮三師、三少,並避;遇上臺官,如少卿監例。中允以下遇東宮三師、三少,並避;遇賓客、詹事,斂馬;遇上臺官,如太常博士例。應合避尚書者,並避三司使。其權知開封府如本官品避。其台省官雖不合避,而職在統臨者,並避。武班、內職並依此品。
大觀二年,定王、嘉王府侍講沈錫等奏:「二王出就外學,其初見及侍王禮儀、講說疏數之節,請如故事。」手詔:「按祥符故事,記室翊善見諸王,皆下拜。真宗特以張士遜為王友,命王答拜,以示賓禮。今講讀輔翊之官,職在訓道,亦王友傅也,可如例,令王答拜。」群臣赴台參、謝、辭者新授、加恩、出使者,尚書侍郎則三院禦史各一員、中丞、大夫皆對拜三院仍班迎,不坐班即不赴 。節度使、賓客、太常宗正卿則禦史一員、中丞、大夫皆對拜。兩使留後至刺史、秘書監至五官正、上將軍至郎將、四廂都指揮使及內職軍校遙郡以上、樞密都承旨及內職帶正員官者、四赤縣令、三京司錄、節度行軍至團練副使、幕職官任憲銜者,皆禦史一員對拜,中丞、大夫對揖亦令揖訖進言,得參風憲,再揖而退。若曾任中書、門下及左右丞皆不赴。加階勳、食邑、章服,館閣三司、開封府職事及內職轉使額、軍額,亦不赴台謝。僕射過正衙日,台官大夫以下與百官,並詣幕次致賀文官一品、二品曾任中書、樞密院者不赴。大夫、中丞則郎中、少卿監、大將軍以下亦然本官約止則不赴,僕射赴上都省者罷此儀。
志第七十二禮二十二(賓禮四)
○錄周後錄先聖後群臣朝使宴餞朝臣時節饋廩外國君長來朝契丹夏國使副見辭儀高麗附金國使副見辭儀諸國朝貢
昔周滅殷,封微子為殷後,俾修其禮物,作賓于王家,與國鹹休。宋以柴周之後為二恪,又錄孔子之後,亦先王崇德象賢之意也,故皆為賓禮。其餘則有朝使之宴餞、歲時之廩饋及外國之使聘、遠方之朝貢,著其迓餞宴賚之式,登降揖遜之儀,備一代之制焉。
太祖建隆元年正月四日,詔曰:「封二王之後,備三恪之賓,所以示子傳孫,興滅繼絕。夏、商之居杞、宋,周、隋之啟介、酅,古先哲王,實用茲道。矧予氵京德,曆試前朝,雖周德下衰,勉從於禪讓;而虞賓在位,豈忘於烝嘗?其封周帝為鄭王,以奉同嗣,正朔服色,一如舊制。」又詔曰:「矧惟眇躬,逮事周室。謳歌獄訟,雖歸新造之邦;廟貌園陵,豈忘舊君之禮?其周朝嵩、慶二陵及六廟,宜令有司以時差官朝拜祭饗,永為定式。仍命周宗正卿郭行禮。」乾德六年八月,詔于周太祖、世宗陵寢側各設廟宇塑像,命右贊善大夫王碩管勾修蓋。開寶六年三月,周鄭王殂,詔輟朝十日。帝素服發哀於便殿。十月四日,葬周恭帝於順陵,詔特輟四日、五日朝參。
仁宗天聖六年,錄故虢州防禦使柴貴子肅為三班奉職。七年,錄故太子少傅柴守禮孫詠為三班奉職。其後,又錄柴氏之後曰熙、曰愈、曰若拙、曰上善並為三班奉職,曰余慶、曰誠為州長史、助教,曰貽廓等十一人複其身,仍各賜錢一萬。又錄世宗曾孫揆、柔及貴曾孫日宣、守禮曾孫若訥皆為三班奉職。
嘉祐四年,著作郎何鬲言:「昔舜受堯、禹受舜之天下,而封丹朱、商均以為國賓。周、漢以降,以及于唐,莫不崇奉先代,延及苗裔。本朝受周天下,而近代之盛莫如唐,自梁以下,皆不足以崇襲。臣願考求唐、周之裔,以備二王之後,授以爵命,封縣立廟,世世承襲,永為國賓。」事下太常議,曰:「古者立二王后,不惟繼絕,兼取其明德可法。五代草創,載祀不永,文章制度,一無可考。上取唐室,世數已遠,於經不合。惟周則我受禪之所自,義不可廢。宜訪求子孫,如孔子後衍聖公,授一京官,爵以公號,使專奉廟饗,歲時存問,賜之粟帛、牲器、祭服。每遇時祀,並從官給,其廟宇亦加嚴飾。如此,則上不失繼絕之義,度之於今,亦簡而易行。」從之。四月,詔曰:「先王推紹天之序,尚尊賢之義,褒其後嗣,賓以殊禮,豈非聖人稽古報功之大典哉?國家受命之元,繼周而王,雖民靈欣戴,歷數允集,而虞賓將遜,德美丕顯。頃者推命本始,褒及支庶,每遇南郊,許奏白身一名充班行,恩則厚矣,而義未稱。將上采姚、姒之舊,略循周、漢之典,詳其世嫡,優以公爵,異其仕進之路,申以土田之錫,俾廟寢有奉,饗祀不輟,庶幾乎《春秋》通三統、厚先代之制矣。宜令有司取柴氏譜系,于諸房中推最長一人,令歲時親奉周室祀事。如白身,即與京主簿,如為班行者,即比類換文資,仍封崇義公,與河南府、鄭州合入差遣,給公田十頃,專管勾陵廟。應緣祭饗禮料所須,皆從官給。如至知州資序,即別與差遣,卻取以次近親,令襲爵授官,永為定式。」八月,太常禮院定到內殿崇班、相州兵馬都監柴詠于柴氏諸族最長,詔換殿中丞,封崇義公,簽書奉寧軍節度判官事,以奉周祀。又以六廟在西京,而歲時祭饗無器服之數,令有司以三品服一、四品服二及所當用祭器給之。
熙寧四年,西京留司禦史台司馬光言:「崇義公柴詠祭祀不以儀式。周本郭姓,世宗後侄,為郭氏後。今存周後,則宜封郭氏子孫以奉周祀。」帝閱奏,問王安石,安石曰:「宋受天下于世宗,柴氏也。」帝曰:「為人後者為之子。」安石曰:「為人後於異姓,非禮也。雖受天下于郭氏,豈可以天下之故而易其姓氏所出?」帝然之。五年正月,柴詠致仕。詠長子早亡,嫡孫夷簡當襲。太常禮院言夷簡有過,合以次子西頭供奉官若訥承襲。詔以若訥為衛尉寺丞,襲封崇義公,簽書河南府判官廳公事。
政和八年,徽宗詔曰:「昔我藝祖受禪于周,嘉祐中擇柴氏旁支一名封崇義公。議者謂不當封周。然禪國者周,而三恪之封不及,禮蓋未盡。除崇義公依舊外,擇柴氏最長見在者以其祖父為周恭帝后,以其孫世世為宣義郎,監周陵廟,與知縣請給,以示繼絕之仁,為國二恪,永為定制。」
紹興五年,詔周世宗玄孫柴叔夏為右承奉郎,襲封崇義公,奉周後。二十六年,叔夏升知州資序,別與差遣。以子國器襲封,令居衢州。朝廷有大禮,則入侍祠如故事。其柴大有、柴安宅亦各補官。
淳祐九年,又以世宗八世孫柴彥穎特補承務郎,襲封崇義公。
時又求隋、唐及朱氏、李氏、石氏、劉氏、郭氏之後,及吳越、荊南、湖南、蜀漢諸國之子孫,皆命以官,使守其祀。具見《本紀》、《世家》。
錄先聖後,仁宗景祐二年,詔以孔子四十六世孫北海尉宗願為國子監主簿,襲封文宣公。皇祐三年七月,詔曰:「國朝以來,世以孔氏子孫知仙源縣,使奉承廟祀。近歲廢而不行,非所以尊先聖也。宜以孔氏子孫知仙源縣事。」
至和初,太常博士祖無擇言:「按前史,孔子後襲封者,在漢、魏曰褒成、褒尊、宗聖,在晉、宋曰奉聖,後魏曰崇聖,北齊曰恭聖,後周、隋並封鄒國,唐初曰褒聖,開元中,始追諡孔子為文宣王。又以其後為文宣公,不可以祖諡而加後嗣。」遂詔有司定封宗願衍聖公,令世襲焉。
治平初,用京東提點王綱言,自今勿以孔氏子弟知仙源縣,其襲封人如無親屬在鄉里,令常任近便官,不得去家廟。
熙寧中,以四十八代孫若蒙為沂州新泰縣主簿,襲封。
元祐初,朝議大夫孔宗翰辭司農少卿,請依家世例知兗州以奉祀。又言:「孔子後襲封疏爵,本為侍祠,今乃兼領他官,不在故郡。請自今襲封者無兼他職,終身使在鄉里。」朝議依所請,命官以司其用度,立學以訓其子孫,襲封者專主祠事,增賜田百頃,供祭祀之余許均贍族人。其差墓戶並如舊法。賜書,置教授一員,教諭其家子弟,鄉鄰或願學者聽。改衍聖公為奉聖公,及刪定家祭冕服等制度頒賜之。其後,通直郎孔宗壽等舉若蒙弟若虛襲封,仍請自今眾議擇承襲之人,不必子繼,庶幾留意祖廟,惇睦族人。
宣和三年,詔宣議郎孔端友襲封衍聖公,為通直郎、直秘閣,仍許就任關升,以示崇獎。端友言:詔敕文宣王后與親屬一人判司簿尉,今孔若采當承繼推恩。詔補迪功郎。
高宗紹興二年,以四十九代孫孔玠襲封衍聖公。其後,以搢、以文遠、以萬春、以洙,終宋世,皆襲封主祀事。
群臣朝覲出使宴餞之儀。太祖、太宗朝,藩鎮牧伯,沿五代舊制,入覲及被召、使回,客省齎簽賜酒食。節度使十日,留後七日,觀察使五日。代還,節度使五日,留後三日,觀察一日,防禦使、團練使、刺史並賜生料。節度使以私故到闕下,及步軍都虞候以上出使回者,亦賜酒食、熟羊。群臣出使回朝,見日,面賜酒食,中書、樞密、宣徽使、使相並樞密使伴;三司使、學士、東宮三師、僕射、御史大夫、節度使並宣徽使伴。兩省五品以上、侍御史、中丞、三司副使、東宮三少、尚書丞郎、卿監、上將軍、留後、觀察防禦團練使、剌史、宣慶宣政昭宣使並客省使伴;少卿監、大將軍、諸司使以下任發運轉運提點刑獄、知軍州、通判、都監、巡檢回者即賜,並通事舍人伴;客省、引進、四方館、閣門使並本廳就食。群臣賀,賜衣;奉慰,並特賜茶酒,或賜食外任遣人進奉,亦賜酒食,或生料。自十月一日後盡正月,每五日起居,百官皆賜茶酒,諸軍分校三日一賜。冬至、二社、重陽、寒食,樞密近臣、禁軍大校或賜宴其第及府署中,率以為常。
大中祥符五年,詔自今兩省五品、尚書省四品、諸司三品以上官,同列出使,並許醵錢餞飲,仍休假一日。余官有親屬僚友出行,任以休務日餞送。故事,樞密、節度使、使相還朝,咸賜宴于外苑。見辭日,長春殿賜酒五行,仍設食,當直翰林龍圖閣學士以上、皇親、觀察使預坐。八年四月,侍衛步軍副都指揮使王能自鎮定來朝,宴于長春殿。閣門言:「舊制,節度使掌兵,無此禮例。既赴坐,則殿前馬軍都校當侍立,於品秩非便。」遂令皆預位。
中興,仍舊制。凡宰相、樞密、執政、使相、節度、外國使見辭及來朝,皆賜宴內殿或都亭驛,或賜茶酒,並如儀。
時節饋廩。大中祥符五年十一月,以宰相王旦生日,詔賜羊三十口、酒五十壺、米麵各二十斛,令諸司供帳,京府具衙前樂,許宴其親友。旦遂會近列及丞郎、給諫、修史屬官。俄又賜樞密使副、參知政事羊三十口,酒三十壺、米麵各三十斛。其後,以廢務非便,奏罷會,而賜如故。又制:僕射、御史大夫、中丞、節度、留後、觀察、內客省使、權知開封府,正、至、寒食,並客省齎簽賜羊、酒、米、面;立春賜春盤;寒食神餤、餳粥;端午粽子;伏日蜜沙冰;重陽糕,並有酒;三伏日,又五日一賜冰。四廂及廂都指揮使,中書舍人,統軍,防禦、團練使,刺史,客省使,樞密都承旨,知銀台司、審刑院,三司三司勾院,諸司使,禁軍校、忠佐,海外諸蕃進奉領刺史以上,至寒食,並賜節料;立春,奉內朝者皆賜幡勝。
元祐二年十一月冬至,詔賜禦筵于呂公著私第,遣中使賜上尊酒、香藥、果實、縷金花等,以禦飲器勸酒,遣教坊樂工,給內帑錢賜之。及暮賜燭,傳宣令繼燭,皆異恩也。
紹興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高宗賜宰臣秦檜詔曰:「省所奏辭免生日賜宴。朕聞賢聖之興必五百歲,君臣之遇蓋亦千載。夫以不世之英,值難逢之會,則其始生之日,可不為天下慶乎!式燕樂衎,所以示慶也。非喬嶽之神無以生申、甫,非宣王之能任賢無以致中興。今日之事,不亦臣主俱榮哉?宜服異恩,毋守沖節。所請宜不允。」
宋朝之制,凡外國使至,及其君長來朝,皆宴於內殿,近臣及刺史、正郎、都虞候以上皆預。
太祖建隆元年八月三日,宴近臣於廣政殿,江南、吳越朝貢使皆預。乾德三年五月十六日,宴近臣及孟昶於大明殿。開寶四年五月七日,宴近臣及劉鋹於崇德殿。十一月五日,江南李煜、吳越錢俶各遣子弟來朝,宴於崇德殿。八年三月晦,宴契丹使于長春殿。
太平興國二年二月十一日,宴兩浙進奉使、契丹國信使及李煜、劉鋹、禁軍都指揮使以上于崇德殿,不舉樂,酒七行而罷。契丹遣使賀登極也。五月十一日,再宴契丹使於崇德殿,酒九行而罷,以其貢助山陵也。三年正月十六日,宴劉鋹、李煜、契丹使、諸國蕃客於崇德殿,以契丹使來賀正故也。三月二十五日,吳越錢俶來朝,宴于長春殿,親王、宰相、節度使、劉鋹、李煜皆預。十月十六日,宴宰相、親王以下及契丹使、高麗使、諸州進奉使於崇德殿,以乾明節罷大宴故也。是後,宴外國使為常。
其君長來朝,先遣使迎勞於候館,使者朝服稱制曰「奉制勞某主」,國主迎於門外,與使者俱入升階,使者執束帛,稱有制,國主北面再拜稽首受幣,又再拜稽首,以土物儐,使者再拜受。國主送使者出,鴻臚引詣朝堂,所司奏聞,通事舍人承敕宣勞,再拜就館。翌日,遣使戒見日如儀。又次日,奉見於乾元殿,設黃麾仗及宮縣大樂。典儀設國主位於縣南道西北向,又設其國諸官之位於其後。所司迎引,國主服其國服,至明德門外,通事舍人引就位。侍中奏中嚴,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出自西房,即禦位。典儀贊拜,國主再拜稽首。侍中承制降勞,皆再拜稽首,敕升坐,又再拜稽首,至坐,俯伏避席。侍中承制曰「無下拜」,國主復位。次引其國諸官以次入,就位,再拜並如上儀。侍中又承制勞還館,通事舍人引國主降,復位,再拜稽首,出。其國諸官皆再拜,以次出。侍中奏禮畢,皇帝降坐。其錫宴與受諸國使表及幣皆有儀,具載《開寶通禮》。
契丹國使入聘見辭儀。自景德澶淵會盟之後,始有契丹國信使副元正、聖節朝見。大中祥符九年,有司遂定儀注。
前一日,習儀於驛。見日,皇帝禦崇德殿。宰臣、樞密使以下大班起居訖,至員僚起居後,館伴使副一班入就位,東面立。次接書匣閣門使升殿立。次通事入,不通,喝拜,兩拜,奏聖躬萬福,又喝兩拜,隨呼萬歲,喝祗候,赴東西接引使副位。舍人引契丹使副自外捧書匣入,當殿前立。天武官抬禮物分東西向入,列于殿下,以東為上。舍人喝天武官起居,兩拜,隨呼萬歲,奏聖躬萬福,喝各祗候。閣門從東階降,至契丹使位北。舍人揖使跪進書匣,閣門側身搢笏、跪接,舍人受之。契丹使立,閣門執笏捧書匣升殿,當御前進呈訖,授內侍都知,都知拆書以授宰臣,宰臣、樞密進呈訖,遂抬禮物出。舍人與館伴使副引契丹使副至東階下,閣門使下殿揖引同升,立御前。至國信大使傳國主問聖體,通事傳譯,舍人當御前鞠躬傳奏訖,揖起北使。皇帝宣閣門回問國主,北使跪奏,舍人當御前鞠躬奏訖,遂揖北使起,卻引降階至辭見位,面西揖躬。舍人當殿通北朝國信使某官某祗候見,應喏絕,引當殿,喝拜,大起居其拜舞並依本國禮
,出班謝面天顏,歸位,喝拜舞蹈訖,又出班謝沿路驛館禦筵茶藥及傳宣撫問,複歸位,喝拜舞蹈訖,舍人宣有敕賜窄衣一對、金蹀躞子一、金塗銀冠一、靴一兩、衣著三百匹、銀二百兩、鞍轡馬一每句應喏
,跪受,起,拜舞蹈訖,喝祗候,應喏西出凡傳語並奏聖躬萬福、致辭,並通事傳譯,舍人當殿鞠躬奏聞,後同
。次通北朝國信副使某官某祗候見,其拜舞、謝賜、致詞並如上儀,西出其敕賜衣一對,金腰帶一,襆頭、靴、笏、衣著二百匹,銀器一百兩,鞍轡馬一
。次通事及舍人引舍利已下分班入,不通,便引合班,贊喝大起居,拜舞如儀。舍人喝有敕賜衣服、束帶、衣著、銀器分物,應喏跪受,抬擔床絕,起,舞蹈拜訖,喝各祗候分班引出。次引差來通事以下從人分班入,不通,便引合班,喝兩拜,奏聖躬萬福,又拜,隨呼萬歲,喝有敕各賜衣服、腰帶、衣著、銀器分物,應喏跪受,起,喝兩拜,隨拜萬歲,喝各祗候唱喏分班引出。次行門、殿直入,起居訖,殿上侍立。文明殿樞密直學士、三司使、內客省使下殿。舍人合班奏報閣門無事,唱喏訖,卷班西出。客省、閣門使以下東出,其排立,供奉官已下橫行合班。宣徽使殿上喝供奉官已下各祗候分班出,並如常儀。皇帝降坐還內。
宴日,契丹使副以下服所賜,承受引赴長春殿門外,並侍宴臣僚宰執、親王、樞密使以下祗候。俟長春殿諸司排當有備,閣門使附入內都知奏班齊,皇帝坐,鳴鞭,宰臣、親王以下並宰執分班,舍人引入。其契丹使副綴親王班入。舍人通某甲以下,唱喏,班首奏聖躬萬福,喝各就坐、兩拜,隨呼萬歲,喝就坐,分班引上殿。或皇帝撫問契丹使副,舍人便引下殿,喝兩拜,隨拜萬歲,喝各就坐。次舍人、通事分引舍利以下東西分班,喝兩拜,喝就坐,分引赴兩廊下。次舍人引差來通事、從人東西分班入,合班,喝兩拜,隨拜萬歲,喝就坐,分引赴兩廊。次喝教坊已下兩拜,班首奏聖躬萬福,又喝拜,兩拜,隨拜萬歲,喝各祗候。次引看盞二人稍近前,喝拜,兩拜,隨拜萬歲,喝上殿祗候,分東西上殿立。有司進茶床,內侍酹酒,訖,閣門使殿上御前鞠躬奏某甲已下進酒,餘如常儀。宴起,宰臣已下降階,舍人喝兩拜,搢笏,舞蹈,喝各祗候,分班出。次舍利合班,喝兩拜,舞蹈,三拜,拜謝訖,喝各祗候分引出。次通事、從人合班,喝兩拜,隨拜萬歲,喝各祗候,分班引出。次喝教坊使已下兩拜,隨拜萬歲,喝各祗候。如傳宣賜茶酒,又喝謝茶酒拜,兩拜,隨拜萬歲,喝各祗候,出。閣門使殿上近前側奏無事,皇帝降坐,鳴鞭還內。
辭日,皇帝坐,內殿起居班欲絕,諸司排當有備,催合侍宴臣僚東西相向,班立崇德殿庭。俟奏班齊,舍人喝拜,東西班殿侍兩拜,奏聖躬萬福,喝各祗候。次舍人通館伴使副某甲以下常起居,次通契丹使某甲常起居,次通副使某甲常起居,俱引赴西面立。次通宰臣以下橫行,通某甲以下,應喏,奏聖躬萬福,喝各就坐,應喏,兩拜呼萬歲,分升殿東西向立。次通事、舍人引契丹舍利以下,次差來通事、從人俱分班入,當殿兩拜,奏聖躬萬福,喝各就坐,兩拜,呼萬歲,分引赴兩廊立。次通教坊使、看盞。及進茶床、酹酒並閣門奏進酒,並如長春宴日之儀。酒五巡,起。宰臣以下降階班立,兩拜、搢笏、舞蹈,三拜,喝各祗候。宰臣以下並三司使、文明殿學士、樞密直學士升殿侍立,其餘臣僚並契丹使並出。次引舍利及差來從人,俱兩拜萬歲訖,分班引出。如傳宣賜茶酒,更喝謝拜如前儀。已上班絕,舍人再引契丹使入,西面揖躬。舍人當殿通北朝國信使某祗候辭,通訖,引當殿兩拜,出班致辭,歸位,又兩拜訖,宣有敕賜,跪受拜舞訖,喝好去,遂引出。次引副使致詞、受賜、拜舞如前儀,亦出。次引舍利已下,次引差來通事、從人,俱分班入,舍人喝有敕賜衣服、衣著、銀器分物,各應喏跪受,候抬擔床絕,就拜,起,又兩拜萬歲,喝好去,分班引出。其使副各服所賜,再引入,當殿兩拜萬歲訖,喝祗候,引升殿,當御前立。皇帝宣閣門使授旨傳語國主,舍人揖國信使跪,閣門使傳旨通譯訖,揖國信使起立,閣門使御前搢笏,於內侍都知處奉授書匣,舍人揖國信使跪,閣門使跪分付訖,揖起下殿,西出。
政和詳定五禮,有《紫宸殿大遼使朝見儀》、《紫宸殿正旦宴大遼使儀》、《紫宸殿大遼使朝辭儀》、《崇政殿假日大遼使朝見儀》、《崇政殿假日大遼使朝辭儀》。其紫宸殿赴宴,遼使副位禦坐西,諸衛上將軍之南。夏使副在東朵殿,並西向北上。高麗、交阯使副在西朵殿,並東向北上,遼使舍利、從人各在其南。夏使從人在東廊舍利之南,諸蕃使副首領、高麗交阯從人、溪峒衙內指揮使在西廊舍利之南。又至各就位,有分引兩廊班首詣禦坐進酒,樂作,贊各賜酒,群官俱再拜就坐。酒五行,皆作樂賜華,皇帝再坐,赴宴官行謝華之禮。
夏國進奉使見辭儀。夏國歲以正旦、聖節入貢。元豐八年,使來。詔夏國見辭儀制依嘉祐八年,見於皇儀殿門外,朝辭詣垂拱殿。
政和新儀:夏使見日,俟見班絕、謝班前,使奉奉表,引入殿庭,副使隨入,西向立,舍人揖躬。舍人當殿躬奏夏國進奉使姓名以下祗候見,引當殿前跪進表函,舍人受之,副入內侍省官進呈。使者起,歸位,四拜起居。舍人宣有敕賜某物,兼賜酒饌。跪受,箱過,俯伏興,再拜。舍人曰各祗候,揖西出。次從人入,不奏,即引當殿四拜起居。舍人宣賜分物,兼賜酒食。跪受,箱過,俯伏興,再拜。舍人曰各祗候,揖西出。辭日,引使副入殿庭,西向立,舍人揖躬。舍人當殿躬奏夏國進奉使姓名以下祗候辭,引當殿四拜。宣賜某物酒饌,再拜如見儀。凡蕃使見辭,同日者,先夏國,次高麗,次交阯,次海外蕃客,次諸蠻。
高麗進奉使見辭儀。見日,使捧表函,引入殿庭,副使隨入,西向立,舍人鞠躬,當殿前通高麗國進奉使姓名以下祗候見,引當殿,使稍前跪進表函,俯伏興訖,歸位大起居。班首出班躬謝起居,歸位,再拜,又出班謝面天顏、沿路館券、都城門外茶酒,歸位,再拜,搢笏,舞蹈,俯伏興,再拜。舍人宣有敕賜某物兼賜酒食,搢笏,跪受,箱過,俯伏興,再拜。舍人曰各祗候,揖西出。次押物以下入,不通,即引當殿四拜起居。宣有敕賜某物兼賜酒食,跪受,箱過,俯伏興,再拜起居。舍人曰各祗候,揖西出。
辭日,引使副入殿庭,西向立,舍人揖躬。舍人當殿躬通高麗進奉使姓名以下祗候辭,引當殿四拜起居。班首出、班致詞,歸位,再拜。舍人宣有敕賜某物兼賜酒食,搢笏,跪受,箱過,俯伏興,再拜。舍人曰好去,揖西出。次從人入辭,如見。
政和元年,詔高麗在西北二國之間,自今可依熙甯十年指揮隸樞密院。明年入貢,詔複用熙寧例,以文臣充接伴使副,仍往還許上殿。七年,賜以籩豆各十二,簠簋各四,登一,鉶二,鼎二,罍洗一,尊二。銘曰:「惟爾令德孝恭,世稱東蕃,有來顯相,予一人嘉之。用錫爾寶尊,以甯爾祖考。子子孫孫,其永保之!」紹興二年,高麗遣使副來貢,並賜酒食于同文館。
金國聘使見辭儀。宣和元年,金使李善慶等來,遣直秘閣趙有開偕善慶等報聘。已而金使複至,用新羅使人禮,引見宣政殿,徽宗臨軒受使者書。自後屢遣使來,帝待之甚厚,時引上殿奏事,賜予不貲,禮遇並用契丹故事。
紹興三年十二月,宰臣進呈金使李永壽等正旦入見。故事,百官俱入。上曰:「全盛之時,神京會同,朝廷之尊,百官之富,所以誇示。今暫駐於此。事從簡便。舊日禮數,豈可盡行?無庸俱入。」使人見辭,並賜食於殿門外。八年,金國遣使副來,就驛議和。詔王倫就驛賜宴。十一年十一月,金國遣審議使來。入見,時殿陛之儀議猶未決。議者謂「兵衛單弱,則非所以隆國體;欲設仗衛,恐駭虜情。」乃設黃麾仗千五百人於殿廊,蔽以帟幕,班定徹帷。十二年,扈從徽宗梓宮、皇太后使副來。十三年十一月,有司言:「賀正旦使初至,於盱眙軍賜宴。未審回程合與不合筵待?」詔內侍省差使臣二員沿路賜禦筵,一員於平江府,一員於鎮江府,一員於盱眙軍。尋詔:金國賀正旦人使到闕赴宴等坐次,令與宰臣相對稍南。使副上下馬于執政官上下馬處。三節人從並于宮門外上下馬。立班則于西班,與宰臣相對立。仍權移西班使相在東壁宰臣之東。十四年正月一日,宴金國人使於紫宸殿。文臣權侍郎已上、武臣刺史已上赴坐。自後正旦賜宴仿此。五月,金國始遣賀天申節使來。有司言合照舊例:北使賀生辰聖節使副隨宰臣紫宸殿上壽,進壽酒畢,皇帝、宰臣以下同使副酒三行,教坊作樂,三節人從不赴。既而三節人從有請,乞隨班上壽,詔許之,仍賜酒食。遇賀正,人使朝辭在上辛祠官致齋之內,仍用樂。二十九年,以皇太后崩,其賀正使副止就驛賜宴。見辭日,賜茶酒,並不舉樂。
大率北使至闕,先遣伴使賜禦筵于班荊館在赤岸,去府五十裏
,酒七行。翌日登舟,至北郭稅亭,茶酒畢,上馬入余杭門,至都亭驛,賜褥被、钅沙鑼等。明日,臨安府書送酒食,閣門官入位,具朝見儀,投朝見榜子。又明日,入見。伴使至南宮門外下馬,北使至隔門內下馬。皇帝禦紫宸殿,六參官起居。北使見畢,退赴客省茶酒,遂宴垂拱殿,酒五行,惟從官已上預坐。是日,賜茶器名果。又明日,賜生餼。見之二日,與伴使偕往天竺燒香,上賜沉香、乳糖、齋筵、酒果。次至冷泉亭、呼猿洞而歸。翌日,賜內中酒果、風藥、花餳,赴守歲夜筵,酒五行,用傀儡。正月朔旦,朝賀禮畢,上遣大臣就驛賜禦筵。中使傳旨宣勸,酒九行。三日,客省簽賜酒食,內中賜酒果。遂赴浙江亭觀潮,酒七行。四日,赴玉津園燕射,命諸校善射者假管軍觀察使伴之,上賜弓矢。酒行樂作,伴射官與大使並射弓,館伴、副使並射弩。酒九行,退。五日,大宴集英殿,尚書郎、監察禦史已上皆預,學士撰致語。六日,朝辭退,賜襲衣、金帶、大銀器。臨安府書送贐儀。複遣執政官就驛賜宴。晚赴解換夜筵,伴使與北使皆親勸酬,且以衣物為侑。次日,加賜龍鳳茶、金鍍合。乘馬出北闕門登舟,宿赤岸。又次日,複遣近臣押賜禦筵。
自到闕朝見、燕射、朝辭,共賜大使金千四百兩,副使金八百八十兩,衣各三襲,金帶各三條。都管上節各賜銀四十兩,中下節各三十兩,衣一襲、塗金帶一條。使人到闕筵宴,凡用樂人三百人,百戲軍七十人,築球軍三十二人,起立球門行人三十二人,旗鼓四十人,並下臨安府差;相撲一十五人,於御前等子內差,並前期教習之。
諸國朝貢,其交州、宜州、黎州諸國見辭,並如上儀。惟迓勞宴賚之數,則有殺焉。其授書皆令有司付之。又有西蕃唃氏、西南諸蕃占城、回鶻、大食、於闐、三佛齊、邛部川蠻及溪峒之屬,或比間數歲入貢。層檀、日本、大理、注輦、蒲甘、龜茲、佛泥、拂菻、真臘、羅殿、渤泥、邈黎、闍婆、甘眉流諸國入貢,或一再,或三四,不常至。注輦、三佛齊使者至,以真珠、龍腦、金蓮花等登陛跪散之,謂之「撒殿」。
元祐二年,知潁昌府韓縝言:「交阯小國,其使人將及境,臣嘗近弼,難以抗禮。按元豐中迓以兵官,餞以通判,使副詣府,其犒設令兵官主之。請如故事。」仍詔所過郡,凡前宰相、執政官知判者亦如之。又詔立回賜于闐國信分物法。歲遣貢使雖多,止一加賜。又命于闐國使以表章至,則間歲聽一入貢,余令于熙、秦州貿易。
禮部言:「元豐著令,西南五姓蕃,每五年許一貢。今西南蕃泰平軍入貢,期限未及。」詔特許之。學士院言:「諸蕃初入貢者,請令安撫、鈐轄、轉運等司體問其國所在遠近大小,與見今入貢何國為比,保明聞奏,庶待遇之禮不致失當。」宣和詔蕃國入貢,令本路驗實保明。如涉詐偽,以上書詐不實論。
建炎三年,占城國王遣使進貢,適遇大禮,遂加恩,特授檢校少傅,加食邑。自後明堂郊祀,並仿此。紹興二年,占城國王遣使貢沉香、犀、象、玳瑁等,答以綾錦銀絹。
建炎四年,南平王薨,差廣南西路轉運副使尹東玽充弔祭使,賜絹布各五百匹,羊、酒、寓錢、寓彩、寓金銀等,就欽州授其國迎接人,制贈侍中,進封南越王。封其子為交阯郡王,遇大禮,並加恩如占城國王。淳熙元年,賜「安南國王」印,銅鑄,塗以金。
紹興七年,三佛齊國乞進章奏赴闕朝見,詔許之。令廣東經略司斟量,只許四十人到闕,進貢南珠、象齒、龍涎、珊瑚、琉璃、香藥。詔補保順慕化大將軍、三佛齊國王,給賜鞍馬、衣帶、銀器。賜使人宴於懷遠驛。淳熙五年,再入貢。計其直二萬五千緡,回賜綾錦羅絹等物、銀二千五百兩。
紹興三十一年正月,安南獻馴象。帝曰:「蠻夷貢方物乃其職,但朕不欲以異獸勞遠人。其令帥臣告諭,自今不必以馴象入貢。」三十二年,孝宗登極,詔曰:「比年以來,累有外國入貢,太上皇帝沖謙弗受,況朕氵京菲,又何以堪!自今諸國有欲朝貢者,令所在州軍以理諭遣,毋得以聞。」淳祐三年,安南國主陳日煚來貢,加賜功臣號。十一年,再來貢。景定三年六月,日煚上表貢獻,乞授其位於其子陳威晃。咸淳元年二月,加安南大國王陳日煚功臣,增「安善」二字;安南國王陳威晃功臣,增「守義」二字,各賜金帶、鞍馬、衣服。二年,複上表進貢禮物,賜金五百兩,賜帛一百匹,降詔嘉獎。
志第七十三禮二十三(賓禮五附錄)
○群臣上表儀宰臣赴上儀朝省集議班位臣僚上馬之制臣僚呵引之制
群臣上表儀。《通禮》:守宮設次於朝堂,文東武西,相對為首設中書令位於群臣之北。禮曹掾舉表案入,引中書令出,就南面立。禮部郎中取表授中書令,令即受表入奏。
其禮:凡正、至不受朝,及邦國大慶瑞、上尊號請舉行大禮,宰相率文武群臣暨諸軍將校、蕃夷酋長、道釋、耆老等詣東上閣門拜表,知表官跪授表於宰臣,宰臣跪授於閣門使,乃由通進司奏禦。凡有答詔,亦拜受於閣門,獲可,奏者奉表稱賀。其正、至,樞密使率內班拜表長春殿門外,亦閣門使受之。
又西京留守拜表儀制:留司百官每五日一上表起居,質明,並集長壽寺立班,置表於案,再拜以遣。其春、秋賜服及大慶瑞並如之。或令分司官齎詣行在,或止驛付南京留司,約用此制。若巡幸,東京則留司百官亦五日一上表起居,並集大相國寺。
其制:群臣詣閣拜奏者,首雲文武百僚具官臣某等言;常奏禦者,止雲臣某言,並稱尊號,已有功臣爵邑者具之;狀奏者,前後列銜,不稱尊號,亦雲功臣爵邑。其外,又有書疏、奏劄、榜子之類。
乾德二年,令有司詳定表首。太常禮院言:「僕射南省官品第二,太子三師官品第一,品位雖高,而南省上臺為尊,合以僕射充首。若專以品秩為定,則諸行侍郎品第四,列于諸司三品卿監之上,不可以品序為准。按唐貞元六年詔,每有慶賀及諸臣上表,併合上公為首,如三公闕,以令、僕行之。中書、門下列貢章表,則僕射是百僚師長,難同宮僚之例。」詔百官集議。翰林學士陶谷等曰:「按唐制:上臺、東宮並是廷臣,當時左右僕射、侍中、中書令為正宰相。貞觀末,帶同中書門下三品者方為宰相。今僕射既非宰相,合在大子三師之下,理固不疑。若以宮僚非廷臣,既宰相豈當兼領?今若先二品而後一品,升後列而退前班,紊其等威,事恐非順。請以太子三師為表首。」竇儀等曰:「東宮三師為表首,論討故典,實皆無據。左右僕射當為表首者,其事有六:按《六典》,尚書為百官之本,今自一品至六品常參官,皆以尚書省官為首,則僕射合為表首,一也。又唐制,上表無上公,即尚書令僕以下行之,其嗣王合隨宗正,若有班位,合依王品,則嗣王雖一品,不得為表首,二也。僕射位次三公,合為表首,三也。況僕射為百僚師長,東宮三師非師長之任,四也。晉天福中詔,謝賀上表,上公行之,如闕,即令僕射行之,五也。立制之班,卑者先入後出,尊者後入先出。今東宮一品立定,僕射乃入,僕射既退,東宮一品乃出,且在兩省之後,六也。」
詔從儀等議,以僕射為表首焉。
宰臣赴上儀。《開元禮》有任官初上相見之儀。宋制:凡牧守赴上,多仍州府舊禮。台省之制,宰相、親王、使相正衙謝訖,出文德殿便門至西廊,堂後官、兩省雜事迎參;至中書便門,兩省官迎班;升都堂,與送上官對揖見任侍中、中書令、同平章事者
,降階,又與送上官對拜訖,分東、西升坐於床。兩省雜事讀案,堂後官接案。搢笏頂筆判署,凡三道:一,司天監壽星見;二,開封府嘉禾合穗;三,澶州黃河清。並判准,始謝送上官,訖,三司使、學士、兩省官、待制、三司副使升堂展賀。百官先班中書門外,上事官降階,百官入,直省官通班贊致賀,歸後堂,與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宣徽使相見,會食訖,退。
建隆三年,中書、門下言:「准唐天成元年詔故事,藩鎮帶平章事,合於都堂視事,刊石以記官族,輸禮錢三千貫。近年頗隳曩制。自今藩鎮帶平章事者,輸禮錢五百千,刻石記歲月。其錢以給兩省公用,望舉行之。」詔自今宰相及樞密使兼平章事、侍中、中書令者,輸禮錢三百千,藩鎮五百千,刻石以記如舊制。增秩者不再輸,舊相複入者輸如其數。
乾德二年,置參知政事,就宣徽院赴上,而樞密使、副止上事於本廳。後以曹彬兼侍中,為樞密使,特令赴中書上事。
大中祥符中,詔自今宰相官至僕射者,並於中書都堂赴上,不帶平章事亦令赴上。有司上儀注,宰相用常儀。僕射本省上日,郎中、員外班迎于都堂門內,尚書丞、郎於東廊階上稍近班迎揖,金吾將軍升殿展拜賀,禮生贊引,主事讀案。見任中書樞密使相、前任中書門下並不赴,余如宰相之儀。上訖,與本省禦史台四品、兩省五品、諸司三品以上會食。
右僕射王旦充玉清昭應宮使,有司按故事,宰相凡有吉慶,百官皆班賀。詔以未葺攸司,其班賀權罷。旦赴上修宮所,特賜會,丞、郎、三司副使以上悉預。自是宮觀使副上日皆賜會作樂。
天禧初,太保、平章事王旦為太尉。國朝以來,三公不兼宰相,無赴上儀。特詔有司詳定,就尚書省赴上,百官班迎,宰相而下悉集。御史大夫、中丞、知雜、三院禦史皆僚屬送上,判案三道。中丞以上,即京府尹、赤縣令、諸曹、節度、刺史、皇城、宮苑使悉集。翰林學士入院日賜設,惟學士、中書舍人赴坐。又資政、侍讀、侍講、龍圖閣學士、直學士兼秘書監並赴上。秘閣及兩省五品以上任三館學士、判館、修撰者,皆賜設焉。
朝省集議,前代不載其儀。宋初,刑政典禮之事當集議者,先下詔都省,省吏以告當議之官,悉集都堂,設左、右丞于堂之東北,南向;禦史中丞於堂之西北,南向;尚書、侍郎于堂東廂,西向;兩省侍郎、常侍、給事、諫舍於堂之西廂,東向;知名表郎官于堂之東南,北向;監議禦史於堂之西南,北向。又設左右司郎中、員外于左、右丞之後,三院禦史於中丞之後,郎中、員外于尚書、侍郎之後,起居、司諫、正言於諫舍之後。如有僕射、御史大夫,即于左右丞,中丞之前。如更有他官,即諸司三品于侍郎之南,東宮一品于尚書之前,武班二品於諫舍之南,皆重行異位。卑者先就席。左、右丞升廳,省吏抗聲揖群官就坐,知名表郎官以所議事授所司奉詣左、右丞,左、右丞執卷讀訖授中丞、中丞授于尚書、侍郎,以次讀訖,複授知名表郎官。將畢,左、右丞奉筆叩頭揖群官,以一副紙書所議事節署字於下,授四坐。監議禦史命吏告雲:「所見不同者請不署字。」以官高者為表首。如止集本省官,坐如常儀,其知名表郎官、監議禦史坐仍北向。惟僕射以上得乘馬至都堂,他官雖同平章,事亦止屏外。
明道二年,尚書議莊獻、莊懿太后升祔,省官帶內外制、兼三司副使承例移文不赴。
監議禦史段少連以為官帶近職,一時之選,宜有建明,不當反自高異。乃奏議事不集以違制論。從之。
集賢校理趙良規言:「國朝故事,令敕儀制,別有學士、知制誥、待制、三司副使著位,視品與前朝異,固無在朝敘職、入省敘官之說。若全不論職,則後行員外郎兼學士,在朝立丞、郎上,入省居比、駕下;知制誥、待制入朝與侍郎同列,入省分廁散郎;員外郎任三司副使、郎中任判官,在三司為參佐,入本省為正員。所以舊來議事,集尚書省官,帶職者不赴。別詔三省悉集,則及大小兩省;內朝官悉集,則及學士、待制、三司副使;更集他官,則諸司三品、武官二品,各次本司長官。故事,尚書省官帶知制誥,中書省奏班簿,是於尚書省、禦史台了不著籍,故有絕曹之語。又凡定學士、舍人、兩省著位,除先後入外,若有升降,皆特稟朝旨,豈有在朝、入省迭為高下?」禦史台、禮院詳定,久不決。
判禮院馮元等曰:「會議之文,由來非一,或出朝廷別旨,或循官司舊規。故集本省者,即南省官;集學士、兩省、台官者,容有兩制、給舍、中丞;集學士、台省及諸司四品以上者,容有卿、監;集文武百官者,容有諸衛。蓋謀事有小大,集官有等差,率系詔文,乃該餘職。少連乙太常易名之細,考功覆議之常,誤謂群司普當會席,列為具奏,嬰以嚴科,遂使絕曹清列,還入本行,分局常員,略無異等。請臣僚擬諡,止集南省官屬,或事緣體大,臨時敕判,兼召三省、台、寺,即依舊例。」禦史台言:「今尚書省官任兩制者,系台省之籍,無坐曹之實。論職官之言,正為絕曹者設,豈可受祿則系官定奉,議事則絕曹為辭?況王旦、王化基、趙安仁、晁迥、杜鎬、楊億皆嘗預議於尚書省。故相李昉為主客郎中、知制誥日,屢經都省議事。又議大事,僕射、御史大夫入省,唯僕射至廳下馬,於今行之,所以重本省也。故都堂會議,列狀以品,就坐以官,忽此更張,恐非通理。」
禮官吳育曰:「兩奏各有未安。尚書省制度雖崇,亦天子之有司,在朝廷既殊班列,入有司輒易尊卑,是以朝省為彼我、官職分二事也。兩制近職,若有事議而雲絕班不赴,非所以求至當。且知制誥中書省奏班簿,是謂絕班。翰林學士亦知制誥,不絕班簿。此因循之制,非確據也。縱絕班有例,而絕官無聞,一人命書,三省連判,而都無所系,止為奉錢,豈命官之禮?今取典故中最明一事,足以質定。祥符五年僕射上事儀:絕班之官,別頭贊引,不與本省官同在迎班。請凡會議,省官帶近職者,別作一行而坐,自為序列,非以相壓。若招兩制、台省、諸司、諸衛官畢集,則各從其類,自作一行,書議如其位次。」
詔尚書省議事,應帶職官三司副使以上並不赴,如遇集議大事,令赴,別設坐次。
是歲,紫宸、垂拱殿刊石為百官表位。三司使,內朝班學士右,獨立石位;門外,亦班其上。
熙寧二年,禦史台、太常禮院詳定臣僚禦路上馬之制:近上臣僚及北使到闕,並於禦路上行馬。中書樞密院執政官、宣徽院、禦史中丞、知雜禦史、左右金吾、攝事官清道者,導從呵止依舊式,其三司副使以上亦許出節。正任觀察使以上與合出節臣僚,並許自宣德門外至天漢橋北禦路上行馬,如從賀出入及宗室內庭諸宮院車騎,並不在此限。
禦史台又言:「舊制:百官台參、辭謝臣僚于朝堂,先赴三院禦史幕次,又赴中丞幕次,得以體按老疾。今止于禦史廳一員對拜,不惟有失舊儀,兼恐不能公共參驗。請如舊制朝堂拜揖,遇放常朝,即詣禦史台。」已而詔宰臣、親王、使相、兩府、宣徽使,遇入樞密院門,許至從南第二門外上下馬。又詔:宰臣上馬,樞密院次之,諸司又次之,左、右丞上下馬處並同兩省侍郎。
禦史台言:「左丞蒲宗孟、右丞王安禮賀僕射上尚書省,於都堂下馬。按左、右丞上下馬於本廳。請付有司推治。」安禮爭論上前,以為今日置左、右丞為執政官,不應有厚薄。左、右丞於都堂上下馬自此始。
尋詔執政官退朝上馬,宰臣于樞密院,余於隔門外。都堂聚議退,左丞于門下侍郎廳,右丞于中書侍郎廳。品官詣尚書省上下馬依雜壓,大中大夫以上就第一貯廊,監察禦史以上就過道,諸六曹尚書、侍郎即大中大夫以上就本廳,監察禦史以上就客位,餘並過道門外。
政和朝參臣僚上馬次序:俟皇城門開,樞密入,次三省執政官,次一品二品文臣觕、六曹侍郎、殿中監、開封尹、大司成、侍從官、兩省,次百官,禦史台編欄以次入。
其宰相罷政,韓琦以司徒、節度判相州,曾公亮以司空、節度為集禧觀使,王安石以觀文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知江甯府。曹佾以中書令、節度充景靈宮使,韓絳以觀文殿大學士、吏部侍郎知大名府,致仕太師文彥博來朝,其大朝會班位儀物如之。吳育以觀文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為西太一宮使,大朝會綴中書、門下班而已。自是,舊相按例重輕以特旨行之。
治平四年,禦史台言:「慶曆中,有詔詳定武臣出節呵引之制:節度使在尚書下,三節。節度觀察留後在諸行侍郎下,兩節。觀察使在中書舍人下,諸衛大將軍、防禦,團練使在大卿監下,內客省使比諸司大卿,景福殿使比將作監,引進使比庶子,在防禦使上,以上各一節。諸州刺史、諸衛將軍在少卿監下,宣慶、四方館使比少卿,宣政、昭宣、閣門使比司天監少監,諸衛將軍上,皇城使以下諸司使比郎中,客省、引進、閣門副使比員外郎,樞密都承旨在司天少監下、閣門使上,副都承旨在閣門使下,樞密副承旨、諸房副承旨在諸司使下,以上並兩人呵引。當時已施行矣,而皇祐編敕刪去此制,請複舉行。」
志第七十四禮二十四(軍禮)
○祃祭閱武受降獻俘田獵打球救日伐鼓
祃,師祭也,宜居軍禮之首。講武次之,受降、獻俘又次之。田獵以下,亦各以類附焉。
軍前大旗曰牙,師出必祭,謂之祃。後魏出師,又建纛頭旗上。太宗征河東,出京前一日,遣右贊善大夫潘慎修出郊,用少牢一祭蚩尤、祃牙;遣著作佐郎李巨源即北郊望氣壇用香、柳枝、燈油、乳粥、酥蜜餅、果,祭北方天王。
咸平中,詔太常禮院定祃儀。所司除地為壇,兩壝繞以青繩,張幄帟,置軍牙、六纛位版。版方七寸,厚和三分。祭用剛日,具饌。牲用大牢,以羊豕代。其幣長一丈八尺,軍牙以白,六纛以皂。都部署初獻,副都部署亞獻,部署三獻,皆戎服,清齋一宿。將校陪位。禮畢焚幣,釁鼓以一牢。又擇日祭馬祖、馬社。
閱武,仍前代制。太祖、太宗征伐四方,親講武事,故不盡用定儀,亦不常其處。鑿講武池朱明門外以習水戰。複築講武台城西楊村,秋九月大閱,與從臣登臺觀焉。
真宗詔有司擇地含輝門外之東武村為廣場,馮高為台,臺上設屋,構行宮。其夜三鼓,殿前、侍衛馬步諸軍分出諸門。詰旦,帝乘馬,從官並戎服,賜以窄袍。至行宮,諸軍陣台前,左右相向,步騎交屬亙二十裏,諸班衛士翼從于後。有司奏成列,帝升台東向,禦戎帳,召從臣坐觀之。殿前都指揮使王超執五方旗以節進退,又於兩陣中起候台相望,使人執旗如臺上之數以相應。初舉黃旗,諸軍旅拜。舉赤旗則騎進,舉青旗則步進。每旗動則鼓駴士噪,聲震百裏外,皆三挑乃退。次舉白旗,諸軍複再拜,呼萬歲。有司奏陣堅而整,士勇而厲,欲再舉,詔止之,遂舉黑旗以振旅。軍于左者略右陣以還,由台前出西北隅;軍于右者略左陣以還,由台前出西南隅,並凱旋以退。乃召從臣宴,教坊奏樂。回禦東華門,閱諸軍還營,鈞容奏樂於樓下,複召從臣坐,賜飲。明日,又賜近臣飲於中書,諸軍將校飲于營中,內職飲於軍器庫,諸班衛士飲于殿門外。
神宗閱左藏庫副使幵斌所教牌手於崇政殿,乃命殿前步軍司擇驍健者依法教習。自是,營屯及更戍諸軍、畿甸三路民兵皆隨伎藝召見親閱焉。凡閱試禁衛、戍軍、民兵,總率第其精觕,賜以金帛;而超等高者,至命為吏選官,其典領者優加職秩。涇原經略蔡挺肄習諸將軍馬,點閱周悉,隊伍有法,入為樞密副使,因言於上而引試之。舊以七軍營陣校試,而分數不齊,前後牴牾。命校試官采掇定為八軍法。及軍法成,頒行諸路。既又定九軍法,以一軍營陣,即城南好草披閱之,皆有賞賚。其按閱炮場連弩及便坐日閱召募新軍時,令習戰如故事。
建炎三年六月,高宗諭輔臣曰:「朕欲親閱武。」宰臣呂頤浩曰:「方右武之時,理當如此。祖宗時不忘武備,如鑿金明池,益欲習水戰。」張浚曰:「祖宗每上巳遊,必命衛士馳射,因而激賞,亦所以講武也。」帝曰:「朕非久命諸將各閱所部人馬,當召卿等共觀,足以知諸將能否。」後以巡幸,不果行。
紹興五年正月,始禦射殿,閱諸班直殿前司諸軍指教使臣、親從宿衛親兵並提轄部押親兵使臣射射。共一千二百六十人,每六十人作一撥。遂詔戶部支金千兩,付樞密院激賞庫充犒用。三月,禦射殿,閱等子趙青等五十人角力,轉資,支賜錢銀有差。八月,禦射殿,閱廣東路經略司解發到韶州士庶子弟陳裕試神臂弓,特補進武校尉,賜紫羅窄衫、銀束帶,差充本路經略司指使。十四年十一月,閱殿前馬步軍將士藝精者,賞有差。自是,歲以冬月行之,號曰冬教。三十年十月,禦射殿,引三衙統制、同統制、統領、同統領入內射射,詔餘合赴內殿教人,依年例支降例物,令逐司自行按試等第給散舊例,每歲引三衙官兵教。是日,止引統制、統領,故有是詔
。三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禦射殿隔門特坐,引呈新舊行門射射。
乾道二年十一月,幸候潮門外大教場,次幸白石教場。應從駕臣僚,自祥曦殿並戎服起居,從駕往回。內管軍、禦帶、環衛官從駕,宰執以下免從。就逐幕次賜食,俟進晚膳畢,免奏萬福,並免茶,從駕還內。二十四日,幸候潮門外大教場,進早膳,次幸白石教場閱兵。三衙率將佐等導駕詣白石,皇帝登臺,三衙統制、統領官等起居畢,舉黃旗,諸軍皆三呼萬歲拜訖,三衙管軍奏報取旨,馬軍上馬打圍教場。舉白旗,三司馬軍首尾相接;舉紅旗,向台合圍,聽一金止。軍馬各就圍地,作圓形排立。射生官兵隨鼓聲出馬射獐兔,一金止。疊金,射生官兵各歸陣隊。舉黃旗,射生官兵就禦台下獻所獲。帝遂慰勞,賜賚諸將鞍馬金帶,以及士卒。諸軍歡騰,鼓舞就列。百姓觀者如山。時久陰曀,暨帝出郊,雲霧解駁,風日開霽。帝遣諭主管殿前司王琪等曰:「前日之教,師律整嚴,人無嘩囂,分合應度,朕甚悅之,皆卿等力也。」琪等曰:「此陛下神武之化,六軍恭謹所致。臣願得以此為陛下剿絕奸宄。」
四年十月,殿前司言:「相視龍王堂北、江岸以東茅灘一帶平地,可作教場。已修築將壇,將來三司馬步軍並各全裝,披帶衣甲,執色器械,至日,先赴教場下方營排辦,俟駕登臺,聽金鼓起居畢,依資次變陣教閱。所有聖駕出郊,除禁衛外,欲于本司入陣馬軍內摘差護聖馬軍八百人騎、弓箭、器械,作十六隊,于儀衛前後引從,各分八隊,隊各五十人,往回沿路,各奏隨軍鼓笛大樂。及摘差本司入教陣隊內諸軍步親隨一千人,並統領將官三員,至日,先赴將台下,各分左右,于後壁周圍留空地三十步,以容禁衛,外作三重環立。」十六日。車駕至灘上。諸軍人馬,前一日於教場東列幕宿營。是日,三衙管軍與各軍統領將佐導駕乘馬至護聖步軍大教場亭,更禦甲胄至灘上。皇帝登臺,三衙起居畢,權主管殿前司王逵奏三司人馬齊,舉黃旗,諸軍呼拜者三。逵奏請從頭教。中軍鳴角,倒門角旗出營,馬步軍簇隊成,收鼓訖。連三鼓,馬軍上馬,步人撮起旗槍。四鼓舉白旗,中軍鼓聲旗應,變方陣為備敵之形。別高一鼓,步軍四向作禦敵之勢,且戰且前,馬軍出陳作戰鬥之勢。別高一鼓,各分歸地分。五鼓舉黃旗,變圓陣為自環內固之形。如前節次訖。三鼓舉赤旗,變銳陣,諸軍相屬,魚貫斜列,前利後張,為沖敵之形。亦依前節次訖。王逵奏人馬教絕,取旨。舉青旗,變放教直陣,收鼓訖,一金止。重鼓三,馬軍下馬,步人齪落旗槍,皆應規矩。帝大悅,犒賞倍之。士卒歡呼謝恩如儀。鳴角聲簇隊訖,放教拽隊。步人分東西引拽,馬軍交頭於禦台下,隨隊呈試驍銳大刀武藝,繼而進呈車炮、火炮、煙槍。及赭山打圍射生,馬步軍統制官蕭鷓巴以所獲獐鹿等就禦台下進獻,人馬拽絕。皇帝複禦常服,乘馬至車子院,宣喚殿前司撥發官馬定遠、侯彥昌各賜馬一匹,彥昌仍自準備將特升副將。進禦酒,上謂王逵曰:「今日教閱,進止分合,軍律整肅,皆卿之力也。」逵奏:「陛下神武,四海共知。六師軍容,孰敢不肅!」時賜酒俱以十分,逵奏以軍馬事不敢飲,帝曰:「少飲之。」親減大半。飲畢,謝恩退。又宣問主管侍衛馬軍司李舜舉:「今日按閱之兵,比向時所用之師何如?」舜舉奏曰:「今日所治之兵,皆陛下平時躬親訓練,撫以深恩,賜之重賞,忠勇百倍,非昔日可比。」其儀:皇帝至祥曦殿,行門、禁衛等並戎服迎駕常起居。皇帝至,知閣門官以下並戎服常起居,訖。皇帝乘馬出,從駕官從駕至候潮門外大教場禦幄殿下馬,入幄更衣訖,皇帝被金甲出幄,行門、禁衛等迎駕,奏萬福。皇帝乘馬至教場台下馬,升台入幄。從 駕官宰執、親王、使相、正任知閣、禦帶、環衛官升台,於幄殿分東西相向立。管軍並令全裝衣甲帶禦器械執骨朵升台,於幄殿指南面西立,俟入內官喝排立。皇帝出幄,行門、禁衛等迎駕,奏萬福。皇帝出,閣門分引殿前馬步三司統制、統領官常起居訖。次三司將佐以下,聽鼓聲常起居。次殿帥執骨朵赴禦坐前,奏教直陣。俟教閱畢,再赴禦坐前奏教圓陣。俟教閱畢,再赴禦坐前奏教銳陣。俟教閱畢,再赴禦坐前奏教閱畢,歸侍立。內侍傳旨與殿前太尉某,諸軍謝恩承旨訖,轉與撥發官引三司統制、統領、將佐再拜謝恩訖,各歸本軍。皇帝起,入幄更衣訖,皇帝出幄。皇帝坐,舍人引宰執墪後立,俟進禦茶床。舍人贊就坐,宰執躬身應喏訖,直身立,就坐。進第一盞酒,起立墪後,俟皇帝飲酒訖,舍人贊就坐,躬身應喏訖,直身立。俟宰執酒至,接盞飲酒訖,盞付殿侍。次舍人贊食,並如儀。至第四盞,傳旨宣勸訖,禦藥傳旨不拜,舍人承旨贊不拜,贊就坐。第五盞宣勸如第四盞儀。酒食畢,舉禦茶床。舍人分引宰執於幄殿重行立,禦藥傳旨不拜,舍人承旨訖,揖宰執躬身贊不拜,各祗候直身立,降踏道歸幕次。皇帝起,乘馬至車子院下馬。皇帝出幄,至車子院門樓上,出賜親王酒,再拜謝訖;次賜使相、正任並管軍,知閣、禦帶、環衛官酒訖;逐班再拜謝,訖,依舊相向立。次親王執盞進皇帝酒,皇帝飲酒訖,一班再拜謝,訖;俟皇帝觀畢,起,降車子院門樓歸幄。親王以下退,皇帝乘馬出車子院門,行門、禁衛等迎駕,奏萬福。皇帝乘馬至候潮門外大教場,應從駕官並戎服乘馬從駕回。皇帝乘馬入和寧門,至祥曦殿上下馬還宮。餘仿此。
淳熙四年十二月,大閱于茅灘。十年十一月,大閱于龍山。十六年十月,大閱于城南大教場。並如上儀。慶元元年十月,以在諒闇,令宰執於大教場教閱。二年十月,大閱于茅灘。嘉泰二年十二月,幸候潮門外教場大閱。端平二年四月大閱,以時暑,不及行。
受降獻俘。太祖平蜀,孟昶降,詔有司約前代儀制為受降禮。昶至前一日,設禦坐仗衛於崇元殿,如元會儀。至日,大陳馬步諸軍於天街左右,設昶及其官屬素案席褥於明德門外,表案於橫街北。通事舍人引昶及其官屬素服紗帽北向序立。昶跪奉表授閣門使,復位待命。表至御前,侍臣讀訖,閣門使承旨出。昶等俯伏。通事舍人掖昶起,官屬亦起,宣制釋罪,昶等再拜呼萬歲。衣庫使導所賜襲衣、冠帶陳於前,昶等又再拜跪受,改服乘馬,至升龍門下馬,官屬至啟運門下馬,就次。帝常服升坐,百官先入起居,班立。閣門使引昶等入,舞蹈拜謝。召昶升殿,閣門使引自東階升,宣撫使承旨安撫之。昶至禦坐前,躬承問訖,還位,與官屬舞蹈出。中書率百官稱賀,遂宴近臣及昶於大明殿。
嶺南平,劉鋹就擒,詔有司撰獻俘禮。鋹至,上禦明德門,列仗衛,諸軍、百官常服班樓前。別設獻俘位於東西街之南,北向;其將校位於獻俘位前,北上西向。有司率武士系鋹等白練,露布前引。至太廟西南門,鋹等並下馬,入南神門,北向西上立,監將校官次南立。俟告禮畢,於西南門出,乘馬押至太社,如上儀。乃押至樓南禦路之西,下馬立俟。獻俘將校,戎服帶刀。攝侍中版奏中嚴,百官班定;版奏外辦,帝常服禦坐。百官舞蹈起居畢,通事舍人引鋹就獻俘位,將校等詣樓前舞蹈訖,次引露布案詣樓前北向,宣付中書、門下,如宣制儀。通事舍人跪受露布,轉授中書,門下轉授攝兵部尚書。次攝刑部尚書詣樓前跪奏以所獻俘付有司。上召鋹詰責,鋹伏地待罪。詔誅其臣龔澄樞等,特釋鋹縛與其弟保興等罪,仍賜襲衣、冠帶、靴笏、器幣、鞍馬,各服其服列謝樓下。百官稱賀畢,放仗如儀。
南唐平,帝禦明德門,露布引李煜及其子弟官屬素服待罪。初,有司請如獻劉鋹。帝以煜奉正朔,非若鋹拒命,寢露布弗宣,遣閣門使承制釋之。
太宗征太原,劉繼元降,帝幸城北,陳兵衛,張樂,宴從臣於城台。繼元帥官屬素服台下。遣閣門使宣制釋罪,召繼元親勞之。從臣詣行宮稱賀。時以在軍中,故不備禮。繼元至京師,詔告獻太廟。前一日,所司陳設如常告廟儀。告日黎明,博士引太尉就位,通事舍人引繼元西階下東向立,其官屬重行立。贊者贊太尉再拜訖,博士引就盥爵如常儀,詣東階解劍脫舄,升第一室進奠,再拜,太祝跪讀祝文訖,又再拜。通事舍人引繼元及官屬詣室前西階下北向立,舍人贊雲:「皇帝親征,收復河東,偽主劉繼元及偽命官見。」贊者曰再拜,拜訖退位。次至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室,皆如第一室。博士引太尉降階,佩劍納履復位,贊者曰再拜,太尉與繼元等皆再拜,退。焚祝版於齋坊。繼元既命以官,故不稱俘焉。
元符二年,西蕃王攏拶、邈川首領瞎征等降,詔具儀注。以受降日禦宣德門,設諸班直、上四軍仗衛,諸軍素服陳列。降者各服蕃服以見,審問訖,有旨放罪,各等第賜首服袍帶。百官稱賀,而再禦紫宸殿賜宴會。哲宗崩,樞密院留攏拶等西京聽旨。詔罷禦樓立仗,但引見於後殿。攏拶一班,契丹公主一班,夏國、回鶻公主次之,瞎征一班,邊廝波結並族屬次之。應族屬首領各從其長,以次起居。僧尼公主皆蕃服蕃拜。並賜冠服,謝訖,賜酒饌橫門外。
政和初,議禮局上《受降儀》。皇帝乘輿升宣德門樓,降輿坐禦幄,百官與降王、蕃官各班樓下,如大禮肆赦儀。東上閣門以紅絛袋班齊牌引升樓,樓上東上閣門官附內侍承旨索扇,扇合,帝即禦坐,簾卷。內侍又贊扇開,侍衛如常儀。諸班親從並裏圍降王人等迎駕,自贊常起居。次舍人贊執儀將士常起居。次管幹降王使臣並隨行舊蕃官常起居。次禮直官、舍人引百官橫行北向,贊者曰拜,在位官皆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又再拜。班首奏聖躬萬福,又再拜退,百官各就東西位。舍人引降王服本國衣冠詣樓前北向,女婦少西立,僧又少西,尼立於後。入內省官詣禦坐前承旨,傳樓上東上閣門官承旨錄訖,以紅條袋降制樓下,東上閣門官承旨退。降王以下俯伏,東上閣門官至,令通事舍人掖之起,首領以下皆起,鞠躬。閣門宣有敕,降王以下再拜,僧尼止躬呼萬歲。閣門錄敕旨付管幹官,降王等躬聽詰問。如有複奏,閣門錄訖,仍以紅絛袋引升樓。如無複奏,入內省官詣禦坐承旨,傳樓上閣門官稱有敕放罪訖,舍人贊謝恩,降王以下再拜稱萬歲,複序立。入內省官詣禦坐承旨,傳樓上閣門官稱有敕各賜首服袍帶。樓下閣門官承旨引所賜簷床陳於西,舍人宣曰有敕,降王以下再拜鞠躬,舍人稱各賜某物,賜物畢,又再拜稱萬歲。若賜官、即贊謝再拜,並歸次易所賜服。舍人先引降王以下至授遙郡以上當樓前北向東上立,贊再拜,稱萬歲,又再拜;次贊服冠帔婦女再拜。們尼別謝,引還。次贊樓上侍立官稱賀再拜,禮直官,舍人分引百官橫行北向立,贊拜訖,班首少前,俯伏跪,稱賀,其詞中書隨事撰述,賀訖,復位。在位者又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又再拜。東上閣門官進詣樓前承旨,就班首宣曰有制,贊者曰拜,在位官皆再拜,宣答,其詞學士院隨事撰述,又贊再拜,三稱萬歲,又再拜。樓上樞密院前跪奏,稱某官臣某言,禮畢,內侍索扇,扇合簾垂,帝降坐。內侍贊扇開,所司承旨放仗,樓下鞭鳴,百官再拜退。
開禧三年三月,四川宣撫副使安丙函逆臣吳曦首並違制創造法物、所受金國加封蜀王詔及金印來獻。四月三日,禮部太常寺條具獻馘典故,俟逆曦首函至日,臨安府差人防守,殿前司差甲士二百人同大理寺官監引赴都堂審驗。奏獻太廟、別廟差近上宗室南班,奏獻太社、太稷差侍從官。各前一日赴祠所致齋,至日行奏獻之禮,大理寺、殿前司計會行禮時刻,監引首函設置以俟。奏獻禮畢,梟於市三日,付大理寺藏於庫。
端平元年,金亡。四月,京湖制置司以完顏守緒函骨來上,差官奏告宗廟社稷如儀。
田獵。太祖建隆二年,始校獵於近郊。先出禁軍為圍場,五坊以鷙禽細犬從。帝親射走兔三,從官貢馬稱賀。其後多以秋冬或正月田於四郊,從官或賜窄袍暖靴,親王以下射中者賜以馬。
太宗將北征,因閱武獵近郊,以多盜獵狐兔者,命禁之。有衛士奪人獐,當死,帝曰:「若殺之,後世必謂我重獸而輕人。」特貰其罪。帝常以臘日校獵,諭從臣曰:「臘日出狩,以順時令,緩轡從禽,是非荒也。」回幸講武台,張樂,賜群臣飲。其後,獵西郊,親射走兔五。詔以古者蒐狩,以所獲之禽薦享宗廟,而其禮久廢,今可複之。遂為定式。帝雅不好弋獵,詔除有司行禮外,罷近甸遊畋,五坊所畜鷹犬並放之,諸州不得以鷹來獻。已而定難軍節度使趙保忠獻鶻一,號「海東青」,詔還賜之。臘日,但命諸王略畋近郊,而五坊之職廢矣。
真宗複詔教駿所養鷹鶻量留十餘,以備諸王從時展禮。禁圍草地,許民耕牧。
至仁宗時,言者言校獵之制所以順時令、調戎事,請修此禮。於是詔樞密院奏定制度。獵日五鼓,帝禦內東門,賜從官酒三行,奏鈞容樂,幸瓊林苑門,賜從官食。遂獵于楊村,宴於幄殿,奏教坊樂。遣使以所獲馳薦太廟。既而召父老臨問,賜以飲食茶絹,及五坊軍士銀絹有差。宰相賈昌朝等曰:「陛下暫幸近郊,順時田獵,取鮮殺而登廟俎,所以昭孝德也;即高原而閱軍實,所以講武事也;問耆老而秩飫,所以養老也;勞田夫而賜惠,所以勸農也。乘輿一出,而四美皆具。伏望宣付史館。」從之。明年,複獵于城南東韓村。自玉津園去輦乘馬,分騎士數千為左右翼,節以鼓旗。合圍場徑十餘裏,部隊相應。帝按轡中道,親挾弓矢,屢獲禽焉。是時,道傍居人或畜狐兔鳧雉驅場中。帝謂田獵以訓武事,非專所獲也,悉縱之。免圍內民田一歲租,仍召父老勞問。其後以諫者多,罷獵近甸。自是,終靖康不復講。
打球,本軍中戲。太宗令有司詳定其儀。三月,會鞠大明殿。有司除地,豎木東西為球門,高丈餘,首刻金龍,下施石蓮華坐,加以采繢。左右分朋主之,以承旨二人守門,衛士二人持小紅旗唱籌,禦龍官錦繡衣持哥舒棒,周衛球場。殿階下,東西建日月旗。教坊設龜茲部鼓樂於兩廊,鼓各五。又於東西球門旗下各設鼓五。閣門豫定分朋狀取裁。親王、近臣、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刺史、駙馬都尉、諸司使副使、供奉官、殿直悉預。其兩朋官,宗室、節度以下服異色繡衣,左朋黃衤蘭;右朋紫衤蘭打球供奉官左朋服紫繡,右朋服緋繡,烏皮靴,冠以華插腳折上巾。天廄院供馴習馬並鞍勒。帝乘馬出,教坊大合《涼州曲》,諸司使以下前導,從臣奉迎。既禦殿,群臣謝,宣召以次上馬,馬皆結尾,分朋自兩廂入,序立於西廂。帝乘馬當庭西南駐。內侍發金合,出朱漆球擲殿前。通事舍人奏雲:禦朋打東門。帝擊球,教坊作樂奏鼓。球既度,颭旗、嗚鉦、止鼓。帝回馬,從臣奉觴上壽,貢物以賀。賜酒,即列拜,飲畢上馬。帝再擊之,始命諸王大臣馳馬爭擊。旗下擂鼓。將及門,逐廂急鼓。球度,殺鼓三通。球門兩旁置繡旗二十四,而設虛架於殿東西階下。每朋得籌,既插一旗架上以識之。帝得籌,樂少止,從官呼萬歲。群臣得籌則唱好,得籌者下馬稱謝。凡三籌畢,乃禦殿召從臣飲。又有步擊者、乘驢騾擊者,時令供奉者朋戲以為樂雲。
救日伐鼓。建隆元年,司天監言日食五月朔,請掩藏戈兵鎧胄。事下有司,有司請皇帝避正殿,素服,百官各守本司,遣官用牲太社如故事。景德四年五月朔,日食。上避正殿不視事。
至和元年四月朔,日食,既內降德音:改元,易服,避正殿,減膳。百官詣東上閣門拜表請禦正殿,複常膳。三表乃從。至日,遣官祀太社,而陰雨以雷,至申,乃見食,九分之餘。百官稱賀。先是皇祐初,以日食三朝不受賀,百官拜表。嘉祐四年,詔正旦日食毋拜表,自十二月二十一日不御前殿,減常膳,宴遼使罷作樂。至日,仍遣官祀太社。百官三表,乃禦正殿,複膳。六年六月朔日食,詔禮官驗詳典故。皇帝素服,不禦正殿,毋視事,百官廢務守司。合朔前二日,郊社令及門僕守四門,巡門監察鼓吹令率工人如方色執麾斿,分置四門屋下。龍蛇鼓隨設于左東門者立北塾南面,南門者立東塾西面,西門者立南塾北面,北門者立西塾東面。隊正一人執刀,率衛士五人執五兵之器,立鼓外。矛處東,戟處南,斧鉞在西,槊在北。郊社令立於壇,四隅縈朱絲繩三匝。又于北設黃麾,龍蛇鼓一次之,弓一、矢四次之。諸兵鼓俱靜立,俟司天監告日有變,工舉麾,乃伐鼓;祭告官行事,太祝讀文,其詞以責陰助陽之意。司天官稱止,乃罷鼓。如霧晦不見,即不伐鼓,自是,日有食之,皆如其制。
治平四年,詔:「古者日食,百司守職,蓋所以祗天戒而備非常,今獨闕之,甚非王者小心寅畏之道。可令中書議舉行。」熙寧六年四月朔,日食,詔易服、避殿、減膳如故事。降天下死刑,釋流以下罪。
政和上《合朔伐鼓儀》:有司陳設太社玉幣籩豆如儀。社之四門,及壇下近北,各置鼓一,並植麾斿,各依其方色。壇下立黃麾,麾杠十尺,斿八尺。祭告日,于時前,太官令帥其屬實饌具畢,光祿卿點視;次引監察禦史、奉禮郎、太祝、太官令先入就位,次引告官就位,皆再拜;次引禦史、奉禮郎、太祝升,就位。太官令就酌尊所,告官盥洗,詣太社三上香,奠幣玉,再拜復位。少頃,引告官再盥洗,執爵三祭酒,奠爵,俯伏興,少立,引太祝詣神位前跪讀祝文。告官再拜退,伐鼓。其日時前,太史官一員立壇下視日。鼓吹令率工十人,如色服分立鼓左右以俟。太史稱日有變,工齊伐鼓。明複,太史稱止,乃罷鼓。其日廢務,而百司各守其職如舊儀。
志第七十五禮二十五(凶禮一)
○山陵
山陵、諡祔、服紀、葬儀與士庶之喪制為凶禮。其上陵忌日,漢儀如吉祭。宋制,是日禁屠殺,設素饌,輟樂舉哭,素服行事,因以類附焉。
太祖建國,號僖祖曰欽陵,順祖曰康陵,翼祖曰定陵,宣祖曰安陵。
安陵在京城東南隅,乾德初,改卜河南府鞏縣西南四十裏訾鄉鄧封村。以司徒范質為改卜安陵使,學士竇儀禮儀使,中丞劉溫叟儀仗使,樞密直學士薛居正鹵簿使,太宗時尹開封,為橋道頓遞使。質尋免相,乙太宗兼轄五使事,修奉新陵。皇堂下深五十七尺,高三十九尺,陵台三層,正方,下層每面長九十尺。南神門至乳台、乳台至鵲台皆九十五步。乳台高二十五尺,鵲台增四尺。神牆高九尺五寸,環四百六十步,各置神門、角闕。
有司言:「改卜陵寢,宣祖合用哀冊及文班官各撰歌辭二首。吉仗用大駕鹵簿。凶仗用大升輿、龍輴、鵝茸纛、魂車、香輿、銘旌、哀諡冊寶車、方相、買道車、白幰弩、素信幡、錢山輿、黃白紙帳、暖帳、夏帳、千味台盤、衣輿、拂纛、明器輿、漆梓宮、夷衾、儀槨、素翣、包牲、倉瓶、五穀輿、瓷甒、辟惡車。進玄宮有鐵帳覆梓宮,藉以棕櫚褥,鐵盆、鐵山用然漆燈。宣祖袞冕,昭憲皇后花釵、翬衣,贈玉。十二神、當壙、當野、祖明、祖思、地軸及留陵刻漏等,並制如儀。」
有司又言:「按《儀禮》'改葬緦'注雲:'臣為君,子為父,妻為夫也,必服緦者,親見屍柩,不可以無服,緦三月而除之。'又《五禮精義》雲:'改葬無祖奠,蓋祖奠設于柩車之前以為行始,至於改葬,告遷而已。'今請皇帝服緦,皇親及文武官護送靈駕者亦服緦,既葬而除。不設祖奠,止於陵所行一虞之祭。宣祖諡冊、諡寶舊藏廟室,合遷置陵內。改葬之禮,與始葬同,幾筵宜新,明器壞者改作。凡斂衣、斂物並易之。其皇堂贈玉、鎮圭、劍佩、旒冕、玉寶,並以瑉玉、藥玉,綬以青錦。安陵中玉圭、劍佩、玉寶等皆用於闐玉。孝明、孝惠陵內用瑉玉、藥玉。啟故安陵,奉安宣祖、昭憲孝惠二後梓官於幄殿。靈駕發引,所過州府縣鎮,長吏令佐素服出城奉迎並辭,皆哭。自發引至揜皇堂,皆廢朝,禁京城音樂。」
順祖、翼祖皆葬幽州,至真宗始命營奉二陵,遂以一品禮葬河南縣。制度比安陵減五分之一,石作減三分之一,尋改上定陵名曰靖陵。
開寶九年十月二十日,太祖崩,遺詔:「以日易月,皇帝三日而聽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七日大祥。諸道節度防禦團練使、刺史、知州等不得輒離任赴闕。諸州軍府臨三日釋服。」群臣敘班殿庭,宰臣宣制發哀畢,太宗即位,號哭見群臣。群臣稱賀,複奉慰盡哀而退。
禮官言:「群臣當服布斜巾、四腳,直領布衤蘭,腰絰。命婦布帕首、裙、帔。皇弟、皇子、文武二品以上,加布冠、斜巾、帽,首絰,大袖、裙、褲,竹杖。士民縞素,婦人素縵。諸軍就屯營三日哭。」群臣屢請聽政,始禦長春殿。群臣喪服就列,帝去杖、絰,服斜巾、垂帽,捲簾視事。小祥,改服布四腳、直領布衤蘭,腰絰,布褲,二品以上官亦如之。大祥,帝服素紗軟腳折上巾、淺黃衫、緅皮鞓黑銀帶。群臣及軍校以上,皆本色慘服、鐵帶,靴、笏。諸王入內服衰,出則服慘。又成服後,群臣朝晡臨三日。大小祥、禫除、朔望,皆入臨奉慰。內出遺留物頒賜諸臣親王,遣使賚賜方鎮。二十七日,命宰臣撰陵名、哀冊文。
明年三月十七日,群臣奉諡號冊寶告於南郊,明日,讀於靈坐前。四月十日,啟欑宮,帝與群臣皆服如初喪。群臣朝晡臨殿中,退,易常服出宮城。十三日,發引,帝衰服,啟奠哭,群臣入臨,升梓宮于龍輴。祖奠徹,設次明德門外,行遣奠禮,讀哀冊,帝哭盡哀,再拜辭,釋衰還宮,百官辭於都城外。二十五日,掩皇堂。二十九日,虞主至,奉安於大明殿。五月十九日,祔廟之第五室,以孝明皇后王氏升配。禮畢,群臣奉慰。其吉凶仗如安陵,惟增轀輬車、神帛肩輿,鹵簿三千五百三十九人。陵在鞏縣,祔宣祖,曰永昌。
至道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太宗崩於萬歲殿。真宗散發號擗,奉遺詔即位於殿之東楹。制永熙陵,皇堂深百尺,方廣八十尺,陵台方二百五十尺。大駕鹵簿,用玉輅一、革車五外,凡用九千四百六十八人。有司定散發之禮,皇帝、皇后、諸王、公主、縣主、諸王夫人、六宮內人並左被發,皇太后全被發。帝服布斜巾、四腳、大袖、裙、褲、帽,竹杖,腰絰、首絰,直領布衤蘭衫、白綾襯服。諸王皇親以下如之,加布頭冠、絹礻親服。皇太后、皇后、內外命婦布裙、衫、帔、帕頭,首絰,絹礻親服。宮人無帔。文武二品以上布斜巾、四腳、頭冠、大袖、衤蘭衫、裙、褲,腰絰,竹杖,絹襯服。自餘百官並布襆頭、衤蘭衫,腰絰。兩省五品、禦史台尚書省四品、諸司三品以上,見任前任防禦、團練、刺史,內客省、閣門、入內都知、押班等,布頭冠、襆頭、大袖、衤蘭,衫、裙、褲,腰絰。諸軍、庶民白衫紙帽,婦人素縵不花釵,三日哭而止。山陵前,朔望不視事。
六月,詔翰林寫先帝常服及絳紗袍、通天冠禦容二,奉帳坐,列於大升輿之前,仍乙太宗玩好、弓劍、筆硯、琴棋之屬,蒙組繡置輿中,陳於仗內。十月三日,靈駕發引,其凶仗法物擎舁牽駕兵士力士,凡用萬二千一百九十三人。挽郎服白練寬衫、練裙,勒帛絹幘。餘並如昌陵制。十一月二日,有司奉神主至太廟,近臣題諡號,祔於第六室,以懿德皇后符氏升配。置衛十五百人於陵所,作殿以安禦容,朝暮上食,四時致祭焉。
乾興元年二月十九日,真宗崩,仁宗即位。二十日,禮儀院言:「准禮例,差官奏告天地、社稷、太廟、諸陵,應祠祭惟天地、社稷、五方帝諸大祠,宗廟及諸中小祠並權停,俟祔廟禮畢,仍舊。」是日,命閣門使薛貽廓告哀於契丹。宣慶使韓守英為大內都巡檢,內侍分領宮殿門,衛士屯護。閣門使王遵度為皇城四面巡檢,新舊城巡檢各權添差,益以禁兵器仗,城門亦設器甲,以辨奸詐。
二十一日,群臣入臨,見帝於東序。閣門使宣口敕曰:「先皇帝奄棄萬國,凡在臣僚,畢同號慕,及中外將校,並加存撫。」群臣拜舞稱萬歲,複哭盡哀,退。是日上表請聽政,凡三上,始允。二十三日,陳先帝服玩及珠襦、玉匣、含、襚應入梓宮之物于延慶殿,召輔臣通觀。明日,大斂成服。二十五日,有司設禦坐,垂簾崇政殿之西廡,簾幕皆縞素,群臣敘班殿門外。帝衰服,去杖、絰,侍臣扶升坐。通事舍人引群臣入殿庭,西向合班。俟簾卷,群臣再拜,班首奏聖躬萬福,隨班三呼萬歲,退。宰臣升殿奏事如儀。三月一日,小祥,帝行奠,釋衰服,群臣入臨,退,赴內東門,進名奉慰。自是每七日皆臨,至四十九日止。十三日,大祥,帝釋服,服慘。
十四日,司天監言:「山陵斬草,用四月一日丙時吉。」十六日,山陵按行使藍繼宗言:「據司天監定永安縣東北六裏曰臥龍岡,堪充山陵。」詔雷允恭覆按以聞。皇堂之制,深八十一尺,方百四十尺。制陵名曰永定。九月十一日,召輔臣赴會慶殿,觀入皇堂物,皆生平服禦玩好之具。帝與輔臣議及天書,皆先帝尊道膺受靈貺,殊尤之瑞屬於元聖,不可留於人間,宜於永定陵奉安。二十三日,奉導天書至長春殿,帝上香再拜奉辭。二十四日,天書先發,帝啟奠梓宮,讀哀冊,禮畢,具吉凶儀仗。百官素服赴順天門外,至板橋立班奉辭。還,詣西上閣門,進名奉慰。十月十三日,掩皇堂。十八日,虞主至京。十九日,群臣詣會慶殿行九虞祭。二十三日,祔太廟第七室。
嘉祐八年三月晦日,仁宗崩,英宗立。喪服制度及修奉永昭陵,並用定陵故事,發諸路卒四萬六千七百人治之。宣慶使石全彬提舉制梓宮,畫樣以進,命務堅完,毋過華飾。三司請內藏錢百五十萬貫、絹二百五十萬匹、銀五十萬兩,助山陵及賞賚。遣使告哀遼、夏及賜遺留物,又遣使告諭諸路。又以聽政奠告大行,近臣告升遐於天地、社稷、宗廟、宮觀,又告嗣位。賜兩府、宗室、近臣遺留物。
五月,翰林學士王珪言:「天子之諡,當集中書門下禦史台五品以上、尚書省四品以上、諸司三品以上,於南郊告天,議定,然後連奏。近制唯詞臣撰議,即降詔命,庶僚不得參聞,頗違稱天之義。臣擬上先帝尊諡,望詔有司稽詳舊典,先之郊,而後下臣之議。」七月,宰臣以下宿尚書省,宗室團練使以上宿都亭驛,請諡於南郊。八月,告于福寧殿、天地、宗社、宮觀。
九月二十八日,啟菆宮,以初喪服日一臨,易常服出。十月六日,靈駕發引,天子啟奠,梓宮升龍輴。祖奠徹,與皇太后步出宣德門,群臣辭於板橋。十五日,奉安梓宮陵側。十七日,開皇堂。十一月二日,虞主至,皇太后奠于瓊林苑,天子步出集英殿門奉迎,奠於幄。七日,祭虞主。二十九日,祔太廟。主如漢制,不題諡號,及終虞,而行卒哭之祭。
禮院言:「故事,大祥變除服制,以三月二十九日大祥,至五月二十九日礻覃,六月二十九日禫除,至七月一日從吉,已蒙降敕。謹按禮學,王肅以二十五月為畢喪,而鄭康成以二十七月,《通典》用其說,又加至二十七月終,則是二十八月畢喪,而二十九月始吉,蓋失之也。天聖中,《更定五服年月敕》斷以二十七月,今士庶所同遵用。夫三年之喪,自天子達,不宜有異。請以三月二十九日為大祥,五月擇日而為禫,六月一日而從吉。」於是大祥日不御前後殿,開封府停決大辟及禁屠至四月五日,待制、觀察使以上及宗室管軍官日一奠,二十八日而群臣俱入奠,二十九日禫除,群臣皆奉慰焉。
治平四年正月八日,英宗崩,神宗即位。十一日,大斂。二月三日,殯。四月三日,請諡。十八日,奏告及讀諡冊于福寧殿。七月二十五日,啟菆。八月八日,靈駕發引。二十七日,葬永厚陵。
禮院准禮:群臣成服後,乘布裹鞍韉。小祥臨訖,除頭冠、方裙、大袖。大祥臨訖,裹素紗軟腳襆頭,慘公服,乘皂鞍韉。禫除訖,素紗襆頭、常服、黑帶。二日,改吉服,去佩魚。虞主至自掩壙,五虞皆在途,四虞于集英殿。曲赦兩京、畿內、鄭、孟等州如故事。
元豐八年三月五日,神宗崩。十三日,大斂,帝成服。十七日,小祥。四月一日,禫除。七月五日,請諡於南郊。九月八日,讀諡寶冊于福寧殿。二十三日,啟菆。十月一日,靈駕發引。二十一日,葬永裕陵。二十九日,虞主至。十一月一日,虞祭于集英殿。自複土,六虞在途,太常卿攝事,三虞行禮於殿。四日,卒哭。五日,祔廟。
秘書正字范祖禹言:「先王制禮,以君服同于父,皆斬衰三年,蓋恐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此所以管乎人情也。自漢以來,不惟人臣無服,而人君遂亦不為三年之喪。唯國朝自祖宗以來,外廷雖用易月之制,而宮中實行三年之喪。且易月之制,前世所以難改者,以人君自不為服也。今群臣易月,而人主實行三年之喪,故十二日而小祥,期而又小祥,二十四日大祥,再期而又大祥。夫練、祥不可以有二也,既以日為之,又以月為之,此禮之無據者。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禫,禫者祭之名,非服之色也。今乃為之慘服三日然後禫,此禮之不經者也。既除服,至葬而又服之,蓋不可以無服也。祔廟而後即吉,財八月矣,而遽純吉,無所不佩,此又禮之無漸也。易月之制,因襲已久,既不可追,宜令群臣朝服,止如今日而未除衰,至期而服之,漸除其重者,再期而又服之,乃釋衰,其餘則君服斯服可也。至於禫,不必為之服,惟未純吉以至於祥,然後無所不佩,則三年之制略如古矣。」詔禮官詳議。
禮部尚書韓忠彥等議:「朝廷典禮,時世異宜,不必循古。若先王之制,不可盡用,則當以祖宗故事為法。今言者欲令群臣服喪三年,民間禁樂如之,雖過山陵,不去衰服,庶協古制。緣先王恤典節文甚多,必欲循古,又非特如所言而已。今既不能盡用,則當循祖宗故事及先帝遺制。」詔從其議。
神主祔廟,是月冬至,百官表賀。崇政殿說書程頤言:「神宗喪未除,節序變遷,時思方切,恐失居喪之禮,無以風化天下。乞改賀為慰。」不從。
紹聖四年,太史請遷去永裕陵禁山民塚一千三百餘,以便國音。帝曰:「遷墓得無擾乎?若無所害,則令勿遷,果不便國音,當給官錢,以資葬費。」
元符三年正月十二日,哲宗崩,徽宗即位。詔山陵制度並如元豐。七月十一日,啟菆。二十日,靈駕發引。八月八日,葬永泰陵。九月九日,以升祔畢,群臣吉服如故事。
太常寺言:「太宗皇帝上繼太祖,兄弟相及,雖行易月之制,實斬衰三年,以重君臣之義。公除已後,庶事相稱,具載國史。今皇帝嗣位哲宗,實承神考之世,已用開寶故事,為哲宗服衰重。今神主已祔,百官之服並用純吉,皇帝服禦宜如太平興國二年故事。」
禮部言:「太平興國中,宰臣薛居正表稱:'公除以來,庶事相稱,獨命徹樂,誠未得宜。'即是公除後,除不舉樂外,釋衰從吉,事理甚明。今皇帝當禦常服、素紗展腳襆頭、淡黃衫、黑犀帶,請下有司裁制。」宰臣請從禮官議,乃詔候週期服吉。
時詔不由門下,徑付有司。給事中龔原言:「喪制乃朝廷大事,今行不由門下,是廢法也。臣為君服斬衰三年,古未嘗改。且陛下前此議服,禮官持兩可之論,陛下既察見其奸,其服遂正。今乃不得已從之,臣竊為陛下惜。開寶時,並、汾未下,兵革未弭,祖宗櫛風沐雨之不暇,其服制權宜一時,非故事也。」原坐黜知南康軍。於是詔依元降服喪三年之制,其元符三年九月「自小祥從吉」指揮,改正。
紹興五年四月甲子,徽宗崩于五國城。七年正月,問安使何蘚等還以聞,宰執入見,帝號慟擗踴,終日不食。宰臣張浚等力請,始進麋粥。成服于幾筵殿,文武百僚朝晡臨於行宮。自聞喪至小祥,百官朝晡臨;自小祥至禫祭,朝一臨。太常等言:「舊制,沿邊州軍,不許舉哀。緣諸大帥皆國家腹心爪牙之臣,休戚一體,至於將佐,皆懷忠憤,宜就所屯,自副將而上成服,日朝晡臨,故校哭于本營。」命徽猷閣待制王倫等為奉迎梓宮使。
時知邵州胡寅上疏,略曰:「三年之喪,自天子至於庶人,一也。及漢孝文自執謙德,用日易月,至今行之。子以便身忘其親,臣以便身忘其君,心知其非而不肯改,自常禮言之,猶且不可,況變故特異如今日者,又當如何?恭惟大行太上皇帝、大行甯德皇后,蒙塵北狩,永訣不復,實由粘罕,是有不共戴天之仇。考之于禮,仇不復則服不除,寢苫枕戈,無時而終。所以然者,天下雖大,萬事雖眾,皆無以加于父子之恩,君臣之義也。伏睹某月某日聖旨,緣國朝故典,以日易月,臣切以為非矣。自常禮言之,猶須大行有遺詔,然後遵承。今也大行詔旨不聞,而陛下降旨行之,是以日易月,出陛下意也。大行幽厄之中,服禦飲食,人所不堪,疾病粥藥,必無供億,崩殂之後,衣衾斂藏,豈得周備?正棺蔔兆,知在何所?茫茫沙漠,瞻守為誰?伏惟陛下一念及此,荼毒摧割,備難堪忍,縱未能遵《春秋》復仇之義,俟仇殄而後除服,猶當革漢景之薄,喪紀以三年為斷。不然,以終身不可除之服,二十七日而除之,是薄之中又加薄焉,必非聖人之所安也。」
又曰:「雖宅憂三祀,而軍旅之事,皆當決於聖裁,則諒沍之典,有不可舉。蓋非枕塊無聞之日,是乃枕戈有事之辰,故魯侯有周公之喪,而徐夷並興,東郊不開,則是墨衰即戎,孔子取其誓命。今六師戒嚴,方將北討,萬幾之眾,孰非軍務。陛下聽斷平決,得禮之變,卒哭之後,以墨衰臨朝,合於孔子所取,其可行無疑也。如合聖意,便乞直降詔旨雲'恭惟太上皇帝、甯德皇后,誕育眇躬,大恩難報,欲酬罔極,百未一伸。鑾輿遠征,遂至大故,訃音所至,痛貫五情。想慕慈顏,杳不復見,怨仇有在,朕敢忘之。雖軍國多虞,難以諒闇,然衰麻枕戈,非異人任。以日易月,情所不安,興自朕躬,致喪三年。即戎衣墨,況有權制,佈告中外,昭示至懷。其合行典禮,令有司集議來上。如敢沮格,是使朕為人子而忘孝之道,當以大不恭論其罪。'陛下親禦翰墨,自中降出,一新四方耳目,以化天下,天地神明,亦必有以佑助。臣不勝大願。」
六月,張浚請諡於南郊。戶部尚書章誼等言:「梓宮未還,久廢諡冊之禮,請依景德元年明德皇后故事,行埋重、虞祭、祔廟之禮,及依嘉祐八年、治平四年虞祭畢而後卒哭,卒哭而後祔廟,仍於小祥前蔔日行之。異時梓宮之至,宜遵用安陵故事,行改葬之禮,更不立虞主。」從之。九月甲子,上廟號曰徽宗。九年正月,太常寺言:「徽宗及顯肅皇后將及大祥,雖皇堂未置,若不先建陵名,則春秋二仲,有妨薦獻。請先上陵名。」宰臣秦檜等請上陵名曰永固。
徽宗與顯肅初葬五國城,十二年,金人以梓宮來還。將至,帝服黃袍乘輦,詣臨平奉迎,登舟易緦服,百官皆如之。既至行在,安奉于龍德別宮,帝后異殿。禮官請用安陵故事,梓宮入境,即承之以槨;有司預備袞冕、翬衣以往,至則納之槨中,不復改斂。秦檜白令侍從、台諫、禮官集議,靈駕既還,當崇奉陵寢,或稱欑宮。禮部員外郎程敦厚希檜意,獨上奏言:「仍欑宮之舊稱,則莫能示通和之大信,而用因山之正典,則若亡存本之後圖。臣以為宜勿褟虛名,當示大信。」於是議者工部尚書莫將等乃言:「太史稱歲中不利大葬,請用明德皇后故事,權欑。」從之。以八月奉迎,九月發引,十月掩欑,在昭慈欑宮西北五十步,用地二百五十畝。十三年,改陵名曰永祐。
紹興三十一年五月,金國使至,以欽宗訃聞。詔:「朕當持斬衰三年之服,以申哀慕。」是日,文武百僚並常服、黑帶,去魚,詣天章閣南空地立班,聽詔旨,舉哭畢,次赴後殿門外進名奉慰,次詣幾筵殿焚香舉哭。六月,權禮部侍郎金安節等請依典故,以日易月,自五月二十二日立重,安奉幾筵,至六月十七日大祥,所有衰服,權留以待梓宮之還。從之。七月,宰臣陳康伯等率百官詣南郊請諡,廟號欽宗,遙上陵名曰永獻。其餘並如徽宗典禮。
淳熙十四年十月八日,高宗崩,孝宗號慟擗踴,逾二日不進膳。尋諭宰執王淮,欲不用易月之制,如晉武、魏孝文實行三年之喪,自不妨聽政。淮等奏:「《通鑒》載晉武帝雖有此意,後來只是宮中深衣、練冠。」帝曰:「當時群臣不能將順其美,司馬光所以譏之。後來武帝竟欲行之。」淮曰:「記得亦不能行。」帝曰:「自我作古何害?」淮曰:「禦殿之時,人主衰絰,群臣吉服,可乎?」帝曰:「自有等降。」乃出內批:「朕當衰絰三年,群臣自行易月之令。其合行儀制,令有司討論。」詔百官于以日易月之內,衰服治事。
二十日丁亥,小祥,帝未改服,王淮等乞俯從禮制。上流涕曰:「大恩難報,情所未忍。」二十一日,車駕還內,帝衰絰禦輦,設素仗,軍民見者,往往感泣。詔自今五日一詣梓宮前焚香。帝欲衰服素幄,引輔臣及班次,而禮官奏謂:「苴麻三年,難行於外庭。」奏入,不出。十一月戊戍朔,禮官顏師魯、尤袤等奏:「乞禮畢改服小祥之服,去杖、絰。禫祭禮畢,改服素紗軟腳折上巾、淡黃袍、黑銀帶。神主祔廟畢,改服皂襆頭、黑鞓犀帶。遇過宮燒香,則于宮中衰絰行禮,二十五月而除。」帝批:「淡黃袍改服白袍。」二日己亥,大祥。四日辛醜,禫祭禮畢。五日壬寅,百官請聽政,不允。八日,百官三上表,引《康誥》「被冕服出應門」等語以證。九日,詔可。
十五年正月十八日甲寅,百日,帝過宮行焚香禮。二十一日丁巳,諭輔臣曰:「昨內引洪邁,見朕已過百日,猶服衰粗因奏事應以漸,今宜服如古人墨衰之義,而巾則用繒或羅。朕以羅絹非是,若用細布則可。」王淮等言:「尋常士大夫丁憂過百日,巾衫皆用細布,出而見客,則以黲布。今陛下舉曠古不能行之禮,足為萬世法。」帝又曰:「晚間引宿直官之類如何?」淮曰:「布巾、布背子便是常服。」上不以為然。自是每禦延和殿,止服白布折上巾、布衫,過宮則衰絰而杖。
三月壬子,啟欑,帝服初喪之服。甲寅,發引。丙寅,掩欑。甲戍,親行第七虞祭。大臣言:「虞祭乃吉禮,合用靴袍。」上曰:「只用布折上巾、黑帶、布袍可也。」
二十日丙戍,神主祔廟。是日詔曰:「朕昨降指揮,欲衰絰三年,緣群臣屢請禦殿易服,故以布素視事內殿。雖有俟過祔廟勉從所請之詔,稽諸典禮,心實未安,行之終制。乃為近古。宜體至意,勿複有請。」於是大臣乃不敢言。蓋三年之制,斷自帝心,執政近臣皆主易月之說。諫官謝鍔、禮官尤袤心知其不可,而不敢盡言。惟敕令所刪定官沈清臣再上書:「願堅'主聽大事於內殿'之旨,將來祔廟畢日,預降御筆,截然示以終喪之志,杜絕輔臣方來之章,勿令再有奏請,力全聖孝,以示百官,以刑四海。」帝納用焉。仍詔:「欑宮遵遺誥務從儉約,凡修營百費,並從內庫,毋侵有司經常之費。諸路監司、州軍府監止進慰表,其餘禮並免,不得以進奉欑宮為名,有所貢獻。」上陵名曰永思。
紹熙五年六月九日,孝宗崩。太皇太后有旨,皇帝以疾聽在內成服,太皇太后代皇帝行禮。
慶元二年六月九日,大祥。八月十六日,禫祭。時光宗不能執喪,甯宗嗣服,欲大祥畢更服兩月,曰:「但欲禮制全盡,不較此兩月。」於是監察禦史胡紘言:「孫為祖服,已過期矣。議者欲更持禫兩月,不知用何典禮?若曰嫡孫承重,則太上聖躬亦已康復,于宮中自行二十七月之重服,而陛下又行之,是喪有二孤也。自古孫為祖服,何嘗有此禮?詔侍從、台諫、給舍集議。吏部尚書葉翥等言:「孝宗升遐之初,太上聖體違豫,就宮中行三年之喪。皇帝受禪,正宜仿古方喪之服以為服,昨來有司失於討論。今胡紘所奏,引古據經,別嫌明微,委為允當。欲從所請,參以典故:六月六日,大祥禮畢,皇帝及百官並純吉服;七月一日,皇帝禦正殿,饗祖廟。將來禫祭,令禮官檢照累朝禮例施行。」四月庚戌,詔:「群臣所議雖合禮經,然於朕追慕之意,有所未安,早來奏知太皇太后,面奉聖旨,以太上皇帝雖未康愈,宮中亦行三年之制,宜從所議。朕躬奉慈訓,敢不遵依。」
初,高宗之喪,孝宗為三年服。及孝宗之喪,有司請于易月之外,用漆紗淺黃之制,蓋循紹興以前之舊。朱熹初至,不以為然,奏言:「今已往之失,不及追改,惟有將來啟欑發引,禮當複用初喪之服,則其變除之節,尚有可議。望明詔禮官稽考禮律,豫行指定。其官吏軍民方喪之服,亦宜稍為之制,勿使肆為華靡。」其後,詔中外百官,皆以涼衫視事,蓋用此也。方朱熹上議時,門人有疑者,未有以折之。後讀《禮記正義·喪服小記》「為祖後者」條,因自識於本議之末,其略雲:「准《五服年月格》,斬衰三年,嫡孫為祖謂承重者
,法意甚明,而《禮經》無文,但《傳》雲:'父沒而為祖後者服斬。'然而不見本經,未詳何據。但《小記》雲:'祖父沒而為祖母後者三年。'可以傍照。至'為祖後者'條下疏中所引《鄭志》,乃有'諸侯父有廢疾不任國政,不任喪事'之問,而鄭答以'天子、諸侯之服皆斬'之文,方見父在而承國于祖服。向來上此奏時,無文字可檢,又無朋友可問,故大約且以禮律言之。亦有疑父在不當承重者,時無明白證驗,但以禮律人情大意答之,心常不安。歸來稽考,始見此說,方得無疑。乃知學之不講,其害如此。而《禮經》之文,誠有闕略,不無待于後人。向使無鄭康成,則此事終未有所斷決,不可直謂古經定制,一字不可增損也。」已而詔於永思陵下宮之西,修奉欑宮,上陵名曰永阜。
慶元六年,光宗崩,上陵名曰永崇。
嘉定十七年,甯宗崩,上陵名曰永茂。
景定五年,理宗崩,上陵名曰永穆。
鹹淳十年,度宗崩,上陵名曰永紹。
自孝宗以降,外庭雖用易月之制,而宮中實行三年之喪雲。
志第七十六禮二十六(凶禮二)
○園陵濮安懿王園廟秀安僖王園廟莊文景獻二太子欑所上陵忌日
皇后園陵。太祖建隆二年六月二日,皇太后杜氏崩於滋德殿。三日,百官入臨。明日大斂,欑于滋福宮,百官成服,中書、門下、文武百僚、諸軍副兵馬使以上並服布斜巾四腳、直領衤蘭衫,外命婦帕頭、帔、裙衫。九日,帝見百官於紫宸門。太常禮院言:「皇后、燕國長公主高氏、皇弟泰甯軍節度使光義、嘉州防禦使光美並服齊衰三年。准故事,合隨皇帝以日易月之制,二十五日釋服,二十七日禫除畢,服吉,心喪終制。」從之。
七月,太常禮院言:「准詔議定皇太后諡,按唐憲宗母王太后崩,有司集議,以諡狀讀於太廟,然後上之。周宣懿皇后諡,即有司撰定奏聞,未常集議,制下之日,亦不告郊廟,修諡冊畢始告廟,還,讀於靈坐前。」詔從周制。於是,太常少卿馮吉請上尊諡曰明憲皇太后。九月六日,群臣奉冊寶告於太廟,翌日上于滋福宮。十月十六日,葬安陵。十一月四日,神主祔太廟宣祖室。
乾德二年,改卜安陵于河南府鞏縣。三月二十五日,奉寶冊,改上尊諡曰昭憲皇太后,讀于陵次。二十六日,啟故安陵。二十七日,靈駕發引,命攝太尉、開封尹光義遣奠,讀哀冊。四月九日,掩皇堂。
太祖孝明、孝惠二後。乾德元年十二月七日,皇后王氏崩。二十五日,命樞密承旨王仁贍為園陵使。時議改卜安陵于鞏,並以二後陪葬焉。皇堂之制,下深四十五尺,上高三十尺。陵台再成,四面各長七十五尺。神牆高七尺五寸,四面各長六十五步。南神門至乳台四十五步,高二丈三尺。吉仗用中宮鹵簿,凶仗名物悉如安陵而差減其數,孝惠又減孝明焉。
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孝明皇后啟欑宮,群臣服初喪之服;明日,孝惠皇后自幄殿發引。皆設遣奠,讀哀冊。四月九日,葬孝惠于安陵之西北,孝明于安陵之北。二十六日,皆祔於別廟。其後,孝明升祔太祖室。
太祖皇后宋氏,太宗至道元年四月二十八日崩。帝出次,素服舉哀,輟朝五日。六月六日,上諡曰孝章皇后。以歲在未,有忌,權欑于趙村沙台。三年正月二十日,祔葬永昌陵之北。皇堂、陵台、神牆、乳台、鵲台並如孝明園陵制度,仍以故許王及夫人李氏、魏王夫人王氏、楚王夫人馮氏、皇太子亡妻莒國夫人潘氏、將軍惟正之妻裴氏陪葬。二月二日,祔神主於別廟。莒國潘氏,至道三年六月追冊為莊懷皇后,陵曰保泰,神主祔後廟。
太宗賢妃李氏,真宗至道三年十二月追尊為皇太后,諡曰元德,祔葬永熙陵。大中祥符六年,升祔太宗室。
太宗明德皇后李氏,真宗景德元年三月十五日崩。十七日,群臣上表請聽政,凡五上始允。帝去杖、絰,服衰,即禦坐,哀動左右。太常禮院言:「皇后宜准昭憲皇太后禮例,合隨皇帝以日易月之制。宗室雍王以下,禫除畢,吉服,心喪終制。」五月,詳定園陵,宜在元德皇太后陵西安葬。八月十二日,上諡。九月二十二日,遷坐于沙台欑宮。十月七日,祔神主太宗室。三年十月十五日,帝詣欑宮致奠。十六日,發引。二十九日,掩皇堂。
真宗章穆皇后郭氏,景德四年四月十五日崩。皇帝七日釋服,後改用十三日。群臣三日釋服。諸道、州、府官吏訃到日舉哀成服,三日而除。二十一日,司天監詳定園陵。帝令祔元德皇太后陵側,但可安厝,不必寬廣,其棺槨等事,無得鐫刻花樣,務令堅固。二十五日,殯于萬安宮之西階。詔兩制、三館、秘閣各撰挽詞。閏五月十三日,上諡曰莊穆。六月二十一日,葬永熙陵之西北。七月,有司奉神主謁太廟,祔享于昭憲皇后,享畢,祔別廟。大中祥符二年四月十五日,大祥。詔特廢朝,群臣奉慰。
真宗宸妃李氏,仁宗明道元年二月二十六日薨。初葬洪福禪院之西北,命晏殊撰墓銘。二年四月六日,追冊為莊懿皇太后。十月五日,改葬永定陵之西北隅。十七日,祔神主於奉慈廟。
真宗章獻明肅皇后劉氏,明道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崩於寶慈殿,遷坐於皇儀殿。三十日,宣遺誥,群臣哭臨,見帝於殿之東廂奉慰。宗室削杖不散發。中書、樞密、使相比宗室,去斜巾、垂帽、首絰及杖。翰林學士至龍圖閣直學士已上、並節度使、文武二品已上,又去中單及褲。兩省、禦史台中丞文武百官以下,四腳幅巾、連裳、腰絰。館閣讀書、翰林待詔、伎術官並給孝服。宰相、百官朝晡臨三日,內外命婦朝臨三日。
四月,遣使告哀遼、夏及賜遺留物。十日,司天監詳定山陵制度。皇堂深五十七尺。神牆高七尺五寸,四面各長六十五步。乳台高一丈九尺,至南神門四十五步。鵲台高二丈三尺,至乳台四十五步。詔下宮更不修蓋,餘依。二十七日,以宰臣張士遜為山園使。是日,翰林學士馮元請上尊諡;九月四日,讀於靈坐。十月五日,葬永定陵之西北隅。十七日,祔神主於奉慈廟。
真宗章惠皇后楊氏。景祐三年十一月五日,保慶皇太后崩。太常禮院言:「皇帝本服緦麻三月,皇帝、皇后服皆用細布,宗室皆素服、吉帶,大長公主以下亦素服,並常服入內,就次易服,三日而除。」詔以「保祐沖人,加服為小功,五日而除。」四年正月十六日,上諡。二月六日,葬永定陵之西北隅。十六日,升祔奉慈廟。
仁宗慈聖光獻皇后曹氏。神宗元豐二年十月二十日,太皇太后崩于慶壽宮。是日,文武百官入宮,宰臣王珪升西階,宣遺誥已,內外舉哭,盡哀而出。二十六日大斂,命韓縝為山陵按行使。二十九日,皇帝成服。十一月,韓縝言:「永昭陵北稍西地二百十步內,取方六十五步,可為山陵。」上以迫隘,縝言:「若增十步,合征火相主及中五之數。」詔增十步。
十二月,中書言:「先是,司天監選年月,遷祔濮安懿王三夫人。今大行太皇太后山陵,濮三夫人亦當舉葬。」於是詔宗室正任防禦使以上許從靈駕,已從濮安王夫人者,免從。
三年正月十四日,上諡。太常禮院言:「大行太皇太后雖已有諡,然山陵未畢,俟掩皇堂,去'大行',稱慈聖光獻太皇太后;祔廟題神主,仍去二'太'字。」
秘閣校理何洵直言:「按禮,既葬,日中還,虞於正寢。蓋古者之葬,近在國城之北,故可以平旦而往,至日中即虞於寢,所謂葬日虞,弗忍一日離也。後世之葬,其地既遠,則禮有不能盡如古者。今大行太皇太后葬日至第六虞,自當行之於外,如舊儀;其七虞及九虞、卒哭,謂宜行之于慶壽殿。又按《春秋公羊傳》曰: '虞主用桑。'《士虞禮》曰:'桑主不文。'伏請罷題虞主。」太常言:「洵直所引,乃士及諸侯之禮。況嘉祐、治平並虞于集英殿,宜如故事。又嘉祐、治平,虞主已不書諡,當依所請。」
太常禮院又言:「慈聖光獻皇后祔廟,前三日,告天地、社稷、太廟、皇后廟如故事。至日,奉神主先詣僖祖室,次翼祖、宣祖、太祖、太祖後。太宗皇帝、懿德皇后、明德皇后同一祝,次饗元德皇后。慈聖光獻皇后,異饌、異祝,行祔廟之禮。次真宗、仁宗、英宗室。禮畢,奉神主歸仁宗室。如此,則古者祔謁之禮及近代遍饗故事,並行不廢。」從之。三月十日,葬永昭陵。二十二日,祔於太廟。
英宗宣仁聖烈皇后高氏,哲宗元祐八年九月三日崩于崇慶宮。遺誥:「皇帝成服,三日內聽政,群臣十三日,諸州長吏以下三日而除。釋服之後,勿禁作樂。園陵制度,務遵儉省。余並如章獻明肅皇太后故事。」十四日,詔園陵依慈聖光獻太皇太后之制。紹聖元年正月二十八日,禮部言:「將題神主,謹按章獻明肅皇后神主書姓劉氏。」詔依故事。四月一日,葬永厚陵。
神宗欽聖憲肅皇后向氏,建中靖國元年正月十三日崩。二月,太常寺言:「大行皇太后山陵一行法物,宜依元豐二年慈聖光獻皇后故事。皇堂之制,下深六十九尺,面方二丈五尺,石地穴深一丈,明高二丈一尺。鵲台二,各高四丈一尺。乳台二,各高二丈七尺。神牆高一丈三尺。」五月六日,葬永裕陵。二十六日,祔於神宗廟室。
先是,元祐四年,美人陳氏薨,贈充儀,又贈貴儀。徽宗入繼大統,詔有司議追崇之典,上尊諡曰欽慈皇后,祔葬永裕陵,與欽聖同祔神宗室。崇甯元年二月,聖瑞皇太妃朱氏薨,制追尊為皇太后,遂上尊諡曰欽成皇后,五月祔葬永裕陵,祔神主於神宗室,皆備禮如故事。
哲宗皇后劉氏,政和三年二月九日崩。詔:「崇恩太后合行禮儀,可依欽成皇后及開寶皇后故事,參酌裁定。」閏四月,上諡曰昭懷皇后。五月,葬永泰陵,祔神主於哲宗廟室。
徽宗皇后王氏,大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崩。尚書省言:「章穆皇后故事,真宗服七日。」從之。十月,太史局言:「大行皇后園陵斬草用十月二十四日斥,土用十一月十三日,葬用十二月二十七日。諸宗室合祔葬者,並依大行皇后月日時刻。」十一月,宰臣蔡京等請上諡曰靖和皇后。十二月,奉安梓宮於永裕陵之下宮,神主祔別廟。四年十二月,改諡曰惠恭。其後,高宗複改曰顯恭。
哲宗昭慈聖獻皇后孟氏,紹興元年四月崩。詔以繼體之重,當承重服。以遺誥擇近地權殯,俟息兵歸葬園陵。梓取周身,勿拘舊制,以為他日遷奉之便。六月,殯於會稽上亭鄉。欑宮方百步,下宮深一丈五尺,明器止用鉛錫。置都監、巡檢各一員,衛卒百人。生日忌辰、旦望節序,排辦如天章閣儀。虞主還州,行祔廟禮。
徽宗顯仁皇后韋氏,紹興二十九年崩,祔於永祐陵欑宮。
高宗憲聖慈烈皇后吳氏,慶元三年崩。時光宗以太上皇承重,甯宗降服齊衰期。四年三月甲子,權欑於永思陵。
孝宗成肅皇后夏氏,開禧三年崩,殯於永阜陵正北。吏部尚書陸峻言:「伏睹列聖在禦,間有諸後上仙,緣無山陵可祔,是致別葬。若上仙在山陵已蔔之後,無有不從葬者。其他諸後,葬在山陵之前,神靈既安,並不遷祔。惟元德、章懿二後,方其葬時,名位未正,續行追冊。其成穆皇后,孝宗登極即行追冊,改殯所為欑宮,典禮已備,與元德、章懿事體不同,所以更不遷祔。竊稽前件典禮,祇緣喪有前後,勢所當然,其於禮意,卻無隆殺。今來從葬阜陵,為合典故。」從之。
甯宗恭聖仁烈皇后楊氏,紹定五年十二月崩,祔葬茂陵。
濮安懿王園廟。治平三年,詔置園令一人,以大使臣為之。募兵二百人,以奉園為額。置柏子戶五十人。廟三間二廈,神門屋二所,及齋院、神廚、靈星門。其告祭濮安懿王及諸神祝文,並本宮教授撰。河南府給香幣、酒脯、禮物。太祝、奉禮則命永安縣尉、主簿攝,如闕官,以本府曹官。凡祭告及四仲饗,並依此制。奉安神主三獻,命西京差判官一員亞獻,朝臣一員終獻,攝。知園令出納神主。廟制用一品,夫人任氏墳域亦稱為園。
元豐詔曰:「濮安懿王,先帝斟酌典禮,即園立廟,詔王子孫歲時奉祀,義協恩稱,後世無得議焉。今三夫人名位或未正,塋域或異處,有司置而不講,曷足以彰明先帝甚盛之德,仰承在天之志乎?三夫人可並稱曰'王夫人',命主司擇歲月遷祔濮園,俾其子孫以時奉主與王合食,而致孝思焉。」禮官奏請,王夫人遷葬給鹵簿全仗,用鼓吹,至國門外減半。喪行與四時告享,並令嗣濮王主之。
南渡後,主奉祠事,以嗣濮王為之;園令一員,以宗室為之;祠堂主管兼園廟香火官一員,以武臣為之。紹興二年九月,詔每歲給降福建度牒一十道,充祠堂仲饗、忌祭。五年二月,嗣濮王仲湜言:「被旨迎奉濮安懿王神主至行在,今已至紹興府,欲權就本處奉安。」從之。先是,神主、神貌在廬州,嗣濮王士從乞奉遷於穩便州郡安奉故也。
十三年五月,知大宗正事、權主奉濮安懿王祠堂土夽言:「濮安懿王神貌、神主權於紹興府光孝寺,仲享薦祭,其獻官、牲牢、禮料並多簡略。乞令有司討論舊制。」行下禮部、太常寺令參酌,欲令土夽攝初獻,仍差士夽子或從子二人攝亞、終獻。其合用牲牢,羊、豕各一;籩、豆各十,設禮料。初獻合服八旒冕,亞獻、終獻合服四旒冕,奉禮郎、太祝、太官令服無旒冕,並以舊制從事。從之。二十六年二月,嗣濮王士俴言:「濮安懿王祠堂,外無門牖,內闕龕帳,別無供具,望下紹興府置造修奉。」淳熙五年四月詔:「濮安懿王祠堂園廟,自今實及三年,令本堂牒紹興府檢計修葺。」從嗣濮王士輵請也。
秀安僖王園廟。紹熙元年三月,詔秀王襲封等典禮。禮部、太堂寺乞依濮安懿王典禮,避秀安僖王名一字。詔恭依,仍置園廟。四月,詔:「皇伯滎陽郡王伯圭除太保,依前安德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嗣秀王,以奉王祀。」
六月,禮部、太常寺言:「濮安懿王園廟制度,廟堂、神門宜並用獸。所安木主石塪,於室中西壁三分之一近南去地四尺開坎室,以石為之,其中可容神主趺匱。今來秀安僖王及夫人神主,欲乞並依上件典禮。四仲饗廟,三獻官並奉禮郎等,系嗣秀王充初獻,本位侄男攝亞、終獻,其奉禮郎等,乞湖州差官充攝。行禮合用牲羊、豕,湖州排辦;祭器、祭服,工部下文思院製造。每遇仲饗,本府前期牒報湖州排辦。所有行禮儀注,乞從太堂寺參照濮安懿王儀注修定。」並從之。其園廟差禦帶霍漢臣同湖州通判一員相度聞奏。八月,霍漢臣暨通判湖州朱僎言奉詔相度園廟,以圖來上。十月,詔委通判一員,提督修造祠堂,如法修蓋。
十一月,禮工部、太常寺言:「濮安懿王園廟三間二廈、神門屋二坐、齋院、神廚、靈星門,欲令湖州照應建造。」從之。三年正月一收,嗣秀王伯圭奏:「建造秀安僖王園廟,近已畢工,所有修制神主儀式,令所司檢照典故修制,委官題寫。」詔差權禮部尚書李巘題寫。二月,伯圭又奏:「秀安僖王祠堂園廟,乞從濮安懿王例,每三年一次,從本所移牒所屬州府檢計修造。」從之。
莊文太子喪禮。乾道三年七月九日,皇太子薨。設素幄於太子宮正廳之東。皇帝自內常服至幄,俟時至,易服皂襆頭、白羅衫、黑銀帶、絲鞋,就幄發哀。是日,皇后服素詣宮,隨時發哀,如宮中之禮。合赴陪位官並常服、吉帶入麗正門,詣宮幕次,俟時至,常服、黑帶立班。俟發哀畢,易吉服,退。
自發哀至釋服日,皇帝不視事,權禁行在音樂,仍命諸寺院聲鐘。其小斂、大斂合祭告,以本宮主管春坊官一員行禮;其餘祭告,以諸司官行禮。差護喪葬事一員,左藏庫出錢二萬貫、銀五千兩、絹五千匹。
成服日,皇帝服期,次粗布襆頭、衤蘭衫、腰絰、絹襯衫、白羅鞋。六宮人不從服。皇太子妃及本宮人並斬衰三年。文武百官成服一日而除。其文武合赴官及禦史台、閣門、太常寺引班祗應人並服布襆頭、衤蘭衫,腰系布帶。本宮官僚並服齊衰三日服,臨七日而除,釋衰服後藏其服,至葬日服,葬畢而除。
十二日,詔故皇太子欑所,就安穆皇后欑宮側近擇地。繼而都大主管所言:「太史局官等選到寶林院法堂堪充皇太子欑所。」從之。十三日,以皇太子薨告天地、宗廟、社稷、宮觀。十八日,賜諡莊文。閏七月一日,遣攝中書令、尚書右僕射魏杞奉諡冊、寶于皇太子靈柩前,百官常服入次,易黑帶,行禮畢,常服赴後殿門襪,進名奉慰。是夕,皇帝詣東宮行燒香之禮,如宮中之儀。
二日,出葬,宰臣葉顒等詣靈柩前行燒香之禮。興靈訖,行事官陪位,親王、南班宗室、東宮官僚入班廳下,再拜,宰臣升詣香案前,上香、酹茶、奠酒訖,舉冊官舉哀冊,讀冊官跪讀,讀訖,宰臣再拜,各降階立。在位官皆再拜。靈柩進行,文武百僚奉辭於城外,親王、宗室並騎從至葬所。掩壙畢,辭訖,退。是日,百僚進名奉慰。
四年五月,禮部、太常寺言:「國朝典故,即無皇太子小祥典禮。今參酌討論,將來莊文太子小祥日,乞皇帝前後殿特不視事。其日,先命侍從官一員常服詣太子神坐前行奠酹禮,令本宮官僚常服陪位,奠酹畢,退。次慶王、恭王常服赴神坐前奠酹畢,退。次太子妃並榮國公以下行家人禮。至大祥日,太子妃、榮國公以下及本宮人行禮畢,焚燒神帛,衰服,間月,妃及榮國公行禫祭家人禮。」從之。明年七月九日大祥,是日,皇帝不視事,差簽書樞密院事梁克家詣太子宮行奠酹禮,如前儀。
景獻太子,嘉定十三年八月六日薨。其發哀制服,並如莊文太子之禮。九日,詔護喪視殯所于莊文太子欑宮之東,並依其制建造。九月十日,賜諡景獻,遣攝中書令、知樞密院事鄭昭先奉諡冊、寶于皇太子靈柩前,讀冊、讀寶如儀,訖,班退。至興靈日,宰臣詣皇太子柩前行禮畢,柩行。其宗室使相、南班官常服、黑帶,並赴陪位,騎從至葬所,俟掩欑畢,奉辭訖,退。其日,皇帝不視事,百司赴後殿門外立班,進名奉慰。十四年七月二日小祥,差知樞密院事鄭昭先充奠酹官。十五年八月六日大祥。九月十五日,詔景獻太子幾筵已徹,高平郡夫人傅氏可特封信國夫人,仍令主奉祭祀。
上陵之禮。古者無墓祭,秦、漢以降,始有其儀。至唐,複有清明設祭,朔望、時節之祀,進食、薦衣之式。五代,諸陵遠者,令本州長吏朝拜,近者遣太常、宗正卿,或因行過親謁。宋初,春秋命宗正卿朝拜安陵,乙太牢奉祠。乾德三年,始令宮人詣陵上冬服,歲以為常。開寶九年,太祖幸西京,過鞏縣,謁安陵奠獻。
雍熙二年,宗正少卿趙安易言:「昨朝拜安陵、永昌陵,有司止設酒、脯、香,以未明行事,不設燭燎。又先赴永昌陵,後赴安陵,及帝后二位不遍拜,頗愆於禮。」事下有司,議曰:「按《開元禮》,春秋二仲月,司徒、司空巡陵,不設牲牢之祀。今請如宗廟薦享,少加裁減,除不設登鉶、牙盤食及太常登歌外,餘悉如大祠。朝拜日,有司豫于陵南百步道東設次,具翦除器以備酒掃。設宗正卿位於兆外之左,西向;陵官位於卿之東南,執事官又于其南,俱西向北上。設祭器、禮料、酒饌於兆門內。宗正卿以下各就位,再拜,盥手,奠酒,讀祝冊,再拜。先赴安陵,次永昌陵,次孝明、孝惠、懿德、淑德皇后陵。」從之。
景德三年,真宗將朝諸陵,以宰臣王旦為朝拜諸陵大禮使。太常禮院言:「朝陵故事,合排小駕鹵簿。唐太宗朝獻陵,宿設黃麾仗,周衛陵寢。今請周設黃麾仗。又唐制:前一日,陵令以玉冊進禦親書,近臣奉出,陵令受之。今請造竹冊四副,祝畢焚之。其百官位舊設陵所,從祝官及皇親、客使分於神道左右,貞觀中並陪列司馬門內。今望准舊儀施行。又舊儀,詣寢宮至大次之時,設百官位,奏請行禮。望令先入赴寢殿立班。貞觀中,皇帝至小次,素服乘馬。檢會今年正月,車駕朝拜明德欑宮,止服素白衣。當時皇帝在大祥之內,今既服除,望止服淡黃袍。又按貞觀、永徽故事,朝陵皆先親後尊,拜辭訖,出還大次,便進發,今望先朝永熙陵;行事及辭,皇帝皆兩次再拜,陪位官每陵亦各兩次再拜,今請皇帝詣安陵參辭,四度再拜,永昌、永熙陵各兩度設拜。舊儀,逐寢殿上食,備太牢之饌,珍羞庶品。近以羊豕代太牢。今請備少牢之祭,設奠、讀冊畢,複詣寢宮上珍羞庶品,別行致奠之禮。又舊儀,前發二日,太尉告太廟。今請依禮遍告六室。」詔特服素白衣,行事次序如告太廟,餘依所請。
四年正月,車駕次鞏縣,罷鳴鞭及太常奏嚴、金吾傳呼。既至,齋于永安鎮行宮,太官進蔬膳。是夜,漏未盡三鼓,帝乘馬,卻輿輦傘扇,至安陵,素服步入司馬門行奠獻禮,諸陵亦然。又詣下宮。凡上宮用牲牢、祝冊,有司奉事;下宮備膳羞,內臣執事,百官陪位,又詣元德太后陵奠獻,別於陵西南設幄殿,祭如下宮。禮畢,遍詣孝明、孝章、懿德、淑德、明德、莊懷七後陵,遂單騎從內臣巡視陵闕,而親奠夔、魏、岐、鄆、安、週六王及恭孝太子諸墳。其三陵陪葬皇子、皇孫、公主之未出閣者,及諸王夫人之蚤亡者,各設位次諸陵下宮之東序。安陵百二十一墳,量設三十位,男子、女子共祝版二;昌陵十五墳,量設十位,熙陵八墳,量設五位,並祝版一以致祭焉。辰後,暫詣幄次更衣,複詣諸陵奉辭。有司以朝拜無辭禮,帝不忍,故複往。仍遣官祭一品皇親諸親墓。
大中祥符四年正月,祀汾陰,經鞏縣,有司請于訾村王台設幄殿,置三陵神坐,皇帝靴袍就幄,設香酒、時果、牙盤食奠獻,而命大臣以香幣、酒脯詣諸陵致告。駕還,複行親謁之禮,帝素服乘馬至永安縣,齋於行宮,夜漏未盡二鼓,詣三陵及元德太后、明德皇后陵奠獻,哀慟。未明,禮畢,複詣四陵奉辭,省視幾筵,奠獻如初禮。又遍詣諸後陵、諸王墳致奠。命中使遍祭皇親諸親墳及汝州秦王墳。
是歲,命禮官定春秋二仲遣官朝陵儀注,以祭服行事,專差宗正卿一員朝拜三陵,別遣官二員分拜諸陵。又制長竿簷床二副,置陵表祝版,遣寬衣軍士三十二人輿送陵下。其後添差陵廟行禮官四員,選朝官、京官宗姓者充。
翰林學士錢惟演言:「春秋朝陵,載於舊式,公卿親往,蓋表至恭。唐顯慶中,始詔三公行事,天寶以後,亦遣公卿巡謁,蓋取朝廷大臣,不必須同國姓。後參用太常、宗正卿。晉開運中,亦命吏部侍郎。近年以來,止遣宗正寺官,人輕位卑,實虧舊制,望自今于丞、郎、諸司三品內遣官,闕則差兩省諫、舍以上。所冀仰副追孝之心,以成稽古之美。」景祐初,滄州觀察使守節言:「寒食節例遣宗室拜陵,而十月令內司賓往,非所以致恭。」乃詔宗室正刺史以上一員朝拜。四年,減柏子戶,安陵、永昌、永熙各留四十戶,永定五十戶,會聖宮十戶。慶曆二年寒食、十月朔,宗室刺史以上,聽更往朝陵。
皇祐三年,太常博士李壽朋奏:「帝后諸陵,薦饗皆有時,獨昭憲皇后以合葬安陵,不及時祭。」禮院言:「朝拜儀注,牲牢並如太廟常饗例,諸陵止奠一爵,而安陵奠兩爵,兩贊再拜,惟祭饌不兼設,蓋有司相承失之。」於是詔安陵昭憲皇后祝版、牲幣、禦封香依太廟同室禮。更造諸陵祭器貯別庫。三陵皆置卒五百人,唯定陵以章獻太后故,別置一指揮。昭陵使甘昭吉引定陵例,請置守陵奉先兩指揮,京西轉運司請減定陵卒半以奉昭陵,詔選募一指揮,額五百人。
初,永安縣官月朔朝定陵,望朝三陵。韓琦言:「昭陵未有朝日。」乃令縣官朔望分朝諸陵。熙甯中,詔文臣大兩省、武臣閣門使以上,經過陵下,並許朝拜。又詔:「自今臣僚朝拜諸陵,除見任、嘗任執政官許進湯,餘止奠獻、薦新,不特拜。」
初,故事,車駕詣陵,謂之親謁。南渡之後,此禮不舉,故上陵或曰省視,或曰保護,或曰薦獻,或曰祭告,或曰致祭,或曰望祭,或曰修奉,悉遣官,不專於行禮也。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詔:「應永安軍祖宗陵寢,可差西京留守及台臣一員躬親省視,如有合修奉去處,措置奏聞。」仍詔鄜延路副總管劉光世充省視陵寢使。又詔河南府鎮撫使翟興團結本處義兵,保護祖宗陵寢。四年六月,詔令禮部給降度牒一百道充祭告諸陵禮料,仍令翟興所差來人賚祭告表以行。
紹興元年九月,起居郎陳與義言:「陛下躬履艱難之運,駐蹕東南,列聖陵邑,遠在洛師,顧瞻山川,未得時省。雖欲遣使,道路不通,聖懷日憤。近聞道路少通,差易前日,願詔執事每半年擇遣使臣兩員,往省諸陵。」詔令樞密院每半年差使臣兩員前去。三年正月,禮部、太常寺言:「春秋二仲,薦獻諸陵,乞於行在法惠寺設位,望祭行禮。」從之。自是每歲薦獻,率循此制。五月,詔令戶部支金一百兩付河南府鎮撫使司幹辦公事任直清,充祭告永安軍諸陵。
九年正月,上謂輔臣曰:「祖宗陵寢,久淪異域,今金國既割還故地,便當遣宗室使相與臣僚前去修奉灑掃。」尋命同判大宗正事士亻褭、兵部侍郎張燾前雲河南府祗謁修奉。六月,太常丞梁仲敏等言:「春秋二仲,遣宗室遙郡防禦使薦獻諸陵,太常少卿薦獻永祐陵,權宜於行在設位行禮。今道路既通,望依舊遣官前詣。」詔令西京留守司候仲秋就便選官前詣諸陵薦獻。士亻褭、張燾回,言:「諸陵下石澗水,自兵興以來,涸竭幾十五年。二使到日,水即大至,父老驚歎,以為中興之祥。」
十年三月,禮部言:「池州銅陵縣丞呂和問進宮陵儀制,望付太常寺以備檢照。永安軍等處今已收復,遂委知軍詣諸陵逐位檢視,除永定、永昭、永厚、永裕、永泰陵園廟並無損動,內永安、永昌、永熙陵神台璺裂,未敢一面擅行補飾。太常寺看詳若行補修,合就差所委修飾官奏告行禮。」詔令河南府委官,如法補飾,不得滅裂。其後兵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張燾言:「伏見宣諭官方庭實有請,乞將來先帝山陵,一依永安陵等制度。臣區區愚忠,願明詔有司,異時永固陵凡金玉珍寶盡斥不用,播告天下,咸使聞知。如是,自然可保無虞。」上嘉納之。三十二年六月,詔祖宗陵寢,令本處招討使同本處官吏躬親朝謁,如法修奉,務在嚴潔,以稱孝思之意。
乾道六年八月,詔承信郎劉湛特轉兩官,右迪功郎劉師顏特與右承務郎升擢差遣,秦世輔特轉一官,升充正將,以湛等歸正結義保護陵寢故也。
端平元年正月,京西湖北安撫制置使史嵩之露布以滅金聞。二月,御筆:「國家南渡以後,八陵迥隔,常切痛心。今京湖帥臣以圖來上,恭覽再三,悲喜交集,凡在臣子,諒同此情。可令卿、監、郎官以上,詣尚書省恭眡集議。」遂遣太常寺主簿朱揚祖、閣門祗候林拓朝謁八陵。
紹興元年六月,太常寺言:「昭慈獻烈皇太后欑宮在越州會稽縣,合依四孟朝獻禮例,差宰執一員,前一日赴欑宮泰寧寺宿齋,至日,行朝拜之禮。」詔同知樞密院事李回行禮。二年三月,知紹興府張守言:「昭慈獻烈皇后欑宮近在府界,望許臣以時朝謁。」從之。自是守臣皆許朝謁。
十七年十一月,殿中侍御史余堯弼言:「望舉行舊制,于春秋二仲遣官詣永祐陵欑宮薦獻。」臣僚又言:「陵廟之祭,月有薦新,著在令典。方今宗廟久已遵奉,惟是永祐陵闕而未講,望令有司討論,舉而行之。」太常寺討論:「欲依《政和五禮》依典故,令兩欑宮遵依每月檢舉,差官行禮,其新物令逐宮預行關報紹興府排辦。」從之。
二十七年六月,詔:「永祐陵及昭慈聖獻皇后欑宮檢察承受,以檢察宮陵所為名。」
三十年九月,吏部言:「紹興府會稽知縣依仿陵台令典故,於階銜內帶兼主管欑宮事務,量加優異。」
淳熙元年正月,禮部、太常寺言:「春秋二仲,差太常少卿薦獻永祐陵欑宮,並周視陵域。如遇少卿有缺,乞從本寺前期取指揮。差本寺以次官充攝。所有今年仲春薦獻,即日見闕少卿。」詔差太常丞錢良臣。自後春秋遇少卿闕,率以為例。
慶元元年六月,詔:「永阜陵孝宗皇帝欑宮,每歲秋季一就,令所差監察禦史恭詣朝拜檢察。」從禦史台申請。諸陵亦如之。
忌日,唐初始著罷樂、廢務及行香、修齋之文。基後,又朔望停朝,令天下上州皆准式行香。天祐初,始令百官詣閣奉慰。宋循其制,惟宣祖、昭憲皇后為大忌。前一日不坐,群臣詣西上閣門奉慰,移班奉慰皇太后,退,赴佛寺行香。凡大忌,中書悉集;小忌,差官一員赴寺。如車駕巡幸道遇忌日,皆不進名奉慰。留守自於寺院行香,仍不得在拜表之所。天下州府軍監亦如之。
建隆二年,宣祖忌日,時明憲太后在殯,群臣止詣閣奉慰而罷行香。乾德二年,禘於太廟,其日,惠明皇后忌,有司言:「唐開成四年正月二十二日祀先農,與穆宗忌同日;太和七年十二月八日蠟百神,與敬宗忌同日。詔以近廟忌辰,作樂非便,宜令縣而不作。竊以農、蠟之祭,猶避廟忌而不作樂,況僖祖同廟連室而在諱辰,詎可輒陳金石之奏?伏望依禮縣而不作。」其後,宣祖、昭憲忌日,詔准太祖、太宗奉翼祖禮,前一日更不廢務。
咸平中,有司將設春宴,金明池習水戲,開瓊林苑,縱都人遊賞。帝以是月太宗忌月,命詳定故事以聞。史館檢討杜鎬等言:「按晉穆帝納後月,是康帝忌月,禮官荀訥議:'有忌日,無忌月;若有忌月,即有忌時、忌歲,益無所據。'當時從訥所議。唐武后神功元年,建安王攸宜破契丹,詣闕獻捷,軍人入城,例有軍樂,內史王及善以國家忌月,請備而不奏。鳳閣侍郎王方慶奏:'按《禮經》,有忌日而無忌月。'遂舉樂。憲宗時,太常博士韋公肅言:「《禮》無忌月禁樂,今太常教坊以正月為忌月,停郊廟饗宴之禮,中外士庶咸罷宴樂,竊恐乖宜。'時依公肅所奏。伏以忌日不樂,嘗載《禮經》;忌月徹縣,實無典故。況前代鴻儒,議論足據。其春宴及池苑,併合舉樂。」
景德元年,北征凱旋京師,是日,以懿德皇后忌,詔徹鹵簿、鼓吹。禮官議曰:「班師振旅,國之大事,後之忌日,家之私事。今大賀凱旋,軍容宜肅。昔武王伐紂在諒沍中,猶前歌後舞。夫諒沍是重,遠忌是輕,以此而論,舉樂無爽。況《春秋》之義,不以家事辭王事,其還京日,法駕、鼓吹、音樂,並請振作。」
尋詔:「自今宗廟忌日,西京及諸節鎮給錢十千,防禦、團練州七千,軍事州五千,以備齋設。」元德皇后忌日,舊制,樞密使依內諸司例,惟進名,不赴行香,知樞密院王欽若以為言。自是,三司使副、翰林樞密龍圖直學士並赴焉。真宗崩,元德、明德皇后忌日在禫制內,乃停進名行香。凡奉慰,宰相、樞密使各帥百官、內職共進名,節度使、留後、觀察使各進名。
忌日前後,各禁刑三日如天慶節,釋杖以下情輕者,複斷屠宰,不視事前後各三日,禁樂各五日。其後,以歲月漸遠,禁刑、不視事各二日,禁樂各三日。章憲明肅太后忌辰,禮官請依章懿太后禮例,前後各二日不視事,一日禁屠宰,各三日禁樂。詔:應大忌日,行香,臣僚並素食。複立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章惠、溫成諸後為小忌,未幾,罷。神宗即位,太常禮院言:「僖祖及文懿皇后神主既祧,准禮不諱,忌日亦請依唐睿宗祧遷故事廢之。」
初,神禦殿酌獻,設皇帝位於庭下,而忌日兩府列於殿上;寺院行香,左右巡使、兩赤縣令于中門相向分立,俟宰臣至,立位前,直省官贊通揖,於禮無據。乃命行香群臣班殿下,宰相一員升殿跪爐,而罷通揖。又詔:大忌日不為假,執政官蚤出。禮部言:「順祖及惠明皇后既葬遷主,罷行香。忌日,請於永昌院佛殿之東張幄齋薦。」乃詔:「僖祖、翼祖並後六位忌日鹹如之。」先是,翼祖、簡穆皇后神主奉藏夾室,依禮不忌。後複詔還本室,而忌日亦如舊焉。
《政和新儀》:群臣進名奉慰,其日質明,文武朝參官入詣朝堂就次。禦史台先引殿中侍御史一員入就位,次西上閣門、禦史台分引朝參官及諸軍將校,次禮直官引三公以下在西上閣門南階下,每等重行異位,並北向東上。知西上閣門官于班前西向立,搢笏,執名紙,躬。三公以下文武百僚俱再拜,俊閣門官執笏、置名紙笏上、入西上閣門訖,退。群臣奉慰詣景靈宮,每等重行異位,並北向東上。禮直官揖班首以下再拜訖,引班首自東階升殿,舍人接引同升,詣香案前,搢笏,上香,跪奠茶訖,執笏興,降階復位,又再拜;次引班首以下分左右搢笏,行香,宰相、執政官分左右行香訖,執笏俱復位;次引班首升殿,詣香案前俯伏,跪,搢笏,執爐,俟讀疏畢,執笏俯伏,興,降階復位,又再拜,退。
中興之制:忌日,百僚行香,在外州軍亦詣寺院行香,如在以日易月服制之內,並依禮例權停。大祥後次年,於曆日內箋注立忌辰,禁音樂一日。紹興元年二月,太常少卿蘇遲等以徽宗、欽宗留北,有朔望遙拜之禮,乃言:「凡遇祖宗帝后忌,前一日並忌日,皇帝自內先服紅袍遙拜訖,易服行禮。」從之。二年八月,詔:「應諸路州、軍見屯軍馬統兵官,每遇國忌,免行香。」
十三年正月,禦史台言:「正月十三日,欽聖憲肅皇后忌,其日立春。准令,諸臣僚及將校立春日賜幡勝,遇稱賀等拜表、忌辰奉慰退即戴。欲乞候十三日忌辰行香退,即行戴插。」從之。三十一年六月,禮部侍郎金安節等言:「六月二十八日,欽慈皇后忌辰,系在淵聖皇帝以日易月釋服之外,百官行香,宜如常制。」詔依。三十二年正月,禮部、太常寺言:「已降旨:欽宗祔廟,翼祖當遷。於正月九日告遷翼祖皇帝、簡穆皇后神主奉藏於夾室,所有以後翼祖皇帝忌及諱、簡穆皇后忌,欲乞依禮不諱、不忌。」詔恭依。
淳熙元年十一月詔:「文武百僚詣景靈宮國忌立班行香,自今如遇宰執俱致齋不及趁赴,于東班從上引官一員升殿跪爐行香,以次官一員詣西班行香。」先是,閣門得旨:國忌行香,宰執致齋不赴,其西壁武臣闕官押班,已降指揮,差使相或太尉、節度使等押班,可令文武班內班上一員東壁押班,止令西壁散香,今後准此。至是,禮部、太常寺重別指定來上,故有是命。
四年十月,太常少卿齊慶胄言:「每遇國忌,文臣班列莫敢不肅,唯是武臣一班員數絕少,或以疾病在告,多不趁赴。」詔閣門、禦史台申嚴行下,如有違戾,彈劾聞奏。九年十月,侍御史張大經奏:「比來國忌行香日分,合赴官類多托疾在告,以免夙興拜跪之勞。乞自今如遇行香日,有稱疾托故不赴者,從本台彈奏,乞置典憲。」從之。
群臣私忌。開寶敕文:「應常參官及內殿起居職官等,自今刺史、郎中、將軍以下遇私忌,請准式假一日。忌前之夕,聽還私第。」其後有司言:「臣僚忌日恩賜,其間甚有無名者:如劉繼元、李煜、劉鋹之類,皆身為降俘,亡沒已久,而尚沾恩賜;及周朝忌日,尚有追薦;本朝亦有追尊皇后生日道場,並諸神祠亦有為生日者。請付禮官詳議,不經之物,一切省去。」詔周朝忌日仍舊,餘罷之。
志第七十七禮二十七(凶禮三)
○外國喪禮及入吊儀諸臣喪葬等儀
凡外國喪,告哀使至,有司擇日設次於內東門之北隅,命官攝太常卿及博士贊禮。俟太常卿奏請,即向其國而哭之,五舉音而止。皇帝未釋素服,人使朝見,不宣班,不舞蹈,不謝面天顏,引當殿,喝「拜」,兩拜,奏聖躬萬福。又喝「拜」,兩拜,隨拜萬歲。或增賜茶藥及傳宣撫問,即出班致詞,訖,歸位。又喝「拜」,兩拜,隨拜萬歲。喝「祗候」,退。
大中祥符二年十二月,北朝皇太后凶訃,遣使來告哀。詔遣官迓之,廢朝七日,擇日備禮舉哀成服,禮官詳定儀注以聞。其日,皇帝常服乘輿詣幕殿,俟時釋常服,服素服,白羅衫、黑銀帶、素紗軟腳襆頭。太常卿跪,奏請皇帝為北朝皇太后凶訃至掛服,又奏請五舉音。文武百僚進名奉慰,退幕殿。仍遣使祭奠吊慰。
三年正月,契丹賀正使為本國皇太后成服,所司設幕次、香、酒及衰服、絰、杖等,禮直官引使、副已下詣位,北向再拜。班首詣前,執盞跪奠,俯伏,興,歸位,皆再拜。俟使已下俱衰服、絰、杖,成服訖,禮直官再引各依位北向,舉哭盡哀。班首少前,去杖,跪,奠酒訖,執杖,俯伏,興,歸位。焚紙馬,皆舉哭,再拜畢,各還次,服吉服,歸驛。
天聖九年六月,契丹使來告哀。禮官詳定:北朝凶訃,宜於西上閣門引來使奉書,令閣門使一員跪受承進,宰臣、樞密使已下待制已上,並就都亭驛吊慰。七月一日,使者耶律乞石至,帝與皇太后發哀苑中,使者自驛赴左掖門入,至左升龍門下馬,入北偏門階下,行至右升龍北偏門,入朝堂西偏門,至文德殿門上奉書。太常博士二員與禮直官贊引入文德殿西偏門階下,行至西上閣門外階下,面北跪,進書。閣門使跪受承進。太常博士、禮直官退。使者入西上閣門殿后偏門,入宣祐西偏門,行赴內東門柱廊中間,過幕次祗候,朝見訖,赴崇政殿門幕次祗候,朝見皇太后訖,出。三日,近臣慰乞石於驛。
嘉祐三年正月,契丹告國母哀。使人到闕入見,皇帝問雲:「卿離北朝日,侄皇帝悲苦之中,聖躬萬福。」朝辭日,即雲:「皇帝傳語北朝侄皇帝,嬸太皇太后上仙,遠勞人使訃告。春寒,善保聖躬。」中書、樞密以下、待制已上赴驛吊慰,雲:「竊審北朝太皇太后上仙,伏惟悲苦。」五月,獻遺留物。
明道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敕:夏王趙德明薨,特輟朝三日,令司天監定舉哀掛服日辰。其日,乘輿至幕殿,服素服。太常博士引太常卿當禦坐前跪,奏請皇帝為夏王趙德明薨舉哀,又奏請十五舉音,又奏請可止。文武百僚進名奉慰。告哀使、副已下朝見,首領並從人作兩班見。先首領見,兩拜後,班首奏聖躬萬福。又兩拜,隨拜萬歲。喝賜例物酒食,跪受。起,又兩拜,隨拜萬歲。喝「各祗候」,退。從人儀同。是日,皇太后至幕殿,釋常服,白羅大袖、白羅大帶,舉哀如皇帝儀。其遣使致祭吊慰,如契丹。
其入吊奠之儀。乾興元年,真宗之喪,契丹遣殿前都點檢崇義軍節度使耶律三隱、翰林學士工部侍郎知制誥馬貽謀充大行皇帝祭奠使、副,左林牙左金吾衛上將軍蕭日新、利州觀察使馮延休充皇太后吊慰使、副,右金吾衛上將軍耶律甯、引進使姚居信充皇帝吊慰使、副。
所司預於滋福殿設大行皇帝神禦坐,又於稍東設禦坐。祭奠吊慰使、副並素服,由西上閣門入,陳禮物於庭。中書、門下、樞密院並立于殿下,再拜訖,升殿,分東西立。禮直官、閣門舍人贊引耶律三隱等詣神禦坐前階下,俟殿上簾卷,使、副等並舉哭,殿上皆哭。再拜訖,引升殿西階,詣神禦坐前上香、奠茶酒。貽謀跪讀祭文畢,降階,復位,又舉哭,再拜訖,稍東立。俟皇太后升坐,中書、樞密院起居畢,簾外侍立。舍人引吊慰祭奠使、副朝見。殿上舉哭,左右皆哭。吊慰使、副蕭日新等升殿進書訖,降坐。俟皇帝升坐,中書、樞密院起居畢,升殿侍立。舍人引吊慰祭奠使、副朝見。皇帝舉哭,左右皆哭。吊慰使、副耶律寧等升殿進書訖,賜三隱等襲衣、冠帶、器幣、鞍馬,隨行舍利、牙校等衣服、銀帶、器幣有差。吊慰使、副蕭日新等複詣承明殿,俟皇太后升坐,中書、樞密院侍立如儀。舍人引蕭日新等升殿進問聖候書畢,賜銀器、衣著有差。仍就客省賜三隱等茶酒,又令樞密副使張士遜別會三隱等伴宴於都亭驛。
英宗即位,契丹使來賀乾元節,命先進書奠梓宮,見於東階。放夏國使人見,客省以書幣入,後吊慰使見殿門外。契丹祭奠使見於皇儀殿東廂,群臣慰於門外。使人辭於紫宸殿,命坐賜茶。故事賜酒五行,自是,終諒沍,皆賜茶。
神宗之喪,夏國陳慰使丁努嵬名謨鐸、副使呂則、陳聿精等進慰表於皇儀門外,退赴紫宸殿門,賜帛有差。
元祐初,高麗入貢,有太皇太后表及進奉物。樞密院請遵故事,惟答以皇帝回諭敕書。已而宣仁聖烈太后崩,禮部、太常、閣門同詳定:高麗奉慰使人於小祥前後到闕,令於紫宸殿門見,客省受表以進,賜器物、酒饌,退,並常服、黑帶、不佩魚。候見罷,純吉服。
淳熙十四年,金國弔祭使到闕,惟皇帝先詣梓宮行燒香禮,及使入門祭訖,皆就幄舉哭外,陳設行事並如先朝舊儀。其奉辭日,有司亦先設神禦坐及設香案、茶酒、果食盤台於幾筵殿上。宰執升殿分東西立,侍從官于殿下西面立。使、副入門,殿上下皆哭,使、副升殿,哭止。使、副詣神坐前一拜,上香、奠茶、三奠酒畢,拜,興,讀祭文官跪讀祭文,一拜,興,殿上下皆哭。使、副俱降,歸位立,又再拜訖,退。
諸臣之喪,國制:諸王、公主、宗室將軍以上有疾,皆乘輿臨問。如小疾在家,或幸其第,有至三四者。其宮邸在禁中,多不時而往。惟宰相、使相、駙馬都尉疾亟,幸其第,或賜勞加禮焉。
建隆元年七月,宰相范質有疾,太祖親幸其第,賜黃金、銀、絹有差。開寶二年,趙普有疾,帝再往視,賜銀器、絹甚厚。太平興國中,鎮寧軍節度楊信久病喑,忽能言,帝異之,遽幸其第,加賜賚。大中祥符三年三月,鎮安軍節度使、駙馬都尉石保吉疾亟,帝將臨視之,其日大忌,宰相言于禮非便,遂遣內侍以諭保吉,明日始臨省焉。六月,幸翰林侍講學士邢昺第視疾,賜白金千兩、衣著千匹、名藥一奩。
熙寧七年十二月,詔頒新式,凡臨幸問疾者賜銀、絹,宰臣及樞密使帶使相者二千五百兩匹,樞密使、使相二千兩匹,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一千五百兩匹,簽書樞密院事、同簽書樞密院事、宣徽使七百五十兩匹,殿前都指揮使一千五百兩匹,駙馬都尉任使相以下者二千五百兩匹,任節度觀察留後以下者一千五百兩匹,併入內內侍省取賜。
車駕臨奠。《太常新禮》:宰相、樞密、宣徽使、參知政事、樞密副使、駙馬都尉薨,皆臨幸奠酹,及發引,乘輿或再往。咸平二年,工部侍郎、樞密副使楊礪卒,即日冒雨臨其喪。大中祥符元年,殿前都虞候、端州防禦使李繼和卒,真宗將臨其喪,以問宰臣,對曰:「繼和以品秩實無此禮。陛下敦序外族,先朝亦嘗臨杜審瓊之喪,於禮無嫌。」帝然之,即日幸其第。
康定二年,右正言、知制誥吳育奏:「臣竊見車駕每有臨奠臣僚、宗戚之家,皆即時出幸,道路不戒,羽衛不全,從官賓士,眾目驚異。萬乘法駕,豈慎重之意乎?雖震悼方切於皇慈;而舉動貴合乎經禮。臣竊詳《通禮》舊儀,蓋俟喪家成服,然後臨奠,於事不迫,在禮亦宜。臣愚欲乞今後車駕如有臨奠去處,乞俟本家既斂成服,然後出幸,則恩意容典,詳而得中,警蹕羽儀,備之有素。」事下禮官議:「遭喪之家,有出殯日乃成服者,恐至時難行臨奠。請自今聖駕臨奠臣僚、宗戚之家,若奏訃在交未前,即傳宣閣門,只於當日令所屬候儀衛備,奏請車駕出幸;若奏訃在交未後,即次日臨奠。庶使羽衛整肅,於事為宜。」詔可。
其儀:乘輿自內出,千牛將軍四人執戈,一人執桃,一人執茢,前導。車駕將至所幸之第,贊禮者引喪主哭於大門內,望見乘輿,止哭,再拜,立於庭。皇帝至幕殿,改素服就臨,喪主內外再拜。皇帝哭,十五舉音,喪主內外皆哭。皇帝詣祭所三奠酒,喪主已下再拜。皇帝退,止哭。從官進名奉慰。皇帝改常服還內。
《通禮》著:皇帝臨諸王、妃、主、外祖父母、皇后父母、宗戚、貴臣等喪,出宮服常服,至所臨處變服素服。《天聖喪葬令》:皇帝臨臣之喪,一品服錫衰,三品已上緦衰,四品已下疑衰。皇太子臨吊三師、三少則錫衰,宮臣四品已上緦衰,五品已下疑衰。
輟朝之制。《禮院例冊》:文武官一品、二品喪,輟視朝二日,於便殿舉哀掛服。文武官三品喪,輟視朝一日,不舉哀掛服。然其車駕臨問並特輟朝日數,各系聖恩。一品、二品喪皆以翰林學士已下為監護葬事,以內侍都知已下為同監護葬事。葬日,輟視朝一日,皆取旨後行。慶曆五年四月,禮院奏:「准度支員外郎、集賢校理知院曾公亮奏:'朝廷行輟朝禮,並乞以聞哀之明日輟朝,其假日便以充數,仍為永例。如值其日前殿須坐,則禮有重輕,自可略輕而為重,更不行輟朝之禮。'臣今看詳公亮所奏,誠於輟朝之間適宜順變。然慮君臣恩禮之情有所未盡,欲乞除人使見辭、春秋二宴合當舉樂,即於次日輟朝,餘乞依公亮所奏。」詔可。
太平興國六年,守司空兼門下侍郎平章事薛居正薨,准禮,一品喪合輟二日,詔特輟三日。其後鄧王錢俶、太師趙普、右僕射李沆薨,皆一品,合輟二日,詔並特輟五日。二品、三品者,亦有特輟焉。太平興國九年,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李穆卒,准禮,諫議大夫不合輟朝,特輟一日。
開寶二年,羅彥環、魏仁浦薨,以郊祀及軍事不輟朝。景德四年,同平章事王顯薨,以皇帝朝拜諸陵,吉凶難於相干,更不輟朝。康定元年,光祿卿鄭立卒,禮官舉故事輟朝,台官言:「卿、監職任疏遠,恩禮不稱。」自後遂不輟朝。
孝宗乾道三年四月一日,太常寺言:「皇伯母秀王夫人薨,輟朝五日,內二日不視事。乞自今月二日為始,輟朝至六日止,其二日、三日並不視事。」從之。
舉哀掛服。尚舍設次於廣德殿或講武殿、大明殿,其後皆于後苑壬地。前一日,所司預設舉哀所幕殿,周以簾帷,色用青素。其日,皇帝常服乘輿詣幕殿,侍臣奏請降輿,俟時釋常服,服素服,白羅衫、黑銀腰帶、素紗軟腳襆頭。太常博士引太常卿當禦坐前跪,奏請皇帝為某官薨舉哀,又請舉哭,十五舉音,又奏請可止。中書、門下、文武百官進名於崇政殿門外奉慰。皇帝釋素服,服常服,乘輿還內。
建隆四年,山南東道節度使慕容延釗卒,太祖素服發哀。其後趙普薨,太宗亦如之。景德元年,李沆薨,禮官言:「舉哀品秩,雖載禮典,伏緣國朝惟趙普、曹彬曾行茲禮,今望裁自聖恩。」詔特擇日舉哀。自後宰臣薨,皆用此禮。
真宗乳母秦國延壽保聖夫人卒,乙太宗喪始期,疑舉哀,禮官言:「《通禮》:皇帝為乳母緦麻。按《喪葬令》:皇帝為緦,一舉哀止。秦國夫人保傅聖躬,宜備哀榮。況太宗之喪已終易月之制,今為乳母發哀,合於禮典。」從之。
鄭國長公主薨,禮官言:「降服大功,擇日成服。緣居大行皇太后大祥之內,衰服未除,典禮舊章,以輕包重,酌情順變,禮當厭降,望不成服。皇親諸親,亦不制服。」帝曰:「宗室諸王皆不制服,情所未忍。至期當遣諸王就其第成服,及令皇后臨奠,餘如所請。」皇從弟右監門衛大將軍德鈞卒,以皇帝恭謁陵寢,罷舉哀成服。天禧元年,太尉王旦薨,時季秋大享明堂,其日發哀,真宗疑之。禮官言:「祠事在質明之前,成服於既祠之後,於禮無嫌。」詔可。
康定二年,皇子壽國公昕薨,年二歲,禮官言:「已有爵命,宜同成人。」遂發哀成服。熙甯十年,永國公薨,系無服之殤,詔特舉哀成服。
元祐元年,王安石薨,在神宗大祥之內;司馬光薨,亦在諒沍中,皆不舉哀成服。高宗于劉光世、張俊、秦檜之喪,皆為臨奠,然設幄舉哀成服之禮,未之行也。孝宗乾道三年,始為皇伯母秀王夫人薨,設幕殿后苑壬地,舉哀成服,複舉行焉。
皇太后、皇后為本族之喪。孝明皇后姊太原郡君王氏卒,中書門下據太常禮院狀:「准禮例,皇后合出就故彰德軍節度使王饒第發哀成服,文武百僚詣其第進名奉慰。」從之。章穆太後母楚國太夫人吳氏薨,太常禮院言:「皇帝為外祖母本服小功,詳《開寶通禮》,即有舉哀成服之文;又緣近儀,大功以上方成服,今請皇太后擇日就本宮掛服,雍王以下為外祖母給假。」其後,太后嫡母韓國太夫人薨,亦用此制焉。章獻明肅皇后改葬父母,前一日,皇后詣欑所,俟時詣成服所改服緦。尚儀奏:「請詣靈柩發哭奠酒,退,六宮內人立班奉慰。掩壙畢,皇后詣墳奠獻,再拜,釋服還宮。外命婦進箋奉慰如儀。」
輟樂。太平興國七年十月,中書言:「今月七日乾明節,選定二十二日大宴。」二十日,參知政事竇偁卒,明日,皇帝親幸其第,臨喪慟哭,設奠還宮,即令罷宴。有司奏:「伏以百司告備,六樂在庭,睿聖至仁,聞哀而罷,是以顯君父愛慈之道,勵臣子忠孝之心。伏請宣付史館,傳錄美實。」詔可。
天禧二年九月十一日,宴近臣于長春殿,餞河陽三城節度使張旻赴任,以王旦在殯,不舉樂。嘉祐六年三月五日,宰臣富弼母秦國太夫人薨,十七日春宴,禮院上言:「君臣父子,家國均同。元首股肱,相濟成體。貴賤雖異,哀樂則同。一人向隅,滿堂嗟戚。今宰臣新在苫塊,欲乞罷春宴聲樂,以表聖人憂恤大臣之意。」詔下,並春宴寢罷。
賻贈。凡近臣及帶職事官薨,非詔葬者,如有喪訃及遷葬,皆賜賻贈,鴻臚寺與入內內侍省以舊例取旨。其嘗踐兩府或任近侍者,多增其數,絹自五百匹至五十匹,錢自五十萬至五萬,又賜羊酒有差,其優者仍給米麥香燭。自中書、樞密而下至兩省五品、三司三館職事、內職、軍校並執事禁近者亡歿,及父母、近親喪,皆有贈賜。宗室期、功、袒免、乳母、殤子及女出適者,各有常數。其特恩加賜者,各以輕重為隆殺焉。
建隆元年十月,詔:「有死於矢石者,人給絹三匹,仍複其家三年,長吏存撫之。」慶曆二年,詔:「陣亡軍校無子孫者,賜其家錢,指揮使七萬,副指揮使六萬,軍使、都頭、副兵馬使、副都頭五萬。」
熙寧七年,參酌舊制著為新式:諸臣喪,兩人以上各該支賜孝贈,只就數多者給;官與職各該賻贈者,從多給,差遣、權並同,權發遣並與正同。諸兩府、使相、宣徽使並前任宰臣問疾或澆奠已賜不願敕葬者,並宗室不經澆奠支賜,雖不系敕葬,並支賻贈。餘但經問疾或澆奠支賜或敕葬者,更不支賻贈。前兩府如澆奠只支賻贈,仍加絹一百、布一百、羊酒米麵各一十。諸支賜孝贈:在京,羊每口支錢一貫,以折第二等絹充,每匹折錢一貫三百文,余支本色;在外,米支白秔米,面每石支小麥五鬥,酒支細色,餘依價錢。諸文臣卿監以上,武臣元系諸司使以上,分司、致仕身亡者,其賻贈並依見任官三分中給二,限百日內經所在官司投狀,召命官保關申,限外不給。待制、觀察使以上更不召保。
元豐五年,詔:「鄜延路沒于王事、有家屬見今在本路欲歸鄉者給賻外,其大使臣以上更支行李錢百千,小使臣五十千,差使、殿侍三十千,其餘比類支給。」
紹興二十六年,詔:「今後命官實因幹辦公事邂逅非理致死者,並遵依舊法。所有李光申請於《紹興條》內添注日限指揮,更不施行。」舊法非理致死者,謂焚溺墜壓之類,通判以上賜銀五百兩,餘三百兩,職司已上取旨。初,紹興二年五月,吏部侍郎李光申明立定折跌骨五十餘日,三十日內身亡之人,並支前項銀數。至是,戶部侍郎宋貺言:「自立定日限,後來多是因他病身故之人,子孫規圖賞給,計會所屬,旋作差出名目,陳乞保奏,誠為期罔。」故有是命。
詔葬。《禮院例冊》:諸一品、二品喪,敕備本品鹵簿送葬者,以少牢贈祭於都城外,加璧,束帛深青二、纁二。諸重:一品柱鬲六,五品已上四,六品已下二。諸銘旌:三品已上長九尺,五品已上八尺,六品已上七尺,皆書某官封姓之柩。諸輀車:三品已上油幰、牛絲絡綱施襈,兩廂畫龍,幰竿諸末垂六旒蘇;七品已上油幰、施襈,兩廂畫雲氣,垂四旒蘇;九品已上無旒蘇;庶人鱉甲車,無幰、巽、畫飾。諸引、披、鐸、翣、挽歌:三品已上四引、四披、六鐸、六翣、挽歌六行三十六人;四品二引、二披、四鐸、四翣、挽歌者四行十六人;五品、六品挽歌八人;七品、八品挽歌六人;六品、九品謂非升朝者
挽歌四人。其持引、披者,皆布幘、布深衣;挽歌,白練幘、白練褠衣,皆執鐸、綍,並鞋襪。諸四品已上用方相,七品已上用魌頭。諸纛:五品已上,其竿長九尺;已下五尺已上。諸葬不得以石為棺槨及石室,其棺槨皆不得雕鏤彩畫、施方牖檻,棺內不得藏金寶珠玉。
又按《會要》:勳戚大臣薨卒,多命詔葬,遣中使監護,官給其費,以表一時之恩。凡凶儀皆有買道、方相、引魂車,香、蓋、紙錢、鵝毛、影輿,錦繡虛車,大輿,銘旌;儀棺,行幕,各一;挽歌十六。其明器、床帳、衣輿、結彩床皆不定數。墳所有石羊虎、望柱各二,三品以上加石人二人。入墳有當壙、當野、祖思、祖明、地軸、十二時神、志石、券石、鐵券各一。殯前一日對靈柩,及至墳所下事時,皆設敕祭,監葬官行禮。熙甯初,又著新式,頒於有司。
乾德三年六月,中書令、秦國公孟昶薨,其母李氏繼亡,命鴻臚范禹偁監護喪事,仍詔禮官議定吉凶儀仗禮例以聞。太常禮院言:「檢詳故事,晉天福十二年葬故魏王,周廣順元年葬故樞密使楊邠、侍衛使史弘肇、三司使王章例,並用一品禮。墓方圓九十步,墳高一丈八尺,明器九十事,石作六事,音身隊二十人,當壙、當野、祖明、祖思、地軸、十二時神、蚊廚帳、暖帳各一,轜車一,挽歌三十六人;拂一、纛一、翣六、輴車、魂車、儀槨車、買道車、志石車各一;方相氏、鵝毛纛、銘旌、香輿、影輿、蓋輿、錢輿、五穀輿、酒醢輿、衣物輿、庖牲輿各一;黃白紙帳、園宅、象生什物、行幕,並志文、挽歌詞、啟攢啟奠祝文,並請下有司修制。其儀:太僕寺革輅,兵部本品鹵簿儀仗,太常寺本品鼓吹儀仗,殿中省傘一、曲蓋二、朱漆團扇四,自第導引出城,量遠近各還。贈玉一、纁二,贈祭少牢禮料,亦請下光祿、太府寺、少府監諸司依禮供應。又楚王母依子官一品例,准令文,外命婦一品侍近二人、青衣六人,偏扇、方扇各十六,行鄣三、坐鄣二,白銅飾犢車駕牛馭人四,從人十六,夾車、從車六,傘一、大扇一、團扇二、戟六十。伏緣久不施用,如特賜施行,即合于孟昶吉凶仗內相參排列。」詔並令排列祗應,仍俟導引至城外,分半導至西京墳下及葬,命供奉官周貽慶押奉議軍士二指揮防護至洛陽。又賜子玄喆墳莊一區。
開寶四年,建武軍節度使何繼筠卒,詔遣中使護葬,仍賜寶劍、甲胄同葬。咸平元年,護國軍節度使、駙馬都尉王承衍葬,鹵簿、鼓吹備而不作,以在太宗大祥忌禁內也。元豐五年,崇信軍節度使、華陰郡王宗旦薨,聽以旌節、牌印葬。尋又詔:不即隨葬者徒二年,因而行用者罪之。紹興二十四年,太師、清河郡王張俊葬,上曰:「張俊極宣力,與他將不同,恩數務從優厚。」仍賜七梁額花冠貂蟬籠巾朝服一襲、水銀二百兩、龍腦一百五十兩。其後,楊存中薨,孝宗令諸寺院聲鐘,仍賜水銀、龍腦以斂。
《熙寧新式》:先是,知制誥曾布言:「竊以朝廷親睦九族,故於死喪之際,臨吊賻恤,至於窀穸之具,皆給于縣官,又擇近臣專董其事,所以深致其哀榮而盡其送終之禮。近世使臣沿襲故常,過取饋遺,故私家之費,往往倍於公上。祥符中,患其無節,嘗詔有司定其數。皇祐中,又著之《編敕》,令使臣所受無過五百,朝臣無過三百,有違之者,禦史奏劾。伏見比歲以來,不復循守,其取之者不啻十倍於著令。乞取舊例裁定酌中之數,以為永式。」詔令太常禮院詳定,令布裁定以聞。
嘉祐七年,詔大宗正:自今皇親之喪,五年以上未葬者,不以有無尊親新喪,並擇日葬之。初,龍圖閣直學士向傳式言:「故事,皇親系節度使以上方許承凶營葬,其卑幼喪皆隨葬之。自慶曆八年後,積十二年未葬者幾四百餘喪,官司難於卒辦,致濮王薨百日不及葬。請自今兩宅遇有尊屬之喪,不以官品為限而葬之。」下判大宗正司、太常禮儀院、司天監議,而有是詔。元祐中,又詔禦史台:「臣僚父母無故十年不葬,即依條彈奏,及令吏部候限滿檢察。尚有不葬父母,即未得與關升磨勘。如失檢察,亦許彈奏。」
追封冊命。《通禮》:策贈貴臣,守宮于主人大門外設使、副位,使人公服從朝堂受策,載于犢車,各備鹵簿,至主人之門降車。使者稱:「有制。」主人降階稽顙,內外皆哭。讀冊訖,主人拜送之。
國朝之制:有於私第冊之者,有於本道冊之者。私第冊之者,乾德三年,正衙命使冊贈孟昶尚書令,追封楚王是也。本道冊者,建隆元年,故特進、檢校太師、南平王高保融奉敕贈太尉,端拱元年,故守太師、尚書令、鄧王錢俶特追封秦王是也。其儀與《通禮》大略相類,不復錄。
定諡。王公及職事官三品以上薨贈官同
,本家錄行狀上尚書省,考功移太常禮院議定,博士撰議,考功審覆,判都省集合省官參議,具上中書門下宰臣判准,始錄奏聞。敕付所司即考功錄牒,以未葬前賜其家。省官有異議者,聽具議聞。蘊德丘園,聲實明著,雖無官爵,亦奏賜諡曰「先生」。
太平興國八年,詔增《周公諡法》五十五字,美諡七十一字為一百字,平諡七字為二十字,惡諡十七字為三十字。其沈約、賀琛《續廣諡》盡廢。後以直史館胡旦言:「舊制,文武官臣僚皆以功行上下,各賜諡法。近朝以來,遂成闕典。建隆以後,臣僚三品以上合賜諡者百餘人,望令史館編錄行狀,送禮官定諡付館,修入國史。」詔:「今後並令禮官取行狀定諡,送考功詳覆,關送史館,永為定式。」
直集賢院王皞言:「諡者,行之表也。善行有善諡,惡行有惡諡,蓋聞諡知行,以為勸戒。《六典》:太常博士掌王公以下擬諡,皆跡其功德為之褒貶。近者臣僚薨卒,雖官該擬諡,其家自知父祖別無善政,慮定諡之際,斥其繆戾,皆不請諡。竊惟諡法自周公以來,垂為不刊之典,蓋以彰善癉惡,激濁揚清,使其身沒之後,是非較然,用為勸懲。今若任其遷避,則為惡者肆志而不悛。乞自今後不必候其請諡,並令有司舉行,如此,則隱匿無行之人,有所沮勸。若須行狀申乞方行擬諡,考諸方冊,別無明證。惟衛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請諡。臣謂春秋之時,禮壞樂闕,公叔之卒,有司不能明舉舊典,故至將葬,始請諡於君。且周制,太史掌小喪賜諡,小史掌卿大夫之家賜諡請誄。以此知有司之職,自當舉行,明矣。」詔下有司詳定,如皞請焉。
禮院更議贈安遠軍節度使馬懷德已葬請諡,乃言:「自古作諡,皆在葬前。唐《開元》,三品以上將葬,既啟殯,告贈諡於柩前;無贈者,設啟奠即告諡。牸仍峒于鄭鯰諤剖薄H繆貞角洹⒙木≈彝跏遙筆敝枚灰欏V涼慫牢迨嗄昴聳記膾鄭宜駒蓖飫紗拊暈慶荷浦瘢2┦慷攔錄拔叫輪撲啦槐賾洶鄭治接泄抒誒瘢吩肚膾鄭騁病<俺び誑饋G孜牌艫旄孚鄭叫輪撇槐賾洶鄭穹俏茉眨坑鐘泄抒誒瘢吩肚膾鄭暈ダ窬嗡持校抗腋鄭揮錳屏睿磺膾種遙┥惺槭」倬剖常楣儆值庇興牛駛蜚詼磺搿>暗v四年,宋綬建議,令官給酒食。其後,又罷贈遺。自此,既葬請諡者甚眾。歲月浸久,官閥行跡,士大夫所不能知,子孫與其門生故吏,志在虛美隱惡,而有司據以加諡,是廢聖人之法,而褟唐庸有司之議也。」詔:「自今得諡者,令葬前奏請;或其家不請,則尚書、太常合議定諡,前葬牒史館及付其家。即褟私諡不以實,論如選舉不以實法。既葬請諡者,不定諡。」
志第七十八禮二十八(凶禮四)
○士庶人喪禮服紀
士庶人喪禮。開寶三年十月,詔開封府:禁喪葬之家不得用道、釋威儀及裝束異色人物前引。太平興國七年正月,命翰林學士李昉等重定士庶喪葬制度。昉等奏議曰:「唐大曆七年,詔喪葬之家送葬祭盤,只得於喪家及塋所置祭,不得于街衢張設。又長慶三年,令百姓喪葬祭奠不得以金銀、錦繡為飾及陳設音樂,葬物稍涉僭越,並勒毀除。臣等參詳子孫之葬父祖,卑幼之葬尊親,全尚樸素即有傷孝道。其所用錦繡,伏請不加禁斷。其用音樂及欄街設祭,身無官而葬用方相者,望嚴禁之。其詔葬設祭者不在此限。又准後唐長興二年詔:五品、六品常參官,喪輿舁者二十人,挽歌八人,明器三十事,共置八床;七品常參官舁者十六人,挽歌六人,明器二十事,置六床;六品以下京官及檢校、試官等,舁者十二人,挽歌四人,明器十五事,置五床,並許設紗籠二。庶人,舁者八人,明器十二事,置兩床。悉用香輿、魂車。其品官葬祖父母、父母,品卑者聽以子品,葬妻子者遞降一等,其四品以上依令式施行。望令禦史台、街司頒行,限百日率從新制;限滿違者,以違禁之物給巡司為賞。喪家輒舉樂者,譴伶人。他不如制者,但罪下裏工作。」從之。
九年,詔曰:「訪聞喪葬之家,有舉樂及令章者。蓋聞鄰里之內,喪不相舂,苴麻之旁,食未嘗飽,此聖王教化之道,治世不刊之言。何乃匪人,親罹釁酷,或則舉奠之際歌吹為娛,靈柩之前令章為戲,甚傷風教,實紊人倫。今後有犯此者,並以不孝論,預坐人等第科斷。所在官吏,常加覺察,如不用心,並當連坐。」
景德二年,開封府言:「文武官亡歿,諸寺擊鐘未有定制。欲望自今大卿監、大將軍、觀察使、命婦郡夫人已上,即據狀聞奏,許於天清、開寶二寺擊鐘,其聲數旋俟進止,自餘悉禁。」從之。
紹興二十七年,監登聞鼓院範同言:「今民俗有所謂火化者,生則奉養之具唯恐不至,死則燔爇而棄捐之,何獨厚于生而薄於死乎?甚者焚而置之水中,識者見之動心。國朝著令,貧無葬地者,許以系官之地安葬。河東地狹人眾,雖至親之喪,悉皆焚棄。韓琦鎮並州,以官錢市田數頃,給民安葬,至今為美談。然則承流宣化,使民不畔于禮法,正守臣之職也。方今火葬之慘,日益熾甚,事關風化,理宜禁止。仍飭守臣措置荒閑之地,使貧民得以收葬,少裨風化之美。」從之。二十八年,戶部侍郎榮薿言:「比因臣僚陳請禁火葬,令州郡置荒閑之地,使貧民得以收葬,誠為善政。臣聞吳越之俗,葬送費廣,必積累而後辦。至於貧下之家,送終之具,唯務從簡,是以從來率以火化為便,相習成風,勢難遽革。況州縣休息之久,生聚日繁,所用之地,必須寬廣。乃附郭近便處,官司以艱得之故,有未行摽撥者。既葬埋未有處所,而行火化之禁,恐非人情所安。欲乞除豪富士族申嚴禁止外,貧下之民並客旅遠方之人,若有死亡,姑從其便,候將來州縣摽撥到荒閑之地,別行取旨。」詔依,仍令諸州依已降指揮,措置摽撥。
服紀。宋天子及諸臣服制,前史皆散記諸禮中,未嘗特錄之也,後史則表而出之。高宗於外廷以日易月,於內廷則行三年之禮,禦朝則淺素、淺黃。孝宗又力持三年之制。皇帝未成服,則素紗軟腳襆頭、白羅袍、黑銀帶、絲鞋。成服日,布梁冠朱熹雲:當用十二梁
、首絰、直領布大袖衫朱熹雲:不當用衤蘭,蓋下已有裙
、布裙、褲、腰絰、竹杖、白綾襯衫,或斜巾、帽子。視事日,去杖、首絰。小祥日,改服布襆頭、衤蘭衫、腰絰、布褲。大祥畢,服素紗軟腳襆頭、白羅袍、素履、黑銀帶。禫祭畢,素紗軟腳襆頭、淺色黃羅袍、黑銀帶。祔廟日,服履、黃袍、紅帶。禦正殿視事,則皂襆頭、淡黃袍、黑鞓犀帶、素絲鞋。此中興後制也。
孝宗居憂,再定三年之制。其服:布冠、直領大袖衫、布裙、首絰、腰絰、竹杖。小祥不易服。大祥禮畢,始去杖、去絰。禫祭畢,始服素紗軟腳襆頭、白袍、黑銀帶。祔廟畢,服皂襆頭、黑鞓犀帶。每遇過宮廟謁,則衰絰行禮,二十五月而除。三年之內,禁中常服布巾、布衫、布背子。視事則禦內殿,服白布襆頭、白布袍、黑銀帶,殿設素幄。每五日一次過宮,則衰絰而杖。虞祭則布折上巾、黑帶、布袍。受金使吊則衰絰,禦德壽殿東廊之素幄。受賀節使,則禦垂拱殿東楹之素幄。是時,宰執、近臣皆不肯行,惟斷自上心,堅不可奪,大臣乃不敢言。贊其決者,惟敕局下僚沈清臣一人而已。
臣為君服,宋制有三等:中書門下、樞密使副、尚書、翰林學士、節度使、金吾上將軍、文武二品以上,布梁冠、直領大袖衫、布裙、褲、腰絰、竹杖,或布襆頭、襴衫、布斜巾、絹襯服。文武五品以上並職事官監察禦史以上、內客省、宣政、昭宣、知閣門事、前殿都知、押班,布梁冠、直領大袖衫、裙、褲、腰絰,或襆頭、衤蘭衫。自余文武百官,布襆頭、衤蘭衫、腰絰而已。入局治事,並不易服。宰執奏事去杖,小祥去冠,餘官奏事如之。大祥,素紗軟腳折上巾、黲公服、白鞓錫帶。禫除畢,去黲服,常服仍黑帶、皂鞍韉。祔廟畢,始純吉服。宗室出則常服,居則衰麻以終制。
光宗居孝宗之憂,趙汝愚當國,始令群臣服白涼衫、皂帶治事,逮終制乃止。甯宗居光宗之憂,複令百官以日易月,禫除畢,服紫衫、皂帶以治事,從禮部侍郎陳宗召請也。諸路監司、州軍縣鎮長吏以下,服布四腳、直領布衤蘭衫、麻腰絰,朝晡臨,三日除之。內外命婦當入臨者,布裙、初、帔、首絰、絹襯衫帕首。士庶于本家素服,三日而除。婚嫁,服除外不禁。文武臣僚之家,至山陵祔畢,乃許嫁娶,仍不用花彩及樂。
淳熙十四年十月,以將作監韋璞充金國告哀使,閣門舍人薑特立副之。禮部、太堂寺言:「告哀使、副並三節人,從禮例,如在大祥內,合服布襆頭、礻闌衫、布褲、腰絰,布涼傘,鞍韉;在禫服內,合服素紗軟腳襆頭、黲色公服、黑呈犀帶,青傘,皂鞍韉;俟禫除,即從吉服,仍系黑帶,去魚,涼傘、韉並從禫制,並去犬戎座。三節人衣紫衫、黑帶,並不聽樂,不射弓弩,候過界,聽使、副審度,隨宜改易服用。」從之。或遣留遺信物使,同上服。
喪服雜議。慶曆七年,侍御史吳鼎臣言:「武班及諸職司人吏,曾因親喪出入禁門,甚有裹素紗襆頭者,殊失肅下尊上之禮。欲乞武兩班,除以官品起複許裹素紗外,其餘臣僚並諸職司人吏,雖有親喪服未除,並須光紗加首,不得更裹素紗。」詔送太常禮院。禮官言:「准令文,凶服不入公門。其遭喪被起,在朝參處,常服各依品服,惟色以淺,無金玉飾;在家,依其服制。其被起者,及期喪以下居式假者,衣冠朝集,皆聽不預。今鼎臣所奏,有礙令文。」詔依所定,如遇筵宴,其服淺色素紗人,更不令祗應。
丁父母憂。淳化五年八月,詔曰:「孝為百行之本,喪有三年之制,著於典禮,以厚人倫。中外文武官子弟,或父兄之淪亡,蒙朝廷之齒敘,未及卒哭,已聞蒞官,遽忘哀戚,頗玷風教。自今文武官子弟,有因父亡兄歿特被敘用,未經百日,不得趣赴公參。禦史台專加糾察;並有冒哀求仕、釋服從吉者,並以名聞。」
咸平元年,詔任三司、館閣職事者丁憂,並令持服。又詔:「川峽、廣南、福建路官,丁憂不得離任,既受代而喪制未畢者,許其終制。」尋令川峽官,除州軍長吏奏裁,余並許解官。
大中祥符九年,殿中侍御史張廓言:「京朝官丁父母憂者,多因陳乞,與免持服。且忠教恩義,士所執守,一悖於禮,其何能立?今執事盈庭,各務簡易,況無金革之事,中外之官不闕,不可習以為例。望自後並依典禮,三年服滿,得赴朝請。」
天禧四年,禦史台言:「文武官並丁憂者,相承服五十四月,別無條例。」下太常,禮官議曰:「按《禮·喪服小記》雲:'父母之喪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後事,其葬服斬衰。'《注》:'謂同月若同日死也。先葬者母也,其葬服斬衰者,喪之隆哀宜從重也。假令父死在前月而同月葬,猶服斬衰,不葬不變服也。言其葬服斬衰,則虞、祔各以其服矣。及練、祥皆然。卒事,反服重。'《雜記》雲:'有父之喪,如未沒喪而母死,其除父之喪也,服其除服,卒事,反喪服。'《注》雲:'沒,猶終也。除服謂祥祭之服,卒事既祭,反喪服,服後死者之服。'又杜預雲:'若父母同日卒,其葬先母后父,皆服斬衰,其虞、祔先父後母,各服其服,卒事,反服父服。若父已葬而母卒,則服母之服,虞訖,反服父之服。既除練,則服母之服。喪可除,則服父之服以除之,訖則服母之服。'賀循雲:'父之喪未終,又遭母喪,當父服應終之月,皆服祥祭之服,如除喪之禮。卒事,反母之服。'臣等參考典故,則是隨其先後而除之,無通服五十四月之文。請依舊禮改正。」
慶曆三年,太常禮院議:《禮記》:'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又曰:'三年之喪,人道之至大也。'請不以文武品秩高下,並聽終喪。」時以武臣入流者雜,難盡解官。詔:「自今三司副使已上,非領邊寄,並聽終制,仍續月奉。武臣非在邊而願解官者聽。」
凡奪情之制,文臣諫舍以上,牧伯刺史以上,皆卒哭後恩制起複;其在切要者,不候卒哭。內職遭喪,但給假而已,願終喪者亦聽。惟京朝、幕職、州縣官皆解官行服,亦有特追出者。
凡公除與祭。景祐二年,禮儀使言:天聖五年,太常禮院言:自來宗廟祠祭,皆宰臣、參知政事行事,每有服制,旋複改差,多致妨闕。檢會《唐會要》,貞元六年詔,百官有私喪公除者,聽赴宗廟之祭。監祭禦史以《禮》有「緦麻已上喪不得饗廟」,移牒吏部詰之。吏部奏:准《禮》,「諸侯絕周、大夫絕緦」者,所以殺旁親,不敢廢大宗之祭事,則緦不祭者,謂同宮未葬,欲人吉凶不相黷也。魏、晉已降,變而從權,緦已上喪服,假滿即吉,謂之公除。凡既葬公除,則無事不可,故於祭無妨。乞今凡有慘服既葬公除,及聞哀假滿,許吉服赴祭。同宮未葬,雖公除依前禁之。詔從。又王涇《郊祀錄》:「緦麻已上喪,不行宗廟之祭者,以明吉凶不相干也。貞元,吏部奏請,得許權改吉服,以從宗廟之祭,此一時之事,非舊典也。」今本院看詳,律稱:「如有緦麻已上喪遣充掌事者,笞五十。」此唐初所定。吏部起請,皆援引典故。奉詔,百官有私喪公除者,聽赴宗廟之祭。後雖王涇著《郊祀錄》稱是一時之事,非舊典也。又別無詔敕改更,是以歷代止依貞元詔命施行。至大中祥符中,詳定官請依《郊祀錄》,緦麻以上喪,不預宗廟之祭。今詳貞元起請,證據分明,王涇所說,別無典故。望自今後有私喪公除者,聽赴宗廟之祭,免致廢闕。
慶曆七年,禮官邵必言:「古之臣子,未有居父母喪而輒與國家大祭者。今但不許入宗廟,至於南郊壇、景靈宮,皆許行事。按唐吏部所請慘服既葬公除者,謂周以下也,前後相承,誤以為三年之喪,得吉服從祭,失之甚也。又據律文:'諸廟享,有緦麻以上喪,不許執事,祭天地、社稷不禁。'此唐之定律者不詳經典意也。《王制》曰:'喪三年不祭,惟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注》雲:'不敢以卑廢尊」也。是指王者不敢以私親之喪,廢天地、社稷之祭,非謂臣下有父母喪,而得從天子祭天地、社稷也。兼律文所以不禁者,亦止謂緦麻以上、周以下故也。南郊、太廟,俱為吉祀,奉承之意,無容異禮。今居父母喪不得入太廟,至南郊則為愈重。朝廷每因大禮,侍祠之官普有沾賚,使居喪之人得預祠事,是不欲慶澤之行,有所不被,奈何以小惠而傷大禮?近歲兩制以上,並許終喪,惟于武臣尚仍舊制,是亦取古之墨縗從事,金革無避之義也。然于郊祀吉禮則為不可。」下禮院,議曰:「郊祀大禮,國之重事,百司聯職,僅取齊集。若居喪被起之官悉不與事,則或有妨闕。但不以慘粗之容接於祭次,則亦可行。請依《太常新禮》,宗室及文武官有遭喪被起及卒哭赴朝參者,遇大朝會,聽不入;若緣郊廟大禮,惟不入宗廟,其郊壇、景靈宮得權從吉服陪位,或差攝行事。」詔可。
天聖五年,侍講學士孫奭言:「伏見禮院及刑法司外州執守服制,詞旨俚淺,如外祖卑于舅姨,大功加于嫂叔,顛倒謬妄,難可遽言。臣於《開寶正禮》錄出五服年月,並見行喪服制度,編祔《假寧令》,請下兩制、禮院詳定。」翰林學士承旨劉筠等言:「奭所上五服制度,皆應禮經。然其義簡奧,世俗不能盡通,今解之以就平易。若'兩相為服,無所降殺',舊皆言'服'者,具載所為服之人;其言'周'者,本避唐諱,合複為'期'。又節取《假寧令》附《五服敕》後,以便有司;仍板印頒行,而喪服親疏隆殺之紀,始有定制矣。」
子為嫁母。景祐二年,禮官宋祁言:「前祠部員外郎、集賢校理郭稹幼孤,母邊更嫁,有子。稹無伯叔兄弟,獨承郭氏之祭。今邊不幸,而稹解宮行服。按《五服制度敕》齊衰杖期降服之條曰:'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為母。'其左方注:'謂不為父後者。若為父後者,則為嫁母無服。'詔議之。侍御史劉夔曰:
按天聖六年敕,《開元五服制度》、《開寶正禮》並載齊衰降服條例,雖與祁言不異,然《假寧令》:「諸喪,斬、齊三年,並解官;齊衰杖期及為人後者為其父母,若庶子為後為其母,亦解官,申心喪;母出及嫁,為父後者雖不服,亦申心喪。」《注》雲:「皆為生己者。」《律疏》雲:「心喪者,為妾子及出妻之子合降其服,二十五月內為心喪。」再詳格令:「子為嫁母,雖為父後者不服,亦當申心喪。」又稱:「居心喪者,釋服從吉及忘哀作樂、冒哀求仕者,並同父母正服。」今龍圖閣學士王博文、禦史中丞杜衍嘗為出嫁母解官行喪。若使生為母子,沒為路人,則必虧損名教,上玷孝治。
且杖期降服之制,本出《開元禮》文,逮乎天寶降敕,俾終三年,然則當時已悟失禮。晉袁准謂:「為人後,猶服嫁母。據外祖異族,猶廢祭行服,知父後應服嫁母。」劉智釋雲:「雖為父後,猶為嫁母齊衰。」譙周雲:「非父所絕,為之服周可也。」昔孔鯉之妻為子思之母,鯉卒而嫁于衛,故《檀弓》曰:「子思之母死,柳若謂子思曰:'子聖人之後也,四方於子乎觀禮,子盍慎諸!'子思曰:'吾何慎哉!'」喪之禮,如子。雲「子聖人之後」,即父後也。石苞問淳於睿:「為父後者,不為出母服。嫁母猶出母也,或者以為嫁與出不異,不達禮意,雖執從重之義,而以廢祭見譏。君為詳正。」睿引子思之義為答,且言:「聖人之後服嫁母,明矣。」稹之行服,是不為過。
詔兩制、禦史台、禮院再議,曰:「按《儀禮》:'父卒繼母嫁,為之服期。'謂非生己者,故父卒改嫁,降不為己母。唐上元元年敕,父在為母尚許服三年。今母嫁既是父終,得申本服。唐紹議曰:'為父後者為嫁母杖周,不為父後者請不降服。'至天寶六載敕,五服之紀,所宜企及,三年之數,以報免懷。其嫁母亡,宜終三年。又唐八坐議吉凶加減禮雲'凡父卒,親母嫁,齊衰杖期,為父後者亦不服,不以私親廢祭祀,惟素服居堊室,心喪三年,免役解官。母亦心服之,母子無絕道也。'按《通禮五服制度》: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為母,及為祖後,祖在為祖母,雖周除,仍心喪三年。」
侍講學士馮元言:「《儀禮》、《禮記正義》,古之正禮;《開寶通禮五服年月敕》,國朝見行典制,為父後者,為出母無服。惟《通禮義纂》引唐天寶六年制:'出母、嫁母並終服三年。'又引劉智《釋議》:'雖為父後,猶為出母、嫁母齊衰,卒哭乃除。'蓋天寶之制,言諸子為出母,嫁母,故雲'並終服三年';劉智言為父後者為出母、嫁母,故雲'猶為齊衰,卒哭乃除',各有所謂,固無疑也。況《天聖五服年月敕》:'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為母降杖期。'則天寶之制已不可行。又但言母出及嫁,為父後者雖不服,亦申心喪,即不言解官。若專用禮經,則是全無服式;若俯同諸子杖期,又於條制相戾。請凡子為父後,無人可奉祭祀者,依《通禮義纂》、劉智《釋議》,服齊衰,卒哭乃除,逾月乃祭,仍申心喪,則與《儀禮》、《禮記正義》、《通典》、《通禮》、《五服年月敕》'為父後,為出母、嫁母無服。'之言不遠。如諸子非為父後者,為出母、嫁母,依《五服年月敕》,降服齊衰杖期,亦解官申心喪,則與《通禮五服制度》言'雖周除,仍心喪三年',及《刑統》言'出妻之子合降其服,皆二十五月內為心喪',其義一也。郭稹應得子為父後之條,緣其解官行服已過期年,難於追改,後當依此施行。」
詔自今並聽解官,以申心喪。
子為生母。大中祥符八年,樞密使王欽若言:「編修《冊府元龜》官太常博士、秘合校理聶震丁所生母憂,嫡母尚在,望特免持服。」禮官言:「按周制,庶子在父之室,則為其母不禫。晉解遂問蔡謨曰:'庶子喪所生,嫡母尚存,不知制服輕重。'答雲:'士之妾子服其母,與凡人喪母同。'鐘陵胡澹所生母喪,自有嫡兄承統,而嫡母存,疑不得三年,問范宣,答曰:'為慈母且猶三年,況親所生乎?嫡母雖尊,然厭降之制,父所不及。婦人無專制之事,豈得引父為比而屈降支子也?'南齊褚淵遭庶母郭氏喪,葬畢,起為中軍將軍。後嫡母吳郡公主薨,葬畢,令攝職。則震當解官行服,心喪三年;若特有奪情之命,望不以追出為名。自今顯官有類此者,亦請不稱起複,第遣厘職。」
熙寧三年,詔禦史台審決秀州軍事判官李定追服所生母喪。禦史台言:「在法,庶子為父後,如嫡母存,為所生母服緦三月,仍解官申心喪;若不為父後,為所生母持齊衰三年,正服而禫。今定所生仇氏亡日,定未嘗請解官持心喪,止以父老乞還侍養。宜依禮制追服緦麻,而解官心喪三年。」時王安石庇定,擢為太子中允,而言者俱罷免。
婦為舅姑。乾德三年,判大理寺尹拙言:「按律及《儀禮喪服傳》、《開元禮儀纂》、《五禮精義》、《三禮圖》等書,所載婦為舅姑服周;近代時俗多為重服,劉嶽《書儀》有奏請之文。《禮圖》、《刑統》乃邦家之典,豈可守《書儀》小說而為國章邪?」判少卿事薛允中等言:「《戶婚律》:'居父母及夫喪而嫁娶者,徒三年,各離之。若居周喪而嫁娶者,杖一百。'又《書儀》:'舅姑之服斬衰三年。'亦准敕行。用律敕有差,望加裁定。」
右僕射魏仁浦等二十一人奏議曰:「謹按《禮·內則》雲:'婦事舅姑,如事父母。'則舅姑與父母一也。而古禮有期年之說,至於後唐始定三年之喪,在理為當。況五服制度,前代增益甚多。按《唐會要》,嫂叔無服,太宗令服小功。曾祖父母舊服三月,增為五月。嫡子婦大功,增為期。眾子婦小功,增為大功。父在為母服期,高宗增為三年。婦為夫之姨舅無服,玄宗令從夫服,又增姨舅同服緦麻及堂姨舅袒免。至今遵行。況三年之內,幾筵尚存,豈可夫處苫塊之中,婦被綺紈之飾?夫婦齊體,哀樂不同,求之人情,實傷理本。況婦為夫有三年之服,于舅姑止服期年,乃是尊夫而卑舅姑也。況孝明皇后為昭憲太后服喪三年,足以為萬世法。欲望自今婦為舅姑服,並如後唐之制,其三年齊、斬,一從其夫。」
嫡孫承重。天聖四年,大理評事杜杞言:「祖母潁川郡君鐘歿,並無服重子婦,余孤孫七人,臣最居長,今己服斬衰,即未審解官以否?」禮院言:「按《禮 ·喪服小記》曰:'祖父卒,而後,為祖母後者三年。'《正義》曰:'此論適孫承重之服。祖父卒者,適謂孫無父而為祖後。祖父已卒,今遭祖母喪,故雲為祖母後也。若父卒為母,故三年。若祖父卒時,父已先亡,亦為祖父三年。若祖卒時父在,己雖為祖期,今父歿,祖母亡時,己亦為祖母三年也。'又按令文:'為祖後者,祖卒為祖母,祖父歿,嫡孫為祖母承重者,齊衰三年,並解官。'合依《禮》、令。」
寶元二年,度支判官、集賢校理薛紳言:「祖母萬壽縣太君王氏卒,是先臣所生母,服紀之制,罔知所適,乞降條制,庶知遵守。」詔送太常禮院詳定。禮官言:「《五服年月敕》:'齊衰三年,為祖後者,祖卒則為祖母。'又曰:'齊衰不杖期,為祖父母。'《注》雲:'父之所生庶母亦同,惟為祖後者不服。'又按《通禮義纂》:'為祖後者,父所生庶母亡,合三年否?'《記》雲:'為祖母也,為後三年。不言嫡庶。然奉宗廟,當以貴賤為差,庶祖母不祔于皇姑,已受重于祖,當為祭主,不得申於私恩;若受重于父代而養,為後可也。'又曰:'庶祖母合從何服?禮無服庶祖母之文,有為祖庶母後者之服。晉王暠議曰:受命為後,則服之無嫌。婦人無子,托後族人,猶為之服,況其子孫乎?人莫敢卑其祖也。且妾子,父歿為母得申三年。孫無由獨屈,當服之也。'看詳《五服年月敕》,不載持重之文,於《義纂》即有所據。今薛紳不為祖後,受重于父,合申三年之制。」
史館檢討、同知太常禮院王洙言:「《五服年月敕》與新定令文及《通禮》正文內五服制度,皆聖朝典法,此三處並無為父所生庶母服三年之文。唯《義纂》者是唐世蕭嵩、王仲丘等撰集,非創修之書,未可據以決事。且所引兩條,皆近世諸儒之說,不出於《六經》,臣已別狀奏駁。今薛紳為映之孫,耀卿為別子始祖,紳繼別之後為大宗,所守至重,非如次庶了等承傳其重者也。不可輒服父所生庶母三年之喪,以廢始祖之祭也。臣謹按《禮經》所謂重者,皆承後之文。據《義纂》稱重于父,亦有二說:一者,嫡長子自為正體,受重可知;二者,或嫡長亡,取嫡或庶次承傳父重,亦名為受重也。若繼別子之後,自為大宗,所承至重,不得更遠系庶祖母為之服三年,惟其父以生己之故,為之三年可也。詳《義纂》所謂'受重于父者',指嫡長子亡、次子承傳父重者也,但其文不同耳。」
詔太常禮院與禦史台詳定聞奏。眾官參詳:「耀卿,王氏子;紳,王氏孫,尤親于慈母、庶母,祖母、庶祖母也,耀卿既亡,紳受重代養,當服之也。又薛紳頃因籍田覃恩,乞將敘封母氏恩澤,回授與故父所生母王氏,其薛紳官爵未合敘封祖母,蓋朝廷以耀卿已亡,紳是長孫,敦以教道,特許封邑,豈可王氏生則輒邀國恩,歿則不受重服?況紳被王氏鞠育之恩,體尊義重,合令解官持齊衰三年之服。」詔從之。
皇祐元年,大理評事石祖仁奏:「叔從簡為祖父中立服後四十日亡,乞下禮院定承祖父重服。」禮官宋敏求議曰:「自《開元禮》以前,嫡孫卒則次孫承重,況從簡為中子已卒,而祖仁為嫡孫乎?古者重嫡,正貴所傳,其為後者皆服三年,以主虞、練、祥、禫之祭。且三年之喪,必以日月之久而服之者有變也。今中立未及卒哭,從簡已卒,是日月未久而服未經變也。或謂已服期,不當改服斬,而更為重制。按《儀禮》:'子嫁,反在父之室,為父三年。'鄭氏注:'謂遭喪而出者,始服齊衰期,出而虞則以三年之喪。'是服可再制明矣。今祖仁宜解官,因其葬而制斬衰三年。後有如其類而已葬者,用再喪制服。」遂著為定式。
熙寧八年,禮院請為祖承重者依《封爵令》立嫡孫,以次立嫡子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子,無庶子立嫡孫同母弟;如又無之,即立庶長孫,行斬衰服。於是禮房詳定:「古者封建國邑而立宗子,故周禮適子死,雖有諸子,猶令嫡孫傳重,所以一本統、明尊尊之義也。至於商禮,則嫡子死立眾子,然後立孫。今既不立宗子,又未嘗封建國邑,則嫡孫喪祖,不宜純用周禮。若嫡子死無眾子,然後嫡孫承重,即嫡孫傳襲封爵者,雖有眾子猶承重。」時知廬州孫覺以嫡孫解官持祖母服,覺叔父在,有司以新令,乃改知潤州。
元豐三年,太常丞劉次莊祖母亡,有嫡曾孫,次莊為嫡孫同母弟,在法未有庶孫承重之文。詔下禮官立法:「自今承重者,嫡子死無諸子,即嫡孫承重;無嫡孫,嫡孫同母弟承重;無母弟,庶孫長者承重;曾孫以下准此。其傳襲封爵,自依禮、令。」
雜議。大中祥符八年,廣平公德彝聘王顯孫女,將大歸而德彝卒,疑其禮制。禮官言:「按《禮》:'曾子問曰:娶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婿齊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注》雲:'謂無期三年之恩也,女服斬衰。'又《刑統》雲:'依禮,有三月廟見、有未廟見就婚等三種之文,妻並同夫法,其有克吉日及訂婚夫等,惟不得違約改嫁,自餘相犯,並同凡人。'今詳女合服斬衰於室,既葬而除;或未葬,但出欑即除之。」
天聖七年,興化軍進士陳可言:「臣昨與本軍進士黃價同保,臣預解送之後,本軍言黃價昨赴舉時,有叔為僧,喪服未滿,臣例當駁放。竊思出家制服,禮律俱無明文,況僧犯大罪,並無緣坐;犯事還俗,准敕不得均分父母田園。又釋門儀式,見父母不拜,居父母喪不絰,死則法門弟子為之制服,其於本族並無服式。望下禮官詳議,許其赴試。」太常禮院言:「檢會敕文,期周尊長服,不得取應。又禮為叔父齊衰期,外繼者降服大功九月。其黃價為叔僧,合比外繼,降服大功。」
皇祐四年,吉州司理參軍祝紳幼孤,鞠於兄嫂。已嘗為嫂持服,兄喪,又請解官持喪。有司以為言。仁宗曰:「近世蓋有匿親喪而幹進者。紳雖所服非禮,然不忘鞠養恩,亦可勸也。候服闋日與幕職、知縣。」
繼絕。熙甯二年,同修起居注、直史館蔡延慶父褒,故太尉齊之弟也。齊初無子,子延慶。後齊有子,而褒絕,請複本宗。禮官以請,許之。紹聖元年,尚書省言:「元祐南郊赦文,戶絕之家,近親不為立繼者,官為施行。今戶絕家許近親尊長命繼,已有著令,即不當官為施行。」四年,右武衛大將軍克務,乞故登州防禦使東牟侯克端子叔博為嗣,請赴期朝參起居,而不為克端服。大宗正司以聞。下禮官議,宜終喪三年。遂詔宗室居父母喪者,毋得乞為繼嗣。
大觀四年,詔曰:「孔子謂興滅繼絕,天下之民歸心。王安石子雱無嗣,有族子棣,已嘗用安石孫恩例官,可以棣為雱後,以稱朕善善之意。」先是,元豐國子博士孟開,請以侄孫宗顏為孫,據晉侍中荀顗無子,以兄之孫為孫;其後王彥林請以弟彥通為叔母宋繼絕孫,詔皆如所請。淳熙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戶部言:「知蜀州吳擴申明:乞自今養同宗昭穆相當之子,夫死之後,不許其妻非理遣還。若所養子破蕩家產,不能侍養,實有顯過,即聽所養母訴官,近親尊長證驗得實,依條遣還,仍公共繼嗣。」
志第七十九樂一
有宋之樂,自建隆訖崇寧,凡六改作。始,太祖以雅樂聲高,不合中和,乃詔和峴以王樸律准較洛陽銅望臬石尺為新度,以定律呂,故建隆以來有和峴樂。仁宗留意音律,判太常燕蕭言器久不諧,複以樸准考正。時李照以知音聞,謂朴准高五律,與古制殊,請依神瞽法鑄編鐘。既成,遂請改定雅樂,乃下三律,煉白石為磬,范中金為鐘,圖三辰、五靈為器之飾,故景祐中有李照樂。未幾,諫官、禦史交論其非,竟復舊制。其後詔侍從、禮官參定聲律,阮逸、胡瑗實預其事,更造鐘磬,止下一律,樂名《大安》。乃試考擊,鐘聲弇鬱震掉,不和滋甚,遂獨用之常祀、朝會焉,故皇祐中有阮逸樂。神宗禦曆,嗣守成憲,未遑製作,間從言者緒正一二。知禮院楊傑條上舊樂之失,召范鎮、劉幾與傑參議。幾、傑請遵祖訓,一切下王朴樂二律,用仁宗時所制編鐘,追考成周分樂之序,辨正二舞容節;而鎮欲求一稃二米真黍,以律生尺,改修鐘量,廢四清聲。詔悉從幾、傑議。樂成,奏之郊廟,故元豐中有楊傑、劉幾樂。范鎮言其聲雜鄭、衛,請太府銅制律造樂。哲宗嗣位,以樂來上,按試於庭,比李照樂下一律,故元祐中有范鎮樂。楊傑復議其失,謂出於鎮一家之學,卒置不用。徽宗銳意製作,以文太平,於是蔡京主魏漢津之說,破先儒累黍之非,用夏禹以身為度之文,以帝指為律度,鑄帝鼐、景鐘。樂成,賜名《大晟》,謂之雅樂,頒之天下,播之教坊,故崇甯以來有魏漢津樂。
夫《韶》、《濩》之音,下逮戰國,曆千數百年,猶能使人感歎作興。當是時,桑間、濮上之音已作,而古帝王之樂猶存,豈不以其製作有一定之器,而授受繼承亦代有其人歟?由是論之,鄭衛、《風》《雅》,不異器也。知此道也,則雖百世不易可也。禮樂道喪久矣,故宋之樂屢變,而卒無一定不易之論。考諸家之說,累黍既各執異論,而身為度之說尤為荒唐。方古製作,欲垂萬世,難矣!觀其高二律、下一律之說,雖賢者有所未知,直曰樂聲高下於歌聲,則童子可知矣;八音克諧之說,智者有所未諭,直以歌聲齊簫聲,以簫聲定十六聲而齊八器,則愚者可諭矣。審乎此道,以之製作,器定聲應,自不奪倫,移宮換羽,特餘事耳。去沾滯靡曼而歸之和平澹泊,大雅之音,不是過也。
南渡之後,大抵皆用先朝之舊,未嘗有所改作。其後諸儒朱熹、蔡元定輩出,乃相與講明古今製作之本原,以究其歸極,著為成書,理明義析,具有條制,粲然使人知禮樂之不難行也。惜乎宋祚告終,天下未一,徒亦空言而已。
今集累朝製作損益因革、議論是非,悉著於編,俾來者有考焉。為《樂志》。
王者致治,有四達之道,其二曰樂,所以和民心而化天下也。歷代相因,鹹有製作。唐定樂令,惟著器服之名。後唐莊宗起於朔野,所好不過北鄙鄭、衛而已,先王雅樂,殆將掃地。晉天福中,始詔定朝會樂章、二舞、鼓吹十二案。周世宗嘗觀樂縣,問宮人,不能答。由是患雅樂淩替,思得審音之士以考正之,乃詔翰林學士竇儼兼判太常寺,與樞密使王朴同詳定,樸作律准,編古今樂事為《正樂》。
宋初,命儼仍兼太常。建隆元年二月,儼上言曰:「三、五之興,禮樂不相沿襲。洪惟聖宋,肇建皇極,一代之樂,宜乎立名。樂章固當易以新詞,式遵舊典。」從之,因詔儼專其事。儼乃改周樂文舞《崇德》之舞為《文德》之舞,武舞《象成》之舞為《武功》之舞,改樂章十二「順」為十二「安」,蓋取「治世之音安以樂」之義。祭天為《高安》,祭地為《靜安》,宗廟為《理安》,天地、宗廟登歌為《嘉安》,皇帝臨軒為《隆安》,王公出入為《正安》,皇帝食飲為《和安》,皇帝受朝、皇后入宮為《順安》皇太子軒縣出入為《良安》,正冬朝會為《永安》,郊廟俎豆入為《豐安》,祭享、酌獻、飲福、受胙為《禧安》,祭文宣王、武成王同用《永安》,籍田、先農用《靜安》。
五月,有司上言:「僖祖文獻皇帝室奏《大善》之舞,順祖惠元皇帝室奏《大寧》之舞,翼祖簡恭皇帝室奏《大順》之舞,宣祖昭武皇帝室奏《大慶》之舞。」從之。
乾德元年,翰林學士承旨陶穀等奉詔撰定祀感生帝之樂章、曲名,降神用《大安》,太尉行用《保安》,奠玉幣用《慶安》,司徒奉俎用《咸安》,酌獻用《崇安》,飲福用《廣安》,亞獻、終獻用《文安》,送神用《普安》。五代以來,樂工未具,是歲秋,行郊享之禮,詔選開封府樂工八百三十人,權隸太常習鼓吹。
四年春,遣拾遺孫吉取成都孟昶偽宮縣至京師,太常官屬閱視,考其樂器,不協音律,命毀棄之。六月,判太常寺和峴言:「大樂署舊制,宮縣三十六虡設於庭,登歌兩架設於殿上。望詔有司別造,仍令徐州求泗濱石以充磬材。」許之。先是,晉開運末,禮樂之器淪陷,至是,始令有司複二舞、十二案之制。二舞郎及引舞一百五十人,按視教坊、開封樂籍,選樂工子弟以備其列,冠服准舊制。鼓吹十二案,其制:設氈床十二,為熊羆騰倚之狀,以承其下;每案設大鼓、羽葆鼓、金錞各一,歌、簫、笳各二,凡九人,其冠服同引舞之制。
十月,峴又言:「樂器中有叉手笛,樂工考驗,皆與雅音相應。按唐呂才歌《白雪》之琴,馬滔進《太一》之樂,當時得與宮縣之籍。況此笛足以協十二旋相之宮,亦可通八十四調,其制如雅笛而小,長九寸,與黃鐘管等。其竅有六,左四右二,樂人執持,兩手相交,有拱揖之狀,請名之曰'拱宸管'。望於十二案、十二編磬並登歌兩架各設其一,編於令式。」詔可。
太祖每謂雅樂聲高,近於哀思,不合中和。又念王朴、竇儼素名知樂,皆已淪沒,因詔峴討論其理。峴言:「以樸所定律呂之尺較西京銅望臬古制石尺短四分,樂聲之高,良由於此。」乃詔依古法別創新尺,以定律呂。自此雅音和暢,事具《律曆志》。
自國初已來,禦正殿受朝賀,用宮縣;次禦別殿,群臣上壽,舉教坊樂。是歲冬至,上禦乾元殿受賀畢,群臣詣大明殿行上壽禮,始用雅樂、登歌、二舞。是月,和峴又上言:
郊廟殿庭通用《文德》、《武功》之舞,然其綴兆未稱《武功》、《文德》之形容。又依古義,以揖讓得天下者,先奏文舞;以征伐得天下者,先奏武舞。陛下以推讓受禪,宜先奏文舞。按《尚書》,舜受堯禪,玄德升聞,乃命以位。請改殿宇所用文舞為《玄德升聞》之舞。其舞人,約唐太宗舞圖,用一百二十八人,以倍八佾之數,分為八行,行十六人,皆著履,執拂,服褲褶,冠進賢冠。引舞二人,各執五采纛,其舞狀、文容、變數,聊更增改。又陛下以神武平一宇內,即當次奏武舞。按《尚書》,周武王一戎衣而天下大定,請改為《天下大定》之舞,其舞人數、行列悉同文,其人皆被金甲、持戟。引舞二人,各執五采旗。其舞六變:一變象六師初舉,二變象上党克平,三變象維揚底定,四變象荊湖歸複,五變象邛蜀納款,六變象兵還振旅。乃別撰舞典、樂章。其鐃、鐸、雅、相、金錞、鞀鼓並引二舞等工人冠服,即依樂令,而《文德》、《武功》之舞,請於郊廟仍舊通用。
又按,唐貞觀十四年,景雲見,河水清,張文收采古《朱雁》、《天馬》之義,作《景雲河清歌》,名燕樂,元會第二奏者是也。伏見今年荊南進甘露,京兆、果州進嘉禾,黃州進紫芝,和州進綠毛龜,黃州進白兔。欲依月律,撰《神龜》、《甘露》、《紫芝》、《嘉禾》、《玉兔》五瑞各一曲,每朝會登歌,首奏之。
有詔:「二舞人數衣冠悉仍舊制,樂章如所請。」
六年,峴又言:「漢朝獲天馬、赤雁、神鼎、白麟之瑞,並為郊歌。國朝,合州進瑞木成文,馴象由遠方自至,秦州獲白烏,黃州獲白雀,併合播在管弦,薦於郊廟。」詔峴作《瑞文》、《馴象》、《玉烏》、《皓雀》四瑞樂章,以備登歌。未幾,峴複言:「按《開元禮》,郊祀,車駕還宮入喜德門,奏《采茨》之樂;入太極門,奏《太和》之樂。今郊祀禮畢,登樓肆赦,然後還宮,宮縣但用《隆安》,不用《采茨》。其《隆安》樂章本是禦殿之辭,伏詳《禮》意,《隆安》之樂自內而出,《采茨》之樂自外而入,若不並用,有失舊典。今太樂署丞王光裕誦得唐日《采茨曲》,望依月律別撰其辭,每郊祀畢,車駕初入奏之。禦樓禮畢還宮,即奏《隆安》之樂。」並從之。太常寺又言:「准令,宗廟殿庭宮縣三十虡,郊社二十虡,殿庭加鼓吹十二案。開寶四年,郊祀誤用宗廟之數,今歲親郊,欲用舊禮。」有詔,圜丘增十六虡,餘依前制。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冬至上壽,複用教坊樂。九年,嵐州獻祥麟;雍熙中,蘇州貢白龜;端拱初,澶州河清,廣州鳳凰集;諸州麥兩穗、三穗者,連歲來上。有司請以此五瑞為《祥麟》、《丹鳳》、《河清》、《白龜》、《瑞麥》之曲,薦於朝會,從之。
淳化二年,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和蒙上言:「兄峴嘗于乾德中約《唐志》故事,請改殿庭二舞之名,舞有六變之象,每變各有樂章,歌詠太祖功業。今睹來歲正會之儀,登歌五瑞之曲已從改制,則文武二舞亦當定其名。《周易》有'化成天下'之辭,謂文德也;漢史有'威加海內'之歌,謂武功也。望改殿庭舊用《玄德升聞》之舞為《化成天下》之舞,《天下大定》之舞為《威加海內》之舞。其舞六變:一變象登臺講武,二變象漳、泉奉土,三變象杭、越來朝,四變象克殄並、汾,五變象肅清銀、夏,六變象兵還振旅。每變樂章各一首。」詔可。
三年,元日朝賀畢,再禦朝元殿,群臣上壽,複用宮縣、二舞,登歌五瑞曲,自此遂為定制。蒙又請取今朝祥瑞之殊尤者作為四瑞樂章,備郊廟奠獻,以代舊曲,詔從之。有司雖承詔,不能奉行,故今闕其曲。
太宗嘗謂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後王因之,複加文武二弦。至道元年,乃增作九弦琴、五弦阮,別造新譜三十七卷。凡造九弦琴宮調、鳳吟商調、角調、徵調、羽調、龍仙羽調、側蜀調、黃鐘調、無射商調、瑟調變弦法各一。制宮調《鶴唳天弄》、鳳吟商調《鳳來儀弄》、龍仙羽調《八仙操》,凡三曲。又以新聲被舊曲者,宮調四十三曲,商調十三曲,角調二十三曲,徵調十四曲,羽調二十六曲,側蜀調四曲,黃鐘調十九曲,無射商調七曲,瑟調七曲。造五弦阮宮調、商調、鳳吟商調、角調、徵調、羽調黃鐘調、無射商調、瑟調、碧玉調、慢角調、金羽調變弦法各一。制宮調《鶴唳天弄》、鳳吟商調《鳳來儀弄》凡二曲。又以新聲被舊曲者,宮調四十四曲、商調十三曲、角調十一曲、徵調十曲、羽調十曲、黃鐘調十九曲、無射商調七曲、瑟調七曲、碧玉調十四曲、慢角調十曲、金羽調三曲。阮成,以示中書門下,因謂曰:「雅樂與鄭、衛不同,鄭聲淫,非中和之道。朕常思雅正之音可以治心,原古聖之旨,尚存遺美。琴七弦,朕今增之為九,其名曰君、臣、文、武、禮、樂、正、民、心,則九奏克諧而不亂矣。阮四弦,增之為五,其名曰:水、火、金、木、土,則五材並用而不悖矣。」因命待詔朱文濟、蔡裔齎琴、阮詣中書彈新聲,詔宰相及近侍鹹聽焉。由是中外獻賦頌者數十人。二年,太常音律官田琮以九弦琴、五弦阮均配十二律,旋相為宮,隔八相生,並協律呂,冠于雅樂,仍具圖以獻。上覽而嘉之,遷其職以賞焉。自是遂廢拱宸管。
真宗咸平四年,太常寺言:「樂工習藝匪精,每祭享郊廟,止奏黃鐘宮一調,未嘗隨月轉律,望示條約。」乃命翰林侍讀學士夏侯嶠、判寺郭贄同按試,擇其曉習月律者,悉增月奉,自余權停廩給,再俾學習,以獎勵之。雖頗振綱紀,然亦未能精備。蓋樂工止以年勞次補,而不以藝進,至有抱其器而不能振作者,故難於驟變。
景德二年八月,監察禦史艾仲孺上言,請修飾樂器,調正音律,乃詔翰林學士李宗諤權判太常寺,及令內臣監修樂器。後複以龍圖閣待制戚綸同判寺事,乃命太樂、鼓吹兩署工校其優劣,黜去濫吹者五十餘人。宗諤因編次律呂法度、樂物名數,目曰《樂纂》,又裁定兩署工人試補條式及肄習程課。
明年八月,上禦崇政殿張宮縣閱試,召宰執、親王臨觀,宗諤執樂譜立侍。先以鐘磬按律准,次令登歌,鐘、磬、塤、篪、琴、阮、笙、簫各二色合奏,箏、瑟、築三色合奏,迭為一曲,複擊鎛鐘為六變、九變。又為朝會上壽之樂及文武二舞、鼓吹、導引、警夜之曲,頗為精習。上甚悅。舊制,巢笙、和笙每變宮之際,必換義管,然難於遽易,樂工單仲辛遂改為一定之制,不復旋易,與諸宮調皆協。又令仲辛誕唱八十四調曲,遂詔補副樂正,賜袍笏、銀帶,自餘皆賜衣帶、緡錢,又賜宗諤等器幣有差。自是,樂府制度頗有倫理。
先是,惟天地、感生帝、宗廟用樂,親祀用宮縣,有司攝事,止用登歌,自餘大祀,未暇備樂。時既罷兵,垂意典禮,至是詔曰:「致恭明神,邦國之重事;升薦備樂,方冊之彝章。矧在尊神,固當嚴奉。舉行舊典,用格明靈。自今諸大祠並宜用樂,皆同感生帝,六變、八變如《通禮》所載。」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詳定所言:「東封道路稍遠,欲依故事,山上園台及山下封祀壇前俱設登歌兩架,壇下設二十架並二舞,其朝覲壇前亦設二十架,更不設熊羆十二案。」從之。
九月,都官員外郎、判太常禮院孫奭上言:「按禮文,饗太廟終獻降階之後,武舞止,太祝徹豆,《豐安》之樂作,一成止,然後《理安》之樂作,是謂送神。《論語》曰:'三家者以《雍》徹。'又《周禮》樂師職曰:'及徹,帥學士而歌徹。'鄭玄曰:'謂歌《雍》也。'《郊祀錄》載登歌徹豆一章,奏無射羽。然則宗廟之樂,禮有登歌徹豆,今於終獻降階之後即作《理安之樂》,誠恐闕失,望依舊禮增用。」詔判太常寺李宗諤與檢討詳議以聞。宗諤等言:「國初撰樂章,有徹豆《豐安》曲辭,樂署因循不作,望如奭所奏。」從之。時以將行封禪,詔改酌獻昊天上帝《禧安》之樂為《封安》,皇地祇《禧安》之樂為《禪安》,飲福《禧安》之樂為《祺安》,別制天書樂章《里安》、《靈文》二曲,每親行禮用之。又作《醴泉》、《神芝》、《慶雲》、《靈鶴》、《瑞木》五曲,施於朝會、宴享,以紀瑞應。
十月,真宗親習封禪儀於崇德殿,睹亞獻、終獻皆不作樂,因令檢討故事以聞。有司按《開寶通禮》,親郊,壇上設登歌,皇帝升降、尊獻、飲福則作樂;壇下設宮縣,降神、迎俎、退文舞、引武舞、迎送皇帝則作。亞獻、終獻、升降在退文舞引武舞之間。有司攝事,不設宮架、二舞,故三獻、升降並用登歌。今山上設登歌,山下設宮縣、二舞,其山上圜台亞獻、終獻准親祠例,無用樂之文。于時特詔亞、終獻並用登歌。
五年,聖祖降,有司言:「按唐太清宮樂章,皆明皇親制,其崇奉玉皇、聖祖及祖宗配位樂章,並望聖制。」詔可之。聖制薦獻聖祖文舞曰《發祥流慶》之舞,武舞曰《降真觀德》之舞。自是,玉清昭應宮、景靈宮親薦皆備樂,用三十六虡。景靈宮以庭狹,止用二十虡。上又取太宗所撰《萬國朝天曲》曰《同和》之舞,《平晉曲》曰《定功》之舞,親作樂辭,奏於郊廟。自時厥後,仁宗以《大明》之曲尊真宗,英宗以《大仁》之曲尊仁宗,神宗以《大英》之曲尊英宗。
仁宗天聖五年十月,翰林侍講學士孫奭言:「郊廟二舞失序,願下有司考議。」於是翰林學士承旨劉筠等議曰:「周人奏《清廟》以祀文王,《執竟》以祀武王,漢高帝、文帝亦各有舞。至唐有事太廟,每室樂歌異名。蓋帝王功德既殊,舞亦隨變。屬者,有司不詳舊制,奠獻止登歌而樂舞不作,其失明甚。請如舊制,宗廟酌獻複用文舞,皇帝還版位,文舞退,武舞入。亞獻酌醴已,武舞作,至三獻已奠還位則正。蓋廟室各頌功德,故文舞迎神後各奏逐室之舞。郊祀則降神奏《高安》之曲,文舞已作及皇帝酌獻,惟登歌奏《禧安》之樂,而縣樂舞綴不作,亞獻、終獻仍用武舞。」詔從之。是時,仁宗始大朝會,群臣上壽,作《甘露》、《瑞木》、《嘉禾》之曲。
明道初,章獻皇太后御前殿,見群臣,作《玉芝》、《壽星》、《奇木連理》之曲,《厚德無疆》、《四海會同》之舞。明年,太后躬謝宗廟,帝耕籍田、享先農,率有樂歌。其後親祀南郊、享太廟、奉慈廟、大享明堂、祫享,帝皆親制降神、送神、奠幣、瓚稞、酌獻樂章,余詔諸臣為之。至於常祀、郊廟、社稷諸祠,亦多親制。
景祐元年八月,判太常寺燕肅等上言:「大樂制器歲久,金石不調,願以周王樸所造律准考按修治,並閱樂工,罷其不能者。」乃命直史館宋祁、內侍李隨同肅等典其事,又命集賢校理李照預焉。於是,帝禦觀文殿取律准閱視,親篆之,以屬太常。明年二月,肅等上考定樂器並見工人,帝禦延福宮臨閱,奏郊廟五十一曲,因問照樂音高,命詳陳之。照言:「朴准視古樂高五律,視教坊樂高二律。蓋五代之亂,雅樂廢壞,樸創意造准,不合古法,用之本朝,卒無福應。又編鐘、鎛、磬無大小、輕重、厚薄、氣短之差,銅錫不精,聲韻失美,大者陵,小者抑,,非中度之器也。昔軒轅氏命伶倫截竹為律,後令神瞽協其中聲,然後聲應鳳鳴,而管之參差亦如鳳翅。其樂傳之亙古,不刊之法也。願聽臣依神瞽律法,試鑄編鐘一虡,可使度、量、權、衡協和。」乃詔于錫慶院鑄之。既成,奏禦。
照遂建議請改制大樂,取京縣秬黍累尺成律,鑄鐘審之,其聲猶高。更用太府布帛尺為法,乃下太常制四律。別詔潞州取羊頭山秬黍上送於官,照乃自為律管之法,以九十黍之量為四百二十星,率一星占九秒,一黍之量得四星六秒,九十黍得四百二十星,以為十二管定法。乃詔內侍鄧保信監視群工。照並引集賢校理聶冠卿為檢討雅樂制度故實官,入內都知閻文應董其事,中書門下總領焉。凡所改制,皆關中書門下詳定以聞。別詔翰林侍讀學士馮元同祁、冠卿、照討論樂理,為一代之典。又詔天下有深達鐘律者,在所亟以名聞。於是,杭州鄭向言阮逸、蘇州范仲淹言胡瑗皆通知古樂,詔遣詣闕。其他以樂書獻者,悉上有司。
五月,照言:「既改制金石,則絲、笙、匏、土、革、木亦當更制,以備獻享。」奏可。照乃鑄銅為龠、合、升、鬥四物,以興鐘、鎛、聲量之法,龠之率六百三十黍為黃鐘之容,合三倍於龠,升十二倍於合,鬥十倍於升。乃改造諸器,以定其法。俄又以鎛之容受差大,更增六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鬥,銘曰「樂鬥」。後數月,潞州上秬黍,照等擇大黍縱累之,檢考長短,尺成,與太府尺合,法乃定。
先時,太常鐘磬每十六枚為虡,而四清聲相承不擊,照因上言:「十二律聲已備,餘四清聲乃鄭、衛之樂,請於編縣止留十二中聲,去四清聲,則哀思邪僻之聲無由而起也。」元等駁之曰:「前聖制樂,取法非一,故有十三管之和,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之竽,十十五弦之瑟,十三弦之箏,九弦、七弦之琴,十六枚之鐘磬,各自取義,寧有一之於律呂專為十二數者?且鐘磬,八音之首,絲笙以下受之於均,故聖人尤所用心焉。《春秋》號樂總言金奏;《詩·頌》稱美,實依磬聲。此二器非可輕改。今照欲損為十二,不得其法,稽諸古制,臣等以為不可,且聖人既以十二律各配一鐘,又設黃鐘至夾鐘四清聲以附正聲之次,原四清之意,蓋為夷則至應鐘四宮而設也。夫五音: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不相淩謂之正,迭相淩謂之慢,百王所不易也。聲重濁者為尊,輕清者為卑,卑者不可加於尊,古今之所同也。故列聲之尊卑者,事與物不與焉。何則?事為君治,物為君用,不能尊於君故也。惟君、臣、民三者則自有上下之分,不得相越。故四清聲之設,正謂臣民相避以為尊卑也。今若止用十二鐘旋相考擊,至夷則以下四管為宮之時,臣民相越,上下交戾,則淩犯之音作矣。此甚不可者也。其鐘、磬十六,皆本周、漢諸儒之說及唐家典法所載,欲損為十二,惟照獨見,臣以為且如舊制便。」帝令權用十二枚為一格,且詔曰:「俟有知者,能考四鐘協調清濁,有司別議以聞。」鐘舊飾旋蟲,改為龍。乃遣使采泗濱浮石千余段以為縣磬。
先是,宋祁上言:「縣設建鼓,初不考擊,又無三鞀,且舊用諸鼓率多陋敝。」於是敕元等詳求典故而言曰:「建鼓四,今皆具而不擊,別設四散鼓於縣間擊之,以代建鼓。乾德四年,秘書監尹拙上言:'散鼓不詳所置之由,且于古無文,去之便。'時雖奏可,而散鼓於今仍在。又雷鼓、靈鼓、路鼓雖擊之,皆不成聲,故常賴散鼓以為樂節,而雷鞀、靈鞀、路鞀闕而未制。今既修正雅樂,謂宜申敕大匠改作諸鼓,使擊考有聲。及創為三鞀,如古之制,使先播之,以通三鼓。罷四散鼓,如乾德詔書。」奏可。
時有上言,以為雷鼓八面,前世用以迎神,不載考擊之法,而大樂所制,以柱貫中,故擊之無聲。更令改造,山趺上出雲以承鼓,刻龍以飾柱,面各一工擊鼓,一工左執鞀以先引。凡圓丘降神六變,初八面皆三擊,椎而左旋,三步則止。三者,取陽數也。又載擊以為節,率以此法至六成。靈鼓、路鼓亦如之。植建鼓於四隅,皆有左鞞、右應。乾隅,左鞞應鐘,亥之位也;中鼓黃鐘,子之位也;右應大呂,醜之位也。艮隅,左鞞太簇,寅之位也;中鼓夾鐘,卯之位也;右應姑洗,辰之位也。巽隅,右應仲呂,巳之位也;中鼓蕤賓,午之位也;左鞞林鐘,未之位也。坤隅,右應夷則,申之位也;中鼓南呂,酉之位也;左鞞無射,戌之位也。宜隨月建,依律呂之均擊之。後照等複以殿庭備奏,四隅既隨月協均,顧無以節樂,而《周官·鼓人》「以晉鼓鼓金奏」,應以施用。詔依《周官》舊法制焉。於是縣內始有晉鼓矣。
古者,鎛鐘擊為節檢,而無合曲之義,大射有二鎛,皆亂擊焉。後周以十二鎛相生擊之。景德中,李宗諤領太常,總考十二鎛鐘,而樂工相承,殿庭慣用三調六曲。三調者,黃鐘、大簇、蕤賓也;六曲者,調別有《隆安》、《正安》二曲。郊廟之縣則環而擊之。宗諤上言曰:金部之中,鎛鐘為難和,一聲不及,則宮商失序,使十二鎛工皆精習,則遲速有倫,隨月用律,諸曲無不通矣。」真宗因詔黃鐘、太簇二宮更增文舞、武舞、福酒三曲。至是,詔元等詢考擊之法,元等奏言:「後周嘗以相生之法擊之,音韻克諧,國朝亦用隨均合曲,然但施殿庭,未及郊廟。謂宜使十二鐘依辰列位,隨均為節,便於合樂,仍得並施郊廟。若軒縣以下則不用此制,所以重備樂尊王制也。」詔從焉。
隋制,內宮縣二十虡,以大磬代鎛鐘而去建鼓。唐武后稱制,改用鐘,因而莫革。及是,乃詔訪元等曰:「大磬應何法考擊,何禮應用?」元等具言:「古者,特磬以代鎛鐘,本施內宮,遂及柔祀,隋、唐之代,繼有因改。先皇帝東禪梁甫,西瘞汾陰,並仍舊章,陳於縣奏。若其所用,吉禮則中宮之縣,祀禮則皇地祇、神州地祇、先蠶、今之奉慈廟、後廟,皆應陳設。宮縣則三十六虡,去四隅建鼓,如古便。若考擊之法,謂宜同于鎛鐘。比緣詔旨,不俾迴圈互擊,而立依均合曲之制,則特磬固應不出本均,與編磬相應,為樂之節也。」詔可。
九月,翰林學士承旨章得象等言:「宋祁所上《大樂圖義》,其論武舞所執九器,經、禮但舉其凡而不著言其用後先,故旅進輩作而無終始之別。且鞀者,所謂導舞也;鐸者,所謂通鼓也;錞者,所謂和鼓也;鐃者,所謂止鼓也;相者,所謂輔樂也;雅者,所謂陔步也。寧有導舞方始而參以止鼓,止鼓既搖而亂以通鐸?臣謂當舞入之時,左執幹,右執戚,離為八列,別使工人執旌最前,鞀、鐸以發之,錞以和之,左執相以輔之,右執雅以節之。及舞之將成也,則鳴鐃以退行列,築雅以陔步武,鞀、鐸、錞、相皆止而不作。如此則庶協舞儀,請如祁所論。」其冬,帝躬款奉慈廟,樂縣罷建鼓,始以賣代鎛鐘。
禮官又言:「《春秋·隱公五年》:'考仲子之宮,初獻六羽。'何休、范寧等鹹謂,不言佾者,明佾則幹舞在其中,婦人無武事,獨奏文樂也。江左宋建平、王宏皆據以為說,故章皇后廟獨用文舞。至唐垂拱以來,中宮之縣既用鎛鐘,其後相承,故儀坤等廟獻武舞,備鐘石之樂,尤為失禮。前詔議奉慈之樂,有司援舊典,已用特磬代鎛鐘,取陰教尚柔,以靜為體。今樂去大鐘而舞進幹盾,頗戾經旨,請止用《文德》之舞。」奏可。
大樂塤,舊以漆飾,敕令黃其色,以本土音。或奏言:「柷舊以方畫木為之,外圖以時卉則可矣,而中設一色,非稱也。先儒之說曰:'有柄,連底挏之。'鄭康成以為設椎其中撞之。今當創法垂久,用明製作之意有所本焉。柷之中,東方圖以青,隱而為青龍;南方圖以赤,隱而為丹鳳;西方圖以白,隱而為騶虞;北方圖以黑,隱而為靈龜;中央圖以黃,隱而為神蚓。撞擊之法,宜用康成之說。」從之。又詔以新制雙鳳管付大樂局,其制,合二管以足律聲,管端刻飾雙鳳,施兩簧焉。照因自造葦籥、清管、簫管、清笛、雅笛、大笙、大竽、宮琴、宮瑟、大阮、大嵇,凡十一種,求備雅器。詔許以大竽、大笙二種下大樂用之。
時又出兩儀琴及十二弦琴二種,以備雅樂。兩儀琴者,施兩弦、十二柱;十二弦琴者,如常琴之制而增其弦,皆以象律呂之數。又敕更造七弦、九弦琴,皆令圓其首者以祀天,方其首者以祀地。
帝乃親制樂曲,以夾鐘之宮、黃鐘之角、太簇之徵、姑洗之羽,作《景安》之曲,以祀昊天。更以《高安》祀五帝、日月,作《太安》以享景靈宮,罷舊《真安》之曲。以黃鐘之宮、大呂之角、太簇之徵、應鐘之羽作《興安》,以獻宗廟,罷舊《理安》之曲。《景安》、《興安》惟乘輿親行則用之。以姑洗之角、林鐘之徵、黃鐘之宮、太簇之角、南呂之羽作《祐安》之曲,以酌獻五帝。以林鐘之宮、太簇之角、姑洗之徵、南呂之羽作《甯安》之曲,以祭地及太社、太稷,罷舊《靖安》之曲。
于時制詔有司,以太祖、太宗、真宗三聖並侑,乃以黃鐘之宮作《廣安》之曲以奠幣、《彰安》之曲以酌獻。又詔,躬謁奉慈廟章獻皇后之室,作《達安》之曲以奠瓚、《厚安》以酌獻;章懿皇后之室,作《報安》之曲以奠瓚、《衍安》以酌獻。皇帝入出作《乾安》,罷舊《降安》之曲。常祀:至日祀圜丘,太祖配,以黃鐘之宮作《定安》以奠幣隆《英安》以酌獻;孟春祀感生帝,宣祖配,乙太簇之宮作《皇安》以奠幣、《肅安》以酌獻;祈穀祀昊天,太宗配,作《仁安》以奠幣、《紹安》以酌獻;孟夏雩上帝地祇太祖配,以仲呂之宮作《獻安》以奠幣、《感安》以酌獻;夏至祭皇地祇,太祖配,以蕤賓之宮作《恭安》以奠幣、《英安》以酌獻;季秋大饗明堂,真宗配,以無射之宮作《誠安》以奠幣、《德安》以酌獻;孟冬祭神州地祇,太宗配,以應鐘之宮作《化安》以奠幣、《韶安》以酌獻。又造《沖安》之曲,以七均演之為八十四,皆作聲譜以授有司,《沖安》之曲獨未施行。親制郊廟樂章二十一曲,財成頌體,告於神明,詔宰臣呂夷簡等分造樂章,參施群祀。
又為《景祐樂髓新經》,凡六篇:第一,釋十二均;第二,明所主事;第三,辨音聲;第四,圖律呂相生,並祭天地、宗廟用律及陰陽數配;第五,十二管長短;第六,歷代度、量、衡。皆本之於陰陽,配之於四時,建之於日辰,通之於鞮笁,演之於壬式遁甲之法,以授樂府,以考正聲,以賜群臣焉。
初,照等改造金石所用員程凡七百十四:攻金之工百五十三,攻木之工二百十六,攻皮之工四十九,刮摩之工九十一,搏埴之工十六,設色之工百八十九。起五月,止九月,成金石具七縣。至於鼓吹及十二案,悉修飾之。令冠卿等纂《景祐大樂圖》二十篇,以載熔金鑢石之法、曆世八音諸器異同之狀、新舊律管之差。是月,與新樂並獻於崇政殿,詔中書、門下、樞密院大臣預觀焉。自董監而下至工徒凡七百餘人,進秩賞、賜各有差。其年十一月,有事南郊,悉以新樂並聖制及諸臣樂章用之。
先是,左司諫姚仲孫言:「照所制樂多詭異,至如煉白石以為磬,范中金以作鐘,又欲以三辰、五靈為樂器之飾。臣愚,竊有所疑。自祖宗考正大樂,薦之郊廟,垂七十年,一旦黜廢而用新器,臣竊以為不可。」禦史曹修睦亦為言。帝既許照制器,且欲究其術之是非,故不聽焉。
志第八十樂二
景祐三年七月,馮元等上新修《景祐廣樂記》八十一卷,詔翰林學士丁度、知制誥胥偃、直史館高若訥、直集賢院韓琦取鄧保信、阮逸、胡瑗等鐘律,詳定得失可否以聞。
九月,阮逸言:「臣等所造鐘磬皆本于馮元、宋祁,其分方定律又出於胡瑗算術,而臣獨執《周禮》嘉量聲中黃鐘之法及《國語》鈞鐘弦准之制,皆抑而不用。臣前蒙召對,言王朴律高而李照鐘下。竊睹禦制《樂髓新經歷代度量衡》篇,言《隋書》依《漢志》黍尺制管,或不容千二百,或不啻九寸之長,此則明班《志》已後,歷代無有符合者。惟蔡邕銅龠本得于《周禮》遺範,邕自知音,所以只傳銅龠,積成嘉量,則是聲中黃鐘而律本定矣。謂管有大小長短者,蓋嘉量既成,即以量聲定尺明矣。今議者但爭《漢志》黍尺無准之法,殊不知鐘有鈞、石、量、衡之制。況《周禮》、《國語》,姬代聖經,翻謂無憑,孰為稽古?有唐張文收定樂,亦鑄銅甌,此足驗周之嘉量以聲定律明矣。臣所以獨執《周禮》鑄嘉量者,以其方尺深尺,則度可見也;其容一鬴,則量右見也;其重鈞,則衡可見也;聲中黃鐘之宮,則律可見也。既律、度、量、衡如此符合,則制管歌聲,其中必矣。臣昧死欲乞將臣見鑄成銅甌,再限半月內更鑄嘉量,以其聲中黃鐘之宮,乃取李照新鐘就加修整,務合周制鐘量法度。文字已編寫次,未敢具進。」詔送度等並定以聞。
十月,度等言:「據鄧保信黍尺二,其一稱用上黨秬黍圓者一黍之長,累百成尺,與蔡邕合。臣等檢詳前代造尺,皆以一黍之廣為分,唯後魏公孫崇以一黍之長累為寸法,太常劉芳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即為一分,中尉元匡以一黍之廣度黍二縫以取一分,三家競不能決。而蔡邕銅龠,本志中亦不明言用黍長廣累尺。今將保信黃鐘管內秬黍二百粒以黍長為分,再累至尺二條,比保信元尺一長五黍,一長七黍,又律管黃鐘龠一枚,容秬黍千二百粒,以元尺比量,分寸略同。複將實龠秬黍再累者校之,即又不同。其龠、合、升、鬥亦皆類此。又阮逸、胡瑗鐘律法黍尺,其一稱用上黨羊頭山秬黍中者累廣求尺,制黃鐘之聲。臣等以其大黍百粒累廣成尺,複將管內二百粒以黍廣為分,再累至尺二條,比逸等元尺一短七黍,一短三黍。蓋逸等元尺並用一等大黍,其實管之黍大小不均,遂致差異。又其銅律管十二枚,臣等據楚衍等圍九方分之法,與逸等元尺及所實龠秬黍再累成尺者校之,又各不同。又所制銅稱二量亦皆類此。臣等看詳其鐘、磬各一架,雖合典故,而黍尺一差,難以定奪。」又言:「太祖皇帝嘗詔和峴等用景表尺典修金石,七十年間,薦之郊廟,稽合唐制,以示詒謀。則可且依景表舊尺,俟天下有妙達鐘律之學者,俾考正之,以從周、漢之制。其阮逸、胡瑗、鄧保信並李照所用太府寺等尺及阮逸狀進《周禮》度量法,其說疏舛,不可依用。」
五年五月,右司諫韓琦言:「臣前奉詔詳定鐘律,嘗覽《景祐廣樂記》,睹照所造樂不依古法,皆率己意別為律度,朝廷因而施用,識者非之。今將親祀南郊,不可重以違古之樂上薦天地、宗廟。竊聞太常舊樂見有存者,郊廟大禮,請複用之。」詔資政殿大學士宋綬、三司使晏殊同兩制官詳定以聞。七月,綬等言:「李照新樂比舊樂下三律,眾論以為無所考據。願如琦請,郊廟複用和峴所定舊樂,鐘磬不經鐫磨者猶存三縣奇七虡,郊廟、殿庭可以更用。」太常亦言:「舊樂,宮縣用龍鳳散鼓四面,以應樂節,李照廢而不用,止以晉鼓一面應節。舊樂,建鼓四,並鞞、應共十二面,備而不擊,李照以四隅建鼓與鎛鐘相應擊之。舊樂,雷鼓兩架各八面,止用一人考擊,李照別造雷鼓,每面各用一人椎鼓,順天左旋,三步一止,又令二人搖鞉以應之。又所造大竽、大笙、雙鳳管、兩儀琴、十二弦琴並行。今既複用舊樂,未審照所作樂器制度,合改與否?」詔:「悉仍舊制,其李照所作,勿複施用。」
康定元年,阮逸上《鐘律制議》並圖三卷。皇祐二年五月,明堂禮儀使言:「明堂所用樂皆當隨月用律,九月以無射為均,五天帝各用本音之樂。」於是內出明堂樂曲及二舞名:迎神曰《誠安》;皇帝升降行止曰《儀安》;昊天上帝、皇地祇、神州地祇位奠玉幣曰《鎮安》,酌獻曰《慶安》;太祖、太宗、真宗位奠幣曰《信安》,酌獻曰《孝安》,司徒奉俎曰《饎安》;五帝位奠玉幣曰《鎮安》,酌獻曰《精安》,皇帝飲福曰《胙安》;退文舞、迎武舞、亞獻、終獻皆曰《穆安》,徹豆曰《歆安》,送神曰《誠安》歸大次曰《憩安》;文舞曰《右文化俗》,武舞曰《威功睿德》。又出禦撰樂章《鎮安》、《慶安》、《信安》、《孝安》四曲,餘詔輔臣分撰。庚戌,詔:「禦所撰樂曲名與常祀同者,更之。'遂更常所用圜丘寓祭明堂《誠安》之曲曰《宗安》,祀感生帝《慶安》之曲曰《光安》,奉慈廟《信安》之曲曰《慈安》。
六月,內出禦撰明堂樂八曲,以君、臣、民、事、物配屬五音,凡二十聲為一曲;用宮變、徵變者,天、地、人、四時為七音,凡三十聲為一曲;以子母相生,凡二十八聲為一曲:皆黃鐘為均。又明堂月律五十七聲為二曲,皆無射為均;又以二十聲、二十八聲、三十聲為三曲,亦無射為均,皆自黃鐘宮入無射。如合用四十八或五十七聲,即依前譜次第成曲,其徹聲自同本律。及禦撰鼓吹、警嚴曲、合宮歌並肄于太常。
是月,翰林學士承旨王堯臣等言:
奉詔與參議阮逸所上編鐘四清聲譜法,請用之於明堂者。竊以律呂旋宮之法既定以管,又制十二鐘准為十二正聲,以律計自倍半。說者雲:「半者,准正聲之半,以為十二子聲之鐘,故有正聲、子聲各十二。」子聲即清聲也。其正管長者為均,自用正聲;正管短者為均,則通用子聲而成五音。然求聲之法,本之于鐘,故《國語》所謂「度律均鐘」者也。
其編金石之法,則歷代不同,或以十九為一虡者,蓋取十二鐘當一月之辰,又加七律焉;或以二十一為一虡者,以一均聲更加濁倍;或以十六為一虡者,以一均清、正為十四,宮、商各置一,是謂「縣八用七」也;或以二十四為一虡,則清、正之聲備。故唐制以十六數為小架,二十四為大架,天地、宗廟、朝會各有所施。
今太常鐘縣十六者,舊傳正聲之外有黃鐘至夾鐘四清聲,雖於圖典未明所出,然考之實有義趣。蓋自夷則至應鐘四律為均之時,若盡用正聲,則宮輕而商重,緣宮聲以下,不容更有濁聲。一均之中,宮弱商強,是謂陵僭,故須用子聲,乃得長短相敘。自角而下,亦循茲法。故夷則為宮,則黃鐘為角;南呂為宮,則大呂為角;無射為宮,則黃鐘為商、太簇為角;應鐘為宮,則大呂為商、夾鐘為角。蓋黃鐘、大呂、太簇、夾鐘正律俱長,並當用清聲,如此則音律相諧而無所抗,此四清聲可用之驗也。至他律為宮,其長短、尊卑自序者,不當更以清聲間之。
自唐末世,樂文墜缺,考擊之法久已不傳。今若使匏、土、絲、竹諸器盡求清聲,即未見其法。又據大樂諸工所陳,自磬、簫、琴、和、巢笙五器本有清聲,塤、篪、竽、築、瑟五器本無清聲,五弦阮、九弦琴則有太宗皇帝聖制譜法。至歌工引音極唱,止及黃鐘清聲。
臣等參議,其清、正二聲既有典據,理當施用。自今大樂奏夷則以下四均正律為宮之時,商、角依次並用清聲,自餘八均盡如常法。至於絲、竹等諸器舊有清聲者,令隨鐘石教習;本無清聲者,未可創意求法,且當如舊。惟歌者本用中聲,故夏禹以聲為律,明人皆可及。若強所不至,足累至和。請止以正聲作歌,應合諸器亦自是一音,別無差戾。其阮逸所上聲譜,以清濁相應,先後互擊,取音靡曼,近于鄭聲,不可用。
詔可。
七月,禦撰明堂無射宮樂曲譜三,皆五十七字,五音一曲,奉俎用之;二變七律一曲,飲福用之;七律相生一曲,退文舞、迎武舞及亞獻、終獻、徹豆用之。
是月,上封事者言:「明堂酌獻五帝《精安》之曲,並用黃鐘一均聲,此乃國朝常祀、五時迎氣所用舊法,若於親行大饗,即所未安。且明堂之位,木室在寅,火室在巳,金室在申,水室在亥,蓋木、火、金、水之始也;土室在西南,蓋土王之次也。既皆用五行本始所王之次,則獻神之樂亦當用五行本始月律,各從其音以為曲。其《精安》五曲,宜以無射之均;太簇為角,獻青帝;仲呂為徵,獻赤帝;林鐘為宮,獻黃帝;夷則為商,獻白帝;應鐘為羽,獻黑帝。」詔兩制官同太常議,而堯臣等言:「大饗日迫,事難猝更。」詔俟過大禮,詳定以聞。
九月,帝服靴袍,禦崇政殿,召近臣、宗室、館閣、台諫官閱雅樂,自宮架、登歌、舞佾之奏凡九十一曲遍作之,因出太宗琴、阮譜及禦撰明堂樂曲音譜,並按習大樂新錄,賜群臣。又出新制頌塤、匏笙、洞簫,仍令登歌以八音諸器各奏一曲,遂召鼓吹局按警場,賜大樂、鼓吹令丞至樂工徒吏緡錢有差。帝既閱雅樂,謂輔臣曰:「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今將有事於明堂,然世鮮知音,其令太常並加講求。」時言者以為鎛鐘、特磬未協音律,詔令鄧保信、阮逸、盧昭序同太常檢詳典禮,別行鑄造。太常薦太子中舍致仕胡瑗曉音,詔同定鐘磬制度。
閏十一月,詔曰:「朕聞古者作樂,本以薦上帝、配祖考,三、五之盛,不相沿襲,然必太平,始克明備。周武受命,至成王時始大合樂;漢初亦沿舊樂,至武帝時始定泰一、後土樂詩;光武中興,至明帝時始改「大予」之名;唐高祖造邦,至太宗時孝孫、文收始定鐘律,明皇方成唐樂。是知經啟善述,禮樂重事,須三四世,聲文乃定。
國初亦循用王朴、竇儼所定周樂,太祖患其聲高,遂令和峴減一律,真宗始議隨月轉律之法,屢加按核。然念《樂經》久墜,學者罕傳,曆古研覃,亦未究緒。頃雖博加訪求,終未有知聲、知經可信之人。嘗為改更,未適茲意。中書門下其集兩制及太常禮樂官,以天地、五方、神州、日月、宗廟、社蠟祭享所用登歌、宮縣,審定聲律是非,按古合今,調諧中和,使經久可用,以發揚祖宗之功德,朕何憚改為?但審聲、驗書,二學鮮並,互詆胸臆,無所援據,慨然希古,靡忘於懷。」
於是中書門下集兩制、太常官,置局于秘閣,詳定大樂。王堯臣等言:天章閣待制趙師民博通今古,願同祥定,及乞借參知政事高若訥所校十五等古尺。並從之。
三年正月,詔徐、宿、泗、耀、江、鄭、淮陽七州軍采磬石,仍令諸路轉運司訪民間有藏古尺律者上之。二月,詔兩制及禮官參稽典制,議定國朝大樂名,中書門下審加詳閱以聞。初,胡瑗請太祖廟舞用幹戚,太宗廟兼用幹、羽,真宗廟用羽、龠,以象三聖功德。然議者謂國朝七廟之舞,名雖不同,而幹、羽並用,又廟制與古異。及瑗建言,止降詔定樂名而已。
七月,堯臣等言:「按太常天地、宗廟、四時之祀,樂章凡八十九曲,自《景安》而下七十五章,率以'安'名曲,豈特本道德、政教嘉靖之美,亦緣神靈、祖考安樂之故。臣等謹上議,國朝樂宜名《大安》。」詔曰:「朕惟古先格王隨代之樂,亦既製作,必有稱謂,緣名以討義,由義以知德,蓋名者,德之所載,有行遠垂久之效焉。故《韶》以紹堯,《夏》以承舜,《濩》以救民,《武》以象伐,傳之不朽,用此道也。國家舉墜正失,典章交備,獨斯體大而有司莫敢易言之。朕憫然念茲,大懼列聖之休未能昭揭於天下之聽,是用申敕執事,還求博講而考定其衷。今禮官、學士迨三有事之臣,同寅一辭,以《大安》之議來複。且謂:藝祖之戡暴亂也,安天下之未安,其功大;二宗之致太平也,安天下之既安,其盛;洎朕之承烈也,安祖宗之所安,其仁厚。祇覽所議,熟複於懷。恭惟神德之造基,神功之戢武,章聖恢清淨之治,沖人蒙成定之業,雖因世之跡各異,而靖民之道同歸。以之播鐘球、文羽籥、用諸郊廟、告於神明,曰'大'且'安',誠得其正。」
十二月,召兩府及侍臣觀新樂於紫宸殿,凡鎛鐘十二:黃鐘高二尺二寸半,廣一尺二寸,鼓六,鉦四,舞六,甬、衡並旋蟲高八寸四分,遂徑一寸二分,深一寸一厘,篆帶每面縱者四,橫者四,枚景挾鼓與舞,四處各有九,每面共三十六,兩欒間一尺四寸,容九鬥九升五合,重一百六斤;大呂以下十一鐘並與黃鐘同制,而兩欒間遞減半分;至應鐘容九鬥三升五合,而其重加至應鐘重一百四十八斤;並中新律本律。特磬十二:黃鐘、大呂股長二尺,博一尺,鼓三尺,博六寸九分寸之六,弦三尺七寸五分;太簇以下股長尺八寸,博九寸,鼓二尺七寸,博六寸,弦三尺三寸七分半,其聲各中本律。黃鐘厚二寸一分,大呂以下遞加其厚,至應鐘厚三寸五分。詔以其圖送中書。議者以為《周禮》:「大鐘十分其鼓間,以其一為之厚;小鐘十分其鉦間,以其一為之厚。」則是大鐘宜厚,小鐘宜薄。今大鐘重一百六斤,小鐘乃重一百四十八斤,則小鐘厚,非也。又:「磬氏為磬,倨句一矩有半,博為一,股為二,鼓為三。三分其股博,去其一以為鼓博;三分其鼓博,以其一為之厚。」今磬無博厚、無長短,亦非也。
五年四月,命參知政事劉沆、梁適監議大樂。是月,知制誥王洙奏:「黃鐘為宮最尊者,但聲有尊卑耳,不必在其形體也。言鐘磬依律數為大小之制者,經典無正文,惟鄭康成立意言之,亦自雲假設之法。孔穎達作疏,因而述之。據歷代史籍,亦無鐘磬依律數大小之說,其康成、穎達等即非身曾製作樂器。至如言'磬前長三律,二尺七寸;後長二律,一尺八寸,是磬有大小之制'者,據此以黃鐘為律。臣曾依此法造黃鐘特磬者,止得林鐘律聲。若隨律長短為鐘磬大小之制,則黃鐘長二尺二寸半,減至應鐘,則形制大小比黃鐘才四分之一。又九月、十月以無射、應鐘為宮,即黃鐘、大呂反為商聲,宮小而商大,是君弱臣強之象。今參酌其鎛鐘、特磬制度,欲且各依律數,算定長短、大小、容受之數,仍以皇祐中黍尺為法,鑄大呂、應鐘鐘磬各一,即見形制、聲韻所歸。」奏可。
五月,翰林學士承旨王拱辰言:「奉詔詳定大樂,比臣至局,鐘磬已成。竊緣律有長短,磬有大小,黃鐘九寸最長,其氣陽,其象土,其正聲為宮,為諸律之首,蓋君德之象,不可並也。今十二鐘磬,一以黃鐘為率,與古為異。臣等亦嘗詢逸、瑗等,皆言'依律大小,則聲不能諧。'故臣竊有疑,請下詳定大樂所,更稽古義參定之。」是月,知諫院李兌言:「曩者紫宸殿閱太常新樂,議者以鐘之形制未中律度,遂斥而不用,複詔近臣詳定。竊聞崇文院聚議,而王拱辰欲更前史之義,王洙不從,議論喧嘖。夫樂之道廣大微妙,非知音入神,豈可輕議?西漢去聖尚近,有制氏世典大樂,但能紀其鏗鏘,而不能言其義。況今又千餘年,而欲求三代之音,不亦難乎?且阮逸罪廢之人,安能通聖明述作之事?務為異說,欲規恩賞。朝廷制樂數年,當國財匱乏之時,煩費甚廣。器既成矣,又欲改為,雖命兩府大臣監議,然未能裁定其當。請以新成鐘磬與祖宗舊樂參校其聲,但取諧和近雅者合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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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帝禦紫宸殿,奏太常新定《大安》之樂,召輔臣至省府、館閣預觀焉,賜詳定官器幣有差。八月,詔:「南郊姑用舊樂,其新定《大安》之樂,常祀及朝會用之。」翰林學士胡宿上言:「自古無並用二樂之理,今舊樂高,新樂下,相去一律,難並用。且新樂未施郊廟,先用之朝會,非先王薦上帝、配祖考之意。」帝以為然。九月,禦崇政殿,召近臣、宗室、台諫、省府推判官觀新樂並新作晉鼓。乃以瑗為大理寺丞,逸複尚書屯田員外郎,保信領榮州防禦使,入內東頭供奉官賈宣吉為內殿承制,並以制鐘律成,特遷之。
至和元年,言者多以陰陽不和由大樂未定。帝曰:「樂之不合于古久矣。水旱之來,系時政得失,豈特樂所召哉?」二年,潭州上瀏陽縣所得古鐘,送太常。初,李照斥王朴樂音高,乃作新樂,下其聲。太常歌工病其太濁,歌不成聲,私賂鑄工,使減銅齊,而聲稍清,歌乃協。然照卒莫之辨。又樸所制編鐘皆側垂,照、瑗皆非之。及照將鑄鐘,給銅於鑄瀉務,得古編鐘一,工人不敢毀,乃藏于太常。鐘不知何代所作,其銘雲:「粵朕皇祖寶和鐘,粵斯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叩其聲,與朴鐘夷則清聲合,而其形側垂。瑗後改鑄,正其鈕,使下垂,叩之弇,鬱而不揚。其鎛鐘又長甬而震掉,聲不和。著作佐郎劉羲叟謂人曰:「此與周景王無射鐘無異,上將有眩惑之疾。」嘉祐元年正月,帝禦大慶殿受朝,前一夕,殿庭設仗衛、既具而大雨雪,至壓宮架折,帝於禁中跣而告天,遂暴感風眩,人以羲叟之言為驗。八月,禦制恭謝樂章。是月,詔恭謝用舊樂。
四年九月,禦制祫享樂舞名:僖祖奏《大基》,順祖奏《大祚》,翼祖奏《大熙》,宣祖奏《大光》,太祖奏《大統》,太宗奏《大昌》,真宗奏《大治》,孝惠皇后奏《淑安》,孝章皇后奏《靜安》,淑德皇后奏《柔安》,章懷皇后奏《和安》,迎神、送神奏《懷安》,皇帝升降奏《肅安》,奠瓚奏《顧安》,奉俎、徹豆奏《充安》,飲福奏《禧安》,亞獻、終獻奏《祐安》,退文舞、迎武舞奏《顯安》,皇帝歸大次奏《定安》,登樓禮成奏《聖安》,駕回奏《采茨》;文舞曰《化成治定》,武舞曰《崇功昭德》。帝自製迎神、送神樂章,詔宰臣富弼等撰《大祚》至《采茨》曲詞十八。七年八月,禦制明堂迎神樂章,皆肄于太常。
翰林學士王珪言:「昔之作樂,以五聲播於八音,調和諧合而與治道通,先王用於天地、宗廟、社稷,事於山川鬼神,使鳥獸盡感,況於人乎?然則樂雖盛而音虧,未知其所以為樂也。今郊廟升歌之樂,有金、石、絲、竹、匏、土、革而無木音。夫所謂柷吾攵者,聖人用以著樂之始終,顧豈容有缺耶?且樂莫隆於《韶》,《書》曰'戛擊',是柷、敔之用。既雲下而擊鞀,知鳴球與柷吾攵之在堂,故《傳》曰:'堂上堂下,各有柷敔也'。今陛下躬祠明堂,宜詔有司考樂之失而合八音之和。」於是下禮官議,而堂上始置柷敔。
又秘閣校理裴煜奏:「大祠與國忌同者,有司援舊制,禮樂備而不作。忌日必哀,志有所至,其不有樂,宜也。然樂所以降格神祇非以適一己之私也。謹案開元中禮部建言,忌日享廟應用樂。裴寬立議,廟尊忌卑則作樂,廟卑忌尊則備而不奏。中書令張說以寬議為是。宗廟如此,則天地、日月、社稷之祠用樂明矣。臣以為凡大祠天地、日月、社稷與忌日同者,伏請用樂,其在廟則如寬之議。所冀略輕存重,不失其稱。」下其章禮官,議曰「《傳》稱祭天以禋為歆神之始,以血為陳饌之始;祭地以埋為歆神之始,以血為陳饌之始。宗廟以灌為歆神之始,以腥為陳饒之始。然則天地、宗廟皆以樂為致神之始,故曰大祭有三始,謂此也。天地之間虛豁而不見其形者,陽也。鬼神居天地之間,不可以人道接也。聲屬於陽,故樂之音聲號呼召於天地之間,庶幾神明聞之,因而來格,故祭必求諸陽。商人之祭,先奏樂以求神,先求于陽也;次灌地求神于陰,達於淵泉也。周人尚臭,四時之祭,先灌地以求神,先求諸陰也。然則天神、地祇、人鬼之祀不可去樂明矣。今七廟連室,難分廟忌之尊卑,欲依唐制及國朝故事:廟祭與忌同日,並縣而不作;其與別廟諸後忌同者,作之;若祠天地、日月、九宮、太一及蠟百神,並請作樂;社稷以下諸祠既卑於廟,則樂可不作。」翰林學士王珪等以為:「社稷,國之所尊,其祠日若與別廟諸後忌同者,伏請亦不去樂。」詔可。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太常寺奏,仁宗配饗明堂,奠幣歌《誠安》,酌獻歌《德安》。二年九月,禮官李育上言:「南郊、太廟二舞郎總六十八,文舞罷,舍羽籥,執幹戚,就為武舞。臣謹按舊典,文、武二舞各用八佾,凡祀圜丘、祀宗廟,太樂令率工人以入,就位,文舞入,陳於架北,武舞立于架南。又文舞出,武舞入,有送迎之曲,名曰《舒和》,亦曰《同和》,凡三十一章,止用一曲。是進退同時,行綴先定,步武容體,各應樂節。夫《玄德升聞》之舞象揖讓,《天下大定》之舞象征伐,柔毅舒急不侔,而所法所習亦異,不當中易也。竊惟天神皆降,地祇皆出,八音克諧,祖考來格,天子親執珪幣,'相維辟公','嚴恭寅畏',可謂極矣。而舞者紛然縱橫於下,進退取捨,蹙迫如是,豈明有德、象有功之誼哉?國家三年而躬一郊,同殿而享八室,而舞者闕如,名曰二舞,實一舞也。且如大朝會所以宴臣下,而舞者備其數;郊廟所以事天地、祖考,而舞者減其半:殊未為稱。事有近而不可邇,禮有繁而不可省,所系者大,而有司之職不敢廢也。伏請南郊、太廟文武二舞各用六十四人,以備帝王之禮樂,以明祖宗之功德。」奏可。
四年八月,學士院建言:「國朝宗廟之樂,各以功德名舞。洪惟英宗,繼天遵業,欽明勤儉,不自暇逸。踐祚未幾,而恩行威立,固已超軼百王之上。今厚陵複土,祔廟有期,而樂名未立,亡以詔萬世。請上樂章及名廟所用舞曰《大英》之舞。自後禮官、禦史有所建明,而詳定朝會及郊廟禮文官于樂節有議論,率以時考正之。」
神宗熙寧九年,禮官以宗廟樂節而有請者三:
其一、今祠太廟《興安》之曲,舉柷而聲已過,舉敔而聲不止,則始終之節未明。請祠祭用樂,一奏將終,則戛敔而聲少止,擊柷則樂複作,以盡合止之義。
其二、大樂降神之樂,均聲未齊,短長不協,故舞行疾徐亦不能一。請以一曲為一變,六變用六,九變用九,則樂舞始終莫不應節。
其三、周人尚臭,蓋先灌而後作樂;本朝宗廟之禮多從周,請先灌而後作樂。
元豐二年,詳定所以朝會樂而有請者十:
其一、唐元正、冬至大朝會,迎送王公用《舒和》,《開元禮》以初入門《舒和》之樂作,至位,樂止。蓋作樂所以待王公,今中書、門下、親王、使相先於丹墀上東西立,皇帝升禦坐,乃奏樂引三品以上官,未為得禮。請侍從及應赴官先就立位,中書、門下、親王、使相、諸司三品、尚書省四品及宗室、將軍以上,班分東西入,《正安》之樂作,至位,樂止。
其二、今朝會儀:舉第一爵,宮縣奏《和安》之曲,第二、第三、第四,登歌作《慶雲》、《嘉禾》、《靈芝》之曲。則是合樂在前、登歌在後,有違古義。請第一爵,登歌奏《和安》之曲,堂上之樂隨歌而發;第二爵,笙入奏《慶雲》之曲,止吹笙,余樂不作;第三爵,堂上歌《嘉禾》之曲,堂下吹笙,《瑞木成文》之曲,一歌一吹相間;第四爵,合樂奏《靈芝》之曲,堂上下之樂交作。
其三、定文舞、武舞各為四表,表距四步為酂綴,各六十四。文舞者服進賢冠,左執籥,右秉翟,分八佾,二工執纛引前,衣冠同之。舞者進蹈安徐,進一步則兩兩相顧揖,三步三揖,四步為三辭之容,是為一成。余成如之。自南第一表至第二表為第一成,至第三表為再成,至北第一表為三成,覆身卻行至第三表為四成,至第二表為五成,複至南第一表為六成,而武舞入。今文舞所秉翟羽,則集雉尾置於髹漆之柄,求之古制,實無所本。聶崇義圖,羽舞所執類羽葆幢,析羽四重,以結綬系於柄,此纛翳之謂也。請按圖以翟羽為之。
其四、武舞服平巾幘,左執幹,右執戈。二工執旌居前;執鞀、執鐸各二工;金錞二,四工舉;二工執鐲、執鐃;執相在左,執雅在右,亦各二工;夾引舞者,衣冠同之。分八佾于南表前,先振鐸以通鼓,乃擊鼓以警戒,舞工聞鼓聲,則各依酂綴總幹正立定位,堂上長歌以詠歎之。於是播鞀以導舞,舞者進步,自南而北,至最南表,以見舞漸。然後左右夾振鐸,次擊鼓,以金錞和之,以金鐲節之,以相而輔樂,以雅而陔步。舞者發揚蹈厲,為猛賁趫速之狀。每步一進,則兩兩以戈盾相向,一擊一刺為一伐,四伐為一成,成謂之變。至第二表為一變;至第三表為二變;至北第一表為三變;舞者覆身向堂,卻行而南,至第三表為四變;乃擊刺而前,至第二表回易行列,舂、雅節步分左右而跪,以右膝至地,左足仰起,象以文止武為五變;舞蹈而進,為兵還振旅之狀,振鐸、搖鞀、擊鼓,和以金錞,廢鐲鳴鐃,複至南第一表為六變而舞畢。古者,人君自舞《大武》,故服冕執幹戚。若用八佾而為擊刺之容,則舞者執干戈。說者謂武舞戰象樂六奏,每一奏之中,率以戈矛四擊刺。戈則擊兵,矛則刺兵,玉戚非可施於擊刺,今舞執幹戚,蓋沿襲之誤。請左執幹,右執戈。
其五、古之鄉射禮,三笙一和而成聲,謂三人吹笙,一人吹和。今朝會作樂,丹墀之上,巢笙、和笙各二人,其數相敵,非也。蓋鄉射乃列國大夫、士之禮,請增倍為八人,丹墀東西各三巢一和。
其六、今宮縣四隅雖有建鼓、鞞、應,相傳不擊。乾德中,詔四建鼓並左右鞞、應合十有二,依李照所奏,以月建為均,與鎛鐘相應。鞞、應在建鼓旁,是亦朔鼙、應鼙之類。請將作樂之時,先擊鼙,次擊應,然後擊建鼓。
其七、今樂縣四隅設建鼓,不擊,別施散鼓于樂縣內代之。乾德中,尹拙奏宜去散鼓,詔可,而樂工積習亦不能廢。李照議作晉鼓,以為樂節。請樂縣內去散鼓,設晉鼓以鼓金奏。
其八、古者,瞽矇、眡皆掌播鞀,所以節一唱之終。請宮縣設鞀,以為樂節。
其九、以天子禮求之,凡樂事播鞀,擊頌磬、笙磬,以鐘鼓奏《九夏》,是皆在庭之樂;戛擊則柷敔,球則玉磬,搏拊所以節樂,琴瑟所以詠詩,皆堂上樂也。磬本在堂下,尊玉磬,故進之使在上,若擊石拊石,則當在庭。後世不原於此,以春秋鄭人賂晉俟歌鐘二肆,遂於堂上設歌鐘、歌磬,蓋歌鐘則堂上歌之,堂下以鼓應之耳。歌必金奏相和,名曰歌鐘,則以節歌是已,豈堂上有鐘邪?歌磬之名,本無所出,晉賀循奏置登歌簨虡,采玉造小磬,蓋取舜廟鳴球之制。後周登歌,備錄鐘磬,隋、唐迄今,因襲行之,皆不應禮。請正、至朝會,堂上之樂不設鐘磬。
其十、古者歌工之數:大射工六人,四瑟,則是諸侯鼓瑟以四人,歌以二人;天子八人,則瑟與歌皆四人矣。魏、晉以來,登歌五人,隋、唐四人,本朝因之,是循用周制也。《禮》「登歌下管」,貴人聲也,故《儀禮》瑟與歌工皆席於西階上。隋、唐相承,庭中磬虡之下,系以偶歌琴瑟,非所謂升歌貴人聲之義。今堂上琴瑟,比之周制,不啻倍蓰,而歌工止四人,音高下不相權。蓋樂有八音,所以行八風,是以舞佾與鐘磬俱用八為數。請罷庭中歌者,堂上歌為八,琴瑟之數放此,其箏、阮、築悉廢。
太常以謂:「堂上鐘磬去之,則歌聲與宮縣遠。漢、唐以來,宮室之制浸廣,堂上益遠庭中,其上下樂節苟不相應,則繁亂而無序。況朝會之禮,起於西漢,則後世難以純用三代之制。其堂上鐘磬、庭中歌工與箏、築之器,從舊儀便。」遂如太常議。
志第八十一樂三
元豐三年五月,詔秘書監致仕劉幾赴詳定所議樂,以禮部侍郎致仕范鎮與幾參考得失。而幾亦請命楊傑同議,且請如景祐故事,擇人修制大樂。詔可。
初,言大樂七失:一曰歌不永言,聲不依永,律不和聲。蓋金聲舂容,失之則重;石聲溫潤,失之則輕;土聲函胡,失之則下;竹聲清越,失之則高;絲聲纖微,失之則細;革聲隆大,失之則洪;匏聲叢聚,失之則長;木聲無餘,失之則短。惟人稟中和之氣而有中和之聲,八音、律呂皆以人聲為度,言雖永,不可以逾其聲。今歌者或詠一言而濫及數律,或章句已闋而樂音未終,所謂歌不永言也。請節其煩聲,以一聲歌一言。且詩言人志,詠以為歌。五聲隨歌,是謂依詠;律呂協奏,是謂和聲。先儒以為依人音而制樂,托樂器以寫音,樂本效人,非人效樂者,此也。今祭祀樂章並隨月律,聲不依詠,以詠依聲,律不和聲,以聲和律,非古制也。
二曰八音不諧,鐘磬闕四清聲。虞樂九成,以簫為主;商樂和平,以磬為依;周樂合奏,以金為首。鐘、磬、簫者,眾樂之所宗,則天子之樂用八,鐘、磬、簫,眾樂之本,乃倍之為十六。且十二者,律之本聲;而四者,應聲也。本聲重大為君父,應聲輕清為臣子,故其四聲曰清聲,或曰子聲也。李照議樂,始不用四清聲,是有本而無應,八音何從而諧哉?今巢笙、和笙,其管十九,以十二管發律呂之本聲,以七管為應聲。用之已久,而聲至和,則編鐘、磬、簫宜用四子聲以諧八音。
三曰金石奪倫。樂奏一聲,諸器皆以其聲應,既不可以不及,又不可以有餘。今琴、瑟、塤、篪、笛、簫、笙、阮、箏、築奏一聲,則鎛鐘、特磬、編磬連擊三聲;聲煩而掩眾器,遂至奪倫,則鎛鐘、特磬、編鐘、編磬節奏與眾器同,宜勿連擊。
四曰舞不象成。國朝郊廟之樂,先奏文舞,次奏武舞,而武舞容節六變:一變象六師初舉,所向宜北;二變象上党克平,所向宜北;三變象維揚底定,所向宜東南;四變象荊湖來歸,所向宜南;五變象邛蜀納款,所向宜西;六變象兵還振旅,所向宜北而南。今舞者發揚蹈厲、進退俯仰,既不足以稱成功盛德,失其所向,而文舞容節尤無法度,則舞不象成也。
五曰樂失節奏。樂之始,則翕然如眾羽之合;縱之,純如也;節奏明白,皦如也;往來條理,繹如也:然後成。今樂聲不一,混殽無敘,則失於節奏,非所謂成也。
六曰祭祀、饗無分樂之序。蓋金石眾作之謂奏,詠以人聲之謂歌。陽律必奏,陰呂必歌,陰陽之合也。順陰陽之合,所以交神明、致精意。今冬至祀天,不歌大呂;夏至祭地,不奏太簇;春饗祖廟,不奏無射;秋饗後廟,不歌小呂。而四望山川無專祠用樂之制,則何以贊導宣發陰陽之氣而生成萬物哉?
七曰鄭聲亂雅。然朱紫有色而易別,雅、鄭無象而難知,聖人懼其難知也,故定律呂中正之音,以示萬世。今古器尚存,律呂悉備,而學士、大夫不講考擊,奏作委之賤工,則雅、鄭不得不雜。願審調鐘琯用十二律還宮均法,令上下通習,則鄭聲莫能亂雅。
遂為十二均圖,並上之。
其論以為:「律各有均,有七聲,更相為用。協本均則樂調,非本均則樂悖。今黃鐘為宮,則太簇、姑洗、林鐘、南呂、應鐘、蕤賓七聲相應,謂之黃鐘之均。余律為宮,同之。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君者,法度號令之所出,故宮生徵;法度號令所以授臣而承行之,故徽生商;君臣一德,以康庶事,則萬物得所,民遂其生,故商生羽,羽生角。然臣有常職,民有常業,物有常形,而遷則失常,故商、角、羽無變聲。君總萬化,不可執以一方;事通萬務,不可滯於一隅:故宮、徵有變聲。凡律呂之調及其宮、樂章,具著於圖。」
帝取所上圖,考其說,乃下鎮、幾參定。而王朴、阮逸之黃鐘乃當李照之太簇,其編鐘、編磬雖有四清聲,而黃鐘、大呂正聲舛誤;照之編鐘、編磬雖有黃鐘、大呂,而全闕四清聲,非古制也。朴之太簇、夾鐘,則聲失之高,歌者莫能追逐,平時設而不用。聖人作樂以紀中和之聲,所以導中和之氣,清不可太高,重不可太下,必使八音協諧、歌者從容而能永其言。鎮等因請擇李照編鐘、編磬十二參於律者,增以王樸無射、應鐘及黃鐘、大呂清聲,以為黃鐘、大呂、太簇、夾鐘之四清聲,俾眾樂隨之,歌工詠之,中和之聲庶可以考。請下樸二律。就太常鐘磬擇其可用者用之,其不可修者別制之。而太常以為大樂法度舊器,乞留朴鐘磬,別制新樂,以驗議者之術。詔以朴樂鐘為清聲,毋得銷毀。
幾等謂:「新樂之成,足以薦郊廟,傳萬世。其明堂、景靈宮降天神之樂六奏:舊用夾鐘之均三奏,謂之夾鐘為宮;夷則之均一奏,謂之黃鐘為角;林鐘之均一奏,謂之太簇為徵。姑洗為羽。而《大司樂》'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太簇為徵,姑洗為羽。'而'圜鐘者,夾鐘也'。用夾鐘均之七聲,以其宮聲為始終,是謂圜鐘為宮;用黃鐘均之七聲,以其角聲為始終,是謂黃鐘為角;用太簇均之七聲,以其徵聲為始終,是謂太簇為徵;用姑洗均之七聲,以其羽聲為始終,是謂姑洗為羽。今用夷則之均一奏,謂之黃鐘為角,林鐘之均二奏,謂之太簇為徵、姑洗為羽,則祀天之樂無夷則、林鐘而用之,有太簇、姑洗而去之矣。唐典,祀天以夾鐘宮、黃鐘角、太簇徵、姑洗羽,乃周禮也,宜用夾鐘為宮。其黃鐘為角,則用黃鐘均,以其角聲為始終;太簇為徵,則用太簇均,以其徵聲為始終;姑洗為羽,則用姑洗均,以其羽聲為始終。祭地祇,享宗廟,皆視此均法以度曲。」
幾等又乙太常磬三等,王樸磬厚,李照磬薄,惟阮逸、胡瑗磬形制精密而聲太高,以磬氏之法摩其旁,輕重與律呂相應。鐘三等,王朴鐘所謂「聲疾而短聞」者也,阮逸、胡瑗鐘所謂「聲舒而遠聞」者也,惟李照鐘有旋蟲之制。鐘磬皆三十有六架,架各十有六,則正律相應,清聲自足。其堂上堂下篪、笛率從新制,而調琴、瑟、阮、築、塤諸器,隨所下律。詔悉從之。乃緝新器用,徙置太常,辟屋以貯藏之。考選樂工,汰其椎鈍癃老,而優募能者補其闕員,立為程度,以時習焉。
初,皇祐中,益州進士房庶論尺律之法,以為嘗得古本《漢書》,言在《律曆志》。範鎮以其說為然,請依法作為尺律,然後別求古樂參考。於是庶奉詔造律管二,尺、量、龠各一,而殿中丞胡瑗以為非。詔鎮與幾等定樂,鎮曰:「定樂當先正律。」帝然之。鎮作律、尺等,欲圖上之。而幾之議律主於人聲,不以尺度求合。其樂大抵即李照之舊而加四清聲,遂奏樂成。第加恩賚,而鎮謝曰:「此劉幾樂也,臣何預焉!」乃複上奏曰:「太常鎛鐘皆有大小、輕重之法,非三代莫能為者。禁中又出李照、胡瑗所鑄銅律及尺付太常,按照黃鐘律合王樸太簇律,仲呂律合王朴黃鐘律,比朴樂才下半律,外有損益而內無損益,鐘聲鬱而不發,無足議者。照之律雖是,然與其樂校,三格自相違戾。且乙太簇為黃鐘,則是商為宮也。
方劉幾奏上時,臣初無所預。臣頃造律,內外有損益,其聲和,又與古樂合。今若將臣所造尺律依大小編次太常鎛鐘,可以成一代大典。又太常無雷鼓、靈鼓、路鼓,而以散鼓代之。開元中,有以畫圖獻者,一鼓而為八面、六面、四面,明堂用之。國朝郊廟或考或不考,宮架中惟以散鼓,不應經義。又八音無匏、土二音:笙、竽以木鬥攢竹而以匏裹之,是無匏音也;塤器以木為之,是無土音也。八音不具,以為備樂,安可得哉!」不報。
四年十一月,詳定所言:「'搏拊、琴、瑟以詠',則堂上之樂,以象朝廷之治;'下管、鞀鼓','合止柷吾攵','笙、鏞以間',則堂下之樂,以象萬物之治。後世有司失其傳,歌者在堂,兼設鐘磬;宮架在庭,兼設琴瑟;堂下匏竹,寘之於床:並非其序。請親祠宗廟及有司攝事,歌者在堂,不設鐘磬;宮架在庭,不設琴瑟;堂下匏竹,不寘於床。其郊壇上下之樂,亦以此為正,而有司攝事如之。」又言:「以《小胥》宮縣推之,則天子鐘、磬、鎛十二虡為宮縣明矣。故或以為配十二辰,或以為配十二次,則虡無過十二。先王之制廢,學者不能考其數。隋、唐以來,有謂宮縣當二十虡,甚者又以為三十六虡。方唐之盛日,有司攝事,樂並用宮縣。至德後,太常聲音之工散亡,凡郊廟有登歌而無宮縣,後世因仍不改。請郊廟有司攝事,改用宮架十二虡。」太常以謂用宮架十二虡,則律呂均聲不足,不能成均。請如禮:宮架四面如辰位,設鎛鐘十二虡,而甲、丙、庚、壬設鐘,乙、丁、辛、癸設磬,位各一虡。四隅植建鼓,以象二十四氣。宗廟、郊丘如之。
五年正月,開封布衣葉防上書論樂器、律曲不應古法,複下楊傑議。傑論防增編鐘、編磬二十有四為簨制,管簫視鐘磬數,登歌用玉磬,去樂曲之近清聲者,舞不立表,皆非是。其言均律差互,與劉幾同。請以晉鼓節金奏。考經、禮,制簨虡教國子、宗子舞,用之郊廟,為何所取?而範鎮亦言:「自唐以來至國朝,三大祀樂譜並依《周禮》,然其說有黃鐘為角、黃鐘之角。黃鐘為角者,夷則為宮;黃鐘之角者,姑洗為角。十二律之於五聲,皆如此率。而世俗之說,乃去'之'字,謂太簇曰黃鐘商,姑洗曰黃鐘角,林鐘曰黃鐘徵,南呂曰黃鐘羽。今葉防但通世俗夷部之說,而不見《周禮》正文,所以稱本寺均差互,其說難行。」帝以樂律絕學,防草萊中習之尤難,乃補防為樂正。
六年春正月,禦大慶殿,初用新樂。二月,太常言:「郊廟樂虡,若遇雨雪,望祭即設於殿上。」三月,禮部言:「有司攝事,祀昊天舞名。請初獻曰《帝臨嘉至》,亞、終獻曰《神娭錫羨》;太廟初獻曰《孝熙昭德》,亞、終獻曰《禮洽儲祥》。」詔可。九月,禮部言:「《周禮》,凡大祭祀,王出入則奏《王夏》,明入廟門已用樂矣。今既移祼在作樂之前,皇帝詣罍洗奏《乾安》,則入門亦當奏《乾安》,庶合古制。其入景靈宮及南郊壝門,乞如之。」
七年正月,詔從協律郎榮咨道請,於奉宸庫選玉造磬,令太常審定音律。六月,禮部言:「親郊之歲,夏至祀皇地祇于方丘,遣塚宰攝事,禮容樂舞謂宜加于常祀。而其樂虡二十、樂工百五十有二、舞者六十有四,與常歲南北郊上公攝事無異,未足以稱欽崇之意。乞自今准親祠用三十六虡,工人三百有六,舞人百二十有四。」詔可。
元祐元年,咨道又言:「先帝詔臣製造玉磬,將用於廟堂之上,依舊同編鐘以登歌。今年親祠明堂,請用之,以章明盛典。」從之。三年,范鎮樂成,上其所制樂章三、鑄律十二、編鐘十二、鎛鐘一、衡一、尺一、斛一,響石為編磬十二、特磬一,簫、笛、塤、篪、巢笙、和笙各二,並書及圖法。帝與太皇太后禦延和殿,詔執政、侍從、台閣、講讀官皆往觀焉。賜鎮詔曰:「朕惟春秋之後,禮樂先亡;秦、漢以來,《韶》、《武》僅在。散樂工於河、海之上,往而不還;聘先生于齊、魯之間,有莫能致。魏、晉以下,曹、鄶無譏。豈徒鄭、衛之音,已雜華、戎之器。間有作者,猶存典刑。然銖、黍之一差,或宮、商之易位。惟我四朝之老,獨知五降之非。審聲知音,以律生尺。覽詩書之來上,閱簨虡之在廷。君臣同觀,父老太息。方詔學士、大夫論其法,工師、有司考其聲。上追先帝移風易俗之心,下慰老臣愛君憂國之志。究觀所作,嘉歎不忘。」
鎮為《樂論》,其自敘曰:「臣昔為禮官,從諸儒難問樂之差謬,凡十餘事。厥初未習,不能不小牴牾。後考《周官》、《王制》、司馬遷《書》、班氏《志》,得其法,流通貫穿,悉取舊書,去其牴牾。掇其要,作為八論。」其《論律》、《論黍》、《論尺》、《論量》、《論聲器》,言在《律曆志》。
《論鐘》曰:
夫鐘之制,《周官·鳧氏》言之甚詳,而訓解者其誤有三:若雲:「帶,所以介,其名也介,在於、鼓、鉦、舞、甬、衡之間。」介於、鼓、鉦、舞之間則然,非在甬、衡之上,其誤一也。又雲:「舞,上下促,以橫為修,從為廣,舞廣四分。」今亦去徑之二分以為之間,則舞間之方常居銑之四也。舞間方四,則鼓間六亦其方也。鼓六、鉦六、舞四,即言鼓間與舞佾相應,則鼓與舞皆六,所雲「鉦六、舞四」,其誤二也。又雲:「鼓外二,鉦外一。」彼既以鉦、鼓皆六,無厚薄之差,故從而穿鑿,以遷就其說,其誤三也。
今臣所鑄編鐘十二,皆從其律之長,故鐘口十者,其長十六以為鐘之身。鉦者,正也,居鐘之中,上下皆八,下去二以為之鼓,上去二以為之舞,則鉦居四而鼓與舞皆六。是故於、鼓、鉦、舞、篆、景、欒、隊、甬、衡、旋蟲,鐘之文也,著於外者也;廣、長、空徑、厚、薄、大、小,鐘之數也,起於內者也。若夫金錫之齊與鑄金之狀率按諸《經》,差之毫釐則聲有高下,不可不審。其鎛鐘亦以此法而四倍之。
今太常鐘無大小、無厚薄、無金齊,一以黃鐘為率,而磨以取律之合,故黃鐘最薄而輕。自大呂以降,迭加重厚,是以卑陵尊,以小加大,其可乎?且清聲者不見於《經》,惟《小胥》注雲:「鐘磬者,編次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謂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聲,其聲愈高,尤為非是。國朝舊有四清聲,置而弗用,至劉幾用之,與鄭、衛無異。
《論磬》曰:
臣所造編磬,皆以《周官·磬氏》為法,若黃鐘股之博四寸五分,股九寸,鼓一尺三寸五分;鼓之博三寸,而其厚一寸,其弦一尺三寸五分。十二磬各以其律之長而三分損益之,如此其率也。今之十二磬,長短、厚薄皆不以律,而欲求其聲,不亦遠乎?鐘有齊也,磬,石也,天成之物也。以其律為之長短、厚薄,而其聲和,此出於自然,而聖人者能知之,取以為法,後世其可不考正乎?考正而非是,則不足為法矣。
特磬則四倍其法而為之。國朝祀天地、宗廟及大朝會,宮架內止設鎛鐘,惟後廟乃用特磬,非也。今已升祔後廟,特磬遂為無用之樂。臣欲乞凡宮架內于鎛鐘後各加特磬,貴乎金石之聲小大相應。
《論八音》曰:
匏、土、革、木、金、石、絲、竹,是八物者,在天地間,其體性不同而至相戾之物也。聖人制為八器,命之商則商,命之宮則宮,無一物不同者。能使天地之間至相戾之物無不同,此樂所以為和而八音所以為樂也。
樂下太常,而楊傑上言:「元豐中,詔范鎮、劉幾與臣詳議郊廟大樂,既成而奏,稱其和協。今鎮新定樂法,頗與樂局所議不同。且樂經仁宗命作,神考睿斷,奏之郊廟、朝廷,蓋已久矣,豈可用鎮一說而遽改之?」遂著《元祐樂議》以破鎮說。其《議樂章》曰:
國朝大樂所立曲名,各有成憲,不相淆雜,所以重正名也。故廟室之樂皆以「大」名之,如《大善》、《大仁》、《大英》之類是也。今鎮以《文明》之曲獻祖廟,以《大成》之曲進皇帝,以《萬歲》之曲進太皇太后,其名未正,難以施於宗廟、朝廷。
《議宮架加磬》曰:
鎮言:「國朝祀天地、宗廟及大朝會,宮架內止設鎛鐘,惟後廟乃用特磬,非也。今已升後廟,特磬遂為無用之樂,欲乞凡宮架內于鎛鐘後各加特磬,貴乎金石之聲小大相應。」按《唐六典》:天子宮架之樂,鎛鐘十二、編鐘十二、編磬十二,凡三十有六虡,宗廟與殿庭同。凡中宮之樂,則以大磬代鐘,余如宮架之制。今以鎛鐘、特磬並設之,則為四十八架,于古無法。皇帝將出,宮架撞黃鐘之鐘,右五鐘皆應;皇帝興,宮架撞蕤賓之鐘,左五鐘皆應。未聞皇帝出入,以特磬為節。
《議十六鐘磬》曰:
鎮謂:「清聲不見於《經》,惟《小胥》注雲'鐘磬者,編次之,十六枚而在一虡謂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聲,其聲愈高,尤為非是。國朝舊有四清聲,置而弗用,至劉幾用之,與鄭、衛無異。」按編鐘、編磬十六,其來遠矣,豈徒見於《周禮·小胥》之注哉?漢成帝時,犍為郡于水濱得古磬十六枚,帝因是陳禮樂、《雅》《頌》之聲,以風化天下。其事載于《禮樂志》,不為不詳,豈因劉幾然後用哉?且漢承秦,秦未嘗製作禮樂,其稱古磬十六者,乃二帝、三王之遺法也。其王朴樂內編鐘、編磬,以其聲律太高,歌者難逐,故四清聲置而弗用。及神宗朝下三律,則四清聲皆用而諧協矣。《周禮》曰:「鳧氏為鐘,薄厚之所震動,清濁之所由出。」則清聲豈不見於《經》哉?今鎮以簫、笛、塤、篪、巢笙、和笙獻於朝廷,簫必十六管,是四清聲在其間矣。自古無十二管之簫,豈《簫韶》九成之樂已有鄭、衛之聲乎?
禮部、太常亦言「鎮樂法自系一家之學,難以參用」,而樂如舊制。
四年十二月,始命大樂正葉防撰朝會二舞儀。
武舞曰《威加四海》之舞:
第一變:舞人去南表三步,總幹而立,聽舉樂,三鼓,前行三步,及表而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持幹荷戈,相顧作猛賁速趫之狀;再鼓,皆轉身向裏,以干戈相擊刺,足不動;再鼓,皆回身向外,擊刺如前;再鼓,皆正立舉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轉面相向立。干戈各置腰;再鼓,各前進,以左足在前,右足在後,左手執幹當前,右手執戈在腰為進旅;再鼓,各相擊刺;再鼓,各退身復位,整其幹為退旅;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轉面相向,秉幹持戈坐作;再鼓,各相擊刺;再鼓,皆起,收其干戈為克捷之象;再鼓,皆正立,遇節樂則蹲。
第二變:聽舉樂,依前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正面,作猛賁趫速之狀;再鼓,皆轉身向裏相擊刺,足不動;再鼓,各轉身向外擊刺如前;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陳其干戈,左右相顧為猛賁趫速之狀;再鼓,皆併入行,以八為四;再鼓,皆兩兩對相擊刺;再鼓,皆回,易行列,左在右,右在左,再鼓,皆舉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各分左右;再鼓,各揚其干戈;再鼓,交相擊刺;再鼓,皆總幹正立,遇節樂則蹲。
第三變: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轉而相向,再鼓,整干戈以象登臺講武;再鼓,皆擊刺于東南;再鼓,皆按盾舉戈,東南向而望,以象漳、泉奉土;再鼓,皆擊刺于正南;再鼓,皆按盾舉戈,南向而望,以象杭、越來朝,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擊刺於西北;再鼓,皆按盾舉戈,西北向而望,以象克殄並、汾;再鼓,皆擊刺於正西;再鼓,皆按盾舉戈,西向而望,以象肅清銀、夏;再鼓,皆舞,進一步正跪,右膝至地,左足微起;再鼓,皆置干戈於地,各拱其手,象其不用;再鼓,皆左右舞蹈,象以文止武之意;再鼓,皆就拜,收其干戈,起而躬立;再鼓,皆舞,退,鼓盡即止,以象兵還振旅。
文舞曰《化成天下》之舞:
第一變:舞人立南表之南,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稍前而正揖,合手自下而上;再鼓,皆左顧左揖;再鼓,皆右顧右揖;再鼓,皆開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少卻身,初辭,合手自上而下;再鼓,皆右顧,以右手在前、左手推後為再辭;再鼓,皆左顧,以左手在前,右手推出為固辭;再鼓,皆合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俯身相顧,初謙,合手當胸;再鼓,皆右側身、左垂手為再謙;再鼓,皆左側身、右垂手為三謙;再鼓,皆躬而授之,遇節樂則蹲。
第二變: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轉面相向;再鼓,皆稍前相揖;再鼓,皆左顧左揖;再鼓,開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複相向;再鼓,皆卻身為初辭;再鼓,皆舞,辭如上儀;再鼓,皆再辭;再鼓,皆固辭;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再鼓,相向;再鼓,皆顧為初謙;再鼓,皆再謙;再鼓,皆三謙;再鼓,皆躬而授之,正立,遇節樂則蹲。
第三變: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兩兩相向;再鼓,皆相趨揖;再鼓,皆左揖如上;再鼓,皆右揖;再鼓,皆開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複相向;再鼓,皆卻身初辭;再鼓,皆再辭;再鼓,皆固辭;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兩兩相向;再鼓,皆相顧初謙;再鼓,皆再謙;再鼓,皆三謙,躬而授之,正立,節樂則蹲。
凡二舞綴表器及引舞振作,並與大祭祀之舞同。協律郎陳沂按閱,以謂節奏詳備,自是朝會則用之。
八年,太常博士孫諤言:「臣嘗奉社稷之祠,親睹陳設,初疑其闕略而不備,退而考元祐祀儀,乃與所親見者合焉。其登歌之樂,雖有鐘、磬、簨虡、搏拊、柷敔之屬,獨陳太社壇上,而太稷闕焉。夫宮架不備,非所以重社稷也。《周官》制祭祀之法,則有靈鼓以鼓之,有幬帗舞以舞之,有太簇、應鐘、《咸池》以極其歌舞之節,此樂文之備也。唐社稷用二十架,至於開元,亦循三代之遺法,於壇之北,宮架備陳,別異天神,中建靈鼓,歌鐘、歌虡各設二壇,下舞上歌,何其盛也!臣稽考典禮,凡祭太社、太稷,宜仿《周官》及《開元禮》文,於壇之北備設宮架,鐘、匏、竹各列二壇,南架之內,更植靈鼓。」於是集侍從、禮官議增稷壇樂,而添用宮架之說不行。
元符元年十一月,詔登歌、鐘、磬並依元豐詔旨,複先帝樂制也。
二年正月,詔前信州司法參軍吳良輔按協音律,改造琴瑟,教習登歌,乙太常少卿張商英薦其知樂故也。初,良輔在元豐中上《樂書》五卷,其書分為四類,以謂:「天地兆分,氣數爰定。律厥氣數,通之以聲。於是撰《釋律》。律為經,聲為緯。律以聲為文,聲以律為質。旋相為宮,七音運生。於是撰《釋聲》。聲生於日,律生於辰,故經之以六律,緯之以五聲。聲律相協,和而無乖。播之八音,八音以生。於是撰《釋音》。四物兼采,八器以成。度數施設,象隱於形。考器論義,道德以明。於是撰《釋器》。」類各有條,凡四十四篇,大抵考之經傳,精以講思,頗益于樂理,文多,故弗著焉。
崇甯元年,詔宰臣置僚屬,講議大政。以大樂之制訛繆殘闕,太常樂器弊壞,琴瑟制度參差不同,簫笛之屬樂工自備,每大合樂,聲韻淆雜,而皆失之太高。箏、築、阮,秦、晉之樂也,乃列於琴、瑟之間;熊羆按,梁、隋之制也,乃設于宮架之外。笙不用匏,舞不象成,曲不協譜。樂工率農夫、市賈,遇祭祀朝會則追呼於阡陌、閭閻之中,教習無成,瞢不知音。議樂之臣以《樂經》散亡,無所據依。秦、漢之後,諸儒自相非議,不足取法。乃博求知音之士,而魏漢津之名達於上焉。
漢津至是年九十餘矣,本剩員兵士,自雲居西蜀,師事唐仙人李良,授鼎樂之法。皇祐中,漢津與房庶以善樂被薦,既至,黍律已成,阮逸始非其說,漢津不得伸其所學。後逸之樂不用,乃退與漢津議指尺,作書二篇,敘述指法。漢津嘗陳于太常,樂工憚改作,皆不主其說。或謂漢津舊嘗執役于範鎮,見其製作,略取之,蔡京神其說而托于李良。
二年九月,禮部員外郎陳暘上所撰《樂書》二百卷,命禮部尚書何執中看詳,以謂暘欲考定音律,以正中聲,願送講議司,令知音律者參驗行之。暘之論曰:「漢津論樂,用京房二變、四清。蓋五聲十二律,樂之正也;二變、四清,樂之蠹也。二變以變宮為君,四清以黃鐘清為君。事以時作,固可變也,而君不可變;太簇、大呂、夾鐘,或可分也,而黃鐘不可分。豈古人所謂尊無二上之旨哉?」壬辰,詔曰:「朕惟隆禮作樂,實治內修外之先務,損益述作,其敢後乎?其令講議司官詳求歷代禮樂沿革,酌古今之宜,修為典訓,以貽永世,致安上治民之至德,著移風易俗之美化,乃稱朕咨諏之意焉。」
三年正月,漢津言曰:「臣聞黃帝以三寸之器名為《咸池》,其樂曰《大卷》,三三而九,乃為黃鐘之律。禹效黃帝之法,以聲為律,以身為度,用左手中指三節三寸,謂之君指,裁為宮聲之管;又用第四指三節三寸,謂之臣指,裁為商聲之管;又用第五指三節三寸,謂之物指,裁為羽聲之管。第二指為民、為角,大指為事、為徵,民與事,君臣治之,以物養之,故不用為裁管之法。得三指合之為九寸,即黃鐘之律定矣。黃鐘定,餘律從而生焉。臣今欲請帝中指、第四指、第五指各三節,先鑄九鼎,次鑄帝坐大鐘,次鑄四韻清聲鐘,次鑄二十四氣鐘,然後均弦裁管,為一代之樂制。」
其後十三年,帝一日忽夢人言:「樂成而鳳凰不至乎!蓋非帝指也。」帝寤,大悔歎,謂:「崇甯初作樂,請吾指寸,而內侍黃經臣執謂'帝指不可示外人',但引吾手略比度之,曰:'此是也。'蓋非人所知。今神告朕如此,且奈何?」於是再出中指寸付蔡京,密命劉昺試之。時昺終匿漢津初說,但以其前議為度,作一長笛上之。帝指寸既長於舊,而長笛殆不可易,以動人觀聽,於是遂止。蓋京之子絛雲。
秋七月,景鐘成。景鐘者,黃鐘之所自出也。垂則為鐘,仰則為鼎。鼎之大,終於九斛,中聲所極。制煉玉屑,入于銅齊,精純之至,音韻清越。其高九尺,拱以九龍,惟天子親郊乃用之。立于宮架之中,以為君圍。於是命翰林學士承旨張康國為之銘。其文曰:「天造我宋,于穆不已。四方來和,十有二紀。樂象厥成,維其時矣。迪惟有夏,度自禹起。我龍受之,天地一指。于論景鐘,中聲所止。有作於斯,無襲於彼。九九以生,律呂根柢。維此景鐘,非弇非侈。在宋之庭,屹然中峙。天子萬年,既多受祉。維此景鐘,上帝命爾。其承伊何,以燕翼子。永言寶之,宋樂之始。」
志第八十二樂四
崇寧四年七月,鑄帝鼐、八鼎成。八月,大司樂劉昺言:「大朝會宮架舊用十二熊羆按,金錞、簫、鼓、觱篥等與大樂合奏。今所造大樂,遠稽古制,不應雜以鄭、衛。」詔罷之。又依昺改定二舞,各九成,每三成為一變,執籥秉翟,揚戈持盾,威儀之節,以象治功。庚寅,樂成,列於崇政殿。有旨,先奏舊樂三闕,曲未終,帝曰:「舊樂如泣聲。」揮止之。既奏新樂,天顏和豫,百僚稱頌。九月朔,以鼎樂成,帝禦大慶殿受賀。是日,初用新樂,太尉率百僚奉觴稱壽,有數鶴從東北來,飛度黃庭,回翔鳴唳。乃下詔曰:「禮樂之興,百年於此。然去聖愈遠,遺聲弗存。乃者,得隱逸之士于草茅之賤,獲《英莖》之器於受命之邦。適時之宜,以身為度,鑄鼎以起律,因律以制器,按協於庭,八音克諧。昔堯有《大章》,舜有《大韶》,三代之王亦各異名。今追千載而成一代之制,宜賜新樂之名曰《大晟》,朕將薦郊廟、享鬼神、和萬邦,與天下共之。其舊樂勿用。」
先是,端州上古銅器,有樂鐘,驗其款識,乃宋成公時。帝以端王繼大統,故詔言受命之邦,而隱逸之士謂漢津也。朝廷舊以禮樂掌于太常,至是專置大晟府,大司樂一員、典樂二員並為長貳,大樂令一員、協律郎四員,又有制撰官,為制甚備,於是禮、樂始分為二。
五年九月,詔曰:「樂不作久矣!朕承先志,述而作之,以追先王之緒;建官分屬,設府庀徒,以成一代之制。二月,嘗詔省內外冗官,大晟府亦並之禮官。夫舜命夔典樂,命伯夷典禮,禮樂異道,各分所守,豈可同職?其大晟府名可複仍舊。」
又詔曰:「樂作已久,方薦之郊廟,施於朝廷,而未及頒之天下。宜令大晟府議頒新樂,使雅正之聲被于四海,先降三京四輔,次帥府。」
大觀二年,詔曰:「自唐以來,正聲全失,無徵角之音,五聲不備,豈足以道和而化俗哉?劉詵所上徵聲,可令大晟府同教坊依譜按習,仍增徵、角二譜,候習熟來上。」初,進士彭幾進樂書,論五音,言本朝以火德王,而羽音不禁,徵調尚闕。禮部員外郎吳時善其說,建言乞召幾至樂府,朝廷從之。至是,詵亦上徵聲,乃降是詔。
三年五月,詔:「今學校所用,不過春秋釋奠,如賜宴辟雍,乃用鄭、衛之音,雜以俳優之戲,非所以示多士。其自今用雅樂。」
四年四月,議禮局言:「國家崇奉感生帝、神州地祇為大祠,以僖祖、太祖配侑,而有司行事不設宮架、二舞,殊失所以尊祖、侑神作主之意。乞皆用宮架、二舞。」詔可。六月,詔近選國子生教習二舞,以備祠祀先聖,本《周官》教國子之制。然士子肄業上庠,頗聞恥于樂舞與樂工為伍、坐作、進退。蓋今古異時,致于古雖有其跡,施於今未適其宜。其罷習二舞,願習雅樂者聽。」
八月,帝親制《大晟樂記》,命太中大夫劉昺編修《樂書》,為八論:
其一曰:樂由陽來,陽之數極于九,聖人攝其數於九鼎,寓其聲于九成。陽之數複而為一,則寶鼎之卦為《坎》;極而為九,則彤鼎之卦為《離》。《離》,南方之卦也。聖人以盛大光明之業,如日方中,向明而治,故極九之數則曰景鐘,大樂之名則曰《大晟》。日王於午,火明于南,乘火德之運。當豐大之時,恢擴規模,增光前烈,明盛之業,永觀厥成。樂名《大晟》,不亦宜乎?
其二曰:後世以黍定律,其失樂之本也遠矣。以黍定尺,起于西漢,蓋承《六經》散亡之後,聞古人之緒余而執以為法,聲既未協,乃屢變其法而求之。此古今之尺所以至於數十等,而至和之聲愈求而不可得也。《傳》曰:「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秬黍雲乎哉?
其三曰:焦急之聲不可用於隆盛之世。昔李照欲下其律,乃曰:「異日聽吾樂,當令人物舒長。」照之樂固未足以感動和氣如此,然亦不可謂無其意矣。自藝祖禦極,和樂之聲高,曆一百五十餘年,而後中正之聲乃定。蓋奕世修德,和氣薰蒸,一代之樂,理若有待。
其四曰:盛古帝王皆以明堂為先務,後世知為崇配、布政之宮,然要妙之旨,秘而不傳,徒區區於形制之末流,而不知帝王之所以用心也。且盛德在木,則居青陽,角聲乃作;盛德在火,則居明堂,徵聲乃作;盛德在金,則居總章,商聲乃作;盛德在水,則居玄堂,羽聲乃作;盛德在土,則居中央,宮聲乃作。其應時之妙,不可勝言。一歲之中,兼總五運,凡麗于五行者,以聲召氣,無不總攝。鼓宮宮動,鼓角角應:彼亦莫知所以使之者。則永膺壽考,歷數過期,不亦宜乎?
其五曰:魏漢津以太極元氣,函三為一,九寸之律,三數退藏,故八寸七分為中聲。正聲得正氣則用之,中聲得中氣則用之。宮架環列,以應十二辰;中正之聲,以應二十四氣;加四清聲,以應二十八宿。氣不頓進,八音乃諧。若立春在歲元之後,則迎其氣而用之,餘悉隨氣用律,使無過不及之差,則所以感召陰陽之和,其法不亦密乎?
其六曰:乾坤交於亥,而子生於黃鐘之宮,故稟於乾,交于亥,任於壬,生於子。自乾至子凡四位,而清聲具焉。漢津以四清為至陽之氣,在二十八宿為虛、昴、星、房,四者居四方之正位,以統十二律。每清聲皆有三統:申、子、辰屬於虛而統於子,巳、酉、醜屬於昴而統於醜,寅、午、戌屬於星而統於寅,亥、卯、未屬於房而統於卯。中正之聲分為二十四宿,統於四清焉。
其七曰:昔人以樂之器有時而弊,故律失則求之于鐘,鐘失則求之於鼎,得一鼎之龠,則權衡度量可考而知。故鼎以全渾淪之體,律呂以達陰陽之情,天地之間,無不統攝,機緘運用,萬物振作,則樂之感人,豈無所自而然耶?
其八曰:聖上稽帝王之制而成一代之樂,以謂帝舜之樂以教胄子,乃頒之于宗學。成周之樂,掌于成均,乃頒之府學、辟雍、太學;而三京藩邸,凡祭祀之用樂者皆賜之,於是中正之聲被天下矣。漢施鄭聲于朝廷,唐升夷部於堂上,至於房中之樂,唯恐淫哇之聲變態之不新也。聖上樂聞平淡之音,而特詔有司制為宮架,施之於禁庭,房中用雅樂,自今朝始雲。
又為圖十二:一曰五聲,二曰八音,三曰十二律應二十八宿,四曰七均應二十八宿,五曰八十四調,六曰十二律所生,七曰十二律應二十四氣,八曰十二律鐘正聲,九曰堂上樂,十曰金鐘玉磬,十一曰宮架,十二曰二舞。圖雖不能具載,觀其所序,亦可以知其旨意矣:
天地相合,五數乃備,不動者為五位,常動者為五行,五行發而為五聲。律呂相生,五聲乃備,布於十二律之間,猶五緯往還於十有二次,五運斡旋於十有二時。其圖五聲以此。
兩儀既判,八卦肇分。氣盈而動,八風行焉。顓帝乃令飛龍效八風之音,命之曰《承雲》。方是時,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之音未備,後聖有作,以八方之物全五聲者,制而為八音,以聲召氣,八風從律。其圖八音以此。
上象著明器形,而下以聲召氣,吻合元精。其圖十二律應二十八宿以此。
鬥在天中,周制四方,猶宮聲處中為四聲之綱。二十八舍列在四方,用之于合樂者,蓋樂方七角屬木,南方七徵屬火,西方七商屬金,北方七羽屬水。四方之宿各有所屬,而每方之中,七均備足。中央七宮管攝四氣。故二十八舍應中正之聲者,制器之法也;二十八舍應七均之聲者,和聲之術也。其圖七均應二十八宿以此。
合陰陽之聲而文之以五聲,則九六相交,均聲乃備。黃鐘為宮,是謂天統;林鐘為徵,是謂地統;太簇為商,是謂人統。南呂為羽,于時屬秋;姑洗為角,于時屬春;應鐘為變宮,于時屬冬;蕤賓為變徵,于時屬夏。旋相為宮,而每律皆具七聲,而八十四調備焉。其圖八十四調以此。
自黃鐘至仲呂,則陽數極而為乾,故其位在左;蕤賓至應鐘,則陰數極而為坤,故其位在右。陰窮則歸本,故應鐘自生陰律;陽窮則歸本,故仲呂自歸陽位。律呂相生,起於《複》而成於《乾》,終始皆本于陽,故曰「樂由陽來」,六呂則同之而已。相生之位,分則為《乾》、《坤》之爻,合則為《既濟》、《未濟》之卦。自黃鐘至仲呂為《既濟》,故屬陽而居左;自蕤賓至應鐘為《未濟》,故屬陰而居右。《易》始於《乾》、《坤》而終於《既濟》、《未濟》,天地辨位而水火之氣交際於其中,造化之原皆自此出。其圖十二律所生以此。
二十四氣差之毫釐,則或先天而太過,或後天而不及。在律為聲,在曆為氣。若氣方得節,乃用中聲;氣已及中,猶用正律。其圖十二律應二十四氣以此。
漢津曰:「黃帝、夏禹之法,簡捷徑直,得于自然,故善作樂者以聲為本。若得其聲,則形數、制度當自我出。今以帝指為律,正聲之律十二,中聲之律十二,清聲凡四,共二十有八」雲。其圖十二律鐘正聲以此。
堂上之樂,以人聲為貴,歌鐘居左,歌磬居右。近世之樂,曲不協律,歌不擇人,有先制譜而後命辭。奉常舊工,村野癃老者斥之。升歌之工,選擇惟艱,故堂上之樂鏗然特異焉。其圖堂上樂以此。
金玉之精,稟氣於乾,故堂上之樂,鐘必以金,磬必以玉。《歷代樂儀》曰:「歌磬次歌鐘之西,以節登歌之句。」即《周官》頌磬也,神考肇造玉磬,聖上紹述先志,而堂上之樂方備,非聖智兼全、金聲而玉振之者,安能與于天道哉?其圖金鐘玉磬以此。
《大晟》之制,天子親祀圓丘,則用景鐘為君圍,鎛鐘、特磬為臣圍,編鐘、編磬為民圍,非親祀則不用君圍。漢津以謂:「宮架總攝四方之氣,故《大晟》之制,羽在上而以四方之禽,虡在下而以四方之獸,以象鳳儀、獸舞之狀。龍簨崇牙,製作華煥。」其圖宮架以此。
新樂肇興,法夏籥九成之數:文舞九成,終於垂衣拱手,無為而治;武舞九成,終於偃武修文,投戈講藝。每成進退疾徐,抑揚顧揖,皆各象方今之勳烈。文武八佾,左執籥,右秉翟。蓋籥為聲之中,翟為文之華,秉中聲而昌文德。武舞八佾,執干戈而進,以金鼓為節。其圖二舞以此。
又列八音之器,金部有七:曰景鐘,曰鎛鐘,曰編鐘,曰金錞,曰金鐲,曰金鐃,曰金鐸。其說以謂:
景鐘乃樂之祖,而非常用之樂也。黃帝五鐘,一曰景鐘。景,大也。鐘,四方之聲,以象厥成。惟功大者其鐘大,世莫識其義久矣。其聲則黃鐘之正,而律呂由是生焉。平時弗考,風至則鳴,鎛鐘形聲宏大,各司其辰,以管攝四方之氣。編鐘隨月用律,雜比成文,聲韻清越。錞、鐲、鐃、鐸,古謂之四金。鼓屬乎陽,金屬乎陰。陽造始而為之倡,故以金鎛和鼓陽動而不知已,故以金鐲節鼓。陽之用事,有時而終,故以金鐃止鼓。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天之道也,故以金鐸通鼓。金乃《兌》音,《兌》為口舌,故金之屬皆象之。
石部有二:曰特磬,曰編磬。其說以謂:「依我磬聲」,以石有一定之聲,眾樂依焉,則鐘磬未嘗不相須也。往者,國朝祀天地、宗廟及大朝會,宮架內止設鎛鐘,惟後廟乃用特磬,若已升祔後廟,遂置而不用。如此,則金石之聲小大不侔。《大晟》之制,金石並用,以諧陰陽。漢津之法,以聲為主,必用泗濱之石,故《禹貢》必曰「浮磬」者,遠土而近于水,取之實難。昔奉常所用,乃以白石為之,其聲沉下,製作簡質,理宜改造焉。
絲部有五:曰一弦琴,曰三弦琴,曰五弦琴,曰七弦琴,曰九弦琴,曰瑟。其說以謂:漢津誦其師之說曰:「古者,聖人作五等之琴,琴主陽,一、三、五、七、九,生成之數也。師延拊一弦之琴,昔人作三弦琴,蓋陽之數成於三。伏羲作琴有五弦,神農氏為琴七弦,琴書以九弦象九星。五等之琴,額長二寸四分,以象二十四氣;嶽闊三分,以象三才;嶽內取聲三尺六寸,以象期三百六十日:龍齗及折勢四分,以象四時:共長三尺九寸一分,成於三,極於九。九者,究也,複變而為一之義也。《大晟》之瑟長七尺二寸,陰爻之數二十有四,極三才之陰數而七十有二,以象一歲之候。既罷箏、築、阮,絲聲稍下,乃增瑟之數為六十有四,則八八之數法乎陰,琴之數則九十有九而法乎陽。」
竹部有三:曰長笛,曰篪,曰簫。其說以謂:笛以一管而兼律呂,眾樂由焉。三竅成籥,三才之和寓焉。六竅為笛,六律之聲備焉。篪之制,采竹竅厚均者,用兩節,開六孔,以備十二律之聲,則篪之樂生於律。樂始于律而成於簫。律准鳳鳴,以一管為一聲。簫集眾律,編而為器:參差其管,以象鳳翼,簫然清亮,以象鳳鳴。
匏部有六:曰竽笙,曰巢笙,曰和笙,曰閏餘匏,曰九星匏,曰七星匏。其說以謂:列其管為簫,聚其管為笙。鳳凰於飛,簫則象之;鳳凰戾止,笙則象之。故內皆用簧,皆施匏於下。前古以三十六簧為竽,十九簧為巢,十三簧為和,皆用十九數,而以管之長短、聲之大小為別。八音之中,匏音廢絕久矣。後世以木代匏,乃更其制,下皆用匏,而並造十三簧者,以象閏餘。十者,土之成數;三者,木之生數,木得土而能生也。九簧者,以象九星。物得陽而生,九者,陽數之極也。七簧者,以象七星。笙之形若鳥斂翼,鳥,火禽,火數七也。
土部有一:曰塤。其說以謂:釋《詩》者以塤、篪異器而同聲,然八音孰不同聲,必以塤、篪為況?嘗博詢其旨,蓋八音取聲相同者,惟塤、篪為然。塤、篪皆六孔而以五竅取聲。十二律始于黃鐘,終於應鐘。二者,其竅盡合則為黃鐘,其竅盡開則為應鐘,余樂不然。故惟塤、篪相應。
革部十有二:曰晉鼓,曰建鼓,曰鞀鼓,曰雷鼓,曰雷鞀,曰靈鼓,曰靈鞀,曰路鼓,曰路鞀,曰雅鼓,曰相鼓,曰搏拊。其說以謂:凡言樂者,必曰鐘鼓,蓋鐘為秋分之音而屬陰,鼓為春分之音而屬陽。金奏待鼓而後進者,雷發聲而後群物皆鳴也;鼓複用金以節樂者,雷收聲而後蟄蟲坯戶也。《周官》以晉鼓鼓金奏,陽為陰唱也。建鼓,少昊氏所造,以節眾樂。夏加四足,謂之足鼓;商貫之以柱,謂之楹鼓;周縣而擊之,謂之縣鼓。鞀者,鼓之兆也。天子錫諸侯樂,以柷將之;賜伯、子、男樂,以鞀將之。柷先眾樂,鞀則先鼓而已。以雷鼓鼓天神,因天聲以祀天也;以靈鼓鼓社祭,以天為神,則地為靈也;以路鼓鼓鬼享,人道之大也。以舞者迅疾,以雅節之,故曰雅鼓。相所以輔相于樂,今用節舞者之步,故曰相鼓。登歌今奏擊拊,以革為之,實之以糠,升歌之鼓節也。
木部有二:曰柷,曰吾攵。其說以謂:柷之作樂。吾攵之止樂,漢津嘗問于李良,良曰:「聖人製作之旨,皆在《易》中。《易》曰:'《震》,起也。《艮》,止也。'柷、吾攵之義,如斯而已。柷以木為底,下實而上虛。《震》一陽在二陰之下,象其卦之形也。擊其中,聲出虛,為眾樂倡。《震》為雷,雷出地奮,為春分之音,故為眾樂之倡,而外飾以山林物生之狀。《艮》位寅,為虎,虎伏則以象止樂。背有二十七刻,三九陽數之窮。戛之以笙,裂而為十,古或用十寸,或裂而為十二,陰數。十二者,二六之數,陽窮而以陰止之。」
又有度、量、權、衡四法,候氣、運律、教樂、運譜四議,與律曆、運氣或相表裏,甚精微矣,茲獨采其言樂事顯明者。幾為書二十卷。說者以謂蔡京使昺為緣飾之,以佈告天下雲。
政和二年,賜貢士聞喜宴於辟雍,仍用雅樂,罷瓊林苑宴。兵部侍郎劉煥言:「州郡歲貢士,例有宴設,名曰'鹿鳴',乞于斯時許用雅樂,易去倡優淫哇之聲。」八月,太常言:「宗廟、太社、太稷並為大祠,今太社、太稷登歌而不設宮架樂舞,獨為未備,請迎神、送神、詣罍洗、歸復位、奉俎、退文舞、迎武舞、亞終獻、望燎樂曲,並用宮架樂,設於北墉之北。」詔皆從之。
三年四月,議禮局上親祠登歌之制大朝會同
:
金鐘一,在東;玉磬一,在西:俱北向。柷一,在金鐘北,稍西;敔一,在玉磬北,稍東。搏拊二:一在柷北,一在吾攵北,東西相向。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各一,瑟四,在金鐘之南,西上;玉磬之南亦如之,東上。又於午階之東太廟則於泰階之東,宗祀則於東階之西,大朝會則於丹墀香案之東
,設笛二、篪一、巢笙二、和笙三,為一列,西上大朝會,和笙在笛南
。塤一,在笛南大朝會在篪南
。閏餘匏一,簫一,各在巢笙南。又於午階之西太廟則於泰階之西,宗祀則於西階之東,大朝會則於丹墀香案之西
,設笛二、篪一、巢笙二、和笙二,為一列,東上。塤一,在笛南。七星匏一、九星匏一,在巢笙南。簫一,在九星匏西。鐘、磬、柷敔、博拊、琴、瑟工各坐於壇上太廟、宗祀、大朝會則於殿上
,塤、篪、笙、笛、簫、匏工並立於午階之東西太廟則於泰階之東西,宗祀則於兩階之間,大朝會則於丹墀香案之東西
。樂正二人在鐘、磬南,歌工四人在敔東,俱東西相向。執麾挾仗色掌事一名,在樂虡之西,東向。樂正紫公服大朝會服絳朝服,方心曲領、緋白大帶、金銅革帶、烏皮履
,樂工黑介幘,執麾人平巾幘:並緋繡鸞衫、白絹夾褲
、抹帶大朝會同
。
又上親祠宮架之制景靈宮、宣德門、大朝會附
:
四方各設編鐘三、編磬三。東方,編鐘起北,編磬間之,東向。西方,編磬起北,編鐘間之,西向。南方,編磬起西,編鐘間之;北方,編鐘起西,編磬間之:俱北向。設十二鎛鐘、特磬於編架內,各依月律。四方各鎛鐘三、特磬三。東方,鎛鐘起北,特磬間之,東向。西方,特磬起北,鎛鐘間之。西向。南方,特磬起西,鎛鐘間之;北方,鎛鐘起西,特磬間之,皆北向景靈宮、天興殿鎛鐘、編鐘、編磬如每歲大祠宮架陳設
。
植建鼓、鞞鼓、應鼓於四隅,建鼓在中,鞞鼓在左,應鼓在右。設柷、敔於北架內:柷一,在道東;敔一,在道西。設瑟五十二朝會五十六。宣德門五十四,列為四行:二行在柷東,二行在敔西。次,一弦琴七,左四右三。次三弦琴一十有八;宣德門二十。
次五弦琴一十有八宣德門二十
。並分左右。次七弦琴二十有三,次九弦琴二十有三,並左各十有二,右各十有一宣德門七弦、九弦各二十五,並左十有三,右十有二
。次巢笙二十有八,分左右宣德門三十二。次匏笙三,在巢笙之間,左二、右一。次簫二十有八宣德門、大朝會三十
。次竽二十,次篪二十有八宣德門三十六。朝會笛三十三:左十有七,右十有六。次塤一十有八宣德門、朝會二十
。次笛二十有八,並分左右宣德門笛三十六:朝會三十三,左十有七,右十有六
。雷鼓、雷鞀各一,在左;又雷鼓、雷鞀各一,在右地祇:靈鼓、靈鞀各二。太廟:路鼓、路鞀各二。大朝會晉鼓二。宣德門不設
。並在三弦、五弦琴之間,東西相向,晉鼓一,在匏笙間,少南北向。
副樂正二人,在柷、吾攵之前,北向。歌工三十有二宣德門四十。朝會三十有六
。次柷、敔,東西相向,列為四行,左右各二行。樂師四人,在歌工之南北,東西相向。運譜二人,在晉鼓之左右,北向。執麾挾仗色掌事一名,在樂虡之右,東向。副樂正同樂正服大朝會同樂正朝服
,樂師緋公服,運譜緣公服大朝會介幘、絳鞲衣、白絹抹帶
,樂工執麾人並同登歌執麾人服朝會同
。
又上親祠二舞之制大朝會同
:
文舞六十四人,執籥翟;武舞六十四人,執幹戚,俱為八佾。文舞分立於表之左右,各四佾。引文舞二人,執纛在前,東西相向。舞色長二人,在執纛之前,分東西若武舞則在執旌之前
。引武舞,執旌二人,鞀二人,雙鐸二人,單鐸二人,鐃二人,持金錞四人,奏金錞二人,鉦二人,相二人,雅二人,各立于宮架之東西,北向,北上,武舞在其後。舞色長襆頭、抹額、紫繡袍。引二舞頭及二舞郎,並紫平冕、皂繡鸞衫、金銅革帶、烏皮履大朝會引文舞頭及文舞郎並進賢冠、黃鸞衫、銀褐裙、綠衤盍襠、革帶、烏皮履;引武舞頭及武舞郎並平巾幘、緋鸞衫、黃畫甲身,紫衤盍襠、豹文大口褲、起梁帶,烏皮鞲。
引武舞人,武弁、緋繡鸞衫、抹額、紅錦臂鞲、白絹褲、金銅革帶、烏皮履大朝會同
。
又上大祠、中祠登歌之制:
編鐘一,在東;編磬一,在西:俱北向。柷一,在編鐘之北,稍西;敔一,在編磬之北,稍東。搏拊二:一在柷北,一在吾攵北,俱東西相向。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各一,瑟一,在編鐘之南,西上。編磬之南亦如之,東上。壇下午階之東太廟、別廟則于殿下泰階之東,明堂、祠廟則於東階之西
,設笛一、篪一、塤一,為一列,西上。和笙一,在笛南;巢笙一,在篪南;簫一,在塤南。午階之西亦如之,東上太廟、別廟則於泰階之西,明堂、祠廟則於西階之東
。鐘、磬、柷、吾攵、搏拊、琴、瑟工各坐於壇上明堂、太廟、別廟於殿上,祠廟於堂上
,塤、篪、笙、笛、簫工並立於午階東西太廟、別廟於太階之東西,明堂、祠廟於兩階之間,若不用宮架,即登歌工人並坐
。樂正二人在鐘、磬南,歌工四人在敔東,俱東西相向。執麾挾仗色掌事一名,在樂虡之西,東向。樂正公服,執麾挾仗色掌事平巾幘,樂工黑介幘,並緋繡鸞衫、白絹抹帶三京帥府等每歲祭社稷,祀風師、雨師、雷神,釋奠文宣王,用登歌樂,陳設樂器並同,每歲大、中祠登歌
。
又上太祠宮架、二舞之制:
四方各設鎛鐘三,各依月律。編鐘一,編磬一。北方,應鐘起西,編鐘次之,黃鐘次之,編磬次之,大呂次之,皆北向。東方,太簇起北,編鐘次之,夾鐘次之,編磬次之,姑洗次之,皆東向。南方,仲呂起東,編鐘次之,蕤賓次之,編磬次之,林鐘次之,皆北向。西方,夷則起南,編鐘次之,南呂次之,編磬次之,無射次之,皆西向。設十二特磬,各在鎛鐘之內。
植建鼓、鞞鼓、應鼓於四隅。設柷、敔於北架內,柷在左,敔在右。雷鼓、雷鞀各二地祇以靈鼓,靈鞀,太廟、別廟以路鼓、路鞀
。分東西,在歌工之側。瑟二,在柷東。次,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各二,各為一列。吾攵西亦如之。巢笙、簫、竽、篪、塤、笛各四,為四列,在雷鼓之後若地祇即在靈鼓後,太廟、別廟在路鼓後
。晉鼓一,在笛之後:俱北向。副樂正二人在柷、敔之北。歌工八人,左右各四,在柷、敔之南,東西相向。執麾挾仗色掌事一名,在宮架西,北向。副樂正本色公服,執麾挾仗色掌事及樂正平巾幘,服同登歌樂工凡軒架之樂三面,其制,宮架之南機;判架之樂二面,其制,又去軒架之北面;特架之樂一面
。文武二舞並同親祠,惟二舞郎並紫平冕、皂繡袍、銀褐裙、白絹抹帶,與親祠稍異。
詔並頒行。
五月,帝禦崇政殿,親按宴樂,召侍從以上侍立。詔曰:「《大晟》之樂已薦之郊廟,而未施於宴饗。比詔有司,以《大晟》樂播之教坊,試於殿庭,五聲既具,無惉懘焦急之聲,嘉與天下共之,可以所進樂頒之天下,其舊樂悉禁。」於是令尚書省立法,新徵、角二調曲譜已經按試者,並令大晟府刊行,後續有譜,依此。其宮、商、羽調曲譜自從舊,新樂器五聲、八音方全。塤、篪、匏、笙、石磬之類已經按試者,大晟府畫圖疏說頒行,教坊、鈞容直、開封府各頒降二副。開封府用所頒樂器,明示依式造粥,教坊、鈞容直及中外不得違。今輒高下其聲,或別為他聲,或移改增損樂器,舊來淫哇之聲,如打斷、哨笛、呀鼓、十般舞、小鼓腔、小笛之類與其曲名,悉行禁止,違者與聽者悉坐罪。
八月,大晟府奏,以雅樂中聲播于宴樂,舊闕徵、角二調,及無土、石、匏三音,今樂並已增入。詔頒降天下。九月,詔:「《大晟樂》頒於太學、辟雍,諸生習學,所服冠以弁,袍以素紗、皂緣,紳帶,佩玉。」從劉昺制也。
昺又上言曰:「五行之氣,有生有克,四時之禁,不可不頒示天下。盛德在木,角聲乃作,得羽而生,以徵為相;若用商則刑,用宮則戰,故春禁宮、商。盛德在火,徵聲乃作,得角而生,以宮為相;若用羽則刑,用商則戰,故夏禁商、羽。盛德在土,宮聲乃作,得徵而生,以商為相;若用角則刑,用羽則戰,故季夏土王,宜禁角、羽。盛德在金,商聲乃作,得宮而生,以羽為相;若用徵則刑,用角則戰,故秋禁徵、角。盛德在水,羽聲乃作,得商而生,以角為相;若用宮則刑,用徵則戰,故冬禁宮、徵。此三代之所共行,《月令》所載,深切著明者也。作樂本以導和,用失其宜,則反傷和氣。夫淫哇殽雜,干犯四時之氣久矣。陛下親灑宸翰,發為詔旨,淫哇之聲轉為雅正,四時之禁亦右所頒,協氣則粹美,繹如以成。」詔令大晟府置圖頒降。
四年正月,大晟府言:「宴樂諸宮調多不正,如以無射為黃鐘宮,以夾鐘為中呂宮,以夷則為仙呂宮之類。又加越調、雙調、大食、小食,皆俚俗所傳,今依月律改定。」詔可。
六年,詔:「先帝嘗命儒臣肇造玉磬,藏之樂府,久不施用,其令略加磨礱,俾與律合。並造金鐘,專用於明堂。」又詔:「《大晟》雅樂,頃歲已命儒臣著樂書,獨宴樂未有紀述。其令大晟府編集八十四調並圖譜,令劉昺撰以為《宴樂新書》。」十月,臣僚乞以崇甯、大觀、政和所得珍瑞名數,分命儒臣作為頌詩,協以新律,薦之郊廟,以告成功。詔送禮制局。
七年二月,典樂裴宗元言:「乞按習《虞書》賡載之歌,夏《五子之歌》,商之《那》,周之《關雎》、《麟趾》、《騶虞》、《鵲巢》、《鹿鳴》、《文王》、《清廟》之詩。」詔可。中書省言:「高麗,賜雅樂,乞習教聲律、大晟府撰樂譜辭。」詔許教習,仍賜樂譜。
三月,議禮局言:「先王之制,舞有小大:文舞之大,用羽、籥;文舞之小,則有羽無籥,謂之羽舞。武舞之大,用幹、戚;武舞之小,則有幹無戚,謂之幹舞。武又有戈舞焉,而戈不用於大舞。近世武舞以戈配幹,未嘗用戚。乞武舞以戚配幹,置戈不用,庶協古制。」
又言:「伶州鳩曰:'大鈞有鎛無鐘,鳴其細也;細鈞有鐘無鎛,昭其大也。'然則鐘,大器也;鎛,小鐘也。以宮、商為鈞,則謂之大鈞,其聲大,故用鎛以鳴其細,而不用鐘;以角、徵、羽為鈞,則謂之小鈞,其聲細,故用鐘以昭其大,而不用鎛。然後細大不逾,聲應相保,和平出焉。是鎛、鐘兩器,其用不同,故周人各立其官。後世之鎛鐘,非特不分大小,又混為一器,複于樂架編鐘、編磬之外,設鎛鐘十二,配十二辰,皆非是。蓋鎛鐘猶之特磬,與編鐘、編磬相須為用者也。編鐘、編磬,其陽聲六,以應律;其陰聲六,以應呂。既應十二辰矣,複為鎛鐘十二以配之,則於義生複。乞宮架樂去十二鎛鐘,止設一大鐘為鐘、一小鐘為鎛、一大磬為特磬,以為眾聲所依。」詔可。
四月,禮制局言:「尊祖配天者,郊祀也;嚴父配天者,明堂也。所以來天神而禮之,其義一也。則明堂宜同郊祀,用禮天神六變之樂,其宮架赤紫,用雷鼓、雷鞀。又圜丘方澤,各有大樂宮架,自來明堂就用大慶殿大朝會宮架。今明堂肇建,欲行創置。」
十月,皇帝禦明堂平朔左個,始以天運政治頒於天下。是月也,凡樂之聲,以應鐘為宮、南呂為商、林鐘為角、仲呂為閏徵、姑洗為徵、太簇為羽、黃鐘為閏宮。既而中書省言:「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若以左旋取之,如十月以應鐘為宮,則南呂為商、林鐘為角、仲呂為閏徵、姑洗為徵、太簇為羽、黃鐘為閏宮;若以右旋七均之法,如十月以應鐘為宮,則當用大呂為商、夾鐘為角、仲呂為閏徵、蕤賓為徵、夷則為羽、無射為閏宮。明堂頒朔,欲左旋取之,非是。欲以本月律為宮,右旋取七均之法。」從之,仍改正詔書行下。
自是而後,樂律隨月右旋。
仲冬之月,皇帝禦明堂,南面以朝百辟,退,坐于平朔,授民時。樂以黃鐘為宮、太簇為商、姑洗為角、蕤賓為閏徵、林鐘為徵、南呂為羽、應鐘為閏宮。調以羽,使氣適平。
季冬之月,禦明堂平朔右個。樂以大呂為宮、夾鐘為商、仲呂為角、林鐘為閏徵、夷則為徽、無射為羽、黃鐘為閏宮。客氣少陰火,調以羽,尚羽而抑徵。
孟春之月,禦明堂青陽左個。樂乙太簇為宮、姑洗為商、蕤賓為角、夷則為閏徵、南呂為徵、應鐘為羽、大呂為閏宮。客氣少陽相火,與歲運同,火氣太過,調宜羽,致其和。
仲春之月,禦明堂青陽。樂以夾鐘為宮、仲呂為商、林鐘為角、南呂為閏徵、無射為徵、黃鐘為羽、太簇為閏宮。調以羽。
季春之月,禦明堂青陽右個。樂以姑洗為宮、蕤賓為商、夷則為角、無射為閏徵、應鐘為徵、大呂為羽、夾鐘為閏宮。客氣陽明,尚徵以抑金。
孟夏之月,禦明堂左個。樂以仲呂為宮、林鐘為商、南呂為角、應鐘為閏徵、黃鐘為徵、太簇為羽、姑洗為閏宮。調宜尚徵。
仲夏之月,禦明堂。樂以蕤賓為宮、夷則為商、無射為角、黃鐘為閏徵、大呂為徵、夾鐘為羽、仲呂為閏宮。客氣寒水,調宜尚宮以抑之。
季夏之月,禦明堂右個。樂以林鐘為宮、南呂為商、應鐘為角、大呂為閏徵、太簇為徵、姑洗為羽、蕤賓為閏宮。調宜尚宮,以致其和。
孟秋之月,禦明堂總章左個。樂以夷則為宮、無射為商、黃鐘為角、太簇為閏徵、夾鐘為徵、仲呂為羽、林鐘為閏宮。調宜尚商。
仲秋之月,禦明堂總章。樂以南呂為宮、應鐘為商、大呂為角、夾鐘為閏徵、姑洗為徵、蕤賓為羽、夷則為閏宮。調宜尚商。
季秋之月,禦明堂總章右個。樂以無射為宮、黃鐘為商、太簇為角、姑洗為閏徵、仲呂為徵、林鐘為羽、南呂為閏宮。調宜尚羽,以致其平。
閏月,禦明堂,闔左扉。樂以其月之律。
十一月,知永興軍席旦言:「太學、辟雍士人作樂,皆服士服,而外路諸生尚衣衤蘭襆,望下有司考議,為圖式以頒外郡。」
八年八月,宣和殿大學士蔡攸言:「九月二日,皇帝躬祀明堂,合用大樂。按《樂書》:'正聲得正氣則用之,中聲得中氣則用之。'自八月二十八日,已得秋分中氣,大饗之日當用中聲樂。今看詳古之神瞽考中聲以定律,中聲謂黃鐘也,黃鐘即中聲,非別有一中氣之中聲也。考閱前古,初無中、正兩樂。若以一黃鐘為正聲,又以一黃鐘為中聲,則黃鐘君聲,不當有二。況帝指起律。均法一定,大呂居黃鐘之次,陰呂也,臣聲也。今減黃鐘三分,則入大呂律矣。易其名為黃鐘中聲,不唯紛更帝律,又以陰呂臣聲僭竊黃鐘之名。若依《樂書》'正聲得正氣則用之,中聲得中氣則用之',是冬至祀天、夏至祭地,常不用正聲而用中聲也。以黃鐘為正聲,易大呂為中聲之黃鐘,是帝律所起,黃鐘常不用而大呂常用也。抑陽扶陰,退律進呂,為害斯大,無甚於此。今來宗祀明堂,緣八月中氣未過,而用中聲樂南呂為宮,則本律正聲皆不得預。欲乞廢中聲之樂,一遵帝律,止用正聲,協和天人,刊正訛謬,著于《樂書》。」詔可。攸又乞取已頒中聲樂在天下者。
宣和元年四月,攸上書:
奉詔製造太、少二音登歌宮架,用於明堂,漸見就緒,乞報大晟府者凡八條:
一,太、正、少鐘三等。舊制,編鐘、編磬各一十六枚,應鐘之外,增黃鐘、大呂、太簇、夾鐘四清聲。今既分太、少,則四清聲不當兼用,止以十二律正聲各為一架。
其二,太、正、少琴三等。舊制、一、三、五、七、九弦凡五等。今來討論,並依《律書》所載,止用五弦。弦大者為宮而居中央,君也。商張右傍,其餘大小相次,不失其序,以為太、正、少之制,而十二律舉無遺音。其一、三、五、七、九弦,太、少樂內更不製造。其三,太、正、少籥三等。謹按《周官》籥章之職,龠以迎寒暑。王安石曰:「籥,三孔,律呂於是乎生,而其器不行於世久矣。近得古籥,嘗以頒行。」今如《爾雅》所載,製造太、正、少三等,用為樂本,設于眾管之前。
其四,太正少笛、塤、篪、簫各三等。舊制,簫一十六管,如鐘磬之制,有四清聲。今既分太、少,其四清聲亦不合兼用,止用十二管。
其五,大晟匏有三色:一曰七星,二曰九星,三曰閏余,莫見古制。匏備八音,不可闕數,今已各分太、正、少三等,而閏余尤無經見,唯《大晟樂書》稱「匏造十三簧者,以象閏餘。十者,土之成數;三者,木之生數;木得土而能生也。」故獨用黃鐘一清聲。黃鐘清聲,無應閏之理,今去閏餘一匏,止用兩色,仍改避七星、九星之名,止曰七管、九管。
其六,舊制有巢笙、竽笙、和笙。巢笙自黃鐘而下十九管,非古制度。其竽笙、和笙並以正律林鐘為宮,三笙合奏,曲用兩調,和笙奏黃鐘曲,則巢笙奏林鐘曲以應之,宮、徵相雜。器本宴樂,今依鐘磬法,裁十二管以應十二律,為太、正、少三等,其舊笙更不用。
其七,柷、吾攵、晉鼓、鎛鐘、特磬,雖無太、少,系作止和樂,合行備設。
其八,登歌宮架有搏拊二器,按《虞書》:「戛擊鳴球,搏拊琴瑟。」王安石解曰:「或戛或擊,或搏或拊。」與《虞書》所載乖戾。今欲乞罷而不用。
詔悉從之。
攸之弟絛曰:
初,漢津獻說,請帝三指之三寸,三合而為九,為黃鐘之律。又以中指之徑圍為容盛,度量權衡皆自是而出。又謂:「有太聲、有少聲。太者,清聲,陽也,天道也;少者,濁聲,陰也,地道也;中聲,其間,人道也。合三才之道,備陰陽之奇偶,然後四序可得而調,萬物可得而理。」當時以為迂怪。
劉昺之兄煒以嘵樂律進,未幾而卒。昺始主樂事,乃建白謂:太、少不合儒書。乙太史公《書》黃鐘八寸七分琯為中聲,奏之于初氣;班固《書》黃鐘九寸琯為正聲,奏之於中氣。因請帝指時止用中指,又不得徑圍為容盛,故後凡制器,不能成劑量,工人但隨律調之,大率有非漢津之本說者。
及政和末,明堂成,議欲為布政調燮事,乃召武臣前知憲州任宗堯換朝奉大夫,為大晟府典樂。宗堯至,則言:太、少之說本出於古人,雖王樸猶知之,而劉昺不用。乃自創黃鐘為兩律。黃鐘,君也,不宜有兩。
蔡攸方提舉大晟府,不喜佗人預樂。有士人田為者,善琵琶,無行,攸乃奏為大晟府典樂,遂不用中聲八寸七分琯,而但用九寸琯。又為一律長尺有八寸,曰太聲;一律長四寸有半,曰少聲:是為三黃鐘律矣。律與容盛又不翅數倍。黃鐘既四寸有半,則圜鐘幾不及二寸。諸器大小皆隨律,蓋但以器大者為太,小者為少。樂始成,試之於政事堂,執政心知其非,然不敢言,因用之於明堂布政,望鶴愈不至。
絛又曰:「宴樂本雜用唐聲調,樂器多夷部,亦唐律。徵、角二調,其均自隋、唐間已亡。政和初,命大晟府改用大晟律,其聲下唐樂已兩律。然劉昺止用所謂中聲八寸七分琯為之,又作匏、笙、塤、篪,皆入夷部。至於《徵招》、《角招》,終不得其本均,大率皆假之以見徵音。然其曲譜頗和美,故一時盛行於天下,然教坊樂工嫉之如仇。其後,蔡攸複與教坊用事樂工附會,又上唐譜徵、角二聲,遂再命教坊制曲譜,既成,亦不克行而止。然政和《徵招》、《角招》遂傳於世矣。」
二年八月,罷大晟府製造所並協律官。四年十月,洪州奏豐城縣民鋤地得古鐘,大小九具,狀制奇異,各有篆文。驗之《考工記》,其制正與古合。令樂工擊之,其聲中律之無射。繪圖以聞。七年十二月,金人敗盟,分兵兩道入,詔革弊事,廢諸局,於是大晟府及教樂所、教坊額外人並罷。靖康二年,金人取汴,凡大樂軒架、樂舞圖、舜文二琴、教坊樂器、樂書、樂章、明堂布政閏月體式、景陽鐘並虡、九鼎皆亡矣。
志第八十三樂五
高宗南渡,經營多難,其于稽古飾治之事,時靡遑暇。建炎元年,首詔有司曰:「朕承祖宗遺澤,獲托臣民之上,扶顛持危,夙夜痛悼。況于聞樂以自為樂,實增感於朕心。」二年,複下詔曰:「朕方日極憂念,屏遠聲樂,不令過耳。承平典故,雖實廢名存,亦所不忍,悉從減罷。」是歲,始據光武舊禮,以建武二載創立郊祀,乃十一月壬寅祀天配祖,敕東京起奉大樂登歌法物等赴行在所,就維揚江都築壇行事。凡鹵簿、樂舞之類,率多未備,嚴更警場,至就取中軍金鼓,權一時之用。
紹興元年,始饗明堂。時初駐會稽,而渡江舊樂複皆毀散。太常卿蘇遲等言:「國朝大禮作樂,依儀合於壇殿上設登歌,壇殿下設宮架。今親祠登歌樂器尚闕,宣和添用籥色,未及頒降,州郡無從可以創制,宜權用望祭禮例,止設登歌,用樂工四十有七人。」乃訪舊工,以備其數。
四年,再饗,國子丞王普言:「按《書·舜典》,命夔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蓋古者既作詩,從而歌之,然後以聲律協和而成曲。自歷代至於本朝,雅樂皆先制樂章而後成譜。祟寧以後,乃先制譜,後命詞,於是詞律不相諧協,且與俗樂無異。乞複用古制。又按《周禮》奏黃鐘、歌大呂以祀天神。黃鐘,堂下之樂;大呂,堂上之樂也。郊祀之禮,皇帝版位在午階下,故還位之樂當奏黃鐘;明堂版位在阼階上,則還位當歌大呂。今明堂禮不下堂,而襲郊祀還位例,並奏黃鐘之樂,於義未當。」尋皆如普議。
先是,帝嘗以時難備物,禮有從宜,敕戒有司參酌損益,務崇簡儉。仍權依元年例,令登歌通作宮架,其押樂、舉麾官及樂工器服等,蠲省甚多。既而國步漸安,始以保境息民為務,而禮樂之事浸以興矣。
十年,太常卿蘇攜言:「將來明堂行禮,除登歌大樂已備,見闕宮架、樂舞,諸路州軍先有頒降登歌大樂,乞行搜訪應用。」丞周執羔言:「大樂兼用文、武二舞,今殿前司將下任道,系前大晟府二舞色長,深知舞儀,宜令赴寺教習。」卿陳桷言:「前期五使,例合按閱,仍詔應侍祠執事朝臣,並作樂教習。」禮儀博士周林複言:「神位席地陳設,至尊親行酌獻,堂上下皆地坐作樂,而鐘磬工乃設木小榻,當教習日,使立以考擊,庶革循習簡陋之弊。
初,上居諒闇,臣僚有請罷明堂行禮奏樂、受胙等事,上諭禮官詳定。太常寺檢照景德、熙、豐親郊典故,除郊廟、景靈宮並合用樂,其鹵簿、鼓吹及樓前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每處警場,止鳴金鉦、鼓角而已,即無去奏樂、受胙之文。大饗為民祈福,為上帝、宗廟而作樂,禮不敢以卑廢尊。《書》「斂五福,錫庶民」,況熙甯禮尤可考,其赦文有曰「六樂備舞,祥祉來臻」是也。於是詔遵行之。其後,禮部侍郎施坰奏:「禮經蕃樂出於荒政,蓋一時以示貶抑。昨內外暫止用樂,今徽考大事既畢,慈寧又已就養,其時節上壽,理宜舉樂,一如舊制。」禮部尋言:「太母還宮,國家大慶,四方來賀。自今冬至、元正舉行朝賀之禮,依國朝故事,合設大仗及用樂舞等,庶幾明天子之尊,舊典不至廢墜。」有詔俟來年舉行。
十有三年,郊祀,詔以祐陵深弓劍之藏,長樂遂晨昏之養,昭答神天,就臨安行在所修建圓壇。於是有司言:「大禮排設備樂,宮架樂辦一料外,登歌樂依在京夏祭例,合用兩料。其樂器,登歌則用編鐘、磬各一架,柷、敔二,搏拊、鼓二,琴五色,自一、三、五、七至九糸玄各二,瑟四,笛四,塤、篪、簫並二,巢笙、和笙各四;並七星、九曜、閏餘匏笙各一,麾幡一。宮架則用編鐘、編磬各十二架,柷、敔二,琴五色,各十,瑟二十六;巢笙及簫並一十四,七星、九曜、閏餘匏笙各一,竽笙十,塤一十二,篪一十八,笛二十,晉鼓一,建鼓四,麾幡一。」乃從太常下之兩浙、江南、福建州郡,又下之廣東西、荊湖南北,括取舊管大樂,上於行都,有闕則下軍器所製造,增修雅飾,而樂器浸備矣。其樂工,詔依太常寺所請,選擇行止畏謹之人,合登歌、宮架凡用四百四十人,同日分詣太社、太稷、九宮貴神。每祭各用樂正二人,執色樂工、掌事、掌器三十六人,三祭共一百一十四人,文舞、武舞計用一百二十八人,就以文舞番充。其二舞引頭二十四人,皆召募補之。樂工、舞師照在京例,分三等廩給。其樂正、掌事、掌器,自六月一日教習;引舞、色長、文武舞頭、舞師及諸樂工等,自八月一日教習。於是樂工漸集。
十四年,太常寺言:「將來大禮,見闕玉磬十六枚。其所定聲律,系於玉分厚薄,取聲高下。正聲凡十有二,黃鐘厚八分,進而為大呂、太簇、夾鐘、姑洗、仲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每律增一分,至應鐘一寸九分而止。清聲夾鐘厚二寸三分,退而為太簇、大呂、黃鐘,共四清聲,各減一分,至黃鐘二寸而止。」乃下之四川茶馬司,寬數增分,市易以供用。太常博士張晟又言:「大樂所用武舞之飾,以幹配刀,《周禮·司兵》'祭祀,授舞者兵 ',先儒謂'授以朱幹、玉戚',《郊特牲》'朱幹、玉戚,冕而舞大武'。」乃從所請,仿《三禮圖》,令造玉戚,以配舞幹。
是歲,始上徽宗徽號,特製《顯安》之樂。至於奉皇太后冊、寶于慈甯宮,樂用《聖安》;皇后受冊、寶于穆清殿,樂用《坤安》,亦皆先後參次而舉。《顯安》以無射、夾鐘為宮,周大司樂饗先王,奏無射而歌夾鐘,「夾鐘之六五,上生無射之上九。夾鐘,卯之氣,二月建焉,而辰在降婁;無射,戌之氣,九月建焉,而辰在大火。」無射,陽律之終,夾鐘實為之合,蓋取其相親合而萃祖考之精神於假廟也。《聖安》純用大呂,《坤安》純用中呂。大呂,陰律之首,崇母儀也;中呂,陰律之次,明婦順也。
明年正旦朝會,始陳樂舞,公卿奉觴獻壽。據元豐朝會樂:第一爵,登歌奏《和安》之曲,堂上之樂隨歌而發;第二爵,笙入,乃奏瑞曲,惟吹笙而余樂不作;第三爵,奏瑞曲,堂上歌,堂下笙,一歌一吹相間;第四爵,合樂仍奏瑞曲,而上下之樂交作。今悉仿舊典,首奏《和安》,次奏《嘉木成文》、《滄海澄清》、《瑞粟呈祥》三曲,其樂專乙太簇為宮。太簇之律,生氣湊達萬物,于三統為人正,于四時為孟春,故元會用之。
時給事中段拂等討論景鐘制度,按《大晟樂書》:「黃鐘者,樂所自出,而景鐘又黃鐘之本,故為樂之祖,惟天子郊祀上帝則用之,自齋宮詣壇則擊之,以召至陽之氣。既至,聲闋,眾樂乃作。祀事既畢,升輦,又擊之。蓋天者,群物之祖,今以樂之祖感之,則天之百神可得而禮。音韻清越,拱以九龍,立于宮架之中,以為君圍;環以四清聲鐘、磬、鎛鐘、特磬,以為臣圍;編鐘、編磬以為民圍。內設寶鐘球玉,外為龍虡鳳琴。景鐘之高九尺,其數九九,實高八尺一寸。垂則為鐘,仰則為鼎。鼎之大,中於九斛,退藏實八斛有一焉。」內出皇祐大樂中黍尺,參乙太常舊藏黃鐘律編鐘,高適九寸,正相吻合,遂遵用黍尺製造。
鐘成,命左僕射秦檜為之銘。其文曰:「皇宋紹興十六年,中興天子以好生大德,既定寰宇,乃作樂以暢天地之化,以和神人。維茲景鐘,首出眾樂,天子專用禋祀,謹拜手稽首而獻銘。其銘曰:德純懿兮舜、文繼。躋壽域兮孰內外?薦上帝兮偉茲器。聲氣應兮同久視。貽子孫兮彌萬世。」旋又命禮局造鎛鐘四十有八、編磬一百八十七、特磬四十八及添制編鐘等,命軍器所造建鼓八、雷鼓二、晉鼓一、雷鞀二、柷敔各四。尋制金鐘、玉磬二架。
初,元豐本虞庭鳴球及晉賀循采玉造磬之義,命榮咨道肇造玉磬。元祐親祠,嘗一用之,久藏樂府。至政和加以磨礲,俾協音律,並造金鐘,專用於明堂。蓋堂上之樂,歌鐘居左,歌磬居右。金玉稟氣於乾,純精至貴,故鐘必以金,磬必以玉,始備金聲玉振之全,此中興所以繼作也。於是帝諭輔臣,以鐘磬音律,其餘皆和,惟黃鐘、大呂猶未應律,宜熟加考究。詔禮官以鑄造鎛鐘,更須詳審,令聲和而律應,乃可奉祀。命太常前期按閱,仍用皇祐進呈雅樂禮例。皇帝禦射殿,召宰執、侍從、台諫、寺監、館閣及武臣刺史以上,閱視新造景鐘及禮器。皇帝即禦坐,撞景鐘,用正旦朝會三曲,奏宮架之樂,其製造官推恩有差。添置景鐘樂正一、鎛鐘樂工十有二,特磬樂工亦如之。次降下古制銅錞一,增造其二;古銅鐃一,增造其六。改造登歌夷則律玉磬,降到長笛二十有四,並付太常寺掌之,專俟大禮施用。
既而刑部郎官許興古奏:「比歲休祥協應,靈芝產於廟楹,瑞麥秀於留都。昔乾德六年,嘗詔和見作《瑞木》、《馴象》及《玉烏》、《皓雀》四瑞樂章,以備登歌。願依典故,制為樂章,登諸郊廟。」詔從其請,命學士沈虛中作歌曲,以薦於太廟、圜丘、明堂。尋又內出禦制郊祀大禮天地、宗廟樂章,及詔宰執、學士院、兩省官刪修郊祀大禮樂章,付太常肄習。
天子親祀南郊,圜鐘為宮,三奏,樂凡六成,歌《景安》,用《文德武功》之舞;饗明堂,夾鐘為宮,三奏,樂凡九成,歌《誠安》,用《佑文化俗》、《威功睿德》之舞。前二日,朝獻景靈宮,圜鐘為宮,三奏,凡六成,所奏樂與南郊同,歌《興安》,用《發祥流慶》、《降真觀德》之舞。前一日,朝饗太廟,黃鐘為宮,三奏,樂凡九成,歌《興安》,所用文、武二舞與南郊同。僖祖廟用《基命》之樂舞,翼祖廟用《大順》之樂舞,宣祖廟用《天元》之樂舞,太祖廟用《皇武》之樂舞》,太宗廟用《大定》之樂舞。真宗、仁宗廟樂舞曰《熙文》、曰《美成》,英宗、神宗廟樂舞曰《治隆》、曰《大明》,哲宗、徽宗、欽宗廟樂舞曰《重光》、曰《承元》、曰《端慶》,皆以無射宮奏之。
每歲祀昊天上帝者凡四: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季秋饗明堂,冬至祀圜丘是也。圜鐘為宮,樂奏六成,與南郊同,乃用《景安》之歌、《帝臨嘉至》、《神娭錫羨》之舞。祀地祗者二:夏至祀皇地祗,樂奏八成,乃用《甯安》之歌、《儲靈錫慶》、《嚴恭將事》之舞;立冬後祀神州地祗,樂奏八成,歌《甯安》,與祀皇地祗同名而異曲,用《廣生儲祐》、《厚載凝福》之舞。孟春上辛祀感生帝,其歌《大安》,其樂舞則與歲祀昊天同。三年一袷及時饗太廟,九成之樂、《興安》之歌,與大禮前事朝饗同,而用《孝熙昭德》、《禮洽儲祥》之舞。太社、太稷用《甯安》,八成之樂,與歲祀地祗同。至於親制贊宣聖及七十二弟子,以廣崇儒右文之聲;親視學,行酌獻,定釋奠為大祀,用《凝安》,九成之樂。郡邑行事,則樂止三成。他如親饗先農、親祀高禖,則敞壇壝、奏樂舞,按習于同文館、法惠寺。親耕籍田,則據宣和舊制,陳設大樂,而引呈耒耜、護衛耕根車、儀仗鼓吹至以二千人為率。先農樂用《靜安》;高禖樂用《景安》;皇帝親行三推禮,樂用《乾安》。其補苴軼典、蒐講彌文者至矣。先朝凡雅樂皆以'安'名,中興一遵用之。
南郊樂,其宮圜鐘;明堂樂,其宮夾鐘。圜鐘即夾鐘也。夾鐘生於房、心之氣,實為天帝之堂,故為天宮。祭地祗,其宮函鐘,即林鐘也。林鐘生於未之氣,未為坤位,而天社、地神實在東井、輿鬼之外,故為地宮。饗宗廟,其宮用黃鐘。黃鐘生於虛、危之氣,虛、危為宗廟,故為人宮。此三者,各用其聲類求之。然天宮取律之相次:圜鐘為陰聲第五,陰將極而陽生,故取黃鐘為角。黃鐘,陽聲之首也。太簇,陽聲之第二,故太簇為徵。姑洗,陽聲之第三,故姑洗為羽。天道有自然之秩序,乃取其相次者以為聲。地宮取律之相生:函鐘上生太簇,故太簇為角;太簇下生南呂,南呂上生姑洗,故南呂為徵,姑洗為羽。地道資生而不窮,乃取其相生者以為聲。人宮取律之相合:黃鐘子,大呂醜,故黃鐘為宮、大呂為角,子合醜也;太簇寅,應鐘亥,故太簇為徵、應鐘為羽,寅合亥也。人道以合而相親,乃取其合者以為聲。周之降天神、出地示、禮人鬼,樂之綱要實在於此。獨商聲置而不用,蓋商聲剛而主殺,實鬼神之所畏也。樂奏六成者,即仿周之六變,八成、九成亦如之。
文、武二舞皆用八佾。國初,始改《崇德》之舞曰《文德》,改《象成》之舞曰《武功》。其《發祥流慶》、《降真觀德》則祥符所制,以薦獻聖祖;其《佑文化俗》、《威功睿德》則皇祐所制,以奉明禋。其祀帝,有司行事,以《帝臨嘉至》、《神娭錫羨》,與夫獻太廟以《孝熙昭德》、《禮洽儲祥》,則制于元豐。其《廣生儲祐》、《厚載凝福》以祀方澤,則制于宣和。至紹興祀皇地祗,易以《儲靈錫慶》、《嚴恭將事》,而用宣和所制舞以分祀神州地祗,轉相緝熙,樂舞浸備。至中興而賡續裁定,實集其成。中祀而下,多有樂而無舞,則在《禮》「凡小祭祀不興舞」之義也。
紹興三十一年,有詔:教坊日下蠲罷,各令自便。蓋建炎以來,畏天敬祖,虔恭祀事,雖禮樂煥然一新,然其始終常以天下為憂,而未嘗以位為樂,有足稱者。
孝宗初踐大位,立班設仗於紫宸殿,備陳雅樂。禮官尋請車駕親行朝饗,用登歌、金玉大樂及彩繪宮架、樂舞;仗內鼓吹,以欽宗喪制不用。迨安穆皇后祔廟,禮部侍郎黃中首言:「國朝故事,神主升祔,系用鼓吹導引,前至太廟,乃用樂舞行事。宗廟薦享雖可用樂,鼓吹施于道路,情所未安,請備而不作。」續下給、舍詳議,謂:「薦享宗廟,為祖宗也,故以大包小,則別廟不嫌于用樂。今祔廟之禮為安穆而行,豈可與薦享同日語?將來祔禮,謁祖宗諸室,當用樂舞;至別廟奉安,宜停而不用。蓋用樂於前殿,是不以欽宗而廢祖宗之禮;停樂於別廟,是安穆為欽宗喪禮而屈也。如此,則於禮順,於義允。」遂俞其請。既而右正言周操上言:「祖宗前殿,尊無二上,其于用樂,無複有嫌。然用之享廟行禮之日則可,而用於今日之祔則不可。蓋祔禮為安穆而設,則其所用樂是為安穆而用,雖曰停於別廟,而為祔後用樂之名猶在也。孰若前後殿樂俱不作為無可議哉?」詔從之。
隆興元年天申節,率群臣詣德壽宮上壽,議者以欽宗服除,當舉樂。事下禮曹,黃中複奏曰:「臣事君,猶子事父也。《春秋》,賊未討,不書葬,以明臣子之責。況欽宗實未葬,而可遽作樂乎?」事遂寢。
乾道改元,始郊見天地。太常洪適奏:「聖上踐阼,務崇乾德,郊丘講禮,專以誠意交於神明。竊謂古今不相沿樂,金石八音不入俗耳,通國鮮習其藝,而聽之則倦且寐,獨以古樂嘗用之郊廟爾。昔者,竽工、鼓員不應經法,孔光、何武嘗奏罷於漢代,前史是之。今樂工為數甚夥,其鹵簿六引、前後鼓吹,有司已奏明,詔三分減一,惟是肄習尚逾三月之淹。夫驅遊手之人振金擊石,安能盡中音律,使鳳儀而獸舞?而日給虛耗,總為緡錢近二百萬。若從裁酌,用一月教習,自可應聲合節,不至闕事。」於是詔郊祀樂工,令肄習一月。
太常寺複言:「郊祀合用節奏樂工、登歌宮架樂工、引舞舞工,其分詣社稷及別廟,並番輪應奉,更不添置。」尋以禮官裁減壇下宮架二百七人,省十之一;琴二十人,瑟十二人,各省其半;笙、簫、笛可省者十有八人;篪、塤可省者十人。其分詣給祠凡一百十四,止用八十人。鐘、磬凡四十八架,止設三十有二人,其宮架鐘、磬仍舊。排殿閑慢樂色量省人數,悉報如章。
禮部郎官蕭國梁又言:「議禮者嘗援紹興指揮,時饗亞獻既入太室,即引終獻行事,雖便於有司侍祠,免至跛倚,而其流將至於簡。宗廟用之郊饗尤為非宜。蓋有獻必有樂,卒爵而後樂闋。今亞、終獻樂舞雖同,而其作有始,其成有終,不可亂也。若使之相繼行事,雜然於酌獻之間,則其為樂舞者,不知亞獻之樂耶,終獻之樂耶?」詔從其請訂定。
淳熙六年,始舉明堂禋禮,命五使按雅樂並嚴更、警場于貢院,奉詔將樂器依堂上、堂下儀制排設,五使及應赴官僚從旁立觀按閱,仍聽往來察視。時大禮使趙雄言:「前例,閱樂至皇帝詣飲福位一曲,即五使以下皆立,而每閱奠玉幣及酌獻等樂,皆坐自如,於禮未盡,不當襲用前例。」故有是詔。既而禮官討論,自紹興以來,凡五饗明堂,禮畢還輦,並未經用樂,即無作樂節次可考。乃參酌禮例,成禮稱賀及肆赦用樂導駕,並用皇祐大饗典故施行。其南郊、明堂儀注,實述紹興成憲,又命有司兼酌元豐、大觀舊典,為後世法程。其用樂作止之節,粲然可觀:
前三日,太常設登歌樂於壇上,稍南,北向,設宮架于壇南內壝之外,立舞表於酂綴之間明堂登歌設於堂上前楹間,宮架設於庭中
。前一日,設協律郎位二:一于壇上樂虡西北,一于宮架西北。押樂官位二:太常丞于登歌樂虡北,太常卿于宮架北。省牲之夕,押樂太常卿及丞入行樂架,協律郎展視樂器。
祀之日,樂正帥工人、二舞以次入。皇帝乘輿,自青城齋殿出,樂正撞景鐘,降輿入大次,景鐘止明堂不用景鐘
。服大裘袞冕,自正門入,協律郎跪,俯伏,舉麾,興。工鼓柷,宮架《乾安》之樂作,凡升降、行止皆奏之明堂奏《儀安》。至午階版位,西向立,協律郎偃麾戛敔,樂止明堂至阼階下,樂止
。凡樂,皆協律郎舉麾而後作,偃麾而後止。禮儀使奏請行事,宮架作《景安之樂》。明堂作《誠安》。
文舞進,左丞相等升,詣神位前,樂作,六成止。皇帝執大圭再拜,內侍進禦匜帨,宮架樂作,帨手畢,樂止。禮儀使前導升壇,宮架樂作,至壇下,樂止。升自午階,明堂並升自阼階。
登歌樂作,至壇上,樂止。登歌《嘉安》之樂作明堂至堂上作《鎮安》
。奠鎮圭、奠玉幣于上帝,樂止。詣皇地祗、太祖、太宗神位前,如上儀。禮儀使導還版位,登歌樂作,降階,樂止明堂降自阼階
。宮架樂作,至版位,樂止。奉俎官入正門,宮架《豐安》之樂作明堂作《禧安》。跪,奠俎訖,樂止。內侍以禦匜帨進,宮架樂作,帨手拭爵,樂止。禮儀使導升壇,宮架樂作,至午階,樂止。升自午階,登歌樂作,至壇上,樂止明堂無升壇
。登歌《禧安》之樂作明堂作《慶安》
,詣神位前,三祭酒,少立,樂止。讀冊,皇帝再拜。每詣神位並如之。禮儀使導還版位,登歌樂作,降階,樂止。宮架樂作,至版位,樂止。奏請還小次,宮架樂作,入小次,樂止。
武舞進,宮架《正安》之樂作明堂作《穆安》
。舞者立定,樂止。亞獻,升,詣酌尊所,西向立,宮架《正安》之樂作明堂皇太子為亞獻,作《穆安》。三祭酒,以次酌獻如上儀,樂止。終獻亦如之。奏請詣飲福位,宮架樂作,至午階,樂止。升自午階,登歌樂作,將至位,樂止。登歌《禧安》之樂作明堂作《胙安》
。飲福,禮畢,樂止。禮儀使導還版位,登歌樂作,降階,樂止。宮架樂作,至版位,樂止明堂不降階
。徹豆,登歌《熙安》之樂作明堂作《歆安》
。送神,宮架《景安》之樂作,一成止明堂作《誠安》
。詣望燎、望瘞位,宮架樂作,至位,樂止明堂有燎無瘞
。燎、瘞畢,還大次,宮架《乾安》之樂作明堂作《憩安》。至大次,樂止。皇帝乘大輦出大次,樂正撞景鐘明堂不用景鐘
,鼓吹振作,降輦還齋殿,景鐘止。百官、宗室班賀於端誠殿,奏請聖駕進發,軍樂導引,至麗正門,大樂正令奏《采茨》之樂,入門,樂止明堂就賀於紫宸殿,不奏《采茨》。
乃禦麗正門肆赦。前期,太常設宮架樂於門之前,設鉦鼓於其西,皇帝升門至禦閣,大樂正令撞黃鐘之鐘,右五鐘皆應,《乾安》之樂作,升禦坐,樂止。金雞立,太常擊鼓,囚集,鼓聲止。宣制畢,大樂正令撞蕤賓之鐘,左五鐘皆應,皇帝還禦幄,樂止。乘輦降門,作樂,導引至文德殿,降輦,樂止。
按大禮用樂,凡三十有四色:歌色一,笛色二,塤色三,篪色四,笙色五,簫色六,編鐘七,編磬八,鎛鐘九,特磬十,琴十一,瑟十二,柷、敔十三,搏拊十四,晉鼓十五,建鼓十六,鞞、應鼓十七,雷鼓祀天神用
。十八,雷鞀鼓同上
一十九,靈鼓祭地祗用
二十,靈鞀鼓同上
二十一,露鼓饗宗廟用
二十二,露鞀鼓同上
二十三,雅鼓二十四,相鼓二十五,單鞀鼓二十六,旌纛二十七,金鉦二十八,金錞二十九,單鐸三十,雙鐸三十一,鐃鐸三十二,奏坐三十三,麾幡三十四。此國樂之用尤大者,故具載於篇。
初,紹興崇建皇儲,詔有司備禮冊命,然在欽宗恤制,未及制樂。乾道初元,詔立皇太子,命禮部、太常寺討論舊禮以聞。受冊日,陳黃麾仗於大慶殿,設宮架樂於殿庭,皇帝升禦坐,作《乾安》之樂,升,用黃鐘宮,降,用蕤賓宮。皇太子入殿門,作《明安》之樂,受冊出殿門亦如之,皆用應鐘宮。至七年,易應鐘而奏以姑洗。古者,太子生則太師吹管以度其聲,觀所協之律。有虞典樂教胄子,自天子之元子皆以樂為教,所以養其性情之正,蕩滌邪穢,消融查滓而和順于道德,則陳金石雅奏,以重元良。冊拜宜仿古誼,式昭盛禮。由唐季世,儲貳罕定,國家益多故而禮廢樂闕。至於建隆定樂,雖詔皇太子出入奏《良安》,至道始冊皇太子,有司言:「太子受冊,宜奏《正安》之樂。百年曠典,至是舉行,中外胥悅。至天禧冊命,禮儀院複奏改《正安》之樂。乾道之用《明安》,實祖述天禧,而以姑洗為宮,則唐東宮軒垂奏樂舊貫雲。
孝宗素恭儉,每賀正使赴宴作樂,多遇上辛齋禁,有司條治平用樂典故以進。及生辰使上壽,適親郊散齋,樞密副使陳俊卿請以禮諭北使,毋用樂。不得已,則上壽之日設樂,而宣旨罷之,及宴使人,然後用之,庶存事天之誠。上可其奏,且曰:「宴殿雖進禦酒,亦勿用。」宰相葉顒、魏杞方主用樂之議,以為樂奏於紫宸,乃使客之禮。俊卿獨奏曰:「適奉詔旨,仰見聖學高明,過古帝王遠甚。彼初未嘗必欲用樂,而我乃望風希意,自為失禮以徇之,他日輕侮,何所不至?」尋詔:「垂拱上壽止樂,正殿猶為北使權用。」後三年,賀使當朝辭,複值散齋,上乃諭館伴以決意去樂及議所以處之者,如使人必以作樂為言,則移茶酒就驛管領,遂有更不用樂之詔。
其後因雨澤愆期,分禱天地、宗廟,精修雩祀。按禮,大雩,帝用盛樂。而唐開元祈雨雩壇,謂之特祀,乃不以樂薦。於是太常朱時敏言:「《通典》載雩禮用舞僮歌《雲漢》,晉蔡謨議謂:'《雲漢》之詩,興于宣王,歌之者取其修德禳災,以和陰陽之義。'乞用舞僮六十四人,衣玄衣,歌《雲漢》之詩。」詔亟從之。
淳熙二年,詔以上皇加上尊號,立春日行慶壽禮。有司尋言:「乾道加尊號,用宮架三十六,樂工共一百一十三人。今來加號慶壽,事體尤重,合依大禮例,用四十八架,樂正、樂工用一百八十八人,庶得禮樂明備。」仍令分就太常寺、貢院前五日教習。前期,太常設宮架之樂於大慶殿,協律郎位於宮架西北,東向;押樂太常卿位於宮架之北,北向;皇太子及文武百僚,並位於宮架之北,東西相向,又設宮架于德壽殿門外,協律郎、太常卿位如之。及發冊寶日,儀仗、鼓吹列於大慶殿門,樂正、師二人以次入。贊者引押樂太常卿、協律郎入,就位,奏中嚴外辦訖,禮儀使奏請皇帝恭行發冊寶之禮,太常卿導冊寶,《正安》之樂作。中書令奉寶、侍中奉冊進行,《禮安》之樂作。發寶冊畢,鼓吹振作,儀衛等以次從行。皇帝自祥曦殿輦至德壽宮行禮,冊寶入殿門,作《正安》之樂。上皇出宮,作《乾安》之樂;升禦坐,奉上冊寶,作《聖安》之樂;降禦坐,作《乾安》之樂。太后冊寶進行,用《正安》;出閣升坐,用《坤安》;降坐入閣,複作《坤安》之樂。禮部尚書趙雄等言:「國朝舊制,車駕出,奏樂。今慶典之行,亙古未有,自非禮儀祥備,無以副中外歡愉之心。請慶壽行禮日,聖駕往還並用樂及簪花。」詔從之。既而太常又言:「郊禋禮成,宜進胙慈闈,行上壽飲酒禮。所有上壽合辦仙樓仍用樂,某樂人照天申節禮例。」凡上詣德壽宮,或恭請上皇遊幸,或至南內,或上皇命同宴游,或時序賞適、過宮侍宴,或聖節張樂、珥花、奉玉卮為上皇壽,率從容竟日,隆重養至樂,備極情文。
及高宗之喪,孝宗力行三年之制,有司雖未嘗別設樂禁,而過期不忍聞樂。金使以會慶節來賀,稽之舊典,引對使人或許上壽,惟輟樂不舉。孝宗斷以禮典,卻其書幣,就館遣行。次年再至,始用紹興故事,移宴於館而不作樂。高宗升祔,太常言:「祔饗行禮,當設登歌、宮架、樂舞,晨稞饋食,其用樂如朝饗之制。」於是,高宗廟昉奏《大德》之樂舞。禮部言:「今虞祔之行,純用古禮,導引神主,自有衛仗及太常鼓吹,而雜用道、釋,於禮非經,乞行蠲免。」詔從其請。
即而大享明堂,起居舍人鄭僑奏:「祭祀於事為大,禮樂於用為急,然先王處此,有常變之不同,各務當其禮而已。昔舜居堯喪,三載遏密,後世既用漢文以日易月之文,又用漢儒越紼行事之制,循習既久,不特用禮而又用樂,去古愈遠。聖主躬服通喪,有司請舉大禮,屈意從之。且大饗之禮,祭天地也,聖主身親行之,行禮作樂,似不可廢。其他官分獻與夫先期奏告例用樂者,權宜蠲寢,不亦可乎?今若因明堂損益而裁定之,亦足為將來法。」乃命太常討論,始詔除降神、奠玉幣、奉俎、酌獻、換舞、徹豆、送神依曲禮作樂外,所有皇帝及獻官盥洗、登降等樂皆備而不作雲。
志第八十四樂六
光宗受禪,崇上壽皇聖帝、壽成皇后暨壽聖皇太后尊號,壽皇樂用《乾安》,壽聖、壽成樂用《坤安》,三殿慶禮,在當時侈為盛儀。尋以禮部、太常寺言:「國朝歲饗上帝,太祖肇造王業,則配冬饗於圜丘;太宗混一區宇,則春祈谷、夏大雩、秋明堂俱配焉。高宗身濟大業,功德茂盛,所宜奉侑,仰繼祖宗,以協先儒嚴祖之議,以彰文祖配天之烈。」乃季秋升侑於明堂,奠幣用《宗安》之樂,酌獻用《德安》之樂,並登歌作大呂宮。及加上高宗徽號,奉冊、寶以告,用《顯安》之樂。
紹熙元年,始行中宮冊禮,發冊於文德殿:皇帝升降禦坐用《乾安》之樂,持節展禮官出入殿門用《正安》之樂。受冊于穆清殿:皇后出就褥位用《坤安》,至位用《承安》,受冊寶,用《成安》,受內外命婦賀就坐,用《和安》,內命婦進行賀禮,用《惠安》,外命婦進行賀禮用《咸安》,皇后降坐用《徽安》,歸閣用《泰安》冊、寶入殿門用《宜安》。宋初立後,自景祐始行冊命之禮。元祐納後,典章彌盛,而六禮發制書日,樂備不作,惟皇后入宣德門,朝臣班迎,鳴鐘鼓而已。崇甯中,乃陳宮架,用女工,皇后升降行止,並以樂為節。至紹興複製樂,以重禕翟,詔執色勿用女工,令太常止于門外設樂。隆興冊禮時,則國樂未舉,淳熙始遵用之,而紹熙敷賁舊典,於此特加詳備。紹興樂奏仲呂宮,仲呂為陰;紹熙樂奏太簇宮,太簇為陽:用樂同而揆律異焉。
明年郊祀,太常耿秉奏:「致敬鬼神,以禮樂為本,樂欲其備,音欲其和。今所用雷鼓之屬,正所以祀天致神,而皮革虛緩,聲不能振應;登歌、大樂樂器及樂舞工人冠服,有積歲久而損弊者,宜葺新之。太常在籍樂工,不給於役,召募百姓,罕能習熟。郊祀事重,其樂工親扈乘輿,和樂雅奏,期以接天地、享祖宗,請優其日廩,以籍田司錢給之,樂藝稍精,仍加賞勸。其緣托權要、送名充數者,嚴戢絕之。」又言:「大禮前期,皇帝朝饗太廟,別廟內安穆、安恭皇后二室,前此系大臣分詣行事。今既親詣室稞,其酌獻、升殿所奏樂曲,恐不相協,宜命有司更制。」皆從之。
甯宗即位,孝宗升祔,祧僖祖,立別廟,禮官言:「僖祖既仿唐興聖立為別廟,遇袷則即廟以饗,孟冬袷饗日,合先詣僖祖廟室行禮。其樂舞欲依每歲別廟五饗設樂禮例,于僖祖添設登歌樂。如僖廟行禮,就廟殿依次作登歌樂,其宮架樂則於太廟殿上通作。」詔從之。
既而臣僚言:「皇帝因重明聖節,詣壽康宮上壽舉樂,仰體聖主事親盡孝之志,俯遂臣子尊君親上之忱,此國家典禮之大者也。檢照典故,天申節賜禦筵,在上壽次日。今乃于前一日賜文武百僚宴,重明上壽,用樂攸始,而臣下聽樂乃在君父之先,義有未安。」遂命改用次日。凡奉上冊寶於慈福、壽康宮者,再備樂行禮,一用乾道舊制。尋禦文德殿制冊皇后,有司請設宮架之樂,依儀施行。慶元六年瑞慶節,金使至,以執光宗、慈懿皇后喪,詔就驛賜禦筵,並不作樂。
嘉定二年,明堂大饗,禮部尚書章穎奏:「太常工籍闕少,率差借執役。當親行薦饗,或容不根遊手出入殿庭,非所以肅儀衛、嚴禁防也。乞申紹興、開禧已行禁令,不許用市井替名,顯示懲戒,庶俾駿奔之人小大嚴潔,以稱精禋。」臣僚又奏:「郊祀登歌列於壇上,簉於上龕,蓋在天地祖宗之側也。宮架列於午階下,則百神所同聽也。夫樂音莫尚於和,今絲、竹、管、弦類有闕斷,拊搏、佾舞,賤工、窶人往往垢玩猱雜,宜申嚴以肅祀事。」皆俞其請。至十四年,詔:「山東、河北連城慕義,殊俗郊順,奉玉寶來獻,其文曰'皇帝恭膺天命之寶',實惟我祖宗之舊。」乃明年元日,上禦大慶殿受寶,用鼓吹導引,備陳宮架大樂,奏詩三章:一曰《恭膺天命》,二曰《舊疆來歸》,三曰《永清四海》,並奏乙太簇宮。
理宗享國四十餘年,凡禮樂之事,式遵舊章,未嘗有所改作。先是,孝宗廟用《大倫》之樂,光宗廟用《大和》之樂;至是,甯宗祔廟,用《大安》之樂。紹定三年,行中宮冊禮,並用紹熙元年之典。及奉上壽明仁福慈睿皇太后冊寶,始新制樂曲行事。當時中興六七十載之間,士多歎樂典之久墜,類欲蒐講古制,以補遺軼。於是,薑夔乃進《大樂議》於朝。夔言:
紹興大樂,多用大晟所造,有編鐘、鎛鐘、景鐘,有特磬、玉磬、編磬,三鐘三磬未必相應。塤有大小,簫、篪、笛有長短,笙、竽之簧有厚薄,未必能合度,琴、瑟弦有緩急燥濕,軫有旋複,柱有進退,未必能合調。總眾音而言之,金欲應石,石欲應絲,絲欲應竹,竹欲應匏,匏欲應土,而四金之音又欲應黃鐘,不知其果應否。樂曲知以七律為一調,而未知度曲之義;知以一律配一字,而未知永言之旨。黃鐘奏而聲或林鐘,林鐘奏而聲或太簇。七音之協四聲,各有自然之理。今以平、入配重濁,以上、去配輕清,奏之多不諧協。
八音之中,琴、瑟尤難。琴必每調而改弦,瑟必每調而退柱,上下相生,其理至妙,知之者鮮。又琴、瑟聲微,常見蔽于鐘、磬、鼓、簫之聲;匏、竹、土聲長,而金石常不能以相待,往往考擊失宜,消息未盡。至於歌詩,則一句而鐘四擊,一字而竽一吹,未協古人槁木貫珠之意。況樂工苟焉占籍,擊鐘磬者不知聲,吹匏竹者不知穴,操琴瑟者不知弦。同奏則動手不均,迭奏則發聲不屬。比年人事不和,天時多忒,由大樂未有以格神人、召和氣也。
宮為君、為父,商為臣、為子,宮商和則君臣父子和。徵為火,羽為水,南方火之位,北方水之宅,常使水聲衰、火聲盛,則可助南而抑北。宮為夫,徵為婦,商雖父宮,實徵之子,常以婦助夫、子助母,而後聲成文。徵盛則宮唱而有和,商盛則徵有子而生生不窮,休祥不召而自至,災害不祓而自消。聖主方將講禮郊見,願詔求知音之士,考正太常之器,取所用樂曲,條理五音,隱括四聲,而使協和。然後品擇樂工,其上者教以金、石、絲、竹、匏、土、歌詩之事,其次者教以戛、擊、幹、羽、四金之事,其下不可教者汰之。雖古樂未易遽複,而追還祖宗盛典,實在茲舉。
其議雅俗樂高下不一,宜正權衡度量:
自尺律之法亡于漢、魏,而十五等尺雜出於隋、唐正律之外,有所謂倍四之器,銀字、中管之號。今大樂外有所謂下宮調,下宮調又有中管倍五者。有曰羌笛、孤笛,曰雙韻、十四弦以意裁聲,不合正律,繁數悲哀,棄其本根,失之太清;有曰夏笛、鷓鴣,曰胡盧琴、渤海琴,沉滯抑鬱。腔調含糊,失之太濁。故聞其聲者,性情蕩於內,手足亂於外,《禮》所謂「慢易以犯節,流湎以忘本,廣則容奸,狹則思欲」者也。家自為權衡,鄉自為尺度,乃至於此。謂宜在上明示以好惡。凡作樂制器者,一乙太常所用及文思所頒為准。其他私為高下多寡者悉禁之,則斯民「順帝之則」,而風俗可正。
其議古樂止用十二宮:
週六樂奏六律、歌六呂,惟十二宮也。「王大食,三侑。」注雲:「朔日、月半。」隨月用律,亦十二宮也。十二管各備五聲,合六十聲;五聲成一調,故十二調。古人于十二宮又特重黃鐘一宮而已。齊景公作《徵招》、《角招》之樂,師涓、師曠有清商、清角、清徵之操。漢、魏以來,燕樂或用之,雅樂未聞有以商、角、徵、羽為調者,惟迎氣有五引而已,《隋書》雲「梁、陳雅樂,並用宮聲」是也。若鄭譯之八十四調,出於蘇祗婆之琵琶。大食、小食、般涉者,胡語;《伊州》、《石州》、《甘州》、《婆羅門》者,胡曲;《綠腰》、《誕黃龍》、《新水調》者,華聲而用胡樂之節奏。惟《瀛府》、《獻仙音》謂之法曲,即唐之法部也。凡有催袞者,皆胡曲耳,法曲無是也。且其名八十四調者,其實則有黃鐘、太簇、夾鐘、仲呂、林鐘、夷則、無射七律之宮、商、羽而已,于其中又闕太簇之商、羽焉。國朝大樂諸曲,多襲唐舊。竊謂以十二宮為雅樂,周制可舉;以八十四調為宴樂,胡部不可雜。郊廟用樂,咸當以宮為曲,其間皇帝升降、盥洗之類,用黃鐘者,群臣乙太簇易之,此周人王用《王夏》、公用《驁夏》之義也。
其議登歌當與奏樂相合:
《周官》歌奏,取陰陽相合之義。歌者,登歌、徹歌是也;奏者,金奏、下管是也。奏六律主乎陽,歌六呂主乎陰,聲不同而德相合也,自唐以來始失之。故趙慎言雲:祭祀有下奏太簇、上歌黃鐘,俱是陽律,既違禮經,抑乖會合。」今太常樂曲,奏夾鐘者奏陰歌陽,其合宜歌無射,乃或歌大呂;奏函鐘者奏陰歌陽,其合宜歌蕤賓,乃或歌應鐘;奏黃鐘者奏陽歌陰,其合宜歌大呂,乃雜歌夷則、夾鐘、仲呂、無射矣。苟欲合天人之和,此所當改。
其議祀享惟登歌、徹豆當歌詩:
古之樂,或奏以金,或吹以管,或吹以笙,不必皆歌詩。周有《九夏》,鐘師以鐘鼓奏之,此所謂奏以金也。大祭祀登歌既畢,下管《象》、《武》。管者,簫、篪、笛之屬。《象》、《武》皆詩而吹其聲,此所謂吹以管者也。週六笙詩,自《南陔》皆有聲而無其詩,笙師掌之以供祀饗,此所謂吹以笙者也。周升歌《清廟》,徹而歌《雍》詩,一大祀惟兩歌詩。漢初,此制未改,迎神曰《嘉至》,皇帝入曰《永至》:皆有聲無詩。至晉始失古制,既登歌有詩,夕牲有詩,饗神有詩,迎神、送神又有詩。隋、唐至今,詩歌愈富,樂無虛作。謂宜仿周制,除登歌、徹歌外,繁文當刪,以合于古。
其議作鼓吹曲以歌祖宗功德:
古者,祖宗有功德,必有詩歌,《七月》之陳王業是也。歌于軍中,周之愷樂、愷歌是也。漢有短簫鐃歌之曲凡二十二篇,軍中謂之騎吹,其曲曰《戰城南》、《聖人出》之類是也。魏因其聲,制為《克官渡》等曲十有二篇;晉亦制為《征遼東》等曲二十篇;唐柳宗元亦嘗作為鐃歌十有二篇,述高祖、太宗功烈。我朝太祖、太宗平僭偽,一區宇;真宗一戎衣而卻契丹;仁宗海涵春育,德如堯、舜;高宗再造大功,上儷祖宗。願詔文學之臣,追述功業之盛,作為歌詩,使知樂者協以音律,領之太常,以播於天下。
夔乃自作《聖宋鐃歌曲》:宋受命曰《上帝命》,平上黨曰《河之表》,定維揚曰《淮海濁》,取湖南曰《沅之上》,得荊州曰《皇威暢》,取蜀曰《蜀山邃》,取廣南曰《時雨霈》,下江南曰《望鐘山》,吳越獻國曰《大哉仁》,漳、泉獻土曰《謳歌歸》,克河東曰《伐功繼》,征澶淵曰《帝臨墉》,美仁治曰《維四葉》,歌中興曰《炎精複》,凡十有四篇,上於尚書省。書奏,詔付太常。然夔言為樂必定黃鐘,迄無成說。其議今之樂極為詳明,而終謂古樂難複,則於樂律之原有未及講。
其後,朱熹深悼先王製作之湮泯,與其友武夷蔡元定相與講明,反覆參訂,以究其歸極。熹在慶元經筵,嘗草奏曰:「自秦滅學,禮樂先壞,而樂之為教,絕無師授。律尺短長,聲音清濁,學士大夫莫知其說,而不知其為闕也。望明詔許臣招致學徒,聚禮樂諸書,編輯別為一書,以補六藝之闕。」後修禮書,定為《鐘律》、《樂制》等篇,垂憲言以貽後人。
蓋宋之樂議,因時迭出,其樂律高下不齊,俱有原委。建隆初用王朴樂,藝祖一聽,嫌其太高,近於哀思,詔和峴考西京表尺,令下一律,比舊樂始和暢。至景祐、皇祐間,訪樂、議樂之詔屢頒,於是命李照改定雅樂,比樸下三律。照以縱黍累尺,雖律應古樂,而所造鐘磬,才中太簇,樂與器自相矛盾。阮逸、胡瑗複定議,止下一律,以尺生律,而黃鐘律短,所奏樂聲複高。元豐中,以楊傑條樂之疵,召范鎮、劉幾參定。幾、傑所奏,下舊樂三律,範鎮以為聲雜鄭、衛,且律有四厘六毫之差,太簇為黃鐘,宮商易位,欲求真黍以正尺律,造樂來獻,複下李照一律。至元祐廷奏,而詔獎之。初,鎮以房庶所得《漢書》,其言黍律異於他本,以大府尺為黃帝時尺,司馬光力辨其不然。鎮以周鬴、漢斛為據,光謂鬴本《考工》所記,斛本劉歆所作,非經不足法。鎮以所收開元中笛及方響合于仲呂,校太常樂下五律,教坊樂下三律。光謂此特開元之仲呂,未必合於後夔,力止鎮勿奏所為樂。光與鎮平生大節不謀而同,惟鐘律之論往返爭議,凡三十餘年,終不能以相一。
是時,濂、洛、關輔諸儒繼起,遠溯聖傳,義理精究。周惇頤之言樂,有曰:「古者聖王制禮法、修教化,三綱正,九疇敘,百姓大和,萬物鹹若,乃作樂以宣八風之氣。樂聲淡而不傷,和而不淫。淡則欲心平,和則躁心釋。德盛治至,道配天地,古之極也。後世禮法不修,刑政苛紊,代變新聲,導欲增悲,故有輕生敗倫不可禁者矣。樂者,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化,今以長怨。不復古禮,不變今樂,而欲至治者,遠哉!」
程頤有曰:「律者,自然之數。先王之樂,必須律以考其聲。尺度權衡之正,皆起於律。律管定尺,以天地之氣為准,非秬黍之比也。律取黃鐘,黃鐘之聲亦不難定,有知音者,參上下聲考之,自得其正。」
張載有曰:「聲音之道與天地通,蠶吐絲而商弦絕,木氣盛則金氣衰,乃此理自相應。今人求古樂太深,始以古樂為不可知,律呂有可求之理,惟德性深厚者能知之。」此三臣之學,可謂窮本知變,達樂之要者矣。
熹與元定蓋深講于其學者,而研覃真積,述為成書。元定先究律呂本原,分其篇目,又從而證辨之。
其黃鐘篇曰:
天地之數始於一,終於十:其一、三、五、七、九為陽,九者,陽之成也;其二、四、六、八、十為陰,十者,陰之成也。黃鐘者,陽聲之始,陽氣之動也,故其數九。分寸之數,具於聲氣之先,不可得而見。及斷竹為管,吹之而聲和,候之而氣應,而後數始形焉。均其長,得九寸;審其圍,得九分;積其實,得八百一十分。長九寸,圍九分,積八百一十分,是為律本,度量權衡於是而受法,十一律由是損益焉。其《證辨》曰:古者考聲候氣,皆以聲之清濁、氣之先後求黃鐘也。夫律長則聲濁而氣先至,律短則聲清而氣後至,極長極短則不成聲而氣不應。今欲求聲氣之中,而莫適為准,莫若且多截竹以擬黃鐘之管,或極其短,或極其長,長短之內,每差一分而為一管,皆即以其長權為九寸,而度圍徑如黃鐘之法焉。更迭以吹,則中聲可得;淺深以列,則中氣可驗。苟聲和氣應,則黃鐘之為黃鐘者信矣。黃鐘信,則十一律與度量權衡者得矣。後世不知出此,而惟尺之求。晉氏而下,多求之金石;梁、隋以來,又參之秬黍;至王樸專恃累黍,金石亦不復考。夫金石真偽固難盡信,而秬黍長短小大不同,尤不可恃。古人謂'子穀秬黍,中者實其籥',是先得黃鐘而後度之以黍,以見周徑之度,以生度量權衡之數而已,非律生於黍也。百世之下,欲求百世之前之律者,亦求之聲氣之元而毋必之於秬黍,斯得之矣。」
《黃鐘生十一律篇》曰:
子、寅、辰、午、申、戌六陽辰皆下生,醜、卯、巳、未、酉、亥六陰辰皆上生。陽數以倍者,三分本律而損其一也;陰數以四者,三分本律而增其一也。六陽辰當位,自得六陰位以居其沖。其林鐘、南呂、應鐘三呂在陰,無所增損;其大呂、夾鐘、仲呂三呂在陽,則用倍數,方與十二月之氣相應,蓋陰陽自然之理也。其《證辨》曰:「按《呂氏》、《淮南子》,上下相生,與司馬氏《律書》、《漢前志》不同,雖大呂、夾鐘、仲呂用倍數則一,然《呂氏》、《淮南》不過以數之多寡為生之上下,律呂陰陽錯亂而無倫,非其本法也。」
《十二律篇》曰:
按十二律之實,約以寸法,則黃鐘、林鐘、太簇得全寸;約以分法,則南呂、姑洗得全分;約以厘法,則應鐘、蕤賓得全厘;約以毫法,則大呂、夷則得全毫;約以絲法,則夾鐘、無射得全絲。約至仲呂之實十三萬一千七十二,以三分之,不盡二算,其數不行,此律之所以止於十二也。其《證辨》曰:「黃鐘為十二律之首,他律無大於黃鐘,故其正聲不為他律役。至於大呂之變宮、夾鐘之羽、仲呂之徵、蕤賓之變征、夷則之角、無射之商,自用變律半聲,非複黃鐘矣。此其所以最尊而為君之象,然亦非人所能為,乃數之自然,他律雖欲役之而不可得也。此一節最為律呂旋宮用聲之綱領也。」
《變律篇》曰:
十二律各自為宮,以生五聲二變。其黃鐘、林鐘、太簇、南呂、姑洗、應鐘六律,則能具足。至蕤賓、大呂、夷則、夾鐘、無射、仲呂六律,則取黃鐘、林鐘、太簇、南呂、姑洗、應鐘六律之聲,少下,不和,故有變律。律之當變者有六:黃鐘、林鐘、太簇、南呂、姑洗、應鐘。變律者,其聲近正律而少高於正律,然後洪纖、高下不相奪倫。變律非正律,故不為宮。其《證辨》曰:「十二律迴圈相生,而世俗不知三分損益之數,往而不返。仲呂再生黃鐘,止得八寸七分有奇,不成黃鐘正聲。京房覺其如此,故仲呂再生,別名執始,轉生四十八律。不知變律之數止於六者,出於自然,不可複加。雖強加之,亦無所用也。房之所傳出于焦氏,焦氏卦氣之學,亦去四而為六十,故其推律必求合此數。不知數之自然,在律不可增,於卦不可減也。何承天、劉焯譏房之病,乃欲增林鐘已下十一律之分,使至仲呂反生黃鐘,還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數,則是惟黃鐘一律成律,他十一律皆不應三分損益之數,其失又甚于房。
《律生五聲篇》曰:
宮聲八十一,商聲七十二,角聲六十四,徵聲五十四,羽聲四十八。按黃鐘之數九九八十一,是為五聲之原,三分損一以下生徵,徵三分益一以上生商,商三分損一以下生羽,羽三分益一以上生角。至角聲之數六十四,以三分之,不盡一算,數不可行,此聲之數所以止於五也。其《證辨》曰:「《通典》曰:'黃鐘為均,用五聲之法以下十一辰,辰各有五聲,其為宮商之法亦如之。辰各有五聲,合為六十聲,是十二律之正聲也。'夫黃鐘一均之數,而十一律於此取法焉。以十二律之宮長短不同,而其臣、民、事、物、尊卑,莫不有序而不相亂,良以是耳。沈括不知此理,乃以為五十四在黃鐘為徵、在夾鐘為角、在仲呂為商者,其亦誤矣。俗樂之有清聲,略知此意。但不知仲呂反生黃鐘,黃鐘又自林鐘再生太簇,皆為變律,已非黃鐘、太簇之清聲耳。胡瑗於四清聲皆小其圍徑,則黃鐘、太簇二聲雖合,而大呂、夾鐘二聲又非本律之半。且自夷則至應鐘四律,皆以次而小其徑圍以就之,遂使十二律、五聲皆有不得其正者。李照、範鎮止用十二律,則又未知此理。蓋樂之和者,在於三分損益;樂之辨者,在於上下相生。若李照、範鎮之法,其合於三分損益者則和矣,自夷則已降,其臣、民、事、物,豈能尊卑有辨而不相淩犯乎?晉荀勖之笛,梁武帝之通,皆不知而作者也。」
《變聲篇》曰:
變宮聲四十二,變徵聲五十六。五聲宮與商、商與角、徵與羽相去各一律,至角與徵、羽與宮相去乃二律。相去一律則音節和,相去二律則音節遠。故角、徽之間,近徵收一聲,比徵少下,故謂之變徵;羽、宮之間,近宮收一聲,少高於宮,故謂之變宮。角聲之實六十有四,以三分之,不盡一算,既不可行,當有以通之。聲之變者二,故置一而兩,三之得九,以九因角聲之實六十有四,得五百七十六。三分損益,再生變徵、變宮二聲,以九歸之,以從五聲之數,存其餘數,以為強弱。至變徵之數五百一十二,以三分之,又不盡二算,其數又不行,此變聲所以止於二也。變宮、變徵,宮不成宮,徵不成徵,《淮南子》謂之「和謬」,所以濟五聲之不及也。變聲非正聲,故不為調。其《證辨》曰:「宮、羽之間有變宮,角、徵之間有變徵,此亦出於自然,《左氏》所謂'七音',《漢前志》所謂「七始」是也。然五聲者,正聲,故以起調、畢曲,為諸聲之綱。至二變聲,則不比于正音,但可濟其所不及而已。然有五聲而無二變,亦不可以成樂也。」
《八十四聲篇》曰:
黃鐘不為他律役,所用七聲皆正律,無空、積、忽、微。自林鐘而下,則有半聲:大呂、太簇一半聲,夾鐘、姑洗二半聲,蕤賓、林鐘四半聲,夷則、南呂五半聲,無射、應鐘為六半聲。中呂為十二律之窮,三半聲也。自蕤賓而下則有變律:蕤賓一變律,大呂二變律,夷則三變律,夾鐘四變律,無射五變律,中呂六變律也。皆有空、積、忽、微,不得其正,故黃鐘獨為聲氣之元。雖十二律八十四聲皆黃鐘所生,然黃鐘一均,所謂純粹中之純粹者也。八十四聲:正律六十三,變律二十一。六十三者,九七之數也;二十一者,三七之數也。
《六十調篇》曰:
十二律旋相為宮,各有七聲,合八十四聲。宮聲十二,商聲十二,角聲十二,徵聲十二,羽聲十二,凡六十聲,為六十調,其變宮十二,在羽聲之後、宮聲之前;變徵十二,在角聲之後、徵聲之前:宮徵皆不成,凡二十四聲,不可為調。黃鐘宮至夾鐘羽,並用黃鐘起調、黃鐘畢曲;大呂宮至姑洗羽,並用大呂起調、大呂畢曲;太簇宮至仲呂,並用太簇起調、太簇畢曲;夾鐘宮至蕤賓羽,並用夾鐘起調、夾鐘畢曲;姑洗宮至林鐘羽,並用姑洗起調、姑洗畢曲;仲呂宮至夷則羽,並用仲呂起調、仲呂畢曲;蕤賓宮至南呂羽,並用蕤賓起調、蕤賓畢曲;林鐘宮至無射羽,並用林鐘起調、林鐘畢曲;夷則宮至應鐘羽,並用夷則起調、夷則畢曲;南呂宮至黃鐘羽,並用南呂起調、南呂畢曲;無射宮至大呂羽,並用無射起調、無射畢曲;應鐘宮至太簇羽,並用應鐘起調、應鐘畢曲,是為六十調。六十調即十二律也,十二律即一黃鐘也。黃鐘生十二律,十二律生五聲二變。五聲各有紀綱,以成六十調,六十調皆黃鐘損益之變也。宮、商、角三十六調,老陽也;其徵、羽二十四調,老陰也。調成而陰陽備也。
或曰:「日辰之數由天五、地六錯綜而生,律呂之數由黃鐘九寸損益而生,二者不同。至數之成,則日有六甲、辰有五子為六十日;律呂有六律、五聲為六十調,若合符節,何也?」曰:「即所謂調成而陰陽備也。」夫理必有對待,數之自然也。以天五、地六合陰與陽言之,則六甲、五子究於六十,其三十六為陽,二十四為陰。以黃鐘九寸紀陽不紀陰言之,則六律、五聲究於六十,亦三十六為陽,二十四為陰。蓋一陽之中,又自有陰陽也。非知天地之化育者,不能與於此。其《證辨》曰:「《禮運》:'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孔氏疏曰:'黃鐘為第一宮,至中呂為第十二宮,各有五聲,凡六十聲。'聲者,所以起調、畢曲,為諸聲之綱領,正《禮運》所謂'還相為宮'也。《周禮·大司樂》,祭祀不用商,惟宮、角、徵、羽四聲。古人變宮、變徵不為調,《左氏傳》曰:' 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矣。'以二變聲之不可為調也。後世以變宮、變徵參而為八十四調,其亦不考矣。」
《候氣篇》曰:
以十二律分配節氣,按曆而俟之。其氣之升,分、毫、絲、忽,隨節各異。夫陽生於《複》,陰生於《姤》,如環無端。今律呂之數,三分損益,終不復始,何也?曰:「陽之升始於子,午雖陰生,而陽之升於上者未已,至亥而後窮上反下;陰之升始於午,子雖陽生,而陰升於上亦未已,至巳而後窮上反下。律于陰則不書,故終不復始也。是以升,陽之數,自子至巳差強,在律為尤強,在呂為差弱;自午至亥漸弱,在律為尤弱,在呂為差強。分數多寡,雖若不齊,然而絲分毫別,各有條理,此氣之所以飛灰,聲之所以中律也。」
或曰:「《易》以道陰陽,而律不書陰,何也?」曰:「《易》盡天下之變,善惡無不備,律致中和之用,止於至善者也,以聲言之,大而至於雷霆,細而至於蠛蠓,無非聲也。《易》則無不備也,律則寫其所謂黃鐘一聲而已。雖有十二律六十調,然實一黃鐘也。是理也,在聲為中聲,在氣為中氣,在人則喜怒哀樂未發與發而中節,此聖人所以一天人、贊化育之道也。」其《證辨》曰:「律者,陽氣之動,陽聲之始,必聲和氣應,然後可以見天地之心。今不此之務,乃區區於秬黍之縱橫、古錢之大小,其亦難矣。然非精於歷數,則氣節亦未易正。」
至於審度量、謹權衡,會粹古今,辨析尤詳,皆所以參伍而定黃鐘為中聲之符驗也。朱熹深好其書,謂國家行且平定,中原必將審音協律,以諧神人。受詔典領之臣,宜得此書奏之,以備東都郊廟之樂。
熹定《鐘律》、《詩樂》、《樂制》、《樂舞》等篇,匯分于所修禮書中,皆聚古樂之根源,簡約可觀。而《鐘律》分前後篇,其前篇為條凡七:一曰十二律陰陽、辰位相生次第之圖,二曰十二律寸、分、厘、毫、絲、忽之數,三曰五聲五行之象、清濁高下之次,四曰五聲相生、損益、先後之次,五曰變宮、變徽二變相生之法,六曰十二律正變、倍半之法,七曰旋宮八十四聲、六十調之圖。其後篇為條凡六:一曰明五聲之義,二曰明十二律之義,三曰律寸舊法,四曰律寸新法,五曰黃鐘分寸數法,六曰黃鐘生十一律數。大率采元定所著,更互演繹,尤為明邃。其《樂制》匯于王朝禮,其《樂舞》匯於祭禮,上下千載,旁搜遠紹,昭示前聖禮樂之非迂,而將期古樂之複見於今,熹蓋深致意焉。其《詩樂篇》別系於後。
志第八十五樂七(樂章一)
○郊祀祈穀雩祀五方帝感生帝
建隆郊祀八曲
降神,《高安》在國南方,時維就陽。以祈帝祉,式致民康。豆籩鼎俎,金石絲簧。禮行樂奏,皇祚無疆。
皇帝升降,《隆安》步武舒遲,升壇肅祗。其容允若,於禮攸宜。
奠玉幣,《嘉安》嘉玉制幣,以通神明。神不享物,享於克誠。
奉俎,《豐安》笙鏞備樂,繭栗陳牲。乃迎芳俎,以薦高明。
酌獻,《禧安》丹雲之爵,金龍之杓。挹於尊罍,是曰清酌。
飲福,《禧安》潔茲五齊,酌彼六尊。致誠斯至,率禮彌敦。以介景福,永隆後昆。重熙累洽,帝道攸尊。
亞獻、終獻,《正安》謂天蓋高,其聽孔卑。聞樂歆德,介以福禧。
送神,《高安》倏兮而來,忽兮而回。雲馭杳邈,天門洞開。
咸平親郊八首
降神,《高安》圜丘何方?在國之陽。禮神合祭,運啟無疆。祖考來格,籩豆成行。其儀肅肅,降福穰穰。
皇帝升降,《隆安》禮備樂成,乾健天行。帝容有穆,佩玉鏘鳴。
奠玉幣,《嘉安》定位毖祀,告於神明。嘉玉量幣,享於克誠。
奉俎,《豐安》有牲斯純,有俎斯陳。進於上帝,昭報深仁。
酌獻,《禧安》大報于帝,盛德升聞。醴齊良潔,粢盛苾芬。
飲福,《禧安》祀帝圜丘,九州獻力。禮行於郊,百神受職。靈祗格思,享我明德。天鑒孔章,玄祉昭錫。
亞獻、終獻,《正安》羽籥雲罷,幹戚載揚。接神有恪,錫羨無疆。
送神,《高安》神駕來思,風舉雲飛。神馭歸止,天空露晞。
景祐親郊,三聖並侑二首
奠幣,《廣安》千齡啟運,三後在天。嘉壇並侑,億萬斯年。
酌獻,《彰安》皇基締構,帝系靈長。躬薦鬱鬯,子孫保昌。
常祀二首
太祖配位奠幣,《定安》翕受駿命,震疊群方。侑祀上帝,德厚流光。
酌獻,《英安》誕受靈符,肇基丕業。配享潔尊,永隆萬葉。
元符親郊五首余同咸平,凡闕者皆用舊詞
。
降神,《景安》六變辭同
。無為靡遠,深厚廣圻。祭神恭在,弁冕袞衣。粢盛豐美,明德馨輝。以祥以佑,非眇專祈。
升降,《乾安》罍洗、飲福並奏
。神靈擁衛,景從雲隨。玉色溫粹,天步舒遲。周旋陟降,皇心肅祗。千靈是保,百福攸宜。
退文舞、迎武舞,《正安》左手執籥,右手秉翟。進旅退旅,萬舞有奕。
徹豆,《熙安》陟彼郊丘,大祀是承。其豆孔庶,其香始升。上帝時歆,以我齊明。卒事而徹,福祿來成。
送神,《景安》馨遺八尊,器空二簋。至祝至虔,穹祗貺祉。
政和親郊三首
皇帝升降,《乾安》因山為高,爰陟其首。玉趾躩如,在帝左右。帝謂我王,予懷仁厚。眷言顧之,永綏九有。
配位酌獻,《大寧》于穆文祖,妙道九德。默契靈心,肇基王跡。啟佑後人,垂裕罔極。合食昭薦,孝思維則。
于皇順祖,積德累祥。發源深厚,不耀其光。基天明命,厥厚克昌。是孝是享,申錫無疆。
高宗建炎初,國步尚艱,乃詔有司,天帝地祗及他大祀,先以時舉。太常尋奏,近已增募樂工,幹、羽、簨、虡亦備,始循舊禮,用登歌樂舞。其祀昊天上帝。
降神用《景安》
圜鐘為宮,三奏蒐講上儀,式修毖祀。日吉辰良,禮成樂備。風馭雲旗,聿來歆止。嘉我馨德,介茲繁祉。
黃鐘為角,一奏我將我享,涓選休成。執事有恪,惟寅惟清。樂既六變,肅雍和鳴。高高在上,庶幾是聽。
太簇為徵,一奏禮崇禋祀,備物薦誠。昭格穹昊,明德惟馨。風馬雲車,肸蚃居歆。申錫無疆,齎我思成。
姑洗為羽,一奏惟天為大,物始攸資。恭承禋祀,以報以祈。神不可度,日監在茲。有馨明德,庶其格思。
皇帝盥洗,《正安》靈承上帝,厲意專精。設洗于阼,罍水以清。盥以致潔,感通神明。無遠弗屆,其饗茲誠。
升壇,《正安》皇矣上帝,神格無方!一陽肇複,典祀有常。豆登豐潔,薦德馨香。棐忱居歆,降福穰穰。
上帝位奠玉幣,《嘉安》治極發聞,不瑕有芬。嘉玉陳幣,神屆欣欣。誠心昭著,欽恭無文。以安以侑,篤祜何垠。
太祖位奠幣,《安定》茫茫蒼穹,孰知其紀!精意潛通,雖遠而邇。量幣薦誠,有實斯篚。睠然顧之,永錫繁祉。
皇帝還位,《正安》典祀有常,昭事上帝。奉以告虔,逮迄奠幣。鐘鼓既設,禮儀既備。神之格思,恭承貺賜。
捧俎,《豐安》祀事孔明,禮文惟楙。爰潔犧牲,載登俎豆。或肆或將,無聲無臭,精祲潛通,永綏我後。
上帝酌獻,《嘉安》氣萌黃鐘,萬物資始。欽若高穹,吉蠲時祀。神筴泰元,增授無已。群生熙熙,函蒙繁祉。
太祖位酌獻,《英安》赫赫翼祖,受命於天。德邁三代,威加八埏。陟配上帝,明禋告虔。流光垂裕,于萬斯年。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大德曰生,陰陽寒暑。樂舞形容,幹戚籥羽。一弛一張,退旅進旅。神安樂之,祉錫綿宇。
亞、終獻,《文安》惟聖普臨,順皇之德。典禮有彝,享祀不忒。籩豆靜嘉,降登肹飭。神具醉止,景貺鹹集。
徹豆,《肅安》內心齊誠,外物蠲潔。神來迪嘗,俎豆既徹。燕及群生,靡或夭閼。降福穰穰,時萬時億。
送神,《景安》於赫上帝,乘龍禦天。惟聖克事,明饗斯虔。薦豆雲徹,靈猋且旋。載錫休祉,其惟有年。
望燎,《正安》靈承上帝,精意感通。馨香旁達,粢盛既豐。登降有儀,祀備樂終。神之聽之,福祿來崇。
紹興十三年,初舉郊祀,命學士院制宮廟朝獻及圜壇行禮、登門肆赦樂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請改定,於是禦制樂章十有三及徽宗元禦制仁宗廟樂章一,共十有四篇。余則分命大臣與兩制儒館之士,一新撰述,並懿節別廟樂曲凡七十有四,俱匯見焉。其祀圜丘。
皇帝入中壝,《乾安》
帝出於震,巽惟齊明。律曰姑洗,以示潔清。
我交於神,蠲意必精,既盥而往,祈鑒斯誠。
降神,《景安》
陽動黃宮,日旋南極。天門蕩蕩,百神受職。
爰熙紫壇,熉黃殊色。神哉沛來,蓋親有德。
盥洗,《乾安》
帝顧明德,監於克誠。齊戒滌濯,式示潔清。
郊丘合祛,享意必精。既盥而薦,熙事備成。
升壇,《乾安》
帝監崇壇,媼神其從。稽古合祛,並侑神宗。
升階奠玉,誠意感通。貺施鼎來,受福無窮。
昊天上帝位奠玉幣,《嘉安》禦制
上穹昊天,日星垂曜。照臨下土,王國是保。
維玉與帛,寅恭昭報。永左右之,欽若至道。
皇地祗位奠玉幣,《嘉安》禦制
至哉坤厚,隤然止靜。柔載動植,資始成性。
玉光幣色,璨若其映。式恭禋祀,有邦之慶。
太祖皇帝位尊幣,《廣安》禦制
明明翼祖,並侑泰壇。肇造綿宇,王業孔艱。
表正封略,上際下蟠。躬以大報,亦止於燔。
太宗皇帝位奠玉幣,《化安》禦制。
赫赫巍巍,及時純熙。昊天成命,後則受之。
登邁邃古,光被聲詩。有幣陟配,孫謀所貽。
降壇,《乾安》
躬展盛儀,天步逡巡。樂備禮交,嘉玉既陳。
神方安坐,薦祉紛綸。陟降有容,皇心載勤。
還位,《乾安》
克昭王業,命成昊天。泰畤禋燎,八陛惟圜。
肅然威儀,登降周旋。是謂精享,神監吉蠲。
奉俎,《豐安》
至大惟天,雲何稱德!展誠致薦,牲用博碩。
誠以牲寓,帝由誠格。居歆降祥,時萬時億。
再詣盥洗,《乾安》
帝出於震,巽惟潔齊。神明其德,乃稱禋柴。
惟茲吉蠲,昭事聿懷。重盥而祀,敷錫孔皆。
再升壇與初升同,惟易奠玉作奠酌。
昊天上帝位酌獻,《禧安》禦制
謁款壇陛,祗祀泰禋。丘圜自然,可格至神。
桂尊登酌,嘉薦方新。靡福菲眇,敷佑下民。
皇地祗位酌獻,《光安》禦制
厚德光大,承元之明。茲潛莩吹,升於昭清。
冰天桂海,咸資化成。恭酌彝醪,報本惟精。
太祖皇帝位酌獻,《彰安》禦制
于赫皇祖,創業立極。肅肅靈命,蕩蕩休德。
嘉觴精潔,雅奏金石。丕顯神謨,惟後之則。
太宗皇帝位酌獻,《韶安》禦制
丕鑠帝宗,複受天命。群陰猶黷,一戎大定。
奠鬯斯馨,功歌在詠。佑啟後人,文軌蚤正。
還位,《乾安》
肆類上帝,懷柔百神。稾秸既設,珪幣既陳。
精誠潛交,已事而竣。佑我億載,基圖日新。
入小次,《乾安》
恭展美報,聿修上儀。禮樂和節,登降適宜。
德焉斯親,神靡不娭。海內承福,式固邦基。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泰元尊臨,富媼繁祉。於皇祖宗,既昭格止。
奏舞象功,靈其有喜。永言孝思,盡善盡美。
亞獻,《正安》
陽丘其高,神祗並位。即奠厥玉,既奉厥醴。
亦有嘉德,克相毖祀。旨酒載爵,以成熙事終獻同,止易再酌為三酌
。
出小次位,《乾安》
爰熙紫壇,天地並貺。來燕來甯,畢陳鬱鬯。
承神至尊,精意所鄉。告靈饗奠,祉福其暢。
詣飲福位,《乾安》
帝臨崇壇,媼神其從。祖宗並歆,福祿攸同。
兵寢刑措,時和歲豐。其膺受之,將施無窮降壇同,止易「將」作「以」。
飲福,《禧安》
八音克諧,降神出祗。風馬雲車,陟降在茲。
錫我純嘏,我應受之。一人有慶,燕及群黎。
還位,《乾安》
帝出於震,孝奏上儀。燔燎膻薌,神徠燕娭。
肅若舊典,罔或不祗。既右饗之,翕受蕃厘。
徹豆,《熙安》
燎薌既升,焫膋以潔。于豆於登,焄紐蒿有飶。
紫幄熉黃,神其安悅。將以慶成,薄言盍徹。
送神,《景安》
九霄眇邈,神不可求。何以降之?監德之修。
三獻備成,神不可留。何以送之?保天之休。
望燎,《乾安》
謂天蓋高,陽噓而生。日月列宿,皆天之神。
肆求厥類,與陽俱升。視燎於壇,以終其勤。
望瘞,《乾安》
謂地蓋厚,陰翕而成。社稷群望,皆地之靈。
肆求厥類,與陰俱凝。視瘞於坎,以終其勤。
還大次,《乾安》
舞具八佾,樂備六成。大矣孝熙,厲意專精。
已事而竣,回軫還衡。我應受之,以莫不增。
還內,《采茨》
五輅鳴鑾,八神警蹕。天官景從,莫不祗栗。
祲威盛容,昭哉祖述。祚我無疆,葉氣充溢。
甯宗郊祀二十九首
皇帝入中壝,《乾安》
合祀丘澤,登侑祖宗。顧諟惟精,靈承惟恭。
有嚴皇儀,有莊帝容。監於克誠,肅肅雍雍。
降神,《景安》
圜鐘為宮
天門蕩蕩,雲車陰陰。百神鹹秩,三靈顧歆。
神哉來娭,神哉溥臨。饗時宋德,翼翼小心。
黃鐘為角
華蓋既動,紫微洞開。星樞周旋,日車徘徊。
靈兮顧佑,靈兮沛來。載燕載娭,式時壇垓。
太簇為徵
泰尊媼厘,祖功宗德。辰躔陪營,嶽瀆受職。
神哉來下,神哉來格。饗德惟馨,留虞嘉席。
姑洗為羽
金石宣昭,羽旄紛綸。潔火夕照,明水夜陳。
娭哉惟靈,娭哉惟神。風馬招搖,惟德之親。
皇帝盥洗,《乾安》
皇帝儉勤,盥用陶瓦。禮神頌祗,奠幣獻斝。
月鑒陰肅,醴液融冶。挹彼注茲,禮無違者。
升壇,《乾安》
崇台穹窿,高靈下墮。慶陰仿佛,從坐嶪峨。
宵升于丘,時通權火。維天之命,百祿是荷。
降壇
帝饗於郊,一精二純。紫觚陟降,嘉玉妥陳。
神方留娭,瑞貺紛綸。申錫無疆,螽斯振振。
還位
肅肅禮度,鋗々宮奏。天行徐謐,皇儀昭懋。
光連重璧,物備簋豆。於皇以饗,無聲無臭。
尚書奉俎
列俎孔陳,嘉籩維實。鼎煁陽燧,玉流星液。
我牲既碩,我薦既苾。神監下昭,安坐翔吉。
再詣盥洗
帝澄初觴,禮嚴再盥。精明顯昭,齊顒洞貫。
靈娭留俞,神光炳煥。我宋受福,永壽于萬。
再升壇
紫壇嶽立,神光夜燭。有儼旒采,有鸞佩玉。
霄垠顧佑,祖宗熙穆。對越不忘,俾爾戩穀。
降壇,《乾安》
天容澄謐,景氣晏和。瓚斝薦醇,鋗璆葉歌。
帝降庭止,夜其如何?神助之休,宜爾眾多。
還位,《乾安》
甘露流英,卿雲舒采。靈俞有喜,神光晻暖。
穆穆來蒞,洋洋如在。帝用居歆,澤及四海。
入小次,《乾安》
聽惟饗德,監惟棐忱。顧諟思明,靈承思欽。
永言端蒞,肅對下臨。上帝是皇,毋貳爾心。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羽籥陳容,幹戚按節。德閑而泰,功勞而決。
虞我神祇,揚我謨烈。盡美盡善,福流有截。
亞獻,《正安》
帝臨中壇,神從八陛。花玉展瑞,明馨薦醴。
亦有嘉德,克相盛禮。獻茲重觴,降福彌彌。
終獻,《正安》
敬事天地,升侑祖宗。陳盥於三,介觴之重。
秉德翼翼,有來雍雍。相予祀事,福嘏日溶。
出小次,《乾安》
孝奏展成,熙儀畢薦。光流桂俎,祥衍椒奠。
風管晨凝,雲容天轉。拜貺於郊,右序詒燕。
詣飲福位,《乾安》
所饗惟清,所欽惟馨。靈喜留俞,天景窈冥。
福祿來成,福祿來寧。皇用時斂,壽我慈庭。
飲福,《禧安》,?/font>
瓚斝觩,觥罍氤氳。有醴惟香,有酒惟欣。
肸蚃豐融,懿懿芬芬。我龍受之,如川如雲。
降壇,《乾安》
天錫多祉,皇受五福。言瞻瑤壇,迄奉瑄玉。
昭星炳燿,元氣回復。帝儀載旋,有嘉穆穆。
還位,《乾安》
璿圖天深,鼎文日輝。慶流皇家,象炳紫微。
乾回冕旒,雲煥袞衣。何千萬年,式於九圍。
尚書徹豆,《熙安》
蘭豆既升,簠簋既登。禮備俎實,饗貴牲烝。
時乃告徹,器用畢興。祚我皇基,介福是膺。
送神,《景安》
神輔有德,來燕來娭。禮薦熙成,三靈逆厘。
神饗有道,言旋言歸。福祉咸蒙,百世本支。
詣望燎位,《乾安》
莫神乎天,陽噓而生。日月星辰,皆乾之精。
肆求厥類,與陽俱升。眡燎于壇,展也大成。
詣望瘞位,《乾安》
地載萬物,陰翕而成。山嶽河瀆,皆坤之靈。
克肖其象,與陰俱凝。眡瘞於坎,思求厥成。
還大次,《乾安》
福方流胙,祈方欽柴。鹵簿載肅,球架允諧。
帝祉具臨,皇靈允懷。遄禦於次,降福孔皆。
還內,《乾安》
八福呵蹕,千官景從。回軫還衡,昆威盛容。
妥飾芝鳳,禦朝雲龍。歸壽慈闈,敷時民雍。
景祐上辛祈谷,仁宗禦制二首
太宗配位奠幣,《仁安》
天祚有開,文德來遠。祈彀日辛,侑神禮展。
酌獻,《紹安》
于穆神宗,惟皇永命。薦醴六尊,聲歌千詠。
紹興祈穀三首
降神、盥洗、升壇、還位及上帝奠玉幣、奉俎,並同圜丘。
太宗位奠幣,《宗安》
于穆思文,克配上帝。涓選休成,遵揚嚴衛。
祗薦明誠,肅陳量幣。享茲吉蠲,申錫來裔。
上帝位酌獻,《嘉安》
三陽肇新,萬物資始。精誠祈天,其聽斯邇。
願均雨暘,田疇之喜。如坻如京,以備百禮。
太宗位酌獻,《德安》
天錫勇智,允惟太宗。功隆德盛,與帝比崇。
禮嚴陟配,誠達精衷。尚其錫祉,歲以屢豐。
孟夏雩祀,仁宗禦制二
太祖配坐奠幣,《獻安》
昊天蓋高,祀事為大。嚴配皇靈,億福來介。
酌獻,《感安》
龍見而雩,神之來格。犧象精良,威靈赫奕。
紹興雩祀一首
上帝位酌獻,《嘉安》
蒼蒼昊穹,覆臨下土。欽惟歲事,民所依怙。
爰竭精虔,禮典斯舉。甘澤以時,介我稷黍。
冬至、孟春、孟夏、季秋四祀,上公攝事七首
降神,《景安》二章
天何言哉,至清而健!默定幽贊,降祥福善。
夙設圜壇,恭陳嘉薦。貞馭下臨,儲休錫羨。
生物之祖,興益之宗。于國之陽,以禋昊穹。
六變降神,于論鼓鐘。親德享道,錫羨無窮。
太尉行,《正安》
禮經之重,祭典為宗。上公攝事,登降彌恭。
庶品豐潔,令儀肅雍。百神萃止,惟吉之從。
司徒奉俎,《豐安》
禮崇禋祀,神鑒孔明。牲牷博腯,以炰以烹。
馨香蠲潔,品物惟精。錫以純嘏,享茲至誠。
飲福,《廣安》
簠簋既陳,吉蠲登薦。洗心防邪,肅祗祭典。
陟降惟寅,籩豆有踐。百福鹹宜,淳耀丕顯。
亞、終獻,《文安》
秩秩禮文,肅肅嚴祀。仰洽神休,式協民紀。
灌獻有容,敘其俎簋。明德惟馨,以介丕祉。
送神,《景安》
帝臨中壇,肅恭禋祀。靈景舒光,飛龍旋軌。
送神有章,神心具醉。輔德惟仁,永錫元祉。
景德以後祀五方帝十六首
青帝降神,《高安》六變
四序伊始,三陽肇新。氣迎東郊,蟄戶鹹春。
功宣播殖,澤被生民。祝史正辭,昭事惟寅。
奠玉幣、酌獻,並用《嘉安》
條風始至,盛德在木。平秩東作,種獻穜穋。
律應青陽,氣和玉燭。惠彼兆民,以介景福。
送神,《高安》
備物致用,薦羞神明。禮成樂舉,克享克禋。
酌獻,《祐安》
條風斯應,候曆維新。陽和啟蟄,呂物皆春。
篪簧協奏,簠簋畢陳。精羞豐薦,景福攸臻。
赤帝降神,《高安》
長嬴戒序,候正南訛。功資蕃育,氣應清和。
鼎實嘉俎,樂備登歌。神其來享,降福孔多。
奠玉幣、酌獻,《嘉安》景祐用《祐安》,辭亦不同
象分離位,德配炎精。景風協律,化神含生。
百嘉茂育,乃順高明。神無常享,享於克誠。
送神,《高安》
籩豆有踐,黍稷惟馨。禮終三獻,神歸杳冥。
黃帝降神,《高安》
坤輿厚載,黃裳元吉。宅中居正,含章抱質。
分王四季,其功靡秩。育此群生,首茲六律。
奠玉幣、酌獻,《嘉安》景祐用《祐安》,辭亦不同
中央定位,厚德惟新。五行攸正,四氣爰均。
笙鏞以間,簠簋斯陳。為民祈福,肅奉明禋。
送神,《高安》
土德居中,方輿配位。樂以送神,式申昭事。
白帝降神,《高安》
西顥騰晶,天地始肅。盛德在金,百嘉茂育,
彍弩射牲,築場登穀。明靈格思,旌罕紛屬。
尊玉幣、酌獻,《嘉安》景祐用《祐安》,辭亦不同
博碩肥腯,以炰以烹。嘉栗旨酒,有彌斯盈。
肴核惟旅,肅肅烝烝。吉蠲備物,享於克誠。
送神,《高安》
飆輪戾止,景燭靈壇。金奏繹如,白露漙漙。
黑帝降神,《高安》
隆冬戒序,歲曆順成。一人有慶,萬物由庚。
有旨斯酒,有碩斯牲。報功崇德,正直聰明。
奠玉幣、酌獻,《嘉安》景祐用《祐安》,辭亦不同
大儀斡運,星紀環周。三時不害,黍稷盈疇。
克誠致享,品物鹹羞。禮成樂變,錫祚貽休。
送神,《高安》
管磬鹹和,禮獻斯畢。靈歟言旋,神降之吉。
紹興以後祀五方帝六十首
青帝降神,《高安》
圜鐘宮三奏
于神何司,而德於木?肅然顧歆,則我斯福。
我祀孔時,我心載祗。匪我之私,神來不來。
黃鐘為角,一奏
神兮焉居?神在震方。仁以為宅,秉天之陽。
神之來矣,道修以阻。望神未來,使我心苦。
太簇為徵,一奏
神在途矣,習習以風。百靈後先,敢一不恭!
奔走癘疫,祓除菑凶。顧瞻下方,逍遙從容。
姑洗羽一奏
溫然仁矣,熙然春矣。龍駕帝服,穆將臨矣。
我酒清矣,我肴烝矣。我樂備矣,我神顧矣。
升殿,《正安》
在國之東,有壇崇成。節以和樂,式降式登。
潔我珮服,璆琳鏘鳴。匪壇斯高,曷妥厥靈?
青帝奠玉幣,《嘉安》
物之熙熙,胡為其然。蒙神之休,乃敢報旃。
有邸斯珪,有量斯幣。於以奠之,格此精意。
太昊氏位尊幣,《嘉安》
卜歲之初,我迎春祗。孰克侑饗,曰古宓戲,萬世之德。
再拜稽首,敢愛斯璧。
奉俎,《豐安》
靈兮安留,煙燎既升。有碩其牲,有俎斯承。
匪牲則碩,我德惟馨。緩節安歌,庶幾是聽。
青帝酌獻,《祐安》
百末布蘭,我酒伊旨。酌以匏爵,洽我百禮。
帝居青陽,顧予嘉觴。右我天子,宜君宜王。
太昊酌獻,《祐安》
五德之王,誰實始之?功括造化,與天無期。
酌我清酤,盥獻載飭。神鑒孔饗,天子之德。
亞、終獻,《文安》
貳觴具舉,承神嘉虞。神具醉止,眷焉此都。
我歲方新,我畝伊殖。時暘時雨,繄神之力。
送神,《高安》
忽而來兮,格神鴻休。忽而往兮,神不予留。
神在天兮,福我壽我。千萬春兮,高靈下墮。
赤帝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離明禦正,德協於火。有感其生,維帝是何。
帝圖炎炎,貽福錫我。鑒於妥虔,高靈下墮。
黃鐘為角
赤精之君,位於朱明。茂育萬物,假然長嬴。
我潔我盛,我蠲我誠。神其下來,雲車是承。
太簇為徵
八卦相蕩,一氣散施。隆熾恢台,職神屍之。
肅肅飆禦,神戾於天。于昭神休,天子萬年。
姑洗為羽
燁燁其光,炳炳其靈。窅其如容,欻其如聲。
扇以景風,導以朱斿。我德匪類,神其安留。
升殿,《正安》
除地國南,有基崇祟。載陟載降,式虔式恭。
燎煙既燔,黻冕斯容。神如在焉,肆予幽通。
赤帝奠玉幣,《嘉安》
太微呈祥,炎德克彰。佑我基命,格於明昌。
一純二精,有嚴典祀。於以奠之,以介繁祉。
神農氏奠幣,《嘉安》
練以纁黃,有篚將之。肸蚃斯答,有神昭之。
維神於民,實始貨食。歸德報功,敢怠王國。
奉俎,《豐安》
有牲在滌,從以騂牡。或肆或將,有潔其俎。
神嗜飲食,飶飶芬芬。莫腆於誠,神其顧歆!
赤帝酌獻,《祐安》
四月維夏,兆於重離。帝執其衡,物無癘疵。
于皇帝功,思樂旨酒,奠爵既成,垂福則有。
神農氏酌獻,《祐安》
猗歟先農,肇茲黍稷!既殖既播,有此粒食。
秬鬯潔清,彝樽疏冪。竭我瑤斝,莫報嘉績。
亞、終獻,《文安》
盥爵奠斝,載虔載恭。籩豆靜嘉,于樂鼓鐘。
禮備三獻,神具醉止。孰顯神德?揚光紛委。
送神,《高安》
神來何從?馺然靈風。神去何之?杳然幽蹤。
伊神去來,霧散雲烝。獨遺休祥,山崇川增。
黃帝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維帝奠位,乃咸于時。孰主張是,而樞紐之?
穀我腹我,比予于兒。告我冠服,迨其委蛇。
黃鐘角
蓀無不在,日輿我居。孰不可來?肸蚃斯須。
象服龍駕,淵淵鼓桴。蓀不汝多,多汝意孚。
太簇徵
樂哉帝居,逝留無常!爾信我宅,爾中我鄉。
乃眷茲土,于赫君王。翩然下來,去未遽央。
姑洗羽
澹兮撫琴,啾兮吹笙。神之未來,肅穆以聽。
繽紛羽旄,姣服在中。神既來止,亦無惰容。
升殿,《正安》
民生地中,動作食息。輿我周旋,莫匪爾極。
捕鰈東海,搴茅南山。彼勞如何,矧升降間!
黃帝奠玉幣,《嘉安》
萬櫝之寶,一絇之絲。孕之育之,誰為此施?
歸之後神,神曰何為?不宰之功,蕩然四垂。
有熊氏位奠幣,《嘉安》
維有熊氏,以土勝王。其後皆沿,茲德用壯。
黼黻幅舄,裳衣是創。幣之元纁,對此昭亮。
奉俎,《豐安》
王曰欽哉,無愛斯牲!登我元祀,亦有皇靈。
以將以享,或剝或烹。大夫之俎,天子之誠。
黃帝酌獻,《祐安》
黍以為翁,鬱以為婦。以侑元功,以酌大鬥。
伊誰歆之?皇皇帝后。伊誰嘏之?天子萬壽。
有熊氏酌獻,《祐安》
昔在綿邈,有人公孫。登政撫辰,節用良勤。
所蓄既大,所行宜遠。載其華樽,從以簫管。
亞、終獻,《文安》
羽觴更陳,厥味清涼。飲之不煩,又有蔗漿。
夜未艾止,明星浮浮。願言妥靈,靈兮淹留。
送神,《高安》
靈不肯留,沛兮將歸。玉節猋逝,翠旗並馳。
顧瞻佇立,悵然佳期。蹇千萬年,無斁人斯。
白帝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白藏啟序,庶匯向成。有嚴禋祀,用答幽靈。
風馬雲車,來燕來寧。洋洋在上,休福是承。
黃鐘角
素精肇節,金行固藏。氣沖炎伏,明河翻霜。
功收有年,禮薦有章。祗越眇冥,鴻基永昌。
太簇徵
昊天之氣,揫斂萬匯。涓日潔齊,有嚴厥祀。
有牲維肥,有酒維旨。神之燕娭,錫茲福祉。
姑洗羽
執矩斯兌,實惟素靈。受職儲休,萬寶以成。
饗於西郊,奠玉陳牲。侑以雅樂,來歆克誠。
升殿,《正安》
素猋諧律,西顥墮靈。肇複元祀,晨煬肅清。
下土層陔,嘉薦芳馨。以禦蕃祉,介我西成。
白帝奠玉幣,《嘉安》
惟時素秋,肇舉元祀。禮備樂作,降登有數。
洋洋在上,神既來止。神之格思,錫我繁祉。
少昊氏位奠幣,《嘉安》
西顥肅清,群生茂遂。有嚴報典,孔明祀事。
珪幣告虔,神靈燕喜。齎我豐年,以錫民祉。
奉俎,《豐安》
洽禮既陳,諧音具舉。有滌斯牲,孔碩為俎。
維帝居歆,介我稷黍。樂哉有秋,繄神之祜!
白帝酌獻,《祐安》
徂商肇祀,靈蓋孔饗。恭承嘉禧,湛澹秬鬯。
監此馨香,靈其安留。疇惠下民,匪靈之休。
少昊氏位酌獻,《祐安》
沆碭西顥,功載萬世。乘金宅兌,侑我明祀。
嘉觴布蘭,牲玉潔精。神之燕虞,肅用有成。
亞、終獻,《文安》
肅成萬物,泬寥其秋。惟茲祀事,戾止靈斿。
酌獻具舉。典禮是求。冀福斯民,黍稷盈疇。
送神,《高安》
沆碭白藏,順成萬寶。有來德馨,於昭神妥。
露華晨晞,飆馭聿還。介我嗣歲,澤均幅員。
黑帝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吉日壬癸,律中應鐘。國有故常,北郊迎冬。
乃蕆祀事,必祗必恭。明默雖異,感而遂通。
黃鐘為角
良月盈數,四氣推遷。帝於是時,典司其權。
高靈下墮,降祉幅員。神之聽之,祀事罔愆。
太簇為徵
北方之神,執權司冬。三時務農,於焉告功。
禮備樂作,歸功於神。風馬來遊,永錫斯民。
姑洗為羽
天地閉塞,盛德在水。黑精之君,降福羨祉。
洋洋在上,若或見之。齊莊承祀,其敢斁思。
升殿,《正安》
昧爽昭事,煌煌露光。滌溉蠲潔,容儀肅莊。
牲肥酒旨,薦此芬芳。降陟有序,禮無越常。
黑帝奠玉幣,《嘉安》
晨曦未升,天宇肅穆。祗若元祀,將以幣玉。
神之格思,三獻茅縮。明靈懌豫,下土是福。
高陽氏位奠幣,《嘉安》
飆馭雲蓋,神之顧歆。丕昭禮容,發揚樂音。
祀事既舉,仰當神心。申以嘉幣,式薦誠諶。
奉俎,《豐安》
辰牡孔碩,奉牲以告。秘祝非祈,豐年宜報。
至意昭徹,交乎神明。降福穰穰,用燕群生。
黑帝酌獻,《祐安》
赫赫神游,周流八極。德馨上聞,於焉來格。
不腆酒醴,用伸悃愊。神其歆之!民用響德。
高陽氏酌獻,《祐安》
十月納禾,民務藏蓋。不有神休,民罔攸賴。
孟冬之吉,禮行不昧。神降百祥,昭著蓍蔡。
亞、終獻,《文安》
萬匯揫斂,時惟冬序。蠢爾黎氓,人此室處。
酌獻告神,禮以時舉。賴此陰騭,民有所怙。
送神,《高安》
神之戾止,天門夜開。禮備告成,雲軿亟回。
旗纛晻靄,萬靈喧豗。獨遺祉福,用澤九垓。
乾德以後祀感生帝十首
降神,《大安》
和均玉管,政協璿衡。四序資始,萬物含生。
皇猷允洽,至德惟明。為民祈福,克致精誠。
太保行,《保安》
衣冠儼若,步武有容。公卿濟濟,率禮惟恭。
罍洗,《正安》
昊天降康,雲何以報?斯謀斯惟,雍雍灌鬯。
身之潔兮,神斯來止。神之享兮,民斯福矣。
奠玉幣,《慶安》
籩豆有踐,玉帛斯陳。神無常享,享於精純。
奉俎,《咸安》
俎實具列,明德惟馨。肅容祗薦,神其降靈。
酌獻,《崇安》
樂調鳳律,酒浥犧尊。至靈斯禦,盛德彌敦。
飲福,《廣安》
三陽戒律,萬匯騰精。既蘇昆蟲,畢達勾萌。
具陳犧象,式薦誠明。錫以蕃祉,永保咸平。
亞、終獻,《文安》
大君有命,祀典咸修。薦獻式敘,淑慎優柔。
徹豆,《肅安》以下二首政和中制
奉承明祀,惟羊惟牛。卬盛于豆,備陳庶羞。
鐘鼓喤々,神具醉止。其徹嘉籩,永綏福祉。
送神,《普安》
既臨下土,複歸於天。神之報貺,受福無邊。
景祐祀感生帝二首
宣祖配位奠幣,《皇安》
浚發長源,粵惟始祖。五運協圖,萬靈來護。
酌獻,《肅安》
龍德而隱,源流則長。宜乎億祀,侑享彌昌。
元符祀感生帝五首
降神,《大安》六變
二儀交泰,七政順行。四序資始,萬物含生。
皇朝創業,盛德致平。為民祈福,潔此精誠。
初獻升降,《保安》
冕旒儼若,步武有容。公卿濟濟,《韶》、《濩》邕邕。
帝位酌獻樂和鳳律,酒奠犧尊。神明斯享,禮盛難論。
亞、終獻,《文安》
大君有命,闕典咸修。帝歆明祀,佑聖千秋。
送神,《普安》
俯臨下土,回復上天。觸類而長,荷福無邊。
帝位奠玉幣同前《慶安》,禧祖奠幣同景祐《皇安》,酌獻同景祐宣祖《肅安》,奉俎同熙甯《咸安》。
紹興以後祀感生帝十六首
降神,《大安》
圜鐘為宮
炎精之神,飛軿碧落。駕以浮雲,丹書赤雀。
禮備豆籩,樂諧簫勺。神具醉止,佑我景鑠。
黃鐘為角
宋德惟火,神實司之。上儀申蕆,迎方重離。
瑤幣告潔,秀華金支。啾啾神龍,來介繁禧。
太簇為徵
于物司火,于方峙南。璿霄來下,羽衛毿毿。
祠官祝厘,聊珮合簪。本支有衍,則百斯男。
姑洗為羽
惟神之安,方解羽鑾。赤旂霞曳,從以炎官。
居歆嘉薦,肸蚃靈壇。神之格矣,民訖多盤。
盥洗,《保安》
沖牙鏘鳴,肅容專精。交神之義,罔敢弗誠。
設洗於阼,罍水惟清。盥以致潔,感通神明。
升殿,《保安》
三陽交泰,日新惟良。大建厥祀,茲報興王。
禮嚴陟降,德薦馨香。聿懷嘉慶,降福穰穰。
感生帝位奠玉幣,《光安》
肅肅嚴祀,神幽必聞。騁駕臨饗,將歆飶芬。
嘉玉陳幣,欽恭無文。永綏多祜,國祚何垠。
僖祖位奠幣,《皇安》
于穆文獻,景炎發祥。啟茲皇運,垂慶無疆。
篚幣有陳,式昭肅莊。神之格思,如在洋洋。
奉俎,《咸安》
籩豆大房,秩秩在列。奉牲以告,既全既潔。
樂均無爽,牲醴攸設。神兮燕娭。霓旌孑孑。
感生帝位酌獻,《崇安》
盛德在火,相我炎祚。典祀有常,牲玉維具。
風馬雲車,翩翩來顧。式蕃帝祉,後昆有裕。
僖祖位酌獻,《肅安》
皇矣文獻,開國有先。德配感生,對越在天。
練日得辛,來止靈壇。神其錫羨,瑞應猗蘭。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苾苾芬芬,神具醉止。笙磬鏗鏘,乾旄旖旎。
鬷假無言,神靈惟喜。申錫蕃釐,暨我孫子。
亞、終獻,《文安》
偉炎厥初,緣感而系。慶衍式崇,昭融有契。
樂功既諧,觴獻斯繼。歆類不違,克昌百世。
徹豆,《肅安》
潔陳斯備,昭格惟禋。神歆以飫,宰徹其餕。
清歌振曉,葉氣流春。永錫祚嗣,以渥烝民。
送神,《大安》
豐祀孔飾,肅來自天。蘭尊既徹,飆馭載遄。
騎雲縹緲,聆樂流連。惟邁惟顧,降福綿綿。
望燎,《普安》
禮文既洽,熏燎聿升。嘉氣四塞,丹誠上騰。
惟類之應,惟福之興。永熾天統,億載靈承。
志第八十六樂八(樂章二)
○明堂大饗皇地祇神州地祇朝日夕月高禖九宮貴神
景祐大享明堂二首
真宗配位奠幣,《誠安》
思文聖考,對越在天。侑神作主,奉幣申虔。
酌獻,《德安》
偃革興文,封巒考瑞。威烈巍巍,允膺宗祀。
皇祐親享明堂六首
降神,《誠安》
維聖享帝,維孝嚴親。肇圖世室,躬展精禋。
鏞鼓既設,籩豆既陳。至誠攸感,保格上神。
奠玉幣,《鎮安》
乾亨坤慶育函生,路寢明堂致潔誠。玉帛非馨期感格,降康億載保登平。
酌獻,《慶安》
肅肅路寢,相維明堂。二儀鑒止,三聖侑旁。
靈期合,祠節齊莊。至誠並貺,降福無疆。
三聖配位奠幣,《信安》
祖功宗德啟隆熙,嚴配交修太室祠。圭幣薦誠知顧享,木支錫羨固邦基。
酌獻《孝安》
藝祖造邦,二宗紹德。肅雍孝享,登配圜極。
先訓有開,菲躬何力!歆馨錫羨,保民麗億。
送神,《誠安》
我將我享,辟公顯助。獻終豆徹,禮成樂具。
飾駕上游,升煙高騖。神保聿歸,介茲景祚。
嘉祐親享明堂二首
降神,《誠安》
燁燁房、心,下照重屋。我嚴帝親,匪配之瀆。
西顥沆碭,夕景已肅。靈其來娭,嘉薦芳鬱。
送神,《誠安》
明明合宮,莫尊享帝。禮樂熙成,精與神契。
桂尊初闌,羽駕倏逝。遺我嘉祥,于顯萬世。
熙寧享明堂二首
英宗奠幣,《誠安》
於皇聖考,克配上帝。永言孝思,昭薦嘉幣。
酌獻,《德安》
英聲邁古,施德在民。允秩宗祀,賓延上神。
元符親享明堂十一首
皇帝升降,《儀安》
嚴父配天,孝乎明堂。輿奠升階,降音以將。
天步有節,帝容必莊。辟公憲之,禮元不臧。
上帝位奠玉幣,《鎮安》
聖能享帝,孝克事親。于皇宗祀,盛節此陳。
何以薦虔?二精有煒。何以致祥?上天鑒止。
神宗奠幣,《信安》
合宮禮備,時維哲王。堂筵四敞,明德馨香。
聖考來格,降福穰穰。承承繼繼,萬祀其昌。
奉俎,《禧安》
奕奕明堂,天子即事。奠我聖考,配於上帝。
凡百有職,疇敢不祗!俎潔牲肥,其登有儀。
上帝位酌獻,《慶安》
惟禮不瀆,所以嚴親。惟孝不匱,所以教民。
陟配文考,享天大神。重禧累福,祚裔無垠。
配位酌獻,《德安》
隆功駿德,兩有烈光。陟配宗祀,惠我無疆。
退文舞、迎武舞,《穆安》
舞以象功,樂惟崇德。文經萬邦,武靖四國。
一張一弛,其儀不忒。神鑒孔昭,孝思維則。
亞獻,《穆安》
于昭盛禮,嚴父配天。盡物盡誠,莫匪吉蠲。
重觴既薦,九奏相宣。神介景福,億萬斯年。
飲福,《胙安》
莫尊乎天,莫親乎父。既享既侑,誠申禮舉。
戛擊堂上,八音始具。天子億齡,飲神之胙。
徹豆,《欽安》
穆穆在堂,肅肅在庭。於顯辟公,來相思成。
神既歆止,有聞無聲。錫我休嘉,燕及群生。
歸大次,《憩安》
有奕明堂,萬方時會。宗子聖考,作帝之配。
樂酌虞典,禮從周志。釐事即成,於皇來暨。
大觀宗祀明堂五首
奠玉幣,《鎮安》
交於神明,內心為貴。外致其文,亦效精意。
嘉玉既陳,將以量幣。肅肅邕邕。惟帝之對。
有邦事神,享帝為尊。內心致德,外示彌文。
嘉玉效珍,薦以量幣。恭欽伊何?惟以宗祀。
配位奠幣,《信安》
肇祀明堂,告成大報。顒顒祗祗,率見昭考。
涓選休辰,齊明朝夕。于惟皇王,孝思罔極。
酌獻,《孝安》
若昔大猷,孝思維則。永言孝思,丕承其德。
於昭明威,侑於上帝。齎我思成,永綏福祉。
配位酌獻,《大明》
於昭皇考,大明體神。憲章文思,宜民宜人。
嚴父之道,陟配於天。躬行孝告,有孚於先。
紹興親享明堂二十六首
皇帝入門,《儀安》
惟我有宋,昊天子之。三年蔔祀,百世承基。
施及沖眇,奉牲以祠。敢忘齋栗,偏舉上儀。
升堂,《儀安》
於赫明堂,肇稱禋祀。祖宗來游,亦侑於帝。
九州駿奔,百辟鹹事。斂時純休,錫我萬世。
降神,《誠安》
噫神何親?惟德是輔。玉牲具陳,誠則來顧。
我開明堂,遵國之故。尚蒙居歆,以篤宗祜。
盥洗,《儀安》
肇開九筵,維古之仿。皇皇大神,來顧來享。
庶儀交修,百避顯相。微誠自中,交際天壤。
上帝位奠玉幣,《鎮安》
皇皇後帝,周覽四方。眷我前烈,燕娭此堂。
金支秀髮,黼帳高張。世歆明祀,曰宋是常。
皇地祗位奠玉幣,《嘉安》
至哉坤元,持載萬物!繼天神聖,觀世治忽。
頌祗之堂,薦以圭黻。孰為邦休,四海無拂?
太祖位奠幣,《廣安》
推尊太元,重屋為盛。誰其配之?我祖齊聖。
開基握符,正位凝命。于萬斯年,孝孫有慶。
太宗位奠幣,《化安》
帝神來格,靡祀不從。侑坐而食,獨升祖宗。
在庭祗肅,展采錯重。三獻之禮,百年之容。
徽宗位奠幣,《泰安》
于穆帝臨,至矣元造!克配其儀,惟我文考。
仁恩廣覃,奕葉永保。宗祀惟初,以揚孝道。
皇帝還位,《儀安》
耳聽鋗玉,目瞻熉珠。樂備周奏,儀參漢圖。
神人並況,天地同符。亦既見帝,王心則愉。
尚書捧俎,《禧安》
展牲登俎,《簫韶》在庭。羞陳五室,意徹三靈。
匪物斯享,惟誠則馨。永作祭主,神其億寧。
昊天上帝位酌獻,《慶安》
日在東陸,維時上辛。肇開陽館,恭禮尊神。
蒼玉輝夜,紫煙煬晨。祖宗並配,天地同禋。
皇地祗位酌獻,《彰安》
地禩泰折,歌同我將。黝牲純潔,絲竹發揚。
博厚而久,含洪以光。扶持宗社,曰篤不忘。
太祖位酌獻,《孝安》
一德開基,百年垂統。中天禘郊,薄海朝貢。
寶龜相承,器鼎加重。澤深慶綿,帝複命宋。
太宗位酌獻,《韶安》
紹天承業,繼世立功。帷幄屢勝,車書始同。
武掃氛霧,文垂日虹。遺澤所及,孰知其終!
徽宗位酌獻,《成安》
欽惟合宮,承神至尊。祗戒專精,儼然若存。
奠茲嘉觴,茝蘭其芬。發祉隤祥,以子以孫。
皇帝還小次,《儀安》
匏尊既舉,鞂席未移。有德斯顧,靡神不娭。
物情肅穆,天宇清夷。宅中受命,永複邦基。
文舞退、武舞進,《穆安》
神之欻至,慶陰杳冥,風馬雲車,恍若有承。
備形聲容,于昭文明。庶幾嘉虞,來享來寧。
亞獻,《穆安》
四阿有嚴,神既戾止。備物雖儀,潔誠惟已。
有來振振,相我熙事。載酌陶匏,以成毖祀。
終獻,《穆安》
誠一為專,禮三而稱。孰陪邦祠?惟我同姓。
金絲屢調,圭玉交映。是謂熙成,福來神聽。
皇帝飲福,《胙安》
孰謂天遠,至誠則通。孰謂地厚,與天則同。
惠我純嘏,克成大功。握圖而治,如日之中。
徹豆,《歆安》
工祝告休,笙鏞雲闋。酒茅既除,牲俎斯徹。
幽明罔恫,中外鹹悅。禮成伊何?天地同節。
送神,《誠安》
奕奕宗祀,煌煌禮文。高靈下墮,精意升聞。
熙事既畢,忽乘青雲。敢拜明貺,永清世氛。
望燎,《儀安》
載酌載獻,以純以精。歌傳夜誦,物備秋成。
報本斯極,聽卑則明。願儲景貺,福我群生。
望瘞,《儀安》
禮協豐融,誠交仿佛。辟公受膰,宗祀臨瘞。
貽我來牟,以興嗣歲。山川出雲,天地同氣。
還大次,《憩安》
應天以實,已事而竣。氈案朝帝,竹宮拜神。
靈光下燭,協氣斯陳。福祿時萬,基圖日新。
紹興、淳熙分命館職定撰十七首
降神,《景安》
圜鐘為宮
上直房、心,時惟明堂。配天享親,宗祀有常。
盛德在金,日吉辰良。享我克誠,來格來康。
黃鐘為角
合宮盛禮,金商令時。備成熙事,蒐揚上儀。
駿奔在庭,精意肅祗。來享嘉薦,神靈燕娭。
太簇為徵
休德孔昭,靈承上帝。孝極尊親,嚴配於位。
嘉薦芬芳,禮無不備。神其格思,享茲誠至。
姑洗為羽
霜露既降,孝思奉先。陟降上帝,禮隆九筵。
有馨黍稷,有肥牲牷。神來燕娭,想像肅然。
盥洗,《正安》
禮經之重,祭典為宗。上公攝事,進退彌恭。
庶品豐潔,令儀肅雍。百祥萃止,惟吉之從。
升殿,《正安》
皇祖配帝,歲祀明堂。冕服陟降,玉佩瑲瑲。
疾徐有節,進止克莊。維時右享,日靖四方。
上帝位奠玉幣,《嘉安》
大享季秋,百執揚厲。明明太宗,赫赫上帝。
祗薦忱誠,式嚴圭幣。祚我明德,錫茲來裔。
太宗位奠幣,《宗安》
穆穆皇祖,丕昭聖功。聲律身度,樂備禮隆。
祗薦量幣,祀于合宮。玉帛萬國,驩心載同。
捧俎,《豐安》
備物昭陳,工祝告具。維羊維牛,孔碩孔庶。
有嘉維馨,加食宜飫。斂時五福,永膺豐胙。
上帝位酌獻,《嘉安》
燁彼房、心,明明有融。維聖享帝,禮行合宮。
祀事時止,粢盛潔豐。昭受申命,萬福攸同。
太宗位酌獻,《德安》
受命溥將,勳高百王。寰宇大定,聖治平康。
有嚴陟配,宗祀明堂。神保是格,申錫無疆。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溫厚嚴凝,於皇上帝。文德武功,列聖並配。
舞綴象成,肅雍進退。秉翟踆々,總幹蹈厲。
亞、終獻,《文安》
總章靈承,維國之常。禮樂宣鬯,降升齊莊。
竭誠盡志,薦茲累觴。于昭在上,申錫無疆。
徹豆,《肅安》
於皇上帝,肅然來臨。恭薦芳俎,以達高明。
烹飪既事,享於克誠。以介景福,惟德之馨。
送神,《景安》
帝在合宮,鑒觀盛禮。黍稷惟馨,神心則喜。
禮備樂成,亦既歸止。億萬斯年,以貺多祉。
高宗位奠幣,《宗安》
赫赫高廟,於堯有光。覆被萬祀,冠冕百王。
有量斯幣,蠲潔是將。在帝左右,維時降康。
酌獻,《德安》
炎運中興,蒼生載寧。九秩燕豫,三紀豐凝。
精祀上帝,陟配威靈。錫羨胙祉,萬世承承。
孝宗親享明堂樂曲並同,惟天地位奠幣、酌獻及太祖酌獻、皇帝入小次、還大次、亞獻、送神等篇,各有刪潤。又以太祖奠幣曲改名《廣安》,酌獻改名《恭安》,太宗奠幣改名《化安》,酌獻改名《英安》。
景德祀皇地祇三首
降神,《靜安》
至哉厚德,陟配天長!沈潛剛克,廣大無疆。
資生萬物,神化含章。同和八變,神靈效祥。
奠玉幣,酌獻,《嘉安》
於昭祀典,致享坤儀。備物鹹秩,柔祗格思。
功宣敏樹,日益鴻禧。持載品匯,率土攸宜。
送神,《靜安》
妙用無方,倏來忽逝。蠲潔寅恭,式終禋瘞。
景祐夏至祀皇地祇二首仁宗禦制
太祖奠幣,《恭安》
赫矣淳耀,俶載帝基!一戎以定,萬國來儀。
寅恭潔祀,博厚皇祗。威靈攸在,福祿如茨。
酌獻,《英安》
丕命惟皇,萬物鹹睹。卜年邁周,崇功冠禹。
有燁炎精,大昌聖祚。酌鬯祈年,永錫繁祜。
熙寧祀皇地祇十二首
迎神,《導安》
昭靈積厚,混混坤輿。配天作極,陰慘陽舒。
齊明薦享,百福其儲。庶幾來止,風馬雲車。
升降,《靖安》
有來穆穆,臨此方丘。其行風動,其止霆收。
躬事匪懈,豐盛潔羞。百昌鹹殖,允矣神休!
奠幣《釐安》
純誠昭融,芳美嘉薦。肅將二精,以享以奠。
休光四充,靈祗來燕。其祥伊何?永世錫羨。
太祖,《肇安》
于皇烈祖,維帝所興。光輝宗祀,如日之升。
告靈作配,孝享烝烝。錫茲祉福,百世其承。
司徒奉俎,《承安》
我修祀事,于何致誠?罔敢怠佚,視茲碩牲。
納烹薦俎,侑以和聲。格哉休應,世濟皇明。
酌獻,《和安》
猗嗟富媼,博厚含弘。發榮敷秀,動植茲豐。
爰酌茲酒,肸蚃交通。眾祥萃止,垂祐無窮。
太祖,《佑安》
光大含弘,坤元之力。海宇咸甯,烈祖之德。
作配方壇,不僭不忒。子孫其承,毋替厥則。
飲福,《禔安》
載登壇阼,載酌尊彝。牲酒嘉旨,福祿純熙。
其福維何?萬物鹹宜。其祿維何?永承神禧。
退文舞、迎武舞,《威安》
雍雍肅肅,建我采旄。舞以玉戚,不吳不敖。
其將其肆,脾臄嘉肴。何以侑樂?鐘鼓管簫。
亞、終獻,《儀安》
折俎在籩,胾羹在豆。何以酌之?酒醴是侑。
何以錫之?貽爾眉壽。何以格之?永爾康阜。
徹豆,《豐安》
曳我黼黻,履舄接武。鏘我珩璜,降升圉圉。
其將肆兮,既曰不侮。其終徹兮,恭欽惟主。
送神,《阜安》
神兮來下,享此苾芬。酌獻雍雍,執事孔勤。
神之還矣,忽乘飛雲。遺我祺祥,物象忻忻。
常祀皇地祇五首
迎神,《甯安》八變
坤元之德,光大無疆。一氣交感,百物阜昌。
吉蠲致享,精明是將。介茲景福,鼎祚靈長。
升降,《正安》
禮經之重,祭典為宗。上公攝事,登降彌恭。
庶品豐潔,令儀肅雍。百祥萃止,維吉之從。
奉俎,《豐安》
禮崇禋祀,神鑒孔明。牲牷博腯,以炰以烹。
馨香蠲潔,品物惟精。錫以純嘏,享茲至誠。
退文舞、迎武舞,《威安》
進旅退旅,載揚幹揚。不愆于儀,容服有章。
式綏式侑,神休是聽。鼓之舞之,神永安寧。
送神,《甯安》
物備百嘉,樂周八變。克誠是享,明德斯薦。
神鑒孔昭,蕃禧錫羨。回馭飄然,邈不可見。
紹興祀皇地祇十五首
迎神,《甯安》
函鐘為宮
至哉厚德,物生是資!直方維則,翕辟攸宜。
於昭祀典,致享坤儀。禮罔不答,神之格思。
太簇為角
蕆事方丘,舊典時式。至誠感神,馨非黍稷。
肸蚃來臨,鑒茲明德。永錫坤珍,時萬時億。
姑洗為徵
至哉坤元,乃順承天。厚德載物,含洪八埏。
日北多暑,祀儀吉蠲。式昭無事,敢告恭虔。
南呂為羽
蕆事方丘,情文孔時。名山大澤,侑祭無遺。
牲陳黝犢,樂備《咸池》。柔祗皆出,介我繁禧。
盥洗,《正安》
于穆盛禮,肅肅在宮。蕆事有初,直于東榮。
滌濯是謹,惟寅惟清。祗薦柔嘉,享茲克誠。
升殿,《正安》
景風應時,聿嚴毖祀。用事方丘,鏘鏘濟濟。
登降有節,三獻成禮。神其格思,錫我繁祉。
正位奠玉幣,《嘉安》
坤元博厚,對越天明。展事方澤,亶惟顧歆。
嘉玉量幣,祗薦純精。錫我繁祉,燕及函生。
太祖位奠幣,《定安》
毖祀泰折,柔祗是承。于赫藝祖,道格三靈。
式嚴配侑,厚德惟寧。爰昭薦幣,享於克誠。
捧俎,《豐安》
丕答靈貺,歲事方丘,豆登在列,鼎俎斯儔。
牲牷告具,寅畏彌周。柔祗昭格,飆至雲流。
正位酌獻,《光安》
祗事坤元,飭躬敢憚!爰潔粢盛,載嚴圭瓚。
清明內融,嘉旨外粲。介我繁釐,時億時萬。
太祖位酌獻,《英安》
皇矣藝祖,九圍是式!至哉柔祗,萬匯允殖。
保茲嘉邦,介我黍稷。酌鬯告虔,作配無極。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于穆媼神,媲德彼天。我修毖祀,以莫不虔。
肆陳時夏,幹羽相宣。靈其來遊,降福綿綿。
亞、終獻,《文安》
禮有祈報,國惟典常。籩豆豐潔,升降齊莊。
備物致志,式薦累觴。昭格來享,自天降康。
徹豆,《娛安》
承天效法,其道貴誠。牲羞黃犢,薦德之馨。
芳俎告畢,禮備樂盈。既靜既安,庶物沾生。
送神,《甯安》
至厚至深,其動也剛。精誠默通,或出其藏。
神之言歸,化斯有光。相我炎圖,萬世無疆。
宋初祀神州地祇三首
降神,《靜安》
膴々郊原,茫茫宇縣。畫野分疆,禹功疏奠。
靈祇是臻,豆籩祗薦。幽贊皇圖,視之不見。
奠玉幣,酌獻,《嘉安》
肸蚃儲靈,肅恭用幣。鏘洋導和,洪休允契。
嘉氣雲蒸,浹于華裔。式薦坤珍,聿符明世。
送神,《靜安》
獻奠雲畢,純嘏祁祁。威靈藏用,邈矣何之?
景祐孟冬祭神州地祇二首
太宗位奠幣,《化安》
削平偽邦,嗣興鴻業。禮樂交修,仁德該洽。
柔祗薦享,量幣攸攝。侑坐延靈,神休允答。
酌獻,《韶安》
有煒彌文,克隆宏構。貽此燕謀,具膺多祐。
嶰律吹莩,彝尊奠酒。佑乃沈潛,永祈豐楙。
元符祭神州地祇二首
迎神,《甯安》八變
膴々浚邦,皇天是宅。必有幽贊,聰明正直。
布列籩豆,考擊金石。中外謐寧,繄神之力。
送神,《甯安》
都邑浩穰,民物富盛。主以靈祗,昭乃丕應。
玉帛牲牷,鼓鐘筦磬。祗薦攸歆,歸於至靜。
紹興祀神州地祇十六首
迎神,《甯安》
函鐘為宮
芒芒下土,恢恢方儀。富媼統攝,潛運八維。
爰稱元祀,告備吉時。揭茲虔恭,亻愛其格思。
太簇為角
洪惟坤元,道著品物。上配紫旻,後載其德。
良月肇蕆,祭器布列。必先皇祗,以迓景福。
姑洗為徵
坱圠無垠,磅礴罔測。山盈川沖,自生自殖。
其報惟何?率禮靡忒。億萬斯年,功被無極。
南呂為羽
翕辟以時,協氣陶蒸。播之金石,鏘厥和聲。
冥冥眑々,孔享純誠。是聽是娭,邦基永寧。
盥洗,《正安》
晨煬致煙,浡然四施。飄飄風馬,仿佛來斯。
祀事維清,沃之盥之。載涓載肅,罔有愧辭。
升殿,《正安》
崇崇其壇,屹矣層級。佩約步趨,降登中節。
左瞻右睨,祥風藹集。斿旆羽紛,昭鑒翊翊。
神州地祇位奠玉幣,《嘉安》
璿璣諧序,籍斂薦嘉。昭答柔祗,迭奏雅歌。
幣琮以侑,儀腆氣和。靈其溥臨,容與燕嘉。
太示位奠幣,《嘉安》
穆穆令聞,溥博有容。澤被萬宇,靡不率從。
恭陳量幣,明薦其衷。禮亦宜之,享德攸同。
奉俎,《豐安》
肅肅嘉承,唯德其物。工祝以告,繄民之力。
神哉廣生,孔蕃且碩。奠於嘉壇,吐之則弗。
神州地祇位酌獻,《嘉安》
恭承明祀,嘉薦令芳。亦有桂酒,誠愨是將。
瑟瓚以酌,效歡厥觴。庶乎燕享,永懷不忘。
太宗位酌獻,《化安》
宗德含洪,方祗可儗。辟土開疆,八埏同軌。
是用作配,有永無紀。稞獻以享,茂格蕃祉。
文舞退、武舞進,《文安》
奕奕綴兆,《咸池》孔彰。丕闡文德,靡忘發揚。
進退有節,乃容之常。樂備爾奏,燁燁榮光。
亞、終獻,《文安》
縮酌以裸,既旨且多。三獻有序,情文愈加。
黃祗臨享,錫以休嘉。廣茲靈祲,覃及邇遐。
徹豆,《成安》
展牲告全,乃登於俎。竣事而徹,侑以樂語。
奉釐宣室,祚我神主。斂敷庶民,並受其祜。
送神,《甯安》
雲馭洋洋,既歆既顧。悠然聿歸,曷求厥路。
欽想頌堂,跛立以慕。齎我肸蚃,莫不懌豫。
望瘞,《正安》
神罔怨恫,燕其有喜。蕆事告成,爰修瘞禮。
樂闋儀備,休氣四起。尚謹不愆,念終如始。
景德朝日三首
降神,《高安》六變
陽德之母,羲禦寅賓。得天久照,首茲三辰。
正辭備物,肅肅振振。淪精降監,克享明禋。
奠玉幣酌獻,《嘉安》
醴齊良潔,有牲斯純。大采玄冕,乃昭其文。
王宮定位,粢盛苾芬。民事以敘,盛德升聞。
送神,《高安》
縣象著明,照臨下土。降福穰穰,德施周普。
夕月三首
降神,《高安》六變
凝陰稟粹,照臨八埏。麗天垂象,繼日代明。
一氣資始,四時運行。靈祗昭格,備物薦誠。
奠玉幣、酌獻,《嘉安》
夕耀乘秋,功存宇縣。金奏在縣,以時致薦。
祀事孔寅,明靈降眷。潔粢豐盛,倉箱流衍。
送神,《高安》
夙陳籩豆,潔誠致祈。垂休保佑,景祚巍巍。
大觀秋分夕月四首
降神,《高安》
至陰之精,虧而複盈。輪高仙桂,階應祥蓂。
玉兔影孤,金莖露溢。其駕星車,顧於茲夕。
奠玉幣
玉鉤初彎,冰盤乍圓。扇掩秋後,烏飛枝籩。
精凝蟾蜍,輝光嬋娟。歆於明祀,弭芳節焉。
酌獻
名稽《漢儀》,歌參唐宗。往於卿少,乘秋氣中。
周天而行,如姊之崇。可飛霞佩,下琉璃宮。
送神
四扉大開,五雲車立。霓裾娣從,風罘童執。
搖曳胥來,鏘洋爰集。歆我嚴禋,西面以揖。
紹興朝日十首
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玄鳥即至,序屬春分。朝於太陽,厥典備存。
載嚴大采,示民有尊。揚光下燭,煜龠東門。
黃鐘為角
升暉麗天,陽德之母。率無頗偏,兼燭下土。
恭事崇壇,禮樂具舉。頓禦六龍,裴回容與。
太簇為徵
周祀及闇,漢制中營。肸蚃是屆,禮神以兄。
我潔斯璧,我肥斯牲。神兮燕享,鑒觀孔明。
姑洗為羽
屹爾王宮,泛臨翊翊。惠此萬方,豈惟五色。
以修陽政,以習地德。雲景杳冥,施祥無極。
酌獻升殿,《正安》
天宇四霽,嘉壇聿崇。肅祗嚴祀,登降有容。
仰瞻曜靈,位居其中。既安既妥,沛哉豐融!
奠玉幣,《嘉安》
物之備矣,以交於神。時惟炎精,不忘顧歆。
經緯之文,璆琳之質。燦然相輝,其儀秩秩。
奉俎,《豐安》
扶桑朝暾,和氣肸飭。奉此牲牢,為俎孔碩。
芬馨進聞,介我黍稷。所將以誠,茲用享德。
酌獻,《嘉安》
匏爵斯陳,百味旨酒。勺以獻之,再拜稽首。
鐘鼓在列,靈方安留。眷然加薦,惟時之休。
亞、終獻,《文安》
禮罄沃盥,誠意肅將。包茅是縮,冀畢重觴。
煥矣情文,既具醉止。熙事備誠,靈其有喜。
送神,《禮安》
羲和駕兮,其容杲杲。將安之兮?言歸黃道。
光赫萬物,無古無今。人君之表,鹹仰照臨。
夕月十首
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金行告遒,玉律分秋。禮蕆西郊,毖祀聿修。
精意潛達,永孚於休。神之聽之,爰格飆斿。
黃鐘為角
時維秋仲,夜寂天清。實嚴姊事,用答陰靈。
壇壝斯設,黍稷惟馨。雲車來下,庶歆厥誠。
太簇為徵
溯日著明,麗天作配。潔誠以祠,禮行肅拜。
光凝冕服,氣肅環珮。庶幾昭格,祗而不懈。
姑洗為羽
穆穆流輝,太陰之精。盈虧靡忒,寒暑以均。
克禋克祀,揆日涓辰。牲碩酒旨,來燕來寧。
升殿,《正安》
猗歟崇基,右平左墄。祗率典常,屆茲秋夕。
陟降惟寅,威儀抑抑。神其鑒觀,穰簡是集。
奠玉幣,《嘉安》
少采陳儀,實曰坎祭。禮備樂舉,嚴恭將事。
於以奠之,嘉玉量幣。神兮昭受,陰騭萬匯。
奉俎,《豐安》
穀旦其差,有牲在滌。工祝致告,為俎孔碩。
肸蚃是期,祚我明德。備茲孝欽,式和民則。
酌獻,《嘉安》
白藏在序,享惟其時。躬即明壇,禮惟載祗。
斟以瑤爵,神靈燕娭。歆馨顧德,錫我蕃釐。
亞、終獻,《文安》
肅雍嚴祀,聖治昭彰。清酒既載,或肆或將。
禮匝三獻,終然允臧。神具醉止,其樂且康。
送神,《理安》
歌奏雲闋,式禮莫愆。以我齊明,罄其吉蠲。
神保聿歸,降康自天。蘿圖永固,億萬斯年。
熙甯以後祀高禖六首
降神,《高安》六變
容台講禮,禖宮立祠。司分屆後,帶韣陳儀。
嘉祥萃止,靈馭來思。皇支蕃衍,永固邦基。
升降,《正安》
郊禖之應,肇自生商。誕膺寶命,浚發其祥。
天材蕃衍,德稱君王。本支萬世,與天無疆。
奠玉幣,《嘉安》
昔帝高辛,先禖肇祀。爰揆仲陽,式祈嘉祉。
陳之犧牲,授以弓矢。敷祐皇宗,施于孫子。
酌獻,《祐安》
昭薦精衷,靈承端命。青帝顧懷,神禖儲慶。
祚以蕃昌,協于熙盛。螽斯眾多,流於雅詠。
亞、終獻,《文安》
赫赫高禖,萬世所祀。其德不回,錫茲福祉。
蕃衍椒聊,和平芣苡。傳類降康,世濟其美。
送神,《理安》
禮奠蠲衷,祭儀竣事。丕擁靈休,蕃衍皇嗣。
紹興祀高禖十首
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聿分春氣,施生在時。禖宮肇啟,精意以祠。
禮儀告備,神其格思!厥靈有赫,錫我繁釐。
黃鐘為角
眷此尊祀,實惟仲春。青圭束帛,克祀克禋。
庶蒙嘉惠,嗣續詵詵。神之降鑒,雲車來臻。
太簇為徵
猗歟禖宮,祀典所貴。粵自艱難,禮或弗備。
以迄於今,始建壇壝。願戒雲車,歆此誠意。
姑洗為羽
春氣肇分,萬類滋榮。惟此祀事,皆象發生。
求神以類,式昭至誠。庶幾來格,子孫繩繩。
升壇,《正安》
有奕禖宮,在國之南。壇壝既設,威儀孔嚴。
登祀濟濟,神兮顧瞻。佐我皇祚,宜百斯男。
奠玉幣,《嘉安》
青律載陽,有鳦頡頏。祈我繁祉,立子生商。
三牲既薦,玉帛是將。克禋克祀,有嘉其祥。
奉俎,《豐安》
祗祓禖壇,潔蠲羊豕。博碩肥腯,爰具牲醴。
執事駿奔,肅將俎幾。神其顧歆,永錫多子。
青帝位酌獻,《祐安》伏羲、高辛酌獻並同
瑞鳦至止,祀事孔時。酌以清酒,稞獻載祗。
神具醉止,介我蕃禧。乃占吉夢。維熊維羆。
亞、終獻,《文安》
中春涓吉,蕆事禖祠。禮備樂作,籩豆孔時。
貳觴畢舉,薦獻無違。庶幾神惠,祥啟熊羆。
送神,《理安》
嘉薦令芳,有嚴禋祀。神來燕娭,亦即醉止。
風馭言還,栗然欻起。以祓以除,錫我蕃祉。
景德祀九宮貴神三首
降神,《高安》
倬彼垂象,照臨下土。躔次運行,功德周普。
九宮即位,惟德是輔。神之至上,皇皇斯睹。
奠玉幣,酌獻,《嘉安》
靈禋既肅,明神既秩。在國之東,協日之吉。
升歌有儀,六變中律。懷和萬靈,降茲陰騭。
送神,《高安》
祗薦有常,惟神無方。回飆整馭,垂休降祥。
元祐祀九宮貴神二首
降神,《景安》六變
上天貴神,九宮設位。功德及物,乃秩明祀。
望拜紫壇,赫然靈氣。奠玉薦幣,歆之無愧。
送神,《景安》
天之貴神,推移九宮。厥位靡常,降康則同。
來集于壇,顧歆恪恭。歌以送之,飆靜旋穹。
紹興祀九宮貴神十首
降神,《景安》
圜鐘為宮
紫闕幽宏,惟神靈尊。輔成泰元,贊役乃坤。
曰雨曰暘,縕豫調紛。享薦隕光,蒙祉如屯。
黃鐘為角
載陽衍德,農祥孔昭。齎茲元嘏,穰穰黍苗。
象輿眇冥,金奏遠姚。無閼厥靈,丹衷匪恌。
太簇為徵
於赫九宮,天神之貴。煌煌彪列,下土是蒞。
幽贊高穹,陰騭萬類。肅若舊典,有嚴祗事。
姑洗為羽
練時吉良,聿崇明祀。粢盛潔豐,牲碩酒旨。
肅唱和聲,來燕來止。嘉承天休,齎及含齒。
初獻升壇,《正安》
於昭毖祀,周旋有容。曆階將事,趨進鞠躬。
改步如初,沒階彌恭。左墄右平,陟降雍雍。
太一位奠玉幣,《嘉安》
煌煌九宮,照臨下土。陰騭庶類,功施周普。
恪修祀典,禮備樂舉。嘉玉量幣,馨非稷黍攝提、權星、招搖、天符、青龍、咸池、太陰、天乙位樂曲並同
。
奉俎,《豐安》
靈鑒匪遠,誠心肅祗。是烝是享,俎實孔時。
禮行樂奏,肸蚃是期。雲車風馬,神其燕娭。
太一位酌獻,《嘉安》
惟天丕冒,彪列九神。財成元化,陰騭下民。
有酒斯旨,登薦苾芬。昭哉降鑒,茀祿來臻九位並同。
亞、終獻,《文安》
均調大化,陰騭下民。駿功有赫,誕舉明禋。
嘉觴中貳,執事惟寅。清明鬯矣,福祿攸臻。
送神,《景安》
薦獻有序,降登無違。禮樂備舉,昭格燕娭。
雲車縹緲,神曰還歸。報以景貺,翊我昌期。
志第八十七樂九(樂章三)
○太廟常享禘袷加上徽號郊前朝享皇后別廟
建隆以來祀享太廟一十六首
迎神,《禮安》
肅肅清廟,奉祠來詣。格思之靈,如在之祭。
克謹威儀,載嚴容衛。降福孔皆,以克永世。
皇帝行,《隆安》
工祝升階,賓屍在位。祗達孝思,允修毖祀。
顯相有儀,克恭乃事。儼恪其容,通此精意。
奠瓚用《瑞木》
木符啟瑞,著象成文。于昭大號,協應明君。
靈命有屬,鴻禧洞分。歌以升薦,休嘉洽聞。
又《馴象》
嘉彼馴象,來歸帝鄉。南州毓質,中區效祥。
仁格巨獸,德柔遐荒。有感斯應,神化無方。
又《玉烏》
素烏爰止,淳精允臧。名符瑞牒,色應金方。
潔白容與,翹英奮揚。孝思攸感,皇德逾張。
奉俎,《豐安》
維犧維牲,以炰以烹。植其鞉鼓,潔彼鉶羹。
孔碩茲俎,于穆厥聲。肅雍顯相,福祿來成。
酌獻僖祖室,《大善》
湯湯洪河,經啟長源。鬱鬱嘉木,挺生本根。
大哉崇基,出乎慶門。發祥垂裕,永世貽孫。
順祖室,《大寧》
元鐘九千,生於仲呂。崇台九層,起於累土。
赫日之升,《明夷》為主。孝孫作帝,式由祖武。
翼祖室,《大順》
明明我祖,積德攸宜。肇繼瓜瓞,將隆本支。
爰資慶緒,式昭帝基。于穆清廟,永洽重熙。
宣祖室,《大慶》
艱難積行,綿長鐘慶。同人之時,得主乃定。
既敘宗祧,乃修舞詠。經武開先,永昭丕命。
太祖室,《大定》
猗歟太祖,受命于天!化行區宇,功溢簡編。
武威震耀,文德昭宣。開基垂統,億萬斯年。
太宗室,《大盛》
赫赫皇運,明明太宗。四隩鹹暨,一變時雍。
睿文炳煥,聖備溫恭。千齡萬祀,永播笙鏞。
飲福,《禧安》
嘉粟旨酒,博腯牲牷。神鑒孔昭,享茲吉蠲。
夙夜毖祀,孝以奉先。永錫純嘏,功格於天。
亞獻,《正安》
已象文治,乃觀武成。進退可度,威儀克明。
終獻,《正安》
《常武》徂征,詩人所稱。總幹山立,厥象伊疑。
徹豆,《豐安》
肥腯之牲,既析既薦,鬱鬯之酒,已酌已獻。
祝辭亦陳,和奏斯遍。享禮具舉,徹其有踐。
攝事十三首
降神,《理安》
肅肅清廟,昭事祖禰。粢盛苾芬,四海來祭。
皇靈格思,令容有睟。降福孔皆,以克永世。
太尉行,《正安》
稞鬯溥將,賓屍在位。帝德升聞,孝思光被。
公卿庶正,傅禦師氏。至誠感神,福祿來暨。
奠瓚,《里安》
淳清育物,瑞木成文。元氣陶冶,非煙鬱氛。
玄貺昭格,至和所熏。登歌稞獻,肸蚃如聞。
奉俎,《豐安》
麗碑割牲,以炰以烹。博碩肥腯,薦羞神明。
祖考來格,享於克誠。如聞謦咳,式燕以寧。
酌獻僖祖室,《大善》
肅肅藝祖,肇基鴻源。權輿光大,燕翼貽孫。
載祀惟永,慶流後昆。威靈在天,顧我思存。
順祖室,《大寧》
思文聖祖,長髮其祥。錫羨蕃衍,德厚流光。
眷命自天,蔔世聿昌。祗肅孝享,降福無疆。
翼祖室,《大順》
明明我祖,積德累仁。居晦匿曜,邁種惟勤。
帝圖天錫,輝光日新。寢廟繹繹,昭事同寅。
宣祖室,《大慶》
洸洸我祖,時惟鷹揚。潛德弗耀,發源靈長。
肆類配天,永思不忘。來顧來享,百福是將。
太祖室,《大定》
赫赫太祖,受命于天。赤符啟運,威加八埏。
神武戡難,功無間然。翼翼丕承,億萬斯年。
太宗室,《大盛》
穆穆太宗,與天合德。昧旦丕顯,乾乾翼翼。
敷佑下民,時帝之力。永懷聖神,孝思罔極。
真宗室,《大明》
煌煌真宗,善繼善承。經武耀德,臻于治平。
封祀禮樂,丕昭鴻名。陟配文廟,皇圖永寧。
徹豆,《豐安》
鼎俎既陳,豆籩既設。金石在庭,工師就列。
備物有嚴,著誠致潔。孝惟時思,禮以《雍》徹。
送神,《理安》
神之來兮風肅然,神之去兮升九天。排淩兢兮還恍惚,羽旄紛兮蕭燔煙。
真宗禦制二首
奠瓚用《萬國朝天》
鴻源浚發,睿圖誕彰。高明錫羨,累洽延祥。
巍巍藝祖,溥率賓王。煌煌文考,區宇大康。
珍符昭顯,寶曆綿長。物性茂遂,民俗阜昌。
甫田多稼,禾黍穰穰。含生嘉育,鳥獸蹌蹌。
八紘統域,九服要荒。沐浴惠澤,祗畏典常。
隔穀分壤,望鬥辨方。並襲冠帶,來奉圭璋。
峨峨雙闕,濟濟明堂。諸侯執帛,天后當陽。
何以辨等?袞衣繡裳。何以褒德?輅車乘黃。
聲明煥赫,雅頌汪洋。啟茲丕緒,祐我無疆。
大統斯集,大樂斯揚。俯隆宗祏,仰繼穹蒼。
亞獻、終獻《平晉樂》
五代衰替,六合攜離。封疆竊據,兵甲競馳。
天顧黎獻,塗炭可悲。帝啟靈命,浚哲應期。
皇祖丕變,金鉞俄麾。率土執贄,獷俗來儀。
瞻彼大鹵,竊此餘基。獨迷文告,莫畏天威。
神宗繼統,璿圖有輝。尚安蠢爾,罔懷格思。
六飛夙駕,萬旅奉辭。徯來發詠,不陣行師。
雲旗先路,壺漿塞岐。天臨日照,宸慮通微。
前歌後舞,人心悅隨。要領自得,智力何施。
風移僭冒,政治淳熙。書文混一,盛德鹹宜。
干戈倒載,振振言歸。誕昭七德,永定九圍。
真宗告饗六首
告受天書,《里安》
寶命自天,鴻禧錫祚。昭晰緣文,氤氳黃素。
玄感薦彰,靈休誕布。寅奉珍符,聿懷永慕。
太祖、太宗加上尊諡,《顯安》
報貺陟封,聿昭典禮。讓德穹厚,歸功祖彌。
丕顯尊稱,盡善盡美。寅威孝思,以介蕃祉。
東封畢躬謝酌獻,《封安》
奕奕清廟,錫羨詒謀。升中神嶽,顯允皇猷。
歸格藝祖,昭報靈休。奉先追遠,盛德益修。
祀汾陰畢躬謝酌獻,《顯安》
於昭列聖,休德清明。威靈如在,享於克誠。
報功厚載,馨薦惟精。歸格飲至,禮備樂成。
聖祖降親告,《里安》
于赫聖祖,景靈在天。神游來暨,睟容穆然。
誨言昭示,帝胄開先。齊明欽若,延鴻億年。
六室加諡,《顯安》
欽崇太霄,肅奉徽冊。大禮克誠,鴻猷有赫。
令芳爰薦,明靈斯格。昭謝垂祥,永懷何極。
景祐親享太廟二首
迎神,《興安》
追養奉先,納孝練主。金奏鳳鳴,《關雎》樂舞。
奠鬯恭神,肥腯展俎。積慶聰明,降景寰宇。
酌獻真宗室,《大明》
于穆真皇,宅心道粹。和戎偃革,煥乎文治。
操瑞拜圖,封天祀地。盛德為宗,烝嘗萬世。
至和袷享三首
迎神,《興安》
濡露降霜,永懷孝思。祫食諦敘,再閏之期。
歌德詠功,八音播之。歆神惟始,靈其格茲。
奠瓚,《嘉安》
昭穆親祖,自室徂堂。禮備樂成,肅然稞將。
瑟瓚黃流,條鬯芬芳。氣達淵泉,神孚來享。
送神,《興安》
四祖基慶,三後在天。薦侑備成,靈娭其旋。
孝孫應嘏,受福永年。送之懷之,明發惻然。
嘉祐袷享二首
迎神,《懷安》
躬茲孝享,禮備樂成。神登于俎,祝導於祊。
展牲肥腯,奏格和平。靈其昭格,肅亻愛凝情。
送神,《懷安》
靈神歸止,光景肅然。福祥裕世,明威在天。
孝孫有慶,駿烈推先。佑茲基緒,彌萬斯年。
熙寧以後享廟五首
酌獻英宗室,《大英》
在宋五世,天子嗣昌。躬發英斷,若乾之剛。
聲容涷々,被於八荒。垂千萬年,永烈有光。
送神,《興安》
鐘鼓惟旅,籩豆孔時。衎我祖宗,既右享之。
神亟來止,孝孫之喜。神保聿歸,孝孫之思。
禘祫孟享、臘享,宗正卿升殿,《正安》
進退有容,服章有儀。匪亟匪遲,降登孔時。
祫享仁宗,《大和》
于穆仁廟,聖澤滂流。華夷用乂,動植蒙休。
徽名冠古,奕世垂謀。帝躬稞獻,盛典昭修。
英宗,《大康》
赫赫英皇,總提邦紀。浚發神功,恢張聖理。
仙馭雖遙,鴻徽不弭。永言孝思,竭誠躬祀。
常祀五享三首
迎神,《興安》九變
奕奕清廟,昭穆定位。霜露增感,粢盛潔祭。
神靈來格,福祉攸暨。追孝奉先,本支百世。
太尉奠瓚,《嘉安》
有秩時祀,匪怠匪瀆。有來宗主,載祗載肅。
厥作稞將,流黃瓚玉。是享是宜,永綏多福。
送神,《興安》
皇祖皇考,配帝配天。駿奔顯相,神保言旋。
祝以孝告,嘏以慈宣。去來永慕,宗事惟虔。
紹興以後時享二十五首
迎神,《興安》
黃鐘為宮
奉先嚴祀,率禮大經。時思致享,肅薦芳馨。
竭誠備物,樂奏和聲。真馭來止,熙事克成。
大呂為角
聖靈在天,九關崇深。風馬雲車,紛其顧臨。
擁祥儲休,昭答孝心。孝孫受祉,萬福是膺。
太簇為徵
嘉承和平,秩祀為先。乃練休辰,祝史告虔。
內心齊明,祀具吉蠲。交際恍惚,如在後前。
應鐘為羽
道信於神,神靈燕娭。酒有嘉德,物惟其時。
緩節安歌,樂奏具宜。欣欣樂康,福祿綏之。
奉俎,《豐安》
王假有廟,子孫保光。奉牲以告,玉俎膏香。
專精厲意,神其迪嘗。休承靈意,申錫無疆。
初獻盥洗,《正安》
恪恭祀典,涓選休成。設洗致潔,直于東榮。
嘉觴祗薦,明德惟馨。祖考來格,享茲孝誠。
升殿,《正安》
冠佩雍容,時惟上公。享於清廟,陟降彌恭。
籩豆靜嘉,粢盛潔豐。孝孫有慶,萬福來同。
僖祖室酌獻,《基命》
于穆文獻,自天發祥。肇基明命,錫羨無疆。
子孫千億,宗社靈長。神之格思,如在洋洋。
宣祖室酌獻,《天元》
天啟炎曆,集我大命。長髮其祥,篤生上聖。
夷亂芟荒,乾坤以定。時禮聿修,孝孫有慶。
太祖室酌獻,《皇武》
赫赫藝祖,受天明命。威加八紘,德垂累聖。
祀事孔明,有嚴笙磬。對越在天,延休錫慶。
太宗室酌獻,《大定》
明明在上,時維太宗。允武允文,丕基紹隆。
於肅清廟,昭報是豐。皇靈格思,福祿來同。
真宗室酌獻,《熙文》
于穆真皇,維烈有光。丕承二後,奄奠萬方。
威加戎狄,道格穹蒼。歆時禋祀,降福無疆。
仁宗室酌獻,《美成》
至哉帝德,乃聖乃神!恭己南面,天下歸仁。
歷年長久,垂裕後人。禮修舊典,寶命維新。
英宗室酌獻,《治隆》
炎基克鞏,赫赫英宗。紹休前烈,仁化彌隆。
篤生聖子,堯、湯比蹤,烝嘗萬世,福祿來崇。
神宗室酌獻,《大明》
于昭神祖,運撫明昌。肇新百度,克配三王。
遐荒底績,聖武維揚。永言《執競》,上帝是皇。
哲宗室酌獻,《重光》
於皇浚哲,遹駿有聲。率時昭考,丕顯儀刑。
功光大業,道協三靈。永綏厥後,來燕來寧。
徽宗室酌獻,《承元》
天錫神聖,徽柔懿恭。垂衣拱手,遵制揚功。
配天立極,體道居中。佑我烈考,萬福攸同。
欽宗室,《端慶》
于皇欽宗,道備德宏。允恭允儉,克類克明。
孝遵前烈,仁翊函生。歆茲肆祀,永燕宗祊。
高宗室,《大德》
于皇時宋,自天保定。高宗受之,再僕景命。
紹開中興,翼善傳聖。何千萬年,永綏厥慶。
孝宗室,《大倫》
聖人之德,無加於孝。思皇孝宗,履行立教。
始終純誠,非曰笑貌。于萬斯年,是則是效。
光宗室,《大和》
維宋洽熙,帝繼於理。萬姓厚生,三辰順軌。
對時天休,以燕翼子。肅唱和聲,神其有喜。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肅肅清廟,於顯維德。我祀孔時,我奏有翼。
秉翟載駿,有來幹戚。神之燕娭,休祥允格。
亞、終獻,《文安》
觀德宗祏,奕世烈光。有嚴祀典,粵循舊章。
樂諧九變,獻舉重觴。燕娭如在,戩穀穰穰。
徹豆,《恭安》
禮備樂成,物稱誠竭。相維辟公,神人以說。
歌《雍》一章,諸宰斯徹。天子萬世,無競維烈。
送神,《興安》
霜露既降,時思展禋。在天之禦,睠然顧歆。
樂成禮備,言歸靡停。既安既樂,福祿來成。
袷享八首
迎神,《興安》
黃鐘宮
時維孟冬,霜露既零。合食盛禮,以時以行。
孝心翼翼,惟神來寧。肅倡斯舉,神具是聽。
大呂角
于穆孝思,嘉薦維時。誠通茲格,咸來燕娭。
神之聽之,申錫蕃厘。于萬斯年,永保丕基。
太簇徵
於昭孝治,通乎神明。寒暑不忒,熙事備成。
牲牷孔碩,黍稷惟馨。以享以祀,來燕來寧。
應鐘羽
苾芬孝祀,薦灌肅雍。致力於神,明信鹹通。
靈之妥留,惠我龐鴻。廣被萬寓,福祿攸同。
初獻順祖,酌獻,《大寧》
于赫皇祖,濬發其祥。德盛流遠,奕世彌昌。
孝孫有慶,嘉薦令芳。神保是享,錫羨無疆。
翼祖酌獻,《興安》
上天眷命,佑我丕基。翼翼皇祖,不耀其輝。
積厚流長,福祿攸宜。祀事孔時,曾孫篤之。
光宗室酌獻,《大承》
于皇光宗,握符禦極。昭哉嗣服,惟仁與德!
勤施於民,靡有暇逸。萬年之思,永奠宗祏
送神,《興安》
合祭大事,因時發天。翼翼孝思,三獻禮虔。
神兮樂康,飆馭言旋。永神後人,于千萬年。
上仁宗、英宗徽號一首
入門升殿,《顯安》
于穆仁祖,寵綏萬方。執競英考,迄用成、康。
圖徽寶冊,有烈其光。庶幾億載,與天無疆。
上英宗尊號一首
入門,《正安》
在宋五世,天子神明。群公奉冊,乃揚鴻名。
金書煌煌,遹昭厥成。思皇多祜,與天同聲。
增上神宗徽號一首哲宗朝制
升殿,《顯安》
於惟禰廟,乃聖乃神。秉文之士,作起惟新。
建宮稽古,一視同仁。庶幾備號,以享天人。
紹興十四年奉上徽宗冊寶三首
冊賓入門,《顯安》
於鑠徽考,如天莫名。迨茲丕揚,擬純粹精。
溫玉鏤文,來至於祊。有嚴奕奕,禮備樂成。
冊寶升殿,《顯安》
金字煌煌,瑤光燦燦。群工奉之,登此寶殿。
對越祖宗,式遵成憲。威靈在天,來止來燕。
上徽號,《顯安》
惟精惟一,乃聖乃神。鴻名克揚,茂實斯賓。
如禹之功,如堯之仁。孝思永慕,用詔無垠。
淳熙十五年上高宗徽號三首
冊寶入門,《顯安》
于穆高皇,功德兼隆。稱天以誄,初諡未崇。
載稽禮典,揚徽垂鴻。涓日之良,登進廟宮。
冊寶升殿,《顯安》
有彖斯寶,有編斯冊。導以麾仗,奏以金石。
祲威盛容,煌煌赫赫。臣工奉之,高靈來格。
上徽號,《顯安》
中興之烈,高掩商宗。揖遜之美,放勳比靈斯。
字十有六,擬諸形容。威靈在天,裕後無窮。
慶元三年奉上孝宗徽號三首
冊寶入門,《顯安》
巍巍孝廟,聖德天通。同符藝祖,克紹高宗。
有儀有冊,載推載崇。鏤玉繩金,登奉祏宮。
冊寶升殿,《顯安》
文金晶熒,冊玉輝潤。統紹乎堯,德全於舜。
勤崇推高,子孝孫順。冠德百王,萬年垂訓。
上徽號,《顯安》
金石充庭,珩璜在列。繪畫乾坤,形容日月。
巍巍功德,顯顯謨烈。垂億萬年,鴻徽昭揭。
高宗郊祀前朝享太廟三十首
皇帝入門,《乾安》後還前殿並同
於皇我後,祗戒專精。假于有廟,祖考是承。
趨進惟肅,僾思惟誠。神之聽之,來燕來寧。
皇帝升殿、《乾安》詣室、降殿並同
皇皇大宮,丕顯于穆。休德昭清,元氣回復。
芝葉蔓茂,桂華馮翼。孝孫假斯,受茲介福。
盥洗,《乾安》
維皇齊精,鬷假於廟。觀盥之初,惟以潔告。
衎承祖宗,恤祀昭孝。誠心有孚,介福斯報。
迎神,《興安》
秬鬯既將,黃鐘具奏。肅我祖考,祗栗以俟。
監觀於茲,雲車來下。
尚書奉俎,《豐安》
有碩其牲,登于大房。肅展以享,庶幾迪嘗。
匪腯是告,我民其康。保艾爾後,垂休無疆。
皇帝再盥洗,《乾安》
盥至於再,潔誠愈孚。帝用祗薦,靈咸嘉虞。
騰歌臚歡,會于軒朱。觀厥顒若,受福之符。
僖祖室酌獻,《基命》
思文僖祖,吉德之元。皇武大之,受命於天。
積厚流光,不已其傳。曾孫篤之,于萬斯年。
翼祖室酌獻,《大順》
天命有開,維仁是依。乃睠冀邦,于以顧之。
其顧伊何?發祥肇基。施于孫子,虔奉孝思。
宣祖室,《天元》
昭哉皇祖,源深流長!雕戈圭瓚,休有烈光。
天祐潛德,繼世其昌。永懷積累,嘉薦令芳。
太祖室,《皇武》
為民請命,皇祖赫臨。天地並貺,億萬同心。
造邦以德,介福宜深。挹彼惟旨,真游居歆。
太宗室,《大定》
皇矣太宗,嗣服平成!益奮神旅,再征不庭。
文武秉德,仁孝克明。以聖傳聖,對越紫清。
真宗室,《熙文》
思文真宗,體道之崇。憺威赫靈,遵制揚功。
真符鼎來,告成登封。盛德百世,於昭無窮。
仁宗室,《美成》徽宗禦制
仁德如天,遍覆無偏。功濟九有,恩涵八埏。
齊民受康,朝野晏然。擊壤歌謠,四十二年。
英宗室,《治隆》
穆穆英宗,持盈守成。世德作求,是纘是承。
齊家睦族,偃武恢文。於薦清酤,酌之欣欣。
神宗室,《大明》
烝哉維後,繼明體神!稽古行道,文物一新。
潤色鴻業,垂裕後人。靈斿沛然,來燕來寧。
哲宗室,《重光》
明哲煌煌,照臨無疆。紹述先志,寔宣重光。
詒謀燕翼,率由舊章。苾芬孝祀,降福穰穰。
徽宗室,《承元》禦制
於皇烈考,道化聖神。堯聰舜孝,文恬武忻。
命子出震,遺駿上賓。罔極之哀,有古莫倫。
降殿,《乾安》
明德惟馨,進止回復。裼襲安恭,嚴若惟穀。
誠意昭融,群工袂屬。成此祲容,生乎齊肅。
入小次,《乾安》
於皇我後,祗戒專精。躬制聲詩,文思聰明。
雍容戾止,玉立端誠。神聽如在,福祿來寧。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八音諧律,綴兆充庭。進旅退旅,肅恭和平。
盛薦祖宗,靈監昭升。象功崇德,遹觀厥成。
亞獻,《正安》
威神在天,享於克誠。申以貳觴,式昭德馨。
籩豆孔嘉,樂舞具陳。庶幾是聽,福祿來成。
終獻,《正安》
疏冪三舉,誠意一純。孰陪予祀,公族振振。
神具醉止,燕娭窈冥。于萬斯年,綏我思成。
皇帝出小次,《乾安》
夙戒告備,禮節俯成。妥侑惟乾,氛氳夜澄。
有嚴有翼,列聖靈承。于穆清閟,肅肅無聲。
皇帝再升殿詣飲福位,《乾安》
維皇親享,至再至三。禮備樂奏,層陛森嚴。
粢盛芳潔,酒醴旨甘。雲車風馬,從衛觀瞻。
飲福,《禧安》
赫赫明明,維祖維宗。鑒於文孫,維德之同。
日靖四方,亦同其功。億萬斯年,以承家邦。
還位,《乾安》
帝既臨享,步武鳴鸞。陟降規矩,顒昂周旋。
登歌一再,典禮莫愆。神之聽之,祉福綿綿。
尚書徹豆,《豐安》
熙事即成,嘉籩告徹。洋洋來臨,藹藹布列。
配帝其功,在天對越。允集叢厘,萬邦和悅。
送神,《興安》
神之來游,風馬雲車。淹留仿佛,顧瞻欷歔。
神之還歸,鈞天帝居。監觀于下,何福不除!
降殿,《乾安》
於皇上天,欽哉成命。集於沖人,丕承列聖。
爰熙紫壇,于廟告慶。肸蚃潛通,休祥薦應。
還大次,《乾安》
盛德豐功,一祖六宗。欽翼燕詒,禋享是崇。
厲意齊精,假廟惟恭。率禮周旋,福祿來同。
甯宗朝享三十五首
皇帝入門,《乾安》
王假有廟,四極駿奔。鼎俎宵嚴,虡簨雲屯。
積厚流廣,德隆慶蕃。是則是繩,保我子孫。
升殿,《乾安》
于穆清宮,奕奕孔碩。芝莖蔓秀,桂華馮翼。
八簋登列,六瑚賁室。皇代擁慶,啟佑千億。
盥洗,《乾安》
天一以清,地一以寧。維皇精專,承神明靈。
娥禦墮津,瀆祗揚溟。盥事允嚴,先祖是聽。
詣室,《乾安》
丹楹雲深,芳勺宵奠。樂華淳鬯,禮文炳絢。
有容有儀,載肅載見。維時緝熙,世世以燕。
還位,《乾安》
旅楹有閑,人神允葉。福以德昭,饗以誠接。
六樂宣揚,百禮煒燁。對越在天,流祚萬葉。
迎神,《興安》九變
。
黃鐘為宮
《咸》、《英》備樂,簋席列斝。詩歌安世,聲葉皇雅。
翠旗羽蓋,雲車風馬。神其來兮,以燕以下。
大呂為角
勾陳旦辟,閶闔夜分。軫風挾月,車駟淩雲。
瑞景晻靄,神光耀煴。神其來兮,以留以忻。
太簇為徵
穆穆紫幄,璜璜清宮。《旱麓》流詠,《鳧鷖》葉工。
道閎詒燕,業綿垂鴻。神其來兮,以康以崇。
應鐘為羽
文以謨顯,武以烈承。聖訓之保,祖武之繩。
有肅孝假,式嚴衎烝。神其來兮,以宜以寧。
捧俎,《豐安》
簋豆薦牲,鉶籩實饋。其俎孔庶,吉蠲為饎。
惟德達馨,以忱以貴。神既佑享,祉貺來暨。
再詣盥洗,《乾安》
精粹象天,明清鑒月。再禦茲盥,益致其潔。
齊容顒若,誠意洞徹。百禮允洽。率禮不越。
真宗室,《熙文》
天地熙泰,躋時升平。闡符建壇,聲容文明。
君臣賡載,夷夏肅清。本支百世,持盈守成。
仁宗室,《美成》
在宋四世,天子聖神。用賢致治,約已裕民。
海內富庶,裔夷肅賓。四十二年,堯、舜之仁。
英宗室,《治隆》
明明英後,仁孝儉恭。丕顯丕承,增光祖宗。
繼志述事,遵制揚功。萬邦作孚,盛德形容。
神宗室,《大明》
厲精基治,大哉乾剛!信賞必罰,內修外攘。
禮樂法理,號令文章。作新之功,度越百王。
哲宗室,《重光》
于皇我宋,世有哲明。元祐用人,遹駿有聲。
紹述先志,思監于成。受天之祜,王配於京。
徽宗室,《承元》
帝撫熙運,晏粲協期。禮明樂備,文恬武嬉。
道光授受,謀深燕詒。駿命不易,子孫保之。
欽宗室,《端慶》
顯顯令主,輝光日新。奉親以孝,綏下以仁。
兢兢業業,誕保庶民。于穆不已,之德之純。
高宗室,《大德》
昊天有命,中興復古。治定功成,修文偃武。
德隆商宗,業閎漢祖。付託得人,系堯之緒。
孝宗室,《大倫》
藝祖有孫,聰睿神武。紹興受禪,歸尊于父。
行道襲爵,百度修舉,聖德曰孝,光於千古。
光宗室,《大和》
維宋洽熙,帝繼於理。萬姓厚生,三辰順軌。
對時天休,以燕翼子。肅唱和聲,神其有喜。
還位,《乾安》
在周之庭,設業設虡。酒醴惟醹,爾殽伊脯。
帝觴畢勺,天步旋舉。丕顯丕承,念茲皇祖。
降殿,《乾安》
黼幄蟬{艸枼},飆斿甯燕。尊彝獻裸,瑚簋陳薦。
眎儀天旋,淳音《韶》變。遹求厥寧,福祿流羨。
入小次,《乾安》
皇容肅祗,天步舒遲。對越惟恭,敬事不遺。
陟降蒞止,永言孝思。上帝臨女,日監於茲。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明庭承神,鞉磬柷敔。玉梢飾歌,佾綴維旅。
既肖厥文,複象乃武。祖德宗功,惟帝時舉。
亞獻,《正安》
尊斝星陳,罍冪雲舒。來貳變觴,玉珮瓊琚。
相予嚴祀,秉德有初。對揚王休,何福不除!
終獻,《正安》
秉德翼翼,顯相肅邕。疏冪三舉,誠意益恭。
光燭黼繡,和流笙鏞。子孫眾多,福祿來從。
出小次,《乾安》
廟楹邃嚴,夜景藻清。文物炳彪,禮儀熙成。
帷宮載敞,珮珩有聲。帝複對越,將受厥明。
再升殿,《乾安》
明明維後,詒厥孫謀。系隆我漢,陳錫哉周。
以孝以饗,世德作求。介以繁祉,萬邦鹹休。
飲福,《乾安》
玉瓚黃流,有飶其香。來假來享,降福穰穰。
我應受之,湯孫之將。有百斯男,福祿無疆。
還位,《乾安》
聖圖廣大,宗祊光輝。假於有廟,帝命不違。
僾若有慕,夙夜畏威。嘉樂君子,福祿祁祁。
徹豆,《豐安》
升饌有章,卒食攸序。庭鏘金奏,凱收鉶筥。
其獻惟成,其餕維旅。禮洽慶流,皇祖之祜。
送神,《興安》
珠幄熉黃,神既燕娭。監觀於下,福祿來宜。
雲車風馬,神保聿歸。啟佑我後,福祿來為。
降殿,《乾安》
聖有謨訓,詒謀燕翼。奉天酌祖,萬世維則。
維皇孝熙,乾乾夕惕。禮既式旋,惟福之錫。
還大次,《乾安》
王假有廟,對越在天。帷宮旋禦,率禮不愆。
泰畤展祠,雲陽奉瑄。齊居精明,益用告虔。
理宗朝享三首
皇帝升降,《乾安》
於皇祖宗,清廟奕奕。威靈在天,不顯惟德。
垂裕鴻延,詒謀燕翼。孝孫格斯,受祉罔極。
迎神,《興安》,九奏
秬鬯既將,黃鐘具奏。瞻望真遊,亻愛若有慕。
於皇列聖,在帝左右。雲車具來,以妥以侑。
甯宗室,《大安》
帝德之休,恭儉淵懿。三十一年,謹終如始。
升祔在宮,祖功並美。民懷有仁,何千萬世。
高宗祀明堂前朝享太廟二十一首
皇帝入門,《乾安》
於皇我後,祗戒專精。齊肅有容,祖考是承。
造次匪懈,孝思純誠。神聽有格,福祿來寧。
升殿,《乾安》
肅哉清宮,熉珠照幄!神之來思,八音振作。
赤舄龍章,奉玉惟恪。匪今斯今,先民時若。
盥洗,《乾安》
於皇維後,觀盥之初。精意昭著,既順既愉。
圭鬯承祀,卿士鹹趨。目視心化,四方其孚。
迎神,《興安》
涓選休成,祖考是享。夙夜專精,求諸惚恍。
洋洋在上,惟神之仰。鬯矣清明,應之如響。
捧俎,《豐安》
來相於庭,鳴鋗鏘鏘。奉牲而告,登彼雕房。
非牲之備,民庶是康。神依民聽,上帝斯皇。
僖祖室酌獻,《基命》
何慶之長?實兆于商。由商太戊,子孫其昌。
皇基成命,宋道用光。詒厥孫謀,膺受四方。
翼祖室,《大順》
上帝監觀,維仁是依。繼世修德,皇心顧之。
其顧伊何?在彼冀方。施於子孫,降福穰穰。
宣祖室酌獻,《天元》
昭哉皇祖,駿發其祥!雕戈圭瓚,盛烈載揚。
天錫寶符,俾熾而昌。神聖應期,赫然垂光。
太祖室,《皇武》
猗歟皇祖,下民攸歸!膺帝之命,龍翔太微。
戎車雷動,天地清夷。峨峨奉璋,萬世無違。
太宗室,《大定》
煌煌神武,再禦戎軒。時惠南土,旋定太原。
車書混同,聲教布宣。維天佑之,億萬斯年。
真宗室,《熙文》
于皇真宗,體道之崇。游心物外,應跡寰中。
四方既同,化民以躬。清淨無為,盛德之容。
仁宗室曲同郊祀。送神亦同
。
英宗室,《治隆》
噫我大君,嗣世修文!維文維武,諟繼虞勳。
天錫丕祚,施於後昆。於薦清酤,酌之欣欣。
神宗室,《大明》
烝哉維後,繼明體神!憲章文、武,宜民宜人。
經世之道,功格於天。子孫嚴祀,無窮之傳。
哲宗室,《重光》
明哲煌煌,照臨無疆。丕承先志,嘉靖多方。
朝廷尊榮,民庶樂康。珍符來應,錫茲重光。
徽宗室,《承元》
聖考巍巍,光紹丕基。禮隆樂備,時維純熙。
天仁兼覆,皇化無為。功成弗處,心潛希夷。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作樂合祖,簨虡在庭。眾奏具舉,肅邕和鳴。
神靈來格,庶幾是聽。皦繹以終,永觀厥成。
亞獻,《正安》
威神在天,來格於誠。既載清酤,有聞無聲。
相予熙事,時賴宗英。肅肅邕邕,允協思成。
終獻,《正安》
疏冪三舉,誠意一純。孰陪予祀,公族振振。
明靈來娭,樂舞具陳。奉神所佑,昭孝息民。
飲福,《禧安》
赫赫明明,德與天通。施于孫子,福祿攸同。
日靖四方,民和年豐。有秩斯祜,申錫無窮。
徹豆,《豐安》
歆我齊明,威德如存。牲牷是享,圭玉其溫。
群公執事,亦既駿奔。禮成告徹,咸福黎元。
還大次,《乾安》
神明既交,恍若有承。欽翼齊莊,福祿具膺。
王業是興,祖武是繩。佑我億年,以莫不增。
孝宗明堂前享太廟三首
徽宗室酌獻,《承元》
明明徽祖,撫世升平。制禮作樂,發政施仁。
聖靈在天,德澤在民。億萬斯年,保佑後人。
高宗室,《大德》
于皇時宋,自天保定。高宗受之,再僕景命。
紹開中興,翼善傅聖。何千萬年,永綏厥慶。
還大次,《乾安》
禮既行矣,樂既成矣。維祖維妣,安且寧矣。
皇舉玉趾,佩鏘鳴矣。拜貺總章,於厥明矣。
理宗明堂前朝享二首
寧宗室奠幣,《定安》
皇矣昭考,聖靈在天!稱秩宗祀,有嚴恭先。
奉幣以薦,見之亻愛然。仁深澤厚,厥光以延。
酌獻,《考安》
假哉皇考,必世後仁!嘉靖我邦,與物皆春。
之純之德,克配穹旻。余慶淵如,佑我後人。
皇后廟十五首
迎神,《肅安》
閟宮翼翼,雅樂洋洋。牲器肅設,幾筵用張。
飾以明備,秩其令芳。神兮來格,風動雲翔。
太尉行,《舒安》
服章觀象,山龍是則。容止蹌蹌,威儀翼翼。
司徒捧俎,《豐安》徹同
格恭奉祀,祗薦犧牲。九成爰奏,有俎斯盈。
酌獻孝明皇后室,《惠安》
祀事孔明,廟室惟肅。鉶登籩豆,金石絲竹。
既灌既薦,允恭允穆。奉神如在,以介景福。
孝惠皇后室,《奉安》
初陽作配,內助惟賢。柔順中積,英徽外宣。
神宮有侐,明祀惟虔。歆誠降祐,于萬斯年。
孝章皇后室,《懿安》
猗那淑聖,象應資生。配天作合,與日齊明。
椒宮垂范,彤史揚名。聿修毖祀,永奉粢盛。
懿德皇后室,《順安》
王門稟慶,帝族惟賢。功存內治,德協靜專。
流芳圖史,垂範紘綖。新廟有侐,祀禮昭然。
淑德皇后室,《嘉安》
明明英媛,備備椒庭。籩豆有踐,黍稷匪馨。
靜嘉致薦,容與昭靈。精意以達,顧享來寧。
莊穆皇后室,《理安》
曾孫襲慶,柔祗育德。正位居體,其儀不忒。
教被宮壺,化行邦國。祝史正辭,垂裕無極。
莊懷皇后室,《永安》
淑德昭著,至樂和平。登豆在列,膋香薦誠。
六變合禮,八音諧聲。穰穰景福,佑我休明。
元德皇后廟,《興安》
為太宗後,為天下母。誕聖繼明,膺乾作主。
玉振金相,蘭芬桂芳。于萬斯年,永奉烝嘗。
飲福,《禧安》
彝尊鬯酒,慶佑遂行。介以純嘏,允答明誠。
亞獻,《恭安》
宗臣率禮,步玉鏘鏘。吉蠲斯獻,百祿是將。
終獻,《順安》
薦獻有終,禮容斯穆。以奉嘉觴,以膺多福。
送神,《歸安》
明禋告畢,靈輅難留。升雲杳邈,整馭優遊。
誠深嘉栗,禮罄欽修。豐融垂佑,以永洪休。
景祐以後樂章六首
章獻明肅皇太后室奠瓚,《達安》
肅肅閟宮,順時薦事。郁鬯馨香,如見於位。
酌獻,《厚安》
祥標曾麓,德合方儀。萬方展養,九禦蒙慈。
孝恭祊祏,美播聲詩。淑靈顧享,申錫維祺。
章懿皇太后室奠瓚,《報安》
青金玉瓚,稞將於京。永懷罔極,夙夜齊明。
酌獻,《衍安》
翊佑先朝,章明壺教。淑順謙勤,徽音在劭。
樹風不止,劬勞匪報。黍稷令芳,嘏茲乃告。
奉慈廟章惠皇太后室奠瓚,《翕安》
稞圭既陳,酌鬯斯醇。音容仿佛,奠獻惟寅。
酌獻,《昌安》
內輔先猷,夙昭壺則。保祐之勞,慈惠其德。
榮養有終,芳風無極。享獻閟宮,載懷淒惻。
真宗汾陰禮畢,親謝元德皇后室三首
迎神,《肅安》
閟宮奕奕,《韶》樂洋洋。牲幣虔布,幾筵肅張。
醴泉淳美,嘉肴潔香。俟神來格,降彼帝鄉。
奉俎,《豐安》
樂鏗金石,俎奉犧牲。九成斯奏,五教爰行。
送神,《理安》
鸞驂複整,鶴駕難留。白雲縹緲,紫府深幽。
廟雖載止,神無不遊。垂佑皇宋,以永鴻休。
元德皇后升祔一首
《顯安》之曲
顯矣皇妣,德侔柔祗!升祔太室,協禮之宜。
耀彼實冊,列之尊彝。惟誠是厚,永佑慶基。
崇恩太后升祔十四首
入門,《顯安》
伣天生德,作配元符。儀刑壺則,輔佐帝圖。
登崇廟祏,勒號璠璵。烝嘗億載,皇極之扶。
神主升殿,《顯安》
曰嬪於京,天作之配。進賢審官,克勤其志。
于穆清廟,本仁祖義。億萬斯年,神靈攸暨。
迎神,《興安》四章
黃鐘宮二奏
閟宮有侐,堂筵屹崇。靈徽匪遐,精誠感通。
苾芬維時,登茲明祀。冷然雲車,有來其馭。
大呂角二奏
羽旌風翔,翠蕤飄舉。儼其音徽,登茲位處。
笙鏞始奏,合止柷敔。是享是宜,永求伊祜。
太簇徵二奏
枚枚閟宮,鼎俎肆陳。烝畀明靈,登其嘉新。
鼓鐘既戒,旨酒既醇。攸介攸止,純禧薦臻。
應鐘羽二奏
旨酒嘉肴,于登於豆。是享是宜,樂既合奏。
衎我懿德,執事溫恭。靈兮允格,有翼其從。
罍洗,《嘉安》
列爵陳俎,芬芳和羹。摐金擊石,洋洋和聲。
禮行伊始,我德惟明。既盥而往,於昭斯誠。
升降殿,《熙安》
笙簫紛如,陟彼廟庭。鏘鏘佩玉,懷茲先靈。
神保聿止,音容杳冥。繁禧是介,萬年惟寧。
酌獻,《茲安》
邕邕玉佩,清酤惟良。粢盛具列,有飶其香。
懷其徽範,德洽無疆。于茲燕止,降福穰穰。
亞獻,《神安》
嬪于潛邸,爰正坤儀。《關雎》化被,《思齊》名垂。
柔德益茂,家邦以熙。皇心追崇,永羞牲粢。
退文舞、進武舞,《昭安》
翩然幹戚,揚庭陳階。文以經緯,武以威懷。
其張其弛,節與音諧。迄茲獻享,妥靈綏來。
終獻,《儀安》
珩璜之貴,禕褕之尊。天作之合,內治慈溫。
元良鐘慶,祉福乾坤。以享以祀,事亡如存。
徹豆,《成安》
鏘洋純繹,于論鼓鐘。周旋陟降,齊莊肅容。
維罍既旨,維籩伊豐。歌徹以《雍》,介福來崇。
送神,《興安》
黍稷維馨,虡業充庭。既欽既戒,靈心是承。
顧予烝嘗,言從之邁。申錫無疆,是用大介。
上冊寶十三首
冊寶入門,《隆安》
威儀皇止,庶尹在庭。爰舉徽章,遹觀厥成。
勒崇揚休,寫之瓊瑛。迄于萬祀,發聞惟馨。
冊寶升殿,《崇安》
有猶有言,順承天則。聿崇號名,再揚典冊。
朱英寶函,左右翼翼。千秋萬歲,保茲無極。
迎神,《歆安》
黃鐘宮
籩豆大房,犧尊將將。馨香既登,明靈迪嘗。
其樂伊何?吹笙鼓簧。靈來燕娭,降福無疆。
大呂角二奏
吉蠲惟時,禮儀既備。奉璋峨峨,群公在位。
神之格思,永錫爾類。展彼令德,於焉來暨。
太簇徵二奏
雍雍在宮,翼翼在庭。顯相休嘉,肅雍和鳴。
神嗜飲食,明德惟馨。綏我思成,式燕以寧。
應鐘羽二奏
犧牲既成,籩豆有楚。摐金擊石,式歌且舞。
追懷懿德,令聞令儀。靈兮來格,是享是宜。
罍洗,《嘉安》
嘉肴旨酒,潔粢豐盛。既盥而往,以我齊明。
有孚顒若,黍稷非馨。神之格思,享於克誠。
升降,《熙安》
佩玉鏘鏘,其來雍雍。陟降孔時,步武有容。
恪茲祀事,神罔時恫。綏我邦家,福祿來崇。
酌獻,《明安》
旨酒嘉栗,有飶其香。衎我淑靈,歆此令芳。
德貽彤管,號正椒房。神具醉止,降福穰穰。
退文舞、進武舞,《昭安》
籥翟既陳,幹戚斯揚。進旅退旅。一弛一張。
其儀不忒,容服有光。以宴以娭,德音不忘。
亞、終獻,《和安》
望高六宮,位應四星。輔佐君子,警戒相成。
禕衣褒崇,琛冊追榮。於以奠之,有椒其馨。
徹豆,《成安》
濯濯其英,殖殖其庭。有來群工,齎我思成。
嘉肴既將,旨酒既清。《雍》徹不遲,福祿來寧。
送神,《歆安》
禮儀既備,神保聿歸。洋洋在上,不可度思。
神之來兮,肸蚃之隨。神之去兮,休嘉是貽。
上欽成皇后冊賓六首
入門升殿,《顯安》
上帝錫羨,寔生婉淑。輔佐神皇,寵膺天祿。
誕育泰陵,劬勞顧複。於昭徽音,久而彌鬱。
迎神,《歆安》
於顯惟德,徽柔懿明。嬪于初載,有聞惟馨。
肆我鼓鐘,萬舞在庭。神保是格,來止來寧。
盥洗,《嘉安》
有煒柔儀,率履不越。惠于初終,既明且達。
我將我享,相盥乃登。胡臭亶時,攸介攸寧!
升降,《熙安》
苾苾其芳,殽核維旅。陟降孔時,有秩斯所。
雍容內化,維神之明。明則不渝,綏我思成。
酌獻,《明安》
天維顯思,有相於內。右賢去邪,夙夜儆戒。
猗歟追冊,重翟禕衣。既右享之,百世是儀。
亞、終獻,《和安》
酌彼玉瓚,有椒其馨。鬷假無言,雍容在庭。
生莫與崇,於赫厥聲。祀事孔明,神格是聽。
上明達皇后冊寶五首
迎神,《歆安》
恭儉宜家,柔順承天。德昭彤管,憂在進賢。
寶冊禕翟,追榮壽原。四時稞享,何千萬年。
酌獻,《明安》
清宮有嚴,廣樂在庭。鐘鼓管磬,九變既成。
縮茅以獻,潔秬惟馨。靈游可想,來燕來寧。
退文舞、進武舞,《昭安》
秉翟竣事,萬舞摐金。總幹揮戚,節以鼓音。
禮容有煒,肸蚃來歆。淑靈是聽,雅奏愔愔。
徹豆,《成安》
登獻罔愆,俎豆斯徹。神具醉止,禮終樂闋。
禦事既退,珊珊佩玦。介我繁祉,歆此蠲潔。
送神,《歆安》
備成熙事,虛徐翠楹。神保聿歸,雲車夙征。
鑒我休德,神交惚恍。留祉降祥,千秋是享。
紹興別廟樂歌五首
升殿,《崇安》
新廟肅肅,蕆事以時。陟降階墄,雍容有儀。
鞠躬周旋,罔敢不祗。祝史正辭,靈其格思。
奉俎,《肅安》
肇嚴廟祀,爰圖遺芳。物必稱德,或陳或將。
有縟其儀,有苾其香。靈兮來下,割烹是嘗。
懿節皇后室酌獻,《明安》
曾沙表慶,正位椒庭。徽音杳邈,宮壺儀刑。
虔修祀事,清酌惟馨。縮以包茅,昭格明靈。
亞、終獻,《嘉安》
霄漢月墮,郊原露晞。徽音如在,延佇來歸。
有酒既清,累觴載祗。神具醉止,燕衎怡怡。
徹豆,《甯安》
仙馭弗返,邈清都。薦此嘉殽,即豐既腴。
奠享有成,鼓樂愉愉。徹我豆籩,率禮無逾。
乾道別廟樂歌三首
詣廟,《乾安》
涓選休辰,於秋之杪。既齊既戒,爰假祖廟。
有侐儀坤,舊章是傚。享祀奚為?天子純
孝。
升殿,《乾安》
宗祀九筵,先薦閟宮。陟自東階,煌煌袞龍。
于穆聖善,監茲禮容。是享是宜,介福無窮。
懿節皇后室酌獻,《歆安》
丕顯文母,厚德維坤。仙馭雖邈,徽音固存。
瑟彼玉瓚。酌此郁尊,簡簡穰穰,裕我後昆。
紹熙別廟二首
安穆皇后室酌獻,《歆安》
祥發伣天,符彰夢日。有懷慈容,孝享廟室。
泰尊是酌,旨酒嘉栗。靈其格思,祚以元吉。
安恭皇后室酌獻,《歆安》
美詠河洲,德嬪媯汭。徽音如存,肇修祀事。
縮以包茅,酌以醴齊。靈來顧歆,降福攸備。
紹興二十九年顯仁皇后祔廟一首
酌獻,《歆安》
恭惟聖母,躋祔孔時。陳羞宗祏,徼福坤儀。
鐘鼓惟序,牲玉載祗。於皇來格,永介丕基。
開禧三年成肅皇后祔廟一首
酌獻,《歆安》
天合重華,內治昭融。承承繼繼,保佑恩隆。
歸從阜陵,登祔太宮。燕我後人,福祿來崇。
志第八十八樂十(樂章四)
○朝謁玉清昭應宮太清宮朝享景靈宮封禪禮汾陰奉天書祭九鼎
真宗奉聖祖玉清昭應宮禦制十一首
降聖,《真安》
巍巍真宇,奕奕殊庭。規模太紫,炳煥丹青。
元命祗答,大猷是經。多儀有踐,丕應無形。
肆設金石,聲聞杳冥。佇回飆馭,永祐基扃。
奉香,《靈安》
芳氣上浹,飆馭下臨。紹承丕緒,永勵精明。
氤氳成霧,蔥郁垂陰。虔恭對越,介祉攸欽。
奉饌,《吉安》
發祥有自,介福無疆。紛綸丕應,保佑下方。
嘉薦斯備,雅奏具揚。寅威洞達,監眄昭章。
玉皇位酌獻,《慶安》
無體之體,強名之名。監觀萬寓。統治九清。
真期保祐,瑞命昭明。乾乾翼翼,祗答財成。
聖祖位酌獻,《慶安》
於昭靈貺,誕啟鴻源。功濟庶匯,慶流後昆。
蘭肴登俎,桂酒盈尊。俯回飆駕,永庇雲孫。
太祖位酌獻,《慶安》
赫赫藝祖,受命高穹。威加海外,化浹區中。
發祥宗祏,錫祐眇沖。欽承積德,勵翼精衷。
太宗位酌獻,《慶安》
明明文考,儲精上蒼。禮樂明備,溥率賓王。
功德累洽,歷數會昌。孝思罔極,丕祐無疆。
亞、終獻,《沖安》
太初非有體,至道本無聲。降跡臨下土,成功陟上清。
至仁敦動植,丕緒啟宗祊。紫禁承來格,鴻基保永寧。
發祥垂誕告,致孝薦崇名。廣樂神欽奉,儲休固太平。
飲福,《慶安》
明明始祖,誕啟慶基。翼翼後嗣,虔奉孝思。
精潔斯達,祉福鹹宜。于以報貺,於以受釐。
徹饌,《吉安》
雕俎在禦,飆駕聞聲。真遊斯降,旨酒斯盈。
大樂雲闋,大禮雲成。徹彼常薦,罄此明誠。
送聖,《真安》
精心既達,真遊允臻。禮容斯舉,福應惟醇。
將整仙馭,言還上旻。永存嘉貺,用泰烝民。
迎奉聖像四首並用《慶安》
玉皇位
玉虛上帝,金像睟容。宅真雲構,練日龜從。
維皇對越,率禮寅恭。靈心丕應,福祿來崇。
聖祖位
總化在天,保昌厥緒。降格皇闈,瓊輪載禦。
藻仗星陳,睟容金鑄。佑我慶基,宅茲靈宇。
太祖位
烝哉大君,聿懷帝祖!鎔範真儀,奉尊靈宇。
至感祥開,洪輝物睹。瞻謁盡恭,飛英率土。
太宗位
于顯神宗,德洽區中。祥金爍冶,范茲睟容。
殊庭胥宇,備物致恭。明威有赫,降福來同。
王清昭應宮上尊號三首
奉告,《隆安》
登隆妙號,欽翼淵宗。茂宣德禮,有恪其容。
奉璋升薦,垂佩彌恭。揚休詠美,以間笙鏞。
太初殿奉冊寶,《登安》
皇靈垂祐,洪福彌隆。祗率綿寓,潔祀真容。
嚴恭奉冊,對越清躬。睟容肅穆,懿號尊崇。
禮盛樂舉,福祿來同。
二聖殿奉絳紗袍,《登安》
赫赫列聖,威德巍然。彤彤靈宇,睟儀在焉。
奉以龍袞,被之象天。重慶宗稷,億萬斯年。
太尉奉聖號冊寶,《真安》
上旻降監,介祉實繁。邦家修報,妙道歸尊。
增名霄極,奉冊靈軒。茂宣聖典,永祐黎元。
寶冊升殿,《大安》
圖書昭錫,典禮紹成。烝民何幸,教父儲靈。
欽承景貺,祗奉崇名。臻虔寶冊,垂祐基扃。
降神,《真安》
猶龍之聖,降生厲鄉。教流清淨,道符混茫。
大君肅謁,盛儀允臧。森羅羽衛,躬薦蕭薌。
簪紱濟濟,鐘石洋洋。高真至止,介福誕祥。
奉玉幣,《靈安》
琳宮奕奕,黼坐煌煌。玉帛成禮,飆馭延祥。
鴻儀有則,景福無疆。嘉應昭協,丕猶誕揚。
奉饌,《吉安》
金奏以諧,飆遊斯格。靈監章明,皇心勵翼。
肅奉雕俎,來升彩席。享德有孚,凝禧無斁。
酌獻,《大安》
欽崇至道,肅謁殊庭。順風而拜,明德惟馨。
飆馭來格,尊酒斯盈。是酌是獻,心通杳冥。
飲福,《大安》
彼渦之壤,指李之區。千乘萬騎,來朝密都。
躬陳芳薦,款接仙輿。飲酒受福,永耀鴻圖。
亞、終獻,《正安》
邈矣道祖,冥幾惚恍!常德不離,至真無象。
引位清穹,降祥神壤。酌醴薦誠,控飆來享。
送神,《真安》
醴盞在戶,金奏在庭。籩豆有踐,黍稷非馨。
義盡蠲潔,誠通杳冥。言旋風駟,祚我修齡。
太極觀奉冊寶一首
《登安》之曲
薦號穹冥,登名祖禰。陟配陽郊,協宣典禮。
感電靈區,誕聖鴻懿。冊寶斯陳,福祿來暨。
景靈宮奉冊寶一首
《登安》之曲
穆穆真宗,錫羨蕃昌。飆輪臨貺,諄誨洞彰。
虔崇懿號,祗答景祥。至誠致享,降福無疆。
景祐元年親享景靈宮二首
降真,《太安》
真館奉幣,潔齊致馨。靈因斯格,社稷慶寧。
送真,《太安》
椒漿尊享,珍饌精祈。睟容杳邈,瑤輅霞飛。
大觀三年朝獻景靈宮二首
奉饌,《吉安》
威靈洋洋,靡有常向。於惟欽承,來假來饗。
博碩芬香,是烝是享。奉器有虔,載德無爽。
爾牲既充,是烹是肆。爾肴既具,是羞是饋。
非物之重,惟德之備。神之格思,歆我精意。
高宗郊前朝獻景靈宮二十一首
皇帝入門,《乾安》
維皇齊居,承神其初。顒顒昂昂,龍步雲趨。
景鐘鏗如,肅覲清都。肸蚃之交,神人用孚。
升殿,《乾安》
帝既臨享,罄茲精意。對越在天,爰升紫陛。
孔容翼翼,保承丕緒。孝奉天儀,永錫爾類。
降聖,《太安》
惟德馨香,升聞八方。粵神臨之,來從帝鄉。
萬靈景衛,有燁其光。監我精純,降福穰穰。
盥洗,《乾安》
齋居皇皇,瓊琚鏘鏘。承祭之初,其如在旁。
挹彼注茲,儲禧迎祥。神之聽之,欣欣樂康。
聖祖位,《乾安》
涓選休辰,有事嘉薦。琅琅瓊珮,陟降岩殿。
其陟伊何?幣玉斯奠。周旋中禮,千億儲羨。
聖祖位奉玉幣,《靈安》
上靈始祖,雲景元尊。嚴祀夙展,六樂朱軒。
明玉之潔,豐帛之溫。暢乃繼序,承德不愆。
還位,《乾安》
我後臨饗,奠幣攸畢。式旋其趨,榘度有式。
禮容齋莊,孝思純實。天休滋至,時萬時億。
奉饌,《吉安》
百職駿奔,來相於庭。奉盛以告,登茲芳馨。
際天蟠地,默運三靈。神兮來歆,祚我休平。
再盥洗,《乾安》
有嚴大禮,對時休明。情文則粲,蠲潔必清。
再臨觀盥,以專以精。真遊來格,永觀厥成。
再詣聖祖位,《乾安》
于赫炎宋,十葉華耀。屬茲郊報,陟降在廟。
其降伊何?椒漿桂酒。再拜斟酌,永禦九有。
聖祖位酌獻,《祖安》禦制
瑤源誕啟,玉牒肇榮。覆育群有,監觀圓清。
酒醴既洽,登薦惟誠。無有後艱,駿惠雲仍。
還位,《乾安》
奠鬯告成,式旋厥位。天步雍容,神人燕喜。
九廟觀德,百靈薦祉。子孫其昌,垂千萬祀。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於皇樂舞,進旅退旅。一弛一張,笙磬具舉。
豈惟玩聲,象德是似。神鑒孔昭,福祿來予。
亞、終獻,《沖安》
五音飭奏,神既億康。澹其容與,薦此嘉觴。
有來顯相,鋗玉鏘鏘。奉承若宥,罔不齊莊。
飲福,《報安》
嘉薦既終,神貺斯複。齎我思成。靈光下燭。
孝孫承之,載祗載肅。敷錫庶民,亟蒙祉福。
還位,《乾安》
帝臨閟庭,逆厘上靈。神鴹安坐,肅若有承。
嘉觴既申,德聞惟馨。靈光留俞,祚我億齡。
徹饌,《吉安》
普淖既薦,苾芬孔時。神嗜而顧,有來燕娭。
饗矣將徹,載欽載祗。展詩以侑,益臻厥熙。
送真,《太安》
雍歌既徹,熙事備成。神夕奄虞,忽乘青冥。
靈心回睠,監我精禋。誕降嘉祉,休德昭清。
降殿,《乾安》
我秩元祀,上推靈源。展事有侐,祲威肅然。
丹墄既降,秉心益虔。荷天之休,於千萬年。
望燎,《乾安》
奕奕靈宮,有嚴毖祀。燔燎具揚,禮儀既備。
帝心肅祗,天步旋止。對越在天,永膺蕃祉。
還大次,《士安》
帝將於郊,昭事上祀。爰茲畢觴,複即於此。
飆游載旋,容旌遝騎。維皇嘉承,錫祚昌熾。
高宗明堂前朝獻景靈宮十首
降聖,《大安》
德惟馨香,升聞八方。粵神之從,燦然有光。
驂飛乘蒼,啾啾蹌蹌。逍遙從容,顧予不忘。
升殿,《乾安》
帝既臨享,龍馭華耀。孝孫承之,陟降在廟。
誠意上交。慶陰下冒。天休駢至,千億克紹。
聖祖位奠玉幣,《靈安》
玉氣如虹,豐繒充笥。既奉既將,亦奠在位。
有永群後,實相祀事。何以臨下?心意不貳。
奉饌,《吉安》
瓊琚鏘鏘,玄衣繡裳。薦嘉升香,粢盛芬芳。
禮儀莫愆,鼓鐘喤喤。曾孫之常,綏福無
疆。
聖祖位酌獻,《祖安》
裴回若留,靈其有喜。薦我馨香,挹茲酒醴。
我祖在天,執道之紀。申佑無疆,奏神稱禮。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進旅退旅,載執幹戚。不愆于儀,容服有赫。
式妥式侑,神保是格。靈鑒孔昭,孝思維則。
亞、終獻,《沖安》用舊辭
。
飲福,《報安》
於赫大神,總司元化。監我純精,威光來下。
延昌之貺,千億馮藉。曾孫保之,丕平是迓。
徹饌,《吉安》
洋洋降臨,肅肅布列。熙事既成,嘉籩告徹。
九天儲慶,垂佑無缺。浸明浸昌,綿綿瓜瓞。
送真,《太安》
高飛安翔,持禦陰陽。幽贊圓穹,監觀四方。
元精回復,奄虞孔良。畢觴降嘏,偃蹇於驤。
望燎,《乾安》
奕奕原祠,有嚴毖祀。禮儀孔宣,燔燎斯暨。
帝心肅祗,天步旋止。熙事既成,永膺蕃祉。
孝宗明堂前朝獻景靈宮八首
盥洗,《乾安》
合宮之饗,報本奉先。欽惟道祖,浚發璿源。
駕言謁款,其盥惟虔。尚監精衷,錫祚綿綿。
聖祖,《乾安》
駿命有開,慶基無窮。祗率百辟,仰瞻睟容。
鼓鐘斯和,黍稷斯豐。靈其居歆,福祿來崇。
還位,《乾安》
嘉玉既設,量幣即陳。仿佛靈游,來顧來寧。
對越伊何?厥惟一純。佑我熙事,以迄于成。
奉饌,《吉安》
發祥仙源,流澤萬世。曷其報之?親饗三歲。
相維列卿,潔粢是饋。匪物之尚,誠之為至。
再詣盥洗,《乾安》
華燈熒煌,瑞煙氤氳。威神如在,蠲潔必親。
再盥於罍,再帨於巾。皇心肅祗,其敢憚勤。
再詣聖祖位,《乾安》
歲逢有年,月旅無祔。我將我饗,如幾如式。
肅爾臣工,諧爾金石。本原休功,垂裕罔極。
還位,《乾安》
旨酒思柔,神具醉止。工祝既告,孝孫旋位。
何以酢之?純嘏來備。燕及雲來,蕃衍無已。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象德之成,有奕其舞。一弛一張,進旅退旅。
彗以管簫,和以鏞鼓。神其樂康,永錫多祜。
甯宗郊前朝獻景靈宮二十四首
皇帝入門,《乾安》
閟幄邃深,雲景杳冥。天清日晬,展容玉庭。
締基發祥,希夷降靈。神其來燕,是饗是聽。
升殿,《乾安》
帝居瑤圖,璿題玉京。日月經振,列宿上熒。
桂簋飶芬,瑚器華精。夤承禋祀,用戒昭明。
降神,《太安》六變
。
圜鐘為宮
四靈晨耀,五緯夕明。風雲晏和,天地粹清。
靈兮來迎,靈兮來寧。啟我子孫,饗於純精。
黃鐘為角
芬枝揚烈,熉珠葉陶。闓珍闡符,展詩舞箾。
神哉來下,神哉來翱。肅若有承,靈心招搖。
太簇為徵
龍車既奏,鳳馭載翔。帝幄儜靈,天衢騰芳。
神來留俞,神來蹇驤。禮鬯樂明,奏假孔將。
姑洗為羽
虹旌蜺旄,鸞旗翠蓋。星樞扶輪,月禦葉衛。
靈至陰陰,靈般裔裔。來格來饗,福流萬世。
盥洗,《乾安》
禮文有俶,祀事孔明。將以潔告,允惟齊精。
自盥而往,聿觀厥成。靈監下臨,天德其清。
詣聖祖位,《乾安》
維宋肖德,欽天顧右。于皇道祖,丕釐靈祐。
葛藟殖繁,瓜瓞孕茂。克昌厥後,世世孝奏。
聖祖位奉玉幣,《靈安》高宗禦制,見前
。
皇帝還位,《乾安》
桂宮耽耽,藻儀穆穆。天回袞彩,風韶璜玉。
《咸》、《英》皦亮,容典炳煜。假我上靈,景命有僕。
奉饌,《吉安》
我簋斯盈,我簠斯實。或剝或烹,或燔或炙。
有殽既將,為俎孔碩。禮儀卒度,永錫爾極。
再盥洗,《乾安》
觴澹初勺,禮戒重盥。假廟以《萃》,取象於
《觀》。清明外暢,精肅中貫。我儀圖之,三靈攸贊。
再詣聖祖位,《乾安》
肇基駿命,鞏右鴻業。鼎玉龜符,垂固萬葉。
靈貺具臻,神光燁燁。暉祚無疆,規重矩疊。
聖祖位酌獻,《祖安》高宗禦制,見前
。
還位,《乾安》
皇帝瑞慶,長髮其祥。纂系悠遠,逆源靈長。
德之克明,休烈有光。配天作極,孝饗是將。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持翟成象,秉朱就列。旄乘整溢,鳳儀諧節。
揮舒皇文,歌蹈先烈。合好效歡,福流有截。
亞獻,《沖安》
光熉紫幄,神流玉房。秉文侑儀,嘉虞貳觴。
震澹醉喜,仿佛迪嘗。璿源之休,地久天長。
終獻,《沖安》
靈輿蹇驤,畢觴泰筵。貳饗允穆,稞將克竣。
垂恩儲祉,錫羨永年。將以慶成,燕及皇天。
詣飲福位,《乾安》
若木露英,清雲流霞。蔓蔓芝秀,馮馮桂華。
綿瑞無疆,產嘏孔奢。皇則受之,鞏我帝家。
飲福酒,《報安》
旨酒惟蘭,勺漿惟椒。福流瓚斝,光燭琨瑤。
拜貺清宮,凝輝慶霄。神其如在,徘徊招搖。
還位,《乾安》
烝哉我皇,繼天毓聖!逆厘元都,對越靈慶。
如天斯久,如日斯盛。瑤圖濬邈,永隆駿命。
徹饌,《吉安》
房鉶陳列。室簋登奉。告饗具歆,展徹惟拱。
祥光奕奕,嘉氣懞々。受嘏不愆,燕天之寵。
送真,《太安》
雲車風馬,靈其來遊。天門軼蕩,神其莫留。
遣慶陰陰,祉發祥流。康我有宋,與天匹休。
降殿,《乾安》
璿庭爛景,紫殿流光。禮洽乾回,福應日昌。
聖系厖鴻,景命溥將。德茂功成,率祀無疆。
詣望燎位,《乾安》
厥初生民,淵浚唯祖。芳薦既輟,明燎具舉。
德馨升聞,靈貺蕃詡。懷濡上靈,佑周之祜。
還大次,《乾安》
帝假于宮,彝承清祀。天暉臨幄,宸衛森峙。
行繇大室,旋趨紫畤。率禮不違,式旉靈祉。
理宗明堂前朝獻景靈宮二首餘用舊辭
。
升殿,登歌《乾安》
我享我將,罄茲精意。陟降左右,維天與契。
齋明乃心,祗肅在位。于萬斯年,百福來備。
亞獻,宮架《沖安》
慶雲鬱鬱,鳴璆琅琅。澹其容與,申薦貳觴。
奉承若宥,神其樂康。錫以多祉,源深流長。
大中祥符封禪十首余同南、北郊
。
山上圜台降神,《高安》
岩岩泰山,配德於天。奉符展采,翼翼乾乾。
滌濯靜嘉,罔有弗蠲。上帝顧諟,冷風肅然。
昊天上帝坐酌獻,《奉安》
皇天上帝,陰騭下民。道崇廣覆,化洽鴻鈞。
靈文誕錫,寶命惟新。增高欽事,式奉嚴禋。
太祖配坐酌獻,《封安》
于穆聖祖,肇開鴻業。我武惟揚,皇威有曄。
四庾混同,百靈震疊。陟配高穹,明靈是接。
太宗配坐酌獻,《封安》
祗若封祀,神宗配天。禮樂明備,奠獻精虔。
景靈來格,休祥藹然。于昭垂慶,億萬斯年。
亞獻,《恭安》
因高定位,禮修物備。薦鬯蔔牲,虔恭寅畏。
八音克諧,天神鹹暨。降福穰穰,永錫爾類。
終獻,《順安》
浩浩元精,無臭無聲。臨下有赫,得一以清。
備物致享,薦茲至誠。泰尊奠獻,夙夜齊明。
社首壇降神,《靖安》
至哉坤元,資生伊始。博厚稱德,沈潛柔止。
降禪方位,聿修明祀,寅恭吉蠲,永錫蕃祉。
皇地祗坐酌獻,《禪安》
坤德直方,博厚無疆。秉陰得一,靜而有常。
寶藏以發,乃育百昌。肅祗禪祭,錫祉穰穰。
太祖配坐酌獻,《禪安》
皇矣聖祖,丕赫神武。秉運宅中,威加九土。
德厚功崇,頌聲載路。陟配方祗,對天之祜。
太宗配坐酌獻,《禪安》
毖祀柔祗,報功厚載。思文太宗,侑神嚴配。
鐘石斯和,籩豆鹹在。永錫坤珍。資生為大。
汾陰十首
降神,《靖安》
茫茫坤載,粵惟太寧。資生光大,品物流形。
瞻言汾曲,允宅神靈。聖皇躬享,明德惟馨。
奠玉幣,登歌《嘉安》
至誠旁達,柔祗格思。奉以琮幣,致誠在茲。
奉俎,《豐安》
博碩者牲,載純其色。體薦登俎,聿崇坤德。
後土地祗坐酌獻,《博安》
秉陰成德,敏樹宣功。應變審諦,神力無窮。
沈潛剛克,流謙示中。潔茲奠獻,妙物玄通。
太祖配坐酌獻,《博安》
坤元茂育,植物成形。于穆聖祖,功齊三靈。
嚴恭配侑,厚德攸寧。永懷錫羨,歆此惟馨。
太宗配坐酌獻,《博安》
報功厚載,祀事惟明。思文烈考,道濟群生。
侑神定位,協德安平。馨潔並薦,享於克誠。
飲福,《博安》
寅威寶命,明祀惟虔。協神備物,罔不吉蠲。
後祗格思,靈飆肅然。庭受景福,遐哉億年!
亞、終獻,《正安》
至哉柔祗,滋生蕃錫。滌濯靜嘉,寅恭夕惕。
金奏純如,萬舞有奕。立我烝民,莫匪爾極。
後土廟降神,《靖安》
博厚流形,秉陰成德。柔順剛正,直方維則。
明祗格思,素汾之側。祗載吉蠲,宸心翼翼。
酌獻,《博安》
至哉物祖,設象龍脽。動靜之德,翕辟攸宜。
嘉栗以薦,精禱洪厘。茂宣陰貺,五穀蕃滋。
祗奉天書六首
朝元殿酌獻,《瑞文》
妙道非常,神變無方。惟天輔德,靈貺誕章。
玄文昭錫,寶曆彌昌。禮崇明祀,式薦馨香。
含香園,《瑞文》
運格熙盛,將封介丘。禮神之域,瑞命殊尤。
靈文薦降,丕顯皇猷。聖心肅奉,永洽鴻休。
泰山社首壇升降,《瑞文》
玄穹眷懷,寶符申錫。垂露騰文,粲然靈跡。
發祥吉圖,純熙寫奕。登薦欽崇,式昭天曆。
奉香酌獻,《里安》
謂天蓋高,惟皇合德。倬彼靈章,圖書是錫。
眷命諄諄,被以遐曆。膺籙告成,虔恭欽翼。
地屆興王,祥開圖籙。典禮昭成,祺祥交屬。
大輅逶迤,卿雲紛鬱。祐我含靈,錫茲介福。祥符七年奉祀畢,天書回至應天府,有雲物之瑞,命制是曲,以紀休應。
升降,《靈文》
旻穹無聲,惟德是輔。降監錫符,垂文篆素。
孝瑞紀封,英聲載路。既壽而昌,篤天之祜。
祭九鼎十二首
帝鼐土王日祀
降神,《景安》
日號丙丁,方號中央。德惟其時,蠲吉是將。
夫何飲之?黃流玉瓚。夫何食之?有陳伊饌。
奉饌,《豐安》
粢盛既豐,牲牢既充。展茲熙事,溫溫其恭。
惟明欣欣,燔炙芬芬。保乎天子,繁祉薦臻。
亞、終獻,《文安》
工祝致辭,黃流協鬯。爰登清歌,載期神享。
噫予誠心,精禋是虔。嘉予陳祀,豐盈豆籩。
春分,蒼鼎亞、終獻,《成安》
法乾剛兮,鑄鼎奠方。涓嘉旦兮,齊明迎祥。
胡為持幣?維箱及筥。胡為和羹?有錡維釜。
立夏,岡鼎迎神,《凝安》
我方東南,我日朱明。爰因其時,鼎以岡名。
粢盛既馨,牲牷既盈。佑我皇家,巽令風行。
亞、終獻,《成安》
黃流在中,惟馨香祀。于薦於神,爰祗厥事。
禮從多儀,以進為文。尊斝三獻,昭示孔勤。
夏至,彤鼎酌獻,《成安》
犧尊將將,徂基自堂。牲牷肥循,鼓鐘喤々。
肆予醴齊,椒馨飶香。韋來歆顧,天祚永昌。
立秋,阜鼎酌獻,《成安》
明德崇享,磬筦鏘鏘。鏗兮佩舉,峨冠齊莊。
肆陳有序,承箱是將。其牲伊何?籩豆大房。
秋分,皛鼎亞、終獻,《成安》
神宮巍巍,庭燎有輝。聲諧備樂,物陳豐儀。
清酤既載,酌言獻之。惟神醉止,韋來蕃厘。
立冬,魁鼎迎神,《凝安》
時運而冬,乃神玄冥。陰陽相推,豐年以成。
越陳嘉肅,牡牢粢盛。來享來依,監於明誠。
酌獻,《成安》
罍之初登,其儀昭陳。罍之既稞,其香升聞。
神心嘉止,於焉欣欣。貽我有年,穰穰其仁。
冬至,寶鼎奠幣,《明安》
秉心齊明,奉牡博碩。匏絲鏗陳,冠佩儼飾。
其肆其將,明神來格。執奠維何?猗歟幣帛!
志第八十九樂十一(樂章五)
○祀嶽鎮海瀆祀大火祀大辰
大中祥符五嶽加帝號祭告八首
迎神,《靜安》
鐘石既作,俎豆在前。雲旗飛揚,神光肅然。
當駕飆欻,來乎青圓。言備縟禮,享茲吉蠲。
冊入門,《正安》
節彼喬嶽,神明之府。秩秩威儀,肅肅靈宇。
懿號克崇,庶物鹹睹。帝籍升名,式綏九土。
酌獻東嶽,《嘉安》
節彼岱宗,有嚴廟貌。惟辟奉天,依神設教。
帝典焜煌,嘉薦普淖。至靈格思,殊祥是效。
南嶽
作鎮炎夏,畜茲靈光。敷與萬物,既阜既昌。
爰刻溫玉,式薦徽章。昭嘏神意,福熙穰穰。
西嶽
瞻言太華,奠芳作鎮。典冊是膺,等威以峻。
上公奉儀,祀宗薦信。介祉萬邦,永配坤順。
北嶽
仰止靈岳,鎮于朔方。增崇懿號,度越彝章。
祗薦嘉樂,式陳令芳。永資純佑,國祚蕃昌。
中嶽
岩岩神嶽,作鎮中央。肅奉徽冊,尊名孔章。
聿降飆駕,載獻蘭觴。熙事允洽,寶祚彌昌。
送神,《靜安》
祗薦鴻名,寅威明祀。有楚之儀,如在之祭。
奠獻既終,禮容克備。神鑒孔昭,福禧來暨。
天安殿冊封五嶽帝一首
冊出入,《正安》
名岳奠方,帝儀克舉。吉日惟良,九賓鹹旅。
溫玉鏤文,纁裳正寧。禮備樂成,篤神之祜。
熙甯望祭嶽鎮海瀆十七首
東望迎神,《凝安》
盛德惟木,勾芒禦神。沂岱淮海,厥功在民。
爰熙壇坎,裒對庶神。於以歆格,靈貽具臻。
升降,《同安》
紳韠衤詹兮,玉珮蕊兮。于我將事,神燕喜兮。
帝命望祀,敢有不共。往返於位,肅肅雍雍。
奠玉幣,《明安》
祀以崇德,幣則有儀。肅我將事,登降孔時。
精明純潔,罔有弗祗。史辭無愧,神用來娭。
酌獻,《成安》
肇茲東土,含潤無疆。維時發春,喜薦令芳。
祭用蒯薶沈,順性含藏。不涸不童,誕降祺祥。
送神,《凝安》
神之至止,熙壇為春。神之將歸,旂服振振。
欻兮回飆,窅兮旋雲。祐于東方,永施厥仁。
南望迎神,《凝安》
嵩嵇衡霍,暨厥海江。時維長養,惠我南邦。
肆嚴牲幣,神式來降。以侑以妥,百福是龐。
酌獻,《成安》
景風應律,朱鳥開辰。肅肅明祀,嘉籩列陳。
牲用牷物,樂奏蕤賓。克綏永福,祐此下民。
送神,《凝安》
鼓鐘云云,龠管伊伊。神既醉飽,曰送言歸。
山有厚藏,水有靈德。物其永依,往奠炎宅。
中望迎神,《凝安》
維土作德,維帝禦行。含養載育,萬物以成。
有嚴祀典,薦我德馨。神其歆止,永用億寧。
酌獻,《成安》
高廣融結,實維中央。宣氣報功,利彼一方。
坎壇以祀,六樂鏘鏘。靈其有喜,酌以大璋。
送神,《凝安》
言旋其處,以奠中域。無替厥靈,四方是則。
神永不息,祀永不愆。以享以報,于萬斯年。
西望迎神,《凝安》
品物順說,時司金行。於郊迎氣,以望庶靈。
雅歌維樂,圭薦惟牲。作民之祉,永相厥成。
酌獻,《成安》
西顥沆碭,執矩司秋。諏言協靈,時祀孔修。
禮有薦獻,爰視公侯。秩而祭之,百福是遒。
送神,《凝安》
我樂我神,簋俎腥饔。曰神之還,西土是宮。
于蕃禽魚,於衍草木。富我藪隰,滋我高陸。
北望迎神,《凝安》
帝德乘坎,時禦閉藏,爰潔牷醴,兆茲北方。
海山攸宅,神施無疆。具享蠲吉,降福孔穰。
酌獻,《成安》
淒寒凝陰,隕籜滌場。百物順成,黍稷馨香。
款於北郊。爰因其方。何以侑神?薦此嘉觴。
送神,《凝安》
維山及川,奠宅幽方。我度其靈,降止靡常。
肅肅坎壇,既迎既將。促樂徹俎,是送是望。
紹興祀嶽鎮海瀆四十三首
東方迎神,《凝安》
帝奠九廛,孰匪我疆。系我東土,山川相望。
祀事孔時,肅雍不忘。嶪峨濛鴻,郁哉洋洋!
初獻盥洗,《同安》
青陽肇開,祀事孔飭。鬱人贊溉,其馨苾苾。
敬爾威儀,亦孔之則。神之格思,無我有斁。
奠玉幣,《明安》
司曆告時,惟孟之春。爰舉時祀,旅於有神。
鼓鐘既設,珪帛具陳。阜蕃庶物,以福我民。
東嶽位酌獻,《成安》
岩岩天齊,自古在昔。膚寸之雲,四方其澤。
惟時東作,祀事乃飭。惠我無疆,恩沾動植。
東鎮位
惟山有鎮,雄于其方。東孰為雄?於沂之疆。
祀事有時,爰舉舊章。我望匪遙,庶幾燕饗。
東海位
澒洞鴻濛,天與無極。導納江、漢,節宣南北。
順助其功,善下惟德。我祀孔時,以介景福。
東瀆位
我祀伊何?於彼長淮。導源桐柏,委注蓬萊。
扞齊護楚,宣威示懷。豆籩列陳,亦孔之偕。
亞、終獻,酌獻四位並同
。
我祀孔肅,神其安留。容與裴回,若止若浮。
洽此重觴,申以百羞。無我斁遺,萬邦之休。
送神,《凝安》
蹇兮紛紛,神實戾止。以飲以食,以享以祀。
幼兮冥冥,神亦歸止。以醉以飽,以錫爾祉。
南方迎神,《凝安》
朱明盛長,我祀用飭。厥祀伊何?山川鹹秩。
如將見之,繩繩齊栗。神哉沛兮,消搖來格!
初獻盥洗、升降,《同安》
爰熙嘉壇,揭虔毖祀。鬱人沃盥,贊我稞事。
于降於登,以作以止。莫不肅雍,告靈饗矣。
奠玉幣,《明安》
我祀我享,儀物孔周。一純斯舉,二精聿修。
璞兮其溫,絲兮其紑。是薦潔蠲,神兮安留。
南嶽位酌獻,《成安》
神曰司天,居南之衡。位焉則帝,于以奠方。
南訛秩事,望禮有常。庶幾嘉虞,介福無疆。
南鎮位
維南有山,於彼會稽。作鎮在昔,神則司之。
厥有舊典,以祀以時。百味維旨,靈其燕娭。
南海位
維水善下,利物曰功。逶迤百川,誰歟朝宗?
蕩蕩大受,于焉會同。膋蕭列陳,以答鴻濛。
南瀆位
四瀆之利,經營中國。南曰大江,險兮天設。
維爾有神,隃其廟食。望秩孔時,我心翼翼。
亞、終獻,酌獻
神之游兮,洋洋對越。澹乎容與,肸蚃斯答。
乃奏既備,八音攸節。重觴申陳,百禮以洽。
送神曲同迎神
薦徹豆籩,熙事備成。靈兮將歸,羽旄紛紜。
飄其逝矣,浮空OB雲。悵然顧瞻,有撫懷心。
中央迎神,《凝安》
天作高山,屹然中峙。經營厥宇,萬億鹹遂。
火熙土王,爰舉時祀。繩繩宣延,仿佛來止。
初獻盥洗、升降,《同安》
思來感格,肅雍不忘。禮儀既備,濟濟蹌蹌。
潔蠲致敬,往薦其芳。交若有承,神兮孔饗。
奠玉幣,《明安》
練日有望,高靈來下。何以告誠?心惟物假。
有篚斯實。有寶斯籍。於以奠之,神光燭夜。
中嶽位酌獻,《成安》
與天齊極,伊嵩之高。顯靈效異,神休孔昭。
飭我祀事,實俎鸞膋。以侑旨酒,其馨有椒。
中鎮位
禹畫九州,河內曰冀。霍山崇崇,作鎮積勢。
我祀如何?百末旨味。承神燕娭,諸神畢至。
亞、終獻,酌獻
禮樂既成,肅容有常。奄留消搖。申畢重觴。
仰臚所求,降福滂洋。師象山則,以氵兄皇章。
送神曲同迎神
虞至旦兮,靈亦有喜。蹇欲驤兮,象輿已轙。
粥音送兮,靈聿歸矣。長無極兮,錫我以祉。
西方迎神,《凝安》
有岌斯安,有涵斯洽。聿相厥成,允祀是答。
爰飭乃奏,乃奏既協。於昭降止,是遵是接。
初獻盥洗、升降,《同安》
靡實不新,靡陳不濯。人之弗蠲,矧敢將酌。
載晞之帨,載濡之勺。洗儀告備,陟降時若。
奠玉幣,《明安》
彼林有NB,彼澤有沈。猗與西望,弗菲弗淫。
乃追斯邸,乃斯尋。仰禮既卒,是用是歆。
西嶽位酌獻,《成安》
屹削厥方,風雲斯所。陰邑有宮,侐々俁俁。
清酤在尊,靈昚在下。于俎獻兮,則莫我吐。
西鎮位
維吳崇崇,於氵幵之西。瞻彼有隴,赫赫不迷。
克裨于嶽,我酌俶齊。於凡有旅,眡公維躋。
西海位
奄浸坤軸,滋殖其濊。而典斯稽,有陛有壝。
弗替時舉,元斝斯酹。胡先於河?實委之會。
西瀆位
自彼昆虛,於以潛流。念茲誕潤,豈侯不猶。
在昔中府,暨海聿修。迄既望止,神保先卣。
亞、終獻
肅肅其乂,既旨既溢。迨其畢酌,偏茲博碩。
祀事既遂,不敢誶射。神或醉止,我心斯懌。
送神曲同迎神
乃羞既徹,乃奏及闋。無餕斯俎,式聽致謁。
不蹇不蹶,不沸不決。厲魃其祛,永庇有截。
北方迎神,《凝安》
我土綿綿,孰匪疆理。惟時幽都,匪曰隃只。
滌哉艮月,朔風其同!曷阻曷深,其亦來降。
初獻盥洗、升降,《同安》
壽宮煇煌,聿修時祀。繽其臨矣,吉蠲以俟。
居乎昂昂,行乎遂遂。敬爾攸司,展采錯事。
奠玉幣,《明安》
相予陰威,厥功浩浩。一歲之功,何以為報?
府有珪幣,我其敢私!肅肅孔懷,於以將之。
北嶽位酌獻,《成安》
瞻彼芒芒,曰北之常。既高既厚,乃紀乃綱。
薦鬯伊始,靈示孔將。玄服鐵駕,覽此下方。
北鎮位
赫赫作鎮,幽、朔之垂。兼福我民,食哉具宜。
克配彼岳,有嚴等衰。蠲我灌禮,其敢不祗!
北海位
八裔皆水,此一會同。澐々天墟,洞蕩洪濛。
至哉維坎,不有斯功!所秩伊何?黃流在中。
北瀆位
水星之精,播液發靈。不脅於河,既介以清。
翼翼盥薦,椒糈芬馨。載止載留,爰弭翠旌。
亞、終獻
俎豆紛披,金石繁會。侑以貳尊,匪瀆匪怠。
我儀既周,我心孔戒。憺兮容與,仿佛如在。
送神曲同迎神
靈既醉飽,禮斯徹兮。靈亦樂康,樂斯闋兮。
雲征飆舉,不可尼兮。薦福錫祉,曷有極兮!
淳祐祭海神十六首
迎神,《延安》
宮一曲
堪輿之間,最钜惟瀛。包乾括坤,吐日滔星。
祀典載新,禮樂孔明。鑒吾嘉賴,來燕來寧。
角一曲
四溟廣矣,八紘是紀。我宅東南,回復萬里。
洪濤飆風,安危所倚。祀事特隆,神其戾止!
徵一曲
若稽有唐,克致崇極。祝號既升,爰增祭式。
從享於郊,神斯受職。我祀肇新,式祈陰騭。
羽一曲
猗與祀禮,四海會同!靈之來沛,鞭霆馭風。
肸蚃仿佛,在位肅雍。佑我烝民,式徼神功。
升降,《欽安》
靈之來至,垂慶陰陰。靈之已坐,飭茲五音。
壇殿聿嚴,陟降孔欽。靈宜安留,鑒我德心。
東海位奠玉幣,《德安》
百川所歸,天地之左。氵項洞鴻濛,功高善下。
行都攸依,百祿是荷。制幣嘉玉,以侑以妥。
南海位奠玉幣,《瀛安》
祝融之位,貴乎三神。吞納江、漢,廣大無垠。
長為委輸,祐我黎民。敬陳明享,允鑒恭勤。
西海位奠玉幣,《潤安》
蒲菖之澤,派引天潢。羲娥出入,浩渺微茫。
蓋高斯覆,猶隔封疆。我思六合,肇正吉昌。
北海位奠玉幣,《瀚安》
瀚海重潤,地紀亦歸。吞受百瀆,限制北陲。
一視同仁,我心則怡。嘉薦玉幣,神其格思。
捧俎,《豐安》
昭格靈貺,祀典肇升。牲牷告充,雕俎是承。
薦虔效物,省德惟馨。靈其有喜,萬宇肅澄。
東海位奠酌獻,《熙安》
滄溟之德,東南具依。熬波出素,國計攸資。
石臼卻敵,濟我王師。神其享錫,益畀燕綏。
南海位酌獻,《貴安》
南溟浮天,旁通百蠻。風檣迅疾,琛舶來還。
民商永賴,坐消寇奸。薦茲嘉觴,弭矣驚瀾。
西海位酌獻,《類安》
積流疏派,被於流沙。布潤施澤,功均邇遐。
我秩祀典,四海一家。祗薦令芳,靈其享嘉!
北海位酌獻,《溥安》
壝忽會同,裴回安留。牲肥酒香,晨事聿修。
惟德之涼,曷奄九州?帝命是祗,多福自求。
亞、終獻,《饗安》
籩豆有楚,貳觴斯旅。神其醉飽,式燕以序。
百靈秘怪,蜿蜒飛舞。錫我祺祥,有永終古。
送神,《成安》
告靈饗矣,錫我嘉祚。乾端坤倪,開豁呈露。
玄雲聿收,群龍鹹騖。減除凶災,六幕清豫。
紹興祀大火十二首
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五緯相天,各率其職。司禮與視,則維熒惑。
至陽之精,屆我長嬴。于以求之,祀事孔明。
黃鐘為角
有出有藏,伏見靡常。相我國家,鑒觀四方。
視罔不正,終然允臧。神其來格,明德馨香。
太簇為徵
小大率禮,不愆於儀。展采錯事,秩祀孔時。
維今之故,閱我數度。修厥典常,神其來顧!
姑洗為羽
于赫我宋,以火德王。永永丕圖,繄神之相。
神之來矣,維其時矣。禮備樂奏,神其知矣。
升殿,《正安》
有儼其容。有潔其衷。屹屹崇壇,伊神與通。
神肯降格,嘉神之休。虔恭降登,神乎安留。
熒惑位奠玉幣,《嘉安》
馨香接神,肸蚃恍惚。求神以誠,薦誠以物。
有藉斯玉,有篚斯幣。是用薦陳,昭茲精意。
商丘宣明王位奠幣,《嘉安》
熒惑在天,惟火與合。繄神主火,純一不雜。
作配熒惑,祀功則然。不腆之幣,於以告虔。
捧俎,《豐安》
火遵其令,無物不長。視此牲牢,務得其養。
豢以祀神,有腯其肥。非神之宜,其將曷歸?
熒惑位酌獻,《祐安》
皇念有神,介我戩穀。登時休明,有此美祿。
酌言獻之,有飶其香。神兮燕娭,醉此嘉觴。
宣明王位酌獻,《祐安》
誰其祀神?知神嗜好。閼伯祀火,為神所勞。
睠言配食,既與火俱。于樂旨酒,承神嘉虞。
亞、終獻,《文安》
神既貺施,嗜我飲食。申以累獻,以承靈億。
神方常羊,咸畢我觴,于再于三,於誠之將。
送神用《理安》
登降上下,奠璧獻斝。音送粥粥,禮無違者。
已虞至旦,神其將歸。顧我國家,遺以繁厘。
出火祀大辰十二首
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燁燁我宋,火德所畀。用火紀時,允惟象類。
神以類歆,誠繇類至。有感斯通,孚我陽燧。
黃鐘為角
樂音上達,粵惟出虛。火性炎上,亦生於無。
我鏞我磬,我笙我竽。氣同聲應,昭哉合符!
太簇為徵
火在六氣,獨處其兩。感生維君,繄辰克相。
何以驗之?占茲垂象。騰駕蒼虯,欻其來饗。
姑洗為羽
星入於戌,與火俱詘。火出於辰,與星俱伸。
一伸一詘,孰操縱之?利用出入,民鹹用之。
升殿,《正安》
屹彼嘉壇,赤伏始屆。掞光耀明,洋乎如在。
俯仰重《離》,默與精會。隨我降升,肅聽環珮。
大辰位奠玉幣,《嘉安》
維莫之春,五陽發舒。日之夕矣,三星在隅。
莫量匪幣,莫嘉匪玉。明薦孔時,神光下矚。
商丘宣明王奠幣,《嘉安》
二七儲神,與天地並。孰儷厥德?聿惟南正。
功楙陶唐,澤流億姓。作配嚴禋,贄列惟稱。
捧俎,《豐安》
有嚴在滌,陳彼牲牢。孔碩其俎,薦此血毛。
厥初生民,飲茹則然。以燔以炙,伊誰雲先?
大辰位酌獻,《祐安》
孰為大辰?維北有鬥。曾是彗星,斯名孔有。
幽榮報功,潔齊敢後。容與嘉觴,式歆旨酒。
宣明王位酌獻,《祐安》
周設司爟,雖列夏官。仍襲孔易,闓端實難。
相彼商丘,永懷初造。不腆桂椒,匪以為報。
亞、終獻,《文安》
潛之伏矣,柞既休。有俶其來,榆柳是求。
靈駕紛羽,尚其安留。飲我三爵,言言油油。
送神,《理安》
五運惟火,寔宗眾陽。宿壯用明,千載愈光。
神保聿歸,安處火房。鬱攸不作,炎圖永昌。
納火祀大辰十二首
降神,《高安》
圜鐘為宮
赫赫皇圖,炎炎火德。侈神之賜,奄有方國。
粢盛既豐,俎豆有飶。于萬斯年,報祀無斁。
黃鐘為角
火星之躔,有燁其光。表于辰位,伏于戌方。
時和歲稔,仁顯用藏。告爾萬民,出納有常。
太簇為徵
季秋之月,律中無射。農事備收,火功告畢。
克禋克祀,有嚴有翼。風馬雲車,尚其來格!
姑洗為羽
明明我後,重祭欽祠。有司肅事,式薦晨儀。
禮惟其稱,物惟其時。神之聽之,福祿來為。
升殿,《正安》
猗與明壇,右平左墄!冕服斯皇,玉珮有節。
陟降惟寅,匪徐匪疾。式崇大祀,禮文鹹秩。
大辰位奠玉幣,《嘉安》
金行序晚,玉露晨清。齊戒豐潔。肅恭神明。
嘉幣惟量,嘉玉惟精。於以奠之,庶幾來聽。
商丘宣明王位奠幣,《嘉安》
恭惟火正,自陶唐氏。邑於商丘,配食辰祀。
有功在民,有德在位。敢替典常。惟恭奉幣。
捧俎,《豐安》
萬匯攸成,四方寧謐。工祝致告,普存民力。
乃薦斯牲。為俎孔碩。介以繁祉,式和民則。
大辰位酌獻,《祐安》
庶功備矣,休德昭明。天地釀和,鬱鬯斯清。
玉瓚以酌,瑤觴載盈。周流常羊,來燕來寧。
宣明王位酌獻,《祐安》
廣大建祀,式崇其配。馨香在茲,清酒既載。
穆穆在暉,洋洋如在。聿懷嘉慶,繄神之齎。
亞、終獻,《文安》
幣玉肅陳,笙簧具舉。桂醑浮觴。瓊羞溢俎。
禮有三獻,式和且序。神具醉止,慶流寰宇。
送神,《理安》
神靈降鑒,天地迴旋。惟馨薦矣,既醉歆焉。
諸宰斯徹,式禮莫愆。隤祉降祥,天子萬年。
樂志第九十樂十二(樂章六)
祭太社太稷祭風雨雷師祭先農先蠶親耕藉田
蠟祭釋奠文宣王武成王祭祚德廟祭司中司命
景德祭社稷三首
降神,《靜安》
百穀蕃滋,麗乎下土。聿崇明祀,垂之千古。
育物惟茂,粒民斯普。報本攸宜,國章鹹睹。
奠玉幣酌獻,《嘉安》
于穆大祀,功利相宣。靈壇美報,歷代昭然。
介以蕃祉。祚以豐年。土爰稼穡,允協民天。
送神,《靜安》
制幣犧齊,正辭無愧。樂以送之,畢其精意。
景祐祀社稷三首
迎神,《甯安》
五紀之本,百貨何極?道著開闢,惠周動植。
國崇美穀,民資力穡。奠獻惟寅,神靈來格。
初獻升降,《正安》;太社、後土、太稷、後稷奠玉幣,並《嘉安》;奉俎,《豐安》。同前
。
亞、終獻,《文安》;送神,《甯安》神之來兮,降茲下土。神之去兮,杳無處所。壇壝肅然,瘞幣徹俎。乃粒之功,冠於萬古。
奉俎,《豐安》神州地祇、皇地祇與社稷通用。
禮崇明禋,維馨斯酒,潔粢豐盛,殺時犉牡。
齊莊嚴祗,升燎於。其報伊何?如山如阜。
大觀祀社稷九首
迎神,《甯安》
黃鐘二奏
惟土之尊,民食資焉。陰祀昭格,牲牢腥膻。
有功於民,告其吉蠲。神之來享,雲車翩翩。
太簇角二奏
惟穀之神,函育無窮。百嘉蕃殖,民依厥功。
嚴飭壇壝,威儀肅雍。神之來享,祈于登豐。
姑洗徵二奏
猗歟那歟,生養斯民!家給人足,時底熙純。
祗嚴明禋,於薦苾芬。粢盛豐潔,神乃有聞。
南呂羽二奏
籩豆斯陳,三牲告幽。報本之禮,答神之休。
來歆芬香,豐登於秋。倉箱千萬,治符成周。
初獻升降,《正安》
崇崇廣壇,嚴恭祀事。威儀孔時,周旋進止。
鏘若環佩,誠通於幽。相于農植,邦其鹹休。
奠幣,《嘉安》
于嘻陰祀,封土惟崇。于時之吉,歆予鼓鐘。
柔靜化光,人賴其功。陳茲量幣,百貨是隆。
酌獻,《嘉安》
坤元生物,功利相宣。蠲茲祀事,美報致虔。
清酤芬如,靈壇巋然。酌尊奠觴,神其格焉!
亞、終獻,《文安》
薦嘉亶時,洋洋來格。載登茲壇,齊明維敕。
神用居歆,順成農穡。其崇若墉,其比如櫛。
送神,《甯安》
尊罍芬香,威儀肅雍。靈心嘉止,洋洋交通。
神歸降禧,年斯屢豐。倉箱千萬,慰予三農。
紹興祀太社太稷十七首
迎神用《甯安》
函鐘為宮春社用。
五祀之本,社稷有嚴。芟柞伊始,夫敢不虔。
吉日惟戊,式薦豆籩。神其來格,用介有年!
函鐘為宮秋社、臘用。
功烈在民,誕受露雨。《良耜》既歌,乃揚帗舞。
是奉是尊,厚禮斯舉。相其豐年,多稌多黍。
太簇為角
是尊是奉,茲率舊章。樂音純繹,薦溢圓方。
情文備矣,神其迪嘗!永觀錫羨,多穡穰穰。
姑洗為徵
穀資土養,民賴穀生。功利之博,莫之與京。
式嚴祠壇,因物薦誠。禮具樂奏,惟神顧歆。
南呂為羽
國主社稷,時祀有常。肅若舊典,報本不忘。
粢盛豐潔,歌吟青黃。尊神倏來,百物賓將。
盥洗,《正安》
祭重齊肅,神格專精。沃洗於阼,涓潔著誠。
清明鬯矣,熙事備成。以似以續,如坻如京。
升壇,《正安》
神地之道,粒食有先。歲謹祈報,禮嚴豆籩。
降登裸薦。罔或不虔。以似以續,宜屢豐年。
太社位奠玉幣,《嘉安》春秋太稷、土正、後稷通用。
土發而祭,農祥是祈。籩豆加篚,典禮有彝。
惟茲珪幣,用告肅祗。神靈降鑒,錫我繁厘。
太社位奠玉幣,《嘉安》秋臘太稷、土正、後稷通用。
赫赫媼神,稼穡是司。方是藉斂,報本攸宜。
嘉壇建祀,玉帛陳儀。明靈昭格,以介蕃厘。
還位,《正安》
國主太祀,地道聿神。稷司百穀,利毓惟均。
練日新吉,粢盛苾芬。神燕娭矣,福此下民。
捧俎,《豐安》
嘉承天和,黍稷翼翼。默相農功,繄神之德。
俎實犧牲,舊章是式。嗣有豐年,我瘐維億。
太社位酌獻,《嘉安》春社太稷、土正、後稷通用。
封土崇祀,有烈在民。千載不昧,福此人群。
洗爵奠斝,有酒其芬。神具醉止,愷樂欣欣。
太社位酌獻,《嘉安》秋社臘太稷、正土、後稷通用。
葉氣嘉生,年谷順成。萬億及秭,如坻如京。
奉時櫜牡,告於神明。歌此《良耜》,於昭德馨。
亞、終獻,《文安》
風雨時若,自天降康。稼穡滋殖,自神發祥。
谷我婦子,豐年穰穰。報本嚴祀,齊明允臧。
徹豆,《娭安》
報本之禮,載於甲令。靈壇昭告,神既來聽。
徹彼豆籩,精誠斯罄。實惟豐年,農夫之慶。
送神,《甯安》
乃粒烝民,功昭萬古。國有常祀,薦獻式敘。
肅肅雍雍,舊章鹹舉。神保聿歸,介我稷黍。
望瘞,《正安》
地載萬物,民資乃功。報本稱祀,太稷攸同。
禮樂既備,訖埋愈恭。神其降嘏,時和歲豐。
熙甯祭風師五首
迎神,《欣安》
飄颻而來,淅瀝而下。爰張其旂,爰整其駕。
有豆有登,有兆有壇。弭旌柅輈,降止且安。
升降,《欽安》
盥帨於下,有盤有匜。饋酌於上,有登有彝。
服容柔止,進退優止。即事寅恭,神其休止。
奠幣,《容安》
育我嘉生,神惠是仰。載致斯幣,庶幾用享。
鼓之舞之,式繄爾神。錫福無疆,佑此下民。
亞、終獻,《雍安》
栗栗壇坫,載是豆觴。醇烈氤氳,普薦芬芳。
酌之維宜,獻之維時。民有報侑,靈用安之。
送神,《欣安》
奠獻紛紛,靈心欣欣。超然而返,眾禦如雲。
其旋伊何?多黍多稌。其祥伊何?不愆厥敘。
大觀祭風師六首
降神,《欣安》
羽旗雲車,飄颻自天。猗歟南箕,歆嘉升煙!
牲餼粢盛,俎簋鉶籩。維神戾止,從空冷然。
初獻升降,《欽安》
明昭惟馨,威儀孔時。鏘鏘鳴佩,欽薦牲犧。
惟恭惟祗,無愆無違。周旋中禮,肅恭委蛇。
奠幣,《容安》
吹噓於喁,披拂氤氳。眾竅鹹作,潛運化鈞。
恩大功豐,酬神維恭。嘉贈盈箱,于物有容。
酌獻,《雍安》
犧尊斯陳,清酤盈中。芬芬苾苾,馨香交通。
明靈來思,歆我精衷。維千萬祀,品物芃芃。
亞、終獻,《雍安》
清酤洋洋,虔恭注茲。條鬯敷宣,神用歆之。
尊罍靜嘉,金奏諧熙。於皇肆祀,休我群黎。
送神,《欣安》
窈冥無窮,肸蚃斯融。來終嘉薦,歸返遙空。
惟神之歸,欣安導和。惟神之澤,於彼滂沱。
雨師五首
迎神,《欣安》
神之無象,亦可思索。維雲陰陰,維風莫莫。
降止壇宇,來顧芳馨。侑以鼓歌,薦此明誠。
升降,《欽安》
佩玉璆如,黼黻礻詹如。承神不懈,訖獲嘉虞。
聖皇命祀,臣敢弗恭。凡爾在位,翼翼雍雍。
奠幣,《容安》
崇崇壇階,靈既降止。有嚴執奠,承祀茲始。
明靈在天,式顧庶察。澤潤以時,永拂荒劄。
酌獻,亞、終獻,《雍安》
寅恭我神,惟上之使。俾成康年,民徯休祉。
折俎既登,酒既盈。匪薦是專,配以明誠。
送神,《欣安》
牲俎告徹,嘉樂休成。卒事有嚴,燕虞高靈。
蕃我民人,育我稷黍。萬有千祀,承神之祐。
紹興祭風師六首
迎神,《欣安》
夫物絪縕,神氣撓之。誰歟其司?維南之箕。
俶哉明庶,我祀維時!我心孔勞,神其下來!
初獻升降、盥洗,《欽安》
神哉沛矣,厥靈載揚!揚靈如何?剡剡皇皇。
我其承之,繩繩齊莊。往從郁人,爰俠挾芳。
奠幣,《容安》
物之流形,甚畏瘥癘。八風平矣,嘉生以遂。
絲縷之積,有量斯幣。惟本之報,匪物之貴。
酌獻,《雍安》
我求於神,無臭無聲。神之燕享,惟時專精。
大磬在列,燎在庭。侑我桂酒,娭其以
聽。
亞、終獻
禮有三祀,儀物視帝。神臨消搖,疇敢跛倚!
重觴載申,百味孔旨。神兮樂康,答我以祉。
送神曲同迎神。
荃其止乎?禗禗其容。奄橫四海,蹇莫之
窮。時不驟得,禮焉有終。荃其行乎?餘心忄蟲々。
雨師雷神七首
迎神,《欣安》
眾萬之托,動之潤之。昭格孔時,維神之依。
冷然後先,肆我肯顧。是耶非耶?紛其來下。
初獻盥洗、升降,《欽安》
言言祠宮,爰考我禮。維西有罍,維東有洗。
爰潔爰滌,載薦其醴。神在何斯?匪遠具邇。
奠幣,《容安》
霈兮隱兮,蹶其陰威。相我有終,胡寧不知!
我幣有陳,我邸斯珪。豈維有陳,於以奠之。
雨師位酌獻,《雍安》
山川出雲,裔裔而縷。載霪載濛,其德乃溥。
自古有年,胡然莫祖!無簡我觴,無怠我俎。
雷神位酌獻曲同初獻。
瞻彼南山,有虺其出。維蟄之奮,維癘之息。
眷焉顧饗,在夏之日。觴豆匪報,皇忍忘德。
亞、終獻曲同雨師。
作解之德,形聲一兮。爰展獻侑,酌則三兮。
我興有假,雲胡有私!下土是冒,庶其遠而。
送神曲同迎神。
陰旄載旋,鼓車其鞭。問神安歸?冥然而天。
皇有正命,祀事孔蠲。其臨其歸,億萬斯年。
雍熙享先農六首余同祈穀
。
降神,《靜安》
先農播種,九穀務滋。靈壇致享,《良耜》陳儀。
吉日惟亥,運屬純熙。樂之作矣,神其格思。
奠玉幣,《敷安》
親耕展祀,明靈來格。九有駿奔,百司庇職。
獻奠肅肅,登降翼翼。祈彼豐穰,福流萬國。
奉俎,《豐安》
肅陳《韶》舞,祗薦犧牲。乃逆黃道,以率躬耕。
亞獻,《正安》
祀惟古典,食乃民天。歆茲潔祀,以應祈年。
終獻,《正安》
式陳芳薦,爰致虔誠。神其降鑒,永福黎氓。
送神,《靜安》
明禋紺壇,靈風肅然。登歌已闋,神馭將旋。
道光帝籍,禮備公田。鑒茲躬稼,永賜豐年。
明道親享先農十首
迎神,《靜安》
稼政之本,民食惟天。《甫田》兆歲,後稷其先。
靈壇既祀,黛耜攸虔。乃聖能享,億萬斯年。
皇帝升降,《隆安》
冕服在禦,壇壝有儀。陟降左右,天惟顯思。
奠玉幣,《嘉安》
將躬黛耜,先陟靈壇。嘉玉量幣,樂舉禮殫。
神既至止,福亦和安。幹斯積詠,萬國多歡。
奉俎,《豐安》
將迎景福,乃薦嘉牲。籍於千畝,用此精誠。
皇帝初獻,《禧安》
雲罍已實,玉爵有舟。薦於靈籍,佇乃神休。
飲福,《禧安》
神既至享,福亦來酬。申錫純嘏,旨酒維柔。
思文後稷,貽我來牟。子孫千億,丕荷天休。
退文舞、進武舞,《正安》
羽葆有奕,文武交相。周旋合度,福祿無疆。
亞獻,《正安》
豆籩雖薦,黍稷非馨。惠我豐歲,歆茲至誠。
終獻,《正安》
歆我嘉薦,錫我蕃禧。多黍多稌,如京如坻。
送神,《靜安》
獻終豆徹,禮備樂成。祠容肅肅,風馭冥冥。
三時務本,一墢躬耕。人祗胥悅,祉福是膺。
景祐享先農五首
迎神,《凝安》
在昔神農,首茲播殖。無有汙萊,盡為稼穡。
乃粒斯民,實惟帝力。嘉薦令芳,佇瞻來格。
升降,《同安》
居德之厚,厥祀攸陳。土膏初脈,農事先春。
鏗然金奏,儼若華紳。陟降於阼,福祿惟神。
奠幣,《明安》
農為政本,食乃民天。苾芬明祀,藨蓘良田。
陳茲量幣,望彼豐年。茂介福祉,來欽吉蠲。
酌獻,《成安》
農祥晨正,平秩東作。倬彼大田,庤乃錢鎛。
酒醴盈尊,金璆合樂。期茲萬年,充於六幕。
送神,《凝安》
務嗇之本,恤祀惟馨。神斯至止,降福攸寧。
崇茲稼政,合於禮經。俎徹樂闋,邈仰回靈。
先蠶六首
迎神,《明安》
生民之朔,衣皮而群。惟聖有作,被冒以文。
禮樂以成,貴賤以分。欲報之德,金石諧均。
升降,《翊安》
掩抑笙簫,鏗谹金石。神來宴娭,嘉我休德。
奉祀之臣,洗心翊翊。錫茲福禧,以惠四國。
奠幣,《娭安》
皇天降物,屢化若神。聖實先識,躬以教民。
功被天下,為萬世文。幣以達志,庶幾徹聞。
酌獻,《美安》
夐哉聖神,成功微妙!乃袞乃裳,以供郊廟。
百末旨酒,嘉觴自炤。靈徠宴饗,不嚬以笑。
亞、終獻,《惠安》
神之徠,駕蹌蹌。紫壇熙,燭夜光。會竽瑟,
鳴球琅。薦旨酒,雜蘭芳。佑明德,賜百祥。
送神,《祥安》
神之功兮,四海所宗。占五帝兮,莫與比崇。
倏往來兮,旌旗容容。恭明祀兮,萬世無窮。
紹興享先農十一首
皇帝入內壝盥洗,《隆安》
大事在祀,齊潔為先。既盥而升,奉以周旋。
下觀而化,無敢不蠲。惟神降格,監厥精虔。
迎神,《靜安》
猗歟田祖,粒食之宗!世世仰德,青壇載崇。
時惟後稷,躬稼同功。作配並祀,以詔無窮。
神農、後稷位奠幣,《嘉安》
制為量幣,厚意是將。求之以類,各因其方。
于以奠之,精誠允彰。神其享止,惠我無疆。
尚書奉俎,《豐安》
柔毛剛鬣,或剝或烹。為俎孔碩,登薦厥誠。
酌獻,《禧安》
蠲滌醆斝,巾帨而升。挹彼注茲,酒醴維清。
洋洋在上。享於克誠。神其孚佑,以厚民生。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
羽毛幹戚,張弛則殊。進旅退旅,匪棘匪舒。
亞獻,《正安》
顯相祀事,濟濟鏘鏘。舉斝酌醴,神其允臧。
終獻,《正安》
殽核維旅,酒醴維馨。于再於三,禮則有成。
飲福,《禧安》
幽明位異,施報理同。克恭明神,降福乃豐。
我膺受之,來燕來崇。豈伊專享,于彼三農。
徹豆,《歆安》
莫重於祭,非禮不成。籩豆有踐,爾殽既馨。
神具醉止,薦以齊明。贊徹孔時,厘事斯成。
送神,《靜安》
神之來止,風駛雲翔。神之旋歸,有迎有將。
歌以送之,磬管鏘鏘。何以惠民?豐年穰穰。
親耕藉田七首
皇帝出大次,《乾安》
勤勞稼穡,必躬必親。為藉千畝,以教導民。
帝出乎震,時惟上春。天顏咫尺,望之如雲。
親耕
元辰既擇,禮備樂成。洪縻在手,祗飾專精。
三推一墢,端冕朱紘。靡辭染屨,以示黎氓。
升壇
方壇屹立,陛級而登。玉色下照,臨觀耦耕。
萬目鹹睹,如日之升。成規成矩,百祿是膺。
公卿耕藉
群公顯相,奉事齋莊。率時農夫,舉耜載揚。
播厥百穀。以佑我皇。多黍多稌,丕應農祥。
群官耕藉
畟畟良耜,我田既臧。土膏其動,春日載陽。
執事有恪,於此中邦。農夫之慶,棲畝餘糧。
降壇
肇新帝藉,率我農人。三推終畝,祗事鹹均。
陟降孔時,粲然有文。受天之祜,多稼如雲。
歸大次
教民稼穡,不令而行。進退有度,琚瑀鏘鳴。
言還熉幄,禮則告成。帝命率育,明德惟馨。
紹興祀先農攝事七首
迎神,《凝安》
青陽開動,土膏脈起。日練吉亥,為農祈祉。
典秩增峻,儀物具美。幄光熉黃,庶幾戾止。
初獻升殿,《同安》盥洗同。
率職鹹涖,禮容睟然。澡身端意,陟降靡愆。
神心嘉虞,享茲潔蠲。敷錫純佑,屢登豐年。
奠幣,《明安》
靈斿載臨,見光陳贄。有嚴篚實,式將純意。
肸蚃既接,禮行有次。神兮安留,歆我禋祀。
神農位酌獻,《成安》
耒耜之教,帝實開先。致養垂利,古今民天。
嘉薦報本,於以祈年。誠格和應,神娭福延。
後稷位酌獻,《成安》
有周膺曆,實起後稷。相時神功,率由稼穡。
振古稱祀,先農並食,阜我昌我,時萬時億。
亞、終獻,《同安》
旨具百味,酌備三疇。貳觴既畢,禮洽意周。
庶幾嘉享,格神之幽。相我穡事,錫以有秋。
送神,《凝安》
熙事成兮,始終潔齊。籩豆徹兮,撙節靡垂。
靈有嘉兮,降福孔皆。飄然逝兮,我心孔懷。
祀先蠶六首
迎神,《明安》
功被寰宇,亻蠡蟲之靈。有神司之,以生以成。
典禮有初,祀事講明。孔蓋翠旌,降集於庭。
初獻盥洗、升殿,《翊安》降同。
靈修戾止,詔以毛血。既盥而帨,尊爵蠲潔。
金石諧宛,登降有節。宜顧享鄉,情文不越。
奠幣,《娛安》
化日初長,時當暮春。蠶事方興,惟後惟嬪。
絲纊禦冬,殘生濟人。敢忘報本,篚幣是陳。
酌獻,《美安》
盛服承祀,出自公桑。衣不羽皮,利及萬方。
百味旨酒,有飶其香。神其歆止,洋洋在傍。
亞、終獻,《惠安》
日吉辰良,禮備樂作。精誠內孚,俎豆交錯。
升歌清越,侑此三爵。黎民不寒,幽顯同樂。
送神,《祥安》
神之來矣,靈風肅然。雲胡不留?歸旐有翩。
乃舉舊典,歲以告虔。降福我邦,于萬斯年。
景德蠟祭百神三首
降神,《高安》
百物蕃阜,四方順成。通其八蠟,合乃嘉平。
旨酒斯醇,大庖孔盈。萬靈來格,威儀以成。
奠玉幣酌獻,《嘉安》
肅肅靈壇,昭昭上天,潔粢豐盛,以享以虔。
百神鹹萃,六樂斯縣。介茲景福,期於百年。
送神,《高安》
來顧來享,禮成樂備。靈馭翩翩,雲行雨施。
熙寧蠟祭十三首
東、西郊降神,《熙安》
天錫康年,四方順成。乃通蠟祭,索享於明。
金石四作,羽旄翠旌。神來宴娭,澤被群生。
升降,《肅安》
惟蠟有祭,報神之功。合聚萬物,來享來宗。
承詔攝事,不忘肅雍。靈之格思,福祿來崇。
奠幣,《欽安》
穰穰豐年,繄侯休德。帥承天和,欽象古則。
嘉玉量幣,奠容翼翼。靈施暨民,罔有終極。
奉俎,《承安》
禮崇明祀,必先成民。奉牲以告,備腯其均。
炮炙芬芬。俎豆莘莘。錫之純嘏,以佑斯人。
酌獻,《懌安》
秩秩禮文,為壇四方。嘉栗旨酒,百神迪嘗。
敷與萬物,既阜既昌。伊樂厥福,傳世無疆。
亞、終獻,《慶安》
禮文備矣,肅肅無譁。金石諧節,圭璧光華。
粢以告豐,醴以告嘉。錫茲福祉,以澤幽遐。
送神,《宣安》
靈之來下,擴景乘光。靈之回禦,景龍以驤。
鑒我休德,降嘏產祥。大田多稼,以惠無疆。
南、北方迎神,《簡安》
美若休德,民和歲豐。稼穡雲施,其積如墉。
惠我四國,先嗇之功。祭之百種,來享來宗。
升降,《穆安》
皇皇靈德,經緯萬方。承詔攝事,陟降以莊。
高冠岌峨,長佩鏘洋。嘉承神貺,令聞不忘。
奠幣,《嘉安》
于穆明祀,莫如報功。靈之利澤,惠我無窮。
齋以滌志,幣以達衷。撫寧四極,永錫登豐。
酌獻,《禔安》
英英禮文,既備而全。嚴嚴四郊,屹屹紫壇。
百末旨酒,其馨若蘭。何以畀民?既壽而安。
亞、終獻,《曼安》
林林生民,含哺而嬉。教之稼穡,實神之為。
圖報厚德,萬祀無期。以假以享,錫我繁禧。
送神,《成安》
嘉薦芳美,靈來宴娭。斿車結雲,若風馬馳。
既至而喜,錫我蕃禧。嘉承天貺,曼壽無期。
大觀蠟祭二首
東郊亞、終獻,《慶安》
震乘春陽,仁司生殖。錫我歲豐,襄我民力。
誰其屍之?宗子先嗇。億萬斯年,懷神罔極。
南郊升降,《穆安》
穆如薰風,敷舒文藻。氣蒸消除,豐予黍稻。
神之聽之,鐘鼓鹹考。于萬斯年,惟皇之報。
紹興以後蠟祭四十二首
東方百神降神,《熙安》
圜鐘為宮
玄冥淩厲,歲聿其周。天地閉藏,農且息休。
古為蠟禮,伊耆肇修。爰薦飶馨,以迓飆斿。
黃鐘為角
惟大明尊,實首三辰。功赫庶物,光被廣輪。
歲方索享,鹹秩群神。靈斿來下,屍此明禋。
太簇為徵
三時不害,四方順成。酬功報始,以我齋明。
《豳》頌土鼓,樂此嘉平。降祥幅員,惠於函生。
姑洗為羽
日昱乎晝,容光必照。肸蚃之交,惟人所召。
有監在下,視茲升燎。肅若其承,雲駢星曜。
初獻升降,《肅安》
禮儀告具,心儼容莊。工歌屢奏,聲和義章。
崇壇陟降,濟濟蹌蹌。靈光共仰,嘉薦芬芳。
大明位奠玉幣,《欽安》
晨曦未融,天宇澄穆。有虔秉誠,將以幣玉。
如在左右,罔不祗肅。神兮安留,錫以祉福。
帝神農氏位奠幣曲同大明。
農為政本,食乃民天。神農氏作,民始力田。
先嗇之配,禮報則然。有幣將之,維以告虔。
後稷氏位奠幣曲同大明。
播種之功,時惟後稷。推以配天,莫匪爾極。
崇侑清祀,是為司嗇。陳幣奠將,永祚王國。
奉俎,《承安》
享以精禋,馨非稷黍。工祝致告,孔碩為俎。
執事駿奔,繩繩具舉。神之嘉虞,介福是與。
大明位酌獻,《擇安》
肇禋備祀,教民美報,時和歲豐,奉醴以告。
惟照臨功,等於載燾。酌獻雲初,明神所勞。
神農位酌獻曲同大明。
惟酒欣欣,惟神冥冥。是顧是享,來燕來寧。
耒耜之利,神所肇興。萬世永賴,無斁其承。
後稷位酌獻曲同大明。
釋之蒸之,為酒為醴。推本所由,於焉洽禮。
周邦開基,邰家是啟。獻茲嘉觴。拜下首稽。
亞、終獻,《慶安》
申以貳觴,百味且旨。禮告三終,神具醉止。
旌容騎遝,揚光紛委。降福穰穰,被大豐美。
送神,《宣安》
禮樂既成,神保聿歸。言歸何所?地紀天維。
豈惟屢豐,嗣歲所祈。億萬斯年,神來燕娭。
西方百神降神,《熙安》
圜鐘為宮
玄冬肇祀,始于伊耆。歲事聿成,庸答蕃厘。
眷言西顧,匪神司之。歸功爾神,翩其下來。
黃鐘為角
魄生自西,照望太陽。下暨諸神,貺施萬方。
節適風雨,富我囷箱。共承嘉祀,惟以迪嘗。
太簇為徵
神罔小大,奠方茲土。祭列坊墉,禮迨貓虎。
有功斯民,祀乃其所。非稷馨香,厥福周溥。
姑洗為羽
豐年穰穰,美芳職職。籩豆方圓,其儀孔碩。
風馬在禦,雲車載飭。來顧來享,維俟休德。
初獻升降,《肅安》
盥獻恭莊,燎煙芬酷,載陟載降,禮容可度。
欽惟爾神,上下肅肅。成我稷黍,鑒此牲玉。
夜明位奠玉幣,《欽安》
穆穆太陰,禮嚴姊事。璧玉華光,推以槥對。
十二周天,歲乃有終。盡我備物,莫報元功。
神農位奠幣曲同夜明。
耒耜肇興,白神農氏。稼穡滋殖,為農者始。
作配明祀,奠以告虔。萬世佃漁,帝功卓然。
後稷位奠幣曲同夜明。
明明周祖,惟民之恤。播種為教,下民乃粒,
曾是索饗,而匪先公。萬物難報,阡陌之功。
奉俎,《承安》
時和歲登,物亡疾瘯。實俎間膏,報神之福。
匪神之福,曷成且豐!肥腯鹹有,惟神之功!
夜明位酌獻,《擇安》
除壇西郊,坎其擊鼓。百靈至止,結璘作主。
秬鬯湛淡,玉斝觩。是謂嘉德,神其安留。
神農位酌獻曲同夜明。
蕩蕩鴻明,稱秩群祀。配以昔帝,式重農事。
潔我圭瓚,黃流在中。靈其鑒茲。肸蚃豐融。
後稷位酌獻曲同夜明。
歲十二月,祀有常典。登列司嗇,言反其本。
酌彼泰尊,百末蘭生。承神嘉虞。繄此德馨。
亞、終獻,《慶安》
歌磬臚驩,膋蕭激香。飆禦奄留,申以貳觴。
相與震澹,告靈其醉。庶幾聽之,成我熙事。
送神,《宣安》
禮備樂成,澹然將歸。其留消搖,象輿已轙。
偃蹇欲驤,羽毛紛委。忽乘杳冥,遺此福祉。
南方百神迎神,《簡安》
維物之精,散乎太空。維索之饗,合聚而同。
乃擊土鼓,於歲之終。格彼幽矣,肸蚃其通。
初獻盥洗、升降,《穆安》
有帨其新,有匜其潔。言念清祀,弗簡弗褻。
誠意既交,品物斯列。是用告虔。靡神不說。
奠幣,《吉安》
百室機杼,衣褐具宜。民以卒歲,神實惠之。
言舉祀典,答神之厘。有篚斯陳。振古如茲。
神農位酌獻,《穆安》
肇降生民,有不粒食。維時神農,乃為先嗇。
爾耒爾耨,雲誰之因。酌以汙尊,我思古人。
後稷位酌獻,《穆安》
維後之功,配天其大。祀而稷之,萬世如在。
黃冠野服,駿奔皇皇。自古有年,神其降康。
亞、終獻,《曼安》
豐年孔多,百禮以洽。匪極神歡,何以昭答!
載酌之酒,用申其勤。神具醉止,與物交欣。
送神,《成安》
卒爵樂闋,禮儀告備。神保聿歸,敢以辭致。
順成之方,其蠟乃通。自今以始,八方攸同。
北方百神迎神,《簡安》
蕩蕩閫決,氣清泬寥。仿佛象輿,麗於穹霄。
蹇其來下,肅然風飄。神乎安留,於焉消搖。
初獻盥洗、升降,《穆安》
齊誠揭虔,敬恭祀事。維儼之容,維潔之器。
雍雍樂成,肅肅禮備。神其燕娭,錫祉庶類。
奠幣,《吉安》配位同。
神宅於幽,眑々沈沈。至和塞明,考我德音。
神聽靜嘉,儼乎若臨。幣以薦誠,敢有弗欽。
神農氏位酌獻,《禔安》
先嗇之功,神實稱首。以耜以耒,俶載南畝。
列籍皇墳,億世是守。何以為報?爰潔茲酒。
後稷氏位酌獻,《禔安》
煌煌後稷,實配於天。司嗇作稼,民以有年。
匪神之私,歲以醴告。酌彼泰尊,於德之報。
亞、終獻,《曼安》
蘭生百末,申以貳觴。神具醉止,爛其容光。
遺我豐年,萬億及秭。俾民驩康,以洽百禮。
送神,《成安》
靈之來兮,虯龍遝遝。下土光景,憑陵閶闔。
靈之旋兮,羽衙委蛇。偃蹇高驤,遺此蕃厘。
景祐祭文宣王廟六首
迎神,《凝安》
大哉至聖,文教之宗!紀綱王化,丕變民風。
常祀有秩,備物有容。神其格思,是仰是崇。
初獻升降,《同安》
右文興化,憲古師今。明祀有典,吉日惟丁。
豐犧在俎,雅奏來庭。周旋陟降,福祉是膺。
奠幣,《明安》
一王垂法,千古作程。有儀可仰,無德而名。
齊以滌志,幣以達誠。禮容合度,黍稷非馨。
酌獻,《成安》
自天生聖,垂范百王。恪恭明祀,陟降上庠。
酌彼醇旨,薦此令芳。三獻成禮,率由舊章。
飲福,《綏安》
犧象在前,豆籩在列。以享以薦,既芬既潔。
禮成樂備,人和神悅。祭則受福,率遵無越。
兗國公配位酌獻,《成安》哲宗朝增此一曲。
無疆之祀,配侑可宗。事舉以類,與享其從。
嘉栗旨酒,登薦惟恭。降此遐福,令儀肅雍。
送神,《凝安》
肅肅庠序,祀事惟明。大哉宣父,將聖多能!
歆馨肸蚃,回馭淩兢。祭容斯畢,百福是膺。
大觀三年釋奠六首
迎神,《凝安》
仰之彌高,鑽之彌堅。于昭斯文,被於萬年。
峨峨膠庠,神其來止。思報無窮,敢忘於始。
升降,《同安》
生民以來,道莫與京。溫良恭儉,惟神惟明。
我潔尊罍,陳茲芹藻。言升言旋,式崇斯教。
奠幣,《明安》
于論鼓鐘,於茲西雍。粢盛肥碩,有顯其容。
其容洋洋,鹹瞻像設。幣以達誠,歆我明潔。
酌獻,《成安》
道德淵源,斯文之宗。功名糠粃,素王之風。
碩兮斯牲,芬兮斯酒。綏我無疆,與天為久。
配位酌獻,《成安》
儼然冠纓,崇然廟庭。百王承祀,涓辰惟丁。
于牲於醑,其從予享。與聖為徒,其德不爽。
送神,《凝安》
肅莊紳緌,吉蠲牲犧。於皇明祀,薦登惟時。
神之來兮,肸蚃之隨。神之去兮,休嘉之貽。
大晟府擬撰釋奠十四首
迎神,《凝安》
黃鐘為宮
大哉宣聖,道德尊崇!維持王化,斯民是宗。
典祀有常,精純並隆。神其來格,于昭盛容。
大呂為角
生而知之,有教無私。成均之祀,威儀孔時。
維茲初丁,潔我盛粢。永適其道,萬世之師。
太簇為徵
巍巍堂堂,其道如天。清明之象,應物而然。
時維上丁,備物薦誠。維新禮典,樂諧中聲。
應鐘為羽
聖王生知,闡乃儒規。《詩》、《書》文教,萬世昭垂。
良日惟丁,靈承不爽。揭此精虔,神其來享。
初獻盥洗,《同安》
右文興化,憲古師經。明祀有典,吉日惟丁。
豐犧在俎,雅奏在庭。周旋陟降,福祉是膺。
升殿,《同安》
誕興斯文,經天緯地。功加於民,實千萬世。
笙鏞和鳴,粢盛豐備。肅肅降登,歆茲秩祀。
奠幣,《明安》
自生民來,誰底其盛!惟王神明,度越前聖。
粢幣具成,禮容斯稱。黍稷非馨,惟神之聽。
奉俎,《豐安》
道同乎天,人倫之至。有饗無窮,其興萬世。
既潔斯牲,粢明醑旨。不懈以忱,神之來暨。
文宣王位酌獻,《成安》
大哉聖王,實天生德!作樂以崇,時祀無斁。
清酤惟馨,嘉牲孔碩。薦羞神明,庶幾昭格。
兗國公位酌獻,《成安》
庶幾屢空,淵源深矣。亞聖宣猷,百世宜祀。
吉蠲斯辰,昭陳尊簋。旨酒欣欣,神其來止。
鄒國公位酌獻,《成安》
道之由興,于皇宣聖。惟公之傳,人知趨正。
與享在堂,情文實稱。萬年承休,假哉天命。
亞、終獻用《文安》
百王宗師,生民物軌。瞻之洋洋,神其寧止。
酌彼金罍,惟清且旨。登獻惟三,于嘻成禮。
徹豆,《娛安》
犧象在前,豆籩在列。以饗以薦,既芬既潔。
禮成樂備,人和神悅。祭則受福,率遵無越。
送神,《凝安》
有嚴學宮,四方來宗。恪恭祀事,威儀雍雍。
歆茲惟馨,飆馭旋複。明禋斯畢,鹹膺百福。
景祐釋奠武成王六首
迎神,《凝安》
維師尚父,四履分封。靈神峻密,祀事寅恭。
蕭薌祗薦,飆馭排空。如幾如式,福祿來崇。
太尉升降,《同安》
上公攝事,袞服斯皇。禮容濟濟,佩響鏘鏘。
靈斿惚恍,嘉薦令芳。神具醉止,降福穰穰。
奠幣,《明安》
四嶽之裔,涼彼武王。發揚蹈厲,周室用昌。
追封廟食,簡冊增芳。升幣以奠,磬管鏘鏘。
酌獻,《成安》
獵渭之陽,理冥嘉應。非龍非虎,聿求元聖。
平易近民,五月報政。祀典之宗,于斯為盛。
飲福,《綏安》
神機經武,隆周之寓。表海分封,邁燕超魯。
耽耽廟貌,俎豆有序。薦福邦家,維師尚父。
送神,《凝安》
聖朝稽古,崇茲武經。禮交樂舉,於神之庭。
嘉栗旨酒,既饗芳馨。永嚴列象舄,劍簪纓。
熙甯祀武成王一首
初獻升降,《同安》
武德洸洸,日靖四方。百王所祀,休有烈光。
命官攝事,佩玉鏘鏘。思皇多祜,以惠無疆。
大觀祀武成王一首
酌獻,《成安》
涼彼周王,君臣相遇。終謀其成,諸侯來許。
洋洋神靈,尊載酒醑。新聲為侑,笙簫備舉。
紹興釋奠武成王七首
迎神,《凝安》姑洗為宮
于赫烈武,光昭古今。載嚴祀事,敕備惟欽。
既潔其牲,既諧其音。神之格思,來顧來歆。
初獻升殿,《同安》
肅肅廟中,有嚴階墄。匪棘匪徐,進退可則。
冕服是儀,環珮有節。神之鑒觀,率履不越。
奠幣,《明安》
祀率舊典,禮崇駿功。齊明衷正,肸蚃豐融。
量幣肅備,周旋鞠躬。神其昭受,幽贊無窮。
正位酌獻,《成安》
赫赫尚父,時維鷹揚。神潛韜略,襟抱帝王。
談笑致主,竹帛流芳。國有嚴祀,載稽典常。
留侯位酌獻
眷彼留侯,奇籌贊漢。依乘風雲,勒成功旦。
克配明禋,儀刑有煥。英氣如生,來格來衎。
亞、終獻,《正安》
道助文德,言為世師。功名不泯,祀事無遺。
旨酒惟馨,具醉在茲。有嘉累獻,神其燕娭。
送神
日惟上戊,神顧精純。禮備三獻,樂成七均。
奄留洋洋,流福無垠。言還恍惚,空想如存。
紹興祀祚德廟八首
迎神,《凝安》姑洗為宮
匿孤立後,惟義惟忠。昔者神考,追錄乃功。
祀典載加,進爵錫公。神兮降格,尚鑒褒崇。
初獻升降,《同安》
廟宇更新,輪奐豐敞。神靈如在,英姿颯爽。
執事進趨,降升俯仰。威儀翼翼,虔祈歆饗。
奠幣,《明安》
牲薦碩大,幣致精純。聿升祀事,茲用兼陳。
箱篚既實,奠獻惟寅。饗我至意,福祿來成。
強濟公位酌獻,《成安》
以身托孤,實惟死友。撫嫗長之,若父若母。
潛授于韓,克興厥後。崇廟以獻,德侈報厚。
英略公位酌獻,《成安》
立孤固難,死亦匪易。義輕一身,開先趙嗣。
肅穆廟貌,烈有餘氣。式旋嘉薦,昭哉祀事!
啟佑公位酌獻,《成安》
于皇時宋,永祚有基。始繄覆護,扶而立之。
敢忘昭答,牲分酒釃。靈其燕饗,益相本支。
亞、終獻用《正安》
眑々靈宇,神安且翔。三哲鼎峙,中薦嘉觴。
凜若義氣,千載彌光。猗其祐之,錫羨無疆。
送神,《凝安》
禮樂雲備,畢觴爾神。翊翊音送,轙輿若聞。
駕言歸兮,靈斿結雲。祚我千億,介福來臻。
司中司命五首
迎神,《欣安》
冠峨峨兮,服章蕤蕤。靈來下兮,進止委蛇。
我涓我壇,我潔我俎。降輿卻旌,於茲享禦。
升降,《欽安》
紳緌舒舒,佩環鏗鏗。陟降上下,壇燎光明。
有盥於罍,有帨於巾。不吳不敖,庶以安神。
奠幣,《容安》
我誠既潔,我豆既豐。神來降期,有儼其容。
薦此嘉幣,肅肅雍雍。何以侑之?于樂鼓鐘。
酌獻,《雍安》
酌茲旨酒,既盈且芬。式用來歆,衎衎熏熏。
何以寧神?薦有嘉籩。何以錫民?曰惟豐年。
送神,《欣安》
雲兮飄飄,風兮棱棱。飆馭返空,杲日來升。
歸旆揚揚,眾樂鏘鏘。我神式歡,惠我嘉祥。
五龍六首
迎神,《禧安》
神之智兮,躍漢潛幽。欲豢擾兮,無董與劉。
陳金石兮,佐侑牢羞。庶燕享兮,澤應民求。
升降,《雅安》
靈之至兮,逸駕騰驤。噓雲吸氣,承祀日光。
展詩鳴律,肅莊琳琅。何以膺神?貺惠無疆。
奠幣,《文安》
維靈德兮,變化不常。沛天澤兮,周流八荒。
奠嘉幣兮,肅雍不忘。永佑民兮,錫以豐穰。
酌獻,《愷安》
練吉日兮,進神之堂。牲既陳兮,粢盛既香。
奠桂酒兮,容與嘉觴。靈安留兮,錫我福祥。
亞、終獻,《嘉安》
明明天子,禮文鹹秩。矧神之功,橫被九域。
雲施稱民,物產滋殖。嘉承惠和,罔有終極。
送神,《登安》
靈之來下,以雨先驅。靈之旋馭,五雲結車。
操環應夏,發匣瑞虞。真人在禦,來獻珍符。
志第九十一樂十三(樂章七)
○朝會禦樓肆赦恭上皇帝皇太后尊號上
建隆乾德朝會樂章二十八首
皇帝升坐,《隆安》
天臨有赫,上法乾元。鏗鏘六樂,儼恪千官。
皇儀允肅,玉坐居尊。文明在禦,禮備誠存。
公卿入門,《正安》
堯天協紀,舜日揚光。涉慎爾止,率由舊章。
佩環濟濟,金石鏘鏘。威儀炳煥,至德昭彰。
上壽,《禧安》
乾健為君,坤柔曰臣。惟其臣子,克奉君親。
永禦皇極,以綏兆民。稱觴獻壽,山嶽嶙峋。
舜《韶》更奏,堯酒浮觴。皇情載懌,洪算無疆。
基隆郟鄏,德茂陶唐。山巍日煥,地久天長。
皇帝舉酒,第一盞用《白龜》
聖德昭宣,神龜出焉。載白其色,或游於川。
名符在沼,瑞應巢蓮。登歌丹陛,紀異靈篇。
第二盞,《甘露》
天德冥應,仁澤載濡。其甘如醴,其凝如珠。
雲表潛結,顥英允敷。降于竹柏,永昭瑞圖。
第三盞,《紫芝》
煌煌茂英,不根而生。蒲茸奪色,銅池著名。
晨敷表異,三秀分榮。書于瑞典,光我文明。
第四盞,《嘉禾》
嘉彼合穎,致貢升平。異標南畝,瑞應西成。
德至於地,皇祗效靈。和同之象,煥發祥經。
第五盞,《玉兔》
盛德好生,網開三面。明視標奇,昌辰乃見。
育質雪園,淪精月殿。著于樂章,色含江練。
群臣舉酒,《正安》
戶牖嚴丹扆,鵷鸞造紫庭。懇祈南嶽壽,勢拱北辰星。
得士于茲盛,基邦固以寧。誠明一何至,金石與丹青。
簪紱若雲屯,晨趨閶闔門。侁々羅禹會,濟濟奉堯樽。
周禮觀明備,天儀仰晬溫。高卑陳表著,同拱帝王尊。
待漏造王庭,威儀盛莫京。紛綸簪組列,清越佩環聲。
禮飲終三爵,《韶》音畢九成。永固鳧藻樂,千載奉升平。
群臣第一盞畢,作《玄德升聞》
治定資神武,功成顯睿文。貢輪庭實旅,朝會羽儀分。
偃革千年運,垂衣萬乘君。孰知堯、舜力,明德自升聞。
約法皇綱正,崇文寶曆昌。遒人振木鐸,農器鑄幹將。
瑞日含王宇,卿雲藹帝鄉。萬邦成一統,鴻祚與天長。
六變
宸扆威容盛,聲明禮樂宣。九州臻禹會,萬國戴堯天。
貢職輸琛贐。皇猷煥簡編。含和均暢茂,鴻慶結非禋。
朝會儼威儀,司常建九旗。舞容分綴兆,文物辨威蕤。
運格桃林牧,祥開洛水龜。帝功潛日用,化俗自登熙。
螭階聊載筆,紀瑞軼唐、虞。丹鳳儀金奏,黃龍負寶圖。
群材薪棫朴,仁政煦蒲盧。蕩蕩巍巍德,豚魚信自孚。
接聖宅神都,方來五達區。國賢熙帝載,靈命握乾符。
至化當純被,斯文益誕敷。車書今混一,聖治奉三無。
聖王臨大寶,八表湊才賢。經緯文天賦,剛柔德日宣。
建邦隆柱石,造物運陶甄。共致升平業,綿長保億年。
神化妙無方,巍巍邁百王。鶴書搜隱逸,龍陛策賢良。
拱揖朝群後,賓筵辟四方。洪圖基億載,淳曜備彌光。
第二盞畢,《天下大定》
皇猷敷八表,武誼肅三邊。蘭錡韜兵日,靈台偃伯年。
奉珍皆述職,削衽盡朝天。功德超前古,音徽播管弦。
伐叛天威震,恢疆帝業多。削平侔肅殺,涵煦極陽和。
蹈厲觀周舞,風雲入漢歌。功成推大定,歸馬偃琱戈。
六變
惕厲日乾乾,潛蟠或躍淵。伐謀參上策,受鉞總中堅。
田訟歸周日,民謠戴舜年。風雲自冥感,嘉會翼飛天。
壺關方逆命,投袂起親征。虎旅聊攻伐,梟巢遽蕩平。
天威清朔漠,仁澤被黎氓。按節皇輿複,洋洋載頌聲。
蠢茲淮海帥,保據毒黎苗,不悟龍興漢,猶同犬吠堯。
六師方雨施,孤壘自冰消。千載逢嘉運,華夷奉聖朝。
上游荊楚要,澤國洞庭深。自識同文世,皆回拱極心。
一戎聊杖鉞,九土盡輸金。大定功成後,薰風入舜琴。
席捲定巴、邛,西遐盡率從。岷、峨難負阻,江、漢自朝宗。
述職方舟集,驅車九折通。粲然書國史,冠古耀豐功。
銳旅慶迴旋,邊防盡晏然。鍵櫜方偃武,飛將亦韜弦。
震曜資平壘,文明協麗天。洸洸成大業,赫奕在青編。
淳化中朝會二十三首
上壽,《和安》
四序伊始,三陽肇開。條風入律,玉琯飛灰。
望雲肅謁,鳴佩斯來。稱觴獻壽,瞻拱星回。
一陽應候,萬國同文。天正紀節,太史書雲。
凝旒在禦,列敘爰分。壽觴斯薦,祝慶明君。
皇帝初舉酒,用《祥麟》
聖皇禦寓,仁獸誕彰。在郊旅貢,遊畤呈祥。
星辰是稟,草木無傷。紀異信史,登歌太常。
再舉酒,《丹鳳》
九苞薦瑞,戴德膺仁。藻翰爰奮,靈音載振。
非時不見,有道則臻。降岐匪匹,儀舜為鄰。
三舉酒,《河清》
沔彼涇瀆,澄明鑒如。清應寶運,光涵帝居。
洞分沈璧,徹見遊魚。聖祚無極,神休偉與。
四舉酒,《白龜》
稽彼靈物,允昭聖皇。浮石可躡,巢蓮益光。
金方正色,介族殊祥。信書永耀,帝德無疆。
五舉酒,《瑞麥》
芃芃嘉麥,擢秀分岐。甘露夕灑,惠風晨吹。
良農告瑞,循吏稱奇。歸美英主,折而貢之。
群臣初舉酒畢,作《化成天下》
軒、昊方同德,成、康粗比肩。素風惟普暢,皇道本無偏。
陰魄重輪滿,陽精五色圓。要荒咸率服,卓越聖功全。
聖德比陶唐,千年祚運昌。茂功雖不宰,鴻業自無疆。
極塞成清謐,齊民益阜康。文明同日月,遐邇仰輝光。
六變
蕩蕩無私世,巍巍至聖君。山河分國寶,日月耀人文。
厭浥凝甘露,輪囷吐慶雲。正聲兼《大雅》,洋溢應南薰。
鴻範合彝倫,調元四序均。歲功天吏正,御苑物華新。
底貢陳方物,來賓列遠人。奉常呈九奏,嘉貺動穹旻。
大君隆至化,興運契千齡。覲禮俄班瑞,夷賨盡實庭。
成文調露樂,奉聖拱辰星。舞佾方更進,朝陽上楚萍。
禮樂昭王業,寰區致太平。革車停北狩,雲稼屢西成。
國有詳延詔,鄉聞講誦聲。日華融五色,遐邇仰文明。
亭障戢干戈,人心浹太和。務農登寶穀,獵俊設雲羅。
儀鳳書良史,祥麟載雅歌。嘉辰資宴喜,星拱弁峨峨。
冠古耀鴻徽,深仁及隱微。《二南》、《江漢》詠,九奏鳳凰飛。
設虡羅鐘律,盈庭列舞衣。文明資厚德,怡懌兆民歸。
再舉酒畢,《威加海內》
革輅征汾、晉,隳城比燎毛。桓桓勖軍旅,將將禦英豪。
神武誠無敵,天威詎可逃。王師宣利澤,霈若沃春膏。
振萬方明德,疾徐咸可觀。鏗鏘動金奏,蹈厲總朱幹。
夾進昭威武,申嚴警宴安。守方推猛士,當用冒為冠。
六變
宣榭始觀兵,桓桓稱鼓行。一戎期大定,載纘議徂征。
善政從師律,神功冀《武成》。勖載勤誓眾,王業自經營。
聲教方柔遠,甌、閩禮可招。獻圖連日際,歸國象江潮。
撫運重熙盛,提封萬里遙。還同有虞氏,文德格三苗。
南暨宣皇化,東吳奉乃神。舞幹方耀德,執玉自來賓。
巢伯朝丹陛,韓侯覲紫宸。古今歸一揆,懷遠道彌新。
遺俗續陶唐,來蘇徯聖皇。布昭湯吊伐,恢復漢封疆。
金鉞申戡剪,朱幹示發揚。宜哉七德頌,千載播洋洋。
乃眷嘗西顧,偏師暫首征。靈旗方直指,獷俗自亡精。
禹敘終馴致,堯封漸化成。不須嚴尉候,於廓海彌清。
幹戚有司傳,威容著凱旋。象成王業盛,役輟武功全。
兵寢西郊閱,書惟北闕縣。聖神膺景命,卜世萬斯年。
景德中朝會一十四首
皇帝升坐,《隆安》
金奏在庭,群後在位。天威煌煌,響明負扆。
高拱穆清,弁冕端委。盛德日新,禮容有煒。
公卿入門,《正安》
萬邦來同,九賓在位。奉璋薦紳,陟降庭止。
文思安安,威儀棣棣。臣哉鄰哉,介爾蕃祉。
上壽,《和安》
天威煌煌,山龍采章。庭實旅百,上公奉觴。
拱揖群後,端委垂裳。永錫難老,萬壽無疆。
皇帝初舉酒,《祥麟》
帝圖會昌,二獸效祥。雙角共牴,示武不傷。
四靈為畜,玄枵耀芒。公族信厚,元元阜康。
再舉酒,《丹鳳》
矯矯長離,振羽來儀。和音中律,藻翰揚輝。
珍符遝至,品物攸宜。至德玄感,受天之祺。
三舉酒,《河清》
德水湯湯,發源靈長。皎鑒澄澈,千年效祥。
積厚流濕,資生阜昌。朝宗潤下,善利無疆。
群臣舉酒,《正安》
思皇多士,靖恭著位。鳴玉飛緌,鏘鏘濟濟。
宴有折俎,以示慈惠。罔敢不祗,福祿來暨。
金奏在庭,有酒斯旨。顒顒仰仰,響明負扆。
湛湛露斯,式宴以喜。佩玉蕊兮,罔不由禮。
酒以成禮,樂以侑食。露湛朝陽,星環紫極。
涉慎爾容,既飽以德。進退周旋,威儀抑抑。
初舉酒畢,《盛德升聞》
八佾具呈,萬舞有奕。既以象功,又以觀德。
進旅退旅,執籥秉翟。至化懷柔,遠人來格。
閶闔天開,群後在位。設業設虡,庭燎晰晰。
斧扆當陽,虎賁夾陛。舞之蹈之,四隩來暨。
再舉酒畢,《天下大定》
武功既成,綴兆有翼。以節八音,以象七德。
俁俁蹲蹲,朱幹玉戚。發揚蹈厲,其儀不忒。
偃伯靈台,功成作樂。以昭德容,以清戎索。
萬邦會同,邪匿銷鑠。盡善盡美,侔彼《韶箾》。
降坐,《隆安》
被袞當陽,穆穆皇皇。擊石拊石,頌聲揚揚。
和樂優洽,終然允臧。禮成而退,荷天百祥。
大中祥符朝會五首
皇帝舉酒,《醴泉》
觱沸檻泉,寒流清泚。地不愛寶,其旨如醴。
上善至柔,靈休所啟。利澤無疆,允資岱禮。
再舉酒,《神芝》
彼茁者芝,茂英煌煌。敷秀喬嶽,寔繁其房,
適符修貢,封巒允臧。永言登薦,抑惟舊章。
三舉酒,《慶雲》
惟帝佑德,卿雲發祥。紛紛鬱鬱,五色成章。
奉日逾麗,回風載翔。歌薦郊廟,播厥無疆。
四舉酒,《靈鶴》
玄文申錫,嘉祥紹至。偉茲胎禽,羽族之異。
翻翰來儀,徘徊嘹唳。祚聖儲休,韋昭天意。
五舉酒,《瑞木》
天生五材,木曰曲直。維帝順天,厚其生植。
連理效祥,成文表德。總萃坤珍,永光祕刻。
熙寧中朝會三首
皇帝初舉酒,《慶雲》
乾坤順夷,皇有嘉德。爰施慶雲,承日五色。
輪囷下乘,萬物皆飾。惟天祚休,長彼無極。
再舉酒,《嘉禾》
彼美嘉禾,一莖九穗。農疇告祥,史牒書瑞。
擊壤歡歌,如京委積。留獻春種,昭錫善類。
三舉酒,《靈芝》
皇仁溥博,品物蕃滋。慶祥回復,秀髮神芝。
靈華雙舉,連葉四施。披圖按牒,永享純禧。
元符大朝會三首
皇帝初舉酒,《靈芝》
嘉瑞降臨,應我皇德。燁燁神芝,不根而植。
春秋三秀,晝夜一色。物播詩歌,聲被金石。
再舉酒,《壽星》
倬彼星象,于昭於天。維南有極,離丙之躔。
既明且大,應聖乘乾。誕受景福,億萬斯年。
三舉酒,《甘露》
泫泫零露,雲英醴溢。和氣凝津,流甘委白。
飴泛泮林,珠聯竹柏。天不愛道,聖功允格。
哲宗傳受國寶三首,與大朝會兼用
《永昌》
于穆我王,繼序不忘。明昭上帝,上帝是皇。
長髮其祥,惠我無疆。受命于天,既壽永昌。
《神光》
惟皇上德,伊嘏我王。將受厥明,載錫之光。
于昭於天,曄曄煌煌。緝熙欽止,其永無疆。
《翔鶴》
彼鳴在陰,亦白其羽。聲聞於天,來集斯所。
勉勉我王,鹹遂厥宇。播於異物,受天多祜。
紹興朝會十三首
皇帝升坐,《乾安》
鉤陳肅列,金奏充庭。顒仰南面,如日之升。
垂衣拱手,治無能名。順履獻歲,大安大榮。
公卿入門,《正安》升降同
。
天子當陽,臣工率職。流水朝宗,眾星拱極。
環佩鏘鏘,威儀抑抑。上下交欣,同心同德。
上公上壽,《和安》
八音克諧,萬舞有奕。上公奉觴,率茲百辟。
聲效呼嵩,祝聖人壽。億載萬年,天長地久。
皇帝初舉酒,《瑞木成文》
厚地效珍,嘉森紀瑞。匪刻匪雕,具文見意。
三登太平,允協聖治。《詩雅》詠歌,有光既醉。
再舉酒,《滄海澄清》
百谷王,符聖治。不揚波,效殊祉。
德淪淵,滄海清。應千秋,敘五行。
三舉酒,《瑞粟呈祥》
至治發聞惟馨香,播厥百穀臻穰穰。農夫之慶歲其有,禾易長畝盈倉箱。
時和物阜粟滋茂,嘉生駢穗來呈祥。自今以始大豐美,行旅不用齎餱糧。
群臣酒行,《正安》
群公卿士,鹹造在庭。式燕以衎,思均露零。
穆穆明明,于斯為盛。歸美報上,一人有慶。
明明天子,萬福來同。嘉賓式燕,曷不肅雍。
燕以示慈。式禮莫愆。樂胥君子,容止可觀。
酒一行,文舞
帝德誕敷,銷爍群慝。近悅遠來,惟聖時克。
玉振金聲,治功興起。《韶箾》象之,盡善盡美。
文物以紀,藻色以明。禮備樂舉,遹觀厥成。
睿知有臨,誕敷文德。教雨化風,洽此四國。
酒載行,武舞
用戒不虞,誰能去兵。師出以律,動必有名。
拆彼遐沖,布昭聖武。和眾安民,時惟多助。
止戈曰武,惟聖為能。禦得其道,無敢不庭。
整我六師,稽諸七德。不吳不揚,有嚴有翼。
皇帝降坐,《乾安》
帝坐熒煌,廷紳肅穆。對揚天休,各恭爾服。
頌聲洋洋,彌文鬱鬱。禮備樂成,永膺多福。
建隆禦樓三首
南郊回仗,駕至樓前,《采茨》
高煙升太一,明祀達乾坤。天仗回嶢闕,皇輿入應門。
簪裳如霧集,車騎若雲屯。兆庶皆翹首,巍巍萬乘尊。
升坐,《隆安》
禋祀畢圓丘,嘉辰慶澤流。天儀臨觀魏,盛禮藹風猷。
洋溢歡聲動,氛氳瑞氣浮。上穹垂眷佑,邦國擁鴻休。
降坐,《隆安》
華纓就列,左衽來王。帝儀炳煥,大樂鏗鏘。
禮成嶢闕,言旋未央。一人有慶,萬壽無疆。
咸平禦樓四首
《采茨》
禮成於郊,迎日之至。時乘六龍,天旋象魏。
端門九重,虎賁萬騎。四夷來王,群後輯瑞。
索扇,《隆安》
應門有翼,羽衛斯陳。山龍袞冕,律度聲身。
峨峨奉璋,肅肅九賓。清明在躬,志氣如神。
升坐,《隆安》
圜丘類上帝,六變降天神。禋燔禮雲畢,仗衛肅以陳。
天顏瞻咫尺,王澤熙陽春。玉帛臻禹會,動植沾堯仁。
降坐,《隆安》
肆眚雲畢,淳熙溥將。雷雨麗澤,雲物效祥。
禮容濟濟,天威皇皇。大賚四海,富壽無疆。
咸平籍田回仗禦樓二首
《采茨》
農皇既祀,禮畢躬耕。商輅旋軫,周頌騰聲。
觀魏將陟,服禦爰更。輿人瞻仰,如日之明。
升坐,《隆安》
應門斯禦,雉扇爰開。人瞻日月,澤動雲雷。
同風三代,均禧九垓。歡心允洽,時詠康哉。
乾興禦樓二首
升坐,《隆安》
夾鐘紀月,初吉在辰。眚災流慶,布德推仁。
采章震耀,典禮具陳。茂昭丕貺,永庇斯民。
降坐,《隆安》
皇衢赫敞,黼坐穹崇。華纓在列,嚴令發中。
王制钜麗,寶瑞豐融。均禧綿寓,萬壽無窮。
紹興登門肆赦二首
升坐,《乾安》
拜況於郊,皇哉唐哉!熙事休成,六騑鼎來。
天閫以決,地垠以開。隤祉發祥,如登春台。
降坐,《乾安》
鴻霈普洽,言歸端門。蕩蕩巍巍,旋乾轉坤。
穆然宣室,儲思垂恩。于萬斯年,敷錫群元。
甯宗登門肆赦二首
升坐,《乾安》
帝饗於郊,荷天之休。五福敷錫,皇明燭幽。
雲行雨施,仁翔德遊。聖人多男,歌頌九州。
降坐,《乾安》
天日清晏,朝野靖安。三靈答祉,萬國騰歡。
帝命不違,王業艱難。天子萬年,永迪監觀。
皇帝上尊號一首
冊寶入門,《正安》
于穆元後,天臨紫宸。飛緌星拱,建羽林芬。
徽冊是奉,鴻名愈新。荷茲介祉,永永無垠。
明道元年章獻明肅皇太后朝會十五首
皇太后升坐,《聖安》
聖母有子,重光類禋。聖皇事母,感極天人。
百辟在庭,九儀具陳。禮容之盛,萬國鹹賓。
公卿入門,《禮安》
帝率四海,承顏盡恭。端闈肅設,群後來同。
玉佩鏘鳴,衣冠有容。《英》、《韶》節步,磬管雍雍。
皇帝上壽酒,《崇安》
天子之德,形于四方。尊親立愛,化洽風揚。
聖母禕衣,明君黼裳。因時獻壽,克盛朝章。
上壽,《福安》
盛禮煌煌,六衣有光。千官在位,百福稱觴。
坤備慈仁,邦斯淑祥。如山之壽,佑聖無疆。
皇太后初舉酒,《玉芝》
燁燁靈芝,生於殿闈。照映華拱,紛敷玉蕤。
感召元和,光符聖期。祥篇協吉,百福鹹宜。
再舉酒,《壽星》
現彼南極,昭然瑞文。騰光丙位,薦壽中宸。
太史駢奏,升歌有聞。軒宮就養,億萬斯春。
三舉酒,《奇木連理》
王化無外,坤珍效靈。旁枝內附,直幹來並。
群分非一,祺祥紹登。至誠攸感,海縣斯寧。
群臣酒行,《禮安》
肅肅臨下,有威有容。循循事上,惟信惟忠。
盛禮興樂,示慈訓恭。君臣協吉,惟道之從。
湛湛零露,晞于載陽。我有旨酒,群臣樂康。
既飲以德,亦圖爾良。永言修輔,用協天常。
禮均孝慈,樂合《韶》、《武》。至德光矣,
鴻恩亦溥。上下和濟,華夷樂湑。盞斝三行,盛儀斯舉。
酒一行畢,作《厚德無疆》之舞
堯母之聖,放勳為子。同心協謀,柔遠能邇。
以德康俗,以文興治。斯焉象功,罔不昭濟。
至矣坤元,道符惟聖。就養宸極,助隆善政。
翟籥紛舉,笙鏞協應。翱翔有容,表德之盛。
酒再行,《四海會同》之舞
七德之舞,四朝用康。有如姬、姒,助集周邦。
威克厥愛,居安不忘。風旋山立,濟濟皇皇。
左秉朱幹,右揮玉戚。以象武綴,以明皇德。
天子榮養,群臣述職。四夷賓附,罔不承式。
降坐,《聖安》
長樂居尊,盛容有煒。文王事親,萬國歸美。
朝會之則,邦家之紀。受福於天,克昭隆禮。
治平皇太后、皇后冊寶三首
皇帝升坐,《乾安》
王化之始,治由內孚。時庸作命,玉簡金書。
磬筦在庭,其縱繹如。天臨法扆,禮與誠俱。
太尉等奉冊寶入門,《正安》
晬儀臨拱,丕命明。鸞回寶勢。鴻貫瑤光。
禮成樂備,德裕名芳。肇基王化,永懋天祥。
皇帝降坐,《乾安》
袞衣繡裳,嚴威肅莊。八音具張,簨虡龍驤。
玉簡瑤章,金書煌煌。壽千萬年,與天比長。
熙甯皇太后冊寶三首
出入,《正安》
煌煌鳳字,玉氣宛延。天門崛岉,飛驂後先。
龍簨四合,奏鼓淵淵。母儀天下,何千萬年。
升坐,《乾安》
峨峨繡扆,旋佩以登。如彼杲日,淩天而升。
玉色下照,亹亹繩繩。猗歟大孝,四海其承!
降坐,《乾安》
皇帝降席,流雲四開。堯趨舜步,下躡天階。
恭授寶冊,翠旄裴回。明明純孝,鴻厘大來。
哲宗上太皇太后冊寶五首
皇帝升坐,《乾安》
大矣孝熙,帥民以躬!奉承寶冊,欽明兩宮。
萬樂具舉,一人肅雍。化由上始,四海來同。
降坐,《乾安》
皇帝仁孝,總臨萬方。褒顯其親,日嚴以莊。
龍袞翼翼,玉書煌煌。傳之億世,休有烈光。
太皇太后升坐,《乾安》
總裁庶政,擁佑嗣皇。金書玉簡,爛其文章。
眾歌警作,筦磬將將。保安四極,降福無疆。
降坐,《乾安》
塗山之德,渭涘之祥。圖徽寶冊,玉色金相。
管弦燁煜,鐘鼓喤々。天之所啟,既壽而昌。
太尉等奉冊寶出入門,《正安》
玉車臨禦,鳳蓋棽麗。奉承寶冊,彌文盛儀。
抗聲極律,助我孝熙。天之所佑,萬壽無期。
紹興十年發皇太后冊寶八首
皇帝隨冊寶降殿,《聖安》
景祚有開,符天媲昊。誕毓聖神,是崇位號。
星拱天隨。祗嚴冊寶。還禦慈甯,增光舜道。
中書令奉冊詣皇帝褥位,《禮安》
聲樂備陳,禮容罔忒。相維辟公,虔奉玉冊。
皇則受之,慕形於色。即壽且康,與天無極。
侍中奉寶詣皇帝褥位,《禮安》
祖啟瑤光,誕生明聖。尊極母儀,帝康作命。
寶章煌煌,導以笙磬。還燕慈寧,邦家徯慶。
太傅奉冊寶出門,《聖安》
肅肅東朝,帝隆孝治。猗歟丕稱,寶冊斯備!
皇扉四辟,導迎慶瑞。德邁大任,有周蔔世。
太傅奉冊寶入門,《聖安》
靜順坤儀,聖神是育。懿鑠昭陳,鏤文華玉。
樂奏既備,禮儀不瀆。導迎善祥,翟車歸毣。
太傅奉冊授提點官,《禮安》
孝奉天儀,信維休德。發越徽音,禮文靡忒。
永保嘉祥,時萬時億。歸於東朝,含飴燕息。
太傅奉冊授提點官,《禮安》
肅雍長樂,克篤其慶。河洲茂德,沙麓啟聖。
是生睿哲,蚤隆丕運。欽稱鴻寶,永膺天命。
冊寶升慈寧殿幄,《聖安》
禮行東朝,樂奏大呂。羽衛森陳,簪紳式序。
雲幄邃嚴,宏典是舉。天子萬年,母儀寰宇。
乾道七年恭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尊號十一首
冊寶降殿,《正安》
元祀介福,孰綏孰將。歸於尊親,孝哉君王!
載鏤斯牒,載琢斯章。得名得壽,如虞如唐。
中書令、侍中奉冊寶詣殿下,《正安》
宗郊斯成,交舉典冊。汝輔汝弼,威儀是力。
陳於廣庭,迨此上日。巍巍煌煌,烏睹在昔。
皇帝奉太上皇帝冊寶授太傅,用《禮安》奉太上皇後同。
儀物陳矣,禮樂明矣。天子戾止,詒爾臣矣。
陟降維則,恭且勤矣。茫茫四海,德教形矣。
冊寶出門,《正安》
天門九重,蕩蕩開徹。金支秀華,垂紳佩玦,
或導或陪,率履不越。注民耳目,四表胥悅。
冊寶入德壽宮門,《正安》
禮神頌祗,福祿來下。不有榮名,孰緝伊嘏。
千乘萬騎,魚魚雅雅。皇扉洞開,鞠躬如也。
太上皇帝升禦坐降同。
穆穆聖顏,安安天步。有縟者儀,以莫不舉。
天人和同,恩澤洋普。億載萬年,為眾父父。
太傅奉太上皇帝冊寶升殿,用《聖安》
大哉堯乎,南響垂裳!君向舜也,拜而奉觴!
繅藉光華,鼓鐘鏗鏘。三事稽首,宋德無疆。
太傅奉太上皇後冊寶升殿,用《聖安》
乾元資始,坤元資生。允也聖德,同實異名。
春王三朝,典冊並行。咨爾上公,相儀以登。
皇帝從太上皇後冊寶詣宮中,用《正安》
維冊伊何?鏤玉垂鴻。維寶伊何?范金鈕龍。
翊以[QFDP]禦,間以笙鏞。誰敢不恭,天子實從!
太上皇後出閣升禦坐,《坤安》降同。
帝膺永福,功靡專有。既尊聖父,亦燕壽母。
怡怡在宮,大典時受。彤管紀之,天長地久。
內侍官舉太上皇後冊詣讀冊位,用《聖安》
斂福於郊,逢時之泰。揭名日月,侔德覆載。
自我作古,域中有大。永言保之,眉壽無害。
淳熙二年發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冊寶十一首
冊寶降殿,《正安》
高明者乾,博厚者坤。以清以寧,資始資生。
壽胡可度,德胡可評!願言從欲,誕受強名。
中書令、侍中奉冊寶詣殿下,《正安》
受命既長,福祿即康。如日之升,如月之常。
追琢其章,金玉其相。君子萬年,保其家邦。
皇帝奉太上皇帝冊寶授太傅,《禮安》奉太上皇後同。
翠華之旗,靈鼉之鼓。陳於廣宇,相我盛舉。
來汝公傅,肅乃儀矩。毋愆於素,以篤多祜。
冊寶出門,《正安》
蚴蟉青龍,婉嬗象輿。其載伊何?煌煌金書。
乃由端門,乃行康衢。于以榮親,振古所無。
冊寶入德壽宮門,《正安》
惟天為大,其德曰誠。惟堯則之,其性曰仁。
乃文乃武,得壽得名。于萬斯年,以莫不增。
太上皇帝升禦坐,《乾安》降同。
天行惟健,天步惟安。聖子中立,臣工四環。
民無能名,威不違顏。宋德宜頌,漢儀可刪。
太傅奉太上皇帝冊升殿,《聖安》奉寶同。
天畀遐福,允彰父慈。維昔曠典,我能舉之。
徐爾陟降,敬爾威儀。申錫無疆,永言保之。
太傅奉太上皇後冊寶升殿,《聖安》
乾健坤從,陽剛陰相。迨茲受祉,允也並況。
虡業在下,儀物在上。咨時三公,執事無曠。
皇帝從太上皇後冊寶詣宮中,用《正安》
丕顯文王,之德之純。亦有太姒,式揚徽音。
維冊維寶,乃玉乃金。伊誰從之?一人事親。
太上皇後出閣升禦坐,《坤安》降同。
重翟出房,禕衣被躬。委委佗佗,河潤山容。
聖皇臨軒,聖母在宮。並受鴻名,與天無窮。
內侍官舉太上皇後冊詣讀冊位,用《聖安》舉寶同。
瑉玉玢豳,褭蹄精良。既刻厥文,亦鑄之章。
象德維何?至靜而方。輔我光堯,萬壽無疆。
淳熙十二年加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後尊號十一首
大慶殿發冊寶降殿,《正安》
維天蓋高,維地克承。父尊母親,天地難名。
疆名廣大,建號安榮。衍登壽嘏,闡繹皇明。
中書令、侍中奉太上皇帝冊寶、太上皇後冊寶詣殿下,用《正安》
二儀同尊,兩耀齊光。巍巍煌煌,不顯亦彰。
實茂號榮,玉振金相。于萬斯年,既壽且昌。
皇帝奉太上皇帝冊寶授太傅太上皇後冊寶同。
我尊我親,承天之祉。壽名兼美,家國鹹喜。
公傅秉禮,寶冊有煒。惟千萬祀,令聞不已。
冊寶出門,《正安》
羽衛有嚴,寶書有輝。昭衍尊名,鋪張上儀。
出其端闈,由於康逵。比屋延瞻,歌之舞之。
德壽宮冊寶入殿門,《正安》
南山之鞏,皇壽無窮。太極之尊,皇名是崇。
奉茲寶冊,于皇之宮。皇則受之,于昭盛容。
太上皇帝出宮升禦坐,《乾安》降坐同。
聖明太上,天子有尊。玉坐高拱,慈顏睟溫。
震禁嘉承,朝弁昈分。盛禮縟典,邃古未聞。
太傅、中書令、侍中奉太上皇帝冊寶升殿,用《聖安》
天錫伊嘏,地效其珍。誕作寶典,奉於尊親。
爾公爾相,爾恭爾寅協舉令儀,遹臻厥成。
太傅、中書令、侍中奉太上皇後冊寶升殿,用《聖安》
坤載有元,乾行是順。施生萬匯,厥德彌盛。
翼翼母道,贊我皇訓。相維群公,奉典斯敬。
皇帝從太上皇後冊寶詣宮中,用《正安》
大矣母慈,德備且純!思古齊敬,佐我皇文。
明章茂典,金玉其音。帝親奉之,以翼以欽。
太上皇後出閣升禦坐,用《坤安》降坐同。
天相慈皇,慶臻壺闈。徽柔內修,壽與天齊。
既承皇歡,載覿母儀。懿典鴻名,永綏多祺。
內侍舉太上皇後冊寶詣讀冊寶位,用《聖安》
有美英瑤,于昭祥金。為策為章,並著徽音。
德聖而尊,備舉彌文。億載萬年,永輔堯勳。
志第九十二樂十四(樂章八)
○恭上皇帝皇太后尊號下冊立皇后冊皇
太子皇子冠鄉飲酒聞喜宴鹿鳴宴
紹熙元年恭上壽聖皇太后、至尊壽皇聖帝、壽成皇后尊號冊寶十四首
大慶殿發冊寶降殿,《正安》
帝受內禪,紀元紹熙。欽崇慈親,孝心肅祗。
乃建顯號,乃蕆丕儀。發冊廣庭,聲歌侑之。
中書令、侍中奉三宮冊寶詣東階下,用《禮安》
鐘鼓交作,文物鹹備。彤庭玉階,天子是蒞。
咨爾輔臣,展采錯事。輔臣稽首,敢不率禮!
冊寶出門,《正安》
巍巍天宮,洞開閶闔。旗常葳蕤,劍佩雜遝。
寶冊啟行,法駕繼發。鑠哉盛典,快睹胥悅!
冊寶入重華宮,《正安》
仰止皇居,九門載辟,麗日重光,非煙五色。
雷動萬乘,雲從百辟。咫尺重霄,鞠躬屏息。
至尊壽皇聖帝升坐,《乾安》降同。
玉璽瑤編,禮容畢具。穆穆至尊,華殿是禦。